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天上人间(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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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上 人 间

                     一

    我蹲在旧书摊边,翻开一本名叫《弈理指归》的棋书。书摊躲在树荫下,阳光却刚好射在我身上。

    书本原来的主人,在封底工整地题了四句诗:“虚空境界岂思量,大道清幽理更长,但得五湖风月在,春来依旧百花香。”

    翻开,扉页上题遮“程颢黟”的名字。

    我有些疑惑,想象起棋书与旧主的相处:一个爱弈的人,怎会丢弃这样的宝贝?

    我不愿继续在烈日下费这样的心思,终于买下了这本八七年出版的读物。

    我在十五年前和西屏相识,无所事事的时候就凑到一起,做各种运动,打发时间。西屏一直神采飞扬的,哪怕我把最后的黑球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打落进袋。

    我们很少交谈,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进行着九球、围棋、乒乓球、飞镖和羽毛球等项目的较量。很多游戏,我们是一同从初学者变成业余高手的。

    已经是下午了,我昨夜凌晨才睡,今日中午方起,人就懒懒的。所以逼着自己,冒着酷暑外出,借街上的车水马龙,驱赶昏昏沉沉的午后。

    西屏打电话来,说要去打球。

    台球房里空调不是很足,我们的鼻尖上都渗出汗珠。

    西屏说:“来来来,我们十局定胜负!”

    今天手上感觉很糟,一个小时后比分就变成0:6。西屏摇摇头,笑道:“你今天怎么了?再这么下去,我赢得也没意思。”

    第七局,我好容易开了和,最终以2:8输掉了。

    我是个没有什么胜负心的人,赢球的唯一动力就是可以剥夺西屏自吹自擂的机会。其实,这也很难,因为哪怕输了,也丝毫不影响他的连篇大话;西屏甚至认为,陈纯甄和范瑞芳会因折服于他的球技,而拜倒在他泛白的牛仔裤下。

    然而,其实呢?

    我去球房的另一头付帐,途经好几张球台,瞥见一个身着黑裙的长发女子,正弯腰击球。突然就无端的想起《笑傲江湖》里任盈盈的样子。我并不如何欣赏这样的女子,只是记起某篇评论中,对于令狐冲的赞赏:“他不但不怪任盈盈的放诞、无拘束,反而以一种幽默的眼光欣赏着她设计的情感智力游戏的精巧”。

    于是,我也有了种突然被击中要害的震撼。

    凤凰卫视里在播放鲁豫对钟镇涛的专访,那个男人仍然在字斟句酌的尽量不伤害伤害过他的女人。他们把疼老婆的男人称为不成熟,而把另一些叫做花心。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闯荡江湖这么久,却还是没有改变某种原则,自己反被棱角磨平。我的意思是,其实,是有那种被改变后的如鱼得水的。

    鲁豫在镜头前,微微放缓语速。她想尽量衬托这个半百男人曾经的沧桑和她对这种沧桑的感悟;B哥则象个一无所有的人那样的坦诚。我蜷缩在酒店房间的圈椅里,昏昏欲睡。

    这个夏天,长沙凉快得有些反常。我被一个朋友从上海拖到这里,为一场诉讼做准备。

    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低得惊人,本来两个小时可以办好的事情,花了我整整四天的时间。

    我向服务员要了一根很长的网线,把电脑接搬到床上,电话铃就响了。

    电话里,小姐的声音暧昧而混浊,仿佛她,也很寂寞。

    她进房间的时候穿紫色的衣衫,我只是呆望着她。房内烟味弥漫,我关了空调,打开窗。竟然,已下起了雨。

    “下雨了!”我说。

    “下了很久了。”紫杉女子说。

    她长得平常,只是未施粉黛,令她不同于其他同行的女子。我莫名冷笑了一下,躺在床上。

    她按住我的太阳穴,揉捏起来。

    思绪和身体好像是分开的,柔软的向往伴随着强硬的运动,在每个按部就班的动作里,达到。

    我坐在床上吸烟,她靠在我胸前。已经过了零点,雨越发大了。我突然紧闭双眼,好像在忍受什么。

    紫杉女子撑起来,关心道:“怎么了?”

    我摇摇头说:“没什么,只是有些伤感罢了。”

    她笑了笑,说:“有时候我也会。”

    这个时候,手机又无可救药的响起来。号码很陌生,我不知道,这么晚,谁会来电。

    以前,和魏今一起的时候,她是个夜游神,她常会在深夜试着拨我的手机,没有关机,就表示我还没有睡。

    后来,我的手机就一直开着,以备她需要的时候,我总能出现。

    我混沌着接通电话,兰如在那头说:“我回来了!”

    兰如从英国回来了。

                 二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有十八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

    张爱玲开场就把回忆限定在十八年前,而我呢?我记不清我们相守与分离的日子,距离如今有多少年了。

    我很后悔那时没有记下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原来这些,也是可以忘记的。

    《挪威的森林》里讲,渡边渐渐忘记了直子的脸。这个,我是相信的,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体会。然而,有多少事情,是要亲身体会,才会明白的呢?

    那个晚上,外面很热。魏今躲在罗森便利店里打电话,已经打了半个小时的电话了。我早已挑选好明天的早餐,随手拿起收银台上隔天的报纸,读。

    有个记者在问她关于某部新电影的看法,她就开始滔滔不绝。我不想在这个时候打扰她,虽然我也觉得在这里打这么长时间的电话是有点不合时宜。可是,谁叫我们都是不合时宜的呢?

    我看到那个收银员的脸色慢慢变坏,我却只是无可奈何的幸灾乐祸。魏今的语调渐渐亢奋起来,收银员说:“小姐,声音小一点好么?”

    魏今的眼神不友好的闪了一下,我知道她的状态被影响了。我仍旧温习着各样的体育新闻。

    电话拖沓了五分钟,魏今挂了电话,说:“小姐,好像这里没有规定不能打电话吧!”

    我拉着魏今的手,在收银员的滔滔不绝中,逃出便利店。

    魏今说:“你也不帮我。”

    我无语,只是笑笑。

    魏今说:“你也不高兴了吧!”

    “没什么,我只是不想影响你。”

    我深知某种状态的来之不易,而且,越来越不易。

    我一直在听BEATLES的歌,而且觉得好听,但听到熟悉的旋律,我就是记不起歌名和歌词。中学的时候,我却可以大段清唱MICHAEL JACKSON《BAD》里复杂而饶舌的曲目,配上时髦的太空步。

    我想,这就是状态,来之不易的状态。

    “我知道你烦了,对吧!”魏今不依不饶。

    我很想去欣赏她这种突然迸发的感受,我很想她能对着我,讲述刚才三十分钟里的内容。但我不知道,她那样对我讲了,我又会怎样。

    我想起某个笑话,是一对同居男女的日记:

    “她的日记:

    昨天晚上他真的是非常非常古怪。我们本来约好了一起去一个餐厅吃晚饭。但是我白天和我好朋友去shopping了,结果就去晚了一会儿--可能就因此他就不高兴了。他一直不理睬我,气氛僵极了。后来我主动让步,说我们都退一步,好好的交流一下吧。他虽然同意了,但是还是继续沉默,一副无精打采心不在焉的样子。我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只说‘没事。’

    后来我就问他,是不是我惹他生气了。他说,这不关我的事,让我不要管。在回家的路上我对他说,我爱他。但是他只是继续开车,一点反应也没有。我真的不明白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再说‘我也爱你’了。我们到家的时候我感觉,我可能要失去他了,因为他已经不想跟我有什么关系了,他不想理我了。他坐在那儿什么也不说,就只是闷着头的看电视。继续发呆,继续无精打采。后来我只好自己上床睡去了。

    10分钟以后他爬到床上来了。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过来爱抚我,然后和我ml。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感觉,他一直都在想别的什么。他的心思根本不在我这里!这真的是太让我心痛了。我决定要跟他好好的谈一谈。但是他居然就已经睡着了!我只好躺在他身边默默的流泪,后来哭着哭着睡着了。

    我现在非常的确定,他肯定是有了别的女人了。这真的像天塌下来了一样。天哪,我真不知道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他的日记:

    tmd今天曼联居然输了。不过晚上ml还挺爽。”

    我怎么会想起这个。

    魏今的父亲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她从戏剧学院毕业后,在电台呆了一年,辞职出来和朋友开了家公司,做些和文艺界有关的事情。

    那时,我大学毕业,从南京回到上海。依着自己的专业,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在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工作。

    西屏找了个女孩儿,正天昏地暗地谈着恋爱。别人说,大学毕业是一道坎,校园恋人们大多在此时分道扬镳。西屏却在这告别的季节,成功的把那女孩儿泛滥的离愁别绪,转化为对他个人的依恋。

    我不知道西屏是怎么打算这场恋爱的,他不说他爱情的缘由。

    幸运的是,这个姑娘并未过多影响我和西屏运动的时间。他固然不再可能随着我的突发奇想而随叫随到;但只要是事先约定的,就基本未曾爽约,全然不象另外那些重色轻友的同窗。

    他的女友,对我们的娱乐,毫无兴趣;而我,也没有和她相识的欲望。所以在他们开始交往的两年多里,我和她竟然从未见过面。

    某个周末,我清早起来,坐在阳台上,读书。

    西屏打来电话,问:“你今晚有空么?”

