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最初未想发表的信)
波普
Against Big Words
(A Letter not OriginalIy Intended for Publication)
前言
大约十四年前,我收到一位名叫克劳斯·格罗斯纳先生「Hers Klaus Grossner]的人的来信,我以前从未听说过他。他提到我的朋友汉斯·阿尔贝特[Hans Albert〕,要求与我就(德国)哲学状况进行笔谈。他信中的许多地方我都同意,尽管有一些我不同意,我仍认为它值得讨论;因此,尽管有所保留,我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在随后的 中,格罗斯纳先生请我允许他在正筹划的一本书中发表我那封信的下面刊印出的几个部分。尽管有些进一步的担忧,我还是应允了,但只允许在他的书中使用:我保留了我的全部版权,并强调,他的书中我所写的部分没有我的特别许可不得重印。然而不久,未经我许可,也未提到我的版权,在《时代周刊》「Die Zeit]上就出现了一段摘录(标以极好的题目,“反对大词”[Wider die groBenWorte])。(在德国和奥地利,版权常常相当程度地被滥用。)由于我那封信的摘录已被刊印过两次,在许多场合被误引,我决定在此不加任何修改地重新刊印先前发表过的部分,尽管它有些咄咄逼人。我写道:
首先。回答你的四个问题(或四组问题)。
1.我最初上中学时是社会主义者,但觉得学校不很令人兴奋。我十六岁离开学校,只是回来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Reifepruefung)。十七岁时(1919年)我仍是社会主义者,但是(作为与共产主义者几次接触的结果)我已成为反对者。进一步的(对于官僚的)经历使我甚至在法西斯主义出现之前就得出这样的见识,国家机器日益增长的权力对个人自由构成最大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不断与国家机器斗争。我的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理论立场:(与我的信仰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朋友们相比)我学习过家具制造并参加过技工考试;在儿童之家工作过;当过小学教师;在完成我的第一本书之前(“认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The Two Fundamental Problems of Epistemology],未出版,(1979年由莫尔[Mohr]在蒂宾根出版)我无意成为哲学教授。(《科学发现的逻辑》[The Logic of ScientificDiscovery]出版于1934年;1936年圣诞节我在新西兰获得一个职位。)
我在晚年保留了许多我信仰社会主义的青年时期的观念和理想。尤其是:
每个知识分子都有一个很特殊的责任。他拥有学习的特权和机会。作为回报,他对于同胞(或对于社会)有责任尽可能简单、清楚、谦虚地描述他的研究结果。知识分子所做的最糟的事情——主要罪过——是试图对同胞自命为伟大的预言家给他们留下令人迷惑的哲学的印象。任何不能简单、清楚地讲话的人都应住口,继续下些功夫,直至能这样做为止。
在维也纳哲学会议期间(1968年),我应邀参加了两次哲学家之间的电视讨论,惊奇地发现布洛赫[BIoCh]参加了其中一次讨论。我们发生了一些小的冲突。(我十分诚实地说,我十分愚笨,不能理解他表达自己的方式。)讨论结束时, 沃尔夫冈·克劳斯博士[Dr Wolfgang Kraus]对我们说:“请用一句话告诉我们,在你看来,什么是最需要的。”我是唯一做出简洁回答的人。我的回答是:“更多理智的谦虚「Rather more intellectu-al modesty〕。”
我是自由主义者。但是我承认马克思和列宁都是以简单和直接的方式写作的。对新辩证学家的浮夸的言词他们会怎样评论呢?他们会找到比“浮夸”更严厉的词语。(在我看来,列宁反经验批判主义的著作是非常杰出的。)
下面回答你关于构成我的著作的基础的社会问题的问题:
我的所有哲学著作都与非哲学的问题有关。我于1952年写过这一点(参见《猜想与反驳》[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第72页):“真正的哲学问题总是植根于哲学之外的迫切问题,如果这些根基腐烂,它们也就消亡。”我列举了问题植根于其中的领域的例子,政治、社会生活、宗教、宇宙论、数学、自然科学和历史。
