E104室的八大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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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E104——开题篇

  题记

  ——高晓松《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无声无息的你

  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

  如今再没人问起

  分给我烟抽的兄弟

  分给我快乐的往昔

  你总是猜不对我手里的硬币

  摇摇头说这太神秘

  你来的信写的越来越客气

  关于爱情你只字不提

  你说你现在有很多的朋友

  却再也不为那些事忧愁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寂寞的回忆

  那些日子里你总说起的女孩

  是否送了你她的发带

  你说每当你回头看夕阳红

  每当你又听到晚钟

  从前的点点滴滴会涌起

  在你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我问我几时能一起回去

  看看我们的宿舍我们的过去

  你刻在墙上的字依然清晰

  从那时候起就没有人能擦去

   听到高晓松作词曲老狼唱的这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想起离别两年的大学室友兄弟们,突然想码些字,回忆回忆那段永恒的、狗日的、欢喜的、悲伤的、快乐的、郁闷的,总之一言难尽五味杂陈的“青葱岁月”。也献给我亲爱的兄弟们,以表达我对他们的想念。

   E104具体意思是E幢寝室楼104房间,其实叫E104有点浪费那个“1”字,因为这幢寝室楼就一层而已,所以我那时常常觉得叫E04就可以了,干吗取这个名字浪费了“1”字。关于这个我还要说开去点,那时E104的人会在电话里和女生说:“亲爱的**,我愿意为你跳楼,我马上就敢从我们寝室顶楼的窗户跳下去!”就因为我们寝室这种特殊的构造,让我们钻了个空子,不晓得这句话当时有没有感动过几个纯情mm。

   E104确切的存在时间是2001年9月——2003年年初,公元2001年9月,母校——浙江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迎来新一届学生,我们市场营销班八位男生有缘组成了E104,之后由于校区拆迁,一样的八个成员换到另外一幢楼的寝室,2003年九月左右学校迁到新校区,由于新寝室容纳人员度减少以及部分成员留级等原因,E104解散,分流到了四个寝室。

   E104八名成员分别为老梅、苹果、大叔、我、阿豹、程程、小春、阿该,个个性格鲜明,借用周华健的一首歌名,个个都是“有故事的人”,我们互相帮助,一起搞恶作剧,相约逃课,策划追女孩子,又互相打诨嬉闹,挖苦讽刺,数落嘲笑,外人看来或许有些奇怪,但这些正是我们相亲相爱的体现,也是我们热爱生活的体现。我们在一起度过了有血有肉的那段青春,接下来我将逐一记述各位的精彩故事。和各位兄弟声明一下:我会做好隐蔽工作,不将真实校名、姓名等挂上去,你们尽可以放心。有些地方避免不了要“出卖”一下各位的,还请原谅。

  往事E104——老梅篇

   老梅睡E104一号床位,姓梅,故得名“老梅”,经考查此外号起源于他中学阶段,我一直都觉得这外号没有什么特点,老梅老梅的叫,搞得大家叫长辈一样的,反而觉得太便宜了这小子。不知什么时候,寝室有人根据他名字谐音取一名号为“没接吻”,反观这个名字就有特色的多,我手机里一直存他的这个外号,好几次被人误以为他是与我有暧昧关系但没有接过吻的女孩。此外,我们有时还叫他“梅老”或者“没脑”。我甚至帮他的孩子都取了名字,有一次在“寝室窝谈会”中讨论到以后各自孩子的姓名时,因为我姓林他姓梅,我跟他讲:老梅,干脆以后我孩子叫“林病”,你孩子叫“梅毒”!

   老梅戴眼睛,皮肤较白,172cm左右的身高,一副文静书生的样子,但最令我讶意的是他皮肤白皙,没长什么胡子,胸口处却长着一片广大茂密的胸毛,这个倒也往往成为了他展示男人味的资本。

   老梅还有比较独特的一点是,他“ao”的发音老是误发成“iu”,比如“学校”他读成“学秀”,我们为他指正了三年,还是没能让他改正过来。

   老梅是寝室里学习最用功、成绩最好的一个,印象中每次发奖学金都有他的份,然后少不了请我们吃东西。老梅是考各种证书、自考的积极分子,寝室里的人基本都报了自学考试,但只有他坚持到最后,毕业时他基本上通过了自学考试全部课程。当时,他的作业经常被其他成员借抄。学习上,我们寝室基本就靠他撑场面,以此能稍微与其他寝室相抗衡。

   进大学不久,有一次我们寝室自行搞起了“配对活动”,就是将寝室成员与自己班一女生寝室成员分别配对,配对方案由寝室集体讨论产生,老梅被安排与一比较“猛”比较“辣”的女生配对,他硬是不肯承认不肯接受,但是不管他接不接受,方案还是照样执行。那女生是她寝室中的老大,从此那寝室女生都称老梅为“大姐夫”。也奇怪,老梅对我们的配对一直不承认,但是那个寝室女生对他“大姐夫”的称谓他倒是默认的。或许,这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的道理吧。

   有一次“寝室卧谈会”讨论到性与爱时,他一个人鼓吹柏拉图的“精神式恋爱”,我至今还怀疑他内心深处是否如此所想。大约在大二的时候,老梅交了一女友,是他高中同学,在我们所在城市不远的地方上大学。老梅属于比较心细的男人,照顾女友应该比较周到。毕业不久,我有点听到了他们分手的风声,好久没有他这方面的消息,敬爱的老梅同志:不知你是一如既往的拥有那份爱情,还是去找了别的的幸福?又或是还在探索追求着你的幸福?