    “怎么?”我说。

    “晓泉和我想找你去唱歌。”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女友叫晓泉。

    “好吧,几点,哪里?”

    每当某种状态改变的时候,我总有些诧异。原来我一直以为,它们会天荒地老的延续下去;如我和晓泉,就会永远这样不相见的吧。

    然而,我对晚上的聚会,还是有些好奇——如果聚会只有我们三个人的话。或许,晓泉厌倦了两个人的约会,想加入西屏的朋友们中间。

    晚上,还是我先到了。我坐在点歌的屏幕前,点了些诸如《大约在冬季》、《难以捉摸你的心》之类的老歌。

    西屏和晓泉进来的时候,我正在无所顾忌的个人独唱。西屏对晓泉不知说了些什么,她就大笑起来。

    开头的三、四支歌,都是我的。我半唱半切地完成了自己任务,下面是晓泉点的一首英文歌。

    她坐在沙发上,挺直了上身;淡蓝的薄绒衣上有些闪闪发亮的饰物,长发扎成一根辫子拖在脑后。歌本身就很好,她基本把握了那种感觉。

    一曲唱罢,我们鼓掌,西屏拿起了话筒。

    我认真注视着屏幕,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还没听过西屏唱歌,真的有点好奇。我突然感觉到,晓泉对我,也有点好奇。

    西屏在那里力不从心地演绎一些我们都不熟悉的新歌,晓泉说:“襄夏,把那本绿色的歌本给我。”

    我回身把歌本递给她,她看着我,说:“你和西屏认识很久了?”

    “是的,大概有十多年了吧,上学的时候就在一起。”我们的声音透过音乐,朦朦胧胧的传到对方耳边。

    “怎么没带你那位一起来?”她转到了下一个话题。

    “孤单一个人呢。”我老老实实的回答。

    “不会吧,西屏说你是花丛老手!”她装出吃惊的样子。我们见面还不满一个小时,但大约是西屏的关系,她就熟络得和我开起玩笑来。

    “哪里。”我说。西屏的曲目正好完了,又是晓泉的粤语歌。

    我和西屏都是不喜欢唱歌的人,但如此的相聚,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我们自然而然的渡过这些时光。

    然而,晓泉却怕我不自在,和西屏说下次要带个朋友来,凑成四个人。

    “大学里的想打牌时,老是三缺一啊!”西屏对我说。

    “我们那里经常一缺三的!”我对他眨了眨了眼。

    于是,在第二次相会的时候,晓泉又带来了一个女孩儿。

    西屏和晓泉坐在桌子的这边,我坐在对面,身边空着一个位子,等待。

    我背对着大门,她进来的时候,我正望着墙边玻璃缸里一尾悠然游动的鱼。

    我生活在空气中,而非水里。

    空气开始激烈振荡,一个蓝衣短发的女孩儿快步进场。

    她夸张地扑向晓泉,仿佛久别重逢的情人般差点当众接起吻来。两人闹了好一会儿,她才转身看看我和西屏。我们故做镇定。

    晓泉做了介绍,说那姑娘是她中学同学,叫粱魏今。

    她大概是肩负着帮女友审核男友的任务来的,一直引出些话题,看西屏的反应。

    我坐在她的侧面,看不清她的脸;且对这样不对等的谈话没什么好感,只在她稍嫌快捷的语声里默算着刚在棋谱上看到的大斜定式新变。

    魏今突然把话题引向我,我却有些倦,只是望着她,微微颔首。

    她甩了甩齐耳短发,突然诡异一笑。

    我有些不知所措,问:“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

    魏今说:“没什么,只是有点好奇。”

    我不想给她留下个冷漠的印象,只得渐渐加入他们的谈话中去。

    魏今说她想和五十位有影响的所谓名人对话,名单中包括张艺谋、余秋雨、姚明……,然后出本对话的集子,销量一定很好。

    我心里暗道,这样的书,我是一定不会去买的。

    女孩儿们开始聊时装,聊化妆品,聊她们共同朋友的情感生活。我和西屏对饮着,身边服务生穿着蓝色的制服,在灯火酒绿里穿梭。饭店的菜肴精致而稀少,我们两个大块吃肉的异类正在大碗喝酒,仿佛回到大学校园外便宜而简陋的小饭店里,茫然无措的年代。

                 三

    我从长沙回到上海,洗完澡,倒头就睡,醒来已是晚饭的时间了。我总觉得有件什么事情自己必须去做,可究竟是什么?又难以记起。

    独自到楼下的小吃店里叫了碗面条,刚吃完就想起,应该和兰如见面的。

    我本来以为,所有和兰如有关的事情,我大概都不会忘记。她不单单是生活中曾经的伴侣,且是到达完美世界唯一的媒介;或者,她,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所以,这样的忘记令我沮丧无比。

    我穿过徐家汇,路开始安静下来。上街沿,被花岗石砌成的花坛占去小半,人行道就显得拥挤。

    小的时候,兰如住在路的这头,我在那头。

    初中时,我们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我在五班,她在一班。她是个沉默的姑娘,总是低头无语。放学的时候,也不象我们,打闹追逐着回家。我曾经多次看着她孤单的出校门,转弯。手里捧着大大的画夹。这,大概是她专注的东西吧。

    我有过一个漫长的痴迷于她的青春期。我关注她;而她,却从不知有个我。我从未想过象其他的小男生一样,给她书信,向她表白些什么。从小我就习惯,自然而然的盼望爱情。我对于相逢、相识、相伴的节奏,有种近乎病态的苛刻。

    我总是在饭后,象个老人一样保持着散步的习惯。其实,只是希望和她在路上巧遇罢了。在两三年的时间里,这样的机会倒有过两次,只是她骑着脚踏车,从我身边匆匆而过。

    高中,她去了别的学校,我又关注起其他的女孩儿来。

    本来就将擦身而过的两个人,却在另外的城市再次相遇。

    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厌倦了上海的生活,考入了南京的大学。当时,本科生都被安排在郊外的“本善园”里。我虽然存着“好男儿志在四方”的理想,却还是在开始的时候,感到了初次离家的无助与孤单。

    宿舍,被安排在校园北面最北的一间。一眼望去,就是足球场,再北面,就是绿色的山丘和树林。习惯城市的我,自然把这,看作美丽的风景。

    宿舍也是建在山丘上的,各幢都错落着。我住在底楼,只是,我们这幢的底楼,是最高的,和其他建筑的三楼齐平。我们四人同住,另三个,分别来自广东、湖南和江苏。

    忙乱了整个下午,我终于交齐各样的费用,铺完床,挂好蚊帐。

    很多人不喜欢这个校园,向往历史悠久、学术气息浓厚的老校区。我,却正好相反:为了暂时离开城市,我才告别上海,来到南京的郊外。其实这是个很自欺欺人的决定,从一个大城市,转到另一个。我逃不开大学,也就逃不开城市。能够看到大片的绿色,也算有所补偿了吧!

    同舍的人突然都不知所踪,天还亮,太阳斜照入房间里,把我眼前的世界拉得很长,晚饭的时间到了。

    我取了新的水瓶、饭盆和叉子,出门。我习惯用叉吃饭,并不是因为我偏好西洋的进食方法,只是它可以用来对付米饭、面条以及馄饨等各样主食。西屏甚至又补充了两项叉子的用途:梳头和挠痒。对于这样的建议,我认为很恶心,所以叉又被当作了攻击西屏的武器。

    校园里满是新生,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形不禁有些晕眩。在我的想象中,大学是个静谧而悠然的地方,全不是眼前这样忙碌的景象。

    我继续随着人流,走向食堂。在我前方大约五、六米处,好像有个熟悉的身影:白衫黑裙,淡绿的凉鞋,仿佛三年前,那个背着画夹的姑娘。我不禁又一阵恍惚。

    我若即若离的跟着她,打水买饭。她微微侧过头,扬起齐耳的短发。

    是兰如吧,我想。我只是慢慢肯定了这个相遇,而并未有任何的惊异与喜悦,仿佛这个场景如命中注定般必将到来。

    她独自坐在食堂一角,我走到桌前,在她对面坐下。

    “是程兰如吧?”我问。

    “嗯?”她有些意外。

    “我是以前清明中学的施襄夏,和你同级,在法学院。”如果没有自我介绍,我想她不会记得我。

    “哦,是有点面熟,真巧。”她绽开了笑容,他乡遇故知毕竟不是令人讨厌的经历。

    “是啊!”我很高兴,她竟然还对我有些印象。

     兰如在艺术学院,修的是舞台美术设计专业。

    “你还是喜欢画图的吧。”我问道,“我还一直记得你背着大画夹走出校门的样子!”

