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布谷村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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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谷 村 庄

  (本故事以及故事中的人物纯属虚构)

  第一章 野百合

   一九九八年盛夏,江北。

   我即将读高三,妹妹念初二,我们在城里热得无法安心学习,在遭遇了连续停电、空调罢工的变故后,向父亲大人请示,回乡下老家看书,顺便帮婶娘们干农活搞“双抢”。父亲则隔三岔五地跑回来监督我们,每次他来,必是我的受难日,他嗜好揪我的耳朵,这使得我的耳朵已经进化得和水母一样柔软且具有蛛丝般的韧性和弹性了,哪怕父亲将它扭成几个圈,我也不会感到疼痛。

   我每天中午都去村西头的池塘里泡凉水澡,顺便摸河蚌和田螺馈饷二婶家每日勤奋下蛋的香鹑雁,妹妹便拎着箩筐在池塘坝上来回奔跑,收捡我乱扔在岸上的“战利品”。太阳时刻都进行着失控的核变反应,把蓝天照成白天,恨不得把空气都点燃。院子里梧桐叶子每天都无精打采、半三不四地低垂着,而榆树干脆把叶子全部卷了起来,以防止水分的流失,看上去像马上就要一命呜呼,我总不能见死不救,于是每天傍晚我都去池塘边挑水,好生伺候它们,到晚上,叶子就舒展开了,但第二天太阳一出来,一切又复原。后来连毛毛虫都无法在叶子底下安家了,成群结队首尾相接地从树上往下迁移,有一天,妹妹捉了两只喂蚂蚁,等了几个小时,毛毛虫被活活晒死了,但连只巡逻的大头兵蚁都没有露面。平日里越热越是要往死里嘶叫的蝉也不知是不是又钻回地洞里避暑去了,一切都静得使人窒息——偶尔还是能听见一些声响的,例如六叔家小堂弟每天傍晚都要在我家院门外来回地骑自行车,不知是练车还是炫耀,因为他期末考了第一名,被六叔奖赏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后来妹妹嫌他烦人,拿着毛毛虫扔他,一直追他到村外。

   七月下旬乍到,气温继续升高,这让我每天都感觉像是在自焚,前些日子出门还不用穿鞋子,我喜欢光着脚走在嵌满石子的土路上,这会儿却总被烫得跳踢踏舞;于是我做了一个试验,看看地面温度有多高:打了一个鸡蛋在六叔家楼顶的水泥地上,结果没到十分钟,那鸡蛋便熟了,黄黄胖胖的模样甚是惹人垂涎,我很遗憾之前没有把水泥地擦干净,不然就可以吃了。

   这是自我出生以来江北最热的时节,在乡下熬了近一个月后,我就得去学校。所有的高三班都是这个时候开学,我们都得在久经磨练的脊背上又压上沉重的书包,依依惜别家中凉爽的电风扇和空调,还有电视里的“韦小宝”,为了自己的前途又要去头悬梁,锥刺股了。

   坐上去学校的巴士,我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感觉,脑子里始终摆脱不掉巴士要撞车的想法,这让我阵阵悸寒,是不是老天爷在暗示,我这一去会将有什么不祥么?

   其实远离了假期中父亲的叫骂声,我倒是有点幸灾乐祸地来到学校,虽然一个寝室十几个人住,热得能把人活活蒸成木乃伊,但我一点都不在意,只要能摆脱父亲,我什么都能忍受。再说离学校不远处有一个很大的池塘,那是天堂,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爬到池塘边高大的榆树上,猛地一蹬脚,像熊倪的动作一样,优美地跳到水里,我不必提心吊胆地注视着岸边,因为这里不会出现父亲拿着皮鞭凶神恶煞地站在池塘埂上叫骂的情景。就在我来学校的前一天晚上,他还拿鞭子抽得我皮开肉绽,因为我带着妹妹在河里游泳,被他逮个正着。我是一个惧怕父亲的孩子,从小便如此,在他面前,我从来沉默寡言,甚至连吃饭都规规矩矩,从不敢狼吞虎咽,尽管我的胃是个深不见底的饭食桶。

   不过,学校的生活也太过于单调,除了做“三点一线”(食堂、宿舍、教室)圈地运动外,我们似乎没有更好的活动筋骨的项目——当然除了花前月下的游击战。高三,在这人间的炼狱里,我并不奢望学习生活有多么丰富多彩,老师不催着我们把加餐费换成一本一本“海淀考王”之类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

   那是一九九八年的八月,我转到离家更远的第十三中学,以前的第四中学不同意我转学,大约他们把我当作什么所谓的“苗苗”吧,所以他们只让我在新学校借读,学籍还留在原地方,也就是说假如我考上了大学,那么名额属于原学校的。这样一来,十三中就不乐意了,于是父亲在现任的班主任身上作了许多文章,路自然而然也就通了。

