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人物论(续二·小说戏剧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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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人物论(续二·小说戏剧部分)

    庄 周

     世纪上半叶的“小说救国论”固然是病急乱投医的故作惊人之语,世纪下半叶的“小说反党论”同样是疑心生暗鬼的神经过敏。两者都用政治的眼光夸大了小说的社会影响。在政治的过度压力下,百年中国小说的发展确实承受了过多非艺术的干扰,以致在全球化时代,用世界性艺术度量衡来检点我们的小说成果,可能幸存者相当有限。我想起一个早些年流传的国际笑话:六十年代中国向某大国还债,该债权国在海平面之上放一个铁圈,比铁圈大的苹果被接受,比铁圈小的苹果则永沉海底。在实用的世俗领域,如此作为显然过于阴险甚至恶毒;然而在审美的艺术领域,这却是“铁的必然性”(尼采语)。

   邓友梅《那五》(中篇小说)

     邓友梅先生的小说属于某种京派老字号传统,语言嘎嘣生脆,读起来像嗑西瓜籽般痛快。写一种有韵味的文字,曾经是方块字的一大传统和优势,惜乎失传已久。读邓友梅的文字,依稀有股魂兮归来的感觉,即使扯蛋,也青是青黄是黄,泾是泾渭是渭,句子里照样有西皮流水,规矩方圆。这样的文字配“那五”这号人物——一名皇城根下游手好闲的满清贵族遗胄——正是天造地设,铢两悉称。邓友梅该算是小说界“老爷子”一辈人物吧?他们对小说有着特殊的敬重,类似手艺人对待自家的祖传技艺,一字下去,说轻点也和鞋匠钉下个鞋掌相似,讲究的是妥贴安稳,结实牢靠。《那五》之类小说,最易令人溯及小说的“起源”:“虽小道,犹有可观者焉”,“说者”与“看官”的关系,颇似伶人与票友,有一种融融的现场感和亲切味。就类别而论,邓友梅大概归于“民俗作家”之列。这是他的长处,说不准是否他的局限。鲁迅先生不是说:只有民族的,才最有可能成为世界的。

   巴 金《家》(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

     二十七岁的巴金是出手不凡的,鲁迅当年可不会看走眼,他应该属于大作家之列。我指的是作品布局结构上的沛然大气,人物塑造上的精细入微,尤其是那种只有俄罗斯作家才具备的人道主义情感,赋予巴金作品鲜见的道德力量,我们仿佛能从文字后面听到作者的浓情呼唤:我的兄弟,我的姐妹。巴金有一颗处子之心,他对梅表姐、鸣凤等不幸女性寄予的款款深情,可以直追曹雪芹的女性观。他对觉新的巨大同情,虽然曾遭“意识形态”方面的诟病,时过境迁之后,却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形象,艺术价值百倍于那位当年曾赢得一致喝彩的“革命青年”觉慧,这也正可见出巴金的力量。令人遗憾的是,正如巴金的书法始终无可观瞻一样,他“学生腔”的语言也毕生呒啥长进。再加缺乏足够的理性思辨能力,笔底温婉有余,痛切不足,遂构成了他的致命局限——虽然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也只是“有可能”而已。

   王小波《革命时期的爱情》(中篇小说)

     王小波把自己生活的时代称为“愚人节”,从而把他生存的悲剧时代喜剧化。他推崇的卡尔维诺认为,简单化地忠实摹写严酷的现代生活,会使文学像乏味的现代生活一样失去魅力。这个思想成了王小波把小说写得如此黑色幽默的根本动力。他越是幽默,就越说明他对时代生活的厌恶,而他的幽默以一种巨大的慈悲帮助自己也帮助读者得到了精神超越——但决不是忘却。他不是谦卑地跪着,仰视着控诉它,而是自豪地站着,俯视着嘲笑它。我认为王小波的文革小说和新唐人传奇达到了一种超越形似的深度真实,他是最深刻地挖掘出时代的悲剧性和荒诞性的当代作家。革命是试图消灭爱情的,但他试图证明,即便是灵魂深处爆发的革命,也无法真正消灭爱情。爱情终将战胜革命,有趣的语言狂欢终将战胜愚人节的野蛮。与他的小说成就相比,他的杂文简直微不足道。现在有那么多人(不仅是读者,还有众多作家)推崇他的杂文,只说明那些有执照的当代作家过于低能。

   王安忆《长恨歌》(长篇小说)

     王安忆是天生的小说家,这表现在互为补充的两方面,一、她有旺盛的创造热情,质量稳定可靠,内容极少重复。早年的《小鲍庄》与后期的《长恨歌》,在风格、题材上横亘着辽阔的间距,甚至语言乍看之下都判若两人。二、正因为她的创造热情居高不下,年年呈涨停之势,才使这位木秀于林的女作家,从不曾在媒体上掀过波澜。至少她本人从不曾主动搞过任何形象促销活动。比如,虽然论起相貌来,王安忆也不逊于时下被人爆炒的“美女作家”,但没有人会称她“美女作家”,我们也愿意相信,如果有人这么评论,即使考虑到女人对他人的赞美永远来者不拒这一人类学事实,我们仍然觉得那是一种冒犯。说到《长恨歌》,我当然不可能用寥寥数语加以评论,我只能说,作品和她的女主人公“沪上名媛”王琦瑶一样,都是风情万种的。暗嵌其中呈水样状态的“时间”因素,更赋予作品内在的低迴感。可以稍加指责的,也许只是小说的结尾,那里好像有点不对劲,有不胜笔力之感。

   王跃文《国画》(长篇小说)

     书名《国画》是个容易误解因而不太巧妙的双关语:当代中国的漫画。为了使双关不落空,首句即写“画家李明溪……”,反而显得刻意经营。此书的刻意经营贯穿始终,小说成了作家那只全能之手刻意操纵的舞台。由于这只本该看不见的手过于扎眼,人物成了观念的提线木偶。而且这些人物全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目的仅仅是为了作者要谴责这个腐烂透了的官场和末世般绝望的社会。这一愿望是值得赞许的,然而手段过于简单,力量反而有限。一览无余的平铺直叙导致毫无回味,连暗示都算不上的伏笔使阅读没有任何意外,情节的进一步展开如同逻辑的演绎,腐败事件的增加仅仅是为了论证那个众所周知的结论,而不是让读者在思想上得到升华,情感上得到超度。小说在总体上没有超越清末“谴责小说”,只是对于当代读者有一点现实的批判意义。

   王 朔《过把瘾就死》(中篇小说)

