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里的布衣
樊健军
除了我的父老乡亲是乡野里的布衣,飞禽走兽、花草树木,所有的动物和植物无一不是乡野里的布衣。
——题记
最后的飞翔:金龟子及玩虫的野孩儿
小时候,我喜欢做一些这样的事情——将两朵向日葵的花盘拢在一起,掐一朵雄的南瓜花放在雌花上,或是从激流中捞起一只失足的蚂蚁,将两根扭结在一块的藤条分开。
我无意中做了些本该由虫子来做的琐事。
在乡野,只要不吝惜自己的手,随时随地都有机会助别的生命一臂之力。正是这份微薄的力量,两朵向日葵完成了一次孕育,一只蚂蚁获得了新生。
我在乡野里生活了近三十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我一直重复着这些简单的细节。我似乎生来就是做这些事情的。就像一只蚂蚁,衔着我遗落的麦粒在阡陌上走来走去,始终走不出那片田野。
我想我和那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和一只虫子没有什么区别。
我就是一只蚂蚁?
我就是一只从法布尔怀里飞出来的金龟子?
如果是,我显然忽视了自己的一些暴行——老家后园有一棵桔树,一年四季不断有各式各样的虫子飞来绕去。花开的时候有蜜蜂、蝴蝶,花谢的时候有金龟子。那种披着红铠甲,有着“猫眼”宝石一样光芒的虫子潜伏在桔树干上。我就常常捉了这样的虫子,用细线系住它的一条腿,当风筝样飞。我目睹那只虫子无数次飞了出去,又无数次重重落下地来。最后精疲力竭,伏在我的掌心一动不动。我却以为它偷懒了,把它掼在地上,红铠甲下那对剪翅横了出来。这是最后一次飞翔,可这对翅膀怎么也没有飞上天空,重现它本原的美丽。
那只金龟子被我摔死了。
无数只金龟子被我摔死了。
有时候,我还会翻开一截断砖。我不是寻找什么,只是为了看一只土鳖慌惶逃命的样子。
还有时候,我为了给鸡子寻找一顿美餐,把一只只蚯蚓从它的巢穴里挖出来,扔在鸡子的尖嘴下。
我祛除了一棵桔树被虫噬的痛苦,却毁灭了那么多弱小的生命。为了取悦一只鸡子,我宁可捣毁蚯蚓的家园,甚至将无辜的蚯蚓当做谄媚的礼品。我简直就是一个暴君,一个屠夫,一个刽子手。而在向日葵和南瓜花的眼里,我是月下老人;在纠缠的藤条面前,我是和平使者;相对一只落水的蚂蚁,我就是救命恩人了。
就这样,在乡野,很多生命把我视做它们最亲密的朋友,也有很多生命将我列为最凶残的敌人。我明白,是朋友还是敌人,全在我的一念之间。
现在,我已离开生活多年的乡野,远离了那些朝夕相伴的虫子。而那些虫子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时常撩拨着我的情思。一只蟋蟀的吟唱不绝于耳,一只蝴蝶的舞蹈在眼际灵动。在这个城市,我经常恍恍惚惚,把街头的一个花坛看做一片春花烂漫的旷野,把街边的一棵树看做一片原始的绿荫。
有时候我会蹲下来,在枝叶间找寻一番。
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
我找不到虫子,我无法看到那些乡野里的布衣。
也许是虫子感应到了我的心绪,也许是它们惦记着我这个乐不思归的乡野孩子。一只螳螂趴在父亲的肩头看我来了,一只蚂蚁藏在叔的裤管里看我来了。我看见他们尘土满面,神情憔悴,茫然无助地站在十字街头。我知道它们历经了此生最漫长的一次旅途,仅仅是为了看看我这个乡野的孩子在异乡生活的景况。我不知道那只螳螂是不是被我从嘴边抢走了蝉的那只,那只蚂蚁又是不是我从水里救起的那只。还有一只蜂不知何时莅临我的花盆,在仅有的几朵花上缱绻着,久久不肯离去。它是不是蜇过我来向我道歉的那只泥蜂呢?
黄昏时分,我在街头漫步,一只长了飞翅的虫子落在了我的手上。我甚至叫不出它的名字,但我知道它千里迢迢而来的目的。我无法为它准备一顿可口的饭菜,我的口袋里没有一丁点儿绿色,没有一小撮花粉。就连我裤腿上的泥巴,也被我贤慧的妻子一洗而净。
我拿什么来善待一只来自乡野的虫子呢?
偶像的黄昏:空谷百合及食花者
我是一个漫游者。
有时更像一个梦游者。
我扛着鹤嘴锄在乡野走来走去。一走入那个山谷我就被一种预感攫住了。我觉得我会发现什么。我的目光像一只红蜻蜒,滑过侏儒样的庄稼,滑过弱不禁风的草尖,滑过那棵孤独的红棕树。我的红蜻蜒没做任何停留,又顺着原路飞了回来。我的红蜻蜓什么也没有发现。我的鹤嘴锄找不到深入的方向。就在我转身离去的时候,眼睛突然跳了跳,有一点光亮刺痛了它。
我向那点光亮奔了过去。
我看见了一株百合,一株野百合。它挺着细瘦的长茎,顶着圣洁的花冠,茕茕孑立在乱草丛中。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株百合,挺拔的茎,郁绿的叶子。就像一位旷世的美人。它头顶上的花冠有五朵花儿,五朵花分别指向五个不同的方向。
我在那株百合花前单腿跪了下来。
一个乡野少年用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抒发了他对一株百合花的顶礼膜拜。
但这份顶礼膜拜是短暂的。那株百合很快被少年分割成三个部分,一部分是花朵,被少年带回了家,养在一只酒瓶里。第二部分是那根细瘦的长茎,被少年抛弃在野地里。另外一部分是百合的根部,正是少年要寻找的药物,少年用鹤嘴锄将它挖出来,塞进了布袋子。
那个乡野少年带着鲜花和果实走了。没有带走的,只有野草、断茎和土地新鲜的伤口。
很长一段时间,那株百合花一直在少年的窗台上娇艳着。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那个少年是幸运的(他窗台上的酒瓶空了许多日子),那株百合花也是幸运的。而且,若干年后,少年的心中依然鲜活地伫立着一株百合,它有五朵花儿,五朵花儿分别指向五个不同的方向。其中必有一朵始终向着那片生长百合花的土地。
但并不是所有的百合花都如此幸运——老家有种百合的传统,山坡上,空谷里,哪儿都能见到成片的百合。花开的时候,村子里到处弥漫着百合花的清香。极像在一个女人国里,四围都是如百合花般的女人的味道。那段时间是少年最颠狂的日子。少年在百合地里钻来窜去,松土、锄草、捉虫,劳动的细节生动在每片百合叶上,生动在每叶花瓣上。可是,最后那些百合花却没有一朵插到了少年的空酒瓶中。那些花儿被少年的母亲一朵朵地摘回家,用开水汆过之后,倒在阳光里暴晒。花瓣迅速萎缩,干枯,成了黑不溜湫的干花菜。每逢这种时候,少年便独自趴在窗台上,暗暗地流着泪。泪水滴在窗台上,顺着土墙往下流,一滴也没有落到花瓣上。那神情,就像少年因暗恋的女人受难而忧伤一个样。
那时候,不只我家这么做,村子里所有的人家也都这么做。甚至有的还到山头上采了栀子花,一样用开水汆了,晒干了当菜食。我记得我是吃过那些花菜的,至于它的滋味,我却忘记了。是不是当时就食之无味呢?有时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花天生就是用来欣赏的,可村人的眼里似乎没有一朵花的影子,没有一丁点怜香惜玉的心情,有的只是黑兮兮的菜肴。
是什么逼仄着他们忽视了花朵的美丽呢?
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少年的下巴下挂满了乱草似的胡子。少年长成了一个汉子。这个来自乡野的汉子学会了做很多事情,学会了思考许多事情,其中包括回忆、伤感,包括用花朵表达自己的感情。情人节的那天,他向同样来自乡野的妻子送了一枝玖瑰。就是一枝玖瑰,也被那个乡野女孩当宝贝似的养着,直到花儿开败,散落,枯萎,完成一枝玖瑰的使命。女孩扔掉秃枝的时候,甚至还在心里暗暗计数着插花的日子。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一枝玖瑰成熟的全部过程。玖瑰在爱人怀中老去,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象征。很多时候,我们不都期望着任何一种美丽的事物,都能像玖瑰那样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一曲令人感动的花好月圆?
一种植物的幸福何尝不代表着我们的幸福?
灵魂的涅槃:晒不死的草及太阳花
我熟识许多野草,比如蛤蟆衣、六月雪、狗尾巴草、苦菜······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草。虽然我不知道它们的名字,但并不会因此妨碍我和它们的了解和沟通,并不妨碍我和它们成为心心相印的朋友。
我熟识那些野草,就像熟识乡亲一样。这种熟悉不是表面的,简单如颜色形状,也不是形而上的春花秋实。我的认识深入到了它们的骨子里头。就像我在乡野漫游时遇到的一个人,不管他穿什么衣服,脸上是什么表情,我都能清晰地聆听到他心髓里的那份善良和纯朴。
我熟识那些野草,就像熟识泥土一样。捏一把黄土,我深知它的细腻和热情;操一把沙石,我熟悉它的粗砺和苍凉。
我对某一种草的认识就是这样。
对于那种草我有很多的不知道。比如,我不知道它怎样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不知道它同别的植物怎样相亲、相爱、相知,不知道它怎样保留种子、传播生命。在它的生活中,我是一个旁观者,又是一个冒昧的入侵者。
那种草有一个奇怪的名字,乡亲们都叫它“晒不死的鬼”。每年的夏天,我都会遇见这种草,要么在长满黄豆苗的地垄,要么在菜叶的缝隙间。有时它就吊在土坎的边缘,像醉汉一样摇摇晃晃,步履蹒跚。它的模样有几分像野苋菜,叶片细小厚实,茎滚圆粗壮。可颜色就不一样了,野苋菜是浅浅的暗红,“晒不死的鬼”却是一身的浅绿,说是浅绿其实几乎不见绿色,叶面几近于乳白了。我拿它和野苋菜相比较显然不恰当,任何一种草都是奇特的,都是独一无二的。“晒不死的鬼”也不例外。
那时候,我是“晒不死的鬼”的冤家对头。我的任务就是要把它连同别的野草从庄稼地里刈除。刈除“晒不死的鬼”,我几乎没花什么气力。它的根系并不发达,我的手轻轻一拔,它就整个连根带叶脱离泥土了。我把它丢在石坎上,我想用不了一个中午,它就会一命呜呼。过了些日子,我再来地里巡视的时候,却发现它的根系竟然深入到石缝里,又是生机盎然的样子。有时候我干脆把它放在一块平石板上,让它在烈日里暴晒。它似乎奄奄欲息了,可巧的是风又把它卷落在泥土上。它的根又扎了下去,生命重新在泥土上张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乡亲们叫它“晒不死的鬼”。
“晒不死的鬼”不开花,也不结籽。我不知道它怎样繁衍生命。但我知道,任何一种卑微的生命,顽强的生命力是它们生命永远传承的唯一理由。就像一株还魂草,死去了,灵魂沾着水也会萌发希冀的绿色。
无独有偶。后来我看见一种开花的植物,叫太阳花,一个挺阳光的姓名。我留意太阳花是因为它使我怀想起“晒不死的鬼”,一种在乡野里死去活来的生命。我看见的太阳花长在别人的花盆里。它的茎是细瘦的,叶子微微泛红,那模样有几分像古典小说里的某个女子,苗条,弱柳扶风。在夏季到来之前,它是慵懒的,不惹人眼目。可在盛夏的烈焰里,它却是另一幅姿态。它不再是那种纤瘦的女子,而是一个随时准备孕育生命的少妇,美目流转,神采飞扬。在它的头顶,黄的花冠红的花冠极像一个个小小的太阳,那么眩目晕眼。阳光更加炽烈,它的花也随之变化,由单瓣变成了重瓣,颜色也越发喧嚣了,像是在呐喊。
这就是太阳花,一种与太阳同光辉的花朵。从它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另一种影子,一种与“晒不死的鬼”同样执着的顽强。任何一种生命拥有的本原的顽强,那种骨子里的固执和坚毅。一只在田埂上觅食的蚁虫是一个“晒不死的鬼”,一只在半空里振翅的鸟雀是一朵太阳花。而我那些在乡野里奔走了半生的父老乡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生灵?
