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个人代表一个人签字做证明是无效的。
1、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之间可以单独签订合同,也可以由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共同签订合同”,即每一方的当事人应该是同一个或多个主体,不能有一个人代表多个当事人签字;
2、《中华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应当以本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其中的“本人”是指当事人本人,不能由他人代表;
3、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十三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应当由当事人各自签名或者盖章”,由此可见,不能由一个人代表多人签字。
二、因此,五个人代表一个人签字做证明是无效的。
中写合伙人欠条应包括的条款:
一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应当具有明确的内容,有足够的法律效力,要有以下几点:
1. 承诺书要有明确的标题,清楚表明此书签署者双方的名称、地址及。
2. 承诺书中要有明确的内容,包括对方签署此书的背景、原因及其所承担的义务,并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3. 承诺书应该有明确的签字日期,签署者应当在签署日期前完成相关的义务。
4. 承诺书应该有有效的法律效力,即依据承诺书的内容,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
5. 承诺书应该有签署者的签名,以及见证人的签名,以此来证明此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中写合伙人欠条注意事项:
一、签字的承诺书应该明确提出义务、责任,并且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二、承诺书应该包含签字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义务方的名称;
三、承诺书应该有签字人的盖章;
四、承诺书应该明确签字人对承诺的保障,如赔偿金额或其他补救措施;
五、承诺书应该有有效的签字日期;
六、承诺书应该包括具体的法律条款,并且要有规定的违约责任。
合伙人协议范本示例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xx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xx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xx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扩展说明: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退伙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签字么?
合伙企业的退伙分为两种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法定退伙主要是因法律规定事项出现而退伙。在此主要阐述一下自愿退伙。
自愿退伙有两种: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存在一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协议退伙(1)协议退伙是指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关于通知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xx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上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于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