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路。
我也很清楚的知道,我的路就在我的脚下,----那是别人告诉我的。
但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走。
我只是机械的交替挪动着我的左脚和右脚,时而快些,时而慢些。
我并没有确定的目标,我只知道应该向前。而每个人面对着的方向一定是他自己的前方。
路的尽头,到底有些什么?
这时想起凌说过:“每个人的路虽然不同,但很多时候它们会彼此相交。而我幸运的在交点处遇到了你。”
我的路上,还有多少和其它的路的交点?
斜依着坐椅的靠背,透过机窗,我看着下方的云海,呆呆的出着神。
“出国留学吗?”我旁边穿西装的叔叔问我。
“唔……是的。”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往国外跑。但是在国内上大学不也挺好吗?”
“哦。”
“我的孩子今年也念高中了,我准备让他在国内读大学。”
“嗯,那也挺好。”
高中,毕业不久,但对我来说,仿佛已经好远好远。
高一结束了。那一年里,我过的很平静,应该说是单调吧。生活里除了上课、作业、考试,就是吃饭和睡觉了。这也许是所有高中生的生活吧。
我们级部分了文理班。因为我们一班和八班“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一班的李老师和八班的孙老师都太年轻,治理不得法”,校领导决定把我们班和八班的学生划分成若干组,插到别的班去,李老师和孙老师撤消班主任职务。
我清楚的记得,李老师给我们上的最后一节课,站在讲台上,眼里噙着泪水,久久不能说出一个字。短短的一年时间,这位年轻的老师竟然对我们生出如此深厚的感情。
她的确年轻,刚刚从师大毕业,爱说爱笑爱动,就像是我们的大姐姐。
她对我们说过:“我是你们的老师,也是你们的学生,更是朋友。”
这样的老师教下的班级被迫解散,情有可原。因为你永远无法使那些庄重严肃的校领导承认这样的老师。
开学那天,我们都去了分到的新班。
新的环境使每个人都无法安静,教室里一片嘈杂。
一位女老师走进来,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了。
这位老师,三十多岁的样子,五官端正,中等身材,微胖。进了教室以后,就这样板着脸孔不说话,在讲台上站了大约半分钟。长相并不吓人,但是就是让人看了不舒服。 ----她有着阴沉的目光。
威严?不对,只是有种压抑的感觉,压的让人透不过气。
“这是班主任,--叶茶。”同桌的同学用小的不能再小的声音告诉我。
“夜叉?哦,人如其名。”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老师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反感。
叶茶似乎听到我们的谈话,凌厉盯了我一眼,她的目光如同两道锐利的剑,我心里忽然打了个寒噤。叶茶随即正视前方。她终于开始说话:“今天开学,我们班报文科的同学走了,原来一班和八班的一些新同学加入了进来。大家都知道,一班和八班为什么要分班,我希望新同学们不要把你们原来在班里的那些不好的毛病带到这里来,既然来到了我的班里,就要守我的规矩。你们听明白了吗?”
新同学们都懒懒的答应着“明白了”。我实在无法掩饰自己对这个老师的反感,扁着嘴瞅着她。
“这位同学,请你站起来!”叶茶察觉到这两道“不亲切”的目光,竟又是发自刚才叫她“夜叉”的我,指着我问,“你叫什么名字?我的话有什么地方说的不够明白吗?”
“不,老师说的很明白。但是,老师有没有觉得说这些话有些过分呢?”我坦白的说出来,试图跟她沟通。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答非所问说些什么?”她依然平静的说。
“杨再!杨树的杨,再见的再!”
“很好。刚刚你说,我的话说的很明白,可是刚才我问话的时候,别人都回答,怎么只有你不回答呢?”
我尽量不去牵动脸上的肌肉,正视着她。
忽然感到背上一阵麻氧,有人用手指在我背上划着“道歉”。
这人是我的好友萧林,高一和我同班,现在我们一起被分到了这个班。
“哎,”呼出一口气,我艰难的说:“老师对不起,是我不对,我不该没听清楚您的问话。”
叶茶定定的看着我,那两道似剑的目光似乎要把我的身体刺穿,然后缓缓的说:“你先坐下吧,我还有事要说。----你叫杨再是吧?我记住了。”
“你记住吧。”我对着自己苦笑,“今后要没好日子过了。”
高二学期一开始,我们就进入紧张的学习。
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前,叶茶总会在教室门口一站,板着脸孔不说话,用深沉的锐利的近乎尖刻的目光射向教室里的每一个角落。天天如是。
我并不知道别的同学怎么想,可是,每当接触到这道目光,我就觉得压抑的受不了,就别想再看一个字,写一个字。我就只好把头埋的低低的,尽量不去引起叶茶的注意。
但是,这段日子里,我过的还算平静。我知道要上进,要刻苦,因为我不能让那日夜为我操劳的父母伤心。
我的父亲是市里一个小医院的书记,母亲原来是某个服装厂的办公室主任,后来因为公司搬迁到了一个很偏远的小镇,她身体又一直不太好,父亲不忍心,便让她回家呆着。父亲谦和,母亲严厉。但,相同的,他们对儿子的爱,都是用尽了整个生命的。
无法用心,放下笔,我用左手撑着下颚,又胡思乱想起来。
杨再,杨再,这是我的名字,我并不在乎自己叫什么,我也可以叫张三李四刘德华。
听父亲说过,那时妈妈生下我,我嘴里咿咿呀呀说的好象是个“zai ”音,父亲一想,这个字和姓连在一起,那不成了“羊崽”了?总是不太雅。一看那小婴儿,兴奋的对母亲说:“他简直就是你的再版嘛!就叫他杨再吧!”说着,就把一张写满了名字的纸扔进了纸蒌。
这样,我在还没来得及表示我的不满和抗议的时候,硬给人从母亲身体里拉进了这个世界。
小学的我又矮又小,常受人欺负,小小的心灵,竟就有些愤世嫉俗。那时我就想,我一定要让这些欺负过我的人付出代价。到了初中,我遇到了萧林。萧林长的高壮黝黑,每次看到我受欺负,他都会挺身而出。有一次,我们俩在街上被六、七个小混混围攻,两个人都被打的伤痕累累。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帮我?”萧林说:“你受欺负,就是我受欺负,有什么为什么?”从此,我就知道,那将是我一辈子的朋友了。
后来,我们考进了同一所高中,而且分在同一个班里。
萧林豁达开朗,什么事都大而化之,而且学习、体育样样都很棒,极富自信。他常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个天才?”
我回过头悄悄的看了萧林一眼,他正埋着头在那苦啃呢。他就是这种人,做起自己的事来什么也别想影响他,我不自觉的对他微笑着。我承认我非常欣赏萧林,几乎有些崇拜甚至依赖他。
目光?又感到有双眼睛里发出的柔和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最近,为什么总是会感觉到一双大眼睛时时注视着自己?微微侧目,我想寻找这目光的主人。
目光和一个短发女孩的目光相遇了。短发的女孩急忙收回目光,低下头,脸红红的。我看着她--她有一头黑亮的短发,侧发遮住了小半边脸,刘海秀气的搭在额前……那女孩这时又微微侧头,偷眼看我。好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深褐色的瞳孔如梦如雾。淡淡的眉毛,恰倒好处的嵌在这双漂亮的大眼睛上面。还有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嘴唇薄而淡红……女孩看我还在盯着她看,赶忙又低下头。我还在继续打量她--从桌子的高度对比来看,她的个子不高,但是身材匀称,双脚紧紧并拢,放在凳子下面。
好秀气的一个女孩!我赞叹着。
转入新班半个多月了,因为对什么都不关心,班上同学的十有七八都叫不上名字。所以我并不知道这个同学叫什么。
但是,之后我并没有过分的注意她,高中的学习任务是很沉重的,根本不允许我们分心去注意别的事情。而且,她是那样一个不苟言笑,不引人注目的女孩啊,虽然我认为她很漂亮。
无论你有多忙,总也有休息睡觉的时候。
但是时间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它永远不懂得休息,永远以它那特定的步伐,不急不徐的走着。
但是我不知道,它的方向是向前,还是向后。
我只知道我必须向前,我要考大学。虽然我并不太知道考大学的目的是什么,但是父亲母亲从我念小学的时候就一直期望我考大学。
所以我要考大学。
每堂课我都认真的听,每个自习课我都认真的温习。说实话,那时的我是相当充实的。因为,从来就不必付出什么,每天只是吸收,而任何知识都拥有最丰富的营养,你不必害怕会吃错东西,也不必害怕会营养不良。
我并不比一般人聪明,也并不比一般人笨。我觉得只要功夫下到了,我就会比一般人成功。每次小考失利的时候,我都会用这个公式来安慰自己。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失败的次数越来越多。
接下来,期中考试,失利了。
萧林名列前茅。
后来才觉得,我的自信,就是从这次考试后,渐渐的土崩瓦解的。
名次,一直是衡量一个学生“好”与“坏”的唯一标准。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并不只是在学校里如此而已。
也许就从这次以后,我对于名次,便不那么热衷了。看着别人整日为了分数和名次忙碌恣睢,麻木奔波,我真有种“举世皆醉我独醒”的感觉。直到毕业以后,我才承认,其实我比任何人都在乎那名次,只是不敢谈起,不愿想起。
或许人就是这样的动物。当你有一件东西而别人没有,你会骄傲,会炫耀;而当别人有自己却没有的时候,就会嗤之以鼻:“那东西有什么用?”
从那以后,萧林就再也没有问过我:“你说我是不是个天才?”
我知道,我已经失去一些东西了。
那段日子里,我总觉得被一些东西压的透不过气来。
其中最重的,大概是一种叫做期望的东西。通常是别人给的。
然后是责任。
这些东西我一直放在橱子里,抽屉里,床底下……,放在任何我轻易看不到的地方,----只要看不到,我也就轻易不会去想起,不会去碰它们一下。而我自己,也吝啬于给予。
我依然维持着自己的平静。但是,却有人不让我维持我的平静。
一天早上,上课铃还没有响起,大家都在自己的座位上自习,我心里却憋的厉害,想出去“透透气”,于是我就走出教室,手扶着栏杆向远处眺望。一个人也没有,好静啊!大家都在教室里学习。我看着远处的山,云雾环绕,是那样的朦胧,迷茫,真美。
“柔和,壮丽!”这两个词可以同时使用吗?我不禁失笑。
“柔和是指那云雾制造出的朦胧美,而壮丽是指山本身的庞大,雄伟之美。”我在给自己无意间说出的两个形容词加以解释。
正在我还在望着山“透气”的时候,我突然觉察到两道凌厉的目光,像剑一样直刺我的眼睛。
夜叉!