  往事E104——苹果篇

   迫不及待想说说苹果了。

   苹果住E104二号床位,根据他名字倒过来念的谐音得名“苹果”,此君皮肤黝黑,因此曾有“黑皮”的称号,加上他全身体毛发达,胡子茂盛程度排名全寝室第二,整体效果就更黑了。门牙稍微有点凸出,又被我等室友戏称为“暴牙”。这小子最经典的打扮是一双黑色皮鞋配一件牛仔裤,这给了我深刻的印象。据他自己说,他妈妈怀他7个月的时候他就出生了,属于早产儿,先天不足,因此个头不突出,167cm左右的身高,四肢奇短,手脚比一般人短,跟我这种四肢较长的人更是没法比,我与他坐下来高度基本一样,但是站起来他就比我矮一截。记得大学三年来,与他一起比四肢的长度是我乐此不疲的一件事:每逢上课与他坐隔壁位置,我必定会和他比四肢长度,而且是比完小腿比大腿,比完大腿比手臂,比完手臂比手指。此君还有“叫床王”的美称,因为他每次被我们按在床上或是压在床上时,只是发出“咿咿呀呀啊啊哦哦”的声音,丝毫没有反抗,似乎还很享受,故被我们取此雅号。我们寝室玩跟女寝室“配对”的活动时,他被我们配给了一娇小可爱的女生,由于他在我们寝室个头最小,又常被其他室友“逗”,他与那个娇小女生一并被我们称为“小孩子”。

   别看苹果手小,却写得一手好字,他是我们寝室的书法家,进大学那会,他参加了几个学校里的书法协会、艺术社之类的,刚开始饶有兴趣,后来发现那些根本就是学长们用来泡学妹而组织的,所以最后他的参加也变得无疾而终、不了了之。有一次在寝室里无聊闷的慌,我们几个人闲聊说学校那些学生干部老是写些恶心的通知召集人马开些无聊的会议,我是其中意见最大的一个。当时我身挂学校团委副书记助理一职,每个星期一中午都要被召集开没有意义无聊至极的会议,好端端的午睡被剥夺,于是对那些写通知的人极度憎恨,特别是去食堂时路过那块通知栏,看到那些人写通知的样子更是不爽:他们写几个字歪歪扭扭的,但却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仿佛是在写通知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讲到此,我忽然想到一搞恶的主意,叫苹果明早一早起来,去通知栏写一通知,具体内容为:“通知,请看到此通知的人把此通知擦掉,谢谢!”果然,第二天一早,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苹果便在另外一室友的陪同下将我的主意付诸行动,挥斥方趥,苍劲有力,微微的搞恶讽刺了一下那些学生干部。

   在感情方面,苹果属于E104的纯情派,走的是单纯路线,据我考察,他中学时没有什么情史,进入大学后与女孩们也没有太复杂的交往。但是后来不知道从何时起,他在网络上认识了一江苏女孩,年龄大约十六七岁,根据他自己的说法,我们寝室称此女孩为“小兔兔”,起初他们是网上聊天,后来发展到经常的电话、书信来往,由于女孩子年龄这么小,我们经常攻击苹果患有“恋童癖”。据说此女孩是独生子女,并有强烈的叛逆心理,经常逃学,后来甚至发展到离家出走。女孩家长多方查找,甚至根据信上地址写信给苹果,请求帮忙。这封信着实让他慌忙了一把,加上我们落井下石添油加醋地在边上说他这次完蛋了要负法律之类的,搞得他真不晓得怎么办好。当然,其实女孩离家出走与他并无大关系,最后不了了之。

   在小兔兔离家出走期间,她曾经从温州过来看过小苹果,夜里十点左右才到。那次苹果硬是拉着我陪他坐了个把小时的公交车到车站去接小兔兔。我在车站看到了她,在和她简短的接触中就能体会到她的叛逆,我默默在心理为她而感到担心可惜,不晓得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妹妹我该怎么办。苹果陪了她一周左右,小兔兔回家去了。毕业后,苹果去了江苏昆山找工作,同学中出省找工作的几乎没有,我一直怀疑他这事肯定与小兔兔有某些关联。

   有一次,苹果在在图书馆看书,看上了一MM,回到寝室与我们说他看到一个很漂亮很有味道的女孩,后经我们侦察,此女孩乃同系小一届一学妹,名字具体怎么写我们不晓得,但晓得发音为“赛朱”。我们其他人对这个女孩长相的评价却不敢与苹果苟同,认为她太胖,甚至夸张地根据她的名字说她“赛过一头猪”,而苹果却与我们争辩说她虽然外表不是特别漂亮,但是很有味道。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感觉”“一见钟情”之类的吧。此后我与阿豹等好搞恶之徒经常在路上遇到那个女孩就厚着脸皮冲她叫苹果的名字,起初那女孩有点莫名其妙,但经过几次之后她似乎看出点端倪,但却一直没有什么大反应。后来有一段时间甚至发展到,每次看到“赛朱”走过我们寝室窗外的那条路,我们就对着窗外大喊:“赛朱,我是苹果!”“赛朱,我爱你!”之类的,弄得苹果直发火冒烟,但又拿我们没有办法。赛朱也一样拿我们没有办法,估计只能在心理暗骂我们“神经病”“毛病”之类的,但是依旧每次都要经过我们窗外,因为那是她出寝室吃饭上课的必经之路。我又常常怀疑她心底或许也有几分暗爽呢,因为有时她们一群女孩一起走,我们这样叫她,就证明了她受人欢迎惹人喜爱嘛。

   苹果对我们所在的城市的地图比较有研究,对各个景点的位置了解比较清楚,喜欢骑着自行车到处溜达。记得大一周末时我曾经和他、阿豹一起出游过,大三快要毕业那段日子,很多同学或实习或工作去了,寝室里就剩我和他两人,我和他没少一起骑车乱逛在我们所在的高教园区,当时我们曾经计划到高教园每所大学门口留影,但最后计划夭折。顺便说一下,苹果大学期间买的两辆自行车都被人偷走。