失语的怀念:麻雀及空中的植物
我有理由怀念很多物事,可能每个在乡野居住过的人,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怀念。比如乡野的天空,那是建筑在头顶的另一片田野。那里生长着许多华美而珍奇的植物,比如一片玫瑰样的火烧云,它是天空里的花朵;比如孤独的太阳和月亮,它们是天堂里的哲学家;比如数不胜数的繁星,它们是那个世界底层的布衣。
而现在,我怀念的是一只鸟,一对在记忆里忽高忽低的翅膀。那是一只大眼睛麻雀。我感觉它老是站在同一朵云的背后,忽闪着眼睛。也许它在诉说着什么,可我一句也听不明白。没有人告诉我,麻雀的语言是怎样的语音怎样的符号。也许所有译者都漠视了这一点。
对于麻雀的服饰,我是熟悉的。父亲时代的麻雀和我少年时代的麻雀没什么不同,冬天的麻雀和夏天的麻雀也没什么区别。它飞翔的姿势我也是熟悉的。它近乎直线样垂落下来,就像从半空里掉下一块石头,或者像殒落一颗星星。但它的高度决不会很高,绝不会超过对面的楷树巅。有时它就立在楷树的某根枝丫上,圆滑地扭着脑袋。它最拿手的是贴着地面飞行。这时的高度也许就是一株水稻的高度。它轻巧地展开双翅,向上一窜,不过是一个人的高度,马上又收了双翅,向前方滑翔,最后落在稻草丛中。它运动的轨迹就像微风拂过水面,画出一层忽起忽伏的波浪线。
我看得最多的却是麻雀的另一种姿势。它倒挂在稻草上,细细的脚爪勾住草茎。它每从稻穗上啄下一粒谷物,都要扬起脑袋,骨碌碌地转动几圈。它的双目跟着流转。有人近了,它便蓬的一声腾上半空,在它的身后往往是一个群体,一窝蜂地涌向天空,很快又落在远处的稻草上。
麻雀觅食的时候是惊恐的。就像父亲在一个山旮旯里栽种辣椒一样忐忑不安。辣椒成熟的时候,母亲总是在傍晚时分才去采摘,背回家的时候还要在辣椒上压一层草,或者别的什么。那样子根本不像是收获自己的庄稼,倒像是一个小偷在偷别人家的东西。我曾看过一些有心人的统计数字,一只麻雀一年要吃多少谷物,一只老鼠一年要偷吃多少粮食。这些数字成为麻雀的一大“罪证”。也许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我的老家,乡亲们都把麻雀不叫麻雀了,而叫“奸雀”。
那时候,我用弹弓射杀一只麻雀,不仅不会受到责罚,而且是一种非常的光荣。麻雀肉烧着吃,格外香嫩;蒸着吃,汤极鲜美。除了吃麻雀肉,甚至还可以获得奢侈的奖赏。我记得我还掏过麻雀窝的。它的窝常在屋檐下的瓦洞里。晚间,悄悄搬了梯子,用手堵住窝口,一只麻雀也跑不了。有时还会捡到蛋,很小巧的蛋。蛋好像没有吃,当珠子玩,结果也就可想而知。有的麻雀将窝安在茅草丛中,那窝用细草屑织成,很像一只碗。因没捉到麻雀,便气恼地摘了草窝,掼在地上,再踏上一脚,那碗扁了。有时干脆点一把火,连茅草一块烧了。
关于麻雀应该还有别的什么,我却没有搜索到。对于麻雀,我好象没有做过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回想起来,那些残留在记忆里的片断也都成了我的“罪孽”了。一个弱小的生命要想活命怎么就那么艰难呢?扪心自问,也许在我懵懂无知的时候,不管有意无意,我都在麻雀这个弱小者的脊背上踩过一脚。也许有很多人犯过诸如此类的恶。一只小小的麻雀教会了我反思,又能否让所有犯过恶的人反思呢?
现在,我在地上撒一把谷物,有谁能告诉我多少只麻雀一次可以啄食这些谷物?哪儿是麻雀的天堂?
小店时代的爱情
樊健军
别为爱情祈祷,也别为爱情歌唱,因为想象的爱情并不是真实的爱情,也不是真正的爱情。 ——题记
心里的罗锅
歇后语里的罗锅一向名声不太好,那些碎嘴烂唇的话让罗锅们难以入耳。比如,罗锅立正,不直;罗锅骑驴,望不着天;罗锅睡到碓窝里,合适;罗锅打篮球,背着包袱搞运动。这些都不算,还有一句难听的——罗锅做爱,横搞。嘿嘿,有人听过没?
都说罗锅体瘦驼壮,人小鬼大,那刘罗锅就是。而刘罗锅已是睡在碓窝里的人了,也许没人相信,那就说近的,眼前的,镇子里开着剃头铺的那个罗锅。罗锅高不过四尺,宽近二尺,使一把剃刀,刀光银白,眩目。罗锅近视,戴一副黑框镜,配一脸和善的笑,腼腆,文静,像个书生。可罗锅的手辣,刀功硬,上了年纪的老脚和他们的胡须都恋着罗锅那把刀。罗锅的绝活是挖耳,一根细长的银筢,不轻不痛,往往挠到极痒处,比饭后的那锅老烟不知要舒服多少倍。罗锅的师傅有过十几个徒弟,仅罗锅一人得了老人的精妙。后来老师傅中了风,一只胳膊不听了使唤,罗锅三天两头地颠簸十几里地,专门去替师傅挖耳。
罗锅不专剃头,还捎带别的营生,比如贩卖黄金,罗锅的手一样辣,往往大戥进小戥出,过手的数目虽不大,利润却可观。有了戥子和剃刀,罗锅的日子就像沐了夜雨的春韭,一个劲地疯长,割了一茬又生一茬。日子是滋润了,可背上的驼峰却是刀割不了,火烙不掉,成了罗锅的一块心病。这只能怨他的父亲了。罗锅的父亲嗜酒,从早到晚酒盅不离手,整日里醉意朦胧,唇齿不清,嘴里像含了块鹅卵石,眼也红成了兔子眼。酒鬼父亲生了三女一男,偏男的是个罗锅。那坛坛罐罐的酒全聚到罗锅的背上去了。
背了那么一个包袱,这罗锅的一生算是毁了。罗锅并不认命,凭了戥子和剃刀挣得了他的世界,别人有的他有了,甚至别人没有的他也有了。唯独有一样,罗锅盼星星盼月亮,就算眼睛盼成了黑窟窿,他罗锅也盼不到。罗锅缺一个婆娘呵。缺了婆娘,再滋润的日子也不是日子了。瞅着从门口流过的女人,罗锅镜片后的目光就像树叶子一样,盈满了饥饿的绿。
时间久了,罗锅的心里也暗结了驼子。那驼子如石碓压心,罗锅的背越发驼了。后来,他的酒鬼父亲不知用什么法子,说服了山沟里的一户人家,威逼利诱着自个的女儿同人家换了亲,给罗锅换回了一个婆娘。那婆娘不聋不哑,不瘸不拐,什么毛病也没有,甚至有点媚。那婆娘进了门,酒鬼父亲便将家庭的重担全撂了,整日里嘴对咀,日头都给他喝斜歪了。罗锅也不计较这些,有了婆娘,他的剃刀越发如鱼戏水,日子比先前另有了一番崭新的滋味。不想,罗锅精湛的手艺耍在婆娘身上,却什么动静也见不着,那婆娘的身子哪里凸着仍凸着,哪里瘪着仍瘪着。原来那罗锅的驼子虽然壮实,可他的种子是粒瘪谷,在婆娘的土地上发不了芽,也生不了根。
罗锅萎了,背上的驼子像个重心下移的包袱,直往下掉。眼里揉进了这么一粒瘪谷,酒鬼父亲的酒又喝不自在了。而这不自在只是心里头的不自在,酒鬼父亲脸上什么颜色也没有。他吩咐婆娘弄了一桌子小菜,邀了一帮青壮后生,依然吆三喝四地耍着酒疯。酒鬼父亲很快醉了,那桌酒席由婆娘一个人照看着。婆娘不喝酒,只在一旁静静坐着,哪个杯子空了就满上,哪个人的筷子掉了就另换一双。一来二往,那帮后生同婆娘都熟识了,有时也说些荤话。酒鬼父亲没听着,他早已响起了鼾声;罗锅也没听着,他正在铺子里耍着他的剃刀。那些荤话似乎入了婆娘的耳,却又像未入,否则怎会像石沉大海一样波澜不惊呢。
后来,婆娘像是同一个后生有了点暧昧,可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婆娘依然静静陪坐,静静斟酒,她的脸上有那么一撇酡红,也就那么一撇酡红,酒酣菜尽,它也转瞬消失了,像是化做酒气挥发了。婆娘的肚子依旧平坦着,一点突兀也见不着。酒鬼父亲借种的阴谋似乎要破产了。酒鬼父亲说,你真是要断我的后呀。那话里喷着猥亵的酒气。
罗锅仿佛也受了酒鬼父亲的暗示,干脆吃住都搬到了铺子里,把一片自由的天地交给了婆娘。而婆娘似乎痴痴傻傻,丝毫不懂得罗锅的暗示,她扔了酒壶,也一个劲地往铺子里钻。酒鬼父亲绝望了,身子骨像被酒精泡软了,软遢遢的,像一团烂泥一样,歪摊在老屋里。
再后来,罗锅一个人去了南方。没想到,罗锅前脚走,婆娘后脚就跟着去了。在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罗锅不耍了剃刀,他骑上了一辆残疾人专用的三轮摩托,每日里载些南来北往的客。罗锅爱上了酒,常拉了天南海北的车夫们吆三喝四地喝。婆娘又像侍候酒鬼父亲一样端起了酒壶,她不喝酒,只在一旁静静坐着,哪个杯子空了就满上,哪个人的筷子掉了就另换一双。一来二往,那帮车夫们同婆娘都熟识了,有时也说些醉话,想讨些便宜。可婆娘却不干了,她将酒壶蹲在桌上,一个人别到一边看电视去了。
直到现在,那婆娘也没怀上孩子。罗锅和婆娘依然是两个人一双,大眼瞪小眼地度着日。听老乡说,他们的日子很滋润。
消解的二胡
印象中杀猪卖肉的,大都脑满肠肥,一脸油光,两眼凶煞。可街尾的那个屠夫不,虽说他骨胳硬挺,却双目和善,不见一丝半点的凶唳。婆娘们割肉,也不像那些个卖肉的,满嘴荤话,甚至扯出猪身的某个物什,讨婆娘们些便宜。屠夫心软,手也善,婆娘们瞅哪他割哪,遇着骨头刀锋一偏绕道而过,见着肥膘刀尖一滑让去三分,秤杆还往上翘着,賵个半两八钱。婆娘们沾了便宜也没个笑脸,往往提了肉便走,屠夫也不多话,该做什么依然做什么。
镇子里有三个屠夫,一个锉子,一个黑脸,就数街尾的这个干净,顺眼。他不喝酒,不玩牌,似乎也没有别的不良嗜好。没事的时候爱在指间夹支烟,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烟不贵但也不便宜,二斤肉一包,一支烟就是一两肉,让婆娘们见了心痛,却又欢喜他吸烟的样子。
屠夫是镇上食品站的站长。不过他是末代皇帝,食品站红火的日子没赶上,一个烂摊子却让他拾着了。几间砖木的旧房子,一幢废弃的旧猪圈,还管着一个老头的生活费。这境况就像断了柴草的炉灶,冷火憩烟了。而活人总不能叫尿憋死,屠夫将卖肉的窗口改做了一间小店铺,一砧肉案就摆在街檐下,日子就这么活了。
屠夫的手头宽松了,而他的生活却又像那几间旧房子一样始终空落着。他的枕边少了一个婆娘,那夜晚就散漫出无边的寂寞。那临街的小吊楼上摆了一椅,一墩,黄昏的时候,屠夫沏了茶,翘了腿,一个人守着吊楼,眺望那渐浓的暮色。他的身影很快就融于黑暗。月色如洗的晚上,小吊楼上会有二胡的乐音弥漫,就像浮动的雾气一般,慢慢地,穿房越脊,漂染小镇的夜空。那些未名的曲调曼妙而又忧伤,就像漂浮在水面的落英,绵软,颓败,无可奈何地流逝。那样的夜晚,小镇灯火阑珊,梦幻萦绕着每一个人。
后来,小镇上的人都惊异屠夫的那双手,那绝对不是一双卖肉的手,它白皙,颀长,犹如几根细细的白萝卜。屠夫有他自个保养的法子,每天卖完肉,他都要用香皂仔细搓洗半个小时,直到双手盈满扑鼻的芳香。那样的手干净,透彻,不再沾一星半点的腥气,甚至他的衣衫都渗透着阳光的味道,不像锉子和黑脸,长年累月的一身油垢,见了让人恶心,生畏。那样的手抚在二胡的弦上,流出的音乐也就纯净,清澈,干脆,像草垛的香味一样自然,沁人心脾。
很多人就歪想,那样的手如果抚在婆娘身上呢,是不是也像二胡一样叫人迷醉?这么想的大多是婆娘自个,暗地里的,个人的,隐秘的,不着边际的遐想。不过,这种瞎想似乎成了某个婆娘的真实,关于屠夫的流言蜚语一度沸沸扬扬,像尘埃一样遍布小镇的旮旮旯旯。屠夫真的用那双洁净的手,像抚二胡一样抚过一个婆娘。那婆娘就住在街头,也开着一片小店,经营些南杂百货。那些日子,那婆娘的生意出奇地好,镇子里的男人和女人争先恐后地往婆娘那里跑,借口买包烟或者寻个针线头,瞅瞅被屠夫像抚二胡一样抚过的女人是什么模样。那婆娘也大方,根本不在意别人暧昧的眼光,该卖什么卖什么,该找零时一分一厘也不捺下。
屠夫是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那婆娘有着一个矮个子男人,还有着一男一女两个娃。那婆娘也不见得特别的妖娆,可洁净,柔弱,绝然不同于小镇上的一般女人。特别是婆娘的笑,像屠夫一般和善,而又透着妩媚。这么一个婆娘,有理由让小镇上的许多男人惦记,而惦记也是空惦记,屠夫的那份儒雅,抚着二胡的修颀纤指,以及身上阳光的味道,并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能拥有的。小镇上的男人也就只有在心里头暗暗叹息了。
