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城市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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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说

  李智勇

  1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深藏着一座与他息息相关的城市。那里或者发生过一件让你刻骨铭心的往事,或者住着一位你想忘又忘不了的人。我总觉得,忘城之于我,更像一片魔境,一场梦魇,抑或一个传说!忘城,一座本该遗忘的城市,可是在我远离了它之后的多年,却依然摆脱不掉它丝丝入肉的纠缠。

  我的故事发生在三年的师范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之际。在此之前,我对未来已经毫无非分之想。就连毕业时要带着女友回家的美梦也已随着与小可的决裂宣告破碎。唯一的选择只能是离开忘城后回乡等待分配。人生就是去走一个又一个的怪圈圈儿,终点又回到起点,这一切我早已看的分明。然而,自从认识了露丝,我在忘城最后的时日便充满了悬念。这是我始料不及的,一切都来的太突兀。仿佛冥冥中掌管命运的神灵打了个盹儿,于是乎生活中的一切便暂时地失去了原有的规律,完全呈一种无序的状态恶意疯长。

  和露丝认识是在那个初夏的周末午后。那天的天气好像比正常的节气快了几拍,因为我发现在忘城的街头,女孩儿们身上的裙子一夜之间竟短了一大截儿,仿佛那些面料集体缩了水。失恋的感觉可以用百无聊赖形容,我漫无目的的走在那条昔日常常与小可并肩闲逛的小街上,一切和重温旧梦无关。

  一个叫“风月”的音像店里传出英国女星Pandora略带悒郁的歌声,音量不大,但绝对有穿透力。我不禁向里边望了望,落地玻璃窗前只有一个坐在白色铁靠椅上的女孩,径自用指甲抠着另外指甲上的蔻丹,一头被染成了酒红色的长发披散成了瀑布。因为看起来店里还算冷清,于是我抖掉外面强烈的阳光信步走了进去。店里是避暑的好去处,这一点常识我是跟小可学的。不可否认,在生活的细微之处我们常常会受到旁人潜移默化的影响。

  店里面是古香古色的木质装修,和店的名字很配。我环视了一眼走到CD架前随手翻看着CD。

  “喜欢听谁的歌?我能帮忙吗?”女孩儿站起身并且拖着长长的白裙朝我走过来,忽闪着毛茸茸的大眼睛问我想听谁的歌,说话时一脸温软的表情。

  “Pandora。”我本来谁的歌也不想买,但此刻面对女孩儿的热情我临时改变了主意。我不想看到那温软的笑容只做瞬间的停留,于是放下手中的CD,毫不犹豫地说出Pandora的名字。

  “是吗?”女孩儿开始时一愣,但我看出来那也是她最喜欢的外国歌星,因为她的表情里至少写下了刹那间的惊喜。果然,女孩儿说出了和生意无关的话,然而一切都在情理之中。任何一个人都想听听其他人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有着怎样的看法,尤其是当对方也对那些事物感兴趣的时候。“能不能冒昧地问一句,为什么会喜欢她的歌曲?”

  女孩儿问我为什么喜欢Pandora,这是一个人世间最古老也最难回答的问题。爱需要理由吗?但我还是愿意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尽管我知道这种努力本身就很苍白。

  “别人的歌都把爱情唱得太悲哀,完全是一种自怜自慰的意淫心态,那些歌只适合葬礼。”

  “还有吗?”

  “别人歌中的爱情在现实世界根本不能实现,他们唱起歌来一点也不负责任,我不想在痛苦的现实中忍受歌手的这种精神催眠。”

  “还有吗?”

  “那个奇怪的英国女人Pandora在歌唱上绝对是个天才,她的名字居然和希腊神话中的潘朵拉一个样。潘朵拉有一个金盒子,Pandora有一副金嗓子。潘朵拉的金盒子一打开,盒子中便飞出了疾病、灾难、不幸和痛苦。Pandora的金嗓子一打开,哇,整个世界立时清爽了。”

  “还有吗?”

  “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

  “也许还有,不过我一时只能想到这么多。”

  “谢谢。”

  女孩一定觉得我很能说,我也感觉自己当时挺能说。我一向不是一个能说的家伙,这也是小可与我感情破裂的主要症结。但是那天面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儿我居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瞒您说,其实Pandora的歌词我一句也听不懂。

  说到最后,我忽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仔细看时,才发现女孩儿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她那原本清澈的眼眸里不知何时起了一层雾,柔曼而朦胧。

  从“风月”里走出来的时候,我的手上多了那张Pandora的CD。我掏钱的动作被露丝阻止了,她说送给你吧!眉宇间挂着一副古人常有的“宝剑赠烈士,红粉送佳人”的庄重。我推辞说这怎么行呢,这又不是家里种的白菜。

  露丝被我的话逗笑了,一张CD我还送得起,就当交个朋友好了!我不好再坚持,说既然是朋友,也应该知道彼此的姓名才对,我叫唐雨,是师大的学生,马上就要毕业了。

  我叫露丝,听说有一种会捉鱼的水鸟也叫这个名字。说这话时她仰颌看着我,露出美丽雪白的脖颈,对自己充满了自信。

  我们相视笑了。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熨帖。

  2

  走在街上,阳光已经柔和下来。我情不自禁地哼唱起了《北方有佳人》那首诗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我知道自己的好心情全是那个叫露丝的女孩儿给的,还有那张薄薄的CD,拿在手里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我是一个缺乏温暖的人,却始终在寻找爱、自由与美。因为不能具体地去爱全人类,我便努力去爱其中的一部分——美丽的女人。听说美丽的女人和美丽的罂粟是同义词,越是美丽的毒性就越大。可是我不在乎,只恨没有一个为之迷醉的机会,天可怜见,机会终于肯垂青我了,我才发觉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个阳光普照永远不散的宴席,如果你依然饥肠辘辘无所适从,只怪你还没有找到自己的位子。我仿佛看见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已经拉开了序幕,我作为故事中的男一号马上要出场了。

  天色尚早,我决定先到我的学生家里走一遭,然后再回学校。我的心湖太不平静了,我需要对自己的兴奋进行一下释放。

  我们这些大三的学生正在实习期,学校没有做统一安排,很多的同学都回了家乡。我是少数几个没有离开忘城的人,要说做家教也算是对未来职业的一种体验吧。

  我的雇主姓顾,我听他老婆总是喊他老四,我的学生就是顾老四的女儿,一个十四岁的盲女孩儿。

  顾老四请我做家教的时候说得很明白,凭小柔的自身条件,像正常的孩子那样上学基本上是没指望了,可这孩子有事没事便哭鼻子,他劝也不是烦也不是,便想起给她找个家教来。陪她聊聊天,解解闷儿,好歹还能学点儿知识。他给孩子请过很多次家教,一段时间之后都说自己能力有限,让他另请高明。顾老四找到我的时候,也没报多大的希望,仿佛找家教这种行为已经成了他的一种生活方式。在他看来在找到家教之前每天不去忘城各大院校门前转一圈就对不起孩子。听了他的介绍,我当时就拍板儿:这个家教我干了,多少钱都干了。

  顾老四的家在师大后身不远处的那条破烂的小街上。我解释不清西城为什么会允许这样影响市容的建筑存在,这一片居民区杂处于富丽堂皇的高楼广厦之间,就像光洁的皮肤上长着一块癣,即使是和忘城的发展无甚相关的人看后也会觉得不舒服。我穿过一处街道上满是泥水和垃圾空气中充满了水产品腥臭味的小市场经过街角处的那个苍蝇满天飞臭气薰天的公共厕所再从一道低矮的涂满了儿童粉笔画的红砖墙的豁口处穿过去就到了顾家的那三间低矮破旧的平房前。远远的我就听到了小柔的哭声。小柔是顾老四的大女儿,顾老四的还有个儿子叫小刚。好家伙,名字起的倒刚柔相济,可惜火候都没到家,小柔是个瞎子,小刚天生弱智。

  小柔,是不是弟弟又欺负你了?看到小刚正手拿麻绳拧成的鞭子光着屁股在一旁傻乐,我便蹲到小柔面前想安慰一番这个一生下来就活在黑暗世界里的无助的孩子。

  听到我的声音,顾老四那位患有肥胖症的老婆赶忙从屋里走出来,瞧这大热的天儿,唐老师,快到屋里吃块西瓜。小刚在后面不知羞耻地说道:“大屁股,我要摸大屁股。”

  “这死孩子,再胡扯大嘴巴抽你。”顾四嫂在油渍麻花的裙子上抹了把手,把小柔一起拉进了屋。

  阴暗的房间里一位光着上身的老太太正在举着苍蝇拍四处找苍蝇,干瘪的乳房像两个被掏空的口袋挂在胸前。这是顾老四的母亲。我们一进屋,她便用两只混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举着苍蝇拍的手就那么古里古怪地停在空中。我每次来对于她讲仿佛都是陌生人,看样子她完全没有了对外界的记忆。

  “到外边凉快凉快去吧。”顾四嫂伸着脖子对婆婆喊了一句。老太太倒听话,也不知道咕哝了一句什么,便拉开纱门走了出去。

  顾四嫂在堆着菜盘饭碗和西瓜皮的圆桌上虚空挥了挥手,立时飞起了数十只苍蝇。她随手拿起一块淌着汁水的西瓜不容分说地递进我的手里。

  “我四哥不在家?”