     王朔的作品我只读过一部,是偶然看了电视连续剧《过把瘾》某一集的片断,觉得不错,就找来原著一读,希望它比电视剧更好。结果非常失望,原著远远不如电视剧。与王朔作品屡屡被成功改编的不幸遭遇截然相反,金庸的任何作品被改编成影视的任何版本,都远远不如原著。文学作品如果足够优秀,那么改编成影视剧一定不如原著。如果改编成影视剧胜过原著,那么原著就多半是蹩脚货。不过尽管优秀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往往成功概率极低,然而由于其开发价值太诱人,因此同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很可能会被反复改编,金庸的作品正是如此。而蹩脚畅销书则一般只会被迅速地改编一次(不抓紧时间就永远没机会了),而且也仅能改编一次,决不会有人甘冒巨大的市场风险改编第二次,王朔的作品正是如此。王朔的作品就像易拉罐一样,只能一次性消费。也正因为如此,王朔这只早被自己吸空的易拉罐,才会破罐破摔地躺在马路上,不仅碍你的眼,非常影响市容;而且挡你的道,时不时发出刺耳的声音。

   王 蒙《活动变人形》(长篇小说)

     王蒙是中国文学的一座重镇。天赋,才华,勤奋,机遇,阅历,见识,斗志和创造力,一样不缺,仿佛上帝打造他时,就想着为世人弄出一文豪来。然而此时此刻,当我回想近二十年来吞咽过的不下百万字的王蒙大作时,竟一时讷讷,不知如何评价是好。有一股极大的阻力,正千方百计地劝阻我不要鲁莽地写出“大作家”三字。王蒙为什么不是大作家呢?想来与他过于发达的智力有关。这当然不是说凡大作家只要有中人之资就够了,而是说真正的大作家,不管如何智力超群,必不会把文学之宝全压在智力上。看看王蒙吧,他知道自己绝顶聪明,却强迫症般怀疑别人有可能对此认识不足,为此,只要有一丝可能,他必不忘反复重申,再三提醒。结果,读他的小说,我们常常在本该沉痛的地方,意外地见识到了作者的开通,在本该神经绷紧、汗毛倒竖的段落,意外地读到些“解构主义”风格的笔墨。我理解他是想抖露自己“拿得起,放得下”的世故和与时俱进的练达,他正确地算计到了智力对私人形象的成全作用,惟独漏算了智力对艺术的杀伤力。

   孙甘露《呼吸》(长篇小说)

     小说家的职责虽然主要是讲述故事、刻划人物,但如果语言平庸,句子老不出彩,一般情况下也难有作为。世上第一流小说家无一不兼着语言大师的头衔,即是证明。语言才能出众,较之叙述才能超群,通常还更能成就作家的伟业,理想状态当然是他能做到鱼和熊掌通吃。小说家孙甘露似乎有可能成为前者,他的小说总是从第一页甚至第一行起,就迫不及待地向读者显示语言上的不同寻常。但稍加细嚼,就会发现味道有异。孙甘露的语言惊人地欧化,句子错综繁复,若我们玩个游戏,把他小说中的人名、地名全部换成西洋名称(有些名字本来就像已经翻译好的欧美名字,如主人公罗克),我敢说读者读了一百页后都未必意识到这部小说原来出诸中国作家之手。我不知道孙甘露是否博通多国语言,即以他标志性的西化句式而论,似还应加上两字:恶性西化;或嵌入两字:西而不化。简单地说,英国佬若想翻译他的作品,不会因为他的西化句式而方便英化。据说曾写过诗的孙甘露是否一心想追慕歌德的身影,遂望文生义地打算弄部《西东合集》出来?

   孙 犁《风云初记》(长篇小说)

     虽然是一部战争题材小说(写的是一九三七年至三八年冀中抗日根据地的故事),老先生可没给我们摆布出一幕稍稍像样些的战争场面出来,几乎有点兵不血刃的感觉,不知是想着“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还是别具深意。说句冒昧的话,我读着竟有股田园诗的意味,几乎会作孽地想:战争真好。文字之洗练纯美自然没说的,可以把今天的新锐比成文盲,但那似乎主要是“散文”的美,而非“说部”的美,何况即使如此,也得因章节而异,因人物身份而异。这部小说总觉得出自两个人的手笔,两种层次,两种境界的语言错杂而出,似乎孙犁先写出初稿,再由某位党代表负责润饰,增添红色口号。反面人物(如田大瞎子、老蒋、俗儿)的对白几乎个个生动,一看就是孙犁的墨宝,正面人物(如芒种、春儿、高庆山)则个个言语无味,上纲上线,八成就是由党代表捉刀。孙犁先生追求“本来的朴素的面貌”,文字讲究传统水墨画的意味,结果却是“留白”太多,反使故事和人物有落空之感。作为文人的孙犁固是中华一绝,作为小说家的孙犁,恐怕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史铁生《务虚笔记》(长篇小说)

     早年读他的中篇小说《关于詹牧师的报告文学》,我一边被他大过“文体家”瘾的华彩炫技打动,一边暗暗地想:这家伙不仅表达欲望空前强烈,感觉还尤其千头万绪,我大概可以信赖他留在纸上的任何东西,不管它们乍看之下如何古怪。为了表达上的精确到位,为了最大程度地逼近某个刹那生成的心理意象,他会不惜撕裂文体。也许就在那时,我已经隐隐地在期待他的《务虚笔记》了。真是好样的。我相信,虽然作家“体验生活”并无大错,巴尔扎克、托尔斯泰这类老掉牙的前辈也都是这么做的,但就中国作家而言,他们更应该体验自己的内心生活,那种深邃、诚实、拒绝装神弄鬼的内心生活。只有内心世界丰富饱满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人间喜剧”的转述者。史铁生除了有一颗敏感、机智的心灵,洞悉文学世界中最最奥秘的指法外,重要的是他的心智还格外让人信得过。在史铁生的“写作之夜”里,即使“把那怀疑的表情扩充千倍万倍”,他也能轻巧地把它们一一捕获,就像有些帅哥用一声口哨捕获爱情一样。

   卢新华《伤痕》(短篇小说)

     人们提到这篇小说,总会忍不住补充一句:小说手法幼稚。我本来想避开这句话。既然《伤痕》的幼稚人所共知,何必再例行公事地刺上人家一句呢?不过在我重新阅读一遍之后,觉得这句话还是省不得(结尾时刚死了母亲的王晓华偏要和情人苏小林“朝着灯火通明的南京路大步走去”,真让人不明白小说的公理安在)。天下幼稚的小说多的是,不读它、不提它就是了,有必要整天在边上唠叨吗?问题恰恰在于,这篇小说太重要了,你可以不读它,却没法不提它,它简直就像康德哲学,一个绕不过去的巨大存在。回头想来,那也是中国小说家的黄金时代,就像穷人的美味不过是一个窝头一瓶白干一样,精神饥荒年代的读者,什么样的读物都能读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卢新华是值得敬重的,虽然当年的实情是作家成名比今天的球星还快,独占鳌头的卢新华却毅然搁笔,远赴重洋。当时与卢新华一同成名的个别作家,就像后来买到第一期股票认购证的家伙一样,虽然未见得比卢新华高明多少,大作家的架势可是一直摆到今天的呀。