小镇上的传言虽然喧嚣,可都是捕风捉影,并不见得有确凿的事实。屠夫和那婆娘的恋情始终没有浮出水面,女人没来过街尾,也不见屠夫去过街头,就是必须经过时也像一阵风,倏忽而过,不带走一片落叶,不留下半点踪迹。
后来,屠夫的小店里出现过一个女人,然而不是街头的那一个。旁人取笑屠夫,屠夫脸上见不着惊喜和羞涩,那神情和平日里没什么两样。那女人很快就离开了,从出现到消失,算起来不会超过一星期。从此之后,屠夫的身边再也没有过女人,哪怕是仅仅说上几句话,那么简单直接的女人也没有过。那几间空落的旧房子依然空落着。有月亮的晚上,小吊楼上又会弥漫二胡的乐音,像月的清辉一样,散淡在小镇的角角落落。那样的晚上,小镇上的男人和女人失眠而又多梦,早起的时候,都黑着两只眼圈,在秋风里招摇。
小镇人猜测,屠夫似乎一直都在等待,等待那个婆娘结束现在的婚姻。这种猜测也是凭空臆想,没有丝毫事实依据。有一点也许可以肯定,那就是屠夫无法将自己的爱情视做一头猪,细细分解,割断,然后一块一块地零售。也许他只有等待,就像屠夫等待猪肥壮的过程一样,耐心,冷静,承受漫长的煎熬。那样儒雅的人,有着白皙颀长纤指的男人,很不适宜焦躁,也不适宜冲动。他的爱情就像墙后跟的那束凤尾花,有野艳的颜色,也有摇曳的风情,可就是无人懂得欣赏,无人采摘,只能在风雨里颓败,凋零,化做一片黯淡的淤泥。
差不多二十年的时光就这么消逝了。在一个残败的冬天,屠夫突然掂捏不起了屠刀,那双散发香味的手也抚不出二胡的乐音了。屠夫患了不治之症——肝癌,在别人的帮助下,他离开了小镇,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又是几年时光过去了,街头的婆娘也是两鬓沧桑,岁月在她的眼角镂出了许多沟壑。而她的和善,妩媚仍不减当年。不久,小镇扩建,街头街尾的店铺都被夷为平地,那婆娘也离开了小镇,有关她和屠夫之间的恋情,就像被风吹散的烟雾一样,不知飘向了岁月的哪个角落。小镇上再也没有关于他们的传言了。
萎地的偶像
镇子里的婆娘们都说,做女人能做到胖三的份上,一辈子死而无憾了。这话一点也不假,在缺乏想象的小镇,胖三近乎婆娘们的偶像,甚至还是男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而胖三又是个叫男人不动心的婆娘。论年岁,她已年过四十;论相貌,胖三矮而胖,脸黑而多痣,镇子里妖过她的女人多的是。胖三会抽烟,一天两包白沙,烟熏火燎,满嘴碎牙就像上了年纪的木椽,结满了烟火的黑垢。胖三会喝酒,张嘴就是一瓶四特,不醺不醉,走路不歪,说话不混。犯烟瘾的会蹭她烟抽,可馋酒的,见了她却是退避三舍。胖三喝酒从不用盅盏,只用碗,且是海碗,一碗一斤,绝不含糊。镇子里也就两三个男人敢同她碰个三杯两盏,再往深里喝,谁也没生那个胆量了。
叫男人服气的,并不是胖三的烟瘾和酒量,而是她的营生。胖三起初租了供销社的一间旧门面,卖些锅碗瓢盆的杂碎,没想到几年间她的营生就像拌了老面的馒头,又像是拾着了金元宝,眨眼就阔绰了起来。原有的店面就局促了,胖三又并吞了近邻的两间铺子,布匹,化肥,农药,什么货什都有了。再说胖三胆儿大,脑瓜特灵醒,什么赚钱做什么,这生意经似乎天生她就会了。她一个人跑武汉,走长沙,独来独往,从来没有塌过手,比一个男人还煞辣呢。
而男人呢,眼妒,又离她远着。胖三却不在乎,她快乐在她自个的营生里,笑,不妩媚,却随和,朴素,让每一个走近她的人觉着亲切。有一个人却是例外,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男人。不要说亲近,就连走进她的铺子,她的男人也不可能。那男人潦草,邋遢,全然没个洒脱相,在村子里守着几亩薄地度日,平日里要个柴米油盐酱醋,也都是胖三让人捎了去,她男人似乎像在遵守着某个约定,从不踏入她的铺子半步。胖三和她男人之间的故事像个谜,没人猜得透。
后来,镇子里的人慢慢从胖三身上瞅出了端倪。胖三和一个男人好上了。那男人是另一个镇子里的生意人,胖三的生意经大概同他有些牵扯。不过,那男人的生意并没有胖三活络,场面也没有胖三阔绰。他的相貌也很一般,混在人堆里也没什么特别,可胖三就莫名其妙地喜欢着。在两根指头宽的小镇,这种事往往传言泛滥,胖三同那个男人的恋情很快连三岁小儿都知道了。有些胆大的孩儿竟然讨要糖儿吃,胖三也真就给了,花花绿绿的一小堆。
胖三也不避讳,渐渐地,就公开同那男人来往了。黄昏的时候,那男人骑一辆自行车,歪歪扭扭地,直接进了胖三的铺子。铺子里早煨了鸡汤,弄好了菜,甚至还有一小壶酒,两只描了青花的酒盏,也只有这种时候,胖三才会喜欢上小盏儿。这机会让那几个同胖三喝过酒的男人逮着了,他们也坏,往往趁火打劫,不早不晚,嘻嘻哈哈,吵吵嚷嚷地进了铺子。胖三没奈何,只有添杯加筷,满桌温馨很快被酒鬼们的吆三喝四替代了。
二十里地,暮来晨往,那男人风雨无阻十多年,镇子里再没人闲话他们了。他们的日子像春夏秋冬更迭一样自然,平静,波澜不惊。烟依然抽着,酒照旧喝着,只是岁月不饶人,那自行车的轮子转着,转着,速度就慢了,有时候就像醉了酒,踉跄,绕来拐去,划出的是一弯弯曲线。那男人,不,应该说那老头不得不买了一辆摩托,依旧寒来暑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男人就死在那辆摩托车上。一个冬天的晚上,那男人连人带车掉到沟壑里去了,再也没有爬上来。
一个故事就这么突然结束了。丧事是在那男人老家举行的。胖三去了。那男人在老家有个女人,胖三却不体会,坚持替男人最后一次擦洗了身子,换了一身洁净的衣衫。胖三说,他生来就喜欢干净。那女人也由着胖三,既然活着的时候守不住,现在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出殡那天,胖三一身缟素,后来还接连去男人的坟前送了七夜的火烛,那七个夜晚烛光摇曳如昼,鞭炮声彻夜不眠。一个村庄的人都无法安然入梦。
胖三似乎萎了,人也渐渐消瘦,同胖三的名字很不相称。常常喝酒,搂着一个酒瓶,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最奇怪的是她酒量的变化,原来那种豪放不见了,三杯两盏就歪东倒西,有时连床都上不去,就趴在桌边睡着了。这日子就像呕吐的秽物一样,腐败,混沌,全是浊酒和秽物的滋味。那营生缺少料理,也乱了套,就像她的身体一样,渐渐瘪了下去,再没有以前的振作了。三间铺面缩成了一间,后来,就连一间铺面也没法经营了。她男人想接她回村里去,可胖三死活不很,最后只得在街边摆了一个小摊子,勉强过活。她的货物不多,又是零碎,光景也就惨淡了。然而,每逢那男人的忌日,胖三都不忘拎上冥纸,鞭炮,红烛,到他的坟前坐上半日。两只青花的酒盏,陪着她独斟独酌,自言自语,直到落日低悬,才酩酊而回。
再后来,胖三的营生更惨淡了,她的全部货物就那么几样——酒,冥纸,鞭炮,红烛,纸花,灯笼,红红绿绿的,在街边热闹着。
摇篮,或者宿地
樊健军
那片水葫芦
再见到水葫芦的时候,是在朴素的纸页上。那是在某个阳光猛然温暖起来的午后,我从书亭路过时伸手捡了本杂志,随便翻弄几页,就瞥见“郁绿的水葫芦”字样。这么个侏儒般短小的语句竟然勾起我欲静不止的怀念,还真有点奇怪。
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尝试到春江水暖的确切滋味。只是在桃红柳绿草长莺飞之季、泥鳅开眼蛙儿吐卵之时,可以看见不知从何而来的外乡人,用竹篓盛着细小的浮萍,三五成群地挑着逐村卖来。他们沿着那条流量羸弱的河道进入我童年栖身的村子,停留在那几片破泥烂塘前叫卖。就有七姑八婶从箱底被角捏出三五毛钱,换得七八朵浮萍,用竹篾圈在水中央。而家里从来就拿不出多余的三两张皱巴巴的小纸币,母亲只得用微笑虚掩着一脸无奈的表情走开,不再过问浮萍的价钱,也不在意浮萍的多少。多少年来我和母亲都一直这么尴尬地生活着。
而母亲自然以她独自领悟的方式摆弄着生活。在水面快要被绿色完全覆盖的时候,她便在塘堤的边缘捞起三两朵细瘦的浮萍,像放逐纸船般地将它们铺在狭小的泥池里,如一星半点的绿色疤痕。我常为母亲这种举动而感到羞愧。可浮萍是喂猪常用的青饲料,这在以猪聚钱的农户人家,浮萍的重要性超过通常的想象。母亲委曲求全的心思也就显而易见。
我已记不清水葫芦进入我的生活时该是怎样的模样。只是在某个日头亮丽的下午,从外婆家归来的母亲顺便挑回两竹筐水葫芦,东倒西歪地摊在如镜的水上。——那时我并不认识这水葫芦,只见它厚绿的如苹果般的叶片下,莫名其妙地鼓着一个球形的泡泡,一簇水葫芦有一簇圆滚滚的泡泡,挺精神的挺着肚子。满池塘的绿球儿。我觉得稀奇,掐了个球儿,用劲捏住,“卟”的一声便被指头卡出两个洞来,根本经不住手指的力量。真太脆弱了些。
翌日晨起见到水葫芦的时候,只剩下团团圆圆的叶片抖擞着身子,林林落落地散着。那球泡儿潜藏在叶片下,在贴近水面的地方铺开,像一片横卧的葫芦。这草儿全然没有昨日的蔫态,直愣愣的支撑出许多生机神气来。我猜测,也许是水底下那一绺根系拉扯的结果,但无法证实,生命就是这般神秘莫测。水葫芦分殖得非常迅猛,仅几天功夫池塘里就挤满厚实的叶子,密密匝匝地,那几朵浮萍早被掩去了踪影。母亲有时也拨开水葫芦,瞧一瞧浮萍的样子,帮它挤出一些位置;浮萍能见到阳光的时间很是有限,一个晚上过后,又不知它被哪片水葫芦的叶子遮住。后来,母亲也懒得掀动疯长的水葫芦了。
水葫芦是廉价的舶来品,它到我家的池塘生根落户只花了母亲一些气力。跟浮萍相比,水葫芦让母亲感觉安稳踏实,甚至起到浮萍相同的作用。她的心情也像水葫芦般鲜活起来。她用粗大的手掌拽起水葫芦的叶子,就着浅浅的塘水洗尽根部的稀泥,一把一把地抛上岸来。然后铡碎,熬成猪食。还得将水塘里剩下的水葫芦疏散开来,施肥、捞草、煮食,整个夏天母亲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个简单的过程。而就在霞辉满天的时候,水葫芦于金色的光芒中闪烁出一片薄雾似的淡绿,惹得母亲在塘堤上从容漫步,沉现几分醉色;雨打荷叶的时候,母亲隔着溟蒙烟雾翘首而望,似在倾听水葫芦沐浴时欢快的呻吟;澄清的月色笼罩的时候,几缕晚风,几滴流萤,几声虫吟,母亲又潜心天籁的田园夏夜,把一份淡淡的甜蜜和喜悦流注于软软足音,在平静的氛围中漫生出许多质朴的遐想。在水葫芦般的梦想中,天、地、人,还有植物,以及锱珠般的生命,都回归于同一种颜色,遁入同一重空间;连同一个女人本来就怀有的斑驳憧憬和绚丽的想象。
在夏天快要离去的时候,水葫芦呈现出少有的茂盛状态,叶子叠着叶子,葫芦垒着葫芦,整个池塘填满郁绿的颜色。在一个轻烟薄雾缭绕的早晨,水葫芦吐出一簇簇淡蓝色的花朵,将夏日蕴积的美丽匆匆扬起,抛给人们许多料想不到的惊喜。当阳光从后山升起来的时候,水葫芦已完全脱出朦胧的虚幻状态,把一份经过乳雾洗刷过的清晰的精雕细琢的妩媚详尽地展现出来,让每一个目睹过它容颜的人沉醉,除了观赏,此时再也诞生不出任何溢美之言。母亲早已不捞水葫芦了,只是在每个露珠满地的清晨到池塘边遛达一圈,之后两手空空地坐在厅堂门槛边,痴痴地向外面凝望着什么。然后才带着一脸满足的神情回到灶间忙碌起来,这时村子已沉浸在一片早炊的烟雾中。
多少年后我一直在回忆母亲在这些寂静的晨光中表现出来的每个细节,但我的理解非常有限度,根本无法潜入到她的内心空间,至今我都猜不到母亲在日复一日的逡巡中到底想了些什么。每当在水葫芦的心中摘下一朵花儿的时候,我竟然变得躁动起来,我被这种罕见的美丽扰乱了思绪,一次次摘下花朵,一次又一次地把它丢在地上,失去水分的水葫芦花很快就枯萎了,甚至连花瓣都无处寻觅。我知道那时折花掷花完全出于无心,只是因为少年期的莫名冲动,当我醒悟的时候,秋天也就结束了。