  “他受了点工伤,大概去医院了。”顾四嫂大大咧咧地道,“他那人干活糙,受伤是家常便饭,死活不长记性。你找他有事?”

  “我只是路过这里,顺便到家里看看。”

  顾四嫂像突然记起来什么似的,说,唐老师,难为你对这孩子这么用心,我们两口子心里一直过意不去,这么办得了,今天您就在我们家吃顿便饭吧。我放下手里的西瓜,推辞着,等改天吧,哪天我四哥在家的时候我一定留下,不过今天不行,我还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回去晚了进不了门。顾四嫂爽快地说,行,等以后有机会你们哥俩一定得整两盅,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临出门时,我拉了拉小柔的手,老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小柔牵着母亲的裙子一直跟出门外,唐老师,记着明天带我去河边。

  黄昏时分,我手拿Pandora 的CD走出了顾家。

  就当我快要走出那条窄小、阴暗的巷子时,我被洗劫了。对方是三个染着黄发的街头烂仔,一个胖子、一个公鸭嗓还有一个瘦高瘦高的“大龅牙”。幸亏我还老实,没受什么皮肉之苦。只是那个胖子发现我鼓鼓的钱包里放的竟是一卷诗时才给了我一个耳光。不过他们还是把我的钱包拿走了,这好像是他们的规矩,干他们这一行的不能空手而归,据说空手而归的话就会一直撞霉运。

  3

  学校里流行着这样一句话:人生错走一步棋,误入师大政史地。本来我们历史系里就只有五个男同学,其中一个还在刚进校门的一周之内转到了其它系,结果就剩下我们四个人生活在一个有着四十四名女孩子的班级里,如你所知,我们系的男女比例是一比十一。可是你不要以为这样的环境里我们生活的就一定很幸福,我们没有唐僧师徒走入女儿国的幸运,因为与其说我们系是女儿国倒不如说是夜叉国更贴切。这也是我为什么舍近求远从下届的音乐系找小可做女朋友的原因。不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而是窝边草根本就没法儿吃。

  宿舍的那三个难兄难弟都回了各自的家乡,现在就剩下我自己,这样倒好,清静,想干点儿啥就干点儿啥。只是小可偏偏在这节骨眼儿上和我分了手,这样一来啥也干不成了。

  一回到凄清的宿舍,我便蹬掉鞋一头倒在床铺上。本来今天认识了露丝,我的情绪好极了。不承想这种好情绪却完全被那三个烂仔给冲散了。我的左半边脸直到现在还隐隐作痛,想起那个胖杂种打我的耳光我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哼,儿子打老子!

  我捏弄着那张CD,眼前又浮现出了露丝酒红色的长发、雪白的脖颈以及矜持的微笑。“就当交个朋友吧,交个朋友吧……”我在头脑中重复播放着她那句随口而出的话,越咂磨越有味道。有门儿——

  我坐起身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想用小可作为生日礼物送我的CD机听听Pandora的歌。可是CD机却不见了,只有一张烂纸片儿上写着几个粗粗的黑字,“东西我收回了”,一看就知道是小可用眉笔写的。我抬起手就想把那张Pandora 的CD摔出去,可是马上想到这是露丝送的,这可扔不得,这是啥玩意儿?这可是人家女孩儿给咱的“信物”啊!

  我决定去找小可,不是因为CD机的事,而是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收回以前我专门给她配的我们宿舍的钥匙。

  我换了身衣服直奔女生楼,小可住在美斋二一七宿舍,我在楼下对着窗户喊了几声“二一七”,便有一个湿漉漉的脑袋探出了窗户。

  何小可在吗?

  和一个体育系的男生出去了,晚饭没回来吃。

  挺厉害呀,刚和我分手就又傍上一个。我在心里暗骂。然后漫无目的的向学校的冷饮店走去。以前,我和小可常去吃冷饮。

  冷饮店里正放着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一对对男女学生吃着各色的休闲小品,我看着他们没有一对儿象是纯洁的男女关系,比我这孤独的人更可耻。

  我坐在以前常和小可坐的位子上,点了一客咖啡故事。所有的迹象都在表明我是一个很怀旧的人,别提那事儿,我说过,一切和重温旧梦无关。

  我边吃着冰淇淋边左顾右盼,一眼看见了小可和一个狗熊一样粗黑的傻大个儿走了过来。就像吃冰激凌吃出个死苍蝇,我一下子没了好心清。我忽然想要离开,因为我不想在小可的新男友面前和她唧唧歪歪。如果那样的话小可一定认为我没有一点男子汉的气概,好像我存心在对她的新生活恶意破坏。就算咱哥儿们再怎么缺爱,也不能让人看成“爱情乞丐”呀!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小可她们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她还是发现了我,小可先是一愣,接着挤出一丝不尴不尬的笑容,她要不笑还好,那一笑比哭还难看,“唐雨,你怎么在这儿?”

  这地方又不是你家的,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可这是心里话,说却不能这么说,这要说出来不是成心斗气吗?可咱又不能不搭理她,“这地球真小哈?”

  “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男朋友。”傻大个儿显然没料到小可会这样说,简直是又惊又喜。小可又对沉浸在意外惊喜之中的傻大个儿说:“我的老乡,唐雨。”她倒能忽悠,她是河北人,俺是东北人,啥时候我成她的老乡了?

  “你们坐吧,我还有事,先走了。”我站起身来,没有去握傻大个儿伸出来的手。我就要出他们的洋相。

  “干吗要走啊?没带女朋友啊?我还想认识认识呢。”小可的语气明显是在讥诮。

  “你会认识的。”我甩下一句酸溜溜的话,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忽然闪现出了露丝的“光辉形象”。和露丝比起来,小可显然是一个俗不可耐的小丫头。

  我装着那张已经无法播放的CD,走在校园里的路灯下,嘴里哼着“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充满了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们必须恋爱……”一路走,一路唱,越唱我他妈越凄凉。我讨厌过早地回到宿舍忍受孤独,于是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四外散步,直到熄灯前我才回到住处,一路上惊起“鸳鸯”无数。

  躺在床上,思绪便跑到了“风月”,便想起露丝来。

  这一天对我来说真是太漫长了,从认识露丝到现在只不过才是短短的半天时间,我却感觉仿佛过了半个世纪。在这样一个寂寞的夜晚,我忽然对与露丝的下一次相逢有了一种迫切的渴望。

  窗外,半个月亮爬上来。月光透过纱窗洒进屋内,让人感觉自己不是躺在了床上,而是躺在了水中央。恍惚中我看到一只白色的水鸟在我头上盘旋,那鸟长着鲜红的嘴和细长的腿……

  真事儿,那一夜我梦到了鹭鸶,那种会捉鱼的鸟。当我在睡梦中露出满足的笑容的时候,我当然不会想到,从此我将一头跌进这个梦里,而美好的只是梦的开始。

  4

  在西方的神话中曾经流行过一种诡异的传说:瞎子的眼泪落到地上会变成宝石,而他们落泪的时候还会看到自己的前生来世。我知道这玩意儿纯粹是扯淡,可第一次见到顾小柔时脑海中竟一下子复苏了这个沉睡多年的谶语。

  我每次去顾家都会看见顾小柔在暗自垂泪。我觉得这个盲女有着太多十四岁的年龄本不该有的忧伤,除非她的内心深处藏着一个永远无法卸载的负担,一个难与人言的秘密。

  那些天,小柔一直在为我介绍忘城的历史传说和地理风貌,没错,是她给我这个家教——历史系的大学生讲,而我只是她的听众。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反正是她爹消费,花钱难买乐意。唯一使人惊奇的是这孩子不仅眼泪多,她的历史知识更是惊人的丰富,忘城近百年的近代史以及奇人轶事她居然如数家珍似曾亲历。我敢说她的知识简直可以和我们系里的教授媲美。

  有一次,顾小柔提出要我带她到忘城北郊的河畔溜达溜达。我征求顾四嫂的意见,顾四嫂说:“小柔这丫头自从生下来就没出过家门,不是我们不肯带她出去,而是她自己根本就不愿意去。我也觉着她该到外边走走,虽说她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就是吹吹外边的风也好啊。她终于肯出去了?太好了,只是这样一来又要麻烦您了。唐老师,您就辛苦一趟吧。”

  就这样,第二天一大早我带着小柔来到了忘城北郊的忘川河畔。

  很明显,小柔出来之前经过了一番精心的梳洗打扮。她穿了一身素纱衣裙,乌黑的发辫上系了一块白底蓝花的手绢。

  我们坐在忘川右侧的一道石坝上,微风从河的对岸吹来,刚好撩起我们的发丝。我能闻到一股麝香般醉人的香气。小柔问:“唐老师,您说渡过忘川的人真的就能把往事全都忘掉吗?”

  “我不知道。就像只有死去的人才能描述出死是怎么一回事,可活着的人又不可能听到死人的描述,所以对于生者来说死一直都是一个永恒的谜。忘川是否真的能让人忘记往事,那也只有渡过忘川的人才知道。可是忘川能让人忘掉往事的话,那谁又能记得自己是否曾经渡过了忘川呢?”我看着眼前那一湾绿色的河水,河面并不宽,对面青青河畔的草木依稀可辨。看样子忘川与其它的河流并没什么两样,有那么神奇吗?

