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一意孤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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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孤行

  作者:本无名 背景音乐:《一意孤行》

  这个座落在南京西路闹市区的UBC咖啡馆是我们常去的一个地方,我喜欢这个名字,就像喜欢这里的一切。这里的摆设都是三四十年代大上海的风情,有简约古典的家俱,有风韵独具的旧时明星挂历和广告海报。像王家卫手下的电影,朦胧暧昧又难以让人忘怀。独自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望着角落里昏黄暗淡的光影,往事的尘埃随心舞动。

  浓浓的炭烧咖啡在轻柔悠扬的钢琴声搅拌下愈加缠绵。然而窗内的情调和静谧并不能阻隔窗外的车水马龙,一扇窗户却阻隔了两个世界。望着大街上人来人往,却感觉咖啡真的好苦。人生就像这旅途,像一辆开往2046的列车,沿途有无数美丽或是哀愁的风景,在这之中,不断有人上车,也不断有人下车,不断有欢笑,也不断有忧伤,有幸福,更有痛楚。许多的人想找寻过去,寻觅往日的踪影,可是过去就是过去,就像在水一方的佳人,再也找不回来。

  我想写篇小说,想了好久,想为我的小说取个名。暂且就把它叫做“一意孤行”吧,以此纪念在我的人生旅途中所有曾经爱我和我爱的亲人、友人和爱人。

  一、闲云孤鹤

  “是当年别时载走离愁的那一片忘忧么?是翩翩展舞于白萍洲边上的那一只白鹭么?无喜亦无悲,不惊亦不惧。千载万年,悠悠独洒于天地间。”

  (一)

  高处不胜寒。

  叶风总是喜欢站在他48层办公室的玻璃幕墙前远眺,像个雕塑,略带沧桑。站在这幢中国最高最豪华的写字楼里,望着彼岸迷离的外滩,他感觉自己像个巨人,黄浦江也只能在他脚下流淌。他感到无比的虚荣、清高和莫名的失落。这是中国上海,88层的金茂大厦,中国白领的天堂。

  2005年元旦前夕的上海格外的冷。望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叶风有种想飞翔的冲动和欲望,像这雪花漫天飞舞,或者像冬日的一片黄叶,悄然飘零,了无生息。

  同事们都下班了,办公室只剩他一人,他不想回家。叶风的单位是一个事业型的机构,政府出钱租了这昂贵的写字楼,他们的工作就是要推动上海的时尚建设,推动上海成为继纽约、伦敦、巴黎、米兰、东京之后的世界第六大时尚之都。叶风不是一个喜欢时尚的人,他崇尚经典,喜欢成熟,追求品味。他认为经典代表着永恒,而时尚只意味着流行。他更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男人味的男人,而不是一个时尚的英俊小生。所以他常常为自己意外的撞入了这个时尚的单位而暗自嘲笑。风马牛不相及。

  叶风拿出一罐极品碧螺春,泡了一杯热茶。他喜欢喝茶而不是咖啡,一是因为喜欢品味茶的清香和苦涩,二是因为他总是调味不出他的前女友为他煮的咖啡的味道,咖啡和伴侣的比例他总不知道怎么分,方糖也不知道放几块最合适。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咖啡给人麻醉,而绿茶让人清醒。叶风是一个不喜欢麻醉自己的人,所以他从不抽烟,也不从酗酒,因为他认为麻醉只是一时,再麻醉也总有清醒的时候,而清醒后一定会为自己的一时麻醉而付出代价。他不喜欢这样。

  办公室的中央空调丝丝的吹着热气,可在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个人的孤寂还是让他感到有些凄凉。叶风手捧着茶杯,轻轻的品了一口刚泡的茶,一股清香和暖流直入他的心扉。他取出一张叫做“一意孤行”的CD放入电脑,超重的古琴低音顿时迷漫着整个空间,铮铮流淌,凝固了时间,让他窒息,让他哭泣。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张CD,总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倾听。

  华灯初上。蜿蜒的黄浦江妩媚动人,挑逗着每一位大上海的追逐者和痴迷者。在这个叫做“陆家嘴”的地方,汇聚了众多新上海的标志:东方明珠、金茂大厦、会议中心。。。。。。叶风每天在这个区域徘徊,从单位到住所,从住所到单位,百无聊赖。除了这88层的金茂对他有些虚荣有些诱惑有些无奈之外,别的对他都无所吸引。

  上海是座不夜城。每当夜幕降临,霓虹闪烁的时候才是一天真正的开始。古典的外滩与现代的滨江遥相辉映,迷漫的酒精与躁动的欲望彼此勾引,沉醉的人群与迷失的幽灵相邀共舞。醉了人间。而此时于叶风,却是最为孤寂的时候,他害怕这样的时刻,因为他害怕孤独。他外表冷漠内心却火热,而夜晚的孤寂却把这仅有的余热全部淹没。

