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索尔·贝娄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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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索尔·贝娄致敬

  云也退

  我是在MSN上得到索尔·贝娄逝世的消息的,朋友传来话以后就下了线,我码了“致哀”二字没发上去,便关闭了那个窗口,脑子里一遍遍掠过这位风流才子的形象。平时和新朋友吃饭,说着说着就要相互交换MSN。每加一个新友,就等于加上一段时间的饶舌。我在办公室区分不同性质的言辞很少通过调整嗓门的大小来实现,而选择发声和码字两种途径。现在,一个本应让我怔怔地凝视、木然许久的消息,却在轻轻一点之下消失了。

  我想起索尔·贝娄笔下的赫索格。这个苦恼的老兄没事就要写信,很像十多年前热衷交笔友的少男少女们。赫索格写信是为了证实自己生活的意义(实在是知识分子才会有的烦恼),在写作的时候,他有时也会像个教授的样子来上两句术语,或者“死亡表示一切的终结,但丧生意味着死亡的体验”这样的准名言。但是,他的信都不寄出,他不需要笔友,也不需要听众,而我在MSN上码下词句,却以有某个倾诉对象在彼为前提。

  赫索格式的书写

  再往下引伸就要扯到“小说之死”这样沉重的话题上来了。但我确实担心,贝娄这样的作家、《赫索格》这样的作品从此不再有出现的可能。我得承认,这两年捧起贝娄厚厚的小说心理上一直会有压力:我担心我无法理解,更担心自己难以读完,尤其在阅读会被屏幕上的闪烁频繁打断的工作间隙更是如此。赫索格不断更新的信和我眼前不断更新的对话框,让我怀疑贝娄那种极其讲究知识积累、层次梳理的琐碎化写作,是否已经不是一种适合我的文学表达方式。90年代以来,不管英美文学还是法国文学,“越写越短”似乎始终是一种趋势,也左右了我的阅读取向(因为时间也不约而同地越来越少)。我已经不敢想象,在人际交流大量使用MSN的时代,在书写(码字也是一种书写)成为日常口语的基本表达方式的时代,提笔写作一本厚厚的书,可能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没错,就在人们争相宣布小说之死的时候,贝娄却把小说看作一种至关重要的文学形式:“我从来没有厌倦大师的作品。像他们书中那样生动的人物可能死亡吗?”同时,他又用另一句话“我无法超越我所看到的。我受制于我所处的环境——正如历史学家受制于他所描写的时代那样”宣告了一种朴实无华的现实关怀。贝娄经常被拿来与同属犹太美国作家的菲利普·罗思和伯纳德·马拉默德并提,但是他拒绝这个标签,他说他丝毫不希望变成美国文学的“HSM西服”品牌的一部分。他表达自己的思想的时候从不考虑政治正确或时尚走向,他经常卷入与女权主义者、黑人作家和后现代主义者的激烈论争——但至少要保持着一定的文学距离。一个写法不讨好的作家和一个态度不坚决的公共知识分子,贝娄的履历上除了一大堆奖项和五次婚姻之外,似乎真的找不出什么耀眼之处了。

  无可捉摸的深邃

  在当代作家中,贝娄给我的感觉一贯是既亲近又疏远:亲近是因为他的笔触总是插进知识分子的心胸,罗列他们全部的欲望和顾虑,作为一个实证主义的精神分析师,很合我的心意。疏远是因为他的絮叨,频频挑战我的阅读耐心,我必须仔细分拣,才能逐渐欣赏他淹没在文山字海中的理想主义和人道关怀。《奥吉·玛琪历险记》当年让他一炮走红,然而,玛琪这样一个讲究内心旅程的有流浪汉色彩的人物,也许并无一个可用肉眼辨识的容貌;而在《雨王亨德森》和《赫索格》里,贝娄展现了一条守旧的、特大号的人物以及同样硕大的主题和思想的发展轨迹,这一切都不见得是我们所能把握的。贝娄本身的学院式的复杂就足以让人望而却步,他说,他塑造的所有人物中,尤金·亨德森——这个堂吉诃德式的、徒劳地探寻一种更高的生活真理和道德目标的小提琴手和雄心勃勃的农民——与他自己最为相像,但贝娄身上也有被欺骗、两次离婚但一直满怀希望的摩西·赫索格,以及睿智的、防范心理更强的人物,例如阿特·塞姆勒(《塞姆勒先生的行星》)以及阿尔伯特·考尔德(《系主任的十二月》)的元素——这些人都试图与考尔德所谓的“二十世纪特大精神错乱”搏斗,因而这些人复杂而难以理解的程度,不亚于贝娄本人。

