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6 日消息,央视今天报道了一起因为“三无”锂电池爆炸而烧伤的案例,再次引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关注。
外卖员小李(化名)从销售者屠某处花费 2400 元购买无生产标识、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锂电池。使用两个多月后,该电池在其租住房屋内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事发当晚,小李在屋内饮酒入睡,深夜被浓烟呛醒后从窗户逃生。事故造成小李体表特重度烧伤面积达 51%,并伴有呼吸道灼伤及烧伤休克,屋内财产严重损毁。
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火灾原因为锂电池内部故障。法院审理查明,屠某在无相关资质情况下私自组装并销售电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小李明知电池属个人组装产品仍购买,且违规将电池存放于室内,亦需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屠某赔偿小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 66 万余元,小李自行承担 30% 责任。提醒:非法改装电池或使用“三无”产品易引发自燃、爆炸等事故。
央视表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原装电池,避免电池超期使用或“带病”运转,并严格遵守“禁止电池进楼入户”的安全规范。经营者不得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或电池组件,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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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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