初冬的一场白霜过后,水葫芦慢慢憔悴、萎缩,茎已全部瘫软下来,绵绵塌塌地搭在水面上,只有那些散乱的水葫芦漂漂浮浮,如颜色破旧的珠子在那里沉默着。浮萍早已无踪无影,连浸烂的叶片都找不到。池塘上冻满厚冰的时候,我会穿了母亲为我缝制的棉衣到冰面上小心翼翼地滑行几步,隔着冰块仍可见零星的冰葫芦,一个一个灰不溜丢的,陷在塘泥上。第二年春天,外乡人在吆喝着卖浮萍的时候,我家池塘水葫芦开始冒绿了,经过一个严冬之后,它的芽显得格外充满活力,星星点点很快又将水面遮盖起来。这一年母亲再也不要牵挂浮萍,满塘的水葫芦足够让猪儿饱食了。
前些日子,我无意中看见一幅题为《水上村庄》的摄影作品,一个村庄的背后聚满葳蕤的浮萍,中间还有二只飘荡的小船,撑船人在认真地打捞浮萍。我仔细地端详着这个普通的村庄,心想,只有一个感情丰沛的摄影家才能拍摄出这样的作品。只可惜没有水胡芦,我在默然中恋恋不舍地将目光挪开。
土窑背后
我识得砖是方正的,是在土窑之后;我留意瓦是青色的,是在土窑之后;我梦想方砖青瓦的房子,也是在土窑之后。而现在,同样是在土窑之后,我怀想那砖那瓦那土窑,怀想它们背后那份无法忘却的温暖和疼痛。
就在那个秋阳烂漫的日子,村里来了两个做砖瓦的艺匠。端茶,递酒,敬烟,吃些炒米和蚕豆,三言两语谈妥了工钱。那两个艺匠便挎了木头箱子,跟随祖父他们往野地走,察看那造砖瓦的场地和窑址。场地是一块空置的稻田,那儿的土壤厚实,细腻。祖父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深信不疑,他们熟稔泥土的品质胜过自己的肌肉和骨头。揭去表层被脚印和根系踩熟的黑泥后,果真露出软绵绵的新泥,田野里便铺满了得意的笑声。我也装模作样地嗅了嗅那新泥,还真有一股清新的芬芳呢。土窑定在离场地不远的土坎边,上边是种着茄子辣椒的菜地,下边是稻田的尾部。那儿顺风,火势畅,烧窑就不怕火旺哩。
接下来,祖父他们分成两帮,一帮在场地上掘土浇水和泥,那头休闲的老黄牛也被牵了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泥地里转圈儿。另一帮则在土坎上开了个门洞,似乎要从那里进入泥土的世界。那是土窑的入口,新土像水一样被泼溅出来,堆成山样。泥熟了,艺匠便用弓切了泥,用粗壮的胳膊扬起泥团,摔在那砖架里,再用弓将赘泥一削,散了架,那砖就活脱出来。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一般飘逸,让那些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一生的庄稼汉呆了眼,豁了嘴,半日里兀立傻笑。
可令祖父他们意外的是新泥糯性不够,做瓦常断坯。祖父他们扛了锄头漫山遍野转,终于寻着了红土。像木匠刨木头一样慢慢悠悠地刨了土,经粗糙的双手搓碎,再用筛米的竹筛过滤,土末就像荞麦粉一般细碎了。熟透的红土筑成墙,用弓薄薄地切层坯,抹在桶圈上,用抹子轻巧地抹去,显出如镜的泥面来,桶圈一旋,切了赘泥,落在地上,小心地收了桶圈,便竖出一圈泥城来,待泥稍干了,合了泥城,就是四片瓦了。做瓦不像造砖那样豪放,却也令祖父他们百看不厌,甚至跃跃欲试。他们性子急,瓦没做成功,却溅了一身的泥点和满脸的喜悦。
场地里整日笑语飘扬,间或有一两声骚野的山歌如鸟翅般鹊起,那撩人的回响就像涟漪一般荡散开去。那些砖仿佛从泥土里跳了出来,齐刷刷地站在地垄上。砖分两种,梯形的砌窑顶,矩形的砌墙。那梯形的铺在地上,就像一道虹;那矩形的则被叠成木格窗的样子,置身砖壕就有了家的感觉。那些和泥土打交道的人,不知不觉漾起了温馨的海市蜃楼般的遐想。在秋阳的映照下,那些砖块慢慢坚硬起来,现出银白的颜色来。那瓦呢,红通通的,极像邻家女孩的脸,禁不住翘起触摸的邪念。干燥的砖瓦很快被祖父他们搬进土窑,封了窑顶,覆了土,土窑就像戴了一顶厚毡帽。就在它隆起的第一瞬间,我突然发现,那秋阳中的土窑绝不是我熟知的泥土的样子。它似乎比我印迹中的泥土温暖,博大,就像一个母体的子宫。
火是在夕阳中燃起来的。鲜活的火苗从燥烈的柴草上窜起来,在风的推动下,向土窑的胸部呼啸而去。炫目的火光将田野映出一角金黄。烟雾从窑顶腾起,在半空里化成砖的形状,瓦的形状,房子的形状。再往天深处飘去,同云朵融为一体,堆砌成金碧辉煌的宫殿。而在土窑的内部,那些砖瓦在火的涅槃里红光透亮,筑起另一座琼楼玉宇。祖父他们的脑袋便凑在窑门口,啧啧啧地惊叹,痴痴痴地幻想。
那个秋天,祖父勉强烧了半窑的砖瓦。砖瓦从窑里取出来,青白的颜色,在明朗的秋阳里,呈现某种古瓷的质地。后来,父亲瘸着双腿砍了两垛窑柴,同村邻换了半窑砖瓦,凑合一整窑了。我清楚地记得父亲砍窑柴的时候,有一回被一窝吊脚野蜂蜇了脸,眼睛肿得只剩一线缝隙,但父亲仍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那垛窑柴。砖瓦最后被墙在那间局仄的土房里,占据了半个房间。瞅着青青白白的砖瓦,心底不觉涌出高堂华屋的梦想,口爽舌快,手脚更于勤勉。当年冬,家里两亩白术恰卖了个好价钱,祖父更是喜上眉梢,晨昏之际不停地在村子周围转悠,暗自选择宅基地。但是,事情并没有按照我的推理发展。祖父决定,用全部积蓄高价购买白术种,想拥有更大的收获。这一回,他做出了一生中惟一一次错误的抉择。第二年,白术贱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也难怪祖父,那年代的农人有谁能预知市场的风险呢。抚摸那些砖瓦,祖父不禁潸然泪下,那种悲哀抑郁自然无以言表。时隔不久,祖父突发疾患,在床榻上僵卧三天后悄然离开人世。又过一年,夏雨如注,土屋坍塌,那些新瓦损毁大半,只从残椽断瓦中挖出些砖块。倘然祖父知道了这种结局,该不知如何疼痛,也许只有让泥土来吸收这份痛了。
而就在这短短的两三年间,村邻们的新房雨后春笋般崛了起来。站在别人的屋檐下,我注目那空闲的土窑,心中的况味自是不可言说。那土窑的顶部不知被哪个村邻栽了蔸南瓜,在灿烂的夏日里,那花一片金黄。就是这些毫不相干的花儿,竟然模糊了我的视觉和记忆,多年以后,我想到土窑的时候,那里总是一片金黄的颜色。
食指之痛
这么多年过去了,两根食指伤痕累累,但我从来没有感觉它的颤栗,没有听到它矫情的呻吟。有时我被它坚强的忍耐深深感动。不过,有时候我也怀疑,它可能失去了生命应有的痛觉和敏锐。也许是时间在作祟,是时间吞没了吸收了这份久远的疼痛。可是,当我凝视那醒目的伤痕时,那痛就像一枚针刺从心脏部位穿插出来。我听到了另一种痛楚在通往乡村的邃道里痛苦地呼喊,别把我忘了,我在这儿呢。
第一道伤痕诞生在一岁的时候,正是我孤独的开端。母亲在生下我两个月之后,跟随男人们去了柘林水库工地挑土扛石,毫无选择地干着男人们一样的粗活。只剩下曾祖母和祖母守着那几间幽暗的土屋。在我的印迹中曾祖母是个瞎子,有时喂些米糊糊给我吃,只能用手来摸索嘴的位置,每次都抹墙似地将米糊糊抹了我整脸。祖母是缠过足的,忙里忙外比正常多了一份苦楚。但只要能将我带在身边,她就绝不会放过。有时铡草,就将我放在草堆边坐着。也许是我发现铡刀下滚出日头一样的胡萝卜,或者说月亮一样的白萝卜,终于有一回,我把手抓向铡刀下,一截断指尖便滚落在碎草堆里。一个村医用杉树皮将那指尖夹在指头上,竟然接着了,只是指头几乎弯成“7”字形。那根指头是我左手的食指。它曾经的伤痛并没有妨碍我什么,现在我仍用它灵活地敲击键盘。而对于村医,我始终怀抱了一份感恩的心绪。
第二道伤痕像拧螺丝一样拧在我右手五岁的食指上。那时候,我对幸福的含义已经有了很具体的认识,能吃上一块肉,或者能在收获后的土地上捡拾到遗失的一粒黄豆或者一束谷穗,这都是很不错的幸福了。某一天的落日时分,我和小伙伴结束了那种盲目的寻找,聚集在晒谷场玩耍。我们藏在一架风车后,看风车的轴承怎样旋转,风车停住的时候,便把指头塞进轴眼里试试它的深度,小伙伴一个个走过去了,可轮到我的时候风车突然转动起来,那铁轴碾过我的食指,把指甲全碾碎了。我忘了伤口是怎样痊愈的,只记得一个小女孩从她的破衫袖上努力地撕下了一根布条,老练地裹住我的伤指。
因为那根布条,我的脑海里便定格了一个女孩的形象,一个年仅四岁却成熟如母亲的女孩。我记得女孩有一个挺质朴的名字,叫北瓜。我还记得北瓜比我小一岁,属猪的,很胖。
第三道伤痕留在左手食指上的时候好像是九岁或者十岁,我记不太清楚了,但我明白,活着免不了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伤害。至今我仍记得那个伤痛的过程。为了背诵一首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古诗,我不得不劈开那些松节,用松节的火光来照亮书本和自己的那双眼睛。那把钝重的镰刀却滑落在我的手指上,就有血涌了出来,滴落在松节上。也许是多次受伤的结果,我学会了包扎,从灶间捏点草灰吸干血迹,再用旧布条缠住指头。那时候,我就如此安静地忍受疼痛,独自包扎自己。
第三道伤痕发生后,有个看手相的老头偷偷告诉祖父,如果不是食指破相,这孩子会夭折的。我由衷庆幸,是伤痕扫除了我生命中的厄运,重新拾掇了我的生命。
而对于食指,伤痕是不公平的,第四道伤痕依然青睐左手的食指。那是十二岁时的夏天,我在田坎边割草留下的纪念。它从指根斜劈指尖,割开皮肉,裸露整整一节指骨。它留下的痕迹像一条白色的蚯蚓一样坚持不懈地往指尖爬。直到现在,我仍感觉那条蚯蚓好像要爬往心里去,十指连心哩,它完全有理由找一个更久远的藏身之处。
多年以后,我的目光平静地落在那食指上,落在那蚯蚓般的伤痕上。我在孤独中品茗着那份来自乡村底部的疼痛,现在它已完全深入我的内心,再也无法剥离开来。我明白,是痛,让我像学会包扎一样学会生活;是痛,让我像直面伤痛一样直面生活。因为痛,祖母、女孩、村医,许多的人物在我脑海里凝塑为一种永恒;因为痛,铡刀、草、旧布条、松节、书本,许多的意象在我生命中堆砌成一种宿命。我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东西弥足珍贵,一种是永远失去的东西,另一种是失而复得的东西。我没有理由把痛忘记,正如我不能忘记爱一样;我也没有理由虐待我的食指,更没理由来漠视它。痛,不是食指的错误,也不是生活的错误。似乎我注定要在乡村的疼痛中活着,做一个疼痛的守望者。
没有疼痛,是生活的一种幸福;痛过,并且痛着的生活,也该视为一种幸福吧。
稻草的姿势
我熟悉稻草的姿势,就像熟悉父亲的姿势。父亲的姿势是劳累压塌的弓形,稻草的姿势也是弓形,不过是谷粒坠弯的弓形。相同的生活表面透视着相同的生活本质,我就是父亲枝头的一粒稻谷,父亲的脊背因我而弯曲。因此,有时候我会暗暗担心自己被田野遗弃,被父亲遗弃。
从小时候到现在,我都习惯于在田野上漫步,并乐此不疲。我行走于稻田的中央,听蛙的轰鸣土狗子的吟唱,看阳光在稻穗上燃烧的样子。有时我会在一块稻田边静立着,为它的饱满和慈爱而感动,虽然那可能不是自家的稻子。我曾多次幻想,自己就是一株水稻,在属于自己的田园默守着自己朴素的梦想。我也曾多次探寻自己心灵的秘录,最终我才明白,对乡村的那份挚爱起源于对一株稻子的热爱。
后来,我却偏爱收获过后的田野,喜欢一个人走走,坐坐,看看,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梦。那时候,谷子已经回家了,田野普遍空旷,寂静。它的博大,孤独,悲怆,彻底在那一刻裸露。似乎土地没有边缘,树没有叶子,眼睛里没有绿色。在近乎原始的旷野里,我走动着,来来去去,像一阵风,更像一个飘浮的梦。伤感不由自主地漫了上来,像四合的暮色一样笼了一身。有一只鸟叫了一声,蹭破这宁静的暮色。那是只大眼睛麻雀,有几分像蝙蝠一样掠过田野中的坟地,落在那稻草堆上。就在那时候,我突然产生那种奇怪的幻觉,感觉自己就是那只大眼睛的麻雀,憩栖在那堆干枯的稻草上,过着与麻雀一样的生活,做着与麻雀一样的梦境。