我赶忙冲进教室。
叶茶慢慢的度进教室,眼睛一瞬不瞬死死的盯着我。
“我完了!”我绝望的想。说实话,我表面上什么都不怕,其实我对一切可以破坏或者威胁我的平静的东西都害怕。
“杨再。”她看了我四分之一柱香后,缓缓的开口了。
那时,我总是奇怪,为什么她每次出招之前总是会有一段或短或长的停顿。后来我知道了,这位老师确实是个高手,深知惧中三昧。
猫在抓老鼠的时候,总是先把老鼠反复把玩,等老鼠被恐惧和疲惫折磨的再也跑不动的时候,才会好整以暇的去吃它。
又像一只羚羊,从它看清楚不远处有一只老虎到开始奔跑逃命的一瞬间所感到的恐惧,比它开始奔跑后所感到的恐惧,不知大了多少倍。那或许可以简单的称为“惊吓”。
我觉得我那时就像是一只瘸了腿的羚羊看到有一只老虎正从不远处向这边缓缓的走来。而那只老虎很清楚的知道我跑不了。
叶茶老师,也似乎正利用这段时间,充分享受着她带给我恐惧的快乐。
不过,她终于开始说话了。
“杨再,你刚才在干什么?”
“我刚才很闷,所以出去透透气。不过上课铃还没有响。”我老实的回答她,而且找了一个我认为很客观很充分很有说服力的理由。
“听好,我问的只是你刚才在干什么,并没问你上课铃有没有响。”她平静的说。
我涵养真好,虽然心里把这个夜叉的祖宗十八代早就骂了一百八十遍,但是嘴上可一句粗话也没说出来。
“别的同学都在认真的自习,怎么只有你去‘透透气’?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你说会成什么样子?”
我忽然间想豁出去了。大概是那时脚氧的厉害,隔靴不得搔,因此想换一种方式发泄吧。我也平静的对她说:“老师,我出去透气,是因为我觉得气闷,别人想不想透气不关我的事。至于您说‘如果所有人都像我这样……’,但是您看到了,别说所有人,就连一个人也没有像我这样。而且,我并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因为上课铃还没响。”我一口气说出来,觉得还应该补充点什么,“上课铃没响就代表还没上课,没上课的时候,我想我是可以自由活动的。”我说完了,有种痛快淋漓的感觉。但是,随即有种大祸临头的惧意。哎,说都说了。怕你有牙啊?我定定的看着这个令我极度反感的老师。
“你想?!”叶茶有一瞬间的激动,我想当时她一定恨自己的牙齿不够锋利。但她在瞬间又恢复冷静。她点点头,“很好。你说别人都不像你,也就是说你跟别人都不一样了。既然不一样,那别的同学都上课,你就不必上课了。出去吧。”
高手!
我感到脸上的肌肉一阵抽搐。我很明白根本没有回旋的余地,所以一声不吭的走出了教室。叶茶开始在班里讲课了。
该来的终于来了。在叶茶手下近半个学期以来,她并没有找我的麻烦----我的意思是说,她并没有机会找我的麻烦。
我有棱角,而且很尖锐,这是我自己深知的。但我一直用平凡和平静把我的棱角包的密密层层,从不让它显露出来。可是我那时为什么不把我的棱角装饰一下呢?就像萧林,他是那样的优秀,他也有着和我一样尖锐的棱角,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这种“注意”,是和“赞美”放在一起说的。因为,他用他特有的东西,把他的棱角装饰的十分美丽。
而所有的人,都会喜欢美丽的东西,----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人们认为是美丽的。
我为什么不去装饰?我想,是因为引力的关系吧。
我失去了自信,而那自信是有引力的啊,它也同时带走了我所有的装饰物。
所以,我贫穷了,我拿不出东西来装饰我的棱角。
这时,已经是冬天了。这天很冷,而我在教室里是不穿外套的,因为教室里暖和。所以我走出来的时候虽然身上打着哆嗦,但与教室里的温度无关,因此我也没有想到要带着外套出来罚站。
在我被冬日温和的寒风轻抚了两节课后----也就是一个半小时----也就是四分之三个时辰的时候,----请原谅我做这些毫无意义的换算,因为如果当时我不想些什么的话,我的大脑就会被冻僵----叶茶终于上完了她这两节该死的课,怀抱着书,----就像抱着她自己的儿子----走了出来。走出教室时的方向并不是向着我,而是向着她自己的办公室。忽然间,她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看了看我。
“谢谢天!她还记得我。”我从没有像那个时候一样期望她想起我,心里感到一阵感激和轻松。
“你回去上课吧,明天写份检查给我。”她走了,抱着她的儿子----不,是书,又慢慢的度回她的办公室了。
第二天,我把一张东西交到她手上。我叫它“东西”,因为那的确不是一份检讨。
因为那上面写着:
“老师:
您好。请原谅我并不道歉,因为直到现在,我也并不知道我错在哪里。现在,我只想和您做一次公平的交谈,以‘一个人’的身份,和‘另一个人’谈一谈。
长久以来,每天早上,您都会面无笑容,板着脸,无声无息的站在教室门口,像看一群囚犯似的审视着我们。每当我接触到您这样的目光的时候,我很压抑,我觉得透不过气来,我就什么也不做不下去了,您知道吗?何苦?
人说教师是一种光荣的职业,我深以为是。您的学生们,您不该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吗?何必把自己的学生当做一群傀儡呢?
您总是说,我们上学,就是为了考大学,而您教书的责任,就是帮我们考上大学。您是不是弄错了?这些日子以来,我想过,我们上学的目的并不只为了那可怜的一纸文凭,而是在你们这些博学、有着丰富的人格和人生经验的老师们的帮助下,学会如何去做人,如何做一个好人,一个活着有意义的人。您同意吗?
而老师,并不单纯是一种用以赚钱养家糊口的职业,我真的把它当做世界上最伟大最神圣的职业。对老师这职业的崇敬,是从小到大的教育促使我形成的。我觉得,任何不只把教学当作一种单纯的职业的老师,都称的上是伟大的。
谢谢老师看了我写的这些话。
您的学生 杨再
某月某日”
事后想起我写的这篇东西,竟冷汗涔涔。但叶茶不知是因为什么事忘了这篇东西,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没有叫我退学,甚至竟没有对我做出任何处罚,我觉得,她那时确是仁至义尽了。我甚至还一厢情愿的想,叶茶是不是被我的话感动了?
虽然叶茶没有对我进行任何处罚,但自那以后,她就没有跟我谈过半句话,也没有正眼看过我。----直到另一件事情发生。
萧林,我最好的朋友。
起先我们都是小草,长的一样茁壮,一般高,但这半年,他似乎变成了一棵树,好高好高的树,而我,仍然只是一株不受人注意的小草,虽然自觉依然青翠。我每次望着他,都必须费力的抬起我那颗沉重的头颅,向他仰望。跟他对话的时候,也必须高声重复好多次。因为树和草虽然同属植物,但种类大异,语言不通。所以渐渐的,我们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少了。
以前,我们总是在一起谈天,谈心情,谈理想,谈学习……可是,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谈过一次心,----直到高中毕业。
因为这时的我,面对萧林,一直有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常使我自惭形秽。
我开始寻找另一株小草。我找到了。但这株小草,比我高,比我青翠,比我芬芳。这时,我几乎找不到跟我一样的小草了。
我的同桌----孙子尧。
这家伙一脸的吊儿郎当,一身的玩世不恭。我交这个朋友,并不是因为臭气相投。我承认我是一个很认真的人,我不想吊儿郎当,也不想玩世不恭。
但他却聪明,且善良。否则,我也不会跟他交朋友。----但是,请不要乱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公式,诽谤我在标榜自己也“聪明,且善良”,我只是在陈述一个“太阳从东方升起”的事实。
他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人长的高,也够帅气。我高一的时候已经开始打篮球了,虽然打的不好,但是别人打的好不好,我却知道。看他打篮球,真是一种享受。
于是----“徒儿拜师吧!”他大刺刺在桌子上正襟危坐,胸脯挺的老高,一副“师父”的气派。
“师父受徒儿一拜----”我拱手行礼,然后一脚把他踹下桌子。当然,我是虚踢,用内力把他震下去的。
从此,我便叫他师父了。我们一起玩,一起骂夜叉,一起打篮球。
他说过:“自尊,就是自伤。越是尊重自己,就越是伤自己伤的厉害。所以,我们应该磨练的没有自尊。”
我笑笑,不置可否。因为我知道,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必是自尊心极强之人。他是,我也是。自伤的只是没有装饰物把自己的棱角装饰的美丽。
谁又能没有自尊呢?
虽然我整天浑浑噩噩,但高中的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学习,然后,考大学。所以我依然在学习学习学习。
那时我不知道除了学习,我还应该做些什么。
寒暑易节,太匆匆。时间重复着它的“滴答”声。不,不是时间,是闹钟。人类总是一厢情愿的希望时间过的快些,或慢些。
天,依然是蓝蓝的天蓝色;
海,依然是蓝蓝的海蓝色;
花儿,依然是鲜艳艳的五颜六色;
我还是我,一株青翠的、不为人知的小草。
什么时候我也会变成一棵树?
高二结束了。
高二的暑假里,萧林恋爱了。对方是另一个中学的校花,据说才貌兼备。
孙子尧恋爱了,对方是我们学校篮球女队的队花。
而孤陋寡闻的我,却拈着手中一朵并不美丽也不芬芳的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呆呆的看着。“给你取个名字吧,”我对着那朵小花温柔的说,“‘凌花’!喜欢吗?”
至于我怎么想到这个字,我也不记得了。我只觉得这个字很美,当玫瑰、百合、牡丹、芍药……争奇斗艳的时候,这朵小花却孤独的站在这片草地上,孤芳自赏,大有凌驾于世俗的意味。于是,我从此就叫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小野花做“凌花”了。
我总觉得有些事情没有做。想想,又不知道什么事情没做。
为了享受我一个人的孤独,这个暑假里,我出游了两次。
暑假过的很快----时间,对不起,我又一厢情愿了----高三终于来到了。
高三是黑色的,很多人都这样说。但,对我来说,它是灰色的。因为我并没有特别为它的到来准备什么,所以在我心里,它的颜色并不太深。灰色代表忧郁,而我的心情也正如我心中的高三一样,也是灰色的。
刚进入高三,我也拼过一阵,但是那一阵过后,我觉得没用了。我天生就不是那种爱拼的人。对于自己,我也恨铁不成钢,并不是只有我父母而已。
记得蔡智恒的小说《檞寄生》里的一段文字:
“当十字路口的绿灯开始闪烁时,在这一瞬间,该做出什么决定?
加速通过?或是踩住煞车?