  “陆家嘴”是个穿着华丽盛装的暴发户,而他清高的内心独自在这里跳舞。

  起舞弄清影。

  (二)

  空旷恒久的音韵从远古传来。携唐时风,挟宋时雨。无穷无尽,无边无际。叶风闭上双眼,沉浸于这行云流水的古曲中,任清新浩渺的曲声洗涤他久远迷失的灵魂。

  叶风想起他在家乡虞山登高望远的情景。他喜欢居高临下,就像他喜欢体验高处不胜寒的意境,以此填补他空虚寂寞而又极富权力欲望的野心。

  叶风的家乡离上海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是一个山清水秀叫做虞的小城。城内“十里青山半入城,七溪流水皆通海”。因七溪流水像一把古琴,自古又称琴川。正是这样一座古典美女般的江南小城,造就了叶风敏感、多情、脆弱、善感而又深沉的复杂内心。他想起他当初登山时写的数句感怀:

  “虞之福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独自登高望远,十里青山、千顷尚湖,皆入吾怀。山之巅,湖之滨,郁郁青青、波澜不惊;把酒临风,宠辱皆忘。天之高,地之迥,觉宇宙之无穷;山之巍,海之阔,觉人生之渺小;日出日落、草木枯荣,觉人生之无常。”叶风顿觉自己像窗外纷扬的雪花一般渺小,在落地还没堆积成雪的刹那,心早已被溶化。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远处辉煌的外滩已经灯火阑珊。叶风准备回宿舍,他关了灯锁了门却不想关电脑,他希望这曲声伴着他回家,伴着他入眠,甚至伴着他醒来。叶风穿上他那件黑色长大衣,他喜欢修长的大衣或是风衣,喜欢迎着风走在路上感受风的飘逸,而且他从不回头。

  走出金茂的大门,叶风并没有感觉有夜晚的感觉,四周的探照灯把这潇潇洒洒的雪花映得像无数飞落的流星。到宿舍只有十分钟的路程,所以他不想打伞,旁若无车的走在车道分界线的中央。路上不时有车避开他,随风送来司机们各种各样骂人的脏话;也不时有两旁撑伞的行人回头观望,他们或许都在想这个目光呆滞、木无表情的人是不是疯了,或许是想自杀。可叶风的内心却暗自惊喜,“此时此刻,天地之大,唯我独尊,任我逍遥。”

  他的耳畔又隐约传来办公室流淌的古琴声,在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风雪无阻,一意孤行。

  (三)

  那晚叶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的他也在睡觉,可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白发苍苍蓬头垢面的走在故宫太和殿的广场,空空荡荡,一片萧条。他不断地自言自语,“这是我的皇宫吗?这便是我梦寐以求的殿堂?我的臣子呢?我的国民呢?”他一遍又一遍的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整个宫殿回荡。殿前的两头石狮突然开口,“你已经死了,死了五百年了”。五百年?为何又晃如一梦呢?梦中的他艰难的迈动着蹒跚的步履,阵阵刺骨的寒风为他梳理那苍苍白发。

  叶风被一个冷颤突然惊醒,醒来后他发现半条被子已掉在地板上,想起刚才那个梦,他抿着嘴轻轻笑了一下,肯定是冻出来的, 他想。早晨的阳光已从窗帘的缝隙中钻了进来。叶风穿好衣服,拉开窗帘,一股暖流冲进他的心房,他整个人沐浴在了这似乎久别了的洋洋暖意之中。一夜的大雪已将世界变成了黑白,少却了色彩却增添了几分真实。在叶风的印象中,除了孩提时代,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这么厚的积雪了。他对新事物总是倍感新鲜,这突如其来的大雪让他感觉这一天有了些许新意。

  叶风的宿舍在18楼,是一个三室一厅的公寓套房。还有两位同事还没有搬来,目前只有他一个人住,很惬意。他看了一下手机,早上8:30分。他有个习惯,就是从不戴表,手机成了他获取时间的唯一方式。他上班的时间是早上9点。还有半小时,他告诉自己要抓紧时间。接下去的工作就像一个熟练的程序:热牛奶上厕所涮牙洗脸涂资生堂的营养霜,总计时间10分钟。一切工作就绪,他拿着牛奶,拿了一包他最喜欢吃的达能香脆饼干,走到窗前,一边蘸着牛奶吃饼干一边看这崭新的朝阳。他感觉今天的太阳特别柔和,特别鲜红,心情也特别舒畅,饼干也特别好吃。他是一个很感性的人,早上愉快的心情奠定了他一天开心工作的基础。他想今天或许会遇到什么好事,又是暗自一笑。