    “是的,挺喜欢。”她的眼里有一些光芒,好似雨后竹叶上挂下的一滴水珠,在夕阳下反射出的快乐。

    晚餐终究还是要结束的,我洗了碗,拎着我们的水瓶送她到宿舍门口。其实,同时提着四个盛满水的瓶子,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但我还是尽量放慢脚步,气定神闲的陪她踱到门口。她的肩偶尔碰到我的臂膀,带给我轻轻柔柔的颤动。

    “谢谢!”她转过身说,“我还是没有想到,在这个大学里,会遇到以前的同学。”

    “我也没有。”我看着她,“那,这个意外是快乐的,还是讨厌的?”

    “是快乐的。”她坦然的回应我的目光。

    “那,再会!”

    “再见。”

    这样的偶遇,其实也没有给我带来对爱情的遐想,我只是渴望好好享受这所大学带给我的自由。我也无意象其他人那样评判老师们学问的高下,来给自己确定逃课的多寡。我想,至少在那个领域,他总比我懂得多一些。

    对于大学自由生活的向往,马上被接下来的军训击得粉碎。其实我并不讨厌在烈日下日复一日的站军姿或走正步,只是不喜欢连吃饭或睡觉等私人时间,都受制于某种规则的压抑。

    当我们喊着口号吃饭或把被子叠成规定的小方块时,我开始反感。我力图用一切手段消极的对抗这些。

    我把被子锁进箱子,告诉教官,我没有被子;我在夜晚集体唱歌或看电影时,偷偷换上便装,跑到图书馆。

    白天的训练,我还是认真的,因为我想自己是不屑于这些,而非彻底的逃避。

    同舍都是些很好的人,我们未必相互理解与欣赏,却同甘共苦。白天训练是逃不掉的,但晚上集体活动我们就互相打着掩护,轮流去阅览室或别的什么地方。

    黄龙士是广东人,个子很高,比我们都大着两岁。他的脸已被岁月留痕,好像很有些沧桑的感觉。他抽烟,我开始很不习惯。后来,我也抽烟。

    有人说“吸烟有害健康”,我想,这是不完全的。说这句话的人多半没有离家的经历;或者,他没有我们这样多愁善感。

    因为,根据我们的体会,至少,吸烟有益心理健康。

    当我们在空闲的夜晚,天又雨,阳台上定会出现思乡或思念情人的身影,靠在栏杆上,擦燃火柴,照亮他眉头紧锁的脸。点烟,深吸一口,离愁别绪随着飘散的烟雾,一丝一丝的化解在深黑色的雨幕里。烟抽罢,返回灯火通明的宿舍,读书或打牌,阳台上迎来另一个身影。

    龙士有时很健谈,只是他广东口音的普通话,我总是听不明白。我们一起在阳台上抽烟,对于不明白的地方开始还打断询问,后来不管是否明白,就一律点头作明白状了。他为人仗义,对生活也有很现实的打算。

    徐星友是江苏人,人很白净,总是笑嘻嘻的。我们拿他开玩笑,他也从不生气。

    湖南的周小松会在夜晚讲鬼故事,我和龙士听完了还会发一通感慨,星友却已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了。我们开始还以为他是装成这样,后来才发现他对故事里不着边际的情节真的有些恐惧。于是,“讲鬼故事”变成了我们威胁星友的武器。

    一个月的军训很漫长很漫长,真的回忆起来却又短暂。

    我只是深切的记着,在食堂前的,又遇到出板报的兰如。初秋依旧有些炎热,她全神贯注的用水彩勾勒着一支兰花,我在她身后静静的看着。她终于转过身来,看到我,有些惊讶。

    “你黑了,也清瘦了。”她说。

    兰如前额的刘海被汗珠打湿,倒显得越发清丽。

    “嗯,喜欢你的画!”我说。

    我很珍惜这样的校园邂逅,仿佛我绿色军装背后汗水凝结成的盐粒,在烈日下的晶莹。

    她还是喜欢有人欣赏她的作品,我宁愿相信是我对兰花的关注,使这个平时有些抑郁的女子此刻看来是如此的灿烂。

    “你忙吧。”我突然内疚于打断她的创作。

    “没事,本来也累了,正好休息。你有空么?”她放下手上的画笔和色板,示意我和她坐到黑板对面的草地上。

    “军训累么?”她用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

    “还好吧,只是拘束。”

    “嗯,我给派到这里来出板报,倒轻松了。”

    “暑假的时候,一直在大太阳下运动,训练倒不怕,只是怕连喝水都要喊‘报告’。”

    兰如停顿了几秒钟,若有所思的低头。

    “可怕!”她突然冒出两个字。

    有人在远处叫她,她站起身,对我扬了扬手:“抱歉,我有点事,以后聊吧。”

    我也冲她挥了挥手。

    国庆后,大学生活才真的开始。我们看球、踢球、读书和打牌。

    我不参加什么社团,所以时间总还算充沛。同学之间也熟了,开始组织足球队。

    记忆中第一次看球,是八十年代末,AC米兰开始疯狂的时候——4:1败布加勒斯特星,5:0扫皇家马德里。

    我听过更老的球迷,讲过桑塔纳的巴西队,所以在我看来,86年的巴西队是水——行云流水;90年的米兰是风——疾如狂风。

    只是我在南京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凋落,校园里充斥着尤文图斯和曼联的球迷。法学院的球队统一着的是拉齐奥的天蓝,只有我多置了一套AC米兰的红黑,印了巴雷西的6号,在训练的时候,格外显眼。

    通常踢完球,食堂的晚饭时间也过了,我夹着书,到山上私人的小吃店点一碗面条;然后在校门口的报摊买一份《体坛周报》,找个教室,上自习。后来我想,这样的作息时间,其实也减少了我碰到兰如的机会。

    我的自习状况是这样的:先读报纸;再开始写信——当时,总好像有写不完的信,而我的信又很长;最后记日记。这些事情做完后,大概也就差不多过了10点,到了回宿舍的时间。

    同舍的几个相处还是很好,虽然有时也会起争执,但第二天也就烟消云散了。有空的人自觉就会帮着别人把打水、收衣的事情做完,全不象其他宿舍要立了规章安排。

    但是,年龄越大,相互信任需要的时间好象就越长,甚至有时候永远也无法达到。

    龙士的家境不算太好,他大概一直把我视作公子哥儿,自然无法体会他从进校门起就打算努力赚钱的想法。

    星友则一直捧着英语书,出国是他最明确的目标。

    小松成日穿戴整齐的参加各种社团,不久之后也在校园里小有名气了。

    我不愿花精力去敷衍不相投的同学与老师,加上又是上海人,就无可避免的给大家留下个自私傲慢的印象。我也懒得去改变些什么,反而自得其乐。

    不踢球的日子,我们四个会结伴去二楼餐厅改善生活,途中偶尔碰到同去食堂的兰如。我们互相点头致意,于是其他三个都知道我有位美丽的“青梅竹马”。

    转眼就快寒假了,第一学期的课程也不算很紧,我在考试前一个星期补完笔记,开始复习。

    我给兰如打了个传呼,问她是否一起回上海,我可以去订火车票。

    兰如说她回安徽过年。

    我为错过这样相处的机会而微微怅然,考试结束,就独自回家。

    回到南京后,专业课开始多了。我是法律系,而宿舍的其他三个则分属经济法系和国际经济法系,有些课就不在一起上。

    那天下午我正好没课,到图书馆借了两本小说。回到寝室门口,才发觉自己忘了带钥匙。敲几下门,房中也无人。正犹豫着是否长途跋涉到校园南边的教室,找星友他们时,旁边的门突然开了,隔壁的老贾夹着书本匆匆忙忙的奔出来,“砰”的一声又把门带上。

    我赶忙叫住他,请他允许我在他宿舍呆一会儿。

    老贾愣了一下,还是把钥匙抛给我,自己忙赶去上课了。

    我打开他的房间,突然有个女子的声音说:“忘带东西了?”

    我吓了一跳,看见一个长发的女生坐在老贾的桌前。

    我认出那是老贾的女友,好象是兰如她们系的,总在校园里看到她和老贾卿卿我我的样子。于是,我也恍然刚才老贾发愣的缘由。

    女生的头发有点散乱,台子上放着本教材,和一套修指甲的小器械。她看到我的出现,有些惊惶,好象做了坏事的学生看到老师一般,站立起来。

    我便真的象个温和的长辈般向她招呼:“是老贾的朋友吧,坐啊!”