在《猜想与反驳》第一章(1957年)第33-38页可以发现对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的这些“根基”的描述。(《猜想与反驳》尚未译为德文,因为我找不到胜任的译者。[给你的」一本正在邮途中。)
至于“历史决定论的贫困”[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请参见我的以此为名的著作的题献(第Ⅴ页),我的德文版序言的结尾(第Ⅷ页最后一段至第Ⅸ页末尾)。
2.关于这一点后文将予以详述。
3.此刻我正致力于保罗·阿瑟·希尔普[Paul ArthurSchilpp]编辑的“在世哲学家丛书”[Library of Living Philosophers]的一卷中由我所写的部分。(我认为这些书有几卷也在德国出现了,包括爱因斯坦卷。)我所致力的一卷称作“卡尔·波普尔的哲学” [The Philosophy of Karl PoppeR],它包括(a)一篇所谓“思想自传”,(b)大约二十五个人的批评文章(包括几名科学家以及哲学家)和(C)我的答复。
我目前的著作主要致力于反对物理学及其他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中的非理性主义与主观主义。我的著作和通常一样,是尽可能准确地系统阐述棘手的问题然后加以解决的尝试。(甚至我的科学的、逻辑学的著作——例如,关于物理学的著作——也是解决与我们的社会和政治弊病相关联的问题的尝试。)
我也一再地返回到我许多年前曾解决的问题,以便使解决办法更巩固,或者探索从我提出的解决办法产生的新问题——或者进一步探索新的联系。
这里是那些问题的清单:
划界的问题。科学/非科学;理性/非理性。
在各种伪装下的归纳法的问题;包括行为倾向、共相和“本质”;定义的问题(定义的先决条件的不可能性和定义的非本质性)。
实在论的问题(反对实证主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方法论。
问题与问题情境在社会科学和历史中的作用。一般的解决问题的问题。
客观性的问题。塔尔斯基[Tarski]的真理论;含量、真理含量、接近真理\\逻辑学(演绎法的理论)、数学、概率论中的客观性。物理学中的概率。时间与时间方向的问题。
达尔文自然选择论的地位。对自然选择论的改进(对进化趋势有选择性的解释)。人类语言及其发展。政治建议的语言。
非决定论与选择。“第三世界”理论与逻辑和非逻辑价值的理论。
心身问题。大量历史问题,尤其关于理论史的问题(从赫西奥德[Hesiod]和前苏格拉底哲学家[Presocratics]直至量子理论)。
这是一份很长的清单(对于任何不了解我的著作的人有些部分是不可理解的)。然而我略去了许多,我仍在致力于所有这些问题和其他一些问题。参见我的出版目录,尽管有许多尚未出版。
4.关于马尔库塞「Marcuse〕(我相信)我从未写过一个字。在我看来,卷入这场恶骂是无意义的。(参见下面的第2点。沼泽!)如果我记得不错,我于1966年在加利福尼亚首次见到马尔库塞(尽管1950年我们同时都在哈佛大学),但是我们未讨论任何事情。对于马尔库塞,我的看法与我的朋友和同事克兰斯顿[Cranston」相同。
关于唯美主义,我在《开放社会》[The Open Society]第一卷第九章中已写过(十分遗憾,此书的德译本很糟糕)。(参见罗歇·马丁·迪·加尔[Roger Martin du Gard]的书首题词。)大体上,马尔库塞只是重复了迪·加尔的书中穆尔兰[Mourlan]所说的话。在《开放社会》第九章中可以发现我的批评。当然,我在马尔库塞采取目前的态度(“消极哲学”)之前很久就在第九章写下那段批评,而迪·加尔已于1936-1940年出版了他的著作。
在我看来,法西斯主义者中的“理想主义者”与马尔库塞间的差异几乎微不足道。
现在我把话题转到你的第2点。
2.你信中的这组问题涉及了很大的领域。我必须从我的认识论谈起。
你说阅读过我的著作;但是请再看一看阿多诺[Adorno]编辑的《实证主义的辩论》「The Positivist Dispute]一书第103页上我的第二个命题[Second Thesis]。这个关于我们一无所知的命题是认真的。永远不要忘记我们的无知,这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决不应当佯装知道任何事情,我们决不应当使用大词。
我在上面(第1点)所说的主要罪过——受过不充分教育的人的傲慢——简而言之,就是夸夸其谈,佯装具有我们所不具有的智慧。它的诀窍是:同义反复和琐屑之事再加上自相矛盾的胡言。另一个诀窃是:写下一些几乎无法理解的夸大的言词,不时添加一些琐屑之事。这会受到高兴地在如此“深奥”的书中发现自己原也具有这样的思想的读者的喜爱。(现在任何人都能看到皇帝的新装正在流行!)