   这小子在大三快毕业时,手机被人在路上骗走。对方一家人出马,一男子携妻带子,说是出门在外,手机没电了,请求苹果手机借他打,并把卡换过来,打了一通电话后又说电话还没有打完,提出干脆交换手机使用几天。骗子用的是一只仿真的高档彩屏手机,开机会显示屏幕所有内容,几秒后便自动关机。苹果觉得有这么好的手机换过来应该不会吃亏,手机带回寝室后,还高兴地和我们说他换了一款高档手机,阿豹看看他的手机说觉得不对劲,可苹果坚持说是真的,并开机给大家看说屏幕会显示“中国移动”以及其他内容,可当我们找来一张联通卡插入开机,依然显示“中国移动”,他傻眼了,害我们哭笑不得,我说他自己还被人骗,怎么能出去干业务员的工作去“骗”客户。这件事情也证明了他“单纯”的这点,算是他踏入社会交了一笔小小学费。

   毕业后,苹果一直在江苏昆山,全寝室人员中他最少在网上出现,我们都流传说他已经“死了”,偶尔他在网上出现,大家都会相互转告“苹果还活着”,我偶尔遇到他的时候第一句发的话总是:“你还活着啊?”当然这并没有诅咒的意思,相反表达了我们对他极度的挂念。

   亲爱的苹果,你在江苏还好吗?那边还有人给你乱娶外号吗?还有人经常和你比四肢的长度吗?还有人把你压床上让你发出“咿咿呀呀啊啊哦哦”的声音吗?还有人和你一起骑车游玩去吗?你是否去哪里和小兔兔交接上了?是否找到了你的幸福?

  往事E104——大叔篇

   又是一个好玩可爱的家伙——大叔。

   大叔睡E104三号床,胡子量排名全寝室第一,故得名“大叔”,后来慢慢衍生出另外一个外号“叔叔”。他刮胡子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场面,被我们比喻成“收割稻谷”,他胡子密集且粗硬无比,却使用一马力不怎么足的电动刮胡刀,于是每次那刮胡刀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有时电没有充足,刮着刮着就卡住,于是大叔握着刮胡刀往外一拔,口里发出“哦哦哦……噢噢噢……”的惨叫声。这家伙体毛茂密,超过了苹果,我经常说羡慕他那么多毛:拨光他自己的毛可以织起一件毛衣。又说他毛多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别人容易引起火灾。秋冬时节,往往我们已经开始垫垫被睡觉了,而他还是草席一张,我又说他这么不怕冷是因为身上毛多,等于比别人多穿一件正宗全天然毛衣。他开玩笑经常开不过人家,往往口头上被人占了便宜,他会以一副凶神恶煞的脸面结束,因此又得一名为“屠夫”,这两个外号最早都出自阿豹之口。大叔姓李,据他自己说,他们村全村人都姓李,大家都不吃鲤鱼,我一开始将信将疑,后来观察果真这小子每次与我们吃饭从来不吃鲤鱼。大叔170cm的身高,身体壮实,高中毕业时报考过公安学校,他曾将握力器、弹力器带到寝室,练得一手蛮劲,扳手腕全寝室排名很可能会第一,这里说“很可能”是因为这个排名我们直到毕业也没有排出来,寝室里像我这样不打无把握之战的人不愿意与大叔交手,我三年都从来没有和大叔比过扳手腕,自称要和他保持0:0的平局记录,和他说不要为小事伤了感情,还说其实我根本不怕和他比扳手腕,而他或许看我打篮球推铅球都挺威猛,也不敢贸然要求一定和我比。这样,自然寝室里扳手腕的确切排名无法排定。大叔空有一身力气,足球篮球等却无一擅长,我们班踢足球赛时他会上场,球风勇猛,横冲直撞,往往撞的对方踉踉跄跄,我们其他队员就跟着起哄式地为他加油,而他在我们地加油鼓励声中又变得更加的威猛。据他自己说,他高中踢球时曾经撞飞过对方一队员两颗门牙。

   大叔还有一个不是很常用流传不广泛的外号“李宏痔”(此处只用谐音)。有一次,寝室里就他一人在,阿豹从外面回来,冲回寝室,发现大叔正盘腿坐在床中央,双手扶膝,双目紧闭,酷似在练法伦功(此处也只用谐音),而大叔恰好与万恶的法伦功头目李宏痔同姓李,从此我们硬说他是李氏家族法伦功传播者,有时甚至干脆就叫他为“李宏痔”。

   有一段时间,大叔又有另外一个名号叫“二当家”。那段时间,电影《大话西游》在大学里风靡一时,我们寝室从军军带头开始疯狂迷恋《大话》,每个人都看好几遍,并且记住了剧中的那些经典台词,像我和军军这种极度迷恋的还记住其它许多不怎么流行的台词。于是那段时间寝室里的对话很多都借用《大话》里的台词,比如我们取笑别人看女孩子的眼光时会说:“帮主,品味太差了吧!”对方回答:“哼哼,各有所好。”我们觉得对方造型难看就说:“鬼啊!”对方回答:“这么英俊潇洒你竟然说有鬼,真是没见过世面。”我下文会提到发生在大叔身上的“0.01公分事件”中的“0.01公分”就是出自剧中自尊宝“当时,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公分,我决定说一个慌”这句台词。我们还把剧中人物的名字套用到寝室成员,身为班长的阿该被称为“帮主”,大叔酷似剧中吴孟达演的“二当家”,于是他当仁不让成了我们寝室的“二当家”。