我的脚会踩住煞车,然后停在‘越线受罚’的白线上。
而通常这时黄灯才刚亮起。
我大概就是这种人,既没有冲过去的勇气,也会对着黄灯叹息。”
我也是这种人。
我需要赞扬和肯定。就像每一个演员需要鲜花和掌声一样。
当这些东西远离我,我不会去努力争取它们回来,而只会默默的站在一旁自怜,像一只受伤的野兽一样,细细的舔平我的伤口。
这时,正像屠格涅夫的一句名言:“我正沉在河流的底层。”
琼瑶给了它一个解释:“河流是流动的,‘沉在河流的底层’,表示‘动的是水,静的是我,去的是水,留的是我,匆匆而过的是水,悠悠沉睡的是我。’”
那时候,我百无聊赖,唯一的兴趣,就是看课外书。语文课上看,自习课上看,回家也看。金庸的,老舍的,徐志摩的,三毛的……,偶尔还看点外国文学,像《红与黑》、《战争与和平》……只要我觉得有趣的书我都看。
当然,我看的很小心,没有让叶茶发现,也没有让“茅房三杰”发现。
“茅房三杰”是我们学校学生科的三个成员。学生科并不是学生的科室,而是用来检查学生风纪和自习课纪律的“暴力组织”,我们戏称为“茅房”,而那三个成员,也被我们各自取了外号:“苍蝇”、“蚊子”和“蛆”,合称“茅房三杰”。学生们给他们取这些外号,是因为他们总有事没事找学生们的麻烦,似乎不找麻烦他们就会没饭吃似的。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寒假到了。对于我们高三的学生来说,“假期”是一座遥远而美丽的海市蜃楼。距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所以我们一如既往的上学。
我依然维持着我的步伐,不急不徐的做着我的功课、看着我的课外书。
冬天很冷。每个冬天都很冷。但是,好象只有我可以觉察到冷,其他人,都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无法感受到陆地上究竟是冷的还是热的。
我们学校有个规定,学生一律不许留长发,男生必须留平头,女生则必须是齐耳短发。理由是:头发留长了,梳起来要浪费时间,会耽误学习的。而且,叶茶说了:“头发留那么长干什么?打扮的那么漂亮,要谈恋爱吗?”
还有规定就是必须穿校服。
所以别校的学生都说我们学校是一个劳教所。
我不愿留平头,我挺爱漂亮的,我觉得留平头会使我看起来傻傻的。而我一直留着齐眉短发,应该不算长,也一直没人找我麻烦。
一天,上级下达指令说要检查头发,叶茶勒令我们:“哪个头发不合格的都去给我剪了!谁要是因为头发给班上扣了学分,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我想,我头发不长,但也稍微修一下吧,免得再招惹了那个夜叉。于是我去了理发店把我“本就不长”的头发又弄短了一些。那理发师还对我说:“你头发不长啊,再短就不好看了。”我当时真应该把他的这句话录下来。
我和那个公正的理发师都觉得我的头发不长,但是“茅房”里的人和叶茶好象都不大同意。于是,悲惨的一天开始了。
“茅房三杰”郑重的巡视教室里的每一颗头颅,他们的表情是严肃的,像正在执行某项光荣又伟大又艰巨的任务。“苍蝇”走过来用手指点点我的头,“不合格。”他说,记下了我的名字。
“不合格”就意味着要扣班里的学分,扣班里的学分就意味着要扣班主任的奖金。
我当时并不知道他们对于头发长短“合格”的标准是几英寸,他们也并没有用刻度尺测量每个同学头发的长度。
“茅房三杰”走后,叶茶冲了进来,脸上带着种难以形容的可怕的表情,那表情,我至今还记忆尤新。这次,她并没有那习惯的停顿,直对我冲了过来,拉着我的衣袖就往外拽,嘴里大吼:“杨再,你给我出来!昨天我说什么了?你把我的话当什么?你胆子真不小!你给我滚出去!”
她拉着我,我并没有反射性的向反方向抗拒,那时我心里是很冷静的,我用右手拨开了叶茶拉扯着我左边衣袖的手,不卑不亢的对她说:“老师,我觉得我的头发并不长。而且现在是冬天,这么冷,我想没理由把头发剪的那么短。”
叶茶疯了!她一反常态,歇斯底里的对着我喊:“你想!?你去跟学生科说去!你冷?别人就不冷吗?你给我出去!出去!”
老师,现在想想,我觉得当时你真的很没风度,为了那一点点失去的奖金,你竟不惜在全班同学面前做泼妇状。又或许,我想错了,你并不是为了那点奖金,而只是单纯的因为对我的反感而引起的爆发。
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想这么多。我也气坏了,我冲出教室,自行车也没骑,坐了出租车回家。回到家里,不容许自己有犹豫的时间,拿起剪刀,把自己的头发剪了个乱七八糟。然后,我站在镜子前,注视着镜子里的我。那真是我吗?我看着我的那个“乱七八糟”头,和因愤怒和委屈而扭曲的脸,我真不敢相信那就是我自己。我很想哭,但我告诉自己不能哭。我已经二十岁了,男孩子过了二十岁就不能再哭了。
母亲去了阿姨家。父亲下班回来了。我听到了开门声。
我冷静的看着父亲那因为惊讶而微张开的嘴。
然后,父亲问我原因,我说了。父亲安慰我。
父亲,你知道吗?我已经这么大了,总觉得自己已经是个道地的男人了,但是,那时侯我才知道,我只是个孩子,一个受了委屈会想爸爸,会需要安慰的孩子。
我的头发不象样,没法出门,父亲给我借了一个头推子,自己给我理起发来。我发疯的时候有一剪刀剪的太深,贴着头皮剪的,无奈,父亲只好把我剃成了秃子。
那晚,我没有回学校去上晚自习,一个人来到了海边。
看着海,我又在默默的舔平我的伤口。
海边一片灯火辉煌,海水轻轻的拍打着岸岩,好美,好温和。
海那样大,望不到边际。相形之下,我觉得自己好渺小好渺小。
我抬头看看天,弥漫着深深的、神秘的黑色。那晚没有星光。
我忽然觉得,自己只是宇宙里的一颗小的不能再小的尘埃,而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又是这样的微不足道。
我神思飘忽,根本察觉不到自我。只觉世上之人好无聊,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生出一些莫名其妙的感觉,亦复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人,真是可怜的动物。活在这世上一辈子,闪亮也罢,暗淡也罢,百年之后,还剩下了什么?古往今来,帝王也好,卿相也好,红颜也好,英雄也好,而今安在?
我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慢慢的走回家。
第二天,我找出了高一时穿的那套忘了丢掉的破破烂烂洗的泛白的旧校服穿在身上,然后脚上穿上一双破胶鞋,头发……没了,省了不少时间,用来读书。母亲惊奇的问我:“你去要饭吗?”
我昂头挺胸的走进学校的大门,只觉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我身上。我忽然间失去了勇气,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我无法不去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但,我有我的倔强,既然做了,就做到底吧。
我重新抬起头,大踏步的走进教室。
我的出现,又引来了全班同学的目光。还好,都是我熟悉的人。
我坐到了我的座位上,打开书开始自习。
叶茶来了。我没有看到她,因为我低着头,始终没有抬起来。我是从教室里的嘈杂声忽然消失判断到的。
几分钟以后,我听到她的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远。
整整一天,我没跟任何人说一句话。萧林和孙子尧都来对我叽里呱啦说了什么,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当然也没有回答。
因为我不想说话,我不知道如果开口该说什么好。是对别人发牢骚,叙述我的委屈,博得别人的同情?还是大骂夜叉?我想,这时候我该保持沉默。我已经习惯于用沉默来保护自己。
这一天,每个老师来上课的时候,都会盯着我看上半分钟,表情从惊奇转为脸含微笑。
老师们的微笑都很慈祥,我觉得,他们像看一个小丑一样看着我。
混混沌沌的一天过去了。
第二天,我依然穿着这套丐帮帮服来上学。
在我放书包的时候,我发现桌子里有东西。
一顶帽子!里面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明天穿的整齐一点来上课,好吗?
凌”
丁凌?就是那个短发女孩,那个漂亮的女孩子。
已经同学一年半了,我当然知道她的名字了。但是之前,我发誓我们的谈话不超过十句,虽然在同一个班一起学习了一年半。
我疑惑的,转过头看看她,她也正在向我这边看。
天哪,还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清澈、透明。脸上淡淡的一抹红晕,似乎想对我做出一个鼓励的微笑,但这笑容里更多的是羞涩。
我完了!
当看到这个微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被捕捉了。
然后,我看见了我的乞丐服装,继而想到了我的光头,刹时间羞的无地自容,转过头去不敢看她。天知道,当时我真希望我并不存在。
我的春天就这样来了。
在我没有丝毫防备的时候来了。
在我如此尴尬的时候来了。
这种感觉很奇特,应该说是很美妙。在我的灰色上,重重的加上了一笔天蓝色。我喜欢天蓝色,蓝的透明,蓝的神奇,蓝的纯洁。
翌日,我换上新校服,戴着丁凌送给我的帽子,带着宛如新生的愉悦的心情上学。
我们开始恋爱了。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因为,你很特别。”
“还有呢?”
“你很倔强。”
“还有呢?”
“还有……你长的并不很丑。”她笑起来。
我很喜欢她的笑。因为她的笑很单纯,很美,让人一看就知道她在笑。
很多人在笑的时候很像在哭,也有很多人笑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在笑。
但是,她却是单纯的在笑。
我开始仔细的欣赏她的容貌,----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欣赏她的脸。
她真的很美,但是,并不是那种耀眼的美丽,不是那种可以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美,不会让人一见便神魂颠倒。当然,如果她能有这种美,那我就该继续去看我的小说,心里继续思念着叶茶了。
她很秀气,拥有一种恬静的美,这种美让人舒服和亲切。
“我想亲你一下,可以吗?”我问。
“这,这可是大街上啊!你怎么不去撑个雨伞?”她微张着小口,吃惊的样子可爱极了。
“又没下雨,撑什么雨伞?”我愣了一下,丁凌看着我的头微笑,我随即明白过来,----“秃子打伞,----无法无天。”
“那我给你出个谜,看你能不能猜出来。”我在掩饰我的尴尬。
“你说。”
“偶因一语蒙抬举,却被多情送离别。打一物。”
“伞。”她豪不迟疑脱口而出。
“你怎么知道?”我吃了一惊。
她又笑起来。
凌,你知道吗?当我说出这个谜语后,我多么后悔,我多害怕它会应验,你会被我的“多情”给“送离别”。纵使你我相知不久,但不知为什么,我对你的感情,已经近乎“爱”了。也许,是因为这是我的初恋吧。
我们慢慢的在观察着对方。
她很爱干净,衣服上只要有一颗小小的不起眼的污渍,她就会迫不及待的要回去换衣服。
她爱听歌,爱看小说,爱遐想,总是跟我谈小说里的情节、人物。
她的洞察里很强,总是问我:“再,为什么你的眼中,总是有种淡淡的忧郁呢?”
我大骂夜叉的时候,她会疼惜的看着我说:“耶酥说,当你因为你所仇恨的人而满腔怒火的时候,你会被自己的怒火烧的体无完肤。”
“酥哥真的说过这话?”
“我代他说的。”她笑。
她很脆弱,多愁善感,会想很多事,想到伤心处,就会哭。每次她哭的时候,我总会生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属于男人的骄傲,就想去保护他。
其实我自己也是个脆弱易感的不成熟的大孩子。
但一个弱小的生物,在比他更弱小的生物面前,总会觉得自己是强大的。
但她却坚强。有一次她不小心胳膊被一块尖石刮出一道好深好长的大口子,我心疼的猛咬嘴唇,赶忙拿出手帕给她裹伤,她却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还笑着说:“没事,没事,你别太紧张,皮外伤而已嘛。”
而如果我受了一点伤,她则会急的快哭出来。
她喜欢为我做一些小东西:用纸叠成千纸鹤,用丝绳编成手链……有时还帮我洗一些小东西。
有时我很奇怪,这样美好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轮到我?我几乎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装饰物,只剩下一个赤裸裸的丑陋的棱角,她竟会喜欢那个棱角吗?