  冬日的朝阳一点也不耀眼,懒散而又随和。他突然想起汉武帝为了祭祀日神而令司马相如作辞、李延年“弦歌”的一首汉郊祀歌《日出入》:

  “日出入安穷?时世不与人同!故春非我春,夏非我夏,秋非我秋,冬非我冬。。。。”哼着小曲,叶风在衣橱里挑了件棕色的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毛的大衣提前出了门。因为雪后路滑,他担心迟到。

  雪后的天空格外的蓝,空气也格外的清新。唯有雪后的寒意让他直打哆嗦。一路上不断有行人或是骑车的市民摔跟头,姿势各式各样,闹得叶风也不禁失声哈哈大笑。在他的记忆里,好像很少有欢笑。他感觉今天的心情不错。

  踩在雪地上的那种奇特的沙沙声让叶风激动不已,他是一个很容易被感动的人,一片落叶,一滴雨丝,一阵微风,一缕花香,都会让他心动。伴着这美妙的天籁,叶风快步走到了金茂门口,一看手机8:57分。

  “早上好!”迎宾小姐一句熟悉的问候让他感觉今天的迎宾小姐也是格外的热情。他也难得的回复了一句“早上好”。在平时,他进门就像强盗刷了工作卡直冲电梯,两耳不闻身外事,一心直视前方路。常被那些迎宾人员鄙视成一个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狂妄之徒。

  金茂的电梯是叶风坐过的最快的电梯,不到几十秒的时间,就到了48层。他再一看手机,8点58分。他不想迟到,也不想早到。因为他一进办公室的门就感觉压抑,所以他在58层游荡了几圈,又在洗手间照了照镜子理了理头发。北京时间9:00整。叶风整了整衣服,准时踏入办公室那有点别扭的小门。

  UBC的情侣们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浓郁的炭烧咖啡早已没有了热气。我独自坐在角落,关了笔记本电脑,点了支烟。缕缕烟丝顿时和暗淡的光影纠缠不清,像久违了的恋人疯狂的拥抱和接吻,朦胧暧昧,想入非非。和叶风一样,我很少抽烟,我拿烟的姿势就像拿了支笔,怎么也装不出烟民前辈们风情万代的经典POSE。今天累了,我决定明天继续我的小说。走出咖啡馆时,夜已深,人已静,星滿天。躺在床上我也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是叶风,穿了件黑色大衣,冒着雨,迎着风,踏着雪,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中一意孤行。

  二、行云流水

  “花开花落僧贫富,云去云来客往还。”剪薄云作绡衣,掬清水浣素面。我愿意飘飘然地追随诗人的脚步,“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君若寻我,行云流水里听我。

  (四)

  今天我决定追随叶风的足迹,登虞山,游尚湖,赏美景,品新茶,继续写我的小说。我是一个没有真正完整看过几篇小说的人,自然也没有写过小说。感觉第一章是否写得太冗长,后来想要真正体现叶风“闲云孤鹤”般的个性,就这么写吧。况且小说的名字是一意孤行,姑且也让我一意孤行一次。一边看美景,一边品清茶,一边写小说,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我常常想,要是每天能有闲情向水中掷一块石子该有多好,要是每天能坐在这悬崖边看日出日落,云起云飞该有多美。

  叶风步入办公室的刹那,一句虚情假意的“morning”便飘进他的耳朵。他感觉奇怪,今天这个脸蛋像螳螂身材像肥猪自以为喝过洋墨水老是笑里藏刀咄咄逼人总是迟到的女人今天怎么来得那么早。对于这个一看就是开过双眼皮的肉眼女人,叶风才深知什么是才疏学浅,悔恨当初没有寒窗苦读弄得今天想不出什么句子什么词来形容她。没办法,同事嘛背后再怎么是敌表面还是友,叶风应声回了句“morning”。

  这个女人的英文名叫做MARY,她不允许大家叫他“陈玉英”这个老土的中文名,可不知道她的英文名还是如此老土。在这个时尚的机构,为了与老外交流方便,每个人都有个英文名,什么SUSAN、HELEN、SOPHIE、JACK等等,叶风的英文是他的弱项,当初印名片的时候,看到对面汤臣集团的写字楼,感觉蛮喜欢“汤臣”这两个字,干脆就叫TOMSON吧,当初还暗自高兴。可没过多久,美国的同学就给他打来电话嘲笑他,“怎么叫TOMSON啊?美国电影里叫这个名的都是花花公子,哈哈!”把他气得半死。

  同事们一个个吊儿郎当的进来了,说着同一句话“morning!唉呀,雪好大呀,路上差点摔跤了呀”。在这个机构,早到是不正常的事,迟到才是正常的;按时下班是不正常的事,没事加班才是正常的。所以这里的人也弄得一个个怪怪的,不正常。