学生进入大学,由于不知道应该使用什么标准,于是就采用他所发现的标准。因为大多数哲学系(尤其社会学系)的智力标准流于浮夸和纵容虚假的知识(这些人似乎都极渊博),甚至健全的头脑也会完全发晕。那些对“统治”哲学的错误假说愤愤不已的学生成了哲学的反对者,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但是他们却错误地相信,这些假定是“统治阶级”的假定,认为受到马克思影响的哲学会好一些。其实,总的说来,现代左派的狂言乱语比现代右派的胡说八道更糟。
新辩证学家学到了什么呢?他们没有了解到解决问题和更接近真理何其困难。他们只学会如何把同胞淹没在词语的大海中。
因此,我不喜欢与这些人争吵:他们没有标准。
知道这样一点也许会使我们感兴趣,即在学生骚乱的整个期间,在伦敦经济学院的我的系(哲学、逻辑学和科学方法系)中至今只有一个革命的学生。他有许多机会提出自己的观点,因此没有理由抱怨。我和系里的同事从未以权力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方式授课。我们总是(自从我1946年接管该系以来)要求学生只要听不懂或有异议就可以起来打断讲课;他们从未被以恩赐的态度对待。我们从未自命为伟大的思想家。我反复强调,我不想使任何人改变信仰:我只是在学生们面前提出问题和尝试性的解决办法。当然我十分清楚地表明自己的立场——我认为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
因此我不提出任何哲学学说,或任何新的启示(不像你在信中提到的任何一个人,除汉斯·阿尔贝特外);我倒是提出问题和尝试性解决办法,这些尝试性解决办法通过批评受到检验。
这稍微说明了我自己和你提到的其他哲学家的巨大差异。只有很少的哲学家解决问题。我不愿这样说,但是我相信我解决了整整一系列真正基本的哲学问题——例如,象归纳法的问题。(这些尝试性解决办法——和通常一样——产生了新的和丰富的问题。)
尽管我取得了这样多不应得到的成功,我解决了问题这个事实却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在德国,汉斯·阿尔贝特是个了不起的例外。)大多数哲学家既不能看出问题又不能看出解决办法,甚至近在眼前的时候也如此:这些事情简直在他们的兴趣范围之外。
我不愿批评这些哲学家。如果批评他们,就是(如我的朋友卡尔·门格尔[Karl Menger]曾说过的那样)拔剑随他们投入他们已陷入的沼泽,只能与他们一同陷下去。(汉斯·阿尔贝特冒了这样的风险,而他尚未陷下去。)我没有批评他们,而是试图通过讨论问题的解决办法来建立新的、更好的标准。这也许听上去有些傲慢。然而,我相信这是唯一正确的行动方针。这解释了为什么无论关于马尔库塞还是关于哈贝马斯[Habermas]我都从未发表过一个字(直至1970年3月26日在《泰晤士报文学副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上发表了我的信为止,我正给你寄一份该期副刊)。
阿多诺和哈贝马斯在《实证主义的辩论》中的基本命题是(曼海姆「Mannheim」提出的)这个断言,社会学中的实际知识与价值判断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我在对曼海姆的批评中探讨过这整个论题(《开放社会》,第二卷,《历史决定论的贫困》;还有《实证主义的辩论》,从第11个命题前的最后一段到第13个命题‘,在那里我试图证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的浅薄和不当,而不是错误。我的对手们只是用旧的或新的词语再三重复曼海姆的命题,而不是提供对我提出的论点的认真讨论。这显然并未回答我的批评。
