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检察院張文清公开隐瞒黄自然无罪证据二册及九盘视听資料!造成阜南法院错判黄自然14年,阜阳市女检察官宋明玉公文造假!讲:九盘视听資料没有找到,这不是公开隐匿又是什么?这里面有人涉嫌犯罪?...
阜阳在这次政法干部教育整顿队伍中,装睡的阜阳市个别检察官,法官不下岗?为什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男检察官隐匿证据女检察官公文造假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2020年7月,阜阳市宋明玉检察官写签公文内容虛假材料,
汇报给市委政法委的文件,欺骗党组织和市委领导。
2020年10月30号安微省阜阳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阜检三部刑申复通(2020) 9号法律文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内容虚假,自相矛盾,涉嫌造假欺骗上级党组织。
为什么二册及视听资料九盘不移送法院?为什么隐匿 2001年2月8日签订的协议书(简称“二八协议" )
为什么“二八协议”不移送法院?因为二册之中含有“二八协议”,开发公司会议纪要等重要书证!这些书证可以证明黄自然无罪。
2020年10月30日,阜检3部刑申复通(2020) 9号第3页第9行,“阜南县检察院于2006年10月25日提起公诉时,未将起诉未认定的尤燕沙嫌伪造公司印罪的卷宗材料复印移送法院,符合法律规定。”这段话是自相矛盾。其目的是掩盖隐匿二卷及九张光盘之事。
其欲盖弥彰,难道隐匿无罪证据也符合法律规定?
三、现有证据证明在二审未开庭期间,阜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王伟,马飞仍在搜集尤燕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卷宗材料并复印移送法院了。下面的证据是检察院自己做的矛,打了自己的盾! .
证据一、阜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阜公文检字(2007)第82号,委托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时间: 2007 年7月17号:送检人:王伟,马飞:送检检材1、阜阳市工商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卷宗一卷: 2、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尤燕(尤云)在2001年2月8日签订的协议书一份。送检样本:办案单位从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取的“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印文六枚。
鉴定要求:送检的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阜阳市工商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卷宗、尤燕、尤云签订的四份协议书上盖印的“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印文与办案单位从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取的“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章所盖印的。
证据二、2007年 10月10号,阜阳市中院裁定书(2007) 阜刑终字第69号第25页21行“出庭检察员除出示一审证据外还出示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及相关证人证言,
刑事科学鉴定书内容中有“二八协议”为什么不移送法院?意欲何为?
上述证据一、二证明了尤燕沙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卷宗材科复印移送法院了。也印证(2020) 9号自相矛盾,从而戳穿了阜检3部刑申复通(2020)9号“未将尤燕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卷宗材料复印移送法院,符合法律规定”。的谎言!
因科学鉴定书中的内容有2001年2月8号签订协议书一份,让领导看到了“二八协议”,见证了“二八协议"的客观存在,可是检察官为什么不移送法院?因为这是能证明黄自然无罪的证据!
恰是这份签定书的内容曝光了其隐匿“二八协议”的证据确凿无疑,也客观的印证了检察官张文清隐匿黄自然无罪证据二册及视听资料九盘的情况反映属实。因为二册之中包含“二八协议”等。
宋明玉对涉法涉诉的法律文书内容公开造假,欺骗上级党组织,
其以检察院名义的公文,给市委,市委政法委的报告中,提出阜阳市检察院张文清,方自二检察官,没有隐匿黄自然无罪证据二册及视听资料九盘。这是讲假话,因为刑事科学鉴定书中的内容有:“二八协议”被其隐匿了,证明其睁着眼睛说瞎话!
以上事实证据证明宋明玉对组织上讲了假话!
故呈请组织上异地查处!
谢谢!敬请领导给予回复!
黄自然电话 13034098450
黄清华电话 18325844123
尤燕
2021年4月3号
附: 1阜检三部刑申复通(2020) 9号复印件1份
2阜阳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阜公文检字(2007) 第82号复印件1份
3阜阳市中院刑事裁定书(2007)阜刑终字第69号文第25页复印件1份
4阜阳市检察院起诉意见书,阜检局移诉(2006) 06号复印件1份
5阜南检察院起诉书,南检刑诉(2006) 163 号复印件1份
本案证实了办案人员如何一步步造假制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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