  叽哩咕噜一番三姑六婆东闲西扯的聊天,9:30人全部到齐,头也来了。今天要开个会,讨论一下新春的时尚PARTY怎么开。

  “找,找‘东北虎’搞一场皮草发布会吧,反正,,是冬天。”JACK胆颤心惊的说。

  “我看不行,那至少要几十万,我们没那么多钱。”SUSAN一本正经断然否决。

  “要不就招集一下我们的会员,大家联欢联欢么好来,又省钱又可以联络感情。”SOPHIE扭扭挰挰软绵绵的说。这个女人要介绍一下,曾经做过一个服装集团的总裁秘书,平时说话让人骨头发酥,长得高高瘦瘦,看似弱不禁风不需设防,暗地里却杀人不用刀,不留一滴血。

  MARY在一旁一会盯着你一会盯着她眼珠子骨碌骨碌忙个不停,她总是喜欢高姿态的等大家说完才发表自已的高见,“我看我们都不用讨论啦,还是听听我们英明的老板的意见怎么样,头怎么定我们就怎么干,她要我们向东,我们决不向西!”她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地对着头说,肉眼笑得眯得像个小肉团。

  头一听哈哈大笑,用90分贝8度高音说道,“MARY呀,都听我的我们还开什么会呀,我们要群策群力嘛,哈哈哈哈”。头没有英文名,大家背后叫他老板,当面尊称她为“王老师”。

  “王老师”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太,但她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平时穿衣打扮很有讲究,略有品味,一点也看不出她的年龄。她早年离异,如今孤身一人,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敬业可佳,但是效率却只有10%。她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个急得可以得满分的性子,还有一个可以震破玻璃的超分贝超声波嗓门。所以她每次发脾气的时候,叶风总是有意无意得离玻璃幕墙远些,怕自己一不小心从48楼摔下去。除此之外,老板思维活跃,或许离异的原因,有时候会让人觉得这个女人思维不正常,是不是有精神病。呵呵,叶风不是在背后说老板坏话,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意见,是大家一致的感受。记得有一次她参加一个大型服装企业的销售恳谈会,说起绿色产品的事,她激动不已,对着场下1000多名商界代表歇斯底里的说道,“我们要大力提倡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可以带来健康,带来年轻。就像我,今年二十,明年十八!”还没说完,便赢得场下阵又一阵的大笑。叶风想着想着,不自觉得笑出了声。这下可惨了,引起了老板的注意。

  “嗨,叶风,你笑什么,你还没发表意见呢,你说说看!”头喝道。

  “是呀,TOMSON,你怎么不说呢。对了,你的会员招募了几个啦?”叶风低着头,一听就是螳螂脸MARY在说话。她是会员部的主管,为了扩大单位的会员数,她想出了全体动员拉关系招募会员的损招,完不成任务就要在考核中淘汰。叶风最不喜欢像拉广告一样去拉关系找会员,他认为会员的招募应该和机构平时的一些活动挂勾,活动搞成功了,影响大了,服务好了,自然不愁没有会员企业参加。而且他认为会员招募既然是会员部的事,就应当让会员部主抓,其它部门配合,不然所有部门都改成会员部好了。

  会议的话题转变为各自报告会员招募情况。结果每个人的业绩都不怎么理想,而老板从会议一开始就不停的接手机,没有在意这个话题。叶风庆幸自己躲过了这一劫。

   “昨天的雪好大呀,今天张杨路出了起车祸,听说死了好几个人。”不知道谁又插了句,会议的话题顿时又转变为昨天的大雪和今天路上的所见所闻,谁摔倒了,哪死人了,哪家的热水器冻坏了。。。讨论得不亦乐乎。听得叶风直打哈欠就想睡觉。

  北京时间10:30分,会议告终,没有任何结果。各自回到座位。

  (五)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叶风觉得这日子越来越无聊。

  他突然想起一种叫做“鹦鹉螺”的古老生物。这是一种古老的头足类软体动物,宇宙“命运”的记录者。它旋转的螺纹,每月增长一圈,每圈螺纹内更为细微的波纹严格记录着每一天,波纹条数与中国农历一个月的天数完全相同;从波纹生长线上可知月亮绕地球一周最初只有9天,后来不断变慢为15天,18天,22天,26天,直到现在28天左右。只需数出波纹的条数,可以知道月亮在一步步离地球远去。叶风想到自己,年华虚度,还不知今夕何夕,一年又近尾声。匆匆而忙忙,忙忙而碌碌,碌碌而无为。感觉自己也在离年轻逐渐远去,而离衰老越来越近。“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办公室打发无聊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上网和聊天,MSN成为大家的救命稻草。每天一进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第二件事就是泡茶,第三件事就是登录MSN。这已成为叶风的早班三步曲。为了工作需要,上班族们都不用QQ,在他们眼里,QQ是网上聊天,而MSN可以偷梁换柱美其名曰“工作需要”。就像阶级分工,白领们用MSN,大众们用QQ。