   古 龙《绝代双骄》(长篇小说)

     据说古龙的作品有七八十部之多,我经眼的不到十部,有许多部"名作"根本看不下去,所以真正读完的仅有三五之数,而且只有《绝代双骄》读了两遍,它很可能是古龙的顶峰之作。江小鱼被古龙称为“天下第一聪明人”,说明古龙深知自己有足够的聪明,但缺乏足够的智慧。虽然有人认为古龙在文体上颇有独创性,但古龙的文化素养较差,所谓独创性就颇为可疑,倒不如说是因为文化有限导致的技穷,才不得不标新立异甚至哗众取宠。古龙的许多“名言”,恐怕只是针对文化素养有限的读者而言,对素养较高的读者来说只是陈词滥调或故作惊人之语。大致说来,古龙有聪明,金庸有智慧,梁羽生智慧过于古龙而不及金庸,正如梁羽生的文化素养过于古龙而不及金庸。但古龙的独创性(或说才气)过于梁羽生而不及金庸。因此港台武侠三大家,金庸居首,古龙次之,梁羽生殿后。三甲之后,一蟹不如一蟹。

   叶圣陶《潘先生在难中》(短篇小说)

     这是中国现代小说鼻祖级别的作品,作于一九二四年。挑剔它是没有意义的,正如我们不能因为嘴里嚼着冰淇凌就嘲笑唐朝人大热天没什么吃的,我们不也常会对一块普通的汉瓦当充满敬意吗?小说引我好奇的是,作者自称塑造潘先生是为了刻划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灰色的卑琐人生",时隔七十六年再读,却发现潘先生面对战乱时的所思所行,未见得有何“灰色”,“卑琐”更是持论过苛。他能先尽私利而后不忘公义,原已难得。对内,他“挈妇将雏”,如一只张开巨翼的雄鹰,一意呵护家人。对外,又能在一俟安顿好家人后马不停蹄地往家乡赶,继续为孩子办教育。此外,“民生之多艰”的图像尚能不时在“眼前一闪”,兼能写一手颜体好字,放在今天,几乎够得上劳模标准。那年代的小说是极有特色的,不少笔法让人想起同期的无声电影:起说明作用的“字幕”特别多,主题常常也忒醒豁了些,个别地方用词甚古,既让人对老作家的小学功底大为钦佩,又顿生“不知今夕何夕”之感。

   池 莉《来来往往》(中篇小说)

     据说十分畅销的池莉近作我没兴趣拜读,从导致她声名鹊起的那些作品来看,我真是奇怪如此婆婆妈妈、琐琐碎碎的作品居然有大量的读者。这固然说明我们的读者(尤其是小说读者)素质不高,但“吃什么像什么”,如果中国小说家总是喂读者这种劣质代用品,那么读者的素质是永远不会提高的——除非他们不读中国小说而专读外国名著的译作。池莉是乏味的故事家,而并非有趣的小说家,小说在她那里完全成了“原汁原味”的生活实录,这大概就是靠吹捧吃饭的职业评论家没什么可吹,只好为她以及与之类似的一大群作家冠以“新写实”的缘故吧。评论家把“原汁原味”当作莫大的褒语,然而这却是对艺术与生活之不同的抹煞。如果社会生活像粪便一样臭不可闻,难道也该原汁原味地端上来让读者全盘接受?如果非要与粪便打交道不可,那么作家的工作性质显然不同于“原汁原味”地搬运粪便的环卫工人,而应该类似于化验师。

   曲 波《林海雪原》(长篇小说)

     作者提到读过的文学名著,举的例子不过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与此同时却能整章背诵《三国演义》《水浒》和《说岳全传》。这也许就够了,中国古典文学本身就是一个巨大宝库,如果不那么三心二意,得陇望蜀,即使不知道巴尔扎克是谁,也未必会对创作构成妨碍。《林海雪原》是一部出色的传奇小说,故事生动离奇,人物过目不忘,语言鲜活明快,场景极具动感。小说的结构不是西方古典小说的全局笼罩式,而是中国人擅长的层层推进,讲究峰回路转,移步换景。人物塑造匹似武侠小说,大善大恶,大美大丑,追求鲜明的“亮相”效果。白茹虽只是一个卫生员,作者却把她塑造成美的化身,能歌善舞,集中了一个十八岁女孩可能具有的全部优点。最具特点的是主人公“二○三首长”少剑波,智勇双全,文武兼备,有情有义,长得“精悍俏爽,健美英俊”,妙龄却只有二十二岁,真让人感叹“自古英雄出少年”。论起可读性,《林海雪原》在此类作品中首屈一指,不愧为“蘑菇老人神话奶头山”。

   老 舍《茶馆》(话剧剧本)

     小说家老舍,其最高成就竟是一部戏剧;幽默家老舍,其最高成就竟是一部悲剧。而喊出“大清朝要完”的人竟会是旗人老舍,则令人感到像一部荒诞剧。然而人民艺术家老舍,却在太平盛世里走入太平湖“自绝于人民”,从而揭示荒诞剧的闹剧本质。舒舍予为了自己的良心,最终“舍弃”了“予”(自己),从而成了时代的良心。王国维因为痛心于"大清朝"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要完,所以不得不自沉。老舍却曾经欣喜于“大清朝要完”,因为他认为中国新文化正在诞生——一旦发现了其中的虚幻,他也不得不自沉。一个时代的沉浮,就这样在现实与舞台的双重意义上展开。舞台上的《茶馆》是不朽的,因为它的完美。现实中的茶馆也是不朽的,因为它的顽强。只要中国没有完成精神上的现代化(除此以外的一切现代化都是伪现代化),中国的茶馆以及茶馆文化就会永远作祟下去,包括“祗谈风月,莫论国事”的茶馆箴言。

   芒 克《野事》(长篇小说)