我现在转到新的一点,它与你的哲学词典(在你的文章中)有关联,在这新的一点中我批评这个词典。
5.我从不为词语进行争论。但是被哈贝马斯带入这场辩论的“实证主义”和“新实证主义”这两个词有一部几乎可笑的历史。
(a)实证主义。这个词是孔德[Comte]引入的。它最初表示下面的认识论主张。存在确实的也就是说非假定的知识。这种确实的知识必须作为出发点和基础保留。
(b)道德和法律的实证主义。黑格尔的批评者(例如,在《开放社会》中包括我自己)论证说黑格尔的理论“合理的即真实”是实证主义的一种形式:道德和法律价值(例如公正)被确实的事实(流行的习俗和流行的法律)所取代。(正是这种黑格尔的价值与事实的融合仍萦绕着哈贝马斯:是这种实证主义的残余使他不能区分规范的和事实的。)
实证主义对价值(规范)和事实的这种混淆是黑格尔认识论的结果;而且,一贯的认识论的实证主义者一定也是道德的和法律的实证主义者。如我在《开放社会》中解释的那样,这意味着
公理=强权或者:
今天的强权=公理;我同样强烈反对的主张是道德未来主义:
明天的强权=公理。
(C)恩斯特·马赫的实证主义。马赫及后来的伯特兰·罗素在他们一些著作中接受了贝克莱的感觉论:
存在=被感知粗略地说,即:除感觉外,一切都不存在。他们把这与孔德的实证主义相结合:知识由对事物的描述(而不是解释和假定)构成。
(d)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实证主义”把马赫和罗素的实证主义与罗素的“符号逻辑的”数学哲学相结合。(这在当时和现在常被称作“新实证主义”。)
(e)现在该轮到我了。
我曾反对维也纳1930-1937年和英国1935年-1936年的各种形式的实证主义。
1934年,我出版了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这是对实证主义的批评。但是,维也纳学派的领袖施利克[SchliCk」和弗兰克[Frank」十分宽容,把我的书
收入他们编辑的一部丛书中。
这种宽容的一个结果就是每个只泛览一下这本书的人都认为我是实证主义者。
这导致了实证主义者波普尔这个人们广泛相信的神话。人们在无数论文、脚注或从句中乱讲这个神话。一旦有人以这种方式“获悉”我是实证主义者,一旦他公开表明这种观点,那么他后来一般就试图变更实证主义的概念,以便适用于我。已经不时地发生过这种情况,尤其是那些或者根本未读过我的书,或者只是很表面地读过的人,这一切相对地来说并不重要,因为它只是词语的问题(“实证主义”);而我不为词语争论。
然而,我的主张与实证主义再相异不过了。(唯一相似的是,我对物理学和生物学很感兴趣,而阐释学家对任何自然科学都丝毫不感兴趣。)
我尤其是:
反归纳法者;
反感觉论者;
理论和假定占首位的提倡者;
实在论者。
我的认识论意味着自然科学不是以“测量”开始,而是以伟大的思想开始;科学的进步不在于事实的积累或澄清,而在于大胆的、革命性的思想,然后它们又受到严格的批评和检验。
就社会问题而言,我强调实际的态度:与邪恶战斗,与可避免的苦难战斗,与可避免的缺乏自由(与人间天堂的允诺相比)战斗,在社会科学中我反对作假的习惯。
实际上,我的主张和(例如)伽达默尔[Gadamer」的主张一样与实证主义相去
甚远。
你们知道,我发现——这是我批评实证主义的根据——自然科学不是以实证主义的方式进行,而基本上是使用“偏见”的方法进行。并且在凡是可能之处,它都使用偏见和可批评的偏见并使它们受到严格批评。(这一切可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找到,1934年「1959年首次用英文出版」。)我甚至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了“偏见”一词,并表明谴责偏见的培根[Bacon]误解了自然科学的方法。参见我的小册子《论知识与无知的起源》[On the Sources of Knowoledge and of Ignorance],1960年,在我的选集《猜想与反驳》中重印,尤其第14页。