  不知哪天,MSN上出现了一个叫做HEIYOU的不知名的小东东,这让叶风大为好奇。他按键进入后,发现是一个崭新的交友网站,可以利用朋友和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迅速建立广泛的人际圈。遂迫不及待的注册登陆,附庸风雅,取名‘归去来兮’。陶公言:“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意思是“归去吧,田园将要荒芜了为什么还不回去呢!”陶公不习惯做官,故辞官归田。叶风也想归家,逃离这无聊透顶的生活。可是心无归所,惆怅而独悲。

  叶风是相信一见钟情的。所以当他在HEIYOU上第一次看见这个叫做MICKEY的女孩照片的时候,就知道已经爱上她了。妩媚和清纯是一对矛盾,而她的这张照片却将这两项矛盾的迷人的魅力完美的融合。她的身子略斜的自然的靠在栏杆上,远处的背景是朦胧的黛青色的山峦,若有若无,若隐若现,更突出她粉红色的衣裳。粉红是最妩媚的色彩,一条洁白的珍珠项链恰如其分的填补了从脖子到胸前最性感的空白。再加上她略带挑逗的嘴唇和笑意,足以让每个男人的心跳加快、呼吸紊乱。然而当你正心怀不轨、虎视眈眈之时,她的眼神又会让你即刻端正态度、道貌岸然。她的脸颊轮廓分明,眼睛是整张照片最深邃的地方,眼角虽然也流露出妩媚的姿色,眼神却是清澈而纯真。她的头发略带一点棕色,披落至肩,在你面前炫耀地亲吻着她的脖子和肌肤。这一切都让叶风一见倾心。

  “你好,我在金茂上班,可以聊聊吗?”叶风向她发出了邮件。或许是“金茂”这两个字的无形资产让他可以拉大旗做虎皮的吸引了她,不一会儿,这个叫做MICKEY的纯情女孩便出现在我MSN的好友栏里。

  “你很漂亮。”

  “是吗?我怎么不觉得。”

  “是不是夸你漂亮的人多了,感觉麻木了?”

  “呵呵,不是,我真的没觉得自己漂亮。”

  “一个女人漂不漂亮是由男人来打分的。”

  “呵呵。谢谢。”

  “你这张照片是在哪拍的呀?”

  “浙江仙都。”

  “你是做什么的?”

  “外企翻译。”

  开场白都是一问一答式的拉扯对话,她似乎并不对屏幕前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感兴趣。而叶风的内心却迫不及待的想结识这个令他一见钟情的女子。

  “你在金茂做什么?”她问道。

  “我在一个时尚的机构工作,在为推动你们上海的时尚建设作奉献呢!”

  “呵呵,是吗?那我代表全上海人民感谢您。”

  “好呀,那你怎么感谢呀,要不把电话给我吧。哈哈。”

  “想得美!万一你是个坏人,我不死定了?”

  “那我再来一次英雄救美,哈哈。不过电话一定要给我,不然怎么救啊?”

  “不给!”

  “那好吧,我先把你的照片做成桌面,日日看,时时看,看你脸不脸红把不把电话给我。”

  “呵呵,随便,你是花痴啊?”

  5分钟的沉默。

  “对不起呀,我是开玩笑的。”她看上去很着急的说道。

  “对不起,刚才接个电话。”

  “奶奶的,我还以为你生气了,浪费我的感情。”

  “那是你自作多情。哈哈。”

  “好啊,你厉害你厉害!”

  或许让这个女孩觉得这个人还有些许幽默,长得也不难看,聊天的气氛也越来越好,少却了些许拘束。半天下来,似乎已无话不谈。

  “你平时喜欢什么?”叶风问道。

  “嗯,我想想。旅游,唱歌,吃日本料理。呵呵。你呢?”

  “我喜欢佛学、哲学、文学还有音乐。”

  “蛮深沉的,但是像个老头。哈哈。”

  “这是成熟,这叫男人。懂伐?”

  “呵呵,你喜欢文学,肯定会写文章罗,能不能给我看看啊?”