丁凌默默的感动着我,使我对她的感情越来越深。
我们的恋爱并不保密,在班里,我们是公开的。但是,对于学校和叶茶,我们还是小心谨慎的保守着我们的秘密。
我们经常去看海。
我们的城市是个海滨小城,而我们的学校就座落在海边。
“我喜欢海。因为每次看海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好渺小,而自己所有的烦恼也都微不足道了。”我看着海,轻轻的说给她听。
“我也喜欢海。海有时平静,有时暴躁,看着海,就像是看着一个小孩子。我妈妈常常就是这样看着我的,我可以深刻的体会到她的心情。于是,我便骄傲着自己是个女人了。”
我吃惊的看着她,真不相信这话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因为她是这样一个娇弱纯洁的女孩啊,让人一见就想去爱护她,保护她。而现在,我却感觉到她那深深的女性的温柔。
“我没感觉它是一个孩子,我只觉得它像是一大碗浓浓的盐水。”我煞风景的说,我不喜欢和她进行这种会令人汗毛直竖的谈话。
我很宠她,从不跟她吵架。其实,我想吵也吵不起来的。因为她从不给我吵架的机会。她很温柔,面对我时,她嘴边总是挂着甜甜的笑。而我的脾气,又怎会发在这样一个柔顺的、又是我深深喜爱着的女孩子身上呢。
不过,她还是会令我生气。
面临高考,我当然知道高考的结果无论如何,我们都会分开。但我就是不愿提,甚而连想都不愿去想。而每次我们在一起时,她都会残忍的把现实的问题摆在我面前,一次又一次的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了。
我一次一次的沉默着。每次我受伤的时候,我都不会开口说话。
我是个很不现实的人,应该说是一个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的人。我只是觉得那些似乎离自己还很遥远很遥远。
难得的一天假期,因为刚刚考完一次试,老师们忙着批卷子。
我约了她出来。
我们先去看了电影,片名是:《开往春天的地铁》。
说实话,我不太懂这部影片。层次太多,情节又太乱。我很喜欢意识流小说,但我很奇怪为什么电影也可以用意识流的手法表现出来。
我问她懂不懂。她说她也不太懂。
“爱是什么?你知道吗?”她忽然问我。
“爱……就是两个人心灵的碰撞,是两个人灵魂的交汇。”我背着小说里的对白。
其实这些句子,会引起我的反胃。
爱究竟是什么呢?
吃过中饭,我们又去了海边。我在约会这方面没有一点经验,并不知道要去哪里。
我们并肩坐在沿岸。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跑过来,用甜甜的童音对我说:“叔叔,买一朵花送给你女朋友吧。”
我对她回报了一个满可爱的微笑,“对不起,哥哥不买。”
丁凌也笑了。
我并不是囊中羞涩。当时我只是觉得,买了花放在哪里?拿在手中总是累赘,又怕碰坏了;放在包里又会挤扁了。所以,不买花。
小女孩悻悻的走开了。
恋爱的快乐让我心境开朗,那一段日子,我是非常快乐的,似乎是从没有过的快乐。所以,我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对孙子尧说东说西,谈她,也谈别的,上课谈,下课也谈。人在开心的时候,话也特别多。
或许我不该这么快乐,或许我该一直保持着我的沉默。
这天晚上,只剩下最后一节晚自习了,上课铃还没响----因为我们谁也没有听到铃声,教室里吵吵闹闹,乱做一团。也许是因为临近高考,同学们的心情有些浮动的缘故,大家都趁下课的时候尽量放松自己。
忽然,轰的一声巨响,教室的门被撞开了。我们都被这巨大的响声震惊了,只见一个人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了教室,是用冲的,就像是一头受惊的猛兽。
等我们看清楚那是我们的班主任叶茶的时候,她已经在歇斯底里的大喊:“没有人知道已经上课了吗?”
我们赶忙回到自己的座位,像一群受惊的羚羊,四散奔逃。
天知道,我当时被她吓了多大一跳!
叶茶死死的盯着全班同学,就像是盯着一群几辈子的仇敌似的,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胸脯剧烈的起伏着。这种表情,让我很容易的联想到一个句子:“横眉冷对千夫指。”
教室里,除了叶茶沉重的呼吸声,再也没有半点声响。我突然觉察到我正在屏住呼吸,而且我知道其他人也正和我一样。
叶茶努力平静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但还是像杀猪一样的叫了出来:“上课多长时间了你们知不知道?你们不想念了是不是?不想念了都给我滚回家去!”
我向耶酥发誓!我绝没有听到半声铃响。
全班所有的人都几乎把头抵到了桌面上,只有我的头抬的略高,所以我可以清楚的看到大家的情形。我又偷看了叶茶一眼。
她注意到我了。
“都一个样!好学生,坏学生,都一样不知羞耻!更有一些害群之马……”她气急败坏而语无伦次了。
“你们一个个都像疯狗一样!狗还有感情呢,你们连狗都不如!”
我缓缓的摇头。老师,你这样说,我真为您感到悲哀。
我知道,她一定看见我在摇头了。
“今天,我要拿几个人开刀。”她的语气平静些了。
“开刀”?新鲜!不过不会是我吧,我没给班里扣几个学分,她没理由拿我开刀吧?
但是,我想错了。
“杨再!收拾你所有的东西回家去!顺便把你的家长叫来!”说完她就离开了。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真是我?我错愕着。我感到事情的严重了。
我并没有遵照她的话收拾东西。我站起来,走出了教室。
我看着叶茶回到了她的办公室。我有点不知所措。
她让我收拾东西回家,就是说不让我再上学了。我忽然感到浑身没有力气了,再也提不起倔强的勇气。
叶茶毕竟赢了。她是老师,她可以不让我上学,有权不教我,而我却没有丝毫办法。
那时我才知道,倔强,也需要资本。而我却没有这个资本,所以没有资格倔强。
我屈服了。
我沉重的走到叶茶的办公室,卑屈的道歉:“老师,对不起。如果我有什么错,我是无心的,我以后一定会改,请您原谅我,让我继续在学校学习吧。”
这些话,我以为我一辈子也不会说出来。对我来说,这就像一个人向我脸上吐口水,而我还要掏出手帕来给他擦嘴角。
但是,我却说了。
叶茶沉默了一会儿,缓缓的、残忍的回答我:“杨再,晚了。”
我被激怒了。但是我已经无路可走了,我必须向她屈服,才有可能继续在学校读书。我试图挽救:“老师,你看,我几乎没有给班上扣学分,也并没有犯过什么不可原谅的大错,你不能说让我回家就让我回家啊。”
叶茶盯着我,似乎在回忆什么,然后她说:“就因为你没犯什么大错,我才让你一直留到现在,否则,就凭你次次顶撞我,处处不尊重我,你早就回家去了,你知道吗?我这次之所以叫你回去,是因为有同学反映你上课的和自习课的时候不但自己不能安静的学习,而且还严重影响其他同学。现在你明白了吧?我不想再多说了,你去把你家长叫来吧。”
我也不想再多说了。
但是我很焦急。我走到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想给家里打个电话叫我父亲来。但是家里却偏偏没有人。我只好回家了。
坐在沙发上,我不想动,也不想做任何的事情。我只知道当时我很害怕,我,我还要考大学啊!虽然我整天混着日子,但是我的目标还是要考大学啊!没学上了还考什么大学?
父母对我的期望,叶茶的决绝,像一把把利刃的刀,慢慢的、一下一下的割在我的心口上,使我疼痛难忍。我快崩溃了!我还只是一个孩子啊。
“你很倔强。”丁凌的话在耳边响起。
我一点也不倔强了,我只是一个可怜虫,一个没事时天不怕地不怕,出了事就怕的要死,不知要怎么解决的可怜虫。
父亲和母亲串门回来了。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但我还是开口了。母亲气的回房去了,父亲只是一个劲的叹气。
第二天,父亲陪着我来到了叶茶的办公室。
我交上了我的检讨,然后看着父亲低声下气的对着比他年纪小了将近二十岁的叶茶小心的赔着不是,表示他一直工作很忙,没有好好教导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请老师原谅。表示以后将严加管教,保证不再惹老师生气。
我当时看的心都碎了。我真想对父亲说:“咱们不念了!您也不必再受这份气了!咱们走!”
但我没说出来。我看着父亲的头发,白发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多?高中三年,每天在学校十多个小时,真正跟父母相处的时间有多少?……
我突然对着叶茶跪了下去。
我被罚回家反省一个星期。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我没话说。
到教室收拾完我的书便匆匆的离开了教室。我不想让同学看见我的丑态,更不想看见萧林、孙子尧,还有丁凌为我担心的面孔。所以我什么也没对他们说就匆匆的离开了教室。
这一个星期我在家,什么事也做不下去,每次要学习的时候,拿起书看了几眼我就看不下去了。
因为我好闷好闷。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朵正在过早凋零的花,又像是被判了缓刑的死囚犯。
一个星期,我却觉得有好几百个世纪那样长。
终于过去了。
我又回到了学校。但是我再也提不起什么精神学习。
距离高考只剩下九天了。
要来的总是要来,躲也躲不掉,----只要你还活在这个世上。
那“残酷的现实”变的一点也不遥远了。
最近,同学们的情绪也开始有点躁动不安了。
许多高三的同学都不穿校服了,因为马上就要毕业了,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学校了。而风纪组和“茅房三杰”也都睁一眼闭一眼,谁会去管那些几天后就毕业了的学生呢?
这天我也没穿校服。但我并不像别的同学运气那么好。
叶茶把我叫住了,用一贯的令人厌恶的口气对我说:“你怎么不穿校服?回家去换,换好了再回来。只要一天还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就要一天守这个学校的规矩。”
我没争辩,乖乖的回家去换了校服回来。自从那次“反省”之后,我就失去了我的倔强。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那时我觉得,叶茶对我所做的,就是一种刁难。
这是叶茶对我的最后一次刁难,也是我最后一次向她妥协。
黑色七月来了。
不同于以往,这年的那三天不太炎热。这对于我们这些考生来说,是个好消息,而且今年的本科录取率是相当高的。我虽然混了两年,但以前的十年并没有荒废。我还是在那个边缘。如果运气好的话……
但是我的运气并不好。正是高考的第一天早上,我突然得了结膜炎兼角膜炎,就是俗称的“红眼病”,而且一下子变的好严重,根本睁不开眼睛。
这样,三天的高考,我苦不堪言,答题的时候,我要时时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强制的把那病的比较严重的左眼的上下眼皮分开,使它们不至于合在一起。
直到现在,我还常想,如果当初高考时眼睛中并没有这种美丽的颜色,不知我会不会考上大学,那我的命运,又不知会变成什么样?