就这样和稻草不期而遇,像久别的故人一样,在晚秋的黄昏里。那时,稻草已变换了一种站立的姿势,像一座座蒙古包,散落在空荡的田野里。很多有关稻草的片断不知不觉生动起来。那灿烂的秋阳里,父亲把散乱的稻草扎成一小捆一小捆,树在田野上,田野上便突然多了一群调皮的娃儿。一个农人,一群稻草,那样忘情地嬉戏着。好像起风了,父亲又把那一个个乐不思归的娃儿唤拢来,聚集到温暖的蒙古包里。还有一些乱蓬蓬的稻草睡在泥地里,父亲便划燃一根火柴,点燃一根纸烟,然后把那火光随手扔在稻草上。顷刻,那火光便辉煌起来,就像一颗跳动的心脏。那是乡村的心脏呵。
就在我沉恋的时候,冬天悄然来临。在雪没有降落之前,我就倚在稻草树下,眺望沉寂的田野。有时我也会用稻草将自己彻底覆盖,体会稻草赐予的温暖和舒适。几只麻雀栖在稻草上,寻找一粒或者两粒谷物。还有几只鼠从稻草中钻出来,同我一样享受着烂漫的阳光。一头老黄牛卧在不远处的稻草上,静静地反刍稻草的滋味。我没有动,我也不想惊动它们,此刻我和它们共享着稻草的恩惠,感动在同一个家园。
我同样沉醉雪后的田野。在雪野中行走,我会抛却秋日里那种孤独的沉思,心情就像美丽的雪瓣一样飘扬起来,自由地做着纯洁的遐想。那被雪覆盖的稻草堆就像一座座童话中的小木屋,我知道,那里面肯定有着不曾谋面的朋友,静静地站在窗前,欣赏着这壮美的雪景。我真想走上前去,同它们握手,互致问候。但是,我怕它们不喜欢我的脚印,特别是不喜欢我踩破它们窗前的那片雪景。我更担心自己不小心踩破了它们的憧憬和梦想,那就真是罪过了。我只能在远处站着,凝望那些童话的小屋,为稻草优美的姿势而颤栗,为它们和谐相处而祝福。
而现在,在又一个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刻,我静坐于斗室之间。稻草、火光、灰烬、雪、童话的小屋,一次次覆盖我的想象。特别是回想起那片绚烂的火光,内心就会充满刻骨的温暖。在命运的晚秋季节,能有一片温暖来烘干濡湿的灵魂,那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也许有一天我会迷失那条回乡的路,那就顺着稻草走吧,顺着稻草伫立的原野走吧。稻草是永恒的路标,有稻草的地方就是生我养我的故乡,有火光的地方就是我精神的家园。
底片里的侧面像
樊健军
生活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不做什么。——题记
学 鸟
有一个人喜欢独自云游在生活之外,云游在柴米油盐酱醋之外。村人大都记忆恍惚,好像以前那个人根本不是这样的,大概是他哪根神经出了错。只有几个记性好又善于冷眼旁观的人心知肚明,他的云游开始于三十五岁那年。在此之前,那个人始终早出晚归,两头见月地忙忙碌碌,他家的五亩地被侍弄得油光水亮,收成就像他婆娘隆起的肚子触手可摸。而就在那一年的冬天,他婆娘的肚子瘪了,怀胎十月,一朝分娩,送给他的是第六位千金。他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哭了,就像第六个女儿一样咿咿呀呀地哭出了声。
那个人就张学鸟。他在三十五岁那年的冬天,一个人面对浩瀚水面,静立于水库坝上。那时千山鸟已飞绝,雪花也停止了飘落,只有张学鸟伫立岸边,一根钓竿,一丝银线,独自凭钓一池寒水。他婆娘急需一尾鲫鱼催奶呢。可想而知,那样的季节,鲫鱼肯定不会上钩,而那份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意境却让张学鸟潸然泪下了。再度桃花水涨的时候,田野上早已失去了张学鸟的踪影,他的锄头锈了犁锈了连镰刀也锈了。那斑斑红锈新鲜而灿烂。他家的牛也因此得了自在,响着鼻,甩着尾,撒着欢,一头牛独占了一片草滩。
张学鸟终于闲散了。他说,他一生只爱三样,喝酒,打铳,钓鱼。他生命的全部仅仅三样,多一样不要,少一样不能。不让他喝酒,除非封了他的喉管;不让他打铳,等于要了他的命;而不让他钓鱼,那他一生真的就这么了结了。说这话时张学鸟脸红脖子粗的,看那样子根本不像玩笑话,再说他父母早逝,他婆娘压根奈何不了他,苦是暗受了,却又只能由着他性子去折腾。
先说张学鸟喝酒吧。他的酒量其实不大,绝对过不了半斤,像武松那般一口气连干十八碗的豪放是不存在的。可张学鸟爱喝酒,走哪都可以看到他端了一个小酒碗,没事时一口一口地抿,话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遇着打铳钓鱼,便一口呛了个底朝天,抹一把嘴就醺醺然走了。因为喝酒,张学鸟出过不少笑话,最经典的笑话却是发生在他自己家。正月里老丈人来了,张学鸟抱了酒壶上楼灌酒,谁知上了楼却不见下楼了。他婆娘爬上楼一看,张学鸟早歪倒在酒坛边,嘴里还含着灌酒的吸管呢。
不过也怪,张学鸟喝了酒钓鱼手感却极好,村中央的那湾浅河看着无鱼,个把钟头,他便钓了五六斤黄丫角,一二两的小鱼全用柳条串着,五六串啦。那黄丫角腮边长了两根横刺,爱在黄昏里出没,一身滑腻,是鱼中的小滑头,张学鸟拿捏起来却异常灵便,从未扎过手。若换了旁人,那死了的黄丫角也会咬人啦,一不小心就扎得手生痛,一扎就会胀痛好几天呢。有了鱼,张学鸟却不急着回家,径往小店里窜,用二串鱼换了酒,坐在店门口慢悠悠地喝。酒是五十度以上的那种火烧酒,浸了金樱子和冰糖,味道有丝丝的甜。张学鸟一边抿着酒,一边同几个闲坐的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灯火意兴阑珊了,月也早过了柳梢头,他才歪歪斜斜地回了家。另几串鱼还忘在店里呢,店家替他卖了,先记着,那是他日的酒钱了。
后来,村头的水库让人承包了,不能再去钓鱼了,就是钓着了,也得掏钱买。水库的鱼肥而傻,吃钓极快,可越肥越傻越不划算。张学鸟只能谋他张学鸟的法子,他用铁钩子钩了猪肝,晚间围着水库下钩子,常常会钩着三两只探头探脑的脚鱼,扔在地上,鼓着小眼睛,傻乎乎地爬。张学鸟还会钓黄鳝,也是在池塘边下那种细细的直钩,寻着鳝洞就往里插。有一回竟然钓着一条杯子粗细的鳝,拽出来像条蛇,浑身还长了绿毛呢,将村人吓得直咂舌。拣脚鱼蛋,张学鸟眼就更尖了,他沿着河岸走,怀里揣个小酒瓶,不时掏出来咕噜一口,一咂嘴,跳下河,在河对岸的沙滩上硬是扒出了四五个脚鱼蛋,托在掌心,像小巧的白卵石一样眩人眼目。也不知他用什么法子,就那几枚白卵石还孵出了几只小脚鱼呢。
要说打铳,还真没拣脚鱼蛋这么顺当。张学鸟使的铳是杆短铳,只有米把长,乌黑的管子,扛在肩上像根烧火棍。又没有猎狗,即使有,他也不会养,养女儿也烦着呢,哪有闲功夫养狗。钓脚鱼得来的几个碎钱,要么喝了酒,要么买了火药。家里的日常开支全靠女人磨豆腐卖,豆渣喂猪过年才有了肉。张学鸟只管逍遥他自个的逍遥日子。遇着月朗星稀的夜晚,一个人扛了鸟铳,猫着脚步潜入山林。有时会有一只麂,有时是几只兔子,有时霉运,在山林里白转了一晚上。撞在枪口上多的是野猪,青面獠牙的,块头也沉,打一只能得几个钱,女人和那六个女儿也能吃几块肉。有了下酒菜,张学鸟的酒喝得越发有滋味了,有时还会揣块熟肉在怀里,在避静处就着月色咕上几口酒。不过,打第一只野猪的时候,张学鸟连猪毛也没捞到一根。那时他还不懂得打野猪的诀窍,瞄着猪屁眼放了一铳,谁知那野物中了弹跑得比什么都快,等他沿着血迹寻过去,早让人拾着褪了毛开了膛分了肉,只剩一摊暗红的血迹和满地猪毛。张学鸟猪屁也没得到一个。后来,张学鸟就精了。再撞着野猪时便瞄准头部放它一铳,铳膛里还多压了几根穿条,那野猪也就跑不了几步了。
这打铳张学鸟还有绝活呢。他会学鸟叫,口一撮声音就婉转,什么鸟的叫声都有了,布谷鸟,斑鸠,猫头鹰,学什么鸟像什么鸟。用空的白果核模仿野鸡叫就更绝了,咯咯咯,谷谷谷,公鸡和母鸡的叫声都不一样呢。他的嘴一张,鸟就受了迷惑,翩翩地来了。而他的鸟铳里早填了一把散弹,一扣扳机,蓬的一声,半空里羽毛乱飞,那鸟儿便一只只坠了地。他还会用一种叫剥壳青的植物杆仿效野猪嚎,用小竹管吠出红毛野狗的求援声。村人说,张学鸟这名字好呀,学鸟就是学习鸟儿么,嘴巴当然像鸟叫一样贼了。这活儿还真该是张学鸟干的,换了谁也不会有他干得那么贼精。张学鸟的闲散似乎成了他的荣耀了。
寡 嘴
村子里推独轮车就算寡嘴杀青。寡嘴身架骨像牛,屁股像石磨,两只胳膊像两只铁抓手,用村人的话说,寡嘴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铁骨人。八百斤重的石灰码在独轮车上,寡嘴脖子上吊根皮带,两手攥牢了车把手,背一沉,四五十度的陡坡,他一口气也能推去上百米。还不歪不扭,不抖不颤,脸不红气不喘,像个没事人一样。若在平地,往他沉稳的背上放杯水,那水也不溢不漾,就好像握在手间,没个颠荡。寡嘴耍独轮车,就像老铁匠抡铁锤,若没两下硬功夫一锤就碎了。
寡嘴十八岁开始推独轮车,一推就是大半辈子了。那时生产队挑石灰,别人一担百来斤,寡嘴一车五百,一个人挣了五个人的工分。不过,那多挣的几个工分也值不了什么,日子就像少了油润的锅,干熬着。日子虽说干巴,可寡嘴年轻,生活在他看来就像那崭新的独轮车,总是一个劲地朝前冲,没有丝毫停意。而生活似乎也没有怠慢他,该给他的快乐,该给他的幸福,全都载在那独轮车上了。
那婆娘就是寡嘴用独轮车推回来的。进村那天,一村的男人眼睁得比牛卵子还圆鼓。那婆娘少有的妖呵,圆的脸,弯的眉,最是那一头发丝,天然地弯曲着,像水波一样在肩膀上浪漫。娶这么一个婆娘,寡嘴才花了二块钱。二块钱,不过一个汉子二十天的工分值,就能娶回一个婆娘,而且是那么妖的一个婆娘,那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寡嘴是走了桃花运,这天底下的美事全让他给撞着了。
准确一点说,那婆娘并不是寡嘴花二块钱娶回来的,而是他赢回来的。那二块钱不过是一个幌子,他丈人的一块遮羞布。那时,寡嘴去山沟里替人运木头,走沟溜壑,一帮人干得挺热火。那婆娘的父亲有心开玩笑,三言两语就激起了寡嘴的情绪,就赌么,一车八百斤的木料,三米宽丈余深的沟壑,一块半尺宽的木方搭了桥,寡嘴若掉到沟里,一个月的工钱就没了。寡嘴问,若过了桥呢。婆娘的父亲说,你有那个能耐么。若过了桥,就把你女儿垫给寡嘴。旁的人笑嘻嘻抢了话。那婆娘寡嘴早就见过了,心里头正有说不出的喜欢,被旁的人歪打正着了。寡嘴红了脸,却又往木方上踏踏实实地踩了一趟,才握紧了车把,一压腰,将独轮车推上了桥。那婆娘似乎暗地里也欢喜着寡嘴呢,车过了独木桥,她却一脸绯红地溜了。婆娘的父亲是赔了女儿又折兵,那一个月的工钱也没赖下寡嘴的,二块钱的聘礼只是桌面上的一个假样儿。后来,村人都晓得了事儿的始末,有人话就酸了,难怪狗日的一车不推八百斤,就是一千斤也值了。旁的人笑,呵呵,换了你狗日的,恐怕骨头早软了,一千斤?怕是一百斤都推不了。呵呵
那婆娘也着实让人怜惜着啦,才两年功夫,就替寡嘴生了两个带把的娃儿,那娃儿一个个硬朗得很,就像是寡嘴的两个模印儿。俗话说,好事不过三,过三就变了味,那第三个娃是女的,一张脸不像寡嘴也不像婆娘,竟然同村里的民兵连长一般模样,也是一个活印子。那婆娘替别人抱了窝,可孵出的雏鸡儿还得寡嘴养着,这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就寡嘴知道。可寡嘴没什么话,仅在酒醉后同人慨叹过一回,讨婆娘真不能太妖了,人一妖,就像家里藏了宝贝,贼就惦记着,不弄到手贼就不死心啦。从此,寡嘴就同婆娘分床睡了,这一分就是大半辈子,至今也没合过床。