     诗人未必都能写好小说,但诗人即使写不好小说,一般也不会糟得太离谱。那不像话的地方,往往也就构成了奇特。这是由诗人本身心路历程的奇特性决定的,当作品带有自传痕迹时,一般更是这样(芒克的战友徐晓告诉我们,她总是愿意把《野事》“当做自传而不能当做小说来阅读”)。作为一部知青题材的作品,《野事》也许更真实,它不加修饰地反映了知青生活糟糕的一面:乱七八糟,整个呈现为被糟蹋的生活状态。主人公毛地和她一窝娘们(白小艺、麦凤、小九、梅青等)、一伙哥们(小秀才、大丑、贼狐狸等)在贫无余物的野地里整天靠胯下那件玩意消磨度日的场景,也许更能说明历史真相。当然,这不像一部成熟作品,人物塑造无可称道,扯得上特色的便是展现了北方农村蛮荒糙砺的现实场景,再加那些“骚”气扑鼻的对白。我对北方农村(具体指河北白洋淀地区)生活不了解,不清楚作者笔下真相的可信度如何。如果完全相信他的叙述,情况八成是这样:白洋淀那些纯朴无文的大妞,只要逢上帅哥挑逗,要么先下手为强先把帅哥“那物”掏出来,要么立刻蹶起白白的大腚……

   李龙云《小井胡同》(电视连续剧剧本)

   偶尔从电视里看到几个镜头,有人在一边猜测:好像是老舍的作品。我当即回答:老舍写不出这样的东西。这不是对老舍的贬低,却是对李龙云的敬意。我说的就是《小井胡同》。虽然演员的表演个个都挺棒,但我仍然能够毫不费力地将主要成就还给它的作者,李龙云,一位——恕我寡闻——此前从未听说过的作家。剧本结构松散,但却是一种有意味的松散,恍若中国画中的散点透视,与我们记忆中的生活节奏丝丝入扣。所有的人物都塑造得真实生动,令人过目不忘。好的长篇作品,应该有一种让人仿佛多了一段生活经历的感觉,《小井胡同》达到了这个效果,它表现的每个人物(都是成色十足的小人物),都首先以其慑人的真实感攫获人心。作者有一双洞若观火的尘世巨眼,一颗充满悲悯的人道心灵,这使他的人物——不论善恶——首先还原为不容置疑的血肉之躯。笔墨入世而超然,我们不再对人物的意义、价值感兴趣,这是因为比人物的意义、价值重要得多的内容,早已率先扑入我们的眼帘,使我们唏嘘之下无暇旁顾。

   李佩甫《羊的门》(长篇小说)

   如果这是一部蹩脚小说,那么书名与内容的近乎无关就是故作高深。然而这部小说相当出色,因此书名的游离状态就暗示读者,它确实莫测高深。书名取自《圣经·新约》:“主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从书名很难料到,这部小说写的竟是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农村一个名叫呼家堡的生产大队,而书中以主自居的“我”竟是呼家堡的党支部书记呼天成。小说以令人折服的写实手法展示了半文盲呼天成如何以传统民间文化的全部狡智建立起一个集体主义的独立王国,在翻云覆雨的政治风云中四十年不倒,甚至还能呼风唤雨。这个独立王国是一个象征,是当代中国的缩影。奇妙的是如此具体的写实与如此抽象的象征居然结合得天衣无缝。作者无意于做出简单化的批判,却使他的批判更为深沉而撼人心魄。读毕不得不掩卷感叹,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必将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无处不在地显示其顽强生命力。

   李 敖《北京法源寺》(长篇小说)

     因为一则诺贝尔童话,一向以“快意恩仇”驰名的台湾杂文家李敖先生,突然在小说界奇货可居起来。联系李敖一贯拿大的脾性,我们可以想见他志得意满的神情(他也果然毫不含糊地在第一时间就洋洋自得起来)。不过,待到真读了他的大作,却发现“李恩仇”实在没啥子可骄傲的。在我看来,他连小说的门都没摸到。小说家的入门级功夫在于守住一个“藏”字诀,将自己的思想、情感牢牢地藏在故事、对话、场景的幕后,至于思想是否深刻,完全取决于读者的会心阅读。然而李敖并非会家子,他竟然大施“放”字诀,一部小说,罕有人物的个性塑造,全无心理的精细打磨,整个就见他一个人厥词大放,书袋大掉。他不明白,自己赖以自豪的学问,在这里恰恰是碍手的东西。虽然有些大作家也喜欢掉书袋——如雨果就曾在《巴黎圣母院》中插入一篇字数惊人的专题论著,但抽掉其中的“修道院沿革史”,《巴黎圣母院》还在,抽掉李敖小说中的大书袋(不少伪装成对话的面目),小说也就所剩无几了。总体上看,小说结构严谨,节奏混乱,正好说明他具备学者的充分素养,欠缺艺术家的起码素质。

   刘 恒《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篇小说)

     贫嘴张大民的生活毫无幸福可言,确切地说是糟糕透顶。各式各样的苦难漩涡般朝他袭来,凑近了看,每个漩涡还都拧成上吊绳似的结子,作势要把我们球状体形的主人公勒死。当然,人类面对苦难的能耐是不可穷尽的,面对屋室逼窄、生活困顿的处境,人们总能找到相应的生存策略,更别提我们那位嘴子特"贫"的张大民了。张大民的生活状况,在世界范围内都不失普遍性,区别在于,张大民的应对方式是中国版的:中国版的忍耐与憨厚,中国版的机智与无能,再加中国版的油滑与纯良。这样,虽然读者的身份各各不同,其中不少人(比如我)从未有过张大民的倒霉经历,但并不妨碍他们产生感同身受的阅读体验。这正是作家刘恒的高明之处。说书般的叙述节奏,“溜肥肠儿”通俗的语言,赋予作品坚实的生活基调。关于“黑色幽默”我一直有个想法:那玩意虽然看了消闷解气,本质上是西方社会的。在中国,“黑色幽默”所欲传达的荒谬感,本来就是我们见怪不怪的事实,犯不着劳动“黑色幽默”的大驾,作者只要据实写来就已足够。刘恒的写法,我不妨自作多情地视为对拙见的肯定。

   刘索拉《你别无选择》(中篇小说)

     这部小说甫出笼时,当年龙钟沉闷的文坛大概有种闪了一下腰的感觉。回过头来看(亦即为了写这四五百字我重读此作),就会发现作者风风火火热热辣辣莽莽撞撞的语言,更多地只剩下文物价值。对,她提供了一组全新的人物,就像荷兰球星路德·古利特曾经为世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发型,比如“在阳台上只穿着胸罩短裤练习体操”的女大学生。但这位当年也许艳惊校园的女大学生,面对今天那些“上海宝贝”,很可能就落了下风,后者显然会问,“穿着胸罩”干嘛?这表明,小说提供的人物,也是可以一下子被超越的,它们注定只能起到让人眼睛一晃的作用,而我们知道,凡是不朽的文学人物,虽然也都不同程度地依附于某个时代,却又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被超越的。刘索拉的功绩或局限,似都集中于此。附带提一下,中国作家往往会间歇性地对某些域外小说特别过敏,特别容易产生摹仿欲和认同感,其中就包括一部《麦田里的守望者》。在《你别无选择》的成功背后,那位美国的稻草人小痞子,无疑构成巨大的审美背景。