  关于对忘川的禁忌,忘城人好像讳莫如深,但可以肯定的是,忘城人宁可舍近求远,也决不会渡这条河。

  “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记忆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该多开心啊。”小柔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对我的回答很是失望。

  “相传宋朝年间,江湖中有个人称‘东邪’的怪客,他曾经得到过一坛‘醉生梦死’酒。喝了这种酒,便可以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虽然这个想法真的是很有创意,不过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样一种酒呢?”我暗暗嘲笑这个女孩儿的异想天开,小小年纪,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非要去忘记呢?

  “唐老师,您闻到了吗?这里的空气真香啊。这是油菜花的味道。”小柔的再次开口让我惊讶异常。我还以为这麝香般的香气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呢。

  “你敢肯定这味道是油菜花的香气?”我虽然没有看到过油菜花开,可是却立刻想到了一篇小说里的句子,“等到油菜花开的时候,刚过了年不久,姨娘的铺子上还贴着红对子……”由此推断,油菜花开是开春的事,而现在的节气却是初夏。

  小柔睁着一双无神的大眼睛,面向着忘川对岸广阔的原野,张了张嘴巴终究没有说啥。那神态仿佛她看到了使她震惊的什么东西。我明明知道她什么都不可能看见,但还是好奇地朝远方望去,而远方除了我熟视无睹的一切外并没有给我带来新的惊奇。只是微风中花粉的香味越来越浓重。

  小柔说:“唐老师,您知道吗?这是光绪二十四年春天的油菜花散发出来的香气。”

  尽管那个西方神话中诡异的传说在我看到顾小柔的第一眼时便在头脑中蠢蠢欲动了,可是当她在忘川河畔幽缓地说出这句话时,我还是感到了一阵眩晕。

  “我这孩子可是个瞎子!”

  “瞎子?那我能教她什么?”

  “你可以给她讲些故事,或许只需要陪她聊聊天。只要哄她不哭就好。”

  “她喜欢哭?”

  “可能因为寂寞吧。”

  我清楚地记得当我答应顾老四给小柔做家教时我俩的对白,他把女儿的爱哭归结于寂寞其实并没有抓住要害,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原来是小柔的精神有点儿变态。

  5

  再次去“风月”的时候,里面比上次还要冷清。露丝依旧坐在上次的位置做着上次的动作,好像她从未离开过那里,又好像一直在冰箱里保着鲜,保鲜着她的寂寞芳春。

  “唐雨。”露丝很自然地叫着我的名字,让人感觉这个名字她已经叫过千百遍,此时只是随口而出。她对我的到来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意外,仿佛我只是来赴她的约定,毫无悬念地如期而至罢了。我一扫来这儿之前的紧张,在她的示意下很有分寸地坐在对面一个供顾客休息的皮凳上。露丝把一只手举到我的面前,“你看,这是什么?”她手里捏着的赫然是我被烂仔们抢走的钱包。

  “怎么在你手里?”我惊奇地接过钱包,不知道该不该说声谢谢,她总不会认识那几个烂仔吧?

  “你上次走后我在门口拾到的,里面有你的学生证。我以为你第二天就会来找呢。”

  哦,原来是这样。看来是那几个烂仔随手扔掉的。既然她不知道我被打劫的事儿,索性跟她将错就错吧。我说:“反正里面又没有重要东西,所以也没有当回事儿,居然被你拾到了,那我可要好好地谢谢你了!”

  “怎么谢?”露丝调皮地翻了我一眼,露出美丽的眼白。

  “请你吃饭咋样?能赏光不?”我试探着说,这也正是我此行的真正目的,如果说来之前还为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而费尽心机,那么此时此刻,理由就在眼前,而且是现成的。

  “好啊,不过我可不去小地方。”露丝说得很认真。我当然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儿是不能去嘈杂脏乱的小饭馆的,这可不是矫情,这样的年龄嘛!

  “说吧,去哪儿?”我丝毫不吝惜钱,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花钱泡不了姑娘。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嘛,我不是能做家教还能赚稿费吗?

  “第三大道温都酒吧怎么样?”露丝征求我的意见。

  “行啊,听说温都酒吧虽然不是西城最大的酒吧,其品味却无出其右的。还听说那里的DJ 贼棒,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去领略一番。”我居然有些兴奋。

  就这样,露丝提前关了她的“风月”,又在后面化了淡妆,然后拎了个包儿和我一起走了出来。

  我建议打辆车,露丝说天儿还早,坚持先步行一段路再说。

  我们并肩走在路边的法国泡桐下,露丝的步子很优雅。相比之下我的步子却有些杂乱,并且时常不小心碰到她的手。

  露丝突然问我,唐雨,你说周围的人会怎么看我们?

  说不定会把我们当成一对情侣呢。在男女感情上,我还不是“不知道心跳,也不知道害臊”的老泡儿,说完这句让自己心跳加速的话后,我故做轻松地收住脚步,想看看她的反应。

  情侣应该这样。露丝落落大方地把修长白嫩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霎时,露丝指甲上的寇丹在我的意识里划过了一道闪电。我敢说,自己当时的感觉和你看到上面的文字时的心情毫无二致。这样的情节就像拙劣的小说家编造出来的一样,完全让人难以置信。然而事实确实如此:露丝在第二次和我见面时便把手伸向了我。当然,露丝绝非轻浮女子,但这样的举动着实有些骇俗惊世。我当然却之不恭顺水推舟啦,要不也显得咱太没见过世面了不是?

  温都酒吧里的长发DJ 正放着那个英国女人干净而又醉人的歌声。我和露丝面对面坐在情侣桌前,桌上的枝形烛台上燃着大大小小十几只红烛。在熠熠烛光的映照下,露丝的脸上平添了一丝忧郁。直觉告诉我露丝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儿。

  “你喜欢老师这个职业吗?”露丝盯着高脚杯中的红色液体。

  “我在学校的选择上完全遵从了父母的意愿。你呢?”我喝下一口酒。

  “我不喜欢老师,尤其是讨厌老师讲课时的语调。不过我上学时成绩还是蛮不错的。”她的表情出现了瞬间的茫然,像是记忆中闪过了某些岁月的残片。

  那晚,露丝一直没有对我讲什么我期待中的故事。她喝了很多酒,完全没有了她白天给人的娴静、优雅的感觉。看得出来她的骨子里有一种野性的疯狂,还好,这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要打车送露丝回家,她坚决不让。我们出了酒吧便分手了。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学校。在路上,露丝那只染着天蓝色指甲的玉手始终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一股想写诗的冲动便袭了上来。回到宿舍,拿起纸笔时却什么也写不出来。

  我的头一剜一剜地疼,我知道是酒精开始在起作用。

  那天晚上,我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感觉做了许多的梦,可醒来的时候一个也记不起来了。

  6

  当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是上午九点多种。拉开宿舍的窗帘,外面阳光灿烂,鸟声啁啾。整个世界就像在昨天夜里又重新漆了一遍,看起来格外亮丽抢眼。

  学校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从来波澜不惊。如今一旦进入世俗的繁华,竟有些忘记了从前的自我。昨晚去温都酒吧的事儿现在回想真有些不可思议,我和露丝才仅仅见了两面,她居然就向我伸出了冰清玉润的手,直到现在我依然还能闻到残留手中她的香水的味道 。

  回头想想,第一次走出“风月”,我便很干脆地喜欢上了那个染着酒红色长发的女孩儿。这是一种很使人压抑的想法,压抑使人内心狂野,以至于找不出合适的字眼来对那份情感进行宣泄。

  如果说人真的有前生来世的话,那么我和露丝之间的邂逅会不会是前世的约定呢?自从陪顾小柔去过了忘川河畔,关于前生来世的说法便一直在我的脑海间萦绕。看来我的脑子也出毛病了,不过那天在忘川河畔,十四岁的盲女顾小柔真切地讲出了一百年前的往事,要说也邪乎,在此之前我可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呀!

  我重新躺在床上,脑子里一片混乱,只感觉一阵阵油菜花的香气从宿舍的各个角落涌出来,霎时弥漫了整个屋子。于是我整个人便被淹没在了1898年的油菜花香里。

  顾小柔说,大清光绪二十四年春天的忘城郊外开满了大片大片黄艳艳的油菜花,那个春天的空气里始终弥漫着麝香般醉人的香味。一个叫李闰的女人从浏阳回到了忘城娘家,每日里便满怀心事地徘徊在忘川河畔。偶尔也会随手摘下一朵黄花插入鬓边的发丝,面对河水中晃动的倒影出半日神。丈夫走了,他是抱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应昭进京变法的,她怎能不为他担心?最初的日子里,她每次从河边回来,都不忘带一朵油菜花以计数与丈夫分离的日夜。油菜花谢了,丈夫依然没有消息。忘川河水静静流淌,而北京城里却是风云变幻。九月二十八日是她在日复一日地等待中平淡无奇的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去了忘川河畔,又像往常一样回了她父亲的翰林府。然而就在这一天,在遥远的北京城,正有六个人被朝廷以“大逆不道”的罪名斩首在菜市口,其中一个便是李闰朝夕牵挂的夫君谭壮飞。李闰梳妆盒里那些早已干枯的黄色的小花仿佛是命运的暗示,那麝香般醉人的香气无时无刻不在传递着一种死亡信息。从惊闻噩耗的那一天起,李闰便再也甩不掉那闻之令人心痛的气味,哪怕经历几生几世。

  “壮飞是为了维新、为了救国而死,是死在了封建顽固派的手上,原以为她的鲜血会唤醒沉睡多年的华夏大地,没想到人们却依然生活在‘天朝上国’的美梦之中。壮飞是生的伟大,死的窝囊啊。”小柔的话使我震惊。这话应该只有李闰才说的出来呀!