  快下班了。叶风找了一下他以前写过的几篇文章,找到一篇叫做《英雄》的得意之作。这是叶风几年前写的文章了,是为一个叫做“流水琴川”的论坛写的征文,自许为“文侠小说”,那段时间,这篇《英雄》就像张艺谋拍的电影一样,迅速在西祠等一些著名论坛流传,叶风的名声也日益生旺。至今,他还依稀记得《英雄》中的一些优美段落:

  公元2002年末,壬午年冬。

  时年社会虚拟,网络盛行,一发不可收。自荆轲刺秦2500年间,侠义之士、文人墨客,所谓英雄者层出不穷。至21世纪,英雄再现江湖,沸沸扬扬。此江湖非彼江湖,名为流水。时有慷慨悲歌之士出没,或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或游手好闲、醉生梦死。

  三月初四。清明。

  时月樱花烂漫。江湖争选英雄。纳兰、独孤、古木等高手云集,切磋武艺,点到为止。三人均一袭红衣,不是樱花胜似樱花,刹时红遍江湖,层林尽染。纳兰以诗歌著称,独孤以散文见长,古木以小说远扬,三者各有所长,不分胜负。纳兰凭栏听风:“雾锁辛峰残影,露含秋月银霜。临高风瑟瑟,遥北夜茫茫。亭前执手两相望。”独孤对曰:“拍砖不够深重,灌水不够轻浮,此乃吾之风格。”古木无语,正襟危坐,心中藏剑,以不变应万变,可见其功力深厚。三人忽而鹰击长空,忽而鱼翔浅底;忽而蜻蜓点水,忽而惊涛拍岸,尽显英雄本色。

  此水名为流水,自西而来,至东而去,漫水碧透,清澈见底。流水依山,名为虞,绵延十里。水因山而灵,山因水而秀。实乃桃花梦境。正当三人大战之余,远风忽而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漫天缤纷落英,击起点点涟漪,荡起叶叶扁舟。流水煞时由绿变红,铺满层层碎花。只见其行于落花之上,胜似闲庭信步。红色衣襟、缕缕青丝,随风飘扬。“花自飘零水自流,问英雄、几多愁?恰似春水东流。”其声由远而近,由近及远,消失于樱花绚烂之中。

  江山如画,人生如梦,华发早生。只见琴川在水一方,再现江湖。只见其坐于樱花之下,抚琴而慨言:“逝者如斯夫!”一曲《沧海一声笑》,感落片片樱花。流水为之动容,英雄为之感怀。数人忆往昔流水岁月,多少豪杰,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天下英雄谁敌手?得失成败、转眼即空。

  流水东逝,英雄淘尽。唯留琴音缭绕。

  时年为癸未年,时月为丙辰月,时日为戊申日。

  自古争当英雄者无数,然何为英雄?“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英雄可以征服天下,却不能征服自我;英雄可以统治世界,却不能“降服其心”。千百年来,君皇始祖者为英雄,文韬武略者为英雄,行侠仗义者为英雄,默默无闻者同样也是英雄。天下人求的其实只是个英雄的写法。无字,虽为天书,却读者寥寥。再好,亦是空。‘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一曲《临江仙》响彻千古。。。。。。

  文章很快就传过去了。下班了。

  叶风问道“美女,电话真的不给我啊?”

  “不给!”她断然拒绝。

  “那你总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吧。”

  “苏菁。”

  “好的,我下班了。有机会再聊。88”

  5分钟的沉默。她没有回。

  “88”叶风真的下了。

  走到半路,叶风收到一条短信,“你的文章写得不错。路上当心。--苏菁。”

  意外的短信让叶风感到格外的惊喜。这是她告诉电话的另一种方式。自古英雄皆风流。他知道,从此,这个女孩将深深进入他孤傲寂寞的内心。甜蜜与忧伤,欢笑与忧愁,激情与浪漫将从此开始,一发不可收。郑钧的一首《灰姑娘》不断地在他心中回荡:

  “怎么会迷上你

  我在问自己

  我什么都能放弃

  居然今天难离去

  你并不美丽

  但是你可爱之极

  哎呀灰姑娘

  我的灰姑娘

  如果这是梦

  我愿长醉不愿醒

  (六)

  没想到写小说这么累,大家看了肯定也都累了。这样吧,休息一下,陪我喝杯清茶,品一品人生;陪我身临青山绿水,感受一下自然;陪我伫立悬崖之边,看尽过眼云烟;陪我漫步琼楼玉宇,望尽天涯归路。想起毛 的《沁园春,长沙》,很是喜欢:“独立寒秋, 湘江北去, 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 层林尽染; 漫江碧透, 百舸争流。 鹰击长空, 鱼翔浅底, 万类霜天竞自由。 怅寥廓, 问苍茫大地, 谁主沉浮? 。。。”

  自从认识了菁,叶风对MSN有了更深的感情。从早到晚,只要空下来,便和她在网上天南地北自由翱翔。像前世热恋的情人在今生迟到的相遇,相见恨晚。爱情就是这么奇怪,突如其来,让人无法捉摸。叶风的天空也从此不再阴狸,整天说说笑笑,同事们都觉得这家伙是不是生病了。在她们眼里,沉默寡言的风才是正常的风。

  刚认识没几天,菁便出差了,菁说出差很无聊,于是叶风便陪着她整天整晚发消息。一开始是几句问候的闲聊,聊久了,叶风便有意无意的说几句调情的话,菁并没有生气,这给了风莫大的勇气,让他更肆无忌惮起来。

  早晨6点。“菁,醒了吗?我想你。”

  晚上10点。“菁,累了吗?想吻你。”

  发了几天的短消息,两人已俨然成为一对无话不说的情人。从此,菁到哪,做什么事,都会第一个告诉风,这让风很开心,因为感觉菁是他的。

  “风,今天我同事过生日,一起来唱卡拉OK吧?”一星期后的某一天菁对风说。“在哪呀?要见你?见你同事啊?”