    她说她们宿舍有人在打牌,挺闹的,就到老贾这里来看书。

    我说我在这里不妨碍你吧。她笑着摇摇头,放松下来。

    我靠在窗边的那张床上,背对着女生,读麦尔维尔的《白鲸》。

    女生倒开始搭话,问我的名字和籍贯,我淡淡的答着。

    大约四点的时候,女生整理着自己的物品,回去了。

    过了半个小时,大家都下课回来,老贾却迟迟没有出现。我把钥匙交给他们屋的王仁,就去吃饭了。

    我再次碰到王仁的时候,他正坐在我的床上,和小松聊着什么,我和他打了招呼。

    他却冷冷的审视着我,仿佛要透过我的眼,找出什么破绽。

    “怎么?有什么事情么?”我直截了当的问他。

    “你看到一个SONY的CD机么?”他说。

    “没有啊!找不到了?”我有点惊讶,我知道那个CD机,是王仁的宝贝,花了近两千元买的,而普通的CD机几百元钱就能买到。他一定说比其他的机器音质要好,我试听过一次,也没觉得。

    “嗯,中午还在的,你在我们屋的时候看到过么?”

    我不由倒抽了一口冷气,莫不是怀疑是我拿的吧!气氛有些紧张,小松也疑惑的看着我们。

    “没看到啊!”我说。

    “真的没看到?下午,我们屋可就你一个人啊!不是你,还有谁?”他的口气渐硬。

    我本来正犹豫着,是否要告诉他老贾女友的事情,听到他这样的询问,我却有些不高兴。

    学校有异性之间不得串门的规定,虽说违反这样的规定也不是什么大事,但真的被查到,还是要背个警告什么的;况且牵涉到CD机的丢失,事情好象就有点麻烦了。所以我还是决定不提女孩儿的事。

    王仁本不是个如此不通世故的人,或许是丢了心爱的东西,有些方寸大乱,而我又是他所能掌握的唯一线索。

    “我还不至于如此愚蠢,拿了东西还等你回来吧!”我很反感他言语的冒犯。

    “我只要问老贾,就知道你来过我们宿舍,你这是故布疑阵。”话至此,我们两个完全翻脸。

    我不再理会他,只管做自己的事情。他又说了几句,觉得没趣,就走了。

    小松问我究竟怎么回事。我说我也不知道。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看到老贾,我也没问他什么。他却突然走到我的身边,说:“谢谢!”。

    中午,竟然有学校保卫科的人找到宿舍,说要向我了解情况。

    王仁竟然向保卫科报案了。

    在以后的律师生涯中,我做过数以百计的笔录,有给证人做的,也有犯罪嫌疑人的。而别人给我做笔录,却只有这一次。

    保卫科的人知道我是法律系的学生,且也没有掌握什么真凭实据,所以对我非常客气。而我又是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就答应配合他们的工作。

    “只是,就在这里做笔录吧!”我不想象个囚犯一样,被带到他们的办公室去。

    带头的中年人犹豫了一下,我叫星友把门关上。

    我说:“宿舍里的都是我的兄弟,没关系的。”

    中年人还是同意在宿舍谈,另一个年轻的拿出纸笔,摊开在拥挤的桌面上。

    从专业角度来看,他的问话很成问题:他直接问我昨天下午在王仁宿舍做了什么,怎么进去的。其实在他询问时,这些事实还是待定的。

    我如实回答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小松也证实了我的确没有带钥匙。

    “那你对CD机丢失的事情毫不知情?”中年人问。

    “是的。”

    “当时隔壁宿舍还有其他人么?”

    “没有其他男生了。”我早知道他会问这个问题,所以在回答的时候用“男生”替代了“人”。以便在老贾讲出他女友的事情时,有个回旋的余地。

    我知道事情终究将不了了之,至少对于我,是可以摆脱干系了。但有些人还是相信“无风不起浪”这句话,仿佛我身上还是笼罩着“贼”的阴影,我也不以为意。

    那天晚上,熄灯后,我亮着应急灯,躺在床上读小说。星友在我的下铺,突然说:“襄夏,今天我看到你的青梅竹马了。”

    “哦,你倒对她过目不忘。”我说。

    “你还是下手慢了,她有男朋友了。”星友说。

    我心里咯噔一下,说:“是么!”

    星友说她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一起去食堂吃饭。

    小松和龙士也作证,说他们也曾看到。

    其实这本是件和我无关的事情,而大家觉得和我有关,好象我失恋了似的,纷纷安慰我。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我想。遭受的不白之冤还没洗清,又莫名其妙的失恋了一次。9/8

                  四

    魏今和我住得很近,第一次见面,我就有幸送她回家。我们谈一些可有可无的话题。她有点恍惚,全然不是刚才兴致盎然的神情。这种恍惚渐渐拉近我和她之间的距离,我所看到的,只是一个不知所措的小女子罢了。我不知哪个,才是真实的她,或许,两个都是吧。

    我的朋友本来就不算多,我说的是可以一起消磨时光的那种,近来又纷纷出国或结婚,西屏差不多成了仅存的珍品。所以接下来的几个周末,我们四个就常在一起,转眼就快秋天了。

    我工作时候和平时是完全不同的状态,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象我一样差异明显。

    我尽量使每个客户感到如暮春风,头头是道的向他们解释法律,提供建议。在法庭上表现得彬彬有礼,又不失时机的激昂慷慨一下,如同我是正义的化身。

    但在平时,我通常只是躲在房间里读书、喝酒、睡觉,很少结交新的朋友。因为我在他们身上很少看到,我所欣赏的特质。

    魏今也没有,但她至少不那么讨厌,很多时候还表现出率直一面。

    我和魏今真正开始接近,是在杭州。我去那里找一个证人做笔录,她正巧也要在西湖边参加一个活动。

    对于我来说,两个多小时的车程打个瞌睡或读几页有趣的小说就过去了,而她为了打发这段时间,竟足足做了三个小时的准备,而且要我全程陪同。

    我们在超市里买零食,在季风书店选传记和小说,在“连卡佛”挑防晒霜。我默默的在她身后跟着,帮她拎大包小包的袋子。

    对于这些无聊透顶,但似乎我无法改变的事情,我通常抱着见怪不怪与沉默的态度。既然你抱怨了,还是必须完成,那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你表现很好啊!”魏今突然转过身来说,“以前一直跟女朋友逛街的哦?”

    我不摇头,也不点头,只是笑笑。

    “这些,未必用得上。”我抬了抬手上的东西。

    “我只是找个借口多买些东西,平时哪有空啊,还有你这个劳动力。你厌烦了?”

    “我不反感这样的闲逛,因为我也没有其他非做不可的事情。既然你喜欢,我也就开心。”我说。

    果然,在长途车上,除了矿泉水,这些东西一样也没有用到,我们一直在不停的聊天。空调有些冷,我从包里拿出件衬衣,披在她身上。

    她说着说着,好象又回到那天我送她回家时的恍惚状态。她说:“我想看你工作的样子。”

    “你有空可以来看我开庭,我也巴不得有观众,那样我会更兴奋。”

    “告诉我,你去杭州干什么?”

    “具体的?”我很惊讶,很少有女子会对这类事情感兴趣。

    “嗯。”

    我说我代理这方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签订了委托销售协议,说好每销售一套房子提取佣金。但对方其实没有卖掉多少,大多数的房子都是开发商自己卖掉的。但后来销售公司要把所有售出的房子都算作他们的业绩,所以就发生争议了。而杭州的证人,就是直接向开发公司购房的顾客。

    我尽量说得简短,魏今开始还有些呼应,后来就慢慢随着汽车行进的节奏昏昏沉沉了。

    终于上了高速公路,外面下起大雨。雨点打在玻璃窗上,魏今好象突然被惊醒。

    她说:“我们,我们是去杭州么?”

    “是,去看美丽的西湖。”我象哄孩子一样对她柔言细语。

    她捋了头发,喝了口水,才缓过神来。

    “你说,男人是不是可以把爱和性分开?”