  “我的前生就是李闰!”顾小柔那双无神的大眼睛仿佛看穿了我的心事。

  在忘川的背景里,仿佛顾小柔的年龄已经不是十四岁,她也不再是顾小柔。她只是一个女子,一个抛却年代却抛却不了记忆的女子。

  “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个玩笑可开大了。”我故作从容地挤出一丝笑容,但内心深处那根好奇的弦早已被她拨动了。

  “我知道你不相信,你以为我愿意记着这些念之伤心的往事吗?”顾小柔的眼泪爬满了脸颊。

  那一刻,我矛盾极了,不知道该相信自己还是该相信眼泪。

  7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才从昏昏沉沉的意识中清醒过来。走到街上,两脚不听使唤地就去了“风月”。老远,我透过落地玻璃窗便看见了露丝的身影。我收住脚步,注视着那一袭朦胧的白色身影,忽然感觉她在我眼前是如此地飘忽不定,以至于我竟怀疑自己是在梦里还没有彻底醒过来。正当我犹豫未决的时候,忽然肩膀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顾老四。

  顾老四是那种四十岁不到的车轴汉子,浓浓的眼眉,短短的胡茬。他横拉硬拽非要请我到家里吃午饭,言语间透着一股爽直。为了不至于引起店里露丝的注意,我不敢对顾老四的盛情过分推辞,只好跟他回到家里。

  顾四嫂对我的到来表示出了相当的欢迎,一边和我打招呼一边忙着张罗饭菜。顾小柔听到我的声音显然有些不安,我猜她是害怕我不能保守她的秘密。我假装若无其事的和她打了声招呼,甚至想拍拍她的头以使她镇静,但一想起前生之说又觉不敬,只得作罢。

  菜端上来,无非是凉拌西红柿、拍黄瓜、花生米、火腿肠之类的凉菜,酒是瓶装啤酒。我开始本不想多喝,我知道自己的酒量跟欧阳修划等号,“饮少辄醉”。况且我还应该顾及自己的身份,毕竟和人家非亲非故,第一次到人家讨扰就酩酊大醉有失体统。可你也知道,酒这东西你除非一滴别沾,只要喝起来一切就由不得自己了。再说顾老四又是一个实在人,我还真不好跟他藏奸耍滑打酒官司。他既然是真请,我只得真喝,哪怕喝坏肠子喝坏胃,舍命陪君子嘛。再说了,老哥请我吃顿饭,喝的少了他也不干啊。

  要说顾四嫂这人真是贤良淑德,我们坐着她站着,我们吃着她看着,啤酒喝完她满着,西红柿吃完她拌着,可她一直乐乐呵呵的,毫不厌烦。席间,他们两口子一直表达着对我肯为小柔做家教的感激之情。这让我很是惶恐。其实我做了些什么呢?啥也别说了,一切尽在酒中!

  我胡乱应答着,胡乱地喝着酒,不知不觉便醉倒了。

  确切地说,我是被一泡尿给憋醒的。我忍着剧烈的头痛,强睁开眼睛,只觉得眼前漆黑一片。我没有立即起来,而是努力辨别自己所处的环境。听动静此时已是深夜,回想起和顾老四喝酒的情景来,开始的画面历历在目,而后来的事情却一点也回想不起来咧。我想自己喝到最后大概是醉倒了,那样的话自己应该还没有离开顾老四的家。我凝神静听,果然听到了隔壁传出来的微弱的鼻息声。

  我是被人合衣放到床上的,我轻轻地下了床摸索着穿上鞋,然后辨别了一下方向,我想自己应该是在西间屋。真想象不出顾老四一家老少五口人是如何挤在东间屋睡下的。我的眼睛已经慢慢适应了黑暗,能借着透进室内的微弱星光看清物体的大致轮廓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出西间屋,躲闪着外间屋杂乱的桌凳打开了房门。我始终没有开灯,关键是我根本不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外面的门被打开时发出了一些声响,可是东间屋里没有一点反应,因此我重新把门虚掩了,来到外面的院子,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的妈呀,真像是过敌人的封锁线。

  外面黑咕隆咚,我解开腰带夹着双腿原地打转,那份难受啊,真想立即痛快淋漓地就地解决掉。不是有那么句话吗?老乡进城,上下条绒,找不着厕所,哪圪塔都行。可咱毕竟也是文化人儿,还知道小处不可随便的道理。于是凭着记忆挪到了离住房稍远一点的砖墙豁口处。

  正当我飞流直下的时候,忽然死寂的暗夜传来一声夜猫子的叫声,咕咕——喵——真跟小孩的哭声差不多。我不由得头皮发乍,浑身发抖,一截儿尿全洒到了鞋上。我狼狈地系着裤子,就听豁口外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愈行愈近,转念间一个黑影走进了豁口。我已完全被这突然出现的脚步声吓蒙了,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挪不动地方,喉咙里像塞了个核桃发不出一点声音。我就那样张口结舌地看着黑影走过来。黑影显然没有我这样的思想准备,当他突然发现我时,骤然收住脚步,失声叫道:“谁?”

  就凭着那一个字我已听出来对方正是顾老四,但还是在刹那间感觉到有一条刚从冰窟窿里捞出来的蜥蜴爬过了脊梁沟儿。我按住狂跳的胸口,嗫嚅道:“四哥?我,唐雨。”

  “没被东城那帮兔崽子打死,倒差点被你给吓死。”顾老四说着走过来,这时我才发现他走路的姿势和白天有了很大的变化,此时一瘸一拐的,一会儿一米六,一会儿一米七,像极了春节晚会上《卖拐》的范伟。

  怎么了?遇到赵本山了?怎么一双好腿忽忽悠悠就瘸了?这要是在平日,我一定要趁机幽默一回。可我马上意识到场合不对。便说道:“怎么了?半路上遇到打劫的了?”既然白天他在陪我喝酒,想必是我喝醉后他去上了夜班吧。我丝毫不怀疑顾老四深夜归来一瘸一拐会藏着什么古怪。我不是也遇到过被烂仔打劫的事儿吗?看来忘城的治安真是成问题,真不知道衙门里那些当差的都干啥去了。

  什么被打劫呀?哥我是去打架了。

  我忽然觉得顾老四有点儿傻的可爱,深更半夜的出去打架了?大概他是白天的酒还没醒吧!

  8

  就像一个人总有其不可告人的秘密,忘城也并非城北的忘川河水一样清可见底。在那个深夜,我从睡梦中醒来,竟于无意中窥视到了忘城的秘密。很多年之后,我依然为了那次的夜半小解而悔恨不已。很多事情还是不知道的为好,我常常想,那次深夜我原本就不应该醒来。 虽然并非每个人都可以从天上看到深渊,但是我认为,这终归不是什么值得庆幸的事。

  顾老四告诉我,自从三十年前这座古城的第一场武斗开始,忘城每天都在发生夜战。最初武斗的双方只是那些同样身穿绿军装、臂缠红袖标只是立场不同的一群无知青年。但他们对战斗表现出的狂热很快便感染了其他人。人们纷纷加入了这场混乱的战争,痛并快乐着,以至于欲罢不能。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厮杀性质的战争里,有各种面目的人,也包括斯文的人和被生活压榨的有着落漠形象的人。在这场集体的殴斗中最少可以分成十个帮派,诸如“平民派”、“死亡帮”、“钢制党”等等,基本上没什么深刻的文化内涵,但大多能恰如其分地反映他们的身份以及打杀的手法。不过总体派系只有两个:东城、西城。

  本地人都知道,忘城曾是大清朝某位王爷的狩猎园林。走在青条石铺就的狭窄的路面上,便仿佛一下子掉进了历史幽深的脐带,你能想象的出头插雉尾左牵黄、右擎苍的王者前呼后拥的狩猎场景。与在鸦片战争中对垒洋人枪炮的节节败退不同,八旗子弟对付飞禽走兽自有他们的独到之处。其实又何止是飞禽走兽呢,那些当年在忘城世代居住的百姓又有多少人能逃过八旗绿营兵的屠刀?据说为了给那位王爷圈猎场,东城竟在一夜之间被屠戮了三千户,劫后余生者也尽皆迁到西城。东城和西城有着决然的区别。东城因为有了那个狩猎园林,那里的人们便有了一种无言的尊宠。他们的脚步总是悠闲的,他们在悠闲中臆想着祖先戎马倥偬的生涯。也因此,东城的空气里总是弥漫着一股陈腐而又血腥的味道。西城非常地现代,现代到人们已经泯灭了祖先的坚忍与淳朴。西城就像一个物欲的漩涡,然而人们挣扎着、扑腾着,苟延残喘而又乐此不疲,却没有人愿意爬出来。这就是忘城,一座畸形的城市,一位历尽沧桑行将就木的老人。血脉相连,生生不息。如果说如今的东城人是王公贵胄孤傲冰冷的血统,那么西城人的体内流动着的便是忘城遗孤的复仇烈焰。冰与火当然不能同炉,听了顾老四那么一说我倒觉得,西城和东城旷日持久的战争并非是三十年前那场浩劫中身穿绿军装臂缠红袖标的无知青年所引发的,是疖子终要出脓,这更像一场宿怨。

  顾老四说:生命就是一场悲剧,焦虑、恐惧和绝望会始终伴随着人短暂的一生,直至走向死亡。难道这些就是忘城夜战的人们破罐破摔的理由吗?