  “怎么,不愿意啊?在复兴公园的钱柜。”

  “好吧,那8点你在门口等我。”

  “好的,电话联系。”

  叶风下了班在金茂地下餐厅吃了一份海南鸡饭的简餐就出发了。他来了上海半年多,平时却很少外出,所以对上海基本不熟悉,只知道坐地铁2号线可以从浦东到浦西,从浦西到浦东。叶风买了份地图,还是不知道怎么走。所以他决定到了浦西再打车去钱柜。

  上海的地铁又宽敞又明亮又干净又时尚,比他在北京坐的要好多了,这或许是他唯一对上海怀有好感的地方。其它的他认为就像上海人一样,不大方,太小气;或许应该换个说法,上海寸土寸金狭小的城市空间,造就了大部分上海人的精明、小气和犀利。他想这个的时候,有意的加了个括号“(苏菁除外)”。

  叶风从人民广场站出了地铁,打车到复兴公园的时候才7:30。他想,还早,转转吧。冬日夜晚的复兴公园显得较为冷清,却也阻止不了上海人夜生活的热情。公园的周围是各式各样的酒吧,灯火辉煌,川流不息,等待着无聊空虚的人们钻进去醉生梦死。上海的酒吧和北京三里屯一带的酒吧不一样,从不会有店员在外面拉客,这倒是上海酒吧的档次和品味,感觉对上海的好感又多了一项。

  叶风把自己当成一个幽灵,在陌生的复兴公园里游荡,在极具诱惑的酒吧门前徘徊。焦急等待菁的电话把他唤醒。

  “我到了,在钱柜门口,你在哪?”电话响了。

  “我在公园里,马上过来,我穿了件黑色大衣。”

  钱柜就在公园边上,不到一分钟叶风便到了门口。菁穿了件咖啡色的羽绒服,围了条白色的围巾,和照片上的一样漂亮。虽然大家都见过照片,但是第一次见面还是有些的尴尬。

  “同事们都来了,进去吧。”菁笑着说。

  叶风走进包厢的一刻,感觉自己像个怪物,因为十多人的眼睛同时在盯他看,一句“大家好!”为自己解了围。菁的同事大都是女的,也有同事的朋友。简单的几句寒喧祝寿星生日快乐之后歌声就在包厢里此起彼伏起来。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啦。。。。。。”

  轮到菁的时候,她唱了这首范玮琪的《那些花儿》。这首歌有无数个“啦啦啦”,大家都学着她的模样啦啦啦逗她,欢声笑语不断。就像那些花儿一样,菁是一个纯情的女孩,内心没有一点杂质,整个晚上都是灿烂可爱的笑容。在这笑声中,叶风和她也没有了刚见面时的拘束,劝她少喝酒,喂她吃蛋糕。。。

  聚会结束,风送菁回家。她并没有拒绝风拉她的手。两个人在复兴公园周围转了又转,逛了又逛。

  “我去年夏天的时候见过你,你信不信?”叶风神秘兮兮的问道。

  “不可能,你在哪见过我,你说,你说,你说。”

  “在避风塘,当时你周围有五六个人,有男的,还有女的。你戴了副金黄色镜片的太阳镜。”

  “咦,你怎么知道的?那天我妹妹和男朋友都在。”

  “呵呵,这或许是缘份。”叶风狡猾的笑道。

  “真有这么巧的事?真的还是假的啊?”菁开心的喊道。

  “当然是真的,那次正好来上海办事。只是当时你们嘻嘻哈哈,你没有在意,我和一个同事就坐在你们对面。”

  菁脸颊顿时笑成了那朵花儿,叶风也是心花怒放。两人的内心此刻都已被莫名的快乐所围绕,走了好多路,却一点也不觉得无聊不觉得累。

  快到菁家了,两个人还是拉着手,不忍告别。叶风突然一下抱住了菁,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已将唇贴在她的唇上,菁下意识的轻轻推了一下却并没有坚持,更用力的紧紧抱住叶风,任两人的滑舌在嘴间疯狂游动。

  冬日夜的寒冷终究被爱情的火焰所吞噬和熔化。

  (七)