寡嘴会喝酒了,也会抽烟了,还学会了说空话。寡嘴说,去去去,到我家喝酒去,狗肉烩萝卜,老母鸡炖汤。别的人乘兴来了,寡嘴的酒坛却是空的,别说狗,连狗毛也见不着一根。鸡是有,可婆娘舍不得,来的人只有败兴而归了。久而久之,寡嘴就得了这么一个绰号。寡嘴也不在意,任由旁人叫着,有酒喝时不管谁的酒都要醉上一回。醉过了,醒来了,寡嘴仍旧推着他的独轮车,一个人出了门,只把一个宽厚的背影扔在身后的那双眼睛里,像水波一样晃晃悠悠地荡。
村人说,寡嘴的独轮车是越耍越骠悍了。
寡嘴似乎也没别的心思了,一心只扑在车上。他的车本来就扎壮,车架子都是上了年纪的檀木做的,就像他自个的筋骨一般,甩起来浑身都是劲。奇怪的是,车载的重量却渐渐地少了,一车也就三四百斤。旁人只当寡嘴蓄了力气,其实不呢,那是寡嘴怜悯着车轱辘。做寡嘴的车那真是受累了。寡嘴说,车也想图个轻松么。没事的时候,寡嘴就将车推到河边,细手细脚地清洗一遍,然后放在阶基上,扯块帆布盖了。寡嘴又说,车也想图个妖忸图个舒适么。寡嘴真的是将车当了人。村人都觉着寡嘴疯疯癫癫了,也许是因为他臂弯里的那点温柔没地方撒了,藏着掖着难受呢。村人唏嘘地叹了声气。
再往后来,那独轮车渐渐派不上用场了。一条机耕道从寡嘴门前的场地上扯了过去,那么宽的场地也就够两辆中四轮并排着滑过去。寡嘴得了闲,或早或晚,总是一个人默坐在路边,看那满载了沙石的中四轮突突突地颠来跑去,喷出好长一串烟雾。寡嘴有时一看就是一整天。看来看去,心中就有了些感触。寡嘴说,还是一个轮子好呀,人能走的地方车就能过,哪像现在的汽车,那么宽的路,好好的一块水田都占去大半边了,浪费呀。说这话的时候,寡嘴身后唿的响了一声,那独轮车的胎不知怎的就泄了气,瘪头瘪脑地歪在那里。寡嘴再要说话,可一张嘴,像有什么从嘴里掉了出来,笃的一声落在地上。寡嘴捡起来一看,是一颗黑黄的牙。寡嘴老了,他的牙就像车梁一样说掉就掉了,一点也不顾及他的面子。
唤 驴
村子里没有驴,一个男人却叫了个唤驴的名字,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而怪事都是有记忆的,比如谁家的狗长了两只角,谁家的羊肚子上多撑了一条腿,这些村里人都记得特别清楚,茶余饭后免不了要咀嚼一番,有时间还会像老牛一样慢慢反刍。现在,唤驴早已死了,而因为反刍,他比一般人在别人记忆里多存活了一些年月。
唤驴这名字很有些创意。村子里多的是牛呵狗呵猫呵,若叫了唤牛唤狗唤猫,那就俗了,丑陋了,唯独唤驴这名字富有乡村的雅趣,让人琢磨。唤牛,就哞哞哞地叫;唤狗,就呦呦呦地喊;唤猫,就喵喵喵地诱。唯独唤驴让村人犯了糊涂,不知该用怎样的声音,想破脑袋也想象不出。这取名字的人脑瓜就是灵醒,肯定见多识广哦。
唤驴是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光棍。他好像永远穿着黑衣服,那种宽大而空荡,辨不清款式的服装,似乎从来不曾换洗过。他的样子很像一只年迈的蝙蝠,在黄昏的风里,行动迟缓而又摇曳。他似乎一点也不惧怕时光的流逝和黑夜的来临。村人骂人磨蹭,就说,别像唤驴呵,初一进刀,十五都不出血。胸口上插一刀,十五天都没有血流出来,他的躯体是不是一块石头,早就干涸了?村人似乎也太夸张了。唤驴应该有过一个女人,那女人生下一个痴痴呆呆的儿子后就死去了。女人是唤驴生命里的昙花,有过一现,已经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或许本来就是错合的姻缘。后来,唤驴再也没有过女人,连野女人也没有过。唤驴的心因此而淡了。拿眼这么一个男人,他的从容,笃定,不只是简单的个人修养问题,而是无可奈何的简洁和空白,还有麻木。
村人有事没事都喜欢喊一声唤驴,他们故意拿捏着叫声,唤——驴——那声音就像牛缰绳,绷得老长。似乎他们正在呼唤一只走失的家畜。而唤驴呢,往往听不见别人的喊叫,依旧埋着头,像一朵落山的阴云一样,在村子里飘移。或者像一个被风吹雨打的柴垛,蒙着那种腐败的黑色静立道路中间。村人的声音越发悠长了,辽远了,飘飘荡荡,萦来绕去,唤——驴——整个村子便被同一种声响浸泡,就像晚炊时的鸡鸣犬吠。
也许唤驴是聋了,这些生活里的声音,他都听而不闻,耳根清静着呢,可他的嘴唇嗫嚅着,却没人知道他在说什么。唤驴似乎有他自己独创的语言,有他假想的说话对象。有时候,唤驴像蝙蝠那样在路上飘着,可谁也猜不透他到底要去哪儿,要去干什么。唤驴家没有牛要牵出来吃草,也没有猪要食鸡要喂羊要圈栏。可唤驴就是一刻也不空闲,整天在田野里飘来荡去。水田唤驴倒是有一块,在机耕道的旁边,一亩五分的块头,足够阔了。可唤驴没犁没耙,也不会犁不会耙,要犁要耙的时候都是左邻右舍帮着犁耙的。唤驴也不会育秧,他只能撮些谷种撒在别人田里,由别人替他育着。不过,有一道工序始终由他自己完成,村里没人帮过他,那就是插秧。
唤驴插秧的时候,村子里就像过年一般快乐。机耕道上挤满了人,男女老少全来了,那一亩五分田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唤驴拎了一土箕秧苗,那秧苗压根没洗净,根系上粘满了稀泥,一土箕还抵不上别人一把秧。唤驴在众目睽睽下入了水,从一个远离机耕道的角落开始了他的插秧生涯。他将土箕拖在身边,从第一茬秧苗入泥开始,每插一茬他都要往左右看上几眼,发觉哪里有个空档就朝哪插上一茬。第一排五茬,第二排可能就是七茬或八茬了,像蚕啃桑叶一样,缺边烂缘的。插好的秧苗不成横也不成竖,歪歪扭扭地,在田间走出许多之字形,中间还漏着光,一小块一小块空着,像个瘌痢头。这种补钉式的插秧法让人忍俊不禁,整个田野笑声连绵。后来,有人扛了一架滚车,在稻田里横竖地推滚了几次,划出一个个方格,让唤驴印着方格插。可唤驴插不了一丈远,很快又扭起了秧歌,左拐右突,依旧满稻田扭着之字。笑声越发雷动了。
秧苗就这么插下去了。而耘禾呢,唤驴的方式也是与众不同,他双脚像抟泥一样,不断在空隙里跳来踩去。满田的水很快浊了。另天水澄了,田泥上的脚印也是歪歪扭扭的,左一串右一串,像田螺爬过一般。有的地方仍是旧泥,什么痕迹也没有,水草依然生动如初。而对于收获,唤驴的心情比村子里任何一个人都要急切。谷穗绿豆黄的时候,唤驴就吊了布袋子下田了,他专挑那些饱满的谷粒,一穗一穗地捋下来。唤驴的一双手既抵了镰刀,又当了打谷机。别人开镰时,唤驴的谷穗也捋净了,只剩下满田的稻草。唤驴为什么要捋谷子,村人的解释是唤驴家当时断炊了。
有了新米,唤驴做饭也挺特别的。那时候,南瓜未黄,村人多拌了豆荚做豆荚饭。唤驴未种豆荚,却摘了青辣椒,同新米混一块煮了一锅。既省了油盐,又省了炒菜的功夫。其实呢,唤驴也没钱买油盐,功夫倒是有,可唤驴的功夫没人要,闲着也是干闲着,像陈年的柴垛一样在一边晾着。后来,村人将唤驴的活法概括成三句话,挺经典的,一直流传到现在。村人说,你像唤驴哦,插秧扭秧歌,饭菜煮一锅,割禾用手捋。那是骂人蠢笨啦。这说法居然传到了外村,外村都拿了这话取笑本村的人。本村的人恼了,却又没奈何,唤驴不是活得好好的么,谁能拿他怎样。
唤驴终究没能活着跨世纪。他死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村子里有人盖新房,请了他挖陶土,那是唤驴唯一一次卖功夫,所以干得挺卖力。歇息的时候,唤驴坐在土坎下,那陶土崩塌下来将他砸个正着,没等挖出来就断了气。后来,那村人赔了唤驴的痴呆儿子二万块,才了事。唤驴如果不被陶土砸死,活到现在肯定是个农村低保户。
九泉哑巴
村里有很多哑巴,有哑巴老脚也有哑巴婆俚,有哑巴姑俚也有哑巴崽俚。哑巴大多命不长,能活到四十岁就是老脚婆俚了,各人有各人的命么,这也怨不得谁。哑巴大都是没名字的,不是不想替他们取名字,而是取了名字没什么用处,十哑九聋,叫了名字也听不见,还有必要费那个脑筋么。这也是各人的命,哑巴们也怨不得谁。
这里要说的哑巴是九泉哑巴。九泉是他爹的名字,用在哑巴的前面,也是村里的一种习惯。比如有水哑巴,东汤瞎子,美玉拐子,等等,村人都这么叫。九泉哑巴是村里所有哑巴中唯一身强体健的一个,块头壮,消耗多,吃饭便成了问题。一餐三大碗,一天九大碗,他家的粮食都被他吃了个底朝天,往往青黄不济。可哑巴又不会做事,挑水劈柴还可以,扶犁掌耙,哑巴的手脚都不知怎么放了。他爹养不起这个闲人,可又不能明着将哑巴往外赶。哑巴似乎也很知趣,并不死呆在家,大数时候就在村子里游荡,看哪家水缸浅了,就寻了水桶往井边跑,缸满了不说,连两个水桶也贮满了。主人家欢喜了,哑巴也讨着了吃食。家境好一点的人家,有时还会扔给哑巴一两件破衣烂衫,所以哑巴不愁衣穿,只是补丁特别多,像花蝴蝶一般,颜色也很杂陈。
遇着有人家婚丧嫁娶,那就是哑巴的节日。挑水,劈柴,哑巴干得满头是汗,嘴也笑得合不上了,见了谁都翘着大拇指,一个劲地夸。特别是在厨房的那般婆娘面前,哑巴一改往日的那种暧昧动作,大拇指就像打鸣的公鸡一样,树得老高。哑巴乖巧了,婆娘们的脸上也笑开了花。哑巴拍马屁的收获全在一个大碗里,那是堆了尖的一满碗菜,肉团子还特别多。嘿嘿,哑巴坐在柴堆上吃得嘴角都流油了。吃着吃着,哑巴竟吃出了经验,再遇着喜事的时候,他就在口袋里藏了一个塑料袋,吃不完的就装在袋子里,然后找个僻静的角落坐了慢慢吃。
东吃一餐,西食一顿,哑巴的吃食就这么解决了,可有一样没解决的是,哑巴除了不会说话,其他的比一般男人还要壮实。哑巴的欲望就像夏天傍晚的白鱼儿一样,在水面下蠢蠢欲动,甚至还不时蹦出水面,惊起一簇簇暧昧的水花。有一段时间,哑巴几乎成了婆娘们的尾巴,婆娘们往哪走,哑巴就朝哪追。哑巴说不出话,可他的眼睛好使,像蚊子一样直往婆娘们的肉里盯。婆娘们被盯得不自在了,眼睛瞪住哑巴,指头往自个脸上划,那是羞耻哑巴啦。哑巴自知丢了脸面,灰溜溜地走了。婆娘面前沾不着便宜,哑巴转而去追那些年轻的姑娘,哑巴过处,姑娘们就像惊飞的鸭子,满村子呱呱叫着。哑巴得意极了,一边追,一边还用手做着猥亵的动作,姑娘们更是羞红了脸,恨不能寻了地缝钻进去。后来,姑娘们寻着了整治哑巴的法子,她们三五成群,拾了碎石,或挖了稀泥,一起向哑巴投过去。哑巴在乱石或稀泥中,顾得头顾不上腚,哇哇哇地乱嚎一气,像狗一样落荒而逃。
其实那个猥亵动作并不是九泉哑巴的独创,后来却成为了经典,在哑巴中流传开了。九泉哑巴让村里那几个荒唐的男人教坏了。男人们还教会了哑巴更阴损的一招,那就是脱裤子。眼看姑娘们过来了,哑巴冷不防从暗处跳出来,撕拉一声,突然露出黑不溜丢的胯裆。胆小的当场就吓蒙了,胆大的也是双手掩面而逃。后来,还是一个泼辣的婆娘治了他,她瞅着哑巴褪下裤子的空隙,扯了根杉树条,狠狠地抽在哑巴屁股上,哑巴的两瓣光腚被抽得满是血点。哑巴挨了刺,再也不敢使那下流的招了。
哑巴依然在村子里飘来荡去,东家挑水,西家劈柴,有时还会帮着挑谷担薯。哑巴似乎乖了,可乖巧的哑巴却扯出了一件绯闻,像暗河一样在村子里流淌。哑巴同一个女人粘乎上了,那女人比哑巴大了许多,她男人不仅个头瘦小,而且弱不禁风。哑巴先是挑水劈柴,后来在女人的调教下,很快会砍柴了,一天一个来回,还得装两口袋饭菜在山上吃。倘若饭菜里没有肉,或者荷包蛋,哑巴就不愿出门了。女人在巷子里摆了一张竹床,哑巴就睡在竹床上。这一睡差不多二十年。女人老了,她的孩子也都成了年,一个哑巴就这么暧昧不清地混在家里,不只是面子上难为情,还隐藏了许多棘手的尾巴。何况哑巴年岁也大了,这生活的轮子眼看就要转不动了。有一日,女人的儿子拆了哑巴的竹床,将他的破衣烂衫全扔了出去。女人说不了什么,也许是无话可说吧,只是暗地里流泪。
哑巴的父亲九泉早死了,他的兄弟也都成了家,哑巴突然无家可归了。哑巴搂着那些烂衫子哭了,他的哭声就是哇哇哇的嚎啕,像是一个人救命的呼喊。哭过了,喊过了,哑巴不知从哪寻了一把菜刀,一刀一刀在自个头上砍,血将头发都染红了,还染红了那张皱巴巴的脸。哑巴疯了。女人的心不安了,她不顾儿子的反对,将哑巴的那些破衣烂衫拾了回去,还寻了几块木板,重新搭了个床铺。哑巴又住到了女人家里,只是他的病再也没有好过,动不动就拿东西往自个头上砸,常常血流满脸,头顶一堆暗红的痂。
