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品读,一些散文(转载)

哈哈库 76 0

鲁镇的黑夜与白天

  〇迟子建

  “迅哥儿”住过的深宅大院

   我是迈过鲁迅故居的门槛的,我不敢踩它,怕那像历史卷轴一样的门槛会被踏碎了。天色本来就阴沉,再加上人多嘈杂,我已消去了对这老屋的兴趣。只记得它很大,门是一重接着一重的,所有的房间都陈设着古旧的家具和器皿,它们就像老人们历经沧桑的眼睛一样,沉静而又略嫌冷淡地望着我们。我注意到,屋子没有大窗口,那栗色的窗子又一律是木格的。木格很细碎,就仿佛是横在窗上的一把把剪刀一样,把射进屋里的阳光给凭空剪得零落而暗淡,所以几乎很难看到一间阳光充足的屋子。我想当年的“迅哥儿”流连在这样的深宅大院里,住在永远暮气沉沉的房子里,他对外部世界的关注就会更为迫切。而由这寂静和昏暗生发出的幻想,也会像河里游荡的小鱼一样活跃。

  孔乙己、阿Q喝过的黄酒

   这是绍兴,而绍兴在我的心目中就是鲁镇。在听过了一场让人失望的“社戏”后,我与几位朋友寻到了一处大排档,那已是子夜时分了。没有星星,亦没有月亮,大排档正在高潮上。那大排档是南北向的一条长巷,有些歪斜,而正是这歪斜,使它显出了随意、世俗和浪漫的气息。巷子里湿漉漉的,这当然不是雨的滋润,而是每个摊主洗菜时泼出的水。摊位一座连着一座,它们是清一色的塑胶棚顶,每个棚子大约放四五张圆桌,每张桌都能容七八个人。摊前的煤火通红通红的,炒菜的声音和着摊主招徕客人的声音,让人觉得亲切和温暖。我们要了炸臭豆腐干、咸蛋黄炒南瓜丝、爆炒黄泥螺、辣椒鳝丝、盐水煮茴香豆等菜,叫了一壶酒。酒不用说了,一定就是孔乙己和阿Q都喝过的黄酒。这酒被温过,未放城市里时尚喝法中所加的话梅、姜丝、冰糖等调味品,因而纯正醇厚。我们先前还比较文雅地吃酒谈天,后来酒喝得情绪飞扬,几个人就行“棒虎鸡虫”的酒令玩,输家罚酒,往往是男人一说“鸡”就赢,而女人一说“虫”则输,大家又笑又叫,好不快活。这种时刻,我心中鲁镇的影子一闪一闪地呈现了,我嗅到了一股古中国生活的气息。我仿佛看到了孔乙己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情形,他用尖细的手指在柜台上排出一文一文的铜钱;我还看到了在酒楼上的吕纬甫讲述雨朵剪绒花故事时怅惘的神情。我甚至想,如果不远处的护城河下停泊着一条船,我们登得船上,在夜色中划桨而行,一定能够看到真正的社戏,能喝到戏台下卖的豆浆。当然,如果碰到一个老旦坐在椅子上呀呀地唱个不休,我也一样会烦得撑船就走。如果偷不成别人家的豆子在船上煮着吃,就偷一缕月光来当发带,让它束着我随风飘扬的长发。

  卖唱的孩子全无闰土的影子

   夜愈来愈深了,是凌晨两点时分了,我们却毫无睡意,这时忽然来了一个瘦弱的孩子,他胸前斜挎的吉他比他还要高。他手里拿着一个用小学生的练习本写就的歌本,很老练地请求我们点歌。他眼睛很大,但却没有少年的那种天真之气。我问他几岁了,他说六岁。又问他点一支歌多少钱,他用生意人惯用的口气告诉我,点一首四元,但如果点三首的话,只收十元钱。我不假思索地说,那就点三首。他唱的第一首歌是《三个老婆》,歌词写得庸俗不堪,什么“三个老婆不嫌多”“老婆多了有人疼”等等。歌词里甚至形象地给三个老婆所司其职做了分工,什么做饭的,捏脚的,陪睡觉的等等。他这一唱,大家的心一下子沉下来了。在他身上,我看不到少年闰土身上的天真、朝气和童趣,反而感觉相遇的是成年的闰土,那个被沉重生活压迫得几近麻木的闰土。我们没等他唱另外两首歌,付了他十元钱,打发他走了。他挎着吉他离去的背影有些摇晃,感觉那吉他是一头蛮力十足的怪兽,死死地拖着他走。我真怕它在这黑夜里,把这卖唱的少年给拖得支离破碎了。自此,大家再无兴致逗留,仿佛是刚参加完一个好友的葬礼似的,郁郁走掉。

   次日我起得很迟,把早饭和午饭一块吃了。天色仍然寡白寡白的。

  看到单四嫂子、华老栓和祥林嫂

   沿着绍兴广场的护城河向北走,没多远,老街就呈现出来了。见到它,我的眼睛蓦然一亮,感觉它仿佛扭着身子活跃地动了几下。在被高楼簇拥着的宽敞的柏油马路上行走,我常常觉得自己走在一具巨大的僵尸上,紧张、空虚,不知所措。而在狭窄的老街上闲走,我会无限地放松和陶醉。这种时刻,你觉得那街分明像河流一样,它潺潺地流动着,等着你的脚踏出阵阵水花。这街只有2米左右的宽度,它的两侧是层层叠叠的老房子。房前的门楼各具特色,有的高而窄,有的矮而阔。房子多数是两层的小楼,但也有三层的。它们的色彩以栗色和苍灰为基调,屋顶的瓦却基本是深灰的,灰色年头久了,就泛黑了。不过,它们与天色是极为协调的,仿佛它们就是天的底座。你不要小看了这老街,看着它不长,走起来就长了,长得仿佛没有尽头。而且它也不是笔直的,略略地弯着,它这种弯不是老人的那种透出暮气的驼背,而是一个少女笑得不能自持的妖娆的弯腰,风情万种。街上很少有行人,石板路上干干净净的,给人以明净、妥帖之感。我们推开了几户门楼,进得院子,想更直接地接近老房子。真正的老屋比比皆是,它们保持房屋原来的状态,格局是老格局,窗户也是老窗户。到这样的屋子走一下,你会嗅到一股散发着隐隐腥气的潮味,仿佛这房子是放置已久的鱼,它因离河太久而伤感得落泪,那气息或许就是它的眼泪。如果不是有现代的人影闪现在房子里,我会误以为回到了100年前的鲁镇,听见了单四嫂子在空虚寂静的夜晚呼唤宝儿的哭声,嗅到了华老栓买来的人血馒头被火焰舔舐过所发出的奇怪的香味,看到了在祝福声中被主人呵斥后凄凉地放下烟台的眼神呆滞的祥林嫂。这是鲁镇,是鲁迅笔下那个永远也不会消失的鲁镇。那屋檐上的荒草,那窗棂上所弥漫的蒙昧天光,那院子中的桂花树,那天井中放置的杂物,似乎都透着旧时代的气息,它让人有某种伤感和惆怅,又让人有某种辛酸后的喜悦。

   绍兴似乎总是阴气沉沉的,我心目中的鲁镇,因了这特定的天色,而一直伫立在眼前。它的白天和黑夜仿佛是没有界限的,白天有暗夜的气象,而黑夜又有白天隐约的影子,一如鲁迅作品带给我的气息。当我喝了一杯碧绿的茶,再望护城河的时候,望见了一条乌篷船正从远处荡来。那船黑黑的,就像跃出水面的一条青鱼。到得近处,我见那桨搅起一阵一阵的乌黑的淤泥上来,它使绿水有了一道道黑色的印痕,就像人的伤疤一样。待我把目光再转到石桥上时,竟然看见了先前在老街里遇见的那个盲人,他怀抱着竹竿,坐在石桥上。但他不是沉静地坐着,他不时地转身,用竹竿去抚弄柳树,于是就有一些微黄的柳叶天女散花般地被打落。它们落在水里,向下游荡来,渐渐地接近我们所坐的茶楼。我多想在它们经过的一瞬间泼一杯清茶于它们身上,可我怕同行者笑我痴狂,而且我也不敢肯定,它们确乎能够领受茶的芬芳之气,于是只是静看着它们一摇一摆地远去。

  (薛敏摘自《书摘》 2008年第9期) 半月谈

  做“给英雄鼓掌的人”

  〇刘继荣

   女儿的同学都管她叫“23号”。女儿班里总共有50个人,每每考试,女儿都排名23。久而久之,便有了这个雅号,她也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中等生。我们觉得这外号刺耳,女儿却欣然接受。老公发愁地说,一碰到公司活动,或者老同学聚会,别人都对自家的“小超人”赞不绝口,他却只能扮深沉。人家的孩子不仅成绩出类拔萃,而且特长多多。唯有我们家的“ 23号女生”,没有一样值得炫耀的地方。

   因此,他一看到娱乐节目里那些才艺非凡的孩子,就羡慕得两眼放光。后来,看到一则9岁孩子上大学的报道,他很受伤地问女儿:孩子,你怎么就不是个神童呢?女儿说,因为你不是神父啊。老公无言以对,我不禁笑出声来。

   一年中秋节,亲友相聚,坐满了一个宽大的包厢。众人的话题也渐渐转向各家的小儿女。趁着酒兴,要孩子们说说将来要做什么。钢琴家、明星、政界要人,孩子们毫不怯场,连那个4岁半的女孩,也会说将来要做央视的主持人,赢得一阵赞叹。我12岁的女儿,正为身边的小弟弟小妹妹剔蟹剥虾,盛汤揩嘴,忙得不亦乐乎。人们忽然想起,只剩她没说了。在众人催促下,她认真地回答:“长大了,我的第一志愿是当幼儿园老师,领着孩子们唱歌跳舞做游戏。”众人礼貌地表示赞许,紧接着追问她的第二志愿。她大大方方地说:“我想做妈妈,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做晚餐,然后,给我的孩子讲故事,领着他在阳台上看星星。”亲友愕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老公的神情极为尴尬。回家后,他叹着气说:“你还真打算让女儿将来当个幼儿园老师?咱们难道真的眼睁睁地看着她当中等生?”

   其实,我们也动过很多脑筋。为提高她的学习成绩,请家教,报辅导班,买各种各样的资料。孩子也蛮懂事,漫画书不看了,剪纸班退出了,周末的懒觉放弃了。像一只疲惫的小鸟,她从一个班赶到另一个班,卷子,练习册,一沓沓地做。可到底是个孩子,身体先扛不住,得了重感冒。病好后,孩子的脸小了一圈。可期末考试的成绩,仍然是让我们哭笑不得的23名。

   后来,我们也曾试过增加营养、物质激励等,几次三番地折腾下来,女儿的小脸越来越苍白。而且,一说要考试,她就开始厌食,失眠,冒虚汗,再接着,考出了令我们瞠目结舌的33名。我和老公悄无声息地放弃了轰轰烈烈的揠苗助长活动,恢复了她正常的作息时间,还给她画漫画的权利,允许她继续订《儿童幽默》之类的书报,家中安稳了很久。我们对女儿是心疼的,可面对她的成绩,又有说不出的困惑。

   周末,一群同事结伴郊游。大家各自做了最拿手的菜,带着老公和孩子去野餐。一路上笑语盈盈,这家孩子唱歌,那家孩子表演小品。女儿没什么看家本领,只是开心地不停鼓掌。她不时跑到后面照看那些食物,把倾斜的饭盒摆好,松了的瓶盖拧紧,流出的菜汁擦净。忙忙碌碌,像个细心的小管家。野餐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两个小男孩,一个奥数尖子,一个英语高手,同时夹住盘子里的一块糯米饼,谁也不肯放手,更不愿平分。丰盛的美食源源不断地摆上来,他们看都不看。大人们又笑又叹,连劝带哄,可怎么都不管用。最后,还是女儿,用掷硬币的方法,轻松地打破了这个僵局。

   回来的路上,堵车,一些孩子焦躁起来。女儿的笑话一个接一个,全车人都被逗乐了。她手底下也没闲着,用装食品的彩色纸盒,剪出许多小动物,引得这群孩子赞叹不已。下车时,每个人都拿到了自己的生肖剪纸。听到孩子们连连道谢,老公禁不住露出了自豪的微笑。

   期中考试后,我接到了女儿班主任的电话。首先得知,女儿的成绩,仍是中等。不过,他说有一件奇怪的事想告诉我,语文试卷上有一道附加题:你最欣赏班里的哪位同学,请说出理由。班里同学很多都写上了女儿的名字。理由很多:热心助人,守信用,不爱生气,好相处等,写得最多的是乐观幽默。班主任还说,很多同学建议,由她来担任班长。他感叹道:你这个女儿,虽说成绩一般,可为人很优秀。

   我开玩笑地对女儿说,你快要成为英雄了。女儿歪着头想了想,认真地告诉我说,老师曾讲过一句格言:当英雄路过的时候,总要有人坐在路边鼓掌。她轻轻地说:“妈妈,我不想成为英雄,我想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我猛地一震,默默地打量着她。我心里,竟是蓦地一暖。

    如果健康,如果快乐,如果没有违背自己的心意,我们的孩子,何妨做一个善良的普通人?