   大叔最神的地方是他热爱小说的程度。他酷爱超爱极度爱看小说,借小说看小说还小说是他几乎每天都会做的事情。在学校时,他的一天基本是以看小说开始,又以看小说结束。他会抓住任何一个机会看小说,上课看、下课看、吃饭看、去洗手间也看。学校规定到一定时候寝室要熄灯,他就买来电瓶式电筒,熄灯后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有时候我们已经进入梦乡了,他还挑灯夜读,而早上我们醒来的时候,发现他已经靠在床头在看小说了。特别是我与他睡同一排脚对脚的那铺床,经常醒来睁开眼睛,投入我眼帘的便是大叔看小说的经典场面,我大学时无数个美好的一天都是从看到大叔看小说开始的。大叔看小说速度奇快,估计他就是那种飞速地浏览,纯粹是看剧情而不关心句子文字的,我一直担心写小说的人没办法这么快写出作品供他欣赏。一般人借小说都是一本一本的借,而他则不然,他是一叠一叠的借,然后一天两天内便看完。起初大叔在学校周围的书店借小说,随着时间的增加,他借小说的距离慢慢变远,到后来干脆买了辆自行车以方便借小说。据我估算,以我们学校为圆心、以2公里为半径的范围内所有的小说店都受到他的光顾,基本上这些书店内大叔喜欢看的小说都被他看完。

   大叔这么致力投身于他的看小说事业,导致了一个后果便是他的考试成绩不理想,考试挂了好几门,因此大一学年结束便按照学校规定被迫留级,不过留级后还是住E104寝室,还是一如既往的投身他的看小说事业。后来学校搬迁,新校区周围一片荒凉,学校内又还没有开设小说店,大叔很难看到小说,那个学期他通过全部考试,可是当第二个学期学校逐步完善开起了几家小说店,他的成绩又开始回落。但有前车之鉴,再也没有出现被迫留级。所以我总结:大叔的成绩是与学校内以及周围的小说店数量成反比的。

   大一那年的暑假,大叔还从看小说发展到了写小说,开学时把小说带回寝室,压放在抽屉里,有一次我在寝室闲着无聊,乱翻他的抽屉,把他的“巨作”翻了出来,封面上是一首诗,此诗的具体内容我记不很全,只记得其中两句是“炎炎夏日苦难熬”“只是家里无空调”,倒也朗朗上口,通俗易懂,还挺押韵,不过不晓得他想表现什么,整体水平真的不怎么敢恭维,加上他的字写起来又极度潦草,歪歪扭扭,反正是足足又被我们数落取笑挖苦了一番。数落归数落,其实我内心又想,说不定是我们的欣赏水平有限,看不懂他的诗呢。大叔的这篇小说足足写了一叠作文纸,我看了一会,觉得他水平太差,不知所云,加上看他的字实在吃力,于是放弃不看,继续加入数落他的行列。

   下面说说大叔的情史。这小子高中时曾经与他们班上一女生交往密切,我忘了他自称她为“表妹”还是“外孙女”之类的,总之是比较暧昧的称谓,大学时此女还来过我们寝室,甚至还躺大叔的床上睡觉休息过,不过这里要声明大叔并没有一起躺下休息。据大叔自己讲,他们曾经去过某公园约会游玩,某一时刻,他们坐在一起歇下,人物对了,其他一切景致环境也都对劲了,他情不自禁得要去吻那个女生,估计两个嘴唇只有0.01公分了,就在这关键时候,女生却猛然醒悟,一把将他推开,他伟大的阴谋就此失败。从此大叔的这个“0.01公分事件”成为了我们其他寝室成员数落他的材料,也为他日后在与我们的斗嘴中往往失败埋下了一个小小的伏笔。后来他和那个女孩逐渐疏远,他们的事情(除了那个事件)也逐渐被淡忘。

   刚进大学军训期间,大叔看上了我们班一女生,他在夜里的“寝室卧谈会”当着E104全体成员的面发话,宣称要在一个星期内追到该女生。也不晓得是他是不是一时冲动讲了大话,也不知道他是否对那个女生采取过一些攻势,总之一个星期后当初的话没有兑现。大叔的这个“一星期事件”也是我们大家“讽刺”他的材料之一,也是导致他日后在与我们的斗嘴中往往失败的一个因素。

   尔后,大叔似乎一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谈过恋爱。快要毕业的那段时间,我常常半开玩笑地对他说我很担心他的婚事,说一定帮他相一门亲事,责怪他浪费大好青春时光,而他总是推脱搪塞,说现在对姑娘不感兴趣,有小说看就足矣。在我看来,大叔虽然外表骁勇,其实内心属于“小鸟依人”型,对感情忠诚有佳,哪个女孩得到他的心肯定幸福无比。

   大叔酒量不是特别好,但是酒风如同他的球风,彪悍勇猛,豪爽无比。球风彪悍是好事,吃苦头的是敌人,而酒风彪悍往往让我们自己人受苦。说他逢酒必醉他会有意见,但是说他“1/2逢酒醉”应该比较客观,他常常被人三下两下就劝喝下一杯,有时甚至主动自己喝或是不停地劝人喝。大一时阿豹运动会得了二百多元的奖金,于是请客,那是历史上第一次E104聚餐,大家有些兴奋,大叔做我旁边位置,只见他喝酒速度比别人都快,到后来更是频频向别人举杯要求干了,坐旁边的我是最大的受害者。最后的下场便是我和他都喝醉。但是他比我严重,我只是吐了而已,神志还算清晰,而他是被扶着回到寝室的,回到寝室还狂吐。最令人气愤的是别人扶他为他拖干净寝室的吐物,而他次日早上醒来却硬和其他人争说他昨晚根本没有醉也没有在寝室吐。

   几个月前,大叔曾出差到我所在的城市。他出发前一改往日基本不和我发短信的作风,猛然和我联系起来,搞得我受宠若惊。后来还亲自派车到车站接他,到目前为止,他是我所接待的宾客中享受到最高级别的。后来晚饭和夜宵时,我们兴致冲冲地喝起了酒,乱侃胡吹了一阵,只是这次少了其他E104兄弟,没有了以前的气氛,多少有点物是人非沧海桑田的感觉。第三天,大叔在没有和我联系的情况下,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我所在的城市,我发他短信也不回,他又恢复到不发短信的状态。为这事,我没少到网上责骂他去,可他依然是丝毫没有反应。

   大叔,这回“不打招呼就离去”的事件算是你欠我一笔了,我先记着,下次遇上时你自己主动罚酒三大组(九杯)吧!