   刘震云《一地鸡毛》(中篇小说)

     有人曾建议,别急着读畅销书,要读也得三年之后。因为三年之后往往发现,那本书已不值得再读了。再说买书也不同于买股票。刘震云的《一地鸡毛》大概就属这种情况。小说絮絮叨叨,说了不少饮食男女的窝囊事,看后颇能让人鼻子酸楚。所谓阅读体验也无非一声“可不是吗”。作品带点谴责小说意味,笔锋却并不犀利;带点陀思妥耶夫斯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意味,人道主义立场(更别提宗教性悲悯)却纤毫未露。更让人不快的是,我们发现这类小说已经成了时髦:嗜痂癖般地挖掘中国人日常生活中鸡零狗碎的小烦恼、小失意、小痛苦,却没能耐从中塑造鲜明的性格,提炼伟大的思想。结果,人民的悲情被弄成一幕幕搞笑剧,看完后的感觉和刚刚在厨房里忙了半天相仿,只是一阵阵疲惫和龌龊而已。作者如果认为他就是要通过内容上的“一地鸡毛”来展示中国人精神上的“一地鸡毛”,那好说,我外甥女病句连篇的作文也可以发表了,因为她就是要通过“病句连篇”来象征中国知识界的普遍失语症;我侄女浮夸无比的作文当然更有理由发表了,因为她显然是想通过浮词丽句来揭露社会上的虚假不实之风。

   朱苏进《清晰度》(中篇小说)

     读朱苏进的作品,总有读翻译小说的错觉。我指的不是语言的欧化(他没有这种爱好),而是思维、表达方式上的欧化,亦即更本质的欧化。朱苏进作品的佳处在别的中国作家中极为罕见,或者可以说还完全没有,在西方作家里倒比比皆是。感觉敏锐甚至超常,但又处处符合逻辑,人物的言行不论如何古怪,总仿佛具有心理学上的依据。即使我军某边防团团长“掏出鸡巴朝山下撒尿”的孟浪行为,在作者笔下都显得合情合理,仿佛不那么干反而不合身份似的。朱苏进小说给我的另一翻译错觉,则与南美作家有关,我指的是信息的密集饱满、文字的精光鎏亮和意象的任意游走。作者的智力优势几乎无处不在,这使他笔下的人物注定不可能成为平庸之辈,注定既与众不同又意味深长。他的笔墨有一股旺盛的探险家气质,在摹写凶险神秘的东南亚丛林时,我怀疑他暗中抱有与某位大师级人物斗法的野心。我不知道他的假想敌是谁,就我而言,总会本能地想起二十年前读过的一部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里维拉的《漩涡》。

   沈从文《边城》(中篇小说)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的沈从文先生,诚乃天纵奇才。弱冠出手,即已卓尔不群,稍长作《边城》,更是漪澜万状,莫可方物。手法之纯熟,心智之高迈,气度之雍容,无不令人目动心惊。虽然沈从文性情淡泊,素不以文学英雄的姿态示人,但五四新文化运动真正的文学圣果,却正是在他手上似无意似有意地珠结而成的。《边城》与《红楼梦》相似,均可作不同层次的阅读。湘西温婉矫健的民俗风物(民风淳朴不输《镜花缘》中之“君子国”,爱情炽烈可比西班牙之斗牛士),此第一层次;作者宅心仁厚的人道立场,此第二层次;章节行云流水的内在节奏,此第三层次;作品骨骼肌理中的东方神韵,此可谓第四层次。翠翠、祖父、渡船、傩送二老,“浑厚”的妓女,“茶峒人的歌声”等场景,让人不禁想到毛姆随笔集的一个出色译名:在中国的屏风上。“上善若水”,此言本非对小说而发,及沈从文出,世人方恍然开悟:世象之道,原来与艺术之道暗通。这是一位出神入化的智者型作家,还兼着“性情中人”的美差。话说回来,真正的智者,从来就是“性情中人”,两者严丝合缝,恰似左膀右臂。

   余 华《许三观卖血记》(长篇小说)

     重视细节的余华,最令人称道的,不是对生活的熟知或洞察,而是作品始终飞翔着想象的翅膀。他对血腥味有一定好感,同时又从中国传统文学中领略到了节制和含蓄的真味,本能地拒绝笔墨铺张,这使他笔下的血腥味还没来得及形成暴力倾向,就及时转向审美领域了。他好像不是那种让人物引领笔墨的现实主义作家,他总是提早一步知道下一章将如何展开。这么做的好处是,能使作品始终从容不迫,张弛有度,不利之处则是,作品缺乏情境和心理上的紧张感。同样,作品过于迷恋含蓄,固然能轻易得到些廉价赞美,却也会使作品和人物的沉重性大打折扣,即使让许三观以不可能的方式卖血,让福贵(长篇小说《活着》中的男主角)的亲属家人一塌刮子全都死于非命,也不能拗救分毫。余华也许具备大作家的若干素质(近来人们都喜欢这么说,再加上几句弗洛伊德或柏格森的格言,以使它们看上去更加凿凿有据),但只要他依旧沉迷于情幻小说路线——区别于“科幻小说”——我觉得此议不妨暂缓。

   陈忠实《白鹿原》(长篇小说)

     又一部“史诗”来了!那些专事抬轿的帮闲批评家总是热衷于欢呼“史诗”的出现。中国历史特别长,因而“史诗”鉴定者误以为小说的篇幅长一些就是史诗,而且既然中国历史特别长,那么中国也就理所当然宜于盛产史诗。“史诗”必须写几代人,否则就不像史诗。当然必须有乡土气,更少不了妖魔鬼怪、巫婆神汉、半仙高人,以及每一代人的吃喝拉撒乃至吃喝嫖赌,于是就“史”了,然而“诗”何在?抬轿的帮闲认为,“史诗”是有权泥沙俱下的,大师是有权不修边幅的,因此写“史诗”的大师有权写不好一个短篇。大师的自我辩护是:大象干大象的活,老鼠干老鼠的活,既然老鼠不能干大象的活,那么大象当然有权干不好老鼠的活——即便害怕老鼠钻进自己的鼻管,大象依然蔑视老鼠。必须正告大象和那些摸象的盲人:史诗时代早已过去,中国当代文学的痼疾是鼠辈猖獗——包括那些鼻子里插葱装象的鼠辈。伪大象与真鼠辈惟一的共同点,就是牙不错——难怪有这么好的胃口。