   长大成人后,她一定会成为贤淑的妻子,温柔的母亲,热心的同事,和善的邻居。在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她都能安然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作为父母,还想为孩子祈求怎样更好的未来呢?

  (俊宏摘自《青年参考》) 新华网

  贫穷只是生活的外衣

   新华网 ( 2009-09-17 09:00:11 )

  策划/高敏婧

   出生于贫穷的家庭还是富裕的家庭是不能选择的,而内心的贫穷还是富裕却是能够选择的,有人生活得清苦内心却温暖平静,有人生活得富足内心却荒芜彷徨,物质的困顿或许能够忍耐和克服,而心穷了,那就真的穷了。

  贫困是一个宝贵的环境

   新华网 ( 2009-09-17 09:01:34 )

  〇【美】安德鲁·卡耐基 魏丽华/译

   作为穷人家里的长子,我有幸在小时候就外出干活,因此在童年时代我就开始明白自己的责任是协助我的父母养家,尽快成为家里挣钱的人。问题是,我能找到什么活干,而不是我想干什么活。

   我出生时,父亲是苏格兰手艺很好的纺织工。那是蒸汽机未出现的日子。他拥有4台手工织布机,还雇了几个学徒,他给一个提供我们原料的商人纺布。

   蒸汽机的出现自然使得手工机织业衰退。在我10岁时,第一个严肃的生活问题降临我家。我的父亲给那商人送去最后一批货,回到家中,再没有活让他做了。那时,我下定决心,总有一天,我们要把穷困这只恶狼从家门口轰走。

   我们天天在家庭会议上讨论迁居美国这件事。最终我们决定去投靠匹兹堡的亲戚。我清楚地记得父亲和母亲都觉得这个决定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牺牲,但是“对两个孩子来说更为有利”。

   一到匹兹堡,父亲就进了一家棉纺厂,接着我也去了,成了一个“线筒男孩”,就这样,我开始为后来的学徒生涯做准备。

   我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拿到第一个星期的工资——1.2美元时的自豪劲儿:这钱给了我,是因为我对社会有了点用。我觉得没有别的事情能使一个少年更快地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了,感到自己是个有用的人,那才叫棒。

   后来,我管理很大的账目,有成百万美元经过我的手,可是以后赚的任何一笔钱给我带来的欢欣,都远比不上那1.2美元带给我的满足感。那是诚实手工劳动的直接回报,它代表着我一个星期的艰苦劳动。要不是干活的目的是挣钱帮父母养家,那活真可以称为奴隶般的劳动。

   那时,除星期日外,我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去工厂,直到天黑下来才让下班。中午只给40分钟的时间休息,这对于一个12岁的孩子来说,担子真是很重。但是我正年轻,有自己的梦想。我的内心有一种力量时时激励我:这种情况不会也不可能更不应该持续下去。有一天,我会登上好位置,而且,我感觉到自己不再是小男孩,而是一个十足的小男子汉。

   事情很快就有了转机,一个做线筒的善良的苏格兰老人把我带进了他的工厂。但是在这儿有一段时间比在棉纺厂更糟。因为我既要烧地下室的锅炉,还要看管那台驱动机的小蒸汽机。我要使锅炉内的水位保持正常,还要看发动机,责任重大,要是出点差错,整个工厂就会被炸成碎片。那时,我经常在夜间睡梦中惊醒,发现自己会在床上做调试蒸汽压力表的动作。

   但是我从来没有告诉家人这些,我只能让他们知道好的一面。这是我应该做的事,因为家里每个人都在拼命干活,没有人会抱怨和放弃。

   我那好心的老板不久就解除了我的压力,他需要有人开账单、记账,他看我能写出小学生水平的字,还会做加法,就叫我当了他唯一的职员。

   大家都知道人们总是把贫困说成一大罪恶,好像觉得谁有钱,谁富有,谁就会更幸福,更有作为,就能享受更多的生活乐趣。

   但是,穷人简陋的小屋里的生活,比富人豪华宅邸里的生活更温馨!我总是同情那些有仆人伺候,很大了还有家庭教师的富人子女。他们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因为对于穷人的孩子来说,父亲无时无刻都是他的伙伴、导师和榜样,母亲则集护士、老师、保护者、他所信奉的圣人于一身。这样,比起富人的孩子,他拥有生活中一笔更大更宝贵的财富,与这些财富相比,其他任何财富都微不足道了。

   我亲身体验过贫困家庭里的那种温馨、美满和纯真,这样的家庭无暇为琐事操心,不受他人的妒忌,不与他人争斗,为了养家糊口这个共同的目标,家人相互爱护、团结一致。正是因此我对富人家的孩子深表同情,而对穷人家的孩子表示祝贺。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穷人的队伍中已经不断涌现出,而且还会不断涌现出众多坚强、优秀、依赖自己能力的杰出人才。

   如果你愿意看看那些流芳百世之人的名单,你就会发现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出生于贫困——这个宝贵的环境中。

  (原载《小品文精读》)

  恋爱女孩,切记带钱包

  来源: 品读

  〇宏叶

   我曾经以爸爸为荣,因为爸爸是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县人民教师。小县城里没有人不尊敬他。但我成为高中生之后才沮丧地发现,其实爸爸一点都不值得自豪,他充其量只是个孩子王罢了,挣得一点可怜的工资。

   我考上沈阳师范大学之后,爸爸对我说:“叶子,爸爸每月的工资只有850元,每月给你奶奶寄300元,我和你妈妈的生活费200元,余下的350元就作为你的生活费吧。咱们镇比你高一届的马小莹去年也到沈阳上学了,她说她们班上家庭好的每月的生活费600元,条件差的只有200元。爸爸每个月就给你350 元吧。”

   我心想,这点钱能在沈阳管一月吗?果然,到沈阳读大学后,这350元钱除了够我吃饭的外,连一盒中等价位的护肤品也买不起。不过,好在我们宿舍的同学都是来自农村,生活水平和我差不多。马小莹却显得比较阔绰,她每次来师大看我,不是给我买零食,就是给我带她用不着的化妆品。

   然而,两个月过后,我吃惊地发现,那些来自农村的室友们竟也像马小莹一样“阔气”了!她们谈论的不是食堂里哪些菜最实惠,而是肯德基又新推出什么套餐了。全寝室就剩下我最寒酸了。我感到万分疑惑:这些室友的家庭条件不好,她们哪来的钱如此消费呢?

   揭开谜团的却是马小莹,周末来看我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她:“小莹姐,宿舍的那些同学,哪来的那么多钱啊?”马小莹却反问道:“有人追过你吗?”我脸红了,点点头说:“班上的周刚给我写过情书,但是我对他没有感觉。”小莹笑道:“大学时期的恋爱哪有什么认真不认真的,改善生活倒是真的。”

   小莹的话让我茅塞顿开,于是我答应周刚开始跟他约会。室友都有男朋友,都心安理得地让男友送礼物、请吃饭。我比她们长得漂亮,为什么不可以?

   放暑假回家,爸爸在知道我交了男朋友后,问我喜欢男朋友哪一点?我轻描淡写地说:“什么喜欢不喜欢?谈恋爱就有男朋友请我吃饭啊。”爸爸一听就生气了:“这哪里叫谈恋爱!这简直就是交易。”我顿时反感地回答:“你还是个老师呢,怎么这么说话呀?就你给的那点生活费,我想买瓶搽脸霜都得吃半个月的面条!”说完,我扔下饭碗冲出家门,直接跑到火车站买车票回沈阳了。

   谁知回到沈阳之后,因为刚放暑假,学校里面没有几个人。我忍不住孤单,便给周刚打电话,周刚回到学校的那天晚上,不知是因为孤单还是因为伤心,我们吃了一顿谭鱼头火锅之后,我跟周刚突破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道防线。

   此后我对周刚特别依恋,但是他对我的态度却大变。仅仅隔一天,我打电话说我很想他时,他却说:“老爸还没有给我寄钱来,我现在去不了你那里,等开学后,我再请你吃火锅。”我吃惊之余,生气地想,难道在他眼里我想见他不是因为想他,而是想多吃一顿火锅。我气愤地冲他喊道:“你把我当成什么了!留着你的火锅跟别人吃去吧。”

   就在这时候,爸爸的电话来了。他平静地说:“女儿,从下月起,爸爸每月多给你寄100块钱,一共给你450,多给你的100块钱就作为你谈恋爱的经费,下次约会时,别忘记带上你的钱包,记得不能总是让他掏钱,哪怕是他两次你一次,咱们要尊重自己,而且要习惯为自己所爱的人埋单,这样,才能得到男朋友的尊重!如果钱还不够花,你就跟爸爸说,爸爸会再给你寄。”爸爸的话未说完,我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爸爸不知道我失恋了!

   大二那年,我真正喜欢上了同校同届的一个叫林松的男孩。林松呢,很喜欢我,第一次约我出去吃饭时,他拿着菜单一个劲地点菜,我忙拦住他说:“我俩就点一个荤菜一个素菜吧!因为,我的钱包里的钱不多。”他笑了:“看你说的,当然是我请你呀!”我问:“为什么?”他吞吞吐吐地说:“因为……因为我是男人。”我摇摇头说:“这不是理由。”

   在这3年里,爸爸每月一直给我寄450元,有几次甚至还寄过500元。快毕业的时候,林松提出跟我回一趟我们家。为了给家里一个惊喜,我没有提前告诉爸爸,而是和林松直接坐车回了家。到家时,妈妈又惊又喜,她开始准备饭菜。我问妈妈:“都放暑假了,爸爸怎么不在家?”妈妈张张嘴,欲言又止。

   这时,大门响了,我和林松一起迎了出去。眼前的一幕顿时让我惊呆了,爸爸光着膀子,并不宽厚的肩膀晒成了黑红色,一件蓝色的褂子搭在肩上。脸上和身上沾满了细碎的沙粒。他的手中,还推着一辆三轮车,车里装满了零碎的铁片、铁丝和饮料瓶。

   爸爸很尴尬地赶紧把搭在肩上的衣服套在身上,掩饰地冲我笑着:“放假闲着无聊,正好咱们县城有个工地需要人手,扬沙子这活不累,给的钱跟大工一样呢。”顺着我们看向三轮车的目光,爸爸赶紧解释说:“都是些工地上的废料,没人要。我问过工头了,他说可以捡。”

   我的泪水顺着脸流淌下来,我终于知道了我的恋爱经费是从哪里来的!是我在讲台上风度翩翩的爸爸扬沙子,拾废品挣来的!

   毕业后,我和林松都顺利地在大连找到了工作。回到学校领毕业证时,和寝室的姐妹一起吃了顿饭,才知道她们大都和男朋友分手了。

   其实,女孩走弯路比男孩更加容易。它也许简单到仅仅是一顿不需要买单的火锅,一盒让人眼馋的护肤品。我不禁想起爸爸曾经说过的话:“约会时,别忘记带上你的钱包……要习惯为自己所爱的人埋单,这样,才能得到男朋友的尊重。”

  (原载《打工》2008年第20期)

  九度不寒

   新华网 ( 2009-09-17 09:04:26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9期

  〇风为裳

   张罗同学聚会时,我们这些混得不错的同学很自觉很有风格地把费用划为三等:混得一般的交300元;混得不好的,一分钱都不用出;混得好的,聚会缺多少,补多少,兜底。大家图的就是个乐儿,不想让自家兄弟姐妹为几两银子犯难。

   尽管这样,班长还是颇为担心地说:九度能来吗?

   是啊,九度是那样好面子的一个人,这些年,先是在有着大好前途的机关里受了牵连下岗,后是爱人查出了淋巴癌,再后来跟人合伙开饭店,饭店没开起来,借来的钱却全让人卷走了。九度这些事都是在校友录上,同学们辗转相传的。九度也来校友录,留言却总是说些好事:姑娘考了第一名(尽管那只是小学二年级的期中考试);妻子终于不用再去化疗了。还有,他给报社提供的新闻线索被采纳了,人家给了50块钱。

   有同学提议大家凑些钱帮帮九度,好歹阶级兄弟一场。却不想班长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他说:那家伙说他还想捐点钱出来给谁呢!人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同学说:你看九度,日子都过成那样了,还是绷着,还装,死要面子活受罪。

   是的,九度上学那会儿就是瘦死不倒架的那种人。按照规定,九度是可以申请贫困贷款的,他却硬撑着不肯。

   那年冬天,东北那叫嘎嘎冷,连件旧棉衣都没有的九度走路全靠跑。他说:本来在零度边缘,这一跑,温度“噌”地蹿了九度。其实,九度说的是39度,不过冻得嘴一哆嗦,“30”就吞了下去。这话风行了起来,九度就叫了九度,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淹没了他的本名。

   聚会那天,九度还真来了。一身浅灰色的西装配了一条红格子领带,比好些混得不错的同学收拾得还像成功人士。有同学上去就是一拳,说:你个九度,不装能死啊?咱们哥们儿,准还笑话你不成?