    我想了想,说:“其实并不存在男人可否把这两样分开,因为各个人是不同的。就我来说,我觉得性爱是我自己区分爱不爱一个人的标准,否则我会迷惑,我不知道用其他什么可以如此清晰的区分。激烈的感觉是可以平淡的,任何承诺只能规范我的行动,而无法限制感情。”

    “那,做爱与否,其实也限制不了你的感情。”

    “是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至少在爱的时候,才会去做吧。”

    魏今沉默了一会儿,她说:“我明白一些事情,但我从你这里得不到求证,因你的想法和其他男人不一样,这很好,也不好。”

    雨越下越大,窗外两米以外的东西已模糊不清,车厢内象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干燥的地方。我和魏今并排坐着,我看不见她的眼睛。

    因为下雨,车速也慢了下来。我知道魏今大概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在反复思考。

    我说:“我总是想把事情简单化,我不知道这样是否正确,但大凡遇到了难以决断的问题,一定是在目前这个阶段这样或者那样都可以。既然如此,不如抛个分币,让上天来决定。”

    魏今转头看了我一眼,说:“你怎么知道我在犹豫?我说事情其实已经决定,只是在尘埃落定后想这个决定的对错。”

    我不再说话,抬腕看了看手表,傍晚六点十分,天色已暗。大概还有一小时半可以到杭州。我从包里拿出MD,戴上耳机。

    我被漫天大雨隔绝在行进的公路上,音乐又把我和这个车厢里其他的人隔开。我记得有一种鸟,在遇到危险时把头埋进砂土,它看不见危险就安心了。此时此刻,我也自以为和这个世界毫不相干。

    魏今把我的耳塞拿过去,JIM MORRISON正在吼:“MOTHER,I WANT TO……”,她一哆嗦。

    我把耳机放好,双眼正视着前方。

    车到杭州,我们选了西湖边的宾馆安顿好,就结伴去吃饭。雨差不多停了,我们走出大约两百米的距离,进入一家干净的小饭店。我点了鱼和啤酒,她又要了几个蔬菜。已经过了晚饭的时间,我们都饿了。菜很快上来,我们开始狼吞虎咽。

    我吃得快,魏今吃得少,我们几乎同时放下筷子。我点了根烟,空气清新而潮湿。烟朝魏今飘去,我站起身,示意和她交换座位,让她坐到上风口。

    魏今坐下来,叹了口气,说起她碰到的几个电视台的年轻人。

    “如今的孩子都聪明而现实,他们没几天就知道周围哪些人是值得结交的,哪些是可以敷衍的。而我们刚毕业那会儿,根本就是凭本能和自己的喜好和人交往。”她顿了顿,又说,“他们几乎不为情所困,不谈没有事业基础的恋爱,我觉得自己省悟得太迟了。”

    “今年好象是个顿悟年,有个近四十的朋友也跟我讲过相同的话。”我说,“仿佛六十、七十、八十年代出生的,都在此刻明白过来了。”

    魏今的手机响了,乘她接电话的时候,我也和那个证人通了电话,约好了明天会面的时间。

    我们回到宾馆,在进房间前,我突然想起件事。

    “等一下。”我说,“我给你一样东西。”

    我进屋拿了一叠打印好的稿子,交给她。

    “是什么?”她问。

    “我和孔子的对话。”我笑了笑。

    魏今曾说要出一本和当代名人的对话集,我很不以为然,就花了几个晚上,伪作了和孔子、老子、关羽、苏轼等古人对话,写成一个集子,给她看。

    她有些惊讶,我说:“晚安!”

    “晚安!”

    我洗完澡,把包里的剃须刀、梳子放到浴室的大理石台上。又光着身子,站在宾馆的磅秤上,我比夏天的时候大约轻了两斤。

    我裹上白色的睡袍,打开阳台的门,西湖就安安静静的躺在我的面前。我记得中学的时候,到杭州夏令营。我在清晨四点溜出房门,到湖边看穿蓑衣的渔人垂钓。

    我想起《弈理指归》封底的两句诗:“但得五湖风月在,春来依旧百花香。”

    我从来不觉得这两句有什么高明,只是想知道他弃书的理由。

    我回到屋里,打开电脑,温习明天要对证人提的问题。

    门铃响了。

    魏今把短发扎成一个小小的辫子,手里捧着我给她的那几页文字。

    “可以进来么?”她彬彬有礼。

    我侧身让她进屋,带上房门。

    “不想睡觉,找你聊聊,打扰你了么?”她询问道。

    “没有,我也正无聊呢。”

    “怎么想起写这个?”她指指稿子。

    “兴之所至嘛。”我说,“一直觉得关羽温酒斩华雄是最令人回肠荡气的,气氛渲染到了极至:那些所谓名将三五合就被杀了,再加上袁术等人的鄙视,曹操的敬酒,刀下的人头。简直就是在世界杯的决赛上,打入致胜的金球那样。在对话里,我是喋喋不休的,关羽是淡然的,就象我现在这样。你觉得如何?”

    “嗯,我不是说你为什么会写这些人,而是你为何会写?”

    我愣了一下,“可能是好玩,你说了那个念头,想法很好,但其实我不是很喜欢你想要的谈话对象,所以自己虚构了几个。这样的时空错位,现在不是流行么?”

    魏今看了我一眼。我明白她的思绪常常跳出我们的对话,作为朋友,我并不着恼。因为我说话只是因为想说,而并非某人想听。她的某些心事只是她自己的,我隐约感到或许和我有关,但她自己也不确定。

    我把电脑搬到桌子上,给她看我储存在硬盘里的照片。

    我用数码相机把自己的房间和小时候的照片都翻拍下来,记录文字所无法重现的生活。

    她好象终于集中起来,一张一张的看,还常常询问我某些场景里所蕴涵的故事。我坐在她的身边,闻她身上洗发水的香味。我也不多话,有时跑到阳台上抽烟,留她一个人在房间里看。有时我觉得不公平,彷佛我已暴露在她的面前,而她还是紧紧的裹在貂皮大衣里,我看不清她的肤色,看不清她的三围,看不清她的过去与未来。

    她告诉我人和事,而那些对于她的影响,却要我猜测。偏巧,我又拙于识人,并不能把某些刹那间的悸动化成肯定或否定的结论。或许,那只是我怠于作结论,而非不能。我总是在想,即便那样了,又如何?

    我又一次离开的凳子,坐在地上,靠着床沿,巡视陌生的房间和渐渐熟悉的身影。

    第二天一早,我在中河北路上的一幢办公楼里和证人见面。证人叫苏小宁,名字很秀气,其实是个三十多岁的魁梧男士。

    他很客气,点烟递茶的。

    我开门见山的说出了来意。

    苏小宁眼眉一挑,说:“哈,还有这么不仗义的事情,施律师,你问吧,我实话实说就是了。”

    我照例记录了他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开始发问。

    “你在上海购买过房子么?”

    “买过,去年三月,曹杨路上的嘉世花园,买了两套,在十八楼,都是三室两厅的。一套自己住,一套等房价再高点,就炒出去。现在曹杨也算好地段了,这房子到现在还没装修,工作一直在杭州,脱不开身呀。本来想叫我老婆去装修的,她怕麻烦,非得叫我回去弄,我现在哪有时间啊!好在公司计划要在上海开个办事处,准备要我去坐镇……”他端起杯子,喝了口水。“要说这房子还真不错,别家的房都是一排一排的,我这房子的小区是四幢围成个正方形,当中的绿化面积不就大啦,象个公园似的,还有小桥流水呢……”

    “是,是,这样的房子在上海可不多见啊。”我不得不打断他,否则笔录做到明天都做不完。“那,你是怎么知道这房子的?”

    “我和嘉世公司的王冬王总是朋友啊,去年初他到杭州来,随意说起他们公司开发的房子,问我要不要,说挺好的。我想哥们儿总不会骗我吧,而且我自己去看了,也确实不错。王冬打电话给我,说你要来取证,我当然得配合啦。到底什么事儿啊,得出动你们律师。他们公司碰上什么麻烦了?我跟王冬可是铁哥们儿啦,他那次到杭州,我们几个喝酒……”

    “哎,抱歉,那你知道元隆房地产中介公司么?”我不得不再次打断他。

    “我想想。”他夸张的皱起眉头。“是上海的?好象没听说过。嗯,没有,确实没有。”

    我和他确认了几个购房时的细节问题,完成了这个还算详尽的笔录。

    我知道这个证据有个无法解决的悖论:房子只有通过嘉世公司或元隆公司才能购买;如果是元隆,那么嘉世自然要支付提成;如果是嘉世,那购房者必然与嘉世的员工熟悉,就必然会影响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不过这只是整个证据链中的一环,纵然有些瑕疵也不致影响大局。

    做完笔录,已近中午,我和苏小宁告别,他很客气,一定要请我吃午饭,我谢绝了。他说晚上还有个上海朋友来看他,叫我一起参加。我说早已与人有约。

    走出办公楼,我打了个电话给魏今,宾馆总台说她还在睡觉,关照过不让打扰。

    整个下午,我在西湖边游荡。这附近有个叫许仙的男人,不相信自己的老婆,却拿了个和尚的雄黄去探究真相。有人说这个悲剧是女人的不坦诚造成的,她们一贯低估男人心理承受能力,然后把善意的谎言当成维系婚姻的法宝。我觉得最可悲的是故事的发展恰恰印证了这种说法,所谓婚姻必须与社会道德的大环境相适应方能稳固。于是,两个人都付出了代价。

    我没有再打电话给她,她也没有联系我,魏今就失去了踪影。晚上十二点过后,我听见隔壁房门开闭的声音,伴随着沉重的脚步。我也走出房间,看个究竟。

    魏今的房门开着,一个高大的男子正从浴室出来,背对着我,手里拿着湿毛巾。

    我说:“对不起,怎么了……”

    那男子转过身来,我们不由都愣住了:苏小宁。

    魏今喝醉了酒,躺在床上。旁边有个女子,正倒水给她。我松了口气。

    苏小宁朝那女子打了个招呼:“你先照顾他,我和这位朋友在外面,有事叫我们。”

    我把他让进我的房间。我们都没有马上说话,只是相视一笑,距离就拉近不少。他先开口:“怎么这么巧。”

    我不知道从何说起。他掏出烟来,递了一根给我,说:“唉,魏今这孩子。她既然肯和你一起来杭州,你们的交情也浅不了。你知道她的事吧?”