   陈 染《私人生活》(长篇小说)

     由于目录中煽情的章目(如“床的尖叫”)和一般只有地摊读物才有的提要(如“她发现自己身体上还有另外一个她不知道的嘴唇在呼吸和呻吟”),此书刚出版时我没读。因为如果打算读咸湿文字,还不如照顾地摊写手的生意。然而陈染是有格调的严肃作家,这种花招一定是为了畅销故意做出来的假装的不正经,那是最没劲的。这次为了评论此书,我不得不把它读完,却惊讶地发现“提要”开的是空头支票,是在故意误导和暗示实际上没有的挑逗性内容。如此狡猾的“假装不正经”,我还是第一回见到。不过我最强烈的观感则是此书语言极不合格,连文从字顺都没做到,像“正是风华正茂”、“实际上她心里比我聪明”、“驻足凝息”、“故做出来的无动于衷的表情”、“头脑明晰”这种句子,亏她敢于写出来,而且还毫不脸红地在附录中自称“我习惯为一个句子、一个字词、甚至于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而奋斗”。甚至坦然被采访者誉为“精致的语言”。

   汪曾祺《陈小手》(短篇小说)

     从早期的《鸡鸭名家》到后期的《受戒》,汪曾祺一系列笔记风格的风俗画杰作肯定是中国现代小说最足以傲世的极少数重大收获之一,仅就艺术成就而论,决不下于鲁迅和张爱玲。洗练的语言,明丽的色彩,淳朴的民情,都达到了难以超越的极致,而《陈小手》足以代表他的至高成就。在这篇可算微型小说的极短篇中,汪曾祺的全面艺术才能得到了具体而微同时又淋漓尽致的展示。他的儒家倾向使他的小说体现出一种哀而不伤的含蓄沉痛和谑而不虐的超然独笑。有人用思想家甚至战士的标准来苛求他,但他仅仅是个艺术家——这不是他应该受到指责的理由,做一个称职的本色艺术家决非易事。不是思想斗士并非艺术家的耻辱,生产伪艺术或艺术垃圾才是艺术家的耻辱。汪曾祺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在自己独创的形式中达到艺术完美的惟一大师级中国小说家,其成就丝毫不亚于被国人津津乐道的博尔赫斯。而那些称道博尔赫斯的国人,却并不苛求博尔赫斯一定要成为思想家或战士。

   佚 名《少女的心》(中篇小说)

     文革时期把一切手抄本都叫做“黄色手抄本”,严格说来只有这一本才可以称为“黄色”,然而与那些当代名作家的咸湿程度比起来,此书几乎算得上干净,尽管当时的读者一定读得心惊肉跳。我得承认我当时没有读,但并非没机会过手。当时那种伪道德的清教观念深入我的骨髓,因此我大义凛然地拒绝被此书“腐蚀”。但我的思想觉悟还没有“高”到想告发传递者,因为我知道告发会给传递者带来巨大的灾难,我当时就听说作者已被枪毙——可见当时的传递者多么胆大妄为。现在看来,此书毫无艺术性,没有任何欣赏价值,作者的写作能力连小学程度都没有。当中国人发明的原本用于增广传播的印刷术反而成了限制传播的垄断工具时,印刷品的价值固然值得怀疑,非印刷品的价值也值得怀疑。认为凡是禁止印刷的作品一定没有价值或一定有价值都是错误的以偏概全。只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印刷术被权力垄断的时代,真有价值的作品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式出版的权利。

   苏 青《结婚十年》(长篇小说)

     女人更为身心合一,女作家也大抵更文如其人,而苏青显然是更为突出的例子。读完《结婚十年》,我才知道苏青是宁波人,不禁笑得打跌。苏青的小说刮喇松脆,毫不藏藏掖掖。优点是明白痛快,缺点是少有回味。谚云:“宁与苏州人吵架,不跟宁波人说话。”苏州人和宁波人几乎是阴柔与阳刚的两极。中国文学的主流向来是苏州派(或曰婉约派),男作家也大行妾妇之道。宁波派(或曰豪放派)则极为罕见,女作家更是如此,从李清照到张爱玲,都是苏州派,但现在有了明明白白不讲含蓄的苏青,不禁使人眼睛一亮。苏青没有多少想象力,又用结结实实的大量细节堵塞读者的想象力,但一个时代的真实画面却照相般地立了起来。还没有一位中国女作家如此真实地描写过一个家庭主妇的身心痛楚。苏青是既不革命也不女权的,她要的是妇权——家庭主妇的正当权益。她的妇权主义纲领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仅仅逗点移前一字,就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如此巧智,那些没文化的当代女作家岂能望其项背?

   苏 童《妻妾成群》(中篇小说)

     许多评弹名家都是讲故事高手,苏州人苏童正是这种缺乏深度的讲故事高手,其作品笼罩着苏州式的阴柔和凄迷气氛。尽管那些枫树街小男孩也会赌气发狠,但这种发狠相当于二流运动员在有意识地服用类固醇,那些小男孩不可能懂得男子汉的坚韧和反抗。一到进入女性世界,苏童就如鱼得水。然而他心目中的女性世界是千古不变的,这弥补了他生命体验之不足。因此缺乏深厚古典学养的他,居然闭门造车地写出那么多伪历史、伪风俗的妾妇小说,在被权力限定了的狭窄文学甬道中窥淫式地想象女人、欺压女人、拯救女人,迎合读者的猎奇之心。对中国读者来说,有这种文学代用品的当代毕竟比什么也没有的那年头好。对外国电影观众来说(苏童是被电影改编最多也最成功地打入国际市场的中国小说家,此作被张艺谋改编成《大红灯笼高高挂》),虽然这些作品远远不及他们的大师杰作,但毕竟是来自中国的传奇。他们认为中国就是荒诞离奇、不可理解的,因此他们不在乎这些传奇是否符合中国人的精神实质。

   杨 绛《洗澡》(长篇小说)

     如果说苏青是典型的宁波人,杨绛就可算是典型的苏州人(尽管她实际上是无锡人,但菜系上合称苏锡帮并非无因)。以籍贯论人衡文当然很危险,因为值得一论的人和文很可能是异数。此书是当代仅见的淑女型小说。章目以《诗经》命名,暧昧的准爱情故事从头至尾毫无进展。这是一部现代人写的古典小说——更准确地说是伪古典,要求的也是一种古典心态的阅读或伪阅读。某音乐家在回答为何没有一个现代作曲家能作古典音乐时说得很妙:古典音乐是古典时代的作曲家作的,现代作曲家生活在现代,因此只能作现代音乐。也就是说,现代人可以听古典音乐,但不能作古典音乐。同理,现代人可以读古典小说,但不宜写古典小说。写这种小说需要的是学者的功力和素养,而不是对真实生活的强烈爱憎。对这种小说的评价,也只能是古典的评价,但古典的点评家早已死了,再要勉强评品就是在从事伪古典批评。所以我只能说,你可以把从《文心雕龙》到《二十四诗品》里的所有好词都堆在它上面,使它更像一个假古董。