   九度打着哈哈,跑前跑后张罗着。席间,人家喝酒聊天,牢骚怨气差点就把酒店的天花板顶起来:什么股票太没谱了,十几万转眼就打了水漂儿;什么现在的孩子太难管了,钢琴说白买就白买;什么现在的官场简直就没法混,大领导之间都别扭着,听谁的话站谁的队,有学问着呢!九度笑着给大家布菜、倒酒,一哥们儿喝得有点大,硬着舌头说:九度,你说你挺背的,啥啥没赶上,要不咋也弄个副局干干。

   我们都拦着那哥们儿不让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同学聚会整成富人对穷人的颐指气使就没劲了。没想到九度却端起酒杯,对大家说:“我九度这些年是遇到些事,但是,还好,都扛过来了。我正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呢,今年我闺女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省重点,学费全免。”

   九度说:“我也重新上岗了,电视台聘我当特约记者,咱也混进新闻界了。还有,我爱人从得癌症到今天已经8年了,也就是说,我们每一天都在创造着生命的奇迹……”

   九度一口干掉了杯里的酒,不知为什么,刚才那些牢骚满腹或者臭显摆的哥们儿都有点蔫,咋好像自己的日子过得没九度带劲呢?

   聚会结束时,班长拿出了账单。账单上,九度的名字下面没有写交钱的金额,而是写着一行字:物品搬放、保管,接送……班长说:九度不肯白白占人家的便宜,他没交钱,一定要以别的方式补偿回来。

   看着依旧忙忙碌碌送同学的九度,我说:换了我们,谁可以做到像九度那样贫穷却不潦倒,活得生气勃勃的呢?

   是的,我们眼里要面子的九度,其实要的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方式。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生活里的温暖,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在这一点上,九度表现得相当有风度。

   (马波摘自《婚姻与家庭》)

  生命的颜色和硬度

   新华网

  〇鲁瓜

   注意那个男人已经很久了,他穿着洗得发白的中山装,瘦削,修长,背微驼,戴副无框眼镜。只看长相和穿着,他应该是某所学校的老师,然而,他却是靠捡垃圾为生的。

   我发誓绝对没有瞧不起他。我只是疑惑,这样一个男人,做什么不可以呢?

   从第一次见他,他就穿着中山装,冬天过去一半,他仍然穿着那件中山装。奇怪的是他的中山装虽然很旧,却总是洗得干净,甚至带着叠压的褶皱。这让我怀疑他有至少两件相同的中山装轮流来穿。

   他常常在清晨来到小区,骑一辆破旧却擦得锃亮的三轮车。他站在垃圾筒边仔细地翻找和挑拣,从他的脸上你看不到任何卑微和渺小,只有专注和敬业。

   后来听朋友说,以前,他真的是一位老师,一位小学民办教师,学校在大山里,他的工资极低。后来那个学校撤掉,他就进了城。他有一个读大学的女儿,他一个人靠捡垃圾供她读书,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问他为什么不做别的,他说我一介秀才,能做什么呢?他还写得一手好字,常常把捡来的没有用过的纸张订成本子,练习他的硬笔书法。问他练书法有用吗? 他回答说没有用。没有用,仍然要练。有人见过他写的字,说他用过的每一张纸,都可与字帖相媲美。

   那天收拾衣柜,翻出几件虽然很新却不能再穿的衣服,心想反正留之无用,不如送给他好了。找个大纸袋将衣服装好,下楼,在健身场上等他。远远见他来了,忙把纸袋放进垃圾筒,再返回健身场装模作样地压腿。

   我见他弯腰拾起那个纸袋,打开看一下,又扭过头看看我,目光中充满不解。我赶忙逃掉,像做过一件亏心事般紧张。大约两分钟后,他敲开我的房门。他抱着那个大纸袋,问我,这是您放进垃圾筒里的吗?

   我说是的,是一些不能再穿的衣服……

   他笑一笑,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一句话。他的中山装洗得发白,他的背影微驼。

   第二天上午,他再次敲开我的房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很大一簇花。塑料花,完全用废弃的方便面包装袋扎制而成。每一朵花、每一片花瓣都充分利用了塑料袋上原有的颜色和图案,缤纷绚烂,几乎能够以假乱真。男人的脑袋从花束后面伸出来,冲着我笑。

   送你的花。他说,我亲手扎的。

   你亲手扎的? 我惊讶不已。

   是啊,以前教过的一个孩子教给我的。他说,当心情烦闷时,我就用捡到的方便面包装袋扎些花,然后送给帮助过我的人……我没有好东西送你,我只有塑料花。

   他扎得非常棒,似乎那些塑料花正在悄悄开放,散发出一缕缕的清香。真想不到这个戴眼镜的男人竟会有这样灵巧的手和这样细密的心思,竟能让人们随手丢弃的废品,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男人却站在门口,不肯进来。

   最后他说,等女儿大学毕业,他就再回乡下找一份教书的工作。不管钱多钱少,他只是喜欢这个职业。他相信自己能够找到。因为,即使现在,他也一直没有放弃他的书本。

   昨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他已经开始上课了,不过不是乡下,而是本市一所很有名的学校。他还告诉我,两年前我送他的衣服,他一直没有穿,但他肯定会好好保存。

   ——他真的有两件一模一样的中山装:他并不需要那些衣服。当时他微笑着接受,只因为,他不想让我难堪。

   在那段日子里,其实,试图帮助他的,不只我一个人。很多人都送过他东西,用的多是一种悄悄的方式。这些东西,有些用得上,有些用不上,他的回赠,永远是一簇塑料花。

   这样一个被人们认定彻底被丢弃的男人,竟然在他最艰苦的日子里,满怀信心地扎出一朵又一朵一簇又一簇美丽芳香的塑料花,并努力维系着类似我这样的很多个陌生人的自尊。

   这样的男人,他的生命颜色,他的生命硬度,都远比我们优秀。

   似乎这世上,真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彻底丢弃任何一样东西。即使它们被丢弃,只要颜色还在,只要信念还在,只要爱与善良还在,那么终有一天,就会绽放出新的生命。

   就像塑料花。就像他。  

   (李彦摘自《晚报文萃》2008年第19期 ,原载《成都晚报》)

  小提琴手的最后一次街头演奏

   新华网 ( 2009-09-17 09:07:18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9期

  〇凡华

   在繁华的纽约,一个星期五的傍晚,一个衣着落魄的年轻艺人仍然像往常一样站在地铁站门口,专心致志地拉着他的小提琴。琴声优美动听,虽然人们都急急忙忙地赶着回家过周末,可还是有很多人情不自禁地放慢了脚步,时不时地会有一些人在艺人跟前的礼帽里放一些钱。

   第二天黄昏,年轻的艺人又像往常一样准时来到地铁站门口,把他的礼帽摘下来很优雅地放在地上。和以往不同的是,他还从包里拿出一张大纸,然后很认真地铺在地上,四周还用自备的小石块压上。做完这一切以后,他调试好小提琴,又开始了演奏,声音似乎比以前更动听更悠扬。

   不久,年轻的小提琴手周围就站满了人,人们被铺在地上的那张大纸上的字吸引了。纸上写着:“昨天傍晚,有一位叫乔治·桑的先生错将一份很重要的东西放在我的礼帽里,请您速来认领。”

   人们看了之后议论纷纷,都想知道是一份什么样的东西,有的人甚至还等在一边想看个究竟。过了半小时左右,一位中年男人急急忙忙跑过来,拨开人群冲到小提琴手面前,抓住他的肩膀语无伦次地说:“啊!是您呀,您真的来了,我就知道您是个诚实的人,您一定会来的!”

   年轻的小提琴手冷静地问:“您是乔治·桑先生吗?”

   那人连忙点头。小提琴手又问:“您遗落了什么东西吗?”

   那个先生说:“奖票——奖票——”

   小提琴手于是从怀里掏出一张奖票,上面还醒目地写着乔治·桑。他举着彩票问:“是这个吗?”

   乔治·桑迅速地点点头,抢过奖票吻了一下,然后又抱着小提琴手在地上疯狂地转了两圈。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乔治·桑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他前些日子买了一张一家银行发行的奖票,昨天上午开奖,他中了50万美元的奖金。昨天下班,他心情很好,觉得音乐也特别美妙,于是就从钱包里掏出50美元,放在了礼帽里,可是不小心把奖票也扔了进去。小提琴手是一名艺术学院的学生,本来打算去维也纳进修,已经定好了机票,时间就在今天上午,可是他昨天整理东西时发现了这张价值50万美元的奖票,想到失主会来找,于是今天就退掉了机票,又准时来到这里。

   后来,有人问小提琴手:“你当时那么需要一笔学费,为了赚够这笔学费,你不得不每天到地铁站拉小提琴。那你为什么不把那50万美元的奖票留下呢?”

   小提琴手说:“虽然我没钱,但我活得很快乐;假如我没了诚信,我一天也不会快乐。”

     (肖阳摘自《阅读》2005 年第6期)

  擒 贼 记

   来源:新华网

  〇小鱼儿她爸

   有光就有影,我们表面上波澜不惊的生活,其实是有很多不为人注意的隐患和风险的。

   我家住在一座临街的独栋大楼里,没有院落,也没有正规的物业和保安。自从小家伙出生后,原本就不宽敞的两居室显得更局促,不得已,在大门外一段只有自家使用的过道上,用另一道铁门隔出了一个两平方米见方的储物间,主要是放鞋子和一些杂物,还兼做过道用。

   春节前的一个周四下午,正在办公室的我被岳母一个语焉不详的短信打断了正常工作,这短信是“年货被盗”。被弄糊涂了的我赶紧打通岳母的电话……原来,一个胆大的贼在祖孙俩午睡时弄开了我家储物间那道本来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铁门,大摇大摆地把我们前两天买的一箱腊货和一盒茶叶盗走,可恶及可笑的是,这贼还坐在6楼到7楼的楼梯间,从容地喝光了我原本放在腊货旁的三罐啤酒。

   晚上我回到家后就拨110报了案,警察勘察了现场后指出,那道孱弱的铁门是小偷的强心剂,要我们尽快换锁。没办法,周末先换锁吧。万万没想到,我们还是比贼慢了一步……

   第二天中午,我下班回家正准备打开那道天杀的铁门,一个邻居老太太拉住我说:“你们家的东西被偷了,一个人拿蛇皮袋装东西,说是替你们家搬东西。他还没出门,快去追。”我一听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啊,昨天东西丢就丢了,谁知这厮得寸进尺,昨天得了手,今天就把我家当成软柿子啦?不行,这次断不能让这厮跑掉了。

   我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急忙坐电梯下楼,果然在一楼的电梯间堵住了这个瘦高个子、神色慌张的中年人。我毫不犹豫就扑上去了——经过一番十分不激烈的“扭打”,甚至不能叫扭打,在我看来似乎更像柔道或者是摔跤,但显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令人惊奇的是,他并没有试图攻击我,身上也没有带任何凶器,甚至连一个流露凶光的眼神都没有。当然我也没有对他动手,我们就像两个喝醉了酒互相搀扶的朋友似的,在并不宽敞的电梯间从这堵墙撞向那堵墙,从左纠缠到右……直到我们都气喘吁吁,瘦弱的他到底没能逃出大楼的大门,对峙开始了。

   他开始求我放过他,我几乎是声嘶力竭地朝他大喊:“是我求你放过我们家,一次成了还来第二次,今天要不抓住你,是不是准备每天都来啊?”他又要我踹他两脚消消气,我说我平时对跟你一样的外乡人都是客客气气的,因为我自己就是个外乡人,可你不能老是欺负好人啊。他又说,我也是走投无路才拿你家东西的,没想偷。我说你这还不叫偷啊,那你走投无路把人弄死了也不叫杀人是吧?他说他是饿得没办法才想到去我家“拿点东西”,我说你昨天拿的东西足够你饱饱地吃上三天,可你这不是又来了吗?……我忽然发觉对面这个“落难”的贼实在是一个很好的说教对象——他说的任何话,我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加以反驳。其实这时候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我在尽量地用虚张声势的大喊大叫来拖延时间,引起过往的人的注意,等待警察到来。