后来,在一个暗夜里,哑巴从石桥上失足落了水,就那么溺死在桥下,直到尸首浮出了水面才有人发现。因为安葬,女人的儿子同哑巴的兄弟发生了争吵,最后在村委会的协调下,两边凑了点零碎钱,买了具薄木官板,草草埋葬了才了事。现在,哑巴的坟堆早崩塌了,那里已是野草葳蕤。还长了树,一棵叫不出名字的歪脖子树,孤零零地歪扭在那里。
一个人的漂泊
樊健军
跌 落
很多时候,我都感觉自己是跌落在一个城市。
我下坠的过程似乎就是一块陨石陨落的过程。从翠竹路到上步中路,我每天像西西弗一样往返于此,似乎这就是我砸出来的陨坑。有时候我是平静的,能够怀着温暖的心情行走于榕树和椰子树旁,行走于自动柜员机与超市之间。我常常自问,这是不是一种值得感恩的幸福?但没有人愿意停止前行的脚步,告诉我一个准确的答案。很多人都知晓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为了听到命运的敲门声,他们在自己的生命中像驼鸟一样奔跑,一个个同我擦肩而去。我想,我似乎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芸芸众生的一个缩影。我有理由祝福他们。
也许我是幸运的,因为我跌落的这个城市年轻、靓丽,有如选美台上盛装的瑗女。因此我阅读到了许多瑰丽的景象——我看见奇美的焰火在空寂的夜晚爆裂,然后幻化成美仑美奂的羽衣霓裳;我听见绚烂的音乐在洁白的纸页上流淌,然后汇聚成流光溢彩的河流;我触摸到凡高的向日葵在高擎的灯柱上盛开,然后张扬成五彩缤纷的旗帜……
我就静立在如此的景象之下,像是街头一尊无言的雕塑。我常常会因为欣赏美景而停止前行的脚步,甚至忘记自己身在何方。
我清楚地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偶然的幻觉,是生命旅途中忽然闪过的风景。也许在我眨眼的瞬间,它们就会淡化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童年时偶然发现的一只鸟,在它的羽翼还没有完全舒展之前,就倏忽不见。也像是某年某月某日邂逅的一个美丽女子,转瞬她的背影就消失在苍茫红尘。只剩下我孑然一身,空手立于南来北往的风中。
但是我常常沉醉。
我沉醉于“地王”高耸的孤傲,沉醉于大梅沙海滨的繁华;
我亦沉醉于深南大道的宽敞,沉醉于深圳地铁的开掘;
我还沉醉于一个城市蓬勃生长的速度,沉醉于一个城市难以把握的深度。
我也常常沉思,我为什么义无反顾地进入一个城市。或许这是我生命中的一种宿命,因为无论我多么努力,最终也可能只是一个飘忽的过客。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寻觅生活,尽管我笔耕不辍,实际上我已经远离一种语言的安抚;尽管我已停步在一个城市,实际上我已远离故乡的巢窠。“这个城市不是我们的故乡,却有我们的主场。”这是帝豪酒店前一块广告牌上的语言,正是我们命运的另一种真实写照。
此外,我还常常伤感,伤感于酒吧无休止的狂欢,伤感于夜总会暧昧的灯光,伤感于面无表情的路树,伤感于闪烁的红绿灯以及风驰而过的车流。这一切都近在咫尺,却又是如此遥远;是如此真切,又是如此令人沮丧。我的目光因此渐渐迟钝、倦怠,我的耳朵失聪,因为长久的肌肉僵硬,我的脸部没有了笑容,只剩下简单的五官。这是一个被城市长久浸泡而泛白的灵魂。
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绝对需要一个城市。
我想作为一个城市而活着,但是,现在,我不得不作为一个城市而死去。也许我会重新活过来。“我要从迷蒙中醒来,睁开眼但不是为了看见自己的所在。”这是我摘抄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不知源自哪位哲人之口。其实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眼睛睁开的刹那,我将看见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将听到爱情梦幻的《泰坦尼克》;我还会看见舞蹈的羽衣霓裳,听见快乐的呐喊和幸福的哭泣。甚至我能够目睹鲜花覆盖我的墓穴。而怀念也在同一瞬间张开双翼,远去的村落,苏醒的河流,这一切重新成为生命的底色。怀念肯定会忘记的地方,怀念肯定会忘记的那几个人;怀念老城寂寞的长巷,怀念后园冷落的秋千。我的眼泪只能落到啤酒里,同泡沫一样布满整个杯口。
那时候,宽敞、豪华、光明、柔和的深南大道,又像享利·米勒记忆中的洪堡街一样重现,成为我暮年的另一种回味。
行 走
孤身一人在红荔路行走的时候,除了里尔克的诗,我几乎什么也不曾想到,什么也不曾回忆。里尔克说,这是个严重的时刻。然后他又接着说,谁此刻在世界上某处走,无端端在世界上走,向我走来。而我却不知道,此刻我正无端端地向谁走去,谁又在未来的某个地方等待我的到来。
其实,我并不一定要在红荔路上行走。从我租居的华达园到谋生的上步中路有很长一段路程,在规定的时间里,根本无法以步行的方式来完成。我常坐的是225路公交车,从水贝上车,前后经过十一个站点,到图书馆下车,再前行不足百米就是上步中路。另外我还可以坐441、401、203抵达上步中路。因此,我在红荔路的行走显得有点突兀,有点混浊不清。
我明显找不到在红荔路行走的理由。后来,我在荔枝公园——“深圳人的一天”雕塑前坐了下来,我的脚掌磨起了血泡,衣衫和脸都蒙上了厚厚的尘垢。我累了,从赣西北的小城到南方的大都市,我走了整整三十五年。现在,我静坐的姿势就像那个雕塑,那个坐在雕塑群体边缘的中年人。他的左侧有一只手提包,也许是黑色的,或者是棕色的。似乎在不可历数的过去,我和他就已经约定,在这簇荔枝树下静坐半个世纪。偶尔抬眼,我便看见了他身后的文字,一段刻在石头上的文字:“1999年11月29日,深圳人的一天,平凡的日子,普通的人,石头的历史,城市的故事·······”
在红荔路行走的时候正是黄昏,这是只有在乡村生活过的人才能感知的时间段落。在乡村,黄昏是最浪漫的,晚炊的烟雾,霞光的余韵,静谧的空间,仿佛千年万年定格的一幅水墨画,也仿佛一段凝固的音乐。而城市的黄昏却很暧昧,城市似乎没有黄昏的过渡,直接进入黑夜,而黑夜也早已演绎成另一种不确定的光明。就像一个女孩,没有经历少女时代,转瞬就皱纹满脸。可是,那时候我根本不会考虑这些,我混杂在那些颜色不甚清朗的衣衫里,快速向前行走着。我必须走到红桂路才能登上返回华达园的公交车。在红荔路和红桂路之间是一个十字路口,我站在那里,等待走与不走的红绿灯。
当225车门弹开的时候,刺入我瞳孔的是投币箱银白的冷光,这种光芒落在我的脸上,我的脸也冷而白了。然后是硬币落入箱底的声音,清脆,冷酷,就像满车厢的脸孔一样,泛着冷白的色彩。我手扣吊环晃晃荡荡地站在过道里,我似乎只有有所依靠才能伫立。我的眼睛落在车窗上。我瞥见摩天高楼的灯光,树的剪影,像一些鬼魅的影子从车窗上一闪而过。
对于这个城市,我是如此陌生。我想在行走的过程中留下什么。我的想法往往徒劳。我什么也没留下。我的躯体走到哪里,我浅薄的思想也流浪到哪里。车窗外灯火辉煌,车水马龙,城市的高楼在频频崛起。在这个城市,我面临着另一种基础建设,我要在内心构筑一座建筑,这个建筑能代表一种高度,或速度,就像是国贸大厦或地王大厦,能给我一种精神上的安抚。也许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不知是不是又一种徒劳。
邂 逅
我默念着茨威格的诗,一个人走在去咖啡馆的路上。我记得茨威格说过,我如果不在家,一定是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那我就是在去咖啡馆的路上。
那时间我真的是漫步在通往咖啡馆的路上。我始终固执地认为咖啡馆是深藏于市的田野或者村庄。就在去闹市中另一个村庄的途中,我遭遇了红灯。我不得不打住前行的脚步。而就在短暂的停顿之间,我留意到了身侧的一簇红色。――我竟然邂逅了蝴蝶花。轻风里,那炫目的红色忽闪忽闪,极像一群飞舞的蝴蝶。围绕红色的,是一圈低矮的白色栅栏,栅栏之外就是水泥地。环顾四周,除了这簇红色,我再也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原本自然的色彩。
哦,蝴蝶始终在往美丽的方向飞翔。而在没有自然之美的水泥路面,蝴蝶自愿沉落下来,幻化成一簇揪心的美丽。就在这单调的等待中,蝴蝶花不知不觉丰富了我的想象。其实,我也有理由想象蝴蝶花艰辛而又漫长的历程,因为我来自生长蝴蝶花的荒郊野岭。
我的神思介于恍惚与幻想之间。我仿佛看到,在很多时间里,永远会有那么一个瞬间,或是在绵绵秋雨里,或是在柔柔暮色中,有一个背影踽踽独行,哦,那是一个偶尔迷路的魂灵。就像在某个春光明媚的上午,有那么一簇蝴蝶花找不到通向田野的道路,就在红绿灯闪烁的路口盛开了。
就在距离蝴蝶花不到一百米远的建筑物里,我重温着一些这样的细节。比如微闭双目静听一首老歌,或者品茗一杯故乡的碧罗春,抑或像老牛反刍一样回味同一个女人的幽会。这些都是生动在骨子里的时光,也许很多人一生都在如此温习。就像蝴蝶花在坚硬的水泥地上怀念田野,怀念田野上的风,怀念那些风里的翅膀。一个春天在怀念中运逝了,一次盛开也在怀念中远逝了。
怀念逝水呵。
现在,我就像蝴蝶花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企图在水泥地上寻找缝隙,寻找打开一个城市的钥匙孔。我的脚和蝴蝶花的根系近在咫尺,同一种心境紧紧裹住它们。我原以为孤独、伤感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美,而此刻,就在它们袭来的时候,我品味到的却是另一种绵软的疼痛,一种如春雨淅淅沥沥的疼痛。这种疼痛是突袭的,有几分像空穴来风,我怀疑,也许在前一个瞬间,它就潜藏在蝴蝶花的花蕊里。
我想我不会在伤感里停留。
绿灯闪亮的时候,我又前行了。
前面不远的巷子里新开了间婚纱摄影的店,店名叫蝴蝶树,那真是蝴蝶幻变的树木吗?
蜇 居
一个房间似乎就是一个世界。
我习惯于在自己的世界中心坐着。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会走出房间。就像一块沉入水底的石头,不知哪个浪头会把它推上沙滩。我就安静地居于水底,那里远离阳光,沙滩,海岸。我的安静源于我对水面世界的一无所知。
我似乎有必要向你展示一个空间,我的仄居之所。22个平方米,20层的一个房间,房间在华达园,华达园在深圳。这就是我在城市的位置,类似森林中悬于半空的鸟窝。它的四壁洁白,是那种化学涂料伪装的纯洁。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蜷缩在苍白的中央。有谁记得我在这个房间活着?也许有一个女人记得,也许没有。——我始终在幻想,红酒,音乐,会跳舞的美丽女子······这些有毒的画面一直深入我的骨头。它们是催我命的绳索。可我情愿享受红酒的陪伴和跳舞女子的浪漫,享受音乐的抚慰以及剔毒的愉悦。我感觉自己是无药可救的。
但我的房间没有音乐,也没有绘画,虽然我很想用它们来填充虚无的空间。我曾经幻想有一幅画,《蒙娜丽莎》的微笑,或者简单的静物写生镶嵌在墙壁里,不让墙壁空旷地苍白着。可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幅画,谁又能把握微笑之下潜藏的忧伤?谁又能揣摸平静之下的起伏动荡?
