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修路协议书(农户修路占地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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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协议要明确当事人的身份,包括甲方和乙方;

2、协议中要明确农村修路工程所占地面积、占地时间以及地面使用权的到期时间;

3、协议应详细说明甲方因农村修路工程而受到的损失,并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额;

4、协议中还要明确双方的履行义务,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与索赔权利,以及对于争议之处的解决方式;

6、最后,协议应该明确签字日期与有效期,并由双方盖章签字确认。

修路协议书占地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订立协议书的双方

1.甲方:农户

2.乙方:修路机构

二、协议书内容

1.甲方向乙方出让占地使用权,以便乙方能够修建相应的道路;

2.甲方所出让的占地面积为x亩,甲方承诺在乙方修建道路的过程中,不会有任何影响;

3.乙方在修建道路完成后,要在原占地面积上完成植被覆盖工作,维护好环境卫生;

4.甲方在出让占地权之后,乙方要按照市场价格向甲方补偿;

5.乙方要负责把修建完成的道路维护保养,并且定期检查;

6.如果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撤销占地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协议书签字

双方代表在此确认此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字即有效。

修路协议书占地应包括的内容:

修路占地协议是指与个人或企业之间就修路所需占用的土地形成的一份书面合同,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一、双方当事人的真实信息,包括协议中双方的姓名、地址、号等;

二、占用土地的具置、面积、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

三、占地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四、占地补偿赔偿的条款;

五、协议期限及解除条件;

六、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八、其他约定事项。

此外,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双方还应当在协议中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协议规定的补偿金额较大,双方还应当到当地法院进行登记,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修路占地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 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 当年的xx月xx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xx年。自年xx月xx日起至年xx月xx日止。

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说明:农村修路占地树木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xx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xx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xx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xx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xx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xx年xx月xx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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