   在这段时间里,我有几次都几乎想把这个眼睛里流露出绝望神色的男人放走了,我甚至觉得同情心逐渐在与愤怒的较量中占据了上风——有点可怜这个10分钟前还恨得牙痒痒的人了。但我的理智提醒我,不能轻易相信窃贼那些一定改过自新的誓言,特别是他急于脱身的时候。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市民,既然我已经报了警,既然我能够(至少是暂时)制服眼前的对手,那么我就有义务等警察到现场,让偷儿得到一个比较正式的教训。警察终于来了,我一直悬着的心落回到肚子里,这才意识到自己早已衣衫不整,大冷的天汗水浸湿了手心和脊背,嗓子也哑了。

   警察简单看了现场后,把我和他都带到了派出所。从警察对他的询问中,我知道他跟我同岁,比我还高5厘米,还知道他胆囊有毛病(怪不得那么瘦,而且也没什么劲)。警察搜查了他身上带的东西,我在旁看得清楚,真可以说是身无长物——几块钱零钱,一张反复折叠的报纸,一串钥匙。而他昨日得手的那些年货,据说已经以低得离谱的价格处理给别人了。警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跟同事说看着他,转脸跟我说,我们回去把那些东西照个相吧。临走,我对那贼说,我会尽量为你求情,他那明显干裂的嘴唇中挤出两个含混不清的音节——谢谢。

   从派出所出来,走在冬日柔和的阳光里,才发现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有些肿胀——由于用力过猛,我到底还是弄伤了自己。

   但我已无心品咂伤痛的滋味,甚至没有那种正义得到伸张的快意,反而充盈着莫名的悲凉。无可否认的是,一个我本该素不相识的男人被铐在问讯室椅子上的窘态,以及他那双因绝望而失神的眼睛,已经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上,难以抹去。

  (黄凤华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09年第11期)

  属人之爱的局限

  〇刘阳

   3年前果子出差杭州得知自己高度疑似乳腺癌后,冷冷地电话告我,像在进行例行的信息通报,并当即表态决不会拖累我。我当时正休假回家,坐在一间朋友介绍的中医诊所里,希望医生能解决我连续低烧两年多的郁闷。手拿电话的我,心里一下子很虚,仿佛心脏附近区域成为一件软得失去弹性的纱包,棍子轻轻一压,半天都无法恢复原状。我很清楚,她的腔调越是冷,就越是需要我在。于是虽然很虚,但还是装做潇洒地建议她先别想这些没用的,一切等到确诊了之后再说,别咱们戏剧性地分手了,结果查出来虚惊一场,那不白分了,还折了我的名头。

   化疗结束那年中间,闹过分手。要强的她几次主动谈散。而我,和果子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候,情况一缓和,人性中自私的部分这下也开始住上泛,真的动了分离心。态度很游移,游移到找其他朋友述说,想让自己在旁观者的眼中显得可爱,想找个旁证:即使选择分手,我依然可爱。

   果子说我只要求你,以后要是我复发病危,最后的时刻不管你和谁在哪里,都要赶来陪着我。我说好,这算是我给你的“终极承诺”。双方都觉受伤。

   思前想后,我真的觉得不公平。在长江的夜航船上,果子曾对我说:“这一切不是没有意义的。”那么病后分手的今天,这意义在她身上的体现是什么?我不能容忍世界成为这个样子,接住了我的人一回身,自己掉沟里了,这叫什么事儿啊?别的我管不了,自己眼前的做一点还是可以的。我找到一个理由说服她,我知道我一说她准动心,“我是上帝派来证明他爱你的”。

   那年9月我们登记结婚了。她跟我撒娇:“你看你拍结婚照都不笑的,你说你是不是被迫的,你说你是不是不情愿?”我说:“没办法,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对着镜头就不会笑。”其实,我心里的确不轻松,并非十足的幸福感。但与其说这与果子的病有关,不如说与我的性格有关,我有点“先天性恐婚”。

   我是上帝派来证明他爱你的。出口之后一咂摸,未尝不带着一丝调侃,还有几分主角的自负,觉得自己很重要,我的出场让生活有了意义,我证明了爱。这句话,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不信的人,对一个有信仰的人所说的一句善意的谎言。之后,作为两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果子的安全感并没有得到我充分的照顾。我是没压力就松劲的人,形势稍有缓和就琢磨着自由自在出去放风,积累下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而我则像中邪一样失去自由,被自己的一部分辖制着蠢动,好像在对稳定的生活做反弹,让果子伤心且失望。好像因为自己把终极承诺落实了,平日里就可以稀里糊涂混日子了,“这些都是小事,反正怎么说我都不会和你分手的,我做得够好了。”这是我那段时间的想法,我还以此为借口容忍自己在其他方面的错误,回想起来好像在守着人性中的那点东西和上帝谈条件。其实,我的爱并没有像果子所感动的那样深。她对我,超过我对她,总是她原谅我的错误,而我像孩子一样总企图滥用这种爱。

   再以后,我们刚下决心搬到新房子,家具还没配齐,她又高度疑似复发,并随后确诊复发。刚得知消息,我只能例行公事地安慰她,觉得话语无力。果子说,命比人大。去医院检查的大巴上,我靠着车窗说:“我刚准备好吃一块糖,结果生活却把一吨糖堆到了你的脑袋上。”果子听出话里有无奈的意味,敏感到婚姻没有使我们完全成为一体的,这让她难受。

   这个镜头过去之后,下一小节里,因为我对自己的家庭摊牌谈了这些,于是不可避免地感受到压力,果子也被质疑。而我也受到这些情绪的影响,没有有效地对病人屏蔽负面信息,泄露出来的东西让果子焦虑。总之,我距离电视剧里演的默默承担、胸怀如海的男人差得不是一点两点,只是靠着一分残存的本性、一分天生的爱说笑、一分面对命运得过且过的赖皮,交了份勉强及格的3分考卷。

   我对果子说,在疾病中你越来越好,而我却越来越坏了,因为我只凭自己的力量,甚至不惮以恶为善。我的爱太有限了,太局促了。而生活中的制约太多。我虽然懊悔,但重新来过,却并没有信心做得更好。

   果子入土那天早晨,我看到卢云的话:“如今,在他们死后,捆绑他们灵命的需要和伤害已不再约束他们,阻止他们将一己给予我们。他们现在可以将他们的灵传送给我们,我们也可以和他们有新的联系。”我不得不承认,或许会互相伤害的属人的需要退场之后,果子的确更美了,美的不可方物。

   (伊文摘自《新周刊》2009年第11期)新华网

   消逝的钟声 新华网 ( 2009-12-08 11:03:15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12期

  〇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涿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l953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像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像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去那儿,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停止,并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原载《记忆与印象》,北京出版社出版)

  我们共有一种奇异的忧伤 新华网 ( 2009-12-08 11:19:35 )

  〇子沫

   前几天,突然接到朋友戴明的电话:我来上海出差了,不过是带着父亲来的。我很意外,一个大男人,不像是他的风格吧。果然,戴明无奈地说:没办法,父亲要跟来的。

   我哈哈地大笑起来,想象着他们父子同居一室的感受以及相互之间的不自在。

   没想到一周后,接到戴明从北京打来的电话,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那一天,我准备到上海出差,回家取身份证订机票,正碰上父母斗气。父母是一辈子吵吵闹闹的夫妻,母亲的脾气不太好,属于很好强的那类女人,而父亲则缓和一些,父亲偶尔的沉默被母亲絮絮叨叨地一说,吵架是免不了。那一天,父亲坐在书房里发呆,见到我回来,有些怯怯地跟我搭腔,你是一人出差吗?要不我跟你一起出门一趟,我还真想出去走走。我有些意外,跟父亲单独出门,是我想都没想过的。看出了我的犹豫,父亲说,要不方便就算了。

   我最后居然同意了父亲的提议:“我多订张机票吧,出门也有个照顾。”

   真的就这么带着父亲上路了,我实在是想不起来我们有多久没这样单独地近距离地呆在一起了。一起坐飞机,一起坐出租,一起下榻酒店。一路上没什么话,我懒得开口,父亲也没找话讲。

   到上海后,我去处理事情,临走前对父亲说,你先在房间里休息一下,晚餐我们一起吃吧,请你喝一杯。父亲露出了笑脸:“好啊,早想喝一杯呢。”父亲喜欢喝点小酒,但母亲不让他喝,说喝了对身体不好。他也从不抗拒。在家里,他是听话的小孩。

   那天,我办事很顺利,提早回来了,带父亲去吃海鲜,在外滩找了一处安静的临江餐厅坐下来,我麻利地点了牡蜊、虾子和青菜。还点了一壶清淡的梅子酒,父亲一见到酒就露出了开心的表情。不过,他还是有些局促,毕竟第一次和儿子单独在外面喝酒,不自在,而且背着母亲,有偷偷摸摸之嫌。

   对面的父亲穿着一件大圆领白汗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但岁月已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我看过他年轻时的照片,他那时是个帅小伙,清瘦修长,人就这么忽然之间老去了,让人感叹岁月的流逝。几杯酒下肚,父亲脸上有些红润,话才开始多了起来,他跟我谈起了他年轻时候,说那时他可是很引人注目的,形象好,人也踏实,很多姑娘都对他有好感。他这些话引起了我的兴趣,父亲平日是个沉默的人,今天不是喝了酒,不会扯起这些话题,我索性对他说:“爸,谈谈你年轻时感情的事吧。”这是男人之间的话题。父亲倒没有迟疑,咂了一口酒,他谈起了他的初恋:那个女孩性情很温柔,说话声音很轻,一条长长的辫子拖到背后,喜欢穿淡蓝色的素净连衣裙,打着伞,走在江南的小巷里,真是美极了。就像戴望舒的那首《雨巷》。父亲这样的开场白让我多少有些意外,我断没想到父亲还会有这样的诗情画意。

   父亲是江浙人,大学考到了北京。他每年放假都回家乡的江南小镇,和他的丁香女孩有一些甜蜜的对视和交往。他说每年开学,丁香女孩都要徒步送他很远。有一年开学时江南下了很大的雨,那个女孩顶了一把大荷叶,一路跟着火车跑,那样的场景一辈子留在了他的记忆里。再后来,他留在了北京,结婚生子,和丁香女孩没了结果。他说那时他被大城市吸引了,繁华遮挡了一切,男人年轻时的选择跟成年后的选择往往是不一样的,年纪大了以后才会觉得一个女人美好的性情是多么难得的事。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被母亲听到的。我知道,这么多年来,父亲受了很多的委屈。母亲脾气不好,父亲多半选择了沉默,吵架却从未断过。但他对母亲的评价却令我意外:“你妈除了脾气,实在是一个不错的女人,把家打理得好,把你照顾得好,只是一辈子太好强了,所以很累。她累我也累。现在年纪大了,我总指望她能缓和一些,可是到底还是那样。我们吵了一辈子,可是现在谁也离不开谁,这是命运吧。”

   那一天的酒喝到很晚,江面上忽明忽暗,父亲脸上的表情有些模糊。我们慢慢地喝,我怕父亲喝醉,父亲却说:“难得今儿高兴,多喝几杯吧,平时你母亲也不让我喝的。小明,你小时候可喜欢我呢,骑在我肩膀上,爸爸有一次打你,打得很厉害,可你过一会儿就忘了,缠着我带你骑自行车,那时你喜欢坐在自行车的横梁上,还喜欢掌我的车笼头,嚷着让我加速,下坡就哈哈大笑。那时的事我记得很清楚呢。”多少年了,我们父子越来越没有话讲,见面反而是一种很奇怪的羞涩。这一夜给我们很奇异的感觉,讲的话堆积起来可能比几年讲的都多。

   父亲的确有些醉了,话越来越多,但情绪一直很好,中途我问他累不累,他摇头:“难得高兴,陪你老爸喝一杯吧。”工作后,我一直都很忙,忙着恋爱结婚,忙着自己所谓的事业,很难看一看父亲渐渐老去的面容。父亲其实一直喜欢女儿的,我不知道父亲对我的感情,我只知道所有的父亲都是这世上最孤独的人,他们不擅长表达感情,这是我们男人的共同悲哀,父亲比我体会得更深刻一些。这时,我有些理解他了。

   这一夜,我们很晚才回酒店,父亲睡了,我却点了一根烟拉灭灯坐到很晚。

   第二天一早,我突然决定改变行程,因为事情办得差不多了。我笑着对父亲说:“要不要回趟你的丁香故乡?”父亲有些意外,笑了起来:“一把年纪了,人家早就嫁人,都成老祖母了,你这孩子。”可是看得出父亲的眼前一亮。