当然,意料之中,我考在了边缘。但是,是边缘以外,也就是说,我落榜了。
我的父母是天下最好的父母,他们没有说一句责备我的话。
而我对他们也没有在言语上表示过负疚。
我这样做,跟“大恩不言谢”是一样的道理。
看着我终日郁郁寡欢,父亲终于说话了:“你出国去念书吧。”
我几乎是连考虑都没考虑就同意了。
我想,我是渴望逃避。逃避那些失望的眼神和失望的心,逃避那些不忍的和怜悯的目光。
我选择了去俄罗斯的圣彼得堡。
父亲问我为什么选这里,我当时含混回答。
其实,我是想选一个冷的地方。
因为我感到炎热。当时我的身体和心都那样的冰冷,任何温暖的地方都使我感到炎热。
所以我选了一个靠近北极圈的城市。
既然气温不会随我的体温改变,那么我就选一个温度跟我的体温相近的地方吧。
丁凌考到南京。
萧林顺利的考进了D大,一所名校。
孙子尧分数不够,但因为篮球特长,幸运的考取了北京的一所重点院校。他马上就动身去了北京,因为他说要先把北京城逛一遍。
临行时,他一反平时吊儿郎当的神气,郑重的对我说:“出去以后,师父就不能常常教导你了,要好好照顾自己,加把劲学习。我们都应该长大些了,以后做什么,都是为自己而不再是为了别人了。”
他走了。我知道,他是又一株变成了树的小草。
而我这株小草,究竟什么时候也会变成一棵树呢?
暑假里,我依然整天和丁凌在一起。那离别的愁绪,就像一块重重的、黑黑的乌云,终日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珍惜着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那时我就觉得她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割舍不开的一部分。
“我们就要分开了。”
“嗯。”
“分开之后要常常给我写信。”
“知道。”
“不许忘了我。”
“知道。”
我顺手摘了路边的一朵小花,交给她。
“这是‘凌花’,送给你。”我当时不经意间给这些不起眼的小花取的名字,竟然巧合的跟她同名。“这种花不怕压坏,你可以随意处置。这朵碎了,枯萎了,你可以随时随地找到另一朵。”
“可我只喜欢这一朵。”
“以后,你或许还会遇到比我好的人,那时你会后悔遇到我吗?”我问。
“永远不会后悔。每个人的路虽然不同,但很多时候它们会彼此相交。而我幸运在交点处遇到了你。”
凌,这时候的我,已经爱上你了。虽然这爱并不成熟,虽然这爱还很幼稚、很懵懂,但是至少,她已经有了名字了。
“爱是什么?你知道吗?”凌的问题又回响在耳边。
怕失去你,这就是爱;
看到你受伤希望能代你受伤,这就是爱;
看到你快乐的样子我会更加快乐,这就是爱;
可以欣喜的为你做每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这就是爱;
然后,丁凌走了。
再然后,萧林要开学了。
临走的时候,我去车站送他。他深深的看着我说:“杨再,无论我们自己会变的怎样,朋友是一辈子的,永远永远也不会变。‘每个人的结果,都是他自己经心设计的。’这是我从电视剧里听来的,我一直很喜欢,把它送给你。保重。”
“萧林,以前你常问我你是不是个天才,为什么不再问了呢?”我说。
他笑笑:“你说我是不是个天才?”
我正色回答他:“你是不是天才我不知道,但是你以后一定会是个不平凡的人。”
我们相视而笑,然后拥抱在一起。
这是我的朋友,一辈子的朋友。我一直欣赏他,崇拜他。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我的“知己者”们已经离开了;凌也离开了,她为我“容”,我也看不到了。
我忙着办护照,等待着签证。父亲给我找了个家教学了点俄语。
一个人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去看海。海依然那么广阔,那么蓝。
“我要开始我的新生活了,我会努力。”看着海水我鼓励着自己。
我回母校看望了我那高一的班主任李老师。跟她闲谈了一会儿,告诉她我落榜了,我将出国。她没说什么,只是祝福我。
再见,李老师。你是一位好老师,虽然你刚开始从事教育,虽然你没有经验,但是,我喜欢你这样的老师,我崇拜你。祝你永远年轻,祝你永远是学生们心中的大姐姐。
对于叶茶,我却无法原谅她。这是我的本性。
我的心胸并不宽广。我只知道,我的感情很简单:对我好的人我会敬他爱他;对我不好的人我会怨他恨他。
无论她的出发点是怎样的,对于我来说,她带给我的伤害,是我从没有体会过的。
但是,“耶酥说,当你因为你所仇恨的人而满腔怒火的时候,你会被自己的怒火烧的体无完肤。”
都过去了,以后也几乎没机会再见到叶茶了,所以,我也没理由徒自用火来烧伤自己。
但我只是奇怪,原来同样是不认识的两个人,为什么到后来我会去爱一个人而同时去恨另一个人呢?
如果说叶茶乖僻、暴躁,但是却仍然有爱着她的人,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或许,之所以会产生爱与恨的情感,是因为人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对方:只看到爱着的人的优点,只看到恨着的人的缺点,还有立场、观点等种种因素使之然吧。
或许我永远也无法明白。
出国的日子到了。
我要先去北京,从首都机场起飞。
我很惭愧,对即将离开的这个我生活了二十年的故乡,我并不如何留恋。
于是,我也走了。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
正像一首歌中唱的:“这样也好,我的远行回程就放弃,一站一站带着伤心一路走下去,让异乡我不熟悉的言语,说他们的悲喜,而我再也不必参与……”
我走的时候,我的父母并没有掉眼泪。我记得当时送走丁凌的时候我们俩也没人掉眼泪。
我很奇怪,为什么电视剧里看过的离别场面,总是有那么多的眼泪呢?
飞机上,我没有跟那些同去俄罗斯留学的同学交谈。我向来羞于跟陌生人讲话。
斜依着坐椅的靠背,透过机窗,我看着下方的云海,呆呆的出着神。
想着几个月前还坐在学校的课桌前,为了高考而愁眉不展,几个月后,竟要离开家乡一万多公里,人生,真的是很奇妙。
回忆着这十多年的求学生涯和生活里的点点滴滴----甜蜜的、苦涩的,快乐的,苦恼的,恍如隔世,不由的痴了。
“记忆真是个好朋友,当你百般无聊又无人对之倾诉心事的时候,它总会无声无息前来陪伴着你。”我轻握着茶杯,不知所云的自言自语。
想着自己此时形单影只,此刻除了记忆,再也无以为伴,又生出了那种自怜的情绪。我始终都不是一个坚强的人。
九个小时后,这架波音七七七安全降落在圣彼得堡机场。我下了飞机。
十月份的圣彼得堡,已经这样冷了。
坐在去学校的巴士上,我欣赏着异国的风情,很快便将愁绪抛之脑后。
毕竟是年轻。
我惊异的发现,这里原来并不像想象的那样高楼林立,而更多的是一些有着圆圆的顶棚的建筑,那顶棚上还有着很高很尖的柱子。
这里树很多,似乎比人还多。
那些金庸笔下的罗刹鬼一个个都长的好高,有着不同颜色的头发。
这一切使我感到新奇。
巴士在一个九层的公寓前停了下来。
阳台上一排排年轻人站在阳台上向下观望。而其中还有很多是中国人。这让我想起了在我家乡动物园的猴山上人们居高临下看猴子的情景。
这就是我们的宿舍楼了。
负责人把我们分配好,然后领到各自的房间。
我和另外四个男生分到了一个套间。这个套间有两间房--一个三人间,一个两人间--外加一个卫生间,内有一个小小的浴室。我和其中两个男生要了三人间。三十平左右的面积,内有三张床,没有上下铺,三个床头柜,三张小写字台,一个大衣橱--这些就是全部的家具了。天花板雪白,悬着一盏精致的小吊灯,墙上帖淡青色的壁纸,地板上铺着黄色格子的地板革。窗户向阳,房间里光线充足。
我很满意这个房间,简单、清新。
我们匆匆的把自己的衣物行李收拾好,便去了楼下的餐厅吃饭。
办完交涉,我们去拜访了一些学长,第二天休息了一天,由学长们领着我们在城里观光,第三天我们就开始上课了。首先,我要先上一年预科,学习俄语。
这又是一个起点。
起点是美丽的,因为起点上充满了希望。在起点上,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自己将成为一个成功者。
我们开始上课了。预科的课程非常轻松,那些老师教我们就像是教幼稚园的小朋友一样。
我挺喜欢外语的,因为我觉得好玩,一种意思可以用不同的语音表达出来,不是很有意思吗?
我的室友们都跟我同班。我们也很快熟悉起来。
这时的我有两个信念--不能再次让我的父亲和母亲失望;学成后回国继续和凌的这段我十分珍视的感情。
所以我学习的非常刻苦。
学习之余,我和丁凌保持着书信往来。
每次收到丁凌的信,我都欣喜若狂。
她那些简单的文字无非是教我如何吃饭,如何学习,如何搭配时间等等。有一次竟让我涂护肤霜……
虽然不像别人的情信里全都是爱呀爱呀的,但她的信里处处透着对我的关心,这才是真正的爱,根本不需要说出来。
我心满意足,觉得自己真是个幸福的人。
但因此常被室友骂做“傻B”。
他们说痴情的人都是傻子、土老冒。
没几个月,同学们就差不多都跟国内的恋人分手了,在这里另结新欢。
但我就是变不成那种聪明和时髦的人,我依然觉得我的丁凌是最漂亮的女孩。
我认为人一生认真的爱过一次就足够了,人的感情是定量的,给足了这个,又拿什么去给另一个?
如果在恋爱的时候并没有付出感情,那么就是在玩弄感情。
玩弄感情是这世界上最无聊的人才做的事。
但我并没有权利去左右他人的想法,我这样想也只是我自己认为那是正确的,我又有什么理由一定要强迫别人也同意自己的观点呢?
所以当我被取笑的时候,我都会微笑的缄默。
如此,过了一段时间。
我过着正常健康的生活。
下课后我通常会去学校的体育馆打打篮球,回到宿舍看看书,背背单词。
现在我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生活的很惬意。
放假我会跟同学一起出去旅游,开开眼界。
这样快过了一年。
我忽然发现有很长一段时间丁凌没有给我回信了。
我又写了很多信给她,但都杳无音讯。
我担心她那里出了问题,但什么问题,我实在不敢想了。
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抽烟的。
因为寂寞。
两份思念如果联结在一起,是不会感到寂寞的。
因为虽然人在天涯,但仍能够感觉到时时刻刻有人在牵挂着。
而我的思念像断了线的风筝,无法找到目的地,徒自在空中呜咽着……
寂寞里升起了烟雾,弥散之后,在身体深处留下些微痛楚;
然后这些痛楚,再化做一个个寂寞的文字,写在一页页寂寞的信纸上,最终消弭无踪……
预科考试完成,我名列前茅,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高兴起来。
我决定回国一次--我的感情不能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葬送掉。
我回国了,她也回家了。
我约了她出来。
再见到她时,我手足无措了。突然见到一年以来朝思暮想的人,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她瘦了,也增添了一份成熟的气质,变的更加漂亮了。
我们就这样互相望着。
我已经没有在发愣了,但是我不能说话,因为怕说错话。
然后她缓缓的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颊,轻声说:“你瘦了。”
我没有哭,反而笑了。
但我的笑容落寞无比……
我把她拥在怀里,紧紧的,紧紧的。
我想念她,太想念了,我怕一松手她就会消失掉。
但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跟以前太不相似了--陌生的让我感到恐惧。
然后我看到晶莹的泪划下她的脸颊……
“去你家吧。”她说。
“不饿吗?去吃饭吧。”
“不饿。”
我先打电话回家确认我的父母都不在家,然后我带着一点喜悦和一点狐疑带着她来到我家。
“喝点什么?”我打开音响,我最喜爱的小罗曼斯的旋律响起。
“要我吧。”
“什么?”