    我老老实实的说:“我知道她有事不开心,但具体是什么,她也没说。”

    苏小宁看了我一眼:“还不是感情的事儿。具体的,我也不多说,她要愿意,自己会讲。”

    “分手了?”我问。

    “差不多吧,她原来的男朋友也是我们一起玩的,魏今她明白的时候挺明白的,可糊涂起来,也真拿她没办法。”

    我以为他是在说魏今不该为那个人如此伤心,后来,我才真的明了他这句话的含义。

    苏小宁和白天的时候,也截然不同,这大概又是工作与生活状态的区别,至少话语简洁了不少。应该是魏今的关系,他也把我当作和他们“一起玩的”的人。

    我们回到隔壁,魏今依旧躺在那里。我嘱咐了那个女孩,自己跑到楼下买了盒牛奶和小点心。

    我回来的时候,他们站在门口,说魏今吐过几次,现在应该没事,要我好好照顾她。

    送走了他们,我半躺在另一张床上,看着她消瘦而苍白的脸。柜子上放着绞好的毛巾,和半杯温水。我随手拿起一本翻开的书,是厄内斯特·盖尔纳的《民族与民族主义》,慢慢读进去。10/8

    时光很艰难的流走,我把灯都关了,只留下盏床灯读书。魏今翻了几个身,我小声的唤她,她却不应。

    我也有些瞌睡,就悄悄翻下床,到走廊里吸烟。才半支,就听她喊:“水…水…谁…谁…”我忙掐灭烟头,跑到床边。

    我加了些热水,端到她面前,她迷迷糊糊的看着我,急喝了口水,说:“你…你怎么在这里?”

    “嗯,还要些什么?”

    她的眼睛渐渐明亮,又黯淡下去,我托着她单薄的背,把她轻轻放回枕头上。

    被子滑落,我再帮她盖好,她忽然抓住床单的一角,人蜷缩起来。我轻拍她的手,她松开床单,握住我。我侧坐在床边,不知如何安慰这可怜的孩子。此时此刻,我们仍是置身事外的。

    魏今安心了,她静静的睡去。我坐到半身麻木,举着手,靠着床沿,闭上眼睛。

    我醒来的时候,依旧坐在地上,手依旧被魏今握着。我用了大约两分钟的时间,慢慢慢慢的抽回,魏今却仍被我惊醒。她伸了个懒腰,突然若无其事的笑了。然后,用被子蒙住头,说:“我这样子见不得人的。”

    我把房卡放在床头柜上,退出屋子。

    已经是早上六点,我洗澡,刷牙,再次睡去。

    我做梦,梦见自己与某个面目模糊的女子紧紧搂抱,却无法硬起;我梦见那女子飞翔,我却只能腾身在离地不足一米的空气中。电话铃声把我叫醒,魏今说:“我们去吃午饭吧。”

    照我的意思,还想去前天那家小饭馆,魏今却执意要换一家。

    我们坐在楼外楼靠窗的位子,点了西湖醋鱼和叫化鸡。周围喧闹,魏今出人意料的生气勃勃,仿佛昨夜醉酒的是我而非她。

    “我昨夜真的握了你的手?”她瞪大眼睛,故意放低声音。

    “嗯,胳膊还疼着!”

    “你昨晚真的在我房间过了一夜?”

    “嗯,你千万别告诉别人,我会没脸做人的。”我本以为她会回避这些话题,没料到她大大方方的提起。

    魏今作势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对我的反客为主嗤之以鼻。

    苏小宁打来电话,我告诉他我们正在吃饭,状况不错。魏今把电话接过去,不知姓苏的讲了什么,魏今旁若无人的大笑起来。

    这样的笑一定不符合某些人对女子的审美要求,但那时我却以为,即便西子复生,也不过如此吧。

                   五

    几周后,星友告诉我,王仁的那个CD机找到了。说是老贾的女友以为是老贾的机子,拿回女生宿舍了。这个事情的唯一收获,是老贾倒和我有了些心照不宣。

    兰如随着她们的艺术学院,第二年就去老校区。

    我和同学去过几次,那里叫“静馨园”。灰色的房子上布满深绿色的爬山虎,那种绿,负担着百年的沉重,不同于本善园的轻快和散漫。我喜欢的,是它藏书极多的图书馆。后来,我自己真的在这里生活了,才发现,其实那图书馆里大部分的书籍,是不对我们这些本科学生开放的。

    我迷上了独自看电影,没有了零食和为人解说剧情的打扰,我在喧闹的学生礼堂也可相对细致的分辨故事里讲述角度的微微转变。我发现学校里大多数放映的电影都不错,那种意味深长的悬念是被隐藏在显而易见的答案之中的。

    有一次小松从市区打来电话,说静馨园的晚上放映摩根·费曼的《SEVEN》,我带了本乔治·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坐了两个小时的车赶去,为了这部电影。

    许多年后,我在刘烨的《巴尔扎克和小裁缝》里,看到知青去城里看电影,然后回来为老乡讲电影故事的镜头,就会常常回忆起自己那时的举动。这样的跋涉有种宗教般无端的虔诚,令人感受不可思议的快感。仿佛冥冥中有个人,在为我异于常人的行为点头称赞。

    车到校园,校门口的售票处贴着黄底红字的海报,比《SEVEN》更醒目的,是大帅哥布莱特·彼特的名字。我买了票,晚饭的时间还没到,就四处闲逛。

    对面走来一个女生,留着长发,发梢被烫成小小的波浪。陌生的发型下,是安静而熟悉的脸。

    我愣了一下,说:“程兰如!”

    兰如也看到了我,笑容绽开。我却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想:完美的女孩儿,却改变了完美的发型。

    兰如说:“你怎么来这里了?找同学?”

    我说:“来看电影。”

    兰如说:“什么好片子,专程来看。”

    我说:“是《SEVEN》。”

    兰如说:“这么好看?”

    我说:“不知道,有朋友推荐过,抱挺大希望的。晚上没事的话,我们一起看?”

    我发出邀请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这倒并非因为我不想和兰如独处,只是她的出现多少有些出乎意料,令我手足无措,一度全然无法判断如此邀请是否冒昧,我也不清楚这种短暂的大脑空白是否将导致某一昏着的出现。

    兰如说:“不了,晚上还有课。这样吧,电影完了,如果还早,你可以到老大楼的104教室找我,我课后还在那里自习。”

    我答应了她。其实我晚上还要赶最后一班校车回宿舍,但那刹那间我决定去找一位我并不熟悉的师兄,争取在他那里挤一个晚上。

    电影阴郁而平稳的进行着,也并未如我期待的那般精彩。我找到兰如的时候,她正低头在本子上写着什么。我轻拍她的肩,手指触到她温暖的天蓝色绒衣。她抬头,仿佛沉浸在自己的文字里,忘记了和我的约定。

    “哦,是你啊,看完了?”停顿了几秒钟,她才微笑起来。

    我等她收拾完书本,在几个高年级同学的注视下,一起走出教室。

    “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吧!”她说。

    我们默默走在校园里,冷风伴随黑暗,在我们身边徘徊。

    出了校门,我们走进一家小小的快餐店,坐下。

    “你喝什么?”我问。

    “牛奶。”她说,“只有这里是新鲜的牛奶,其他店里都是奶粉冲的。”

    我要过菜单看了一会儿,从奶茶到咖啡,再就是碳酸饮料和啤酒,没有中意的。

    “两杯牛奶吧”我对服务生说。

    “电影好看么?”她问。

    “还好吧,没我期望的好。”

    “其实,我想你大概不会来了。我们傍晚刚分开,我就想,你多半要赶校车回去,你晚上住哪儿呢?”她问。

    “住一师兄宿舍那里。今晚本来就没打算回去,周末想去市中心买些东西。”我撒了个谎。

    “哦。”