   那个江南小镇离上海大概4小时车程,祖父母去世得早,父亲已经将近20年没有再回去过了。在车上,我能看出他的不安,大概是近乡情怯吧。这一次回去实在是个意外。下车后,父亲去老屋看了看,去叔伯大哥家小坐了一会儿,那个远房亲戚说:“小明实在是个孝子啊,还能陪父亲回来看看,老人不就是怀旧吗?毕竟是老家呀。”

   那一天,碰巧下了小雨,青石板路上更显静谧。我和父亲在叔伯家喝过酒,就去小巷里散步,青石板路可以听见清脆空荡的足音,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他年轻时的模样。男人们之间大概有一种奇异的忧伤,我从父亲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

   (宇晨摘自《今日文摘》2009年4月上,原载《北京晨报》)

  不平等的爱情

   新华网 ( 2009-07-03 17:24:17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7期

  爱的初体验

  〇陈丹燕

   丈夫劳累一天回来,看到结婚以前从来没做过饭的我在举着锅盖当盾炒青菜,说:“真是100个人里也找不到一个的好妻子!”说完去盛饭。他喜欢糙米饭,我喜欢精米饭。他看到盛上来的是硕大而稀松的糙米,又说:“真是100个人里只有一个的好妻子!”吃着饭,我想,也许这便是意识深处的大丈夫主义,我一辈子只好吃糙米了。想到这里,心里有一点凄凉。

   吃完饭,丈夫说:“你很聪明,不要满足安安静静的上班下班,居家过日子。你可以写作。”但我这时没有听见,只是闻着衣袖上的花生油味,反反复复地衡量关于家庭中的男女平等问题。

   有一天丈夫说大学里的朋友们要聚会,是一个纯男人的聚会。我等啊等啊,开着的窗户外渐渐静下来了,别人家的“夜哭郎”哭了又睡着了,街对面的夜宵铺砰砰地关了门,他还没回来。我慢慢地从焦躁到委屈,终于愤怒起来。大家都出去吧!我关上门走到街上。走了一圈,又回到家门口,我想好了,丈夫一定会焦急地抓住我的手问:到哪儿去了?这么晚你碰见坏人怎么办?我就冷冷地说:大家都有会朋友的自由。我打开家门,丈夫并没回家。

   第二天,妈妈打电话给我,说:“你不要丢了自己拼命建立起来的事业。你才25岁。”

   我心里很烦乱,下班回到家,饿着肚子打草稿,间或愤愤不平地瞥一眼暮色渐深的厨房,想,该丈夫做做饭了。丈夫重重地上楼梯,惊讶地冲进房间:“你生病啦?怎么还没做饭?”

   我说我就是没做饭,我要写文章。丈夫默默地看了我一眼,放下包,走进厨房。爆油锅了,饭熟了,摆碗了,丈夫叫可以吃饭了。我心烦意乱地走出去,丈夫帮我盛好了饭。吃完不是我烧的饭,我一点也没有平等了的感觉,尤其看到丈夫把奔波了一天的脚搁到桌下的时候。那灯暗暗给丈夫脸上照出了一天的辛苦。我看着他,看他的眉头皱成川字。我心里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

   夜里,我被一个什么沉重的东西压醒,那是熟睡了的丈夫的头,从枕头上滑到我的胳膊上。沉重的呼吸,蹙着眉尖。在窗帘缝里的微弱月光里,我吃惊地看他。丈夫心里的世界远远不像他白天那么稳重坚强。他的手抓疼了我的手肘,他的头往枕头更柔软的地方钻。那一刻他像个受委屈的男孩。我突然感到有些心痛,我明白了刚刚那一阵碎裂是什么。我想,当一个妻子深深地同情和爱自己丈夫的时候,当她心里充满温柔地体恤他的时候,她和他在精神上就平等了。

   (亢智勇荐自《家人》)

  不平等的爱情

  〇湟滨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母亲是父亲费尽心机才追到手的。

   父亲和母亲的生活不算幸福,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母亲出生于书香门第,喜欢舞文弄墨,而父亲17岁就当了兵,读报纸都经常遇到不认识的字。从小,我就常常见他们吵架,母亲总是为了些芝麻大的小事跟父亲大吵大嚷。开始的时候,父亲会赔着笑脸,说些轻松的话来化解母亲的怒气,可母亲总是不依不饶,急了还要摔东西,说自己如何委屈,怎么就瞎了眼嫁了这样一个没出息的男人。二十多年来,我听母亲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埋怨父亲没出息。母亲总说父亲要啥没啥,除了会耍点儿嘴皮子逗人乐,就什么本事都没有了。我承认,父亲是没什么太大的本事,他始终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军官,是外婆眼里的“小孩子”和“罗圈腿”,但他是我的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我从小就替父亲感到不平。

   母亲不会做饭,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就不是进厨房的命。”我小的时候,父亲还没调回重庆,每个周末,父亲从部队回来,第一个任务便是去菜市场,然后整整两天都在给我和母亲做饭。从我记事起,父亲就属于厨房。早先我们住在母亲单位的集体宿舍里,老式的筒子楼,厨房就在走廊里,每次父亲回来,都从早到晚地在屋子外忙碌,满身的油烟味,还有满脸的汗水。

   父亲的饭做得极好,每次母亲和父亲吵架,父亲都会闷闷不乐地躲进厨房去熬汤,母亲非常喜欢喝汤,无论吵得多么伤心,哭得多么委屈,香味四溢的汤一端进屋,她马上就止住了哭声,抽抽搭搭地坐到了饭桌前。每个周末结束的时候,我们家的冰箱里都会盛满食物,而水杯和水壶里也都会盛满了热水。接下来的5天里,母亲唯一需要做的家务,就是把饭菜从冰箱里端出来,放到笼屉上热一热。即便如此,母亲还常常抱怨父亲不在我们身边,不能很好地照顾我们娘儿俩。

   高三那年,父亲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我和母亲,经过长期努力,终于调回重庆。和父母朝夕相处的一年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母亲和父亲之间的不平等。每次家里来了客人,母亲都喜欢当着客人的面数落父亲,陈述自己为这个家所做的一切,比如为这个家挣了许多钱。我最看不下去的就是母亲喜欢跟父亲说:“昨天,我们单位的某某请我吃饭,他比你强多了,要不,咱俩离婚算了。”而每次父亲听了这话,只会回答一个字:“好”,然后就若无其事地接着做他的饭去了。

   在我大二那年夏天,父亲住院了。父亲得的是肝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得到这个消息,我第二天就从上海坐火车回到了重庆。这一次,母亲破天荒地去了医院,并且不再读书,也不再写作,而是陪在了父亲的病床前。看到母亲的时候,我真的有些恨她。虽然她比父亲有知识,虽然许多生活的道理都是她告诉我的。但是站在父亲的病床前,我还是觉得她渺小而可恨。二十多年来,如果她能够替父亲分担一些家庭的重担,也许父亲就不会得这样的病。

   去世前3个月,父亲提出要回家住,母亲不顾我的反对,搀着父亲回了家。不可思议的是,父亲回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围起围裙进厨房。无论我怎么叫喊和阻拦,父亲还是坚持要去做饭,而母亲始终没有说话。靠在厨房的门上,看着父亲为她做饭,我急得都快哭了,冲着母亲嚷:“爸给你做了一辈子饭,难道你就不能看在儿子的面上饶他这一次,自己做顿饭吗?”可是母亲没有理我,父亲也没有理我,老两口就像过去的几十年一样,一个闲着,一个做饭,看得我的心都要碎了。

   5天后,我和母亲把肚子高高鼓起的父亲重新送进了病房。父亲住院期间所有饭菜都是年迈的奶奶做的,所有的衣物都是我洗的,而母亲整日坐在父亲床边,只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给父亲读她自己写的书。我曾听母亲这样对父亲说:“孩子他爸,以前你从来不看我写的书,现在你病了,就好好躺着听我给你读书吧,这书里有你也有我呢!”

   临终时,父亲把我叫到病床前,没有泪水,只有一句话留给我:“毕业后回重庆陪你妈生活,给她做饭。”而留给母亲的也只有一句话:“孩子他妈,我走了,以后再也不能给你做饭了。”为了这句话,母亲整整哭了一个星期,不吃不喝地哭,谁也劝不住,反复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说要给我做一辈子饭,你说话不算数。”

   大学毕业后,我遵从父亲的遗嘱回了重庆,和母亲生活在一起。这时我才渐渐发现,原来母亲一直是那样依赖父亲,不仅在生活上,而且在精神上。

   我上班忙,没有太多时间给已经退休的母亲做饭。有一天,进屋的时候,竟然看见母亲自己在厨房做饭。她笨拙地切着土豆片,泪水挂在腮边。我突然间想起父亲临终前的那句话,泪水渐渐湿润了眼眶。

   父亲去世后的第6年,母亲终于忍不住寂寞,追随父亲而去。临终前,母亲对我说:“把我所有的书和你父亲的遗像一块儿烧了吧,让他和我一起走。”母亲去世那天晚上,我流着泪看完了母亲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我和父亲一样,几乎从不看母亲写的书,而直到此时,我终于明白,母亲原来是那样地深爱着父亲,只不过她爱的方式与众不同罢了。其实,母亲的生命是长在父亲身上的。不平等的爱情里,也有同样动人的真情!

   (原载《中国青年报》) 新华网

  亲爱的,我们唱首歌吧

   新华网 ( 2009-07-03 17:25:20 )

  红颜添乱

   刚结婚半年,他就失业了。以前的工作单位因为合作双方的分道扬镳而解体,他不得不重新找工作。

   奔波了多日,他被一家外贸公司聘用,这家公司在北京经营多年,近期准备在天津开家分公司,以拓展业务,现在的招聘就是为分公司贮备人才。从北京到天津,乘坐轻轨才半个多小时,他不担心在异地工作。公司从事的是化工产品销售行业,有着很多的专业术语,他每天下班后,都在研读单位的资料,研究单位的产品,周末的时候,他都去国家图书馆查阅资料,以尽快熟悉工作。

   他住在通州,单位在中关村附近,每天早上坐322路公车,到四惠公交车站后换乘一号地铁,然后从国贸转乘地铁十号线,每天上下班单程就需2个小时。

   妻子在四惠附近的一家外企上班。322路公交车走高速公路,下车后,妻子步行几分钟就到了她单位。妻子单位9点上班,她8点从家里出来就行了,但是,妻子每天早晨都是6∶30与他一起出来,妻子说:反正我也得起来上班,自己在家多待一个小时也没什么意思,能陪你走一会,挺好的。人的一生也就2万来天吧,多陪你一会儿就延长了我们夫妻相处的时间,非常划算的!”他听了非常感动,但是,妻子对他的好又增加了他的负担。他心事重重的,怕试用期过不了,怕辜负了妻子对自己的深情厚意。妻子见他愁眉不展的,劝解道:“有什么可愁的?试用期就是过不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有能力又勤奋,如果试用期过不了,只能说明老总没眼光,咱还不伺候他呢!就凭我一个人的工资,咱家照样吃喝不愁,不就是暂时不顺吗?谁一生还不遇点坎坷啊?老公,振作起精神,我们一起唱首歌吧。”

   他们非常喜欢看电视剧《金婚》,两人一起唱《金婚》的主题歌:爱是天意,天意,把我交给了你;一年一年,斗转星移,只想一爱到底;爱是天意,爱是天意,把我交给了你;不求一生,惊天动地,只想一爱到底……走在大街上,妻子把手放在他手心里,传达着一种温柔和体贴,他心里感动,有着这么好的亲密爱人,生活中,还有什么困难不可克服呢?