   沙叶新《寻找男子汉》(话剧剧本)

     曹禺、老舍之后,中国现代戏剧一蹶不振,除了八个样板戏,中国人就不再知道何为戏剧。由于缺乏剧场观摩机会,我不得不成了纸上的戏迷,以读埃斯库罗斯、莎士比亚、莫里哀、易卜生、萧伯纳、梅特林克、尤金·奥尼尔等大师的剧本过过干瘾。但偶有机会去剧场,我也不轻易放过,八十年代观摩过几次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的毕业演出,至今成为美好的回忆。改革开放以来,虽有《于无声处》《炮兵司令的儿子》等几出充当“时代精神传声筒”的席勒式宣传剧,但戏剧作为一种艺术,至今恍若隔世。看了《寻找男子汉》,我说不出什么观感,只是想起沙叶新的斋号“善作剧室”,不禁失笑。沙叶新有足够的幽默细胞,但如此作剧而自称善,实在是个幽默得过了头的恶作剧。我相信沙叶新是个好人,作剧充满善意,但与其作剧充满善意而剧本甚恶,何如像斯特林堡那样对世界充满恶意而剧本令人称善?

   阿 城《棋王》(中篇小说)

     说句不怕得罪人的话,读中国当代小说,就像看国产电视连续剧一样,我得始终提醒自己“将就着点儿”,别忘了咱们还是初级阶段。这是外国第一流小说读多后的心理反射,本来也怨不得谁。但阿城的《棋王》是个例外。不必说,小说会让人本能地想到茨威格的杰作《象棋的故事》,两相比较一下,原也自然得很。奇怪的是,比来比去之后《棋王》竟然不落下风。最重要的一点是,《棋王》通篇散发出中国文学特具的油墨香,它的大量品质,只能源自中国传统文化的伟大熏陶。比如说,博尔赫斯先生虽然对中国文化钟爱有加,也曾尝试挖掘中国题材,但将博氏的作品放在《棋王》边上一比,真伪立现,博尔赫斯充其量只是一位钦慕东方文化的票友。和主人公王一生的棋品一样,阿城的小说也是“有根的”,正所谓“气贯阴阳”、“汇道禅于一炉”。每个字都直取文化的深层,品读之后,借用阿城的“肉醉”造词法,不免有些“文醉”。兴尽掩卷,那“呆子”宛在目前:“脚下扬起细土,衣裳晃来晃去,裤管儿前后荡着,像是没有屁股……”

   阿 待《猫眼石》(短篇小说)

     我不敢说阿待是最优秀的网上小说家,因为网上小说我读得极少。但仅就目前所见,我认为阿待远比许多浪得虚名的纸上小说家更为优秀。阿待的文学素质相当全面,而其文学素养甚至称得上古典。女权主义者曾经抗议说,男权主义者赞扬一个女作家,就称之为“不像女作家写的”。我不是男权主义者,但我还是不得不说,阿待的小说确实不像女作家写的。她的文字干净朴素,决无一般网上作者的不节制。有一种对网络作品的偏见是,网上没有篇幅限制,文字容易大量注水。然而与此偏见相反,由于纸上作品一般是有稿费的,而网上作品基本没稿费,因此一个想混稿费的成名作家会生产大量注水的文字垃圾,而一个珍爱自由写作的网上作者却可能以艺术为自己的惟一准绳。读阿待的小说还有一种对我个人来说最大的喜悦:几乎每一篇都具有令读者难以预料的新特质。你不容易料到她,她力图使每一次写作和阅读都充满期待。

   陆文夫《美食家》(中篇小说)

     中国不少当代小说都遗憾地有一种报纸病,即如果你在第一时间阅读它,会读得津津有味,搁的时间稍长,立刻味道大坏,甚至完全不明白作者在说些什么。这只能说明,他们的写作本来就与时间、永恒、人性等要素无关,只拼命死守着一位时事记者的忠诚。当然也有例外,如陆文夫先生的《美食家》。我不清楚“美食家”一词是否缘此而来,但自从他向世人奉献出《美食家》之后——如同音乐家陈钢、何占豪向世人奉献出“梁祝”以后——再写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在朱自冶流连于姑苏街巷寻觅舌间美味的生命历程中(我们记住了陆稿荐的酱肉,马咏斋的野味,采芝斋的虾子鲞鱼……),在孔碧霞如同电影“开幕”般亮出的那桌“百年难遇”的丰盛酒席里,确实流淌着某种永恒。正如艺术家的失恋常常可以升华为美妙的艺术,朱自冶的馋嘴也被我们好饮的作家提炼成东方饮食文化的惊世美艳。在“美食家”朱自冶诞生以后,我们才发现,没有朱自冶的中国文坛,就像盐没搁准的朱鸿兴头汤面,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张 扬《第二次握手》(中篇小说)

     平心而论,这是文革时期地下手抄本中最值得称道的一部作品。如果你清醒地意识到这是在小阁楼的天花板下搭建的一幢大厦模型,那就不应对其绝对高度过于奢望。正如我们此后再也没能看到该书作者有更出色的作品,然而我们必须对先行者致以敬意。何况无论如何,这部小说称得上是文革时期的最佳小说——尽管传抄时相当薄,文革后正式出版前,作者才把这个中篇扩充成了长篇。《少女的心》仅仅写了性,此书则重彩浓墨地写到了爱情——尽管其第一第二次的“亲密接触”,都不过是区区“握手”。但这“握手”中昭然若揭的隐喻义,令当时读者热血沸腾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当代小说中赤裸裸的描写。我不知道,从“第二次握手”到“第一次亲密接触”,中国文学(包括作者和读者的素质)到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值得玩味的是,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作品居然会被印刷。

   张远山《通天塔》(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尚未出版的作品,好在现在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了,我们没必要非得等到国内出版社长了见识之后才能读到这样的佳作。作品奇异非凡,据说“应该组成一个有文学博士、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心理学博士、语言学博士……参加的专家小组,共同会诊三年”,方有望“解开《通天塔》的结构之谜”,那我就不必强作解人了。小说充满寓言色彩,整部作品是一大寓言,内中各类寓言又大小相套、环环相扣,此起彼落,方降方升,而所有这些寓言又似乎都有一个明确的指向,指涉的是人类命运。作品一面布满玄机,让人步步生疑,一面又每句话都惊人地流畅明白,表达上没有丝毫故弄玄虚之处。尤其令人称奇的是,在最基本的故事层面,作品也是娓娓可读,朗朗可诵的,显示出作者出色的语言天赋和叙事才能。我相信,读者即使弄不清《通天塔》的葫芦里到底藏着什么药,也会被作者骇人听闻的想象力撩拨得目瞪口呆。——作者的最大自负也许是在哲学领域,就这部作品而论,他更该为自己的想象力自豪。