  菁告诉风,他的一句“做我的女朋友吧”真正动摇和俘虏了她的心。

  菁有男朋友,这在刚聊天的时候,菁就告诉他了。菁的男友是一个她认为长得蛮帅的男孩,风之所以称之为男孩,是因为在他眼里他还是小娄娄,不成熟,而他自认为是个有男人味的男人。

  菁和男友交往有一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对菁的冷淡和家庭的反对,两个人若即若离,这却让风有了可乘之机。

  元旦前夕的大雪还没有完全融化,上海的天空又下起雪来,很冷。菁的鞋子坏了,踩在雪地里冻得发抖。他们在避风塘吃完饭却不知去哪闲逛,最终想到去风的办公室,因为晚上没人。一进门,菁便迫不及待的要打开风的电脑,看看是不是真如风所说,把她的照片做成了桌面日日看时时看。电脑打开了,显示菁的那张令风为之痴迷的照片。菁很开心却装作不溢言表,心想原来这家伙说的是真的。

  叶风在背后轻轻的抱着她,闭着眼睛亲吻她那带着迷人香味的长发,感受着她柔柔的肌肤和缓缓的呼吸。菁并没有抗拒,故意继续玩弄着电脑。好一阵子,她转过身。风轻柔动情地吻她,深情地抚摸着她的脸庞。菁的嘴唇很薄,很性感,很舒服,但风感觉得出她有顾虑而没有投入。当风闭着双眼,手下意识的往下移的时候,她一把推开了他,笑嘻嘻的说“你想干什么”?风说“没什么,只是想抱你,我不会碰你的。”或许她并不理解,或是并不相信,其实当时叶风真的没想要碰她,因为此时她在于他心中,就像是一块无瑕的宝贝,他并不想把她破坏。

  菁坐在一把旋转椅上,耷拉着脑袋,伸直了脚,手做着各种姿势,跟风讲述她和男友一些不开心的故事以及她的恋爱史,这个场景至今让风还记忆犹新。她或许想用无所谓不在乎的情态来表现她酸心的往事和所受到的伤害,但她的眼睛掩饰不了她的疲惫和忧伤。风很认真的听,并没有多说什么。她的样子很可爱,又很柔弱,这让风有种要保护她的愿望和冲动。

  外面雪花依旧飞扬,地铁没了,打车也打不到。风坐公车送她回家。菁靠在他的怀里,调皮的向车窗哈了口气,然后用手握成拳头在车窗上按下个手印,再在周围点了几下,一个小脚丫便活灵活现的展现在车窗上,然后开心地向他做了个鬼脸。风一直忘不了她的笑脸,这是她见过的最可爱最纯情最让人疼爱的笑脸。男人大多都有疼爱女孩的本能,只是有的不让人疼,有的惹人疼。菁是一个让任何男人见了都会想疼爱的女孩。半个多月的接触,让风感觉菁很聪明,很活泼很开朗,跟她在一起,会让你忘却一切烦恼,她说她是风的开心果。她问风为什么会喜欢她,说自己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风笑嘻嘻的说“认识我就不平凡了。”

  20:30.,到家还早,他们想在小区旁边的一个肯德基聊聊天,顺便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子。菁从手提带里拿出几本从公司带回的相册,给风看她以前去日本照的照片。菁在之前一个公司工作的时候去过好多次日本,呆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她的日语说得不错。风认真的翻着像册,或许让菁没有料到,叶风看了这些美丽的照片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开心,或是说她漂亮,他只是觉得莫名的心痛,难过得想哭。菁以前的照片比现在更漂亮,更纯洁、精神状态也不一样,而现在似乎多了些外表的成熟和内心的沧桑。风说这几年你肯定发生了好多事,菁自己照了照旁边的镜子,傻傻的说“是老了”。她给风讲她去日本的事,在那边吃的苦,还有几次辛酸的恋爱,她说这几年的感情历程走得很苦,很累。风当时在心里发誓要让她回到从前的状态,甚至更好。每个人都有过去,风对她的几次恋爱并不在意,只是感到遗憾和心痛,心想要是让他早点遇到就好了。在她家的新村里,风紧紧的抱着她,热烈的亲吻她,害怕她再受到半点伤害。分手的时候,菁送给风一张MD,说里面是她最喜欢的音乐,相信风也会喜欢。

  风一个人回到偌大的公寓躺在床上默默地听这些音乐,除了哭还是哭,因为他能听懂。在冬日这样的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风感到无比的孤独和失落。一是感叹自己这几年的风雨历程,二是可以想像当时菁听这些音乐时的心情和处境。风给菁打电话,菁也哭了,说很多人看过她的照片,也听过这些音乐,但是只有风一个人是真正懂她的。其实风知道,他自己是一个很细腻的男人,多情但不滥情,爱美但不好色。

  风听着这些音乐入睡了。梦中他和菁挽着手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不经意的回头,身后是一连串坑坑哇哇的脚印。。。。。。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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