   他在中关村试用期间,为了给领导留下好印象,下班后,他主动加班,每天总是回来很晚,面对愧疚的他,妻子说:“亲爱的,你别为难,刚到一个单位,加班,不但提高了领导对你的印象分,并且‘天道酬勤’,自然会出成绩的,我全力支持你。”

   有天晚上,因为突刮大风,气温很低。妻子告诉他晚上回家下了公交车后,从公交站台到家这段路,打个车,以免冻感冒,他在电话里回答好好好,但是心里却在想:打什么车啊,那1000多米的路程,自己十多分钟就走回去了。

   当他晚上10点,下了公交车后,惊奇地发现妻子正在站台等他,路灯下,怀抱着他的羽绒服的妻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把她拥在怀里,心疼地说:“天这么冷,你怎么来接我了?你真傻!怎么不把我的羽绒服穿在身上?至少可以挡风啊!”妻子撒娇说:“我就不穿你的羽绒服,我穿上了,你该心疼我不让我脱下了!还有啊,你心疼钱,不会坐出租车的,我就是过来陪你坐,看你还舍得让本媳妇在寒风中步行!”妻子得意地笑了。他什么都没说,感觉鼻子酸酸的,他招手叫了辆出租车……

   试用期满后,他和妻子都判定是自然进入了正式期。星期六的中午,妻子请他在街上饭店大吃一顿,祝贺他试用期成功度过。但是,星期一上班,经理却告诉他:“因为经济危机,公司开办分公司的计划取消了,所以……”他嘴上说着“没关系,没关系”,心里却一阵悲凉:三个多月的勤奋工作,依然逃脱不了再次失业的命运,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

   他黯然地回到家,连在电话里告诉妻子的勇气都没有,他打开了家里的电脑,妻子的QQ在线,他犹豫了好一会儿,在QQ上打出:亲爱的,非常抱歉!他打出了这么简短的一句话,就不知道下面该怎么说。

   妻子是个聪明的人,她立刻回复:没关系,亲爱的,不就是工作有变吗?这没什么,咱们家又不是吃不上饭,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沮丧地在QQ上说:亲爱的老婆,你对我工作那么支持,整日为我牵肠挂肚的,现在居然是这么个结果,我真的没脸面对你!妻子很快回复道:亲爱的老公,快乐点,来,我们唱首歌吧。妻子打出:爱是天意,爱是天意,把我交给了你。他打出另一句歌词:一年一年,斗转星移,只想一爱到底。两个人就这样在QQ上一人接一句地“唱”着,慢慢地,他的泪水流了出来……

   (李彦摘自《东西南北》2009年第3期)

  沉淀的爱情

  〇刘墉

   有个学生写了一首俳句式的短诗,只有两句:

   “使用前请摇一摇,沉淀的爱情!”

   “妙极了!”我说 ,“但什么是沉淀的爱情?又怎样摇一摇呢?”

   “爱得太久,疲了,倦怠了,不论朋友或夫妻,爱情都会沉淀!”学生说,“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譬如送他一个惊喜的礼物,穿着一件特殊的睡衣,甚至……甚至跟他说有个小男生在追他老婆,叫他小心,别忘了自己老婆还是非常吸引人的。总之,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就算是摇一摇!”

   她的道理固然不错,但我觉得沉到水底,上面淡而无味的爱,倒也别有一种滋味。好比浓茶有浓茶的美,淡茶有淡茶的妙。

   《菜根谭》里说得好:“浓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这虽不是讲婚姻,但那真味只是淡,却也堪玩味。

   我发现许多婚后不久出问题的夫妻,不见得是因为生活变得太淡,而是婚前味道太浓。譬如婚前热恋期,总是出外旅游、夜总会嬉戏,一下子结婚静下来,餐馆成厨房、风景胜地改为公寓阳台、蝴蝶鸳鸯成了食谱账单,生活由热滚滚,一下子成为温吞吞,自然容易出问题。

   反倒是那些婚前就由热恋“跌入”现实的男女,能慢慢将飞驰的爱情逐步减速,由求其“快”,到求其“长”,成家之后比较幸福。

   有位朋友热恋多年,突然跑来对我说:“我终于决定娶她了。”

   “难道以前这么多年,你都没想娶她?”

   “问题是她也没想嫁给我啊!”

   “那你怎么知道她现在愿意嫁了呢?”

   “因为我们前两天逛夜市的时候,看到一个很漂亮的瓶子,她喜欢极了,我就说要买了送她。照以前她一定会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打转,这一回居然瞄瞄价钱,说太贵了,以后再谈。表示她开始往远处想,这远处,不就是结婚吗?所以送玫瑰花的爱情,不一定长久 ;种玫瑰花的爱情,才是真的!”

   还有一朋友说 :“我现在跟女朋友进入了新的境界,过去我们进餐馆,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情侣,现在则会认为是夫妻!”

   经我追问,原来因为他现在跟女朋友对面而坐,不再是喁喁私语,而成为“女朋友看菜单,他看报纸”。

   这使我想起梁实秋先生,在《雅舍小品》续集里《沉默》那篇文章里写的,有位朋友去看他,以嘴边绽着微笑,当做见面行礼。二人默对,不交一语,梁教授递过香烟,对方便一支一支地抽。又献上茶,也便一口一口地也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梁教授誉之为“六朝人的风度”。

   这也令我想起王维的《山中与裴秀才迪书》,写他去看老朋友,正巧朋友在读经,也就不打扰,径自往山里走了。那种老远跑去,却又能以“意到已足”,而淡然离开的境界,不是“平淡入妙”吗?

   还记得古诗中有句“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诗人与朋友一起赏花饮酒时醉了,便径自去睡,叫朋友:“你要是有意思,明天再抱着琴来玩!”也是在淡远中,显示一种挚情。

   当然这种淡,不能是无礼,而应该是具有深厚情义,漠然会心,而不拘小节的率性。如同那坐着看报的朋友,他的女伴如果能不觉得自己被冷落,反觉得那只是率真,则未尝不是另一种境界。

   名作家琦君女士曾说,她跟另一半常难得有说话的机会,只好在桌上留字条,我乍听觉得不可思议,但见琦君好文章不断,渐渐领悟夫妻相处的另一妙处:“在彼此之间留一点空间,让大家保留一点自己,而不必成天腻在一块。”

   热恋中的朋友,一定不会同意我的看法。

   因为平淡入妙的境界,没有十几年二十年的工夫,是达不到的!

    (董威摘自(《幸福·婚姻版》 2009年第1期)新华网 品读( 2009-07-03 17:27:05 )

   安灯泡的人

   新华网 ( 2009-07-03 17:28:11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7期

  安灯泡的人

  〇刘心武

   晚上九点半,她走进厨房,打算给自己煮些馄饨当夜宵。从冰箱里取出馄饨,忽然,厨房天花板上的电灯泡坏了。厨房显得非常晦暗,她先踩小凳,再登上餐椅,小心翼翼地使劲伸臂,指尖才勉强够到那只坏了的灯泡。

   她到灯光明亮的厅里去给物业打电话,值班的人告诉她,电工都下班回家了。她说,其实很简单,只是她个子矮,希望值班的人能来一下……

   她给同层邻居小安和小香两口子打电话。半年前老伴突发心梗,她往老伴嘴里舌下塞硝酸甘油,怎么也塞不进去,急得她冲出家门,猛敲小安和小香家的防盗门。小安和小香一个打120,一个去把她老伴平放在地上,按胸,口对口呼吸……直到老伴的后事料理完毕,小安小香看她平静了,他们才又恢复到见面打招呼、隔墙各自过的状态。那边接电话很慢,拿起电话传过来小安一声“喂”,而且更传来小香的叫骂声:“又是你的哪个心肝?”她本能地挂上电话,愣在那里。

   人们各自生活。多数是在一个共同的屋顶下,叫做“家”的地方。而“家”的核心呢,是两口子。她想到了“鹅毛笔”,堪称她大学时同宿舍的闺中密友。老伴去世一个月后,“鹅毛笔”来她家,环顾一番后说:“你哭不出来,别人不理解,我能不懂吗?他这么干脆利落地去了,对你反而是个解脱。”

   其实她和老伴也说不上有什么矛盾,60岁以后,他们的生活里甚至连拌嘴的浪花也鲜有,在她来说,内心里是嫌老伴太无情趣。夜深人静时,她也曾在失眠时苦苦思索:婚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丈夫对于妻子意义何在?

   胡思乱想了多久,她也不知道,只是觉得饿,想吃热馄饨。想起厨房没有光明,堵心,她给“鹅毛笔”打去电话:我是墨水瓶的个子,够不着那灯泡,你“鹅毛笔”正好发挥特长,你浪漫一下,打个车过来,咱俩一起消夜……电话里“鹅毛笔”的笑声有搓麻将的声响伴奏。

   她失落地朝厨房移动,路过没开灯的书房,忽然,她恍惚觉得他还在里面伏案,许多细琐的往事倏地重聚心头,啊,他,老伴如果在,他就是那安灯泡的人啊。他会默默地修理马桶,为她从橱柜最高处取放物品,给她把似乎永不再启动的按摩器恢复功能。

   婚姻的意义一定还很深奥,丈夫的价值一定还很繁多,但是,当她拐进黑暗的厨房时,她锥心镂骨地意识到,她生命中需要一个随时能帮她安灯泡的人……跌坐在那把餐椅上,她痛哭失声。

   (原载《金陵晚报》)

  舍不得让你输

   新华网 ( 2009-07-03 17:29:18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7期

  〇童话

   他和她是同事,都在同一家酒厂装酒车间的流水线上,两个人每天上班面对着面,她有时候会看着他走神,他有张好看而略略颓废的脸,不像个车间里的工人,倒是像外面美发厅里那些男孩子。

   看得多了,他注意到她,便开玩笑。她低下头,脸就红了。

   这样一来二去,她和他,竟真的成了恋人。

   她有时候摸不透他的心思,他像个贪玩的大男孩,恋爱的话,也如玩笑般。只有她是完完全全当真的,患得患失地,拿他当宝贝,好好地照看着。

   这样过了2年,他们都到了结婚的年纪。一天,一起吃饭的时候,她犹豫着,提到了婚事。当时他愣了一下,没有作答。半天,嗫嚅着说,只怕,只怕以后,你跟着我会吃苦。

   不怕的。她小声说。

   他不再说话,但轻轻叹了口气。在她看来,他算是答应了。

   回到家,她把事情告诉了父母,却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她却铁了心一般,不管谁劝,一句话,我就要跟他。

   父母失望至极,母亲冲她嚷,你这是拿自已的幸福赌博!

   她抬起头,斩钉截铁,就算是赌博,就算会输,我认了!

   所有人的阻止都无济于事,24岁,她嫁他为妻,租了个套二的小旧房子,从家里搬了出去,这也似乎更断定大家的猜测,他是她本命年的劫。

   出乎所有人意料,结婚后的他,却换了一个人一样,分外刻苦努力起来。他先是离开了半死不活的厂子,断了外面那帮乱七八糟的朋友,去了一家私人企业跑业务。开始是没有底薪的,他又是外行,不知道走了多少弯路,费了多少心思,竟然在那家公司站住了脚。那一年,她看着他变得又黑又瘦,大夏天顶着大太阳走在快被晒化的柏油马路上,汗都顾不上擦。晚上几乎没有在10点前回来过,每天回来,倒在床上,衣服不脱就睡着了……

   一年后,他的工作上了路子,业务提成渐渐多起来,而她却下岗了。索性,他不让她再出去工作了,就让她待在家里安心地等着做母亲。

   孩子出生的时候,他做到了业务经理,手里有大把的客户,还在业余时间重新学了英语和日语,公司给他配了一辆二手车,他自己按揭买了新房子,每个人都看见了他的大好前途。

   而这时的她,因为生了孩子,胖了许多,又总不出门,穿衣服随意起来,和他站在一起竟然是不相配的感觉。当初替她担忧过的人又开始有了新的担忧,担心长着一对桃花眼的男人,会在这样的时候抛了她。这个年头,这样的事,数不胜数……

   但大家又看错了他,在他的人生和事业不断攀升的日子,他爱她始终如一。那爱,比恋爱时不知扎实了多少倍,是贴心贴肺的呵护,从衣食住行的大事,到心情喜好的小事,他面面俱到,从来没有忽略过。她坐月子的时候,每天晚上,都是他给她洗脚……有时同事和朋友开玩笑,说,什么都换了,现在该换老婆了吧。他摇头,认真地说,这辈子,就是她了。

   她的幸福,让所有人渐渐无话可说。其实,当初她也不确定会拥有这样的幸福,当初她只是爱这个男子,舍不得离开他,哪怕跟着他吃苦,像他说的,她认了。

   那天晚上,他又给她洗脚,温暖的水中,他如以往,爱惜地把她的脚丫握在掌心……她忽然笑着问,你怎么会对我这么好?