  往事E104——阿豹篇

   E104的四号床位也就是大叔的下铺是个空床位,用来放置物品,无人可写。五号床位睡的是我,也跳过不写。在这里自己写自己总不是味道,有自吹自擂、自卖自夸的嫌疑,再说真写起来就必须写些真实有趣刺激的故事,势必触及到自己的隐私之类的“猛料”,另一方面我又觉得自己的有趣的故事实在太多,担心写下去几天几夜写不完,所以综合各方面因素看来,还是干脆等到以后老了比较有空的时候再来完成自己的回忆录、自传之类的,顺便再下令让儿孙们看,跟他们吹嘘自己的传奇。

   阿豹睡我下铺的六号床位。在写这篇文章之前,他已经在我空间里留言,威胁我说不把他写好点他就天天来我空间骂我。迫于他的淫威,我就姑且答应他写好点。这个回答其实是等于零的,因为我还没有写过他,没有一个参照,谁晓得怎么样才算是写“好点”呢,我还是尽管可以大胆地写,大胆往“坏”里写,到时候他追问起来我就说:本来我原先打算写得更“坏”,你打过招呼我才写“好点”的。反正是我写文章没有受到影响,却赚到了一个面子。

   阿豹来自温州,性格直爽,说话做事不怎么绕弯子。他身高167cm,一笑便露出一颗镶的银牙,笑起来时脸上皱纹明显,曾被我取笑为“妊娠纹”。他姓朱,我们“寝室卧谈会”曾谈到帮下一代取名字,他的下一代被取的名字数目最多,因为“朱”与“猪”谐音,而以“猪”开头的称号就太多了,我们取了“朱头”“朱脑”“朱蹄”“朱尾”等等,不一而足。他名字最后一字为“豹”,因此按照他们那里的习惯便叫“阿豹”,举几个例子,比如“小猫”按其方法就应该叫“阿猫”,“小狗”就叫“阿狗”,寝室中另一来自温州的成员“阿该”的外号也是相同的道理。据我猜测,“阿豹”称号应该起源于他小时候,那时就被家人叫起来了。我一直觉得这样叫他有些便宜了这小子,但又苦于实在没有其他外号,更因为这小子像我一样不怎么接受人家封的外号,特别是不好听的外号,所以直到大学毕业,也还没有给他取过其它一些外号。印象中有人叫他“没脑豹”,但是此外号流传范围不怎么广泛。

   阿豹是我们寝室的体育明星,具有很高的运动天赋。寝室中我和阿该的也算是运动健将,但我只专长于篮球,阿该则只擅长足球,而该死的阿豹则不然,他精通篮球足球。虽然只有167cm的身高,中等的身材,但这小子爆发力超强,和他“阿豹”的外号很是相称。短跑是他的拿手好戏,大一运动会,他报了两个个人项目——200米和400米,结果轻轻松松将两项金牌收入囊中。一举成名,成为系里乃至学校的体育明星。只怪学校只允许一个人最多报两个个人项目,不然他应该还可以多拿些牌。另外还有两个集体项目也都拿了好名次。反正他一人为系里拿到二十多分的积分,而得一分就可以得十元的奖金,阿豹得了这两百多的“飞来横财”自然逃不过请客,于是就有了前文提到的E104第一次全体聚餐。

   阿豹和我一样,很喜欢打篮球。我们俩同是班队主力,同是系队成员。身高有限的他身体灵活,爆发力强速度快,打快攻基本没有人追得上他,控球技术好,传球到位,是个优秀的后卫。大学期间,我和他曾无数次一起在寝室换球服,一起到球场,一起打篮球,一起回来,一起洗澡,一起吃晚饭。刚进大学不久,系里组织了一次全系篮球赛,我们班篮球队齐心协力,过五关暂六将,大二大三的学长们被我们照“杀”不误,我们一路杀到决赛,最后拿到亚军。这其中就有一部分功劳属于阿豹和我,我俩在场上配合默契,分工明确,我主要负责抢篮板、投篮得分,他主要负责控球传球、组织进攻。我们班球队会抓住一切机会发动快攻,我俩配合发动快攻是比较经典的场面:我抢下篮板,迅速将球传给阿豹,然后就拔腿往己方篮下跑去,阿豹则飞速将球运往前场,在适当的时候传球给我,而我轻松投球入筐。不打快攻的时候,阿豹也经常给我传很“舒服”的球。那时,我们班的比赛基本有一半分数是我得的,有时甚至更多,这当中当然就有阿豹的功劳,有句话叫“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他仿佛就是我球场上的那个“女人”。也奇怪,阿豹平时打半场投篮很准,但是比赛的时候往往没有什么准星,弄得个只帮大家传球“为他人(特别是我)做嫁衣”的下场。我俩不仅在学校一起打球,好几次寒暑假我去温州玩的时候都找他一起打球。

   踢足球是阿豹的另一爱好,他那出色的爆发力和速度在足球场上一样很显灵。踢前锋的他,带球方式就很好的运用了他的快速启动快速奔跑的能力,他往往是大步将球往前趟,然后往前追球,然后又趟,又继续往前追球,如此反复。而防守者由于速度跟不上,往往只能望球兴叹。他和阿该入选系足球队后,曾有一段时间很积极频繁地去踢球,经常硬要拉我也去踢,而本来只专爱篮球的我则苦于没有伴,也只能加入他们的行列。在踢的过程中,这两小子还经常说我技术底子其实不错,还说运动是相通的,我篮球打得好足球水平也能很快提高。我则在心里暗暗怀疑他们的表扬鼓励根本就是为了把我从篮球场拉拢到足球场。而我的踢球水平也确实没有什么太大提高,因为篮球打多了,我有个足球场上忌讳的恶习:喜欢用“前脚”——手,而这常常要被人家鄙视。后来,为了既能让自己在足球场上用手,又不会被人鄙视,我干脆去当起了守门员。而且当得不错,有段时间甚至与阿豹一道入选了校足球队。现在说来,还真要感谢阿豹和阿该帮我拉到足球场,让我有了一断日后可以吹嘘的“入选校足球队”的历史。