因此:把我与伽达默尔相区分的是对自然科学“方法”的更清楚的理解,合乎逻辑的真理论和批评态度。但是我的理论正和他的一样是反实证主义的,我已表明对原典的解释(解释学)所使用的真正科学的方法。而且,我对实证主义的批评惊人地成功。许多年后,它被维也纳学派的尚健在的会员大量地接受,因此哲学史家约翰·帕斯莫尔[John Passmore]能够这样写道:“实证主义像一场哲学运动所可能的那样消亡了。”
我不看重词语和名称。但是“(新)实证主义”这个名称正是尚未阅读就加以批评的普遍习惯的一个标志。由于你的哲学词典,我必须说明这一点。我不和那些用这样的时髦语讨论事情的人进行讨论。参见上面的门格尔的话。这条途径只能导致关于词语的烦琐争论的无边泥潭。我希望更好地利用我的时间:研究更迫切的问题。
(由于法兰克福学派的其他成员没有时间,阅读和驳斥《科学发现的逻辑》的任务就落在韦尔默先生[Hers Wellmer]的身上。在他的手中,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Truth andMethod]成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对立面。但是一切都不协调。)
阿多诺和哈贝马斯对我的主张的批评决非清楚。简言之:他们相信,由于我的认识论(他们认为)是实证主义的,它迫使我为社会现状辩解。换言之:我的(被认为的)认识论的实证主义迫使我接受道德和法律的实证主义。(那是我对黑格尔的批评。)遗憾的是,他们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尽管我是(非革命的)自由主义者,我的认识论却是知识通过理性与科学革命而增长的理论。「通过新的、伟大的思想。」
阿多诺和哈贝马斯不知道他们在批评什么;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的关于价值与事实间不可分割的联系的理论是源自黑格尔的道德与法律的实证主义。
关于所谓《实证主义的辩论》一书的概况。此书打错了旗号。此外:我的文章在时间上和逻辑上都是第一篇,实际上它引出其他各篇,是讨论的基础。它由二十七个清楚、准确地系统阐述的命题构成,它们应当而且能够被讨论。然而我的命题在这部篇幅很长的书中几乎未提到过,我的文章排在此书的当中位置,被淹没在词语的大海中。我的命题和论据从未得到回答,而这一点却没有一篇书评提到过。这个方法(何处缺乏论据,就用词语的洪流取而代之)成功了,我的被淹没的命题和论据被人们遗忘了。
但是这一切(也就是说,整个《实证主义的辩论》)简直就是在鸡蛋壳上走路,毫无价值,行事古怪。
整体概况。尽管我几乎总是致力于清晰界定的科学问题,我的整个工作却贯穿着一条共同的线索:赞成批评辩论——反对空泛的词语,反对理智的不谦虚和傲慢——反对如朱利安·本达「Julien Benda]所称的知识分子的背叛(参见《开放社会》英文版第四和第五版,第二卷,第393页)。我确信(参见《开放社会》)我们知识分子应为几乎所有苦难负责,因为我们没有做出足够的努力,做到理智的诚实。(因此,最顽固的反理智主义很可能最终取得胜利。)在《开放社会》中,我在对虚假的预言家的上百次不同的攻击中谈到这一点,说得很直率。例如,我对雅斯贝斯「Jaspers]和海德格尔「Heidegger」做了几次很严厉的简短评论(参见《开放社会》,第二卷,英文版或德文版,人名索引)。
你似乎想知道我拒绝与哈贝马斯教授进行讨论的理由。