  或许伊丽莎白·哈德维克说得没错:在《雨王亨德森》中,贝娄过于用力,反而无法如愿成为一位重要的小说家。这种创作野心其实也表现在他的各种作品里,他想把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把精神分析同哲学思辩,把幽默诙谐与机械刻板,把意识流与现实主义叙事手法一一对应地结合起来;《赫索格》的情节疏松,却有种宏阔的抱负星星点点洒落在字里行间,迫使你必须把这本书作为一个整体去领会,而不能奢望在阅读中经常找到欢愉,更没有精力在重峦叠嶂的语句之下,腾出一部分头脑去整理故事的前因,推测后果。

  事实上,贝娄在生活中也是一个难以预测的人物。他是一个非常城市化的作家,但他有大量时间是在维尔蒙特的农场里度过的。他是个纯粹的学者型文人,却崇敬并与芝加哥的交易经纪人和不动产主过从甚密,穿着也像后者那样。他是一个自学成材的厨师,又是一个园艺师、一个小提琴手和一个体育迷。

  反省的作家,不合时宜的人

  在众多作家中,贝娄最崇拜的有约翰·契弗、威廉·福克纳、拉尔夫·埃里森、柯马克·麦卡锡、丹尼斯·约翰逊、乔伊斯·卡洛尔·奥茨和詹姆斯·迪凯。他小时候读的是《旧约》、莎士比亚和19世纪的俄国文豪,他怀着崇敬瞻仰这些大师,尽管他渴望自己能纳入美国文学风格之中。贝娄是个学者也是个教师,他读书深入透彻,能旁征博引,经常引用亨利·詹姆斯、马塞尔·普鲁斯特以及古斯塔夫·福楼拜的话,但他也喜欢讲美国喜剧演员亨利·扬曼编造出来的笑话。

  在给挚友布鲁姆写的《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的序言中,贝娄说了这么两句话以示自己成长为作家的偶然性:“在传统的正统家庭中,人们总是教育小男孩去翻译《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要不是有这偌大一个世界,这满世界富有诱惑力的街道的话,我或许也能轻易地获得犹太法学博士的身份……”其中有种不动声色的庆幸。贝娄的履历非常平淡,大学毕业后就长期任教,发言作文都很少流露感情——痛恨美国式相对主义的布鲁姆的这部书,也许算是得到了贝娄倾注了全部情感的共鸣。他说:“那些经常很好地摆脱本国的阶级偏见的文明的欧洲人,在美国这个一切都自由的社会中,能够安然地指出他们尚未完全把握住的那些偏见;但人们却无法预见,所有文明国家都注定要降格到一个共同的世界化主义倾向之中,传统文明的各个支系在走向令人哀伤的虚弱……”贝娄说,《赫索格》结尾的用意是,“高等教育”为一个受到困惑的男人提供不了什么力量,这肯定不是全部,而是为布鲁姆的这本批判高等教育的书附加的一个论据。但是,如果说美国教育对赫索格的困境难辞其咎的话,贝娄,这个出身芝加哥和威斯康辛大学的大教授,自己又身居何处呢?

  所以才有人说,贝娄揭示、批判的那些困境,“拿书生的迂腐取乐”,其实也是在进行反省。赫索格向自己的荒谬状态妥协,奥吉·玛琪成年以后发现他的“自我”为零,莫不是探索内心出路过程中的一个个案,在这条路上,不管是壮烈的抵抗还是可敬的隐忍,都不是那么明显的;我辛辛苦苦地啃下这些著作,最后却发现,我竟然无法对主人公产生一点点明确的感情——同情、悲哀、厌恶、欣赏,一概没有。

  我眼里的贝娄就是这样一个无法捉摸的作家。但我相信,他的了不起也正在于此。正如哲学史上的康德与黑格尔能够哺育出截然相反的推论,贝娄的作品让阅读的过程变得更富玄奥了,在那些无善无恶、不可爱也不可厌的主人公面前,旋转一个视角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心得。他描写的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似乎是一个特殊人群,但在我看来,正是由于这些人的思想能力,才使得外界与内心的冲击可以达到同等的力度,两相呼应,以穷尽对人之存在的全面思考。

  贝娄走了,追赶着阿瑟·米勒的脚步,去陪伴他高尚的朋友艾伦·布鲁姆。在MSN面前,我无意中用了最不敬的方式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致敬。他有着宏富的思想能量,却选择了一种如今不合时宜的表达方式。英国小说家马尔康姆·布拉德伯里说,贝娄的书透着一股子“大气”——但不是恢弘壮观的那种,而是原产于美国中西部的粗朴、鲁莽:“他的文学、思想和道德声誉,是与他那些充满着硕大、智慧而流动的句子的大部头,及其硕大至超出真人尺寸的英雄并存的,这些英雄有奥吉·玛琪、亨德森、赫索格、洪堡,他们在战后扩张性的、物质至上的、高耸入云的芝加哥式美国资本主义中,为了勇气、智慧、自我和人的尊严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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