   父亲说这位班主任是位语文老师,教学水平方圆百里有口皆碑,我在四中时就曾听说过十三中的语文和历史教学水平在全市一马当先,名列前茅,也略微听说过某位厉害的语文老师,但只闻其姓,未见其人。在五门学科中,语文和英语是我的弱项,而我从来就没有遇见过一位能镇住我的语文老师,一听说现在这位世外高人,立刻对这个还未谋面的班主任敬若神明,我想我应该一改往日总和语文老师作对的恶习,当程门立雪,虚心求教了吧。

   那天班主任带我去班上,我跟在他的身后紧张地嚼着“绿箭”,一只手抓着书包带,单肩背着那塞满《读者》、《科幻世界》之类的课外书的书包,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捏紧了拳头;班主任则趾高气扬地在前面开路,他的相貌和我想象中的白发老者相差万里,他同我一般高,双手靠在背后,仰着头,我觉得他差了一副眼镜,不然看起来就更具涵养。可是他每走一步便用脚尖踮一下,这样他的头就一高一矮地波动起来,或许他如我一样,总想长高一点罢,但他已过而立之年,不应该相信此类神话的,如同父亲夸奖我是个神话一般。

   “今天呢——我们班——加入了一位,新成员,刘斌同学,四中转来的尖子生……大家要好好相处,多和刘斌探讨学习经验。”他双手叉在讲桌的两边,眼睛直直地望着后面的黑板,如摇头电风扇一样缓慢且重复地扭着他的脖子,给我来了这一段开场白,接着他示意我来讲两句。

   我一急,不小心把嘴中的“绿箭”吞到肚子里,于是我干咳两声,想把它吐出来,却无济于事。同学们哄笑开来,我尴尬地抓了抓头,龇开嘴巴朝大家笑一笑,咬了咬嘴唇,半天蹦不出一句话。

   “嗯!”我清了清嗓子,侧着脸,用力地挤了挤眼皮自报家门道:“我……我叫刘斌,属鸡,家住东区跃进路,学习很马虎,喜欢踢足球,不过老是当替补后卫。嗯……初来乍到,以后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我看了看大家,只觉得头痒,忍不住抓了起来。

   “不客气不客气。”坐在最后排的一个家伙笑道。大约他想起哄,这一招果然灵验,大伙随声吠影,又全部哄笑了起来,他得意万分。

   或许是因为父亲曾向班主任交待过给我安排个好座位的缘故吧,我被安插在第三排,前后左右全是女生,我心想这班主任思想是不是过于前卫了,班上靠前的位置全部是男女混合坐一起,他就不怕摩擦久了会升温?我有些无所适从,连痒痒都不敢挠,不过从她们身上传来的清香味确有降温的奇效。

   “你叫什么?”下课时我问左边的长辫女孩。

   “周蕙芳,你呢?”她说完马上低头笑了,“你叫刘斌。”

   “那你呢?”我又问右边的女孩。

   “代芸。”她斜着眼睛瞄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齐耳的短发遮住了脸颊,继续用她的机器猫一样的笔写着字。

   “是戴帽子的‘戴’,还是代理的‘代’?”

   “是林黛玉的黛,不要下面的‘黑’字。”

   “噢,那就是代理的‘代’了,我刚来这儿,以后还请你们多多指教,嗯……”我故作谦虚道。

   代芸低下头去轻笑一声:“有不懂的尽管问。”

   周蕙芳则大方地说:“别客气嘛,互相学习。”

   “大班长脸红了!”发话的是后面的女生。我扭头一看,见着了一个“非洲姑娘”,脸上大约又不适时宜地擦了些粉饼吧,所以她的脸看上去白里透黑,黑里透粉。

   “请赐芳名?”我很礼貌且温文尔雅地问她。

   “潘婷!宝洁公司的潘婷洗发水的名字就是照我的名字抄的,是不是很好听?”她努力地将眼睛睁得大了一些,抿起了嘴巴,尽力扮好一个淑女的形象。

   “的确很好听。”我附和着。

   “你叫刘斌,对吧?你家里就你一个人吗?我还有一个哥哥呢,和你长得很像。”她继续以淑女的姿态问我。

   “还有一个妹妹,叫安春,随我妈妈姓。”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难为她如此关心。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她又兴致勃勃地追问。

   “我爸在市第二工程队做设计。”我不得不也兴致昂然地答着。

   “那你妈呢?”