这就是我的理由。它们由(1)“实证主义的辩论”中从哈贝马斯教授为波普尔和阿多诺的辩论写的跋的开头引用的文字(注意,至1970年3月26日止,无论关于阿多诺还是哈贝马斯我从未发表过一个字)和(2)我的译文构成。许多读者会认为我没有提供原文的恰当的译文。他们很可能是正确的。我是一个有适当经验的译者,但是我也许太愚笨,不能担当这个任务。尽管如此,我尽了最大努力:
我迫切地想,
打开原书,
忠实地将神圣的原文
翻译成我所喜爱的德语。
只要意思清楚,我的翻译的目标不是避免外来词语(例如合作[coopcration]=协作[team work];对立[antagonism〕=反对「opposition]),而我唯一关注的是使每个句子的——有些枯燥的——信息内容尽量清楚,即使这会使译文长于原文。(以下波谱尔将哈贝马斯的一些原文作了“翻译”,以对比使用大词的效果——编注)
哈贝马斯首先引用阿多诺的话,他十分赞佩他(第155页)。
[哈贝马斯文章的引文]
社会全体除去它使之结为一体的事物和本身由之组成的事物外,并不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我的“译文”]
社会由社会联系所构成。
[哈贝马斯文章的引文]
它通过其个别要素产生和复制自己。
[我的“译文”]
这些不同的联系以某种方式产生社会。
[哈贝马斯文章的引文]
把这个全体与个人的生活,合作和对立分离开是不可能的,
[我的“译文”]
在这些联系之间可以发现合作与对立;由于(如上所述)社会在于这些联系,因此它不能与它们相分离;
[哈贝马斯文章的引文]
和仅根据其功能而不洞悉整体不可能理解任何要素一样,而整体的本质内在于个别实体本身的运动中。
[我的“译文”]
但是反之亦正确;没有其他联系,这些联系就都不能被人们理解。
[哈贝马斯文章的引文]
系统与个别实体是交互的,只能在它们的交互性中理解。
[我的“译文”]
(同上)。
(注:此处所给出的统一性的学说人们已表达过无数次,常常表达得更好,但每一次词语都给人更深刻的印象。)
现在哈贝马斯教授自己写道:
哈:阿多诺依据范畴领悟社会,这些范畴并不否认它们源自黑格尔的逻辑学。
波:阿多诺使用了使人联想起黑格尔的术语。
哈:他把社会视为严格的辩证法意义上的全体,它禁止依据它不仅是各部分的总和这个陈述有机地领悟整体;
波:这就是为什么(原文如此)他不说整体不仅是其局部的总和;
哈:整体也不是其逻辑参数可由融合它里面的所有要素来决定的类别。
波:整体也不是(原文如此)一类要素。
如此等等。例如,我们在同一页的再下面发现:
哈:社会的生活相互关系的全体
波:我们都以某种方式相互关联
或者在第157页
哈:理论在要求我们在用句法联系的框架中随意构建的先验图式。
波:不应不合语法地系统阐述理论;除此之外,你可随意说任何话。
哈:如果这些理论满足了它的多样性,它们在特定的客体域中结果是可用的。
波:如果它们是适当的,他们可被应用于一个特定领域。
十分遗憾,许多社会学家、哲学家等等,传统上把使简单事物显得复杂、浅薄的事物显得困难的讨厌的游戏视为他们合法的任务。他们学会了那样做,他们教导别人也那样做。对此绝对无计可施。甚至浮士德也不能改变事态。现在我们的耳朵已被变形,它们只能听到大词。
人们坚信,如果听到词语,
肯定就有一些思想附载其中。
这就是为什么歌德继续谈论这种魔术知识的巨大的潜在能量:
如果你思考不出
就请使个眼色,
我白告诉你全不要报酬。
如你们已经知道的,我赞赏马克思的许多话中的一句:“神秘化形式的辩证法成了德国的风尚……”。
现在仍然如此。
这就是我不参加这场辩论然而喜欢致力于尽量简单地系统阐述我的思想的理由。
这常常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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