  你们为什么要拿生命做游戏呢?就像听一个离奇的故事,我只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你不觉得现实的生活太索然无味了吗?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就像磨道里的驴子,忙碌着重复而又重复着忙碌,耗费着年华以维持剩余的生命,犹如饮鸩止渴。这样活着又比死人强得到哪儿去呢?我们需要战斗,战斗使我们从情感的通俗化中得到超脱解放,重新尝到人生深刻的意味。”顾老四那时那刻就像一个深刻的哲学家,完全沉浸在战斗给他带来的余味里,“战斗有如阴霾沉郁后的暴雨淋漓,使我们痛快地重睹晴天朗日。空气干净了,大地新鲜了,我们的心胸从沉重压迫的冲突中得到了光明愉快的超脱。”

  真想不到忘城每天晚上都上演着这样的死亡游戏,更想不到这场死亡游戏对于忘城人发挥着那样的作用。

  顾老四夜半归来后,我们一直坐在他家房前的空地上抽烟。我忽然感觉他是如此地陌生,就像我从来都不曾认识。一想到白天那些在街头擦肩而过的人说不定就是夜里凶残的斗士,我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顾老四说,他白天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等待夜晚的来临。他们不唯书、不唯上,不为官、不为民。所有夜间殴斗的人都能在这场死亡游戏里找到快乐,唯独遗憾的是当战死的时候就没有资格参加下一次或许是是更加精彩的游戏了。听那语气,他的肉体随时会和灵魂分离。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离开了顾家。沉寂了一夜的忘城又逐渐恢复了白日的喧嚣。当然,像很多在黑暗里发生的秘密一样,忘城所有的令人惊心动魄的场面都是发生在夜里。当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第一缕曙光的时候,忘城才进入自己真正的睡眠。因此,阳光下的忘城总是安详的。可见忘城夜晚的沉寂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沉寂,而是一种伪装后的喧嚣,一种更为可怕的无声的喧嚣。

  为了验证顾老四昨夜的离家并非梦游,昨夜的话语并非梦呓,我以晨练者的身份去了东城公园。东城公园是从前那个大清王爷的私家园林,也是顾老四口中的战场。远远的我就看见一圈儿人在围观什么,挤到前边一看,差一点儿吐出来。有一个三十出头儿的男人躺在青石板上,脖颈上流出的血凝固成一滩儿就如洒在地上的豆酱,他的嘴略微开启,脸色安详,像是进入了甜蜜的梦乡。一个老太太正用小木棍从死尸的短裤角里伸进去拨拉着他的生殖器,嘴上咕哝着:“死没死?”周围一片关切之声:“大没大?”

  9

  詹拉克·霍洛勃姆说: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老虎、一头猪、一匹驴子和一只夜莺,正是它们四者活跃程度的不同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性格差异。我觉得顾老四他们的性格里糅合了老虎和夜莺,而自己的性格则是猪和驴子更活跃一些。那么露丝呢?

  我倒希望露丝能做一头简单快乐的猪,可是偏偏感觉露丝的身上总是若隐若现地笼罩着一层忧郁的氤氲。

  东城公园里围观死尸的人群被闻讯赶来的法警驱散后,我立即下决心去见露丝。夜里的经历让我意识到人的生命竟是如此地脆弱,简直就是易碎的玻璃器皿。既然谁也不敢保证明天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们为什么不把想做的事一古脑儿在今天做完呢?以前,我做什么事都太在乎结果了,尽管每件事的后果都并非人的意志所能左右。每走一步都要拖着“后果”这条越变越长的铁链,现在看来那真是一种自我摧残。

  我一路上设想着见到露丝时的种种对白,我要大胆地向她表达心中的爱,就像一首歌中所唱: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是的,这完全是我一直以来想对她说的话。也许这份感觉来的太快,这份情感根本就没有依托,但我还是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因为在人世间至少还有“一见钟情”之说,而我们已是“两见”。我真担心这份情感此时不表白,便再也没有了表白的机会。因为也许就在明天,人类就会走到天地的尽头,所有的房屋都在瞬间崩塌倾圮,整个世界将变成一个永远无梦的沉醉之夜。

  走进“风月”时,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世界并没有因为我的离奇经历和思想触动而改变丝毫,我木木地站在露丝面前,胸中燃烧的万丈激情瞬间全息了。

  我清醒地意识到,此时并非最后的结局,人类还没有走到天地的尽头,世界也并未化作一片废墟,太阳照样升起,我们还得一如既往地生活。

  “坐呀,想什么呢?”露丝投射出狐疑的目光,好像发现了我的心事。

  “想戈玲呢。”我坐在皮凳上,以手支颐,故作沉思状。

  “戈玲是谁?”露丝认真地问,旋即想起了电视里著名影星葛优做的广告,不禁会心地笑了。

  露丝忽然收住了笑容,惊奇地看着我,“昨晚你干什么去了?”

  “没干什么呀?怎么了?”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不知道自己露出了什么破绽。

  “你看你眼圈儿黑黑的,都成熊猫了。”露丝说着随手把她的化妆镜递了过来。

  我接过镜子一照,连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镜子里那张脸眼窝深陷,眼圈发黑,一脸倦容,真有点人不人鬼不鬼的。

  “昨晚失眠了,一夜没睡好。”我搪塞道。

  “怎么搞的?”露丝表现出的关心让我感动。

  “想你。”我直勾勾地看着露丝的脸,像一个受了委屈等着安慰的孩子。

  “真的假的?”露丝被我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不自在地四外张望着,两只手不停地轮换着抠着指甲。

  整个上午,“风月”音像店里少有顾客光临。店门口的音响里始终重复播放着Pandora的同一首歌,这也是我听过的那个英国女人唱的最好听的一首。在此之前,为了弄明白她唱的是什么内容,我曾经专门查阅了很多的资料,也因此知道了许多旋律背后的故事。我知道很多人和我一样,听外国歌曲只是单纯地听旋律,因为歌词根本就听不懂。果然,露丝就不知道歌里唱的是什么。

  我告诉她,这首歌的名字叫《珍妮之吻》。不仅旋律优美,歌词写的更是出色,简直堪称一首绝妙的诗。

  “是吗?正好就由你这位大诗人给我朗诵一下怎么样?”露丝并未发觉自己说露了嘴,可我却听出来,她一定是看了我钱包里放的诗了。

  我说大诗人可谈不上,不过朗诵一下那首歌词倒是可以。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饱含深情地朗诵道:

   我们相见时珍妮跳了起来

   吻了我。从她所坐的椅子上。

   时间啊,你这盗贼,喜欢把快事列在

   你的记录中,把这个也加上!

   说我疲倦了说我忧郁,

   说健康和财富都错过了我,

   说我老起来了,可是还得说一句:

   珍妮吻了我。

  难怪我能从歌曲的旋律中听出来一股掩饰不住的沧桑呢,这歌词真的是写得很有味道。露丝仰头靠在椅背上,眼睛盯着屋顶的天花板无限憧憬地说,要是当我老起来的时候,也能有这么一段美好的回忆,就是死也知足了。

  我沉默了,这不也正是最初见到这首歌词时自己的想法吗?

  在露丝的要求下,我一遍又一遍地为她重复背诵着这首歌词,看得出来,她是要把这首歌词深深地刻在心上。

  整个上午,我们都深深地沉醉在那首歌词的意境里,忘记了现实世界里的一切纷扰和喧嚣。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犯起困来,和露丝说着话的时候我的上下眼皮就不由自主地打架。我本打算回学校吃午饭,然后再好好地睡上一觉,露丝却提出要我在店里陪她一起吃。我不忍心拒绝她,只好答应留下来。看着我身心疲惫的样子,露丝让我先到休息室躺一会儿,她出去叫外卖。

  休息室是店里面用木板闸成的一块很小的空间,四面是墙并且没有窗子。因此,前两次来时我并没有发现这样一个所在。露丝打开里面的灯,然后从外边带上门,走了。

  剩我一个人独自呆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时,我打量了一下里面的陈设。靠墙是一张单人床,码着整洁的铺盖。雪白的墙壁上斜贴着一张Pandora 的巨幅照片。我斜靠在床上,发现那个英国女人正好和我形成了一种近距里的对视。

  我慢慢地闭上眼睛,忽然闻到单人床上散发出来的麝香般的醉人的味道,和顾小柔所说的油菜花香一个味儿。我暗暗安慰自己,怎么可能呢?一定是自己的神经出了毛病。然而那花香越来越浓,一直渗进了我的意识里。

  10

  那天下午,露丝终于对我讲起了她的身世。我早就知道,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儿。

  她的父亲原本是忘城师范大学历史系一位在清史研究上颇有建树的教授,由于在文革中受不了四人帮的迫害跳忘川河自杀了。她的母亲一共生下了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前面三个儿子全部死于白喉病。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母亲为了保全自己仅剩的的一双儿女,不惜以身体做代价,做了忘城学术界一个造反派头目的情妇。

  露丝是在鄙夷的目光下谩骂的声浪里长大的孩子,为此她恨透了自己的母亲,当她一旦能自食其力的时候,她便再也不愿和背叛过自己父亲的母亲以及不求上进的哥哥生活在一起了。

  露丝独自在社会上闯荡的经历是极具传奇色彩的,为了谋生,她找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甚至差一点就沦落为坐台小姐。

  “现在好了,我总算靠着自己的双手活出了人样儿。”露丝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把她最不堪回首的那段经历一笔带过,留给我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谜。是什么事情出现在她人生的关键路口上,才使她重新调整了生命的航帆呢?她是如何白手起家的,有贵人相帮吗?是否遇到过刻骨的恋情?关于这些,我不得而知。

  “其实早在你进我的店之前我就不止一次地见过你。”沉默了片刻,露丝再一次开口了。见我惊讶地望着她,她一扫脸上的阴云,露出了得意的微笑,“我以前常常见你和一个女孩子来这条街上闲逛,你长得有点像日本的三浦友和。”

  “是吗?太‘请客送礼’了吧,我有那么帅吗?”我抬头往露丝身后的玻璃窗望去,透过玻璃窗街上来来往往的身影一览无余。

  的确,以前每逢周末,我和小可都喜欢来这条小街上闲逛。因为这里离师大不远,又相对僻静。

  “小样儿,瞧把你给美的!”她忽然问,“那个女孩儿呢?”