我一个人在房间看书。米勒的《南回归线》,卢梭的《忏悔录》,里尔克的诗,还有一些畅销杂志。但没有村上春树,也没有名人传记······而我的阅读也是断断续续的。书时常摊在膝头上。我听到头发掉在纸页上的声音,就像时间掉在纸页上的声音一样,清晰,弥漫。
我一个人在房间喝茶。没有西湖龙井,没有碧罗春,也没有乌龙,只有一罐铁观音。此外,还没有树根雕的茶具。而我喝茶也是有意无意的。只是一个偶然的过程,介乎牛饮和品茗之间。有时候,我似乎忘了茶的存在。我用另外一只杯子,倒半杯水,加一片柠檬,透明地摆在那里。而就在转身的刹那,我突然发现杯子的茶浅了,我不明白那些茶水是升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空空的杯子就像只有一个人的房间,空出一张空白的脸,空出无边的寂静。
我常常在房间独自做梦。我梦见有人要将我赶出房间,我看不清他的脸,甚至看不清他的身体。我又梦见有人从我的口袋里掏钱,我怎么也捂不住口袋,纸币像树叶子一样飘走了。醒来的时候,地板上散落着许多杂色的纸片,“老成都”的外卖单、搬运公司的卡片、按摩苑半裸的小画片,它们从门缝里钻进来,肆意地躺在那儿。我不知道它们是垃圾还是另一种人的欢乐。
其实我也想像一纸画片那样躺着,长眠不起。假如真的是这样,会不会有人知晓我的存在?也许有,也许没有,我无法肯定。但月底女房东绝对会知道我的逝去,因为那个时候她要来收下个月的房租。
11月26日,一个人的虚惊日记
樊健军
11月26日,八点半和九点半之间,一个叫赣西北的角落,大地颤抖了一下身子。又颤抖了一下身子。它不仅有了动作,而且还弄出了响声。
他却不知道。那会儿他正站在后院的水池边漱口,一手端着玻璃缸,另一只手握着牙刷,像疏通下水道一样捅着嘴巴。他的嘴被泡沫淤塞,他说不出话。他刷牙很专注,就像他书写文字一样,不受人打搅,也听不到外界的声响。身后的矮房子摇晃了一下,窗子也在窸窸窣窣地动,他的女人在屋内喊他,他没有察觉,也无法听到她和它们的声音。
他的女人喊,什么声音?没人回答。然后,她便大声呼喊,军,军,樊—健—军。她的声音急促,惊恐,那慌张的样子就像一只被老鹰追赶的鸟。可是,他既没有看到鸟的模样,也没有听见鸟的叫声。等他进屋的时候,大地已停止抖动,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似乎什么也不曾发生。大地像是在睡梦中转动了一下身体,换过一种更舒服的姿势,继续它的睡眠。甚至还没有转动身体那么大的动作,有可能只是打了一个尿颤,或者将一条屈曲的腿伸直,轻微地咳嗽了一声,然后它又睡了。
他的岳父,一个七十岁的老人,独自坐在客厅里,自言自语,真是怪事,连地都会摇动。老人的记忆之门无形中被打开了。那是一九七六年,唐山地震卷过来的恐慌,他们在户外扎了棚垛,吃住都在棚垛里,拉撒则在荒天野地。有人将鸡鸭鹅全宰了吃,连圈里的猪也未能幸免。他们在灾难到来之前纵情地享受了一回,不过,那一年很多人家里没肉过年,一口黑锅干熬着。他的祖母,一个年近八十的老太婆,死活不肯出门,她的想法很简单,要死也得死在自个屋子里,不然到阴间连几间破屋都没得住。他的邻居,另一个六十岁的老人,将两坛猪油埋在自家后院的草灰里,同别人一起睡在了棚垛。等她回来时,两坛猪油早让人挖走了。
老人说,那一次他们等待了很久,然而大地很安静,像个熟睡的婴儿一样,呼吸均匀,草叶不动。一切同原来的样子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他们的生活稍稍紊乱了一下,马上又归为正常了。就像一条道路,拐了一个弯,依然沿着原来的方向伸展。老人们虚惊了一场,可虚惊让他们刻骨铭心。他记得他也在那样的棚垛生活过,同祖父一起,同父亲母亲一起,很短暂,好像就十天八天,没有留下更深的印象。那时候,他还小,还不知道在远方,一些人在震动中被大地完全拥入了怀抱。
而现在,在九点半到十点之间,很多人涌出了屋子。11月26日的阳光像新弹的棉花,很洁净,也很温暖。他的一个近邻,地震台台长的女人,在不远处说,三点五级地震。那女人的声音很尖锐,在无风的阳光里很有穿透力,像子弹一样射得很远,差不多整个小区的人们都听到了。因为他所在的地方属于地震波及区,所以只有三点五级。这是他听到最专业的说法,很干脆,也很冷静。而另一个女人却是另一种姿态,她穿着睡衣,手里攥着两只鞋子,一脸苍白地立在场地上。她的真丝睡衣是红色的,很炫目,因为她是小城里一位局长的夫人。一位年纪稍大的女人说,那会儿她正在捅下水道,她突然就站不稳了,她尽力想站稳些可怎么也站不稳,后来她不得不蹲下身,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甚至,她来不及换一条干净一点的裤子就跑了出来,屁股上还印着两团湿漉漉的浸渍。那是大地颤动留给她的有力证据。
他捧了一杯茶立在阳光里。茶的热气烟煴着,像某个女人的发丝。他就那么静立着。他嗅着了茶的芳香。11月26日的阳光沐浴着他,真的非常温暖。那几棵法国梧桐依然孤立着,它们的叶子正在衰老,凋零,覆盖颤抖的大地。而另一些生命正生动着,比如罅隙里的植物,绿郁郁的,很滋润,很鲜活。那样的日子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于是,他很想去大街上走动一下,看看另外一些人正在忙碌些什么。他想着想着就出了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往日慵懒的小城今天熙熙攘攘,商店仍像往常一样敞着门,很光亮,也很空阔。很多人聚在商店门口,或者站在人行道上,他们都在谈论一场地震,谈论一场虚惊后的感受。一个男人指着耸立的房子说,我看到那幢房子像个醉汉一样趔趄了一下,又站直了。另一个女人感觉床似乎要散架了,她赶紧跳了起来,径往屋外跑,还穿着内衣呢。而从另外一些人的口中,则听到了玻璃幕墙的破碎,声音清脆,干净。玻璃的尸骨洒了一地。还有碗在柜子里磕牙,桌椅摇晃,碰撞,以及其他紧密相连的事物刹那之间分离。公告栏前张贴了好几张讣告,一些老人在地震来临前的昨夜离开了,只留下一张纸,妥贴地吸附在墙壁上。他们什么也不怕了。一个人变成了一张纸,还有什么可惧怕的呢。
街边的音乐轻曼,缠绵,像萨克斯,也像泰坦尼克的歌唱。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正附在一个青年男子的耳边低语着。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他的目光落在青年女子窕窈的背影上,他感觉她正说的话都写在那里了。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不是遥远的远方,一个异性朋友发来了一条短信,问,你还好吗?你感觉到了大地的颤抖吗?他回了一条短信,我很好哦。懒虫,该起床啦,外面的阳光美好着呢。那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小城的广场。广场上的人们很悠闲,他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红男绿女混杂着,茶,咖啡,啤酒,烟,以及一些散淡的话,像阳光一样铺陈在广场上。大地的颤抖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同他们半点关系也没有。一家商场不失时机地在广场上促销,一幅巨大的广告牌,一首耳熟能详的曲调,四个黑衣女郎正在舞台上扭动着身子,很多男人的目光都盯在女郎身上,随着她们的身子扭来扭去的动。他们的目光放肆而赤裸。他的老乡,一个环卫所的工人,正在街边奋力扫着落叶,那些叶子也许就是大地颤抖后的产物。然而叶子终归是要落下来的,只不过大地提前让他辛勤了一回。他看到的就是这些。
然后,他回来了,因为他要在这个大地发抖的日子继续他的文字。
十点半的时候,他的手机又响了,那个远方的异性朋友又发来了一条短信,十一点还有一次强烈的余震,你别老是坐在电脑前,记得出去哦。他回了,他说他的旁边就是地震台呢,你别谣传呀。那边又回了,不是谣传,我女儿学校都通知了,你赶紧出门吧。如此看来,我必须离开家,离开房子,离开人为的建筑,他想。他拔通了他女人的电话,然后出了门,阳光里他又拔了一个同性朋友的电话,他住在高楼里。他告诉他,十一点前后,大地还有一次更强烈的抖动,它要伸个懒腰,舒活筋骨,再换一个姿势沉睡。他想,他的朋友会不会打电话给另外一些人。答案是肯定的。后来,他干脆点了一支烟,在门前的场地上徘徊。他的猫见了他,在他的脚下缠来绕去,不时还在地上打个滚,撒着娇。他的猫像女儿一样亲着他。猫的女儿被他送了人,昨晚猫在窗台上哭了很久,他关了窗,并且将窗帘放了下来,猫的哭声挡在了窗外。而现在,猫似乎忘记了它的女儿,地震也没有构成对它的恐惧,猫独自在阳光里温暖着。
十一点前后,什么也没有发生,大地似乎沉睡了。他抽完一支烟,重新回到了屋子里,安静地在电脑前坐了下来。他要开始他的一个小说,小说的名字早想好了,叫《九棵柏树》,一个女人面对死亡的故事,那女人豁达,超脱,从容,没有半点恐惧。十一点半的时候,那个同性朋友来了电话,他说,下午可能还会有一次余震。他说,我知道了,谢谢。然后,他关掉了自己的手机,开始了自己的文字。他开始的心情非常急切,因为《九棵柏树》里的那个女人在他心里已经生活了很久,很久。
写作的间隙,他在网上查阅到一则新闻——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2005年11月26日8时49分,江西九江、瑞昌间,北纬29.7度,东经115.7度,发生5.7级地震,9时10分左右发生两次余震。截至26日11时55分, 江西地震死亡14人,伤370多人,倒塌房屋8000余间。他揉揉眼睛,指头竟然湿润了,原来在阅读新闻的时候,他不知不觉流了泪。11月26日的地震,对于他,只是一场虚惊,而相对另外一些人,那些在远方的人,甚至还来不及相识,就已经永远离开了。还有一些人,不得不暂时栖身在政府救济的帐篷里,他能有什么理由不流泪呢。
冷 饮 旧 事
樊健军
昨日心烦的时候想到城中闲悠之处兜几个圈儿,可实在没有什么更好的去处,城太小,人太多,到哪儿都会碰到三五群张牙舞爪的同类。越转悠心儿越烦。晚间干脆往热闹处踅去,于露天广场寻张卖冷饮的空桌坐着,一杯热茶,或一杯冷咖啡,浅品细啜,根本不在意其味浓味淡,味苦味甜。只静着眼,静着心,静着思想,随意地抬起头,很随意地又捺下身子,在别人的高谈阔论中安静得像个睡熟的细胞。我像个不爱说话的老人那样呆坐着,看人来人往,看灯红酒绿,我的颜色缓缓消融,在黑暗中朦胧而又平庸,闲散而又满足。此刻,我完全符合一个小市民的身份,无论在服装、举止、容貌上,都没有办法将我区分。我习惯于以这样的方式平静自己。
我深信大隐于市的妙处。珍藏一朵花,应该把它插在花园里;藏掖一片叶子,最好是将它放在草丛中。我坐在那儿,我不是政客,不是诗人,也不是罪犯,我只是一个喝着冷饮料的顾客。那个瘦长的中年妇人从我手中接过纸币的时候——一杯冷咖啡三元钱,我期待着她说一声“谢谢您的光临”,她有理由这样做。可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只是随手将多余的纸币扔在桌子上,我在她的眼里只不过是一位消费了几枚小钱的普通顾客,仅此而已。我忍受着她对我的漠视和不屑一顾,就像接受一位批评家尖锐的“导弹语言”一样。我想,这才是一个平常人真正经历的生活细节,它一点儿也不生动,甚至至带点刻薄、灰暗的色调。
我坚持坐在用三元钱换来的位子上。没有人会故意用目光注视我,我不会大笑,也不喧哗,我不做出任何故意吸引人的举动,不像某种求爱的动物那样发出锐利的尖叫,或者散发扑鼻的异香。我用一根塑料吸管缓缓地将玻璃杯中的咖啡吸进嘴里,又缓缓地把它吞下,就像一头走出丛林的大象在某个寂静的早晨,因为干渴而站立在溪流边鲸吸,完全没有考虑什么。它柔韧的长鼻就像我的塑料吸管一样一直深入在某种液体内部。谁也不会留意这个过程是短暂或是长久。
但我并没有将白天的故事全部消亡。朋友A告诉我,某某搬进了新居,三室二厅,客厅足有六十平方米。确实是这样,我们赖以存身的城市一步一步在扩大,现代建筑师的几何图案线条愈画愈粗壮,愈画愈长远。而给自己留下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小,越挤越窄,就像我坐在这个城市唯一的空旷地带,点燃一支香烟,我吐出的烟雾将从千万个人的头顶飘过。一杯冷咖啡,让我从中探视到许多熟悉或陌生的倒影,我的脸谱混杂其间,模糊得连我自己都有无法辨认。
我隐身其中。就像一杯冷咖啡一样,我毕竟从众多的冰冻饮料中一伸手就指定了它。而时间也就在这一刻将我紧紧抓住,把我推搡到一杯冷咖啡的面前,并且让我制造出很多不必要的思索。我静下来了,是因为我即将成为时间的过去以及伴随冷饮的一点旧事和一些偶然的装饰。我不是历史人物,也不是预言家,我的逝去不会给任何人带来无限的悲哀。
一杯冷咖啡,让我的消化系统获得短暂的快感;一把椅子,让时间轻易赢得终生的满足。
把冷咖啡干了,然后——我们走吧!
有时我也喝一杯冰冻啤酒。我生活在宋朝诗人、书法家黄庭坚泼墨吟诗的旧城,我常常为自己举杯,为自己的豪情开怀。我不在意“不饮旁人笑我”的诗句。我潜心于自己喝酒时的姿态以及沉醉的样子。
我略微知悉冰冻饮料酒的来源。《楚辞招魂》就有“瑶浆蜜勺,实羽觞些;挫槽冻饮,酎清凉些;华酌既陈,有琼浆些”的句子。我只不过不像战国时代的诸侯国君,有缘份享受“蟠虺纹方zhong”内珍藏的冰酒。那些溶解在冰酒之内富贵的气质、黄金般的权力已随着酒气的散逸而毫无踪迹,我手中这杯冰冷的酒丝毫没有先秦的味道,虽然它大部分的液体可能还是先秦的河水。我饮尽这杯中之物,但我没触及先秦的历史,就像我所有的邻居在诗人黄庭坚伫立的河边汲水,在他读书的场地上划拳猜令,汹酒作乐,老黄的诗句距离他们遥不可及。
而愦憾的是,我在重复着诗人老黄的某些细节。饮酒不饮人,饮人不饮酒,我没有选择任何一种固定的方式。我独坐在拥挤的广场中央,被锦衣市侩包围,被烤牛肉串的油烟包裹,被别人喝过冷饮料之后的带甜味的唾沫淹没。日光灯不厌其烦地照射着,通俗的音乐铺天盖地,广告牌上的舞女袒胸露脐……我独守着一杯冰凉的啤酒,一口一口地把它喝干,然后把杯子倒在桌上,残存的酒液在桌面上闪烁一种五颜六色的反光。
纯粹的酒已不存在了,进化到被饮料取而代之。而且都是同一种味道,被糖分——一种短时间的甜蜜所替代。我不禁想问,是什么总让我想起一杯先秦的老酒?是谁让我长期回忆唐朝的一首老诗?有朋友B教训我,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你还在做梦!并且把梦放置于这人满为烦的广场上,到人堆里独坐做梦,不怕梦被人踩碎了吗?不怕梦被人当冷饮喝了,化做泡沫吐了吗?
可是,世界上不存在两种不同的冷饮料让我和别人分别享用。正如一个人不能独自居住在一座城市,不能静坐一个广场。有时候我们甚至已成为世俗舞台下一名聚精会神的观众,这种身份从来都无法改变。就像一杯啤酒盛在杯子里,不一定是为了把它喝下去。而且我们似乎一直都在谈论着饮料以外的事情,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那个杯子。
古人云:性定菜根香。可冷饮料从来就是甜的,我无法同古人做最后的争论。只是从躺椅上直起身,掏出十元钱扔在桌子上,那是比一杯啤酒多了八元的价钱。当我离开的时候,那被我吞进肚里、价值二元的啤酒化做一串气泡,从喉管里呼啸而来,一溜烟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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