   这个问题,其实已在她心里存了很久,她甚至还想问,如何会在结婚后,变了一个人?只是觉得不妥,所以只问了这一句,半开玩笑的口吻。

   他依旧蹲在她面前,握着她的脚丫,抬起头来,看了她片刻,然后认真地说,因为当初,你拿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做赌注,要跟着我,你是这个世上唯一这样信任我的人,我怎么舍得让你输……

   她看见,向来爱说笑的他,忽然就红了眼圈。

  (许悦摘自《视野》2008年第15期,原载《人生与伴侣》)

  坚守的身姿

   新华网 ( 2009-12-08 10:37:10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11期

  〇策划/高敏婧

   那人化身作荒漠里的小站,密林深处的木屋,深山里一条蜿蜒小路,世界屋脊上一株青稞苗……他似乎仅存在于世界尽头、人群边缘,但长久的伫立却让他的身影成为屹立不倒的丰碑。

  等待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新华网 ( 2009-12-08 10:38:43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11期

  等待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〇周海亮

   土屋隐在大山深处,周围古木参天。土屋里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木床、一个灶台、一堆木柴、一铺被褥、一盒火柴、一把刀。除了他们父子二人,从没有其他人进入到这间土屋,当然更不会动用过这些东西。可是每个月,父亲仍然会领着他的儿子过来,擦一擦桌子和椅子;晒一晒被褥和木柴;磨一磨刀,装走灶台上已经潮湿的火柴并更换一盒新的干燥的火柴。当这一切忙完,父亲就会领着儿子静静地离开。门上挂一把锁,却从来不曾锁上。那锁是为防止野兽们闯进土屋的。它对任何人都不设防。

   父子俩住在另一座大山的山脚,距这间土屋大约50多里。从家来到土屋,再从土屋回到家,需要整整3天。离开家走不远就没有路了,3天时间里,父子俩几乎都是在密林中穿行。尽管世界上可能不会再有人比他们更熟悉这一带的山野,可是他们还是经常会在途中迷路。这绝对算得上一次遥远的、艰苦的、危险的跋涉。父亲以前靠打猎为生,后来不让打猎,就在山脚下开了几亩荒地,闲时再上山采挖些草药,日子倒也安逸舒适。儿子第一次跟随父亲来到土屋,只有5岁;现在他已经15岁了,父亲仍然坚持着自己怪异的举动。整整10年,整整120个月,父亲和他,在家和土屋之间整整往返了120次。120次,或许并不算多,可这是120次毫无意义的举动。每一次儿子都会心存不满,然后疲惫不堪。

   问父亲原因,父亲总是笑笑说,到时候,自然会让你知道。

   仍然,每个月,父子俩总要去一趟土屋。忙完,再锁了门离去。儿子认为这一切完全多余:不会有人来到这片没有人烟的山林,更不会有人来到这间土屋。父亲究竟想要干什么?

   终于,那一次,当他们推开木门,父亲惊奇地发现,屋子里竟有了人住过的迹象。灶台边的木柴少了,火柴被划过,椅子被挪动,被褥尽管叠放整齐,却不是他们上次离开时的样子。并且,那把小刀也不见了。

   父亲开心地笑了。他对儿子说,这就是我们10年来一直坚持的理由。

   儿子听不懂。

   父亲说很明显,有人在这里住过至少一夜。现在他虽然离开,不过这间土屋和土屋的东西却帮他在这片山林里度过了最难挨、最危险的夜晚。甚至,可能挽救了他的生命。

   儿子问难道我们每个月往返一次,每次用去3天时间行走100多里,并在这土屋里准备这么多的东西,就是为了等待这个人吗?

   父亲说是的,我们等待的虽然不一定就是这个人,但我们等待的无疑是来到这间土屋并需要帮助的第一个人。我们不过每个月来这里一次,却将一个人的生命挽救,难道这不值得吗?

   可是,万一这个人没来呢?

   那我们就把这件事坚持做下去。

   假如永远不会有人来呢?

   那就永远坚持做下去。

   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

   当然有意义。父亲说,你知道吗?在你来到这个土屋以前,我已经一个人在家和土屋之间往返了10年。就是说,其实我们并不是用了10年时间才等来第一位需要帮助的人,而是用了20年。

   你是说这土屋是你垒起来的?

   不是,我只是修了修而已。这土屋是一位老人垒起来的。他的家,住在山的另一侧,每个月他都会从家来到这里,擦一擦桌子和椅子、晒一晒被褥和木柴、磨一磨刀、换走灶台上的火柴;然后,回家。他也用了整整20年的时间,才等来第一位需要帮助的人。那个人在山里迷了路,他筋疲力尽,急需一把柴火……

   那个人是谁?儿子好奇地问他。

   我。父亲淡淡地说。

   几年后父亲老去,不能够翻山越岭。不过每个月,土屋里就会迎来一位少年。他在土屋里擦一擦桌子和椅子、晒一晒被褥和木柴、磨一磨刀、换走灶台上的火柴、然后离开,一个人回家。

   一切只为了明天、或者后天、或者明年的某一天、或者后年的某一天、或者20年后的某一天、或者永远都不会到来的某一位路人。

  (李彦摘自中国出版网)

  种草不如种青稞

   新华网 ( 2009-12-08 10:40:00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11期

  〇凌仕江

   他最初并不知道种草不如种青稞的道理所在。

   那是一个名叫阿里的地方。传说,那是世界屋脊的屋脊。

   一个上世纪80年代进藏的中专生。他刚去的时候正值春满人间的4月,残冬的尾巴就像一道无休止的漠风扫荡了一切生机。接待他的局长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感动得语无伦次,颤抖的手握住他的手,一口一声地说自己老了,老了。那个局长的样子看上去的确比其他地方70岁的人还见衰老,然而他的真实年龄却不到50岁。每看一眼局长那张脸,他就不寒而栗:难道50岁之前,我在这里也会这样衰老吗?

   最初的几天,他几乎觉得他会疯狂,不分白天黑夜地对着空寂的雪山发怔。仿佛生命正在被狂暴的寂寞飞速地卷走,仿佛它每天都在自己的心灵刻下一道没有印记的年轮。

   一个人的时候,他脑子里成天就转念着一个念头:明天醒来就老了!

   他顶着星辰,一个人冲到山崖边,握紧拳头——他似乎什么也握不住——声嘶力竭地叫喊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节奏如花腔般颤动,像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飞过死一般寂静沉睡的荒原,向浩瀚夜空飘去,在凝固的、无边无际的、冰冻了的雪浪上飞奔、回荡,渐渐变得越来越尖细而微弱,很快又消失得无声无息。没有任何人回答他,只有强劲的岁月在他声音的后面飞逝呼啸。

   一个星期以后,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不顾一切地跑到附近的公路上,拦了一辆车,跑了。他自己也没想到他会停在狮泉河边。

   那些青青的草儿告诉他:不必怀疑世界,春光依然灿烂,生命从没远逝!

   他一下子平静地坐了下来,立刻为自己的冲动感到不可思议。既而是恐惧,他惧怕将为这次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处分、记大过,更严厉的是开除。不过,很快,他又想,即便如此,也绝不后悔。

   这何尝又不是一场壮举呢。

   几天后,他回到了阿里。

   局长语重心长地问:“去哪里啦?”

   “狮泉河。”

   “为啥呢?”

   “就是想证实世界是否还活着。”

   “活的,死的?你都看见了?”

   “看见了,世界还是活着的。”

   “活着,究竟是个咋样子?”

   “挺好,青青的。”他从怀里掏出一株草。“嗯,好歹总算见到了绿色。”

   6月,阿里草长莺飞的时候,他把房间收拾得一干二净,还学着当地的藏族人在桌子上铺了一张好看的卡垫,上面摆放了一个盆景,里面只有一棵草。每天随着气候变化,搬进搬出的,像呵护一个婴儿。

   局长看着这一切,蹲在墙角,燃起一支烟,笑也不是,哭也不是。那样的表情使他本来已显苍老的脸上又增加了几道盘根错节的年轮。

   终于有一天,局长把他叫到了办公室。没有别的可说,局长只是胸有成竹地对他说了一句:“你知道吗,在阿里,种草不如种青稞。”

   他不问为什么,只是狠狠地点头。

   说干就干,他掏出了盆景里的冻土,垫上羊粪,他要种几株青稞试试。他的行动真是可以令万物感动。他种的青稞像他的心情一样,一天比一天长势喜人,他每天都看着青稞的变化打发寂寞时光。那阵子,局长还特意跑来告诉他:青稞虽不结实,但是有整齐的穗,也比草高,只要有风吹过,它在阳光下婀娜摇曳的样子,实在是比草好看多了。

   不久,局长就退休了。

   后来,他也当了局长。

   他同样喜欢用老局长那句朴实无华的话,去告诉新来的大学生:在阿里,种草不如种青稞。他期望他们都能像老局长那样,在一个看似不顺心的地方,安心,并且长久地呆下来。

   因为,摇曳的青稞,总有成熟的时候……

   (晓锋摘自《今日文摘》2009年1月上,原载《中国青年》)

  信 客 新华网 ( 2009-12-08 10:41:07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11期

  信 客

  〇余秋雨

   我国广大山区的邮电网络是什么年代健全起来的,我没有查过,记得早年在乡间,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

   信客是一种私人职业,不受任何机构管理。这个地方外出谋生的人多了,少不了要带几封平安家信、捎一点衣物食品的,方圆几十里又没有邮局,那就用得着信客了。信客要有一点文化,知道各大码头的情形,还要一副强健的筋骨,背得动重重的行李。

   信客为远行者们效力,自己却是最困苦的远行者。一身破衣旧衫,满脸风尘,状如乞丐。

   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会出远门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

   我家邻村,有一个信客,年纪不小了,已经长途跋涉了二三十年。

   他读过私塾,年长后外出闯码头,碰了几次壁,穷困潦倒,无以为生,回来做了信客。他做信客还有一段来由。

   本来村里还有一个老信客。一次,村里一户人家的姑娘要出嫁,姑娘的父亲在上海谋生,托老信客带来两匹红绸。老信客正好要给远亲送一份礼,就裁下窄窄的一条红绸捆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

   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第二天,他掂着那只伤痕累累的手找到了同村刚从上海落魄回来的年轻人,进门便说:“我名誉糟蹋了,可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

   整整两天,老信客细声慢气地告诉他附近四乡有哪些人在外面,乡下各家的门怎么找,城里各人的谋生处该怎么走。说到几个城市里的路线时十分艰难,不断在纸上画出图样。这位年轻人连外出谋生的人也大半不认识,老信客说了又说,比了又比,连他们各人的脾气习惯也作了介绍。

   把这一切都说完了,老信客又告诉他沿途可住哪几家小旅馆,旅馆里哪个茶房可以信托。还有各处吃食,哪一个摊子的大饼最厚实,哪一家小店可以光买米饭不买菜。

   从头至尾,年轻人都没有答应过接班。可是听老人讲了这么多,讲得这么细,他也不再回绝。老人最后的嘱咐是扬了扬这只扎伤了的手,说“信客信客就在一个信字,千万别学我”。

   年轻人想到老人今后的生活,说自己赚了钱要接济他。老人说:“不。我去看坟场,能糊口。我臭了,你挨着我也会把你惹臭。”

   老信客本来就单人一身,从此再也没有回村。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信客的问询。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刮风下雨时,他会起身,手扶门框站一会,暗暗嘱咐年轻的信客一路小心。

   信客不能常去看老人。他实在太忙,路上花费的时间太多,一回家就忙着发散信、物,还要接收下次带出的东西。这一切都要他亲自在场,亲手查点,一去看老人,会叫别人苦等。

   闯荡都市的某个谋生者突然得了一场急病死了,这样的事在那样的年月经常发生。信客在都市同乡那里听到这个消息,就会匆匆赶去,代表家属乡亲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回到乡间,他就夹上一把黑伞,伞柄朝前,朝死者家里走去。乡间报死讯的人都以倒夹黑伞为标记,乡人一看就知道,又有一个人客死他乡。来到死者家里,信客满脸戚容,用一路上想了很久的委婉语气把噩耗通报。可怜的家属会号啕大哭,会猝然昏厥,他都不能离开,帮着安慰张罗。更会有一些农妇听了死讯一时性起,咬牙切齿地憎恨城市,憎恨外出,连带也憎恨信客,把他当做了死神冤鬼,大声训斥,他也只能低眉顺眼、听之忍之,连声诺诺。

   信客识文断字,还要经常代读、代写书信。没有要紧事带个口信就是了,要写信总是有了不祥的事。妇女们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在信客家里诉说,信客铺纸磨墨,琢磨着句子。他总是把无穷的幽怨和紧迫的告急调理成文绉绉的语句,郑重地装进信封,然后,把一颗颗破碎和焦灼的心亲自带向远方。

   一次,他带着一封满纸幽怨的信走进了都市的一间房子,看见发了财的收信人已与另一个女人同居。他进退两度,犹豫再三,看要不要把那封书信拿出来。发了财的同乡知道他一来就会坏事,故意装做不认识,厉声质问他是什么人。这一下把他惹火了,立即举信大叫:“这是你老婆的信!”