“再,要了我吧。”
她脱光了衣服,平躺在我床上。
那圣洁的身体,令我不敢逼视……
我们默默的走着,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了。
“凌,我会让你幸福的。等我毕业以后,回来找个比较稳定的工作,就娶你。”
她微笑的看着我,然后帮我顺了一下头发,温柔的说:“再,你会是个好男人,我喜欢你。这次回来之后,我觉得你长大了,成熟了……”
“但,请你把我忘了吧,去走你该走的路,去找你真正的幸福,答应我,好吗?”
我愣住。
“为什么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我艰涩的开口。
“因为我无法忍受晚上11点多孤单的从学校走回宿舍,我无法忍受每天一个人吃下硬邦邦的米粒,我无法忍受一个人听着悲伤的音乐流泪,我再也无法忍受自己跟自己说话……”她已经泪流满面了,“……后来,有个人无微不至的关怀我,照顾我,使我不再流泪,也不再孤单,使我感受到幸福,使我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爱……”
“那今天你为什么……”
“那个人是我的室友。”
“你们那里可以男女同宿吗?”我苦笑着。
“……不可以。”
我忽然感到脑中响起巨大的声响,继而无法呼吸、视听,仿佛这不是我自己的身体。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使我呆若木鸡……
“我的身体已经给了你了,而这身体以后也不会再属于别人……”
“我以前希望等你回来后,嫁给你好好作你的妻子,但……”
“曾经的一切都是真的。不要责怪自己,是我不好。但这是我选择的路,就让我走下去吧……”
“再,以后别再见面了,忘了我吧。”
这些仿佛全都是天外之音。
如果这是噩梦,快点醒过来吧!
但她如此真实的走了,那倩丽的背影清晰的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人群中。
我定在那里,无法挪动一步,也不能发出一声……
天空依然晴朗。
这是现实。它并没有为我们的悲剧准备一些阴霾……
知了依然在树上畅快的叫着;
鸟儿依然在空中自由的飞着;
人们从我身边走过,依然在欢声笑语;
凌走了,带着诡异和凄惨的走了,我再也没能找到她……
这样,无法辩解,无法抗争,无法挽救,我就眼看着她走下了深渊。
而我的心,也随着她一起坠入了深渊……
我已无法再去爱了……
我回到了学校,浑浑噩噩的过了一年。
二十几岁的年龄,正值花开时节,而我的心,我的脑,我的一切,却渐渐枯萎、凋零。
那时,每个能够成眠的夜晚我都会坠入同一个梦魇,使我艰于呼吸,视听。
我的眼前总会出现一个黑洞,那黑洞慢慢扩大,弥散,直至将我全部包裹,吞没。
我挣扎着、竭尽力气的逃啊逃啊,却无论如何也无法逃出那黑暗。
我也声嘶力竭的喊叫着,但我怎么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渐渐的,我的身体也融入黑暗,消弭无踪。
但我活着,还活着,而且还要继续活下去,--即使苟延残喘。
又快开学了。
这时,毕业生们都卷了铺盖,新生还没有报道,所以宿舍里很清净,有很多空着的房间。我就要了一个三人间一个人住。那套间的二人间里住的是一对学生情侣。男的叫宋刚,女的叫林琳。
可是他们感情可能不太好,似乎整天吵架。但我也没怎么在意,那不关我的事。
我整天面对着电脑,一根烟接着一跟烟的抽着。
烟雾从嘴里吐了出去,但有些东西却留在了身体深处。
烟抽多了,思想会麻痹;思念多了,人会憔悴。
我觉得自己好傻。
一天,我正在网上看一篇文章,只听隔壁又吵的天翻地覆。过了一会儿,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林琳。
这些天没有仔细的看过她,不过那时第一眼的印象,她是一个文静的女孩。现在一看,才觉得这个女孩长的还挺漂亮的。
“你好,我可以进来坐坐吗?”她问。
“当然可以,请进。”
她进来后,坐在椅子上不说话,垂着眼睑。
“你们,又吵架了是吗?”我问。其实我很奇怪,像这样一个安静的女孩,怎么会整天跟她男朋友吵架。
“不是吵架,你看。”她掳起袖子。
我倒抽一口冷气,那胳膊上,布满了条条血痕。
“他竟然打你?”我不平。
“嗯。他经常打我,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那你怎么还跟他好?打女人算什么男人?他为什么打你?”
“可能是我不好……我也不知道。算了,别提它了,反正他过几天就搬走,我们就要分手了。你来了以后,也没见你几次面,你怎么总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哦,我喜欢一个人呆着,我觉得清净。”
“一个人多闷啊,以后我常来找你玩行吗?”
什么意思?
之后几天,宋刚每天都对林琳大打出手。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我找了他。
“你怎么总打她?你要是不喜欢她就分手好了,打她干什么?”
“这样一个骚货不打留着她干什么?这又关你什么事?”宋刚横眉竖眼的吼着。
“你们的事我是管不着,但你们打架打扰了我的安静,就关我的事。”
宋刚似乎泄了气,叹了口气:“好吧,以后不会了,我今天就搬出去。”
然后,他就真的开始收拾东西了。我看见林琳坐在床上哭着。
宋刚走后,林琳来找我。我安慰了她。
然后,她就一直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我被她看的不好意思,就起身给她倒茶。
“我,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她忽然说。
我差点弄翻了茶杯。
看着林琳那可怜无助的神情,我仿佛看到了丁凌的影子。
她走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是平静的走了,不带一点牵挂的走了,决心不再回头了。
但在我心里,她一直在无助的喊着我,让我去帮助她,挽救她……
可笑的是,这却只是我一相情愿的幻觉。
我心里一阵阵的刺痛。
凌已经离开我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想着,慢慢伸出手去,搭在林琳的肩上……
眼前模糊了,蓦然一股巨大的悲哀涌来,将我击溃。
凌,回来吧。我好累,好累……
第二天白天,一早醒来,我觉得很冷,----我是被冻醒的。一看才知道,昨天没有关窗,就这样睡了一夜。圣彼得堡即使在夏天,夜里的温度也还是很低的,而我竟然会忘了关窗。我感冒了,但我还是去上了课。
上了两节课,我只觉头重的抬不起来,而且昏沉沉的,喉咙里又干又痛。发起烧来了,只好请假回去吃点药了。
另两节课,一节是俄罗斯历史,一节是生理,去见酥哥吧。
我昏昏沉沉的走回宿舍。
套间的大门没关,是我出来的时候忘了关,反正林琳在里面呢,她是文学系的,只有下午有课。
我轻轻的推开虚掩的门,走到我的房间门口,正准备拿出钥匙开门。
忽然听到林琳的房间里传出了一种令人不快的声音。
是的,淫荡的!
菩萨!请您原谅我使用这个污秽的词吧!但我只能这样形容!
“你把人家弄疼了呢!你不能温柔一点吗?”林琳娇喘着。
我还从没听林琳用这种语气说话,我很好奇,所以我停止了我的动作,侧耳听着他们的“谈话”。但,只是好奇,没有别的什么。
“唔……”宋刚模糊的应了一句,下面的话我没听清楚。
他继续说,似乎大声了一点:“你说我厉不厉害啊?”
“讨厌!”林琳撒娇的声音使我直想吐。
“你是我的,知道吗?要是你敢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就把你的腿打断!听到了吗?那个杨再有没有勾引你啊?你说!”
“你呀,就是太粗鲁了。你就不能变的温柔一点吗?你知道我是只爱你一个人的。杨再是对我暗示过,但我也暗示他我是不会变心的,要他死了这条心。”
“哈哈……”宋刚开心的笑着,就像是动物园里那突然发情的野猪。
我轻轻的又走出了大门,不想再继续听了。
我走到宿舍外的公园里,找一个还没坐人的长椅坐下。掏出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不知为什么,我感到很轻松,甚至很庆幸。
凌,我几乎做错事,但幸好还没来得及做错事。你呢?
你错的太离谱了,我却无法挽救你……
我的头越来越疼了,扔掉烟蒂,我去宿舍楼里的学生诊所买了些药。
然后我径自回到房间里吃了药,捂着被子安静的睡了一觉。
我想,睡醒了,病就好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林琳还是时常遭到宋刚的毒打,来敲我的门,我都没有开门,我推说我很忙。渐渐的她就不来了。我们住在一个房间里,却从来不见面。
后来宋刚又搬了回来,再后来我又听到他们吵了一大架,似乎比别的时候吵的都凶,然后宋刚就又搬走了,过了几天,另一个男生搬进了林琳的房间。我没有问这个男生的姓名,见了面也只是点个头。说实话,我很可怜他。
我常想,如果那天我没有听到林琳和宋刚的那番对话,我会不会真的答应她?
我搬出了宿舍,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广场附近,租了一间房,二楼,没有房东。
房间里有电视、电话、和冰箱。
我总是觉得心情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而我一直期待着改变。
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我希望享受孤独。因此,我一下就爱上了这间小屋。我给它取名叫做“凌居”。
一个人的生活很简单,无论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起床,都没人会干涉;无论把音乐放到多大声,也不必去担心会影响到别人的安静。
在这个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里,我疯狂的想念着丁凌。
我一直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她能够回来,做回一个正常的女孩,即使她不再爱我也无所谓……
治疗伤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忙碌。可是,每次想到她,心中便无比的压抑和难受。
我只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失去了目的。
我依然爱着丁凌。
我一个人默默的过着我的生活。
说实话,这种安静的生活起初会觉得很惬意,时间久了,会让人发疯。
很多人喜欢孤独,但没有人会喜欢寂寞。而孤独的产物却就是寂寞。
一个人的时候所感受到的寂寞和在人群中的寂寞是不同的,前者有形。
为了排遣这份寂寞,课余时间,我找了一份钟点工。但我生性懒惰,只找了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每星期只有十五个小时。
其它时间,我会出去玩,俄文叫做“土拉卡瓦里亚游”。有时候去酒吧、歌舞厅,有时候放假去旅行。
有一天我忽然想去看看电影。来到电影院,上映的电影是《鬼屋》,一部老的恐怖片,已经开始一会儿了。也好,刺激一下神经。
还有票。我买了票,进了影院,里面漆黑一片,回荡着恐怖片特有的音乐。
我按照票上的号码找到了座位。
我刚坐下,突然屏幕上出现一个吓人的镜头,(我并没看清楚那是什么镜头,说它吓人,是因为我听到电影院里一片唏嘘和尖叫声。)使得我身边的女孩突然发出一声骇异的尖叫。
我转头看她。因为太黑,看不清脸孔,只看到她一身白衣。她把脸埋在手里,不敢抬起头来。
以后每有一个吓人的镜头,这个女孩都会吓的发出一声尖叫,叫的我也心惊胆战的。
我用俄语对她说:“小姐,虽然你的声音很美,但也不必这样夸张的表现吧?”