  “哪个女孩儿?”我知道她是问小可。

  “跟我装是吧?就是你那位山口百惠。”

  “哦,她叫小可,那都是陈年旧账了,你提那玩意儿干啥?我们已经分手了。”谈到小可时,本以为可以平淡一点,就像讲一个和自己无关的人,可是我做不到。

  “你紧张啥?人家这不是随便问问嘛!”

  “我没紧张,我叫‘不紧张’。随便问问是吧?问吧。”我故作大方。

  “你为她写过诗吗?”

  “没有,我已经好长时间不写诗了。想你想你真想你,找支画笔来画你,把你画到眼珠上,看到哪里都是你。都是这玩意儿,没意思!现在倒是偶尔写篇小说。”

  “写小说?言情的还是武打的?”

  “都不是,怎么说呢?是那些常人都不读的东西。”我知道一时跟她讲不清通俗文学与纯文学的分野。

  “写出来没人读?那你废那劲干啥?”

  “这不是没事干嘛,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拆楼逮蛐蛐儿,玩儿呗。”

  那天我和露丝谈了很多很多,这使我们都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当说到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大豆、高粱还有那无尽的宝藏时,她的神色黯然了。

  “毕业后你就要回家乡对吗?”露丝的表情让我感到一阵心痛。是啊,我可是要回家乡的呀。东北距忘城不知几千里远,这段刚刚开始的感情会有结尾吗?

  “可不是要回家乡?跟我走吧,往后我们天天在一起。”我只顾着把自己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至于许多的现实问题并没有考虑。

  “你了解我吗?”露丝苦笑着道:“能有你这样一个朋友我就知足了,我可不敢有别的奢望。没听过王杰唱的歌吗?这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可是……”我对她的嬗变毫无思想准备,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没有什么可是,也许以后你会懂的。”那一刻她是那么冷,我的心一下子坠入了冰窖。

  11

  实习期终于结束了,我的三年的师大生活也走到了尽头。按照传统,学校要在校园里安排一次盛大的毕业舞会。大家早在实习前就已开始了舞伴的物色,如今一回来,谈的最多的仍然是这件事。要知道,有没有舞伴,舞伴水准的高低,这关系到面子的事。三年的校园生活是否成功圆满,就看最后这一笔怎么书写了。

  宿舍的那哥儿仨一副胸有成竹、牛皮哄哄的样子,每次上课回来便在一起交流最新消息。说什么音乐系的女生最抢手啦,外语系的女生有气质啦,找本系的女生最跌份儿啦等等等等,最后免不了骂一句“好女孩儿都被狗抱了”,一副恨人有、笑人无的小人嘴脸。

  这事儿如果是搁在三个月前,我大可不必为此绞尽脑汁。因为何小可作为下一届音乐系中的佼佼者正是那种令男生们嫉骂“被狗抱了”的“好女孩儿”。可是现在我想当“狗”都当不成了,人家的恋人已升级成“狗熊”了!

  毕业会考那两天我为了应付考试对找舞伴的事并没有放在心上,心想到时候就凭我这样的帅哥儿不说是一呼百应,起码找个一打半打的舞伴还不成问题,这算啥事?小事一件。可等到考完以后我才知道,连学校最丑的女孩都有了舞伴。怎么可能呢?学校的男生怎么一下子这么多了?还是宿舍的哥们儿消息灵通,他们告诉我并非是学校的男生多了,而是许多在学校找不到舞伴的女生都请了外援。这下倒好,就剩了我老哥儿一个还无忧无虑地做美梦呢!我这通悔呀,早知道这样,当初说什么好歹也留下一个自个儿使。我又一转念 ,许她们找就不许我找?我立即想到了露丝。

  自从那天从“风月”回来我一直没有再去找过她,她的话让我很受伤。在感情问题上我怎么这么失败呢?那个何小可不提也罢,可这个露丝明明是她先向我伸出的手啊!我真想从此就忘了她,可是梦里那只白色的水鸟一直在飞。我知道,我遇上了和顾小柔一样的苦恼:想忘掉过去却怎么也忘不掉。

  我怀着悲壮的想法决定找露丝陪我跳大学生活里的最后一支舞。如果说注定要分离这样的结局是否伤会少一点呢?开始我还害怕露丝不肯帮我这个忙,没想到我一开口她就同意了。只是担心地问:“舞会几点散场?会开到很晚吗?”

  我信口道:“大概不会很晚吧。”

  “那就好,我就破一次例。”露丝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破什么例?”我唯恐自己的计划泡汤,赶忙追问了一句。

  “哦,没什么。”露丝嘴上说着没什么,可我看得出来她一定有事瞒着我。

  毕业舞会如期而至。那天天还没黑,校园里便沸腾起来。人们三三两两地朝体育馆走去,一路上欢歌如潮,笑语不断。我焦急地等在学校门口,不时地看着腕上的表。

  我本来要去接露丝的,可她偏偏不让,只让我等在学校门口,她说她一准儿到。可现在这都几点了?如果我不能在舞会开始之前到场,同学们只不定怎么想我呢,我可不想让人们以为我连舞伴都找不到不好意思参加毕业舞会。我要让他们都瞧瞧,我唐雨不仅有舞伴,而且我的舞伴是全场最出色的。我安慰着自己,露丝之所以迟迟不来,大概是在化妆吧。也许,她还是在乎我的。

  校园里的喧哗声渐渐远了,我看了一眼体育馆的方向,那里灯火辉煌,大概舞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冷冷清清的大门口就我一个人踱来踱去,以至于警卫老头儿从窗子里一个劲儿看我。我没工夫理会他,看什么看?我不像好人吗?

  正当我等人等的有些尿急的时候,露丝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快步跑过去,不由分说地拉住她的手,“快,要不然来不及了。”

  露丝一只手被我牵着,另一只手拎起裙摆,随我一起跑过来。在跑进大门口的一刹那,我看见警卫老头探出窗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奇怪的笑容。

  当我们气喘吁吁地跑到体育馆时,看台上已经坐满了人。原来用于田径比赛的场地上被布置一新,临时摆放着一排铺了毯子的桌子后面,学校有关领导、老师已经就座。我下意识地松开露丝的手,发现自己的手心凉飕飕的,这一路上我竟不知道自己的手心里出了这么多汗。

  我们挤过狭窄的过道,终于找到两个紧挨着的空位。在此期间,我一直目不旁视。感觉整个会场的人都在看着我们,不知是出于紧张还是兴奋,我的心一直剧烈地跳动着。

  学校领导的开场白说了些什么我一句也没有听清,因为看台上的学生们都在自顾自地说着悄悄话,所有的悄悄话汇聚在一起便成了一片巨大的嘈杂声。尽管维持秩序的老师对着扬声器一再强调纪律,可是面对这些即将走出校门的天不怕地不怕的毕业生,明显有些力不从心。说实在话,在这样的场合里学校领导的出席多少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好在他们也想得开,照常把那几页每年都要念一遍的官样儿文章又温习了一遍,不到半个小时便草草收场了。

  全场的灯光骤然暗了下来,音乐随之响起。霎时间欢呼声此起彼伏,看台上希哩哗啦的椅座折叠声响成了一片,大家纷纷冲向那个巨大的临时改成的舞池。

  我转过头,这时才看仔细露丝今晚的打扮。她的那一贯披散着的酒红色长发已经巧妙地盘在了脑后,身上穿了一件有着昭君领的白色长裙,把她那美丽雪白的颈子衬托的愈发楚楚动人。我看她面色潮红,便关切地问:“刚才累着了吧?”

  “没关系,咱们跳舞吧。”露丝站起身,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徐徐抬起了她的左臂。我托着露丝的手臂缓缓地走进舞池,随着音乐的节奏,绅士地迈开了舞步。露丝的腰肢是那样的纤细柔软,我轻轻地揽着她,就象是揽了一团棉絮。呼吸着露丝身上散发出的香甜气息,感觉就像在腾云驾雾一般。可是我的心在抽搐,明知道不能和我在一起,她如何还能这样的温柔?