   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篇小说)

     在张贤亮之前,虽然中国在色情文学领域也有过符合泱泱大国身份的贡献,但所有的色情笔墨基本上都不出找乐子的范畴,像玛格丽特·杜拉所说,属于那种“让人快活的东西”。张贤亮也许是第一位在小说中让男人疲塌的生殖器承担起文化沉重的中国作家,《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的诞生也由此成为一个有价值的历史性时刻,我们不妨认为,随着这部小说的出现,中国文学也和小说末尾被黄香久紧紧夹住的男主人公章永磷一样,完成了一次有意味的勃起——不过,让人遗憾的事情还是再次发生了,又多读了该作家几部作品后,我们发现他当年曾经起到社会控诉作用的“性描写”,有可能属于误打误撞、瞎猫逮死耗子,作家的真实立场较之明清之际的颓废文人,并无质的提升,也许依旧停留在“沉迷”的原始水准上,他后来的作品始终没能在主题上有所拓展、超越,只是在同样的精神层次上周而复始,机械复制,一泄如注——《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在东瀛曾被供奉在成人书店的架子上,看来并非人家不识货。

   张承志《黑骏马》(中篇小说)

     对于张承志这类充满道德自负、洋溢宗教迷狂的作家来说,作品的高下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姿态。他扬头昂脖,对世界、世人一脸鄙夷之时,作品质量往往急剧下滑,只有自弹自唱自吆喝的份,或过鸦片瘾般地胡说什么与“特殊读者”的怪诞缘份。他苦修的体内突然遭到大真大爱的劫持,惊讶的同时谦卑之心大炽,便也可能迅即激发出伟大的创造力,写出让世人瞠目结舌的作品来——毕竟,张承志的天赋是像“硬道理”那样明摆着的——《黑骏马》无疑是他早年“谦卑之心大炽”时的产物,小说让人明显感到出自一位“大地孝子”的手笔,他那惯常显得偏颇、激愤的同情心,在这里因了对草原奶奶和草原姑娘的厚爱,突然变得格外痴迷深情。当以道德自虐的张承志暂时不再以道德虐人时,他高亢的人格特征,对“回民的黄土高原”的独特感悟,以及对艺术的独到理解,立时聚焦并升华出一种罕见的品质。在忘我状态下写出《黑骏马》的张承志是不可多得的,“钢嘎·哈拉”步点内的阳刚之气,可以一洗汉语文学圈内的阴柔之气,颓废之习。

   张恨水《啼笑因缘》(长篇小说)

     张恨水是影响最大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家,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人读得最多的不是鲁迅的小说,而是张恨水的小说——他曾经同时为七家报刊撰写连载小说。张恨水影响最大的作品是《啼笑因缘》,作品的模式和精神完全是《儿女英雄传》之类旧式才子佳人小说中的老套。但是既然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生活没有真正改变,那么以读报刊连载小说为惟一的文学生活的中国读者(尤其是包括鲁迅的母亲在内的女性读者)就永远会为这种老套涕泗横流。因此《啼笑因缘》可以被改编成评书,像旧式才子佳人故事那样一档一档说下去,而《阿Q正传》却永远只是少数"精英"的读物。谁能想象鲁迅小说能够在书场里供闲人们消遣呢?读者多寡,往往与作品价值成反比。现在当然没人再读张恨水了,新的“精英”依然读鲁迅,所以鲁迅的读者最终必然超过张恨水,然而张恨水后继者琼瑶女士的读者甚至比张恨水的读者更多。被战斗檄文唤醒的人数,总是少于被精神鸦片催眠的人数。

   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篇小说)

     把张爱玲打入另册近半个世纪,是革命的偏见。把张爱玲吹捧成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中国小说家,则是反革命的偏见。两者都因政治有色眼镜而影响了艺术判断。贬低者认为张爱玲是彻头彻尾的鸳鸯蝴蝶派,拔高者认为张爱玲没有一丝一毫的鸳鸯蝴蝶派。其实张爱玲骨子里浸透了鸳鸯蝴蝶派——甚至她读得滚瓜烂熟的《红楼梦》,也是鸳鸯蝴蝶派的远祖。然而曹雪芹写才子佳人,能够超乎同侪之上;张爱玲写鸳鸯蝴蝶派,也能够超乎同侪之上。但肯定曹雪芹不必同时否定罗贯中,肯定张爱玲也不必同时否定鲁迅。张爱玲在小说领域的独创性成就固然不容否认,但不该矫枉过正地把她吹捧为思想巨人和艺术大师。虽然《金锁记》被文学史家公认为张爱玲的代表作,但却不得张迷们的宠爱。张迷们的最爱是《倾城之恋》,这足以说明张迷们是把张爱玲当成高级琼瑶来读的。这是对张爱玲的另一种贬低,虽然张迷们自以为热爱张爱玲。作家不仅会在冷遇中被误解,也会在热烈的崇拜中被误读。

   郁达夫《沉沦》(中篇小说)

     小说作于一九二一年,大概相当于新文学的侏罗纪吧?据说当年也曾有过“洛阳纸贵”的荣耀,原因不难想见,一是白话小说当时还很稀罕,读者的眼光缺少训练,一是所谓“达夫式的露骨和直率”,再就是作品里那点颇能让时人莫测高深的性心理描写,比如日本女人“那一双雪样的乳峰!”当然还有别的,懒得总结了,因为小说实在幼稚了些,我甚至怀疑作家连第一人称的招法都没学会,一边“我”“我”不休,一边却尽是第三人称的角度。结构缺乏经营,想象的翅膀纹丝不动,无非一个神经质青年在喋喋自述罢了。这表明,若我们从艺术价值的角度考察,“影响力”便是桩靠不住的事。想来真是奇怪,若与郁达夫比拼古典文学写作,我敢说,集当前中华文士的所有才华,也是个大败亏输之局(魏明伦上场,只一合,便被挑落马下)。若仅仅比试现代汉语写作,一位稍有资质的中学生,都会忍不住替他修改冗词赘句。如果“他的megalomania也同他的hypochondria成了正比例”可以视为当年的时髦,那么在“皎日,依旧在她的轨道上,一程一程的在那里行走”中,“在那里”三字,实在像汉字长了鸡眼,不拔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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