    我觉得她有什么话想说,却找不到对象,正好碰到了我。她低眉沉默,好像在考虑那些话是否可以对其实并不熟识的我说。

    而我却并不担心冷场,有些人可以一见如故,他们天生互相吸引;而另一些人则相反。我确信我和兰如属于前者。

    “刚上什么课?”我问。

    “马克思主义原理。”

    “这里比本善园如何?”我又问。

    “我还是喜欢本善园。”她叹了口气,“前面在教室里,我在胡思乱想。我想,其实有的人,从一般的社会标准来看,是极好的:认真读书,工作后收入也不错,在差不多的时间结婚生子,肯花时间陪妻子,对孩子也好,有房有车,大家也都喜欢他,简直就是一个模范男人。

    而另一些,就象《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生活艰辛,被人欺侮,没有幸福的爱情,甚至性取向也和常人不同;背着汉奸的名声;他爱的人根本不理解他,段小楼追求的是另一种生活;程蝶衣被人看作不幸的怪物,因为他只专注于一点,仿佛生来只有一个目的——唱戏。他还算好的,因为在他那个领域,他做到了登峰造极,而更多的有和他同样倾向的人,却因为机遇、天赋和痴迷程度的不同,连他们专注的那个领域,都没有达到他们所希望的高度。

    这样的人,和那种模范男人相比,是不是可悲呢?”

    她缓缓的说出这番话,人完全放松下来。我同样缓缓的笑了,我没有说话,只是在回顾七年多来,我所知道的这个女子的点点滴滴。我曾在一边默默注视这个孤单冰冷女子的生活常态,照我的理解,她好像是不该想这样的事,说这样的话。然而,她说这话的同时,又自然的令人肃然起敬,毫无唐突之处。

    “就象顾城,为探究不该存在于这尘世的诗句而生活,死亡。”我依照她的语气继续下去,“但我们关注的,还是他杀妻的震撼,并作出道德甚至刑律的评判。”

    “其实更多的人,还是在我刚才说的两者之间。我们既向往平淡富裕的生活,又不甘于付出放弃痴迷的代价。”她说着,从包里拿出一盒烟,“没想到吧,我有时候也抽烟,虽然不多。”

    我摇摇头,表示我不在乎类似的细节。烟从我们之间飘散开来,她的小波浪也变得没有那么刺眼。我用冰冷的手,抚住自己的额头。她往后靠去,蜷缩在棕色的沙发里。

  我们的谈话断断续续的进行着,店里没有其他的客人,外面的灯就一盏一盏的灭去。我看了看手表,喝光冷却的牛奶,说:“快熄灯了,我送你回去。”

    女生宿舍门口,是几对依依不舍的恋人,有的拥抱着热吻,有的牵手而别。兰如在临走时几乎恢复了正常,只是比我今天初见她时轻松了不少。

    她说:“谢谢!”

    我们挥手告别。

    我独自离开,不想回到师兄的宿舍,找了间通宵教室,读我的侦探小说。

    第二天,我坐在回宿舍的校车上,昏昏欲睡。我突然很想象Jim Morrison那样大喊一声:“I am back door…… Man……”

    其实我很少听欧美的歌曲,知道Jim Morrison和他的“大门乐队”,是源于一则新闻。讲一个叫倪俊的老师,因为在课堂上放映Oliver Stone的那部记叙大门乐队的电影,而被解雇的事情。理由是那部电影有“性器官暴露镜头”。

    我对于那部电影很好奇,就在买VCD的小贩那里打听。这是张老片子,而且据说不算是Stone最好的作品,很多卖碟的人根本不知道,直到我在宜山路上的某个店里,遇到一个相貌古怪的人。

    那个怪人个子极高,眉毛极浓,而眼睛极小。他听我问起这部电影,就给我找出好几部Stone的作品,却就是没有我想要的《大门》。

    怪人说:“你等一个礼拜,我给你去找,你看看其他的吧。”

    我说:“好的,但我只要这一部,其他的,暂时不要。”

    怪人失望的收拾起其他的碟片,不再理睬我。

    一个礼拜后,我拿到了《大门》。

    我在车上,突然醒悟我和兰如并未留下联系的方式,我只单单知道她住在哪幢宿舍,而需在宿舍名单上寻找房间号码。

    我的侦探小说里夹着封信,是昨晚在教室里,为了打发漫漫长夜而写给兰如的:

    “兰如:

    我不知道你的生活状态,虽然我们可以说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我不知道是因为我们来自同一个城市和中学,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和你谈话突然变得轻而易举。我想,你大概也有同感吧。

    和你重逢是令人欣喜的意外,和你深入交谈的感受,则是我从未体验的快乐。你大约已经熟睡,我却依旧在灯光下,在我并不喜欢的环境里,继续和你交谈。你不在我的面前,我独自抽烟,以你为我的假想听众,自言自语……”

                    六

    回到上海,我们大约两周没有联系。有时候也想打个问候电话,但往往拨号未完,就想不起继续的话题,便索然作罢。

    西屏显然从晓泉那里听到了什么,没头没脑的问:“下一步准备如何?”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只是无端的想起顾城“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诗句。

    天越来越冷,十一月,我有意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惯,早睡,然后早起晨跑。我沿着安静的康平路,到高安路转弯,再从衡山路回来。衡山路的酒吧都沉睡着,清冷的空气里闻不到一丝一毫灯红酒绿的味道。

    跑步时,我的脑中常闪现若干清丽的诗句,和小说的章节。我曾试图到家后拿出纸笔,沿着这些念头创作。可那些文字也随着身体的停顿而呆滞,后来我索性任凭自己忘却这些句子。

    愈靠近年底,工作也愈加繁忙,手里突然有了几个标的不小的案子。西屏约了我几次,我都无法分身。

    我接到嘉世公司王冬的电话,他说:“施律师,我刚收到判决书,房产代理的案子,我们一审胜诉了。”

    “好啊,值得庆贺。”虽然事先我就很有把握,但听到胜利的消息,总是令人高兴的。

    “明晚一起吃顿饭吧,我们也很久没见了。”

    “对方肯定上诉的,等终审判决赢下来,我们再一起庆祝。”我连着几天都很累,特别早回家休息。

    王冬说:“还有其他事情和你商量,赏个脸吧。我的一个朋友的女儿因为和叔叔争夺她父亲留下的公司,需要一个律师,我就介绍你了。怎么样,来生意你都不接?”

    “既然如此,我一定准时到。”

    我们在淮海路上的一家饭店见面,王冬介绍的朋友是个小女孩,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她父亲是个民营企业老板,三个月前去世,母亲又很早和父亲离婚,且远在美国。因为公司总经理——她亲叔叔的阻碍,父亲留下的公司股份以及房产至今也没有过户到她的名下。

    听了大致的情况,我说:“王小姐,听你说的情况,你应该可以获得遗产。但具体的做法,还要看了书面材料才能定……”突然,背后有人拍了我一下。

  魏今笑嘻嘻的站在我身后。

    “和朋友吃饭哪,我和晓泉他们玩了几次都没碰到你。”

    “这么巧,也和朋友吃饭?”我看到她身后几个年轻人,“这是王总和王小姐。”

    魏今和他们打了招呼,又说:“你们聊,我过去了。下次叫你,你可别端架子了。”

    “好,一定。”

    “一定端架子?”

    “不敢,一定从命,出来玩。”

    我笑了笑,转过身,继续和王小姐讨论案情。

    我记得王冬是苏小宁的朋友,苏小宁又是魏今的朋友,而他们两个刚才见面了,却是陌生人。我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大概此时这个饭店里的人,都可以寻出条线,被联系到一起。而我们,却茫然无知。我好象是掌握这条线的先知,冷眼看即将发生的无可逃避的悲欢离合。鲁迅说,铁屋子里的人,知道死亡将临可无能为力时,比浑浑噩噩的人更为痛苦。但,我却仍旧选择清醒。

    以后的几天,王小姐来事务所找过我几次,陆陆续续带来一些资料。她的父亲是某家具公司的董事长,掌握了80%的股份;叔叔是总经理,占了其余的部分。对方已把公司的经营管理掌握在手中,要求她以极低的价格转让她父亲的股份。我给她策划了几套方案反击,但最好不要卷入漫长的诉讼中,防止公司被拖垮。

    她毕竟还年轻,对我的方案实施不力。我又无法直接参与到家族的争夺中去。

    “王小姐,”我坐在会议室的皮椅上,膝盖舒服的顶在桌沿。“谈判的时候尽量谈细节,让你叔叔觉得你已经决定把股份转让给别人,而且是个在行业内资历很深的公司,又是他绝对无法合作的对象。”

    “叫我王茴就可以了。”她坐在会议桌的侧面,“嗯,但是直面叔叔,我有些害怕。”

    “好的。带些书面的资料去,你根本不需要说太多的话,只要给他看我给你准备好的资料就可以了。”我明白她的难处,“股权变更做好了吧。”

    “还没有。”

    “还没有?”我摇摇头,叹口气。

    我谢绝了王茴的邀请,在便利店买了份新鲜的盒饭,回到家。房子是我租的,七十多平米的旧式公房,一个人住很宽敞。饭桌的玻璃板下压着某期《围棋天地》的插页,上面是吴清源、武宫正树和李昌镐等风云人物的照片。我打开电视,固定在体育频道;铺开路上买的报纸,把盒饭放进微波炉里。

    我把第一口饭塞进嘴里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我接起电话含糊的说:“唔,哪位?”