   上文说到打完球后,阿豹和我经常一起洗澡。那时,学校里用的是公共浴室。冬天时,我们也照样到公共浴室洗冷水澡,每次都是闭上双眼,鼓起勇气,以一种英勇就义的气势往水龙头下冲,然后时发出“啊……啊……啊……”的一声声惨叫,接着便是大声的狂吼式唱歌。洗完澡后通常已经过了食堂的晚饭时间,我们又一起到经营小吃点心的学校二楼食堂吃晚饭,或者干脆到学校外面的餐馆吃,经常点炒螺丝,小酌几杯。

   阿豹还是玩电脑游戏的高手,有段时间疯狂迷恋网络游戏“传奇”,每天晚上逃到学校外面网吧通宵打游戏,第二天白天逃课在寝室睡觉,傍晚时分再被我叫起去打篮球。据他自己估算,他上网打游戏的费用足足可以买一台电脑。他还和阿该等人组成我们班的“cs战队”参加全校cs比赛,现在忘了具体是第一名还是第二第三名,反正我记得他们每人赚回一个真空保温杯。

   阿豹从高中时便交了一女友,后来和女友到同一城市读大学。此女也是运动健将一个,大一时还经常来我们寝室,甚至在阿豹的床上睡觉休息过。我睡阿豹上铺,常常占阿豹便宜地责怪他,说他怎么老是把女朋友带来和我“同床睡觉”。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两人分手。记不清过了多长时间,阿豹有了另外一段感情,由于此段感情涉及本班其他人员,在此不具体叙述。

   有一段时间,不晓得是凭借什么借口什么理由,阿豹占寝室成员苹果的便宜,说苹果是他儿子,而苹果没有太大的反抗趋势,有渐渐默认的意思。我看着他们这事,也不闲着,横插一杆硬说苹果是我孙子,更具杀伤力地占了他们两个人的便宜。

   如今,阿豹在自己家乡一家公司上班。不晓得他是否一如既往地热爱网络游戏,是否一如既往地钟爱运动。

  往事E104——程程篇

   程程住E104的七号床位,他并没有很明显的外号。我们班有好几个“小朋友”式的名字,比如“林林,明明,丰丰,莉莉”之类的,陌生人看到我们班的名单,还真会以为是幼稚园的小朋友名单。不晓得从何时开始,有好事者干脆将班级成员都按“小朋友”式名字来叫唤,比如我们寝室有位名字最后为“军”字的被称为“军军”,“程程”的称号也因此而来。

   程程176cm的身高,皮肤较白。眼睛近视较深,却不喜欢戴眼镜,因此在路上遇到朋友熟人时,往往对方老早看到他并和他微笑示意时,他却浑然不觉,没有丝毫反映,不明白情况的人还误以为他没有礼貌不理人。程程是我们寝室的“睡觉王”,睡功全E104排名第一。特别是深冬季节,这小子似乎具有蛇类的冬眠功能,他早睡晚起,起来去上课之后,又常常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回寝室,继续他的睡觉事业。反正他整个冬天给我的感觉就是睡眼惺忪,加上他近视却不带眼镜,更增添了几分朦胧感觉,颇有几分艺术家的颓废。

   程程是我们寝室的歌星,曾拿过两次系里“十佳歌手”。他的成名作是一首闽南语歌曲《世界第一等》,他唱闽南语具有先天的优势,因为他老家讲的就是闽南语。因此上台演唱起来,字正腔圆,吐字清晰,而不像我们唱闽南语,有好些字词是蒙混过关的。我还常常怀疑,程程近视却不戴眼睛这点,恰恰对他的演唱有非常大的帮助,因为在台上演唱时由于他视野有限,距离稍远一点的观众对他来说是不存在的,这样一来刚好无形中为他减少了观众,减少了压力,有利于他的发挥。

   提到闽南语,还有另外一件事。快毕业时,我曾要求来自不同地方的同学用自己的方言翻译电影《大话西游》里周星驰那段经典对白,也就是“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好好珍惜……”那段,而我用电脑帮他们的翻译一一录下,并储存于电脑里,以此作为毕业纪念之一。程程那段闽南语版《大话西游》经典对白非常精彩,至今仍保存于我的电脑中。每当打开欣赏时,仿佛便又看到可爱的程程兄弟站在面前。

   刚进大学不久,程程加入了吉他协会,买了把吉他学了起来。开始一段时间,经常看他背一把“爱情冲锋枪”去练习,后来次数渐渐减少,而他似乎也没有真正把吉他学到手,印象中没有听过他完整地弹过几首歌曲。反倒是后来几次换寝室搬家,那把“爱情冲锋枪”成为了累赘。

   程程不喜欢运动。我看他有身高有体重,觉得不拉他去运动很是可惜,于是好几次硬将他怂恿到篮球场,加入我们的行列,可他总是少几分猛劲少几颗运动细胞,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打着打着越发索然无味,而我们想培养他成为我们寝室的篮球新星的计划直到毕业也没有实现。

   有一年冬天,程程、阿该和我在学校隔壁一酒店内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因为学生可以享受特价。大概平均每去一次只要4块钱,其实健身并非我们的目的,我们看重的是健身完后可以在那里的浴室洗澡。因为外面专门的浴室每洗一次澡要6块,而那里既可以健身还可洗澡,价格又便宜。我们头几次去还经常会做做杠铃练习,到后来干脆到那里就直接往浴室里冲。