   “等一下再和你说好吗?我先出去方便一下。”我忙找个借口,急匆匆地钻出了教室,潘婷大约有问我不完的话,我实在不愿多说什么,仿佛我妈妈是“超生游击队”的,而我是超标出生的,现在被逮着了,就要刨根究源似的,加上教室里闷热不堪,我想出去透透气。

   学校的设施除了学生宿舍外都不逊于四中,只是地理位置偏市里太远,近四十公里。一排排旺盛的梧桐叶子厚厚地盖住了我们的二楼,几乎扎不进一针阳光,树上不知名的虫子“嘶笛——喻”地鸣叫个不停。几个男生在走廊里脱光了上衣,狠狠摇着折扇。莫大的校园里只有高三的学生,除了报怨几声天太热外,他们似乎没有了别的话题,最有激情的事莫过于几个一伙,无聊地对着某个漂亮女生的倩影挑逗般地笑。这也怪不得他们,我是不能强求他们如我一样对着如大青砖般的《物理题典》强颜欢笑的。看女生,已经是很热闹的事情了。

   我撂起T恤衫,狠狠地擦了一把脸,又把它当作了扇子,上下摇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茂密的梧桐,尽管太阳能把人头发都晒卷起来,但我还是喜欢仰头就能看见宽广的蓝天。

   “嗨!发什么呆?”

   我扭头一看,是那个在我介绍自己时起哄的“大块头”,忙向他点头道:“嗨!”

   “想什么心思呢?”

   “没想什么啊,太热了。”

   “喂,四中可比这儿好多少倍,干嘛来这儿?”

   “想换个环境呗,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我很“江湖”地问他。

   “不敢不敢,在下姓李,单字一个‘飞’。”他拱手作揖道。

   我们相互笑笑,就各自回教室里去了,因上课的铃声吵得人连头发都立了起来。

   我的位置在中间,每次进出都须穿过周蕙芳的座位,而每一次她见我来,便早早地站到了一边,让我进去,不知是她怕我冒汗的身体在她身上磨擦留下臭味还是觉得男女授受不亲,也许是因为彼此刚刚认识,她应当保持少女应有的矜持吧。我自觉长得像白垩纪的动物,不可能会让哪个女生对我一见倾心,若真的有哪个女孩子怀我的春,那定是母亲虔诚烧香拜佛把神明惹烦恼了。

   晚上回宿舍睡觉时,才知道这里的住宿条件可比四中差远了,十六个人住一间房,房子只有一扇门一扇窗,门和窗子中间吊着一盏40W的电灯泡,昏黄的灯光像一团将烬不烬的火,烤着一双双高高挂起的臭袜子,加上烟雾缭绕的蚊香,倒像是人间仙境了。这个宿舍里唯独我在上课时不穿袜子和长裤,他们则随时严装紧裹,我没有把他们当成怪物看待,他们却总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的装扮,似乎觉得穿短裤和拖鞋上课的学生是异类。

   已将近十二点钟了,地面的热气尚未散尽,大伙的劲头也一样,都躺在床上热火朝天地拉家常,聊的最多的便是哪个女生穿着透明衣服或是哪位艳星“波涛汹涌”。只有我静静地躺在床上,一言不发,乞盼着快点凉下来,好好睡一觉,可任凭我怎样想象着自己置身于冰冷的北冰洋中,还是无法抗拒一波接一波的热潮和他们一浪赶一浪的吵杂声,我索性将T恤和短裤都脱了,只穿一条“小三角”在床上睡成一个“大”字。

   “呵!刘斌还是性感的嘛!没女生过来看真是浪费。”同学开玩笑。

   “热得不行,受不了。”我笑着说。

   “去自来水边冲个澡吧,就凉快了。”

   “出不出去?我陪你走走,熟悉一下怎么样?”李飞探出头来问。

   “好吧,出去走走,反正在这也睡不着。”

   我套上衣服,跟随着李飞走出宿舍,就瞥见有一对“地下恋人”羞涩地在寝室大门前走动,他们虽然离得五、六步远,互不干涉地各行其路,却始终保持着等距离,此举欲盖弥彰,谁见了都心知肚明。

   我示意李飞看看他们,轻声问:“老师管不管这事?四中管得可严了。”

   “哎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不出啥事,学校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飞笑道,“有女朋友吗?”

   “已经没了,分手了。”

   “所以到这儿来念书了?”

   “差不多吧。”

   “没了就没了,看我一个人多自在。”

   “你又没失恋过,懂个屁。”

   李飞笑道:“哟,老手呢?好好考你的大学吧!还小着呢,就满脑子使坏的。”

   我微笑着点点头,跟着李飞走在学校的中大道上,他比我高出半个头,长长的头发,乱糟糟的散开着,像个毛草堆,他如向导一样为我悉心地左右介绍学校里的种种。

   在这开学第一天的晚上,许多人如我们一样也在游荡,包括女生,但她们身后总有闻香的“护花使者”,虔诚地“护驾”。

   “你怎么不找一个?”我问李飞。

   “暂且不想,自动送货上门的美女倒很多,不过我没兴趣。”

   “脸皮真厚啊,你。”我被他逗笑了。

   “喂,你等会儿,我叫我哥们出来,他住那里。”李