她转过头面对着我,凝视着我的脸,因为光线太暗,所以她看的很努力,似乎我是个怪物。
“你是中国人?”她问。
声音清脆,但使我惊奇的是,这句话竟是一句标准流利的中文普通话。
竟是个中国女孩!
我想,一定是我的俄文怪腔怪调才使她断定我不是俄国人,而她“很努力”的看我,终于看出我是个中国人。
“是啊,”我惊喜的回答,“你也是!”
真巧!在外国看场电影,两个中国人竟巧合的坐在一起。
然后,我在影片和她的尖叫的双重惊吓中,看完了那场《鬼屋》。
我们一起走出了影院。
这时我才看清她的样子--一米六五左右的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披肩,双眉又细又长,漂亮的双眼皮,眼睛并不是很大,却很灵动,中国式的高鼻梁,(俄罗斯人的鼻梁都太高了),薄嘴唇上略施口红。上身洁白的休闲外套,腿上一条深色的喇叭形牛仔裤,使她那美妙的线条显露无遗。
又一个美女!而且,美的明艳,美的亮丽!
如果说丁凌的美是静态的美,属于月亮的,那么这个女孩子的美就是动态的,属于太阳的。
“你一个人?没有同伴吗?”我审视完毕,想找话题跟她交谈。其实我不常这样的,但这个女孩长的很漂亮,不知这能不能成为我反常的理由。
“没有。我刚刚和我爸大吵了一架,心情不好,一个人跑出来玩。”她坦诚的,或许是因为这么偶然的遇到了一个同胞吧,虽然这里中国人并不少。
“你不怕?你知道在这里,女孩子一个人出门是非常危险的。”我有点为她担心。
她笑笑,望着我的眼睛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姓杨……”我迟疑了一下,“我叫杨过。你呢?”
“穆念慈!”她瞪了我一眼。轻嗔薄怒,竟使我心中一动。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生气的样子很可爱?”我脱口而出,说完了我就后悔了,“对不起,我叫杨再,再见的再。”
“真名字吗?”她不信任的瞅着我。
我诚恳的点点头。我想那时我的表情一定非常郑重。
“暂且相信你吧,不过我看你这人不太老实。”
上帝!请您宽恕她吧!
她把耳际的秀发轻盈的甩到耳后,姿势优美极了,女性极了。她看我一直盯着她,脸有点红了,轻咳了一声说:“我叫许琴。许仙的许,弹琴的琴。”
“许--琴--?好美的名字。跟你的人一样美。”我赞美着。但是,我指天誓日,这一次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又在叙述一个“太阳从东方升起”的事实。
“谢谢。”她又有些脸红了,更为她添了几分娇艳。
“你在这儿上学是吧?”我问。
“是啊。我是S大的二年级学生。”
“你是S大的?”她又让我吃了一惊,“我也是S大的!也是二年级,经济系。”我兴奋的说。
“真的?真是太巧了!我是外语系的。”
只第一次见面,我对这个人长的美,名字也美的女孩子便生了好感。因为在这里,你绝不会经常碰到一个这样容易脸红的女孩子。
天空昏沉沉的,圣彼得堡的夜似乎永远不是黑色的。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一个单身的异族女孩夜里一个人在路上,是非常危险的。
她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好!”隔了一会儿,她问我:“你是住学生宿舍吗?”
“不,我是在外面租了一间房,靠近广场。”
“你难道不怕我是坏人,半路上会绑架你?”我突然问她。
她定定的看了我几秒钟,然后自信的说:“不怕。我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且你是中国人啊。”
永远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判断,我想对她说,但是我没有说出来。
我们边走边聊,显然很投缘,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初识的人讲这么多话,当然更多的是她在说。
她很健谈,而且谈吐不俗。
她告诉我,她的父亲二十年几前来到苏联留学,也是在这里遇到了她母亲,她母亲也是中国留学生。两个人相爱不久就结婚了。后来就生下了她。她一出生,就被送回国内祖母家里,因为那时他父亲很穷,养不起孩子,又要上学。不过她父母每两年都会回国去看她。父亲毕业后,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有了些钱,开了一家中式餐馆和一个小酒吧,渐渐的资产越积越多。在她十七岁那年--也就是四年前把她接到了俄罗斯,她也是在这里读完她的中学的。她比我小一岁,但我比她多念了一年预科,所以她刚好跟我同级。
我很奇怪一个来到俄罗斯已经四年的女孩,为什么说出的话中国味还是那么浓郁, ----我是指她的谈吐。
我越发的喜欢这个女孩子。
我把她送到了家门口。她家居然离我的“凌居”不太远,坐公车只有三站的路程。
她请我进去坐,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还不习惯在街上刚认识一个女孩就跑到她的家里去。两年来的异国生活并没有改变我这个“很中国”的性格。
“我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你?”她幽幽的问。
她的语气使我心中又是一动,我赶忙回答:“只要你喜欢,随时都可以。我除了上课,还有一个星期十五个小时的钟点工,没什么别的事情。”
她笑了,露出一排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她笑的那样灿烂,就像太阳一样,闪耀着光辉。
我心里竟然有了莫名其妙的负疚感。
然后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我就匆匆的回到我的“凌居”。
第二天下课后,我头昏脑胀的往家走。那些教授也不知在急什么,讲起课来就像放机关枪一样,用那鸟语呜里哇啦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也许他们赶着要去见列宁吧。一上午,什么也没听懂。
回到我的窝,我把包随意的往桌子上一摔,然后再随意的把我自己往床上一摔,掏出香烟,兀自的抽着。
我很烦,什么都听不懂,这种课上着有什么意思?看来我要猛K我的俄语了。
这时候,电话响了。
拿起听筒,里面传来了一个清脆美好的声音:“喂?是杨再吗?”
许琴!我心理竟有些高兴。“没错,是我。昨晚睡的好吗?”
“很好。”她高兴的,“我就知道你在家。我算准了时间打电话给你的。”
“你真厉害。你也上完课了吗?”
“早就完了,我们今天只上午有两节课。现在好无聊,我可以去你那儿吗?”
“哦,嗯,当然可以。”我有点迟疑。
“那好,你在广场的雕像下面等我,我现在就去。”
“哦……”我还没回答,她就挂断了电话。
我站起来去洗手间洗了把脸,梳梳头,走出了房间,来到广场雕像的下面等她。
十分钟后,她来了。穿了件红色的风衣,艳丽的像一朵美丽的红云。
“久等了!”她对我笑着。
她爱笑,而且她的笑容很明朗。丁凌也爱笑,她的笑总是静静的。
她走到我身边,亲热的挽住我的胳膊:“走吧。”
我愣了一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哈!你脸红了呢!好可爱!”她夸张的叫着。
“胡说!我的脸会绿会黑,它就是没红过。”
“哈哈!”她似乎很喜欢看我的窘态。
我们来到我的“凌居”,我边开门边对她说:“欢迎到我的‘凌居’来。”
“‘凌居’?”她询问的望着我,“是什么意思?”
我打开了门,忽然想起来,我已经好几天没收拾屋子了。满地的书,脏衣服,可乐瓶,空烟盒……
我转向她,她正憋着笑看着我。
“我……嘻嘻,我忘了收拾屋子……”我尴尬的笑着,手挠着头,我想那时我的表情一定很“驴”。
“还‘凌居’呢,我看该改名叫‘啸天居’。哈哈……”她终于憋不住笑了。
“谢谢!”
“谢什么?”
“亏你给我的‘狗窝’取了个这么气势雄伟的名字,还是神犬呢!我不该谢谢你吗?”
她咯咯的笑起来。
“来吧,先进来坐,我收拾一下。”我做了个很绅士的邀请动作。
“我来吧。我早就知道你这种单身男孩子的窝是这样干净的。”说完径自走了进去开始收拾起来。
“不不不!那怎么好意思呢?”我推辞着,但依然站着没有阻止她。
一会儿,我的房间终于看起来像是人住的了。
“吃过饭了吗?”我问。
“没有。”
“那我请你出去吃点东西吧,好吗?”
“哦!原来我到你家,就是特地来给你收拾屋子的啊!”她不满的大叫。
“那……”我支吾着。
“不忙,我们先来玩吧。”
“好!你会不会跳舞?我放音乐,咱们来跳舞,等跳的饿了,就去吃饭,怎么样?”我提议,虽然我并不太会跳,但总不成这样干耗着吧,面对这样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女孩,我毕竟还是有些尴尬。
“好极了!”她大声赞成。
我走过去放了音乐,我们便就着那欢快的节奏下跳起舞来。
她真使我吃惊,她竟像是一个职业舞者。脱掉了风衣,里面是一件淡黄色的羊毛衫,把她那凹凸有秩的身材恰倒好处的勾勒出来。她身子如灵蛇,如陀螺,扭啊转啊,不显丝毫滞瑟,优美的舞姿使我头昏昏的。
我看着她,自己艰难笨拙的挪动着,真有些自惭形秽。
“放开点跳啊你!还害羞吗?你真像是个小老头,呵呵。”她青春的脸上因兴奋和激烈的运动而挂上一抹红潮。
“你一个人跳吧,我想看着你跳。”我干脆不跳了,坐下来看着她跳。
她跳了一会儿,似乎累了,停下来休息。
我看着她。这个女孩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一脸的阳光,让人一见就心情开朗。
“喝点什么?橙汁?还是可乐?”我问。
“橙汁。”
我从冰箱里拿出橙汁,给她倒了一杯。
“你怎么跳的那么好?以前学过吗?”
“没学过。不过我经常到迪厅去跳舞,看着领舞的人跳,我就跟着跳。”她喝着橙汁,“不过跳舞最重要的是要把全身都放松,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要动起来,不要刻意的去在意姿势。你越是在意姿势,身体就会越僵硬。”
“哦。这样啊,那看来我是学不会了。”
她用她那明亮的眸子注视着我,似乎要看懂我。
“你,似乎不光是身体放不开,心里好象有什么东西也放不开似的。”
好一个聪明敏锐的女孩!