   程程中学时代的情史隐瞒较深,具体情况我无从考证。关于感情方面,我们交流不多,具体细节我不甚了解。印象中他有段时间或许因为失恋的原因,猛然爱上抽烟喝酒,那时他随时在口袋藏一小瓶“二锅头”,偶尔拿出喝几口。场面极具个性,经典非常。大三时还和下届一学妹有一段恋爱。

   毕业时,程程、我和班上另一男生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并从事相同的岗位。我们这些该死的男生,平时不读书,到处耍宝玩笑,关键时刻脑子却又管用,挤过了公务员考试那根独木桥。如今,程程和我可以用同系统虚拟段号免费通手机,全寝室他是和我通话最多的。

  往事E104——小春篇

   这可爱又可恨的家伙——小春。

   小春睡E104八号床位,既程程的下铺。170cm的身高,戴一副眼镜,面貌有些像香港艺人陈小春,因此得名“小春”,他是寝室中唯一一位独生子女,年龄最小。颇有独生子女常有的叛逆性格,自称高中时曾理过光头,大学时好几次在寝室中怂恿大家一起去理光头,但没有成功。

   小春还有另外一个称号——“军军”,此称号得名道理与“程程”相同,前文已经表述过。有一次闲聊,绕来绕去讲到了动物,小春说有种叫“恐龟”的动物,我们很是不相信,说只有恐龙没听过恐龟,而他坚持说有。我至今还没有搞明白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恐龟这种动物。那时我干脆帮他取了个外号叫“恐龟”,而他对这个外号很是反对,印象中只有我和阿该叫过一段时间,后来使用次数日渐减少,到最后再也没有人使用。

   小春来自诸暨枫桥,那里曾经以治安良好而闻名,而小春却与“治安良好”非常不符合,他是我们寝室的“危险因素”,性格叛逆。艺人陈小春是以演蛊惑仔成名的,而我们的小春似乎也有点蛊惑仔的味道,他自己对“小春”这个称号也似乎比较满意。说到他的故乡,想起一件事,大一刚开学时,班主任要求全班按学号逐个到讲台上自我介绍。轮到小春,他介绍到自己的家乡时说:“我来自西施故里。”那时我们的学号是按地区排的,来自绍兴地区的都排一起,所以来自绍兴诸暨的同学学号相隔不会太远。好玩的是,接下来轮到自我介绍的几个来自诸暨的同学,在介绍自己时都用到了:“我来自西施故里。”最后班主任实在忍不住,提出他们这么没有创意,引得哄堂大笑。为这事,小春回寝室后,很是郁闷了一把,说是早知道这样,他就不说“西施故里”了。

   E104的大多数成员平时都不怎么学习,在学习上都懒惰。不过懒惰程度各不相同,像我这种是属于“挑食”型的,感兴趣的科目,或者是任课老师严厉觉得不能蒙混过关通过期末考试的科目,我都会去偶尔学学。而小春是懒惰程度最严重的一个,他是“绝食”型的,几乎是所有的科目都不去学。这其实也是他叛逆的一个表现。平时“绝食”本来这也无可厚非,可是他连在期末考试前也照样“绝食”,而其他人一般都会在临近期末一两周时,临时抱佛脚,临阵磨枪。更要命的是,其他人在考没有把握的科目时,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偷考,而小春似乎对偷考没有那么太大的兴趣,没有我们不折不挠的精神,他能偷则偷,不偷也罢。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便是他的期末成绩挂起了一大串的红灯笼,与大叔一起被学校强迫留级。而留级后,他依旧叛逆依旧不学习,又导致了第二次留级。我毕业的那年,原先E104的成员分布甚是广泛,渗透了全校每个年级,小春在大一,大叔在大二,其他六人在大三。现在,我工资单上的工龄已经是 “三”了,而他却要过些天才能领到毕业证书。不过第二次留级后,这小子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有个学期还成为他们班里唯一拿奖学金的人。

   据考证,高中时小春语文成绩不错,这点和我一样。大学时我们没有开语文课,为此我和小春经常抱怨,觉得英雄无用武之地,颇有点英雄惜英雄的意思。我有时会在寝室里卖弄一些文绉绉的东西,胡乱发挥地讲些唐诗宋词名人名言民间谚语之类的,其他人常常对此并不感冒,唯有小春能给我些回应。我背出上句,他基本就能背出下句,而我觉得这样被他轻易接出来有些不爽,又继续出题。记得有一次我还拿出我的出题杀手锏,那就是问:前苏联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的原名是什么?总算才把小春考倒。顺便说一下,答案是:阿列克塞·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高中时学过,但是一般人都会忘记,我也是为了考别人才特意记住的。

   有一次,我在校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中用到了“象牙塔”一词。寝室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此词的意思,数落我故弄玄虚,卖弄辞藻,而我拼命反抗说是他们自己词汇量太少,还说问小春肯定就会知道,想不到这小子竟然也说没看过这词,不晓得什么意思,弄的我孤立无援,甚是尴尬。我至今仍怀疑他纯属为了整我,故意说不知道。

   小春迷恋网络,有段时间经常和阿豹、阿该他们一起打网络游戏。有段时间又爱上了网上交友,他的基本方式如下:周一至周五网上聊天培养感情,周末再进行实地考察,见面认识。而他的遭遇往往应验了那句“网上无美女”的名言,遇到的都是“恐龙”,因此基本是“见光死”,见面一次后再也不联系。回寝室抱怨一番后,接着又开始物色对象,重新开始他的步骤。如此反复,乐此不疲,我经常称赞他是致力于伟大的“挖恐龙事业”。

   上文说小春第二次留级后成绩突飞猛进,这巨大的改变是有原因的。那时,他谈了一女友,此女乃他们班团支书,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小春交上她后,竟一改往日学习懒惰颓废叛逆之作风,每天跟女友一道“背着书包上学去”,并肩坐于教室第一排位置,专心听讲,认真笔记,一副三贞九烈誓为学习献身的模样。结果期末考试不仅全部及格,而且排名全班第一,成为全班唯一一位奖学金获得者。我们都纷纷感叹:爱情的力量真伟大!有一次他们班主任跟我聊天,开玩笑式地说要是他们班的那几个“混蛋”也能像小春一样找个女朋友,那该有多好。

   由于小春女友和我是老乡,我常常自诩是他大舅子,说我是他女友娘家人。如今他们面临着毕业就业,不晓得他是否还在女友地鼓励中积极上进?