    魏今说我们都在唐韵茶坊你快来吧。

    我还是把盒饭吃完,才去和他们相会。

    我到的时候,晓泉和魏今正讨论着什么,西屏在一旁认真的发牌。

    我们斗地主,两位女子都只是知晓规则而已,谈不上什么配合。

    晓泉有时责怪西屏,西屏嘿嘿的笑。魏今很聪明,大概半小时后,就掌握了基本的技巧和规律。我有时赞扬她,她得意的笑,有时反说我打得糟。

    王茴在我们战斗正酣的时候,不合时宜的打来电话,她在电话里很惶恐。

    “王小姐,你冷静一些。”我说,“对方所传来的信息我们要做个理性的分析。他的话里本来就真真假假,未可全信。如果判断是假,还是照原计划去做;要是真的,也没有关系,你要知道你自己在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才能制定下一步的计划。我感觉,在员工的心目里,你是这个公司的法定继承人,是真命天子,这是你的优势所在;但你毕竟年轻,员工对你的领导公司的能力有怀疑,所以大家才暂时倾向总经理。”轮到我出牌了,我摇摇手表示通过,继续分析。

    “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给两个建议,第一,在短时间内做出足以服众的业绩,比如你父亲生前有无好的合作伙伴,求他们给些支持;如果这个办法不可行的话,就来个釜,底,抽,薪。”

    “怎么?”王茴终于被我话语吸引。

    “你和叔叔的争斗,公司的人应该看得很清楚,大家也有公司将垮掉的预想。大家从道义上是支持你的,但都还对在你叔叔的经营下,公司可以保持原状存在幻想。如果你现在就向几个关键位置的中层干部许诺公司解散后给他们的补偿,造成公司必将解散的印象,那可能就有把事情发展纳入我们计划的希望?”

    “为什么?这对公司的影响很坏的。”王茴还是不解。我身边的三个人倒不是很着急,都静静的坐着,放慢了打牌的节奏。

    “难道你真的还想独力运作这个公司?现在对你来说,最坏的结果是对方随便找个理由,向法院起诉你。在漫长的诉讼中,公司的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但日常的开销还在继续。公司的财产就一点一点被消耗光,你们两败俱伤。你明白么?你还是把股份转让掉比较好,转给你叔叔也未尝不可。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抬高你手里股份的价格。而你叔叔还是想要这个公司的,我以前给你出主意找其他公司转让股份的,也是为了让你叔叔感到竞争,抬高股价啊。现在你表现出破釜沉舟的态度,也是为了这个目的,你可明白?”

    “能行么?”她还是半信半疑。

    “你读过金庸的《神雕侠侣》么?里面有个情节,讲杨过和李莫愁在金轮法王的追击下抢夺刚出生的郭襄。两个人都怕郭襄受伤,也怕女婴落到对方手里。但谁抱了郭襄却都腾不出手来对付金轮法王,杨过最后拿准李莫愁不会伤害女婴,就直接把郭襄送到李莫愁怀里,这样李莫愁反倒要全力护卫女婴了,事情也就有了转机。我们现在的郭襄,就是这个公司,你叔叔也是要全力维护它的吧。”

    “应该是吧。”说着说着,她打了个哈欠,“现在几点了?”

    王茴一定是那种在父亲呵护下长大的无忧无虑的孩子,她看不到或者不愿看到冷酷,更讨厌去解决它们,只要有一丝一毫的繁琐。

    “那早些睡吧,你把我的建议再想一下;我只是建议,你来决定。拜拜。”

  她好像还有话说,我仍旧挂了电话。我不喜欢,我自己的夜晚还有工作上的事情来打扰。

    我本以为,我打了如此长时间的电话,魏今定会不高兴的。没想到她却笑着说:“你工作的样子很棒。”

    我只是笑笑,不禁有些悲哀起来,很多人会因为我的这层外壳而对我抱有好感。

    西屏说:“又是个美女客户吧,这么投入的分析案情?”

    “是个小富姐,继续打牌。”我说。

    牌技差距过于悬殊,我只是在听晓泉和魏今的闲聊。快十一点的时候,魏今突然说有些累了,要回家,牌局就散了。

    户外空气清冷,魏今说:“我们走走吧,我想透透气。”

    唐韵茶坊就在衡山路上,我说:“我带你看看我生长的地方。”

    路安静下来,魏今也是安静的。我们经过的,正是我少年时常常散步的地方。我的话语倒多起来,在路灯下为她讲述我的记忆。

    “你的心有一层坚硬的壳。”魏今突然说。

    “我只是个我行我素的人罢了。”我想了想说,“你也是。”

    “是吧。” 她停顿下来,转过头。

    “只是为了我们的尊严。我们是无力的人,没有办法直接的反抗什么。我一直记得《甘地传》里的画面,甘地在焚烧象征劣等公民的身份证,警察用棒把他打倒在地;他起来,再烧;再打,再烧。”我也停下来回头望她,她沉默的样子象黯淡的路灯一般永恒。“我们没有力气夺去警察的棍棒,只能依靠头骨的坚硬。”

    “你写的,不是我想的那样。”她清亮的声音把路边的梧桐的吓了一跳,纷纷落下枯叶。

    “什么?你说……是那几篇对话?”我终于明白过来。

    “我想谈很多具体的故事,吸引人的那种,而不是玄之又玄人生态度。很多人的成功需要机遇,我想让那些名人谈他们的机会,和如何把握机会的细节。大的道理可以推理,而细节才吸引人。”魏今又开始前行。

    我跟上去,她的倒影被前一盏灯缩得短小而浓烈。深蓝色的外套在夜色下显得更为艰深,短发随阵风飘起又贴在耳边。

    “我有个朋友。”她说,“他能给我很多具体的建议,对我很有帮助。但那些小的建议象一个个鼓起的山包,让你在躺下时,觉得有什么在顶你背,真实却不令人舒坦。可明白?”

    “嗯。”

    “那,你知道你对我的建议象什么?”

    “我对你建议了?我只是告诉你我怎么做。我好象只会罗列事实和想法,而极度的缺乏分析和清理的能力。不到万不得已,连判断都不愿意下。以前我教一个初学者下围棋,总是说这也不错,那也很好。后来他说,我下的棋好象都很好,那我还跟学什么?”

    “别老说围棋,我又不懂,不如你什么时候教我。”

    “嗯。”

    “你说,刚才我打牌是不是比晓泉好多了?”

    “是的,很聪明。”

    魏今突然跳到一个消防栓上,又跳下来。她手机响的时候,她正摇摇晃晃的独立在高处,铃声象另一个世界的魔咒把她带走。她边走边接电话,我离开她一段距离。

    她沿着我正要指给她的路径前进,我随在她右后侧,感受这夜晚的凉意。经过我家门的时候,她正巧挂了电话。

    我说,我就住这儿。

    她在弄堂门口用力看了一眼,继续步行。

    我渴望她责怪我没有邀请她进屋,然后我可以时间太晚推脱。她不给我这样的机会,我不知自己是否有权利失落。

    近十二点了,我说,我送你回家吧。

    魏今好似没有听到我的提议,却反而加快了脚步。

    我追上去,用力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招呼来一辆“大众”出租车,把她塞进去。这个过程,她倒没有如何挣扎。

    我说,你生气了?

    她说,没有,我们没到这份上。

    我笑了笑,觉得疲倦。

    我们住得本来就近,夜里路上车辆稀少,不过五分钟,就到了魏今住处。我先躬身立在马路边,右手挡着车门的上沿,象迎接贵宾一般把她护下车。

    怎么,不请我上去坐?我问。

    太晚了吧,不方便,她忍住笑说。

    我重又坐进出租车里,摇下车窗,看她挥手和我告别。此刻,我倒觉得我们象嵌在车门上、随按钮上下移动的玻璃那样,默契了。

    司机在我的回程中表示了不解:这么近的距离,还要打个来回?我没有回答,我只在想有些事情是必须做完整的,它不在于路程或时间的长短,而是形式的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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