  忽然我的手臂疼了一下,是露丝在轻轻地掐我。我不知所措地瞪大眼睛看着露丝,她没有说话只是坏笑着朝左边努了努嘴。我随着音乐的节奏转到她的位置,朝左边望去,见是小可和那个傻大个儿在练习“摔跤”呢。

  “你的眼睛还挺刁的,一眼就认出她来了。”我说上面的话时,心里却分外凄凉。人家好歹算是一对儿,我和露丝这算什么呀?

  跳过两支曲子之后,露丝便要回去。我看着舞池中那些狂热地扭动着腰肢跳的正起劲儿的同学们,想到明天即将踏上回乡的列车,忽然有些伤感。“再跳支曲子吧。”我央求她。

  露丝认真地说我真的要走了。然后毫无征兆地用手圈住我的脖子在我的脸上印下一吻。

  身边忽然想起了一声口哨,接着口哨声此起彼伏,全场躁动了。我知道是露丝的超常举动引起了周围的反应,可我却并不在意,只是在心中骤然升腾起一种异常自豪而又悲壮的感觉:露丝吻了我……

  12

  在周围人或惊叹或艳羡的目光中,我随露丝径直走出了体育场,把哄闹、唏嘘声远远地抛在了脑后。校园里的路灯罩上积聚着许多虫蛾,露丝的步履匆匆,被路灯投射出的身影忽长忽短。我依然沉浸在舞场上的幸福之中,见露丝不说话,我也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话题,只好紧紧地跟在她的身后。

  快到学校大门口时,远远地就看见警卫老头正和一个男人争吵,那男人像极了顾老四。这时候他怎么来了?是来找我吗?难道出了什么事?纷至沓来的问题使我加快了脚步。走到跟前时,那男人果然是顾老四,顾老四也看到了我。“就是他,我就找他。”顾老四迎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身旁的露丝也停住了脚步,我看见顾老四歪头看见露丝后很惊讶地张了张嘴巴却没有吐出一个字。

  警卫老头走过来问:“这个人你认识吗?”

  我挣脱顾老四的手,看着老头儿气呼呼的表情非常肯定地说是啊。

  那好,你们有事到门口去谈。警卫老头说完叨叨咕咕地回了门房。

  露丝说你有事你们聊吧,我先回去了。

  我说等会儿我送你吧。其实我还有许多道别的话没来得及说,可是露丝已走到街上,一辆出租车适时地停在她身旁,她拉门上车,出租车一溜蓝烟地跑了。

  小柔丢了。顾老四话语中带着哭腔。

  什么?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柔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中午她妈睡了一会儿,醒来时便不见了她。在附近找了一个下午也没有找到。到晚上我下班的时候小柔也没有回来。她妈说这几天她总是念叨着说你快毕业了,要离开忘城了。我捉摸着这孩子或许跟你出来了,便到学校来打听。谁知那个门卫老头儿就是不让我进。顾老四说着还不忘耿耿于怀地朝门房瞪了一眼。

  我也没有看见小柔啊!我慢慢地抿着头发想:这个盲女孩儿能去哪儿呢?

  我忽然想起最后一次去顾家的时候,小柔曾突如其来地问过我一个问题:唐老师,您知道李闰是怎么死的吗?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她当时的表情是凄惨的、不祥的。

  六君子死了,光绪帝便像一只附着落叶坠到地上的虫豸,苟延残喘又痛苦万状。北京城里乱纷纷,而忘城李翰林的府宅深处,同样有一个女人在日夜悲泣。有仆人说,那不是哭声,而是小姐李闰在弹《雷残琴》。

  是的,李闰的确是在弹琴,不仅有《雷残琴》,还有《崩霆琴》,这些都是她牺牲的夫君谭壮飞生前亲制的琴曲。1898年四月,谭壮飞应昭进京变法,他们夫妇在别离的前夜,就是对弹的这两支曲子。

  李闰把丈夫葬在老家湖南浏阳城外的石山下,再次回了忘城娘家。她之所以不想留在浏阳城的“大夫第”,是因为她害怕触景生情,可是无论她在哪里,却也不可能从悲伤中自拔出来。无论是秋风飒飒,还是春雨霏霏,李闰的房间里总是有同样的琴曲飘出,琴声铮铮,如泣如诉。一灯如豆,长夜难明,李闰在摇曳的烛光下迷蒙的泪光里一遍又一遍地吟诵着椎心泣血的悼亡诗,“盱衡禹贡尽荆榛,国难家仇鬼哭新。饮恨长号哀贱妾,高歌短叹谱忠臣。已无壮志酬明主,剩有臾生泣后尘。惨淡深闺悲永夜,灯前愁煞未亡人。”

  李闰取亡夫“忍死须臾待杜根”的诗意,从此自号“臾生”,整日以泪洗面,直至哭瞎了双眼……

  会不会小柔早已有了死志?一想到死,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对顾老四道,你们报案了吗?没有?那还不快去。

  顾老四匆匆忙忙地走了,我仍在想小柔最后留给我的问题。李闰到底是怎么死的呢?自始至终小柔也没有告诉我李闰最后的结局。后来我回到学校查找了大量的资料,依然没有找到答案。学校偌大一个图书馆,关于李闰的资料却几乎等于零。

  如果在小柔的意识里她一直认为李闰就是她的前生,那么她会选择和李闰相同的死法吗?我觉得要想知道小柔的奇怪失踪,当务之急是先揭开李闰之死的谜底。

  当我提交我的毕业论文选题《试论戊戌变法的悲剧命运》时,老师便和我提起过师大从前关于清史研究的专家顾振纲教授,说他不仅对戊戌变法有深刻的见解,对清史上的忘城更是有独到的研究,可惜他的研究成果还未来得及公诸于世,其人便在那个动乱年代惨遭迫害。那天下午在“风月”音像店,露丝对我讲起自己的身世时,说到过她的父亲,当时我就想问一问她的父亲是不是就是老师说起的顾振纲教授。但一想到可能会引起她过多的伤悲,最终还是没问。

  如今小柔的失踪与李闰的死联系到了一起,而李闰恰是一位和忘城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和戊戌变法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清朝女子,这就不由不使我想到了顾振纲教授。如果他活着,说不定他会知道李闰最后的结局。虽然他死了,可是他会不会为后人留下些什么呢?

  第二天一大早儿,我取消了离开忘城的打算,抱着一丝希望去了“风月”。店门从里面锁着,看来露丝昨晚睡在了店里。我用力敲着门,好一会儿露丝才从休息室里慵懒地走了出来。见是我,露丝感觉很奇怪,你没有回去?

  “请问你是不是姓顾?你父亲是不是顾振纲教授?”等露丝刚把门打开我便劈头盖脸地问了一句。

  “干什么?”露丝的脸上立时露出冷漠的表情,昨晚的温柔已经荡然无存。

  “有人失踪了,我想确认一些事情。”

  “这和我父亲有什么关系?我不是说过吗,他早就死了。”露丝立刻露出反感的神态。

  “就当帮我一次忙好吗?失踪的人是个盲女孩儿,我做过她的家教,她的父亲你见过的,就是昨天晚上学校门口那位。”我一时也不知道该跟她怎么解释。

  “你是说小柔?”

  我奇怪,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就是她的姑姑。快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露丝脸上立刻露出了关切之情。

  我恍然大悟,如此一说你真的姓顾了?你父亲就是顾教授对不对?

  是又怎样?

  那你快告诉我他死后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比如书稿什么的。我把小柔在忘川河畔对我说的故事简短的对露丝讲了一遍,又谈了我对小柔失踪的猜测。

  露丝告诉我,她的确听母亲谈起过父亲留下了许多的书籍和手稿,但大部分都被造反派抄走了。只有一部大概是叫《忘城传说》的书稿被母亲缝在了枕头里,才得以保存下来。可惜哥哥和她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所以尽管母亲对他们兄妹多次提到,谁也没有当成一回事。也因此换来了母亲一次次的哀叹。大概这部书稿还在母亲的手里。

  听了露丝的介绍,我要她一起去找那部书稿,她却摇了摇头,我不想再见到她。大概母亲当年对父亲的背叛伤害她太深了吧。但是露丝告诉我,她是很喜欢小柔的。她离开家的时候,七岁的小柔哭的可伤心了。她要我一有小柔的消息立刻告诉她。

  我只好一人去了顾家。

  13

  当我走过那道红砖墙的豁口时,远远地就听到了顾四嫂摧心裂肺的憾哭声。见我进屋,顾四嫂忙止住哭声招呼我坐。我问,小柔有消息了吗?顾四嫂抽咽着说八成是死了。她说昨晚上报案后在家里等了一宿,今儿一大早儿就有民警让顾老四到忘川河边辨认尸体去了,若不是小柔的尸体,顾老四恐怕早就回来了。说着话她又忍不住哭出了声。

  我连忙安慰顾四嫂,顾四哥既然没回来,就不能断言小柔出了事,万一小柔又活生生地回了家,那岂不成了笑话?顾四嫂终于慢慢地冷静下来。

  我问怎么不见老太太和小刚那娘儿俩?