  往事E104——阿该篇

   终于轮到说说阿该了。

   阿该睡E104九号床位,其下铺为一空铺,如同大叔下铺一样用来放置杂物。阿该来自中国第一农民城——温州龙港,其“阿该”的称号来源与“阿豹”一致,前文已有所表述。这“该”字出现于一个人的姓名当中,还真是少见,因此往往阿该的名字容易先被人记住,此名字也是我个人所晓得的最有个性的名字之一。阿该身高175cm,体型与我相似,是寝室里的瘦子。此君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属我寝室最帅之一,为什么说“之一”?因为我向来很难评定比较男人的帅,而评定女人的美却轻而易举。再说似乎不同女人对男人帅不帅的评定,会有较大的差别,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不像男人评定女人美不美,意见相对比较统一。

   扯远了,回来继续。阿该还有一外号——帮主,此外号来历我前文中也已讲过,借用了电影《大话西游》中周星驰所演“帮主”的称号。那阵子我们寝室疯狂迷恋《大话西游》,阿该是我们的班长,于是乎就叫他“帮主”。

   阿该是我们寝室的最大的一杆“烟枪”,他吸烟始于何时我不甚清楚,反正大一进来时就看他会吸烟。记得他那时最经常抽的是10元一包的“新安江”,经济拮据时偶尔换成7元一包的“红双喜”。这家伙分烟甚是大方,经常怂恿其他人也抽,于是个别意志不坚强点的同志渐渐被他同化。最先是大叔沦为了烟枪,后来我和程程也逐渐变成会自己主动买烟的人。起初我只是无聊时偶尔抽他们发的,后来吸烟量逐渐增多,上网时或累了时会自己主动想要抽烟。还好,我没有染上什么烟瘾,工作之后更是彻底基本不再染烟,偶尔酒桌上会陪吸而已。

   阿该也是我们寝室的运动健将之一,跑步速度快,在足球上有较高造诣。大二运动会时,他将男子100m金牌揽入怀中,弥补了阿豹不参赛的缺憾,为我们寝室争回面子。该死的阿豹就仅仅在大一时运动会绽放光彩,大二大三时的运动会竟然就宣布“退出体坛”,任凭系里上上下下领导怎么做工作,硬是不参加。多亏了身为班长的阿该挺身而出,才保住我们“体育强寝室”的地位。而大三时,这两位小子都马放南山,不再参赛。我在系体育部长苦口劝说下参赛,一人独揽十余分,总算又给我们寝室撑足了面子。

   阿该酷爱足球,踢后卫位置,曾与阿豹一起入选系队。我们班比赛时,他坐镇后场,指挥调度,镇定自若,舍我其谁,颇有当年范志毅“范大将军”的风范。可惜我们班足球整体水平不高,往往踢着踢着场面就陷落被动,而此时阿该想扭转颓势,往往就将自己的位置往前提,改踢前卫甚至前锋,身先士卒,冲锋陷阵。

   据他自己讲,阿该全家信奉基督教,而他枕头旁边也一直放着一本圣经。不过我一直很难帮他跟虔诚的基督教徒联想在一起,这小子跟我们芸芸众生一样,和我们一起好事干尽坏事干绝。或许宗教本是一种心灵深处的东西,阿该不在乎物质上外表上的修炼,专攻于他的内心改造吧。

   阿该大学以前的情史我不得而知,根据他大学时的表现,估计以前也是情事多多,这也是他帅的一个体现。进学校不久,他就跟我们班一女生谈上了。后来不晓得为什么,两人分手。不多久,这小子又开始了与隔壁班一女生的一段感情。由于他吃的这些都属于我们自己的“窝边草”,详谈起来势必牵扯一大堆,得罪一大片,因此关于他的情事,只能略谈到此。

   写到此,突然有“卡壳”的感觉,竟左右想不到该怎么继续写阿该了。或许因为前面很多事情在前面的文章都已有所交代,或许因为这是我《往事E104》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篇文章。把整个系列看成一条蛇的话,这篇就是蛇尾,对不住了,我的阿该同志,谁叫身为“帮主”的你却处在了这个蛇尾位置。

   至此,完成了对大学每位室友的回忆,总算了结了我的一个心愿,以此奉献给我可亲可爱的室友,来纪念我们共同走过的那段美好时光。

   老梅,在我还没有完成这个系列时,你就发消息告诉我你和女友订婚了,送最诚挚的祝福给你和你老婆,希望你们白头偕老!

   苹果,好久没有你的消息,单纯的你在江苏过得可好?希望你越来越不单纯,因为外面的世界太复杂。

   大叔,听老梅说他上次去看过你,参加了工作的你还是一如既往地看你的小说,很好,你依旧能拥有你的最爱,但是可别耽误了工作,毕竟看小说也要吃饭,也要娶老婆养孩子。

   阿豹,谢谢你一直记得我的受伤,QQ里常常问起我的伤势。多想我的脚能尽快好起来,恢复原来的神气,到温州与你再打一次痛痛快快的篮球。

   程程,与我从事一样职业的你,工作可忙?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记得保重身体,记得有空多给我电话!

   小春,白天刚刚和你QQ里聊天,你说你工作不很顺利,不晓得自己往哪里走。加油啊!我们会在远方给你最大的鼓励。

   阿该,能够的话,烟尽量少吸点。最近生意怎么样?希望你红红火火,到时候请兄弟们到你那里的南麂列岛玩,一起爽快游泳,一起尽情裸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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