我对她笑:“你似乎很不简单。”
“不,我很简单,我高兴了就笑,伤心了就哭。我看你才有点不简单。”她也对我笑。
一直以来,我不自觉的用一种保护色掩护着自己,不想轻易让人看懂,但在这个如同阳光的女孩面前,竟觉得自己无法遁形。
而且不知为什么,我甚至愿意让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女孩走进自己的内心深处。或许,是因为我把自己的心封闭的太久,想把它放出来透透气吧。
我们一起出去吃了饭,然后去了唐人街。天黑了我就把她送回家。她坚持要留我在她家里吃晚饭,我不好再推辞,就顺便去拜见了她的父母。还好,她的父母都很谦和。我想,是因为我很有礼貌的缘故。
那以后,许琴经常来找我玩。经常我下课回家,她都站在门口等我。我不忍心让一个女孩子这样等我,干脆就给她配了把钥匙。她拿到钥匙时,激动的大叫,然后拥住我,对着我的脸颊吻了一下。
从此,我的“凌居”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零乱不堪,而我的脏衣服再也无法堆积。我也不会常常饿肚子了。这些全是因为那一双女性的手。
我告诉她我爱看书,她又给我搬来了很多中外名家的作品。这些书都是她父亲从国内陆续带过来的。她家里有个大书房,里面的著作密密层层排满了好几个大书架,她读过不少,但也只占那些书的很小一部分。
我常常跟她谈论那些名家的作品----屠格涅夫、苏德曼、托尔斯泰的……还有现代作家的----沙洛扬、弗克纳等人的。其实我最喜欢的是中国文学。我觉得中文是世界上最有灵性的语言,往往能把同样的意思表达的更加深刻、完美。
“你懂文学?”她问我。
“你别吓唬我。看了几本书就叫懂文学,那世界上该有多少文学家?”我干笑着,“我只是爱看书。看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你崇敬的人谈心一样。还有我喜欢听音乐,因为音乐可以使我放松,使我心情愉快,但是我不懂它。就这么简单,这叫爱好。这就像我爱吃你做的菜,你的菜的每一种味道我都记得,都喜欢,都回味无穷,可就是自己不会做。”
她笑起来。
“许琴小姐,你这么好,难道以前没有过男朋友吗?”我问。
“唔……”她假哭了几声,“有!但是都被人家抛弃了。男人都是负心薄幸的。”
“这怎么可能?我不相信有人会舍得甩你。”
她笑起来,“其实我没有恋爱过。以前是有过几个要好的朋友,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在这里,男孩女孩大部分都只是为了好玩才拍拖。他们都有点,有点……”她在脑中搜索恰当的词,“浅薄!”
“什么叫‘浅薄’呢?”我问。
“这,我说不清楚。没有理想,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常常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不去想自己应该干什么……这就叫浅薄吧。”
“那么我想,我应该是个最浅薄的人吧。”
“为什么这样说呢?”她看着我,“我觉得你不是那样的。”
“我也是没有理想,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但是我不了解,人为什么一定要活的那么认真呢?”
“因为这个世界一直都在变啊,你只有认真的活着,不断进步,才能跟的上这变化,否则,你会被淘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你不懂吗?现在的社会处处都存在着竞争,你什么都不去争取,永远就只是失败。”
“竞争!我最讨厌的就是竞争。人类真是无聊又无情的动物,为什么一定要竞争呢?大家都一样的活着,和和气气的,不是挺好吗?那样,也就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杀戮。”
“你可以去太平天国了。没有竞争的话,社会还怎么进步呢?现在我们身边所有的一切不都是竞争的结果吗?别的动物为了要生存下去,同类也好,异类也好,都要不断的互相竞争、残杀,人也一样,只不过方式不同而已。而这些竞争,又恰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但是社会为什么一定要进步呢?社会进步到头会是什么样子呢?有什么用呢?到了最后,社会非常进步,十分进步,宇宙超级霹雳无敌进步,人类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吃到饭,又如何呢?到了那时,人类就不再是人类,原来是猴子进化而来,后来也许就再进化成猪了吧,哈哈。”
许琴被我一阵抢白说不出话了,撅着嘴生闷气。我不忍心,只好责备自己:“我错啦--我是懒人说懒话,您大人有大量,又何必跟一个无赖生气呢?”
“哼,谁稀罕跟你生气?只有输不起的人才会讨厌竞争。”她赌气的说。
是的,许琴,你说的没错,我输不起,所以我才讨厌竞争。
谁不希望成功呢?
一个摔的遍体鳞伤的人躺在地上不愿意再起来,他是怕再摔一跤啊。
往后的日子里,许琴总是给我鼓励和安慰。我觉得,她就像是我的太阳,永远给我光和热。
跟丁凌在一起的时候,我却觉得她是月亮,需要从我这颗暗淡阴冷的星球上汲取光和热。
许琴的出现,赶走了我的寂寞,也使我那昏暗冷清的“凌居”阳光明媚。
我几乎没有时间再去享受我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再也无法让我感到冷静,而孤独所带来的寂寞,已经使我深深的恐惧。许琴如果再晚一点出现,我想我会发疯。
我和她几乎是一下子就亲密起来,不知道对她而言是怎样的,但对我而言,却是个不敢相信的奇迹。
但我和许琴,一直都只是维持着友谊,无论这友谊变的多深,我都小心警惕的维系着,不让它变质。
我过生日,她送我的生日礼物是她亲手为我做的一个红色心形的荷包,上面用金线绣着八个字:“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我当时装傻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又红着脸说不知道。
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乃大爱也。
我不是木头人,一个女孩子为我做那些事情,难道我竟会看不出来她的心意吗?
但是,我的心已经死了,无法再去爱了啊。
对于许琴,我并不能很清楚的说出自己的感觉。跟她在一起时,是轻松、愉快的,可是她对我做的这些,我又拿什么去回报?
认识她已经半年多了,这半年里,她没有对我明确的表白过。这个“简单”的女孩,用她的方式表达着对我爱,使我无法狠心告诉她丁凌的事。
既然我无以为报,又不想伤害她,我便逃避吧,反正我本就善于逃避。
我开始晚上在外面逗留到很晚才回家,有时候去酒吧,有时候去迪厅,有时候一个人跑去看电影,或是在街上闲逛,反正不到晚上九点钟以后就是不回家。因为她到了晚上是必须回家去的。
我避免见她,有时候在学校里偶尔见一面,没等她开口,我就匆匆打个招呼跑掉。
其实,我很苦恼,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想见到她。我很矛盾,很矛盾。
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
一天晚上,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打开门,我发现灯亮着,接着我就惊奇的看见许琴坐在写字台前。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我有些心虚。
然后,她就盯着我,盯着我,一动也不动,使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我只好垂下眼睑。
“杨再!”她终于开始说话了,声音有些颤抖,“你在逃避我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你讨厌我,你告诉我,我自己会走,你也不必因为怕见到我而不敢回家,我不是那种赖在人家里不走惹人讨厌而不自知的人!”说到后来,是哭着喊出来的。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许琴哭。
接着,她马上冲出了我的房间。
迟钝的我,竟没有叫住她。
很晚了,一个单身女孩夜里出门是很危险的。我马上跟着她跑了出去。
但是,我却只是跟着她后面,我并没有叫她。就这样一直看着她回到自己的家,我才叹口气,回去我的“凌居”。
这之后的几个月里,我都没有见到许琴,她没有再来过。
我的“凌居”又成了“啸天居”。而我,似乎也不像个人了。
我沉浸在一种巨大的沮丧中,使我无法做任何事。我又尝到了“失去”的滋味,但这次失去的感情,是友情?亦或是别的什么?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去上课。这段时间,我堕落了。
我终日沉浸在酒吧、舞厅等声色场里。我的生活费,很快就没了。于是,我便陷入了赌博。起初是召集同学到我这里赌,后来我不能满足,就跑到赌场去赌。我输了便跟同学借钱再去赌,很快就债台高筑。
我那时已经麻木了。麻木的不懂得伤心了。麻木的根本记不起我还有父亲母亲,在期待着我的成功;根本记不起还有个我爱着的使我伤心的那个叫丁凌的女孩;也记不起那个爱着我帮过我给过我关怀的那个叫许琴的女孩。
我脑子里只有输赢。输钱我沮丧,赢钱我欢喜。
我也隐隐约约的觉得这样不对,但是,我走火入魔了。我根本无法停止。
这种日子终于该停止了。
一天白天,我心力交瘁的走进家门。
然后看到了许琴。
像已经过了几百个世纪以后,我终于又再见到了她。
“杨再,”我听出她在努力的使自己的声音平静,“跟你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以为我了解了你。我以为你有深度,又聪明善良。但是,我看走了眼。你狠心,你堕落,你浅薄,你混蛋透顶!”她又哭喊了起来,“以前,我没有爱上那些浅薄的男朋友,为什么今天我会爱上你这个比他们更加浅薄的人?”
我觉得我看不清楚了。
看着许琴抽搐的肩膀,我走过去一把把她抱在怀里,用嘴吮去了她脸上的泪水,然后,紧紧的,紧紧的帖在她的唇上……
又是几百个世纪过去了。
“我改了,”我轻轻的,“原谅我,好吗?”
她满脸的泪痕,露出一个好可爱的微笑,点了点头。
“我再去赌最后一次。”
“什么!你还要去赌?”她吃惊的望着我,仿佛我是个外星怪物。
“放心,”我微笑着,掏出钱来交给她,只留下一点点,“你等我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内我肯定回来。”
这个大赌场,我已经很熟悉了。里面装潢的很豪华。有很多项目--轮盘,梭哈,二十一点,色子,麻将,老虎机……应有尽有。
我要了杯咖啡坐在沙发上,悠然自得的喝着。
我对这些人的脸一个个看过去,看的很仔细。
这些人的脸上都有着梦一般的神色。
在结果还没有出来以前,每个人都有着同样的表情,上面清晰的写着“希望”。他们的目光中都闪烁着火花,嘴唇不安的蠕动着。我几乎可以听到他们那频率相同的心跳,汇聚在一起所产生的巨大声响……曾几何时,我也有着和他们一样频率的心跳。
结果出来后,那些表情都变的不一样了,心跳的频率也不同了。欣喜若狂的,面如死灰的,垂头丧气的,气急败坏的……
得与失之间有着些什么,我想我有一点明白了。
或许人一生中的得失,就像是赌博吧。
我微笑着,走过去买了一个筹码,随手丢在了赌轮盘的圆桌上,然后,大踏步的走出了赌场,再没有回头去看一眼。
那时我觉得我的举动几乎是潇洒的。
许琴,这个在我寂寞的时候帮我赶走了我的寂寞,在我失意的时候时时给我鼓励,在我堕落的时候把我拉出了深渊的女孩,使我那颗已死的心又复活了,使我又可以再次去爱了。
凌,你或许会得到你说的幸福,而我,也并不一定能够给你我所承诺的幸福。
这是你选择的路,但你知道这条路走到后来是怎样的吗?
你在我心中留下了一道永远也无法愈合的伤疤。
但我永远也不会让许琴看到这伤疤。
是谁说过:为爱而爱,是神;为被爱而爱,是人。
既然我无法做一个神,那么我就好好的做一个人吧。
我并不在乎付出和获取。其实两个人在一起,谁是男,谁是女;谁是太阳,谁是月亮,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两心相映,彼此关怀,彼此爱护。
我想,我是应该好好的去爱那些爱着我的人。
然后,我觉得我这株小草,越发的茁壮、青翠了。
明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我认真的过着每一天,苦攻我的学业,努力的打工赚钱,对每一个人微笑,全心全意的爱着我的许琴。
我渐渐明白了一些道理:
这世界上的确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有时候会让你觉得苦不堪言。
而失意的痛苦会蒙蔽了你的双眼,使你无法再怀着一颗平常心去看待这个世界。
不要太过于固执和执着。努力使自己心境平和,不断的自我调整、自我休正、自我超越,做一个心理健全、健康完整的人。
生活是美好的,有很多人和事是值得去爱和为之付出的。
三年后我和许琴都顺利的硕士毕业.
我知道,我这株小草,终于也变成一棵树了。
我走在路上,回头观望,一路上荆棘丛生,向前眺望,也是雾霭重重。那路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我不清楚。或许身前并没有路,而身后的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吧。
我昂头挺胸的走着,而且越发的坚定,越发的自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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