  顾四嫂说,老太太忽然在前些天老爷子的忌日到来前神志清醒了,提出要回浏阳老家去祭奠老爷子的墓。本来顾老四打算全家都去,可是小柔死活不肯离开忘城,顾老四只得带着母亲和儿子回了浏阳,剩下老婆陪着女儿留在了忘城。浏阳那面祭奠完老爷子,老太太又不肯立刻回来,顾老四只好把母亲和儿子托付给老家的堂哥照顾,自己先行回来了,说等过几天再回去接她们。

  我问起露丝说过的那本《忘城传说》的遗稿,顾四嫂说她的确知道老爷子留下了一部手稿,老太太宝贝一样收着,还听说以前为了躲避造反派的抄家,一直是缝在枕头里的,只是那手稿叫个啥名儿她说不清。老太太也是个有文化的人,况且跟老爷子一块儿生活了那么多年,她一定知道那手稿的价值。只是留下的儿女都不成器,她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隔代人身上。自打小柔记事起,老太太就给她讲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旧事,大概就是那部书稿的内容。后来,露丝的离家出走给了老太太很大的打击,从那时起便再也没有听她讲过什么故事,人也变得时疯时癫的。至于书稿,大概点了炉子或当成了手纸也不一定。

  我忽然意识到,顾小柔极有可能在奶奶从小的灌输下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介绍:精神分裂症患者能够体验一连串几乎与现实无法区分的幻觉,包括产生一个或多个奇怪的东西。忧虑、在空气中飘荡、性体验和失去时间的感觉。还会产生一种对最深奥的问题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并产生一种用词汇将其告诉别人的需求感。

  快到中午的时候,顾老四依然没有回来,我只好先回了学校办理退宿手续。

  关于小柔坠河自杀的消息我是在旅店的电视里看到的。当时忘城电视台正播放当地的新闻:

  据警方报道,昨天夜里,一对情侣在忘川河畔发现一具女尸,尸体经法医鉴定为坠河自杀。目前,尸体已被其家人认领。但对于这名十四岁少女的自杀动机尚不清楚。据我国首家直接干预自杀行为的专业机构——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我国现在每两分钟就有1人自杀死亡,8人自杀未遂,每年约有28.7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在15岁——34岁青壮年中,自杀在死亡原因中排首位。有专家指出,如何预防自杀,尤其是预防青少年自杀,应该是当前值得重视的一个话题。

  新闻之后,一场清宫闹剧又接着昨天的悬念上演了。这几年,电视台不分大小,都把镜头对准了“辫子、翎子、裙子”。先是戏说帝王,接着就是后妃,完了又是格格,实在没演的了,索性弄俩民间“龙种”上来,只要沾边儿就成。

  当灾难深重的末代王朝正被人们以各种版本的戏说方式通过电视荧屏走进寻常百姓家的时候,整个民族都沉浸在一片曲解历史的快慰之中,然而我却分明听到一声叹息、一缕憾哭,穿透锈迹斑驳的时空萦绕于忘城流光溢彩的夜空之上。那是一个积怨于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的清朝弱女子摧金裂石、振聋发聩的呼喊,犹如蒙克画笔之下的意象。

  大概八点钟的时候,我从旅店里走了出来。我答应过要把小柔的消息告诉露丝的,现在,我决定去见她。明天一早就离开忘城。

  14

  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走到“风月”对面的泡桐树下,习惯性地朝那扇落地玻璃窗望去。此时店里依然亮着灯,除了如我所料地看到了铁靠椅上露丝那一袭白色的背影,我还看到了另外两张熟悉的面孔。这不是打劫过我的那个死胖子和那个尖细声音的混蛋吗?应该还有一个的,那天是三个人啊?我忽然意识到,人对仇恨的记忆竟是如此的清晰。

  我断定那两个人决非是普通的顾客。我躲到泡桐树后面,关切地注视着店里的情况。

  我很为露丝的安全担心,害怕那两个烂仔会给露丝捣乱。可是我自己又没有能力保护她,我只能静观其变。假如露丝能够和他们周旋,我便等那两个家伙离开再露面。此时贸然进去,只会使自己尴尬。不过那两个臭小子真要敢对露丝放肆,那就顾不了太多了,就是豁出残废……想到这,我不由攥紧了拳头。

  不过事情远非我想象的严重,看样子他们和露丝早就熟识。我忽然想起了那个钱包。

  这时,他们好像商量好一件什么事情,那两个男人走出店门招呼了一辆出租车,露丝也已关上店铺,和他们一起坐车走了。

  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从树后面走了出来,随手叫了一辆车,我决定跟踪他们。

  我们的车一前一后驶出西城,一直开到中心广场。

  露丝她们走下车,我的天啊,有一大群烂仔等在那儿,大概有二三十人,在路灯的映照下我看得分明,他们个个奇装异服,面目狰狞。

  我没有下车,只是让司机远远地停在路边,我在车里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司机好像预感到了有事情要发生,回头问我:“先生,您是便衣警察吧?”

  “别说话。”我灵机一动,掏出学生证在他眼前迅速地晃了晃。

  “真年轻。”习惯了平凡生活的司机羡慕地看着我,他甚至觉得很刺激,居然从兜里掏出一个墨镜递了过来,还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同志,注意隐蔽。”

  “你知道那帮人要干什么吗?”我模仿着警匪片中侦探的口吻表情严肃地问。

  “不知道。”司机紧张地盯着前面。

  这时露丝他们已经分乘几辆面包车朝东城方向出发了,我看了看车窗外的夜色,对司机说:“跟上他们,保持距离,注意不要开远光灯。”

  露丝她们的五辆车一直开进了东城公园,而我坐的车却在离公园门口五百米的拐角处停了下来。

  “同志,就你一个人吗?你们的大部队呢?”司机胆怯地问。

  “这是军事秘密。多少钱?”我拉门要下车。

  “算了,警民一家人嘛。能拉上你们是我们的光荣!”司机憨厚地一笑,开起车一溜烟地跑了。

  我终于在一片乱石丛生的开阔处看到了露丝他们正和另一伙人在对峙,我隐身在一处乱石之后,瞪大眼睛要弄明白她们究竟想要干什么。好在双方的汽车都开着雪亮的大灯,把场地照的白昼一般。

  露丝这边每人手里都拎着一条一米多长用暖气管割成的管刺,对方的人手里也都拿着铁棍、砍刀、链锁之类的武器。看这阵势像是要打架。

  “把昨天夜里那个砍死麻杆的小子交出来。”露丝拎着管刺朝对方为首的“小胡子”喊。

  昨天夜里?昨天夜里她不是跟我参加毕业舞会了吗?她口中的麻杆会不会就是曾经打劫过我的“大龅牙”?一定是,那个人也是瘦高瘦高的,还甭说,真和麻杆差不多。这么说露丝也是忘城夜战的主将了?难怪我请她参加舞会的时候她还说什么破例的话呢。这也一定是她拒绝我的理由吧!

  正当我胡思乱想着,双方已然短兵相接,打在一起,霎时铁器的碰撞声、凄厉的惨叫声、奔跑的脚步声交织成一片。

  只见露丝挥舞着手中的管刺像一头发了疯的母狮打的甚是凶猛。

  我犹豫着该不该出去帮她,但还是下意识地从身下捡起了一块石头。

  15

  正当我全神贯注于那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时,我忽然感觉到头上遭到了重重的一击。我眼前一黑,立即失去了知觉。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疾驰的列车软卧上,手里正捏着一张返乡的车票。这真让人难以置信,简直就是一场恶梦。可是我的头顶上还在隐隐作痛。

  透过车窗,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原野,直觉告诉我现在已经过了长江。果然,不一会儿车厢的喇叭里乘务员小姐的播音证实了我的猜测,“各位旅客大家好,本次列车即将驶入沧州站,请在本站下车的旅客提前做好准备……”我怎么就坐上了返乡的列车呢?难道是露丝的安排?

  认识露丝的这百十个日夜,我觉得仿佛经历了数百年,而神秘诡异的忘城,此时也成了一个再也回不去的梦幻的世界。我知道自己于无意中偶然地踏进了一个禁地,经过一阵如梦似幻的生活以后又宿命似地回到了原来的世界;而我和露丝之间,注定是一个没有结尾的爱情故事,此时留给我的只是再也无处可觅的怀念和惆怅。

  我艰难地翻过身子,把整个脸全都贴在车窗上。铁路一侧的景物便飞一样的从我眼前闪过,我的脑海中也同样飞快地播放着一幕幕迷乱的过往。这时,一段熟悉的歌曲从邻铺传过来,这不是Pandora的《珍妮之吻》吗?我不禁转过身朝邻铺望去,只见一个身穿白色纱裙染着酒红色长发的女孩儿正倚在铺栏上抠着指甲上的蔻丹,身边就放着一台银色的CD机。

   我们相见时珍妮跳了起来

   吻了我。从她所坐的椅子上。

   时间啊,你这盗贼,喜欢把快事列在

   你的记录中,把这个也加上!

   说我疲倦了说我忧郁,

   说健康和财富都错过了我,

   说我老起来了,可是还得说一句:

   珍妮吻了我。

  我闭上眼睛轻轻地背诵起那首歌词,脑海中那场舞会上露丝吻我的一幕已恍若隔世。我不禁潸然泪下。

  “喂,你也喜欢Pandora的歌?”

  我睁开眼睛,发现女孩儿正忽闪着一双毛茸茸的大眼睛紧盯着我。我朝她点了点头。

  “能不能冒昧地问一句,为什么喜欢她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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