   信是那位时髦女郎拆看的,看罢便大哭大嚷。那位同乡下不了台,硬说他是私闯民宅的小偷,拿出一封假信来只是脱身伎俩。为了平息那个女人的哭闹,同乡狠狠打了他两个耳光,并把他扭送到了巡捕房。

   他向警官解释了自己的身份,还拿出其他许多同乡的地址作为证明。传唤来的同乡集资把他保了出来,问他事由,他只说自己一时糊涂,走错了人家。他不想让颠沛在外的同乡蒙受阴影。

   这次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不再做信客。他说:“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经撑持不了。”

   他向乡亲们推说自己腿脚有病,不能再出远门。有人在外的家属一时陷入恐慌,四处物色新信客,怎么也找不到。

   只有这时,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常常给失去了生活来源的他端来几碗食物点心。

   信客开始以代写书信为生,央他写信的实在不少,他的生活在乡村中属于中等。

   两年后,几家私塾合并成一个小学,采用新式教材,正缺一位地理教师,大家都想到了信客。

   信客教地理绘声绘色,效果奇佳。他本来识字不多,但几十年游历各处,又代写了无数封书信,实际文化程度在几位教师中显得拔尖,教起国文来也从容不迫。他眼界开阔,对各种新知识都能容纳。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深察世故人情,很能体谅人,很快成了这所小学的主心骨。不久,他担任了小学校长。

   在他当校长期间,这所小学的教学质量,在全县属于上乘。毕业生考上城市中学的比例,也很高。

   他死时,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旁。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

   (原载《文化苦旅》)

   新华网 ( 2009-12-08 10:42:18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11期

  大漠里的小站

  〇刘殿学

   记得他爹把小站交给他的那天,对他说,娃,爹老了,你在这儿好好顶替爹,别让爹不放心。你别看小站小,责任可不小啊!你看这铁轨,从戈壁滩一直连到北京,都是一根一根用铆钉铆着哩,少一颗铆钉,整个铁路就连不起来,少一颗铆钉,火车还咋开?咱小站,就好比铁轨上的一颗铆钉,知道不?该铆哪铆哪,这都是有规定的。铆在哪,就不能松劲。

   记着爹的话,他在小站上,30年没离开过小站,像他爹一样,一丝不苟,没日没夜,跟小站同呼吸、共命运。现在他快50了,老家的爹妈早都离开了人世。家没了,小站就成了他唯一的家。

   小站外边的世界啥样,小站外边的世界如何精彩,他无法看到。一天24小时,他都得定时定刻,拿着红绿小旗,不停地迎送开过来开过去的一列列火车。火车从面前开过去的一刹那,他感觉特自豪,特隆重,特伟大,觉得小站一点也不小,跟大站一样庄严。无论火车喷出的是白气,还是黑烟,他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接受那巨大气浪所带来的热烈和激动。他总要等到火车开远了,远得一点影子也看不见了,才收起那两面发黑的红绿小旗,走下站台来。

   每次送走了火车,他都觉得有一种很难受的空寂感,他坐不住,也躺不下,习惯地走到小木屋的后边,望着无边的大戈壁,望着一束束被风吹裹在碱蒿根上沙沙作响的塑料兜,望着天山顶上的飞云,望着电线杆上的白瓷瓶,把头靠在电线杆上,静听那种呜呜的细说。

   唯一使他不寂寞的,就是站区内那一盏盏三色信号灯。他觉得,在这个寂静的大漠里,那不是普通意义的灯,那是一种活的眼,像人的眼,有灵性的眼。这些眼,似乎每时每刻都在跟他说话,绿灯说什么,红灯说什么,黄灯说什么,他一看就懂。

   刚来小站的时候,他不曾想就这样一直到老,整个儿都铆在小站上。他曾梦想过当一名火车司机,当一名列车长,当一名乘务员,让火车载着自己,风风光光,在全国大城市之间来回跑。那时他就把局里发给他的工资,一个月一个月,一年一年,全都攒起来,准备将来挑个大城市,找个媳妇,在城里买房子,舒舒服服过日子。可现在他感到这种希望,似乎越来越远,越来越不现实。但他仍然那样渴望着,渴望着。渴望有一天,能走出这小站,越过大漠,去看看大漠那边的城市,看看城市里的大街,看看大街上的人。

   他特想见到人,特想跟人说话。后来的后来,再后来的后来,他慢慢懂得,这种想法,对小站人来说,是一种奢望。

   但是,他想说话,十分想跟人说话。

   那年秋天,几个到山里来挖贝母的河南人,路过小站,到小屋里来,跟他要水喝。他一听到家乡口音,高兴得跟疯了似的,拉着老乡们的手说话,留老乡们吃饭。把自己小站里能吃的,能喝的,全都拿出来招待老乡。

   发疯似的热情,弄得老乡们憷愣愣的。老乡们不敢吃他的,也不敢喝他的,一个个急着要走。他不让老乡们走,死拉活拽,留老乡们说话。他越拉,老乡们心里越是没底,趁他不备,都逃命似的,背起蛇皮袋,就往山里跑。弄得他急出泪来喊:“老乡,再说会儿话吧!再坐会儿吧!成吗?”

   这是他到小站来以后,第一次看到家乡人,第一次听到家乡话。家乡人走了,家乡人再没有来过。可是,家乡人又一次撩起他想跟人说话的欲望。

   那年冬天,大雪封山,天连地,地连天,一个白皑皑的世界。早上他起来开门,发现一只小野兔冻僵在门边。他把它抓在手里暖。已经冻得发硬的小野兔,慢慢在他手里动了起来,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小野兔放到自己怀里,暖得小野兔一对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他把局里送来过冬的白菜萝卜拿出来喂小野兔,整天跟它有说不完的话。他问它家在哪,想不想家,为什么跑到铁路上来。他跟小野兔说了一冬的话。

   到了来年春天,戈壁上的冰雪融化了。

   小野兔不辞而别。

   小野兔走了,他无法再找到。他整天整天地对着戈壁滩吼,火车开过去了,他也吼。他希望火车把小站人的声音,带到大漠那边去。

   (马博摘自《东西南北》2009年第10期)

  守护母爱的天使

   新华网 ( 2009-12-08 10:43:25 ) 来源: 品读2009年第11期

  〇纯纯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1998年6月,广州市妇婴医院的禤庆山接到一项特殊的任务,与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合作,首次对一位艾滋病孕妇进行引产手术。

    引产手术,在医生们看来只是“小儿科”,但这次引产手术由于患者有艾滋病,禤庆山和同行都非常紧张和慎重。做手术前,禤庆山穿了5块钱买来的雨衣和高筒雨靴,头戴摩托车头盔,心里还是有些发怵。手术后,禤庆山好像虚脱了一般,很累很累。

   这以后,禤庆山的心里时时刻刻想着“艾滋妈妈”的事情,“艾滋妈妈”为什么就不能拥有生育一个健康孩子的权利呢?

   1999年国庆节,赵小红快生产时被查出是艾滋病患者,医院当即拒绝了为她接生。她不愿放弃,去了几家医院,都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一心要做母亲的她只好向广州市卫生局求助。市卫生局向禤庆山征询意见。禤庆山认真问赵小红是否愿意首次试验母婴垂直传播阻断接生手术,和他一起冒这个风险。赵小红一脸坚决,只说了一句话:“我要我的孩子”。

   手术的消息传开后,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顿时炸了窝,“为‘艾滋妈妈’接生可不是做引产手术,太危险了!”“给艾滋病感染者做手术,医护人员会接触到病人大量带有病毒的血和羊水,万一感染了谁负责?”“要是污染了手术器械和床铺,造成其他病人的感染怎么办?”

   一片反对声中,孕妇临产的日子一天天接近了,禤庆山急得嘴唇上起了水泡,他到市八医院一个个去说服,他说:“你们想想一个女人做母亲的心情,不管犯了多大的错误,母爱是纯洁而伟大的。我是主刀医生,我不怕,你们怕什么?只要我们把工作做得细致,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给这个母亲一个机会吧!”终于,反对的声音在禤庆山的善良面前渐渐平息了下来。

   为赵小红做接生手术那天,禤庆山仍然“全副武装”:头上戴着摩托车头盔,身上穿着雨衣,脚上套着高筒靴,手上再戴上几层橡胶手套。 由于天气很热,加上医院临时手术室条件简陋,通风不好,从手术室走出来时,禤庆山浑身的汗顺着衣服往外淌,但他浑不在意,因为手术成功了,孩子健康地出生,没有感染。

  在流言中坚守

   但此后,禤庆山的生活却不再平静了。回到家,妻子将禤庆山的生活用品全部分开,给他准备一套专用的碗筷。晚上睡觉时,妻子冷淡地把枕头和一床被子扔给他,禤庆山什么也没说,低着头,拿着东西到沙发上去睡觉。第二天,妻子在短信中对禤庆山说如果他还想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的话,就必须放弃这个高危的工作。禤庆山没有给妻子回短信,继续埋头工作。

   在与妻子的冷战中,禤庆山每天下班后只能跑到外面吃快餐。一天晚上,他回到住的楼下时,碰到一个熟人的小孩,他从袋子里拿出刚买的苹果,递给孩子一个。正当孩子要接时,他的父亲冲了过来,大喊道:“儿子,不能吃,有毒!”禤庆山僵立在原地,许久,狠狠将手中的苹果摔在地上。

   平静下来,禤庆山想,别人的误会和歧视与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比起来算得了什么呢?第一次手术后,他开始总结摸索防止术中感染的经验。他让医院从外国买回来防护衣和护目镜,以后做手术时就不用头盔和雨衣了。之后,禤庆山又设计了一张隔离台,需要递送的刀剪器械不再在医务人员之间直接传递,都先摆到台面上,然后再从隔离台上拿取。这样一来,就能避免传递交接中被利器碰伤、划伤的意外了。

   不久,第二个“艾滋妈妈”找到了禤庆山。孕妇叫许慧霞,紧急输血时感染了艾滋病毒。为了避免生产过程中的感染,禤庆山和同事们早早就商定了剖宫分娩,拟好手术计划,等着产期的到来。虽然离预产期还有一个多星期,但孕妇身患艾滋,病房上下都高度戒备,随时准备进入待发状态。

   那天上午,办公室的紧急信号灯忽然闪烁起来,发出刺耳的响声,禤庆山猛地坐起来,一看牌号,“许慧霞!”他一边招呼值班医生,一边飞速奔向许慧霞的病房。

   惨白的日光灯下,许慧霞的面色也是惨白惨白的。打开被子一看,羊水已经破了,呈红色的。也就是说,子宫内膜非正常脱落,子宫内出血了。出血就意味着孩子遭受感染的可能成倍增加。担架一时没来,许慧霞二话不说下床迈开步子就走,混着血污的羊水顺着她孕妇裙流下来,她不管不顾,反而越走越快,仿佛她走快一秒,孩子得以生存和不被感染的可能就增多一分。

   许慧霞躺在手术台上,麻醉师给她实行了硬膜麻醉,禤庆山开始拿探针测试她的清醒程度,3分钟过去了,她依然清醒地睁着眼睛,声音轻微而坚决:“救我孩子!快救我孩子!别管我!”主刀的禤庆山闭了闭眼睛,手术刀迅速地在许慧霞对麻醉不起反应的肚皮上划切下去……

   胎儿终于被取出来,在禤庆山有节奏的拍动下,婴儿吐出了口中的污物,发出了第一声微弱但清晰的啼哭。孩子HIV原体也测试为阴性,母子平安。

   回到家,禤庆山对妻子说了这件事。同样是女人,妻子被这位艾滋病妈妈的母爱深深打动,她流着泪对丈夫说:“以后,我不阻拦你了,一定支持你的工作。”

   虽然妻子理解了禤庆山,但他的工作时时刻刻与危险相伴,她还是常常心惊胆战。每次丈夫为艾滋病孕妇做接生手术,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一次,禤庆山为一名产妇接生,他顺利地把孩子从母亲的子宫里取出,守在一旁的一名儿科医生马上接过婴儿,给婴儿喂服阻断艾滋病感染的药物。突然,大家被儿科医生的惊叫吓了一跳:只见他举着已经脱下了橡胶手套的左手,上面挂着一道刺目的血痕!而“凶手”是一块小得几乎看不见的玻璃碎屑;这位医生已经发生了职业暴露,极有可能被感染。

   妇产科顿时乱成一团。妻子得知消息后,飞也似地赶去第八医院。当她看到丈夫平安无恙时,“哇”的一声,哭着扑进丈夫的怀里。幸运的是,那名医生吃了预防药物后,逃过了艾滋病的“召唤”,在之后半年和9个月的艾滋病毒检测中,结果都是阴性。

   这次与危险擦肩而过后,禤庆山的工作又多了一项:给出现了职业暴露的医生和护士们做风险评估,分析暴露发生的时候,医生被感染的几率有多大,到底要不要吃药。

   从事这份高危工作以来,禤庆山和妻子多年来一直瞒着两边的父母,怕他们担心。但随着新闻媒体对禤庆山的报道,禤庆山的岳父母终于知道了这事。

   岳父打来电话,叫他们夫妻俩过去一趟。到了岳父家,禤庆山做好了迎接暴风雨的准备,没想到,岳父走到禤庆山面前,说:“庆山,我向你致敬,你是个勇敢的男人,我们都为你自豪。”看着年迈的岳父饱含担忧和爱的眼睛,禤庆山知道,正是这担忧和爱在他彷徨时给他力量,迷茫时给他温暖。

   (原载《人生与伴侣》 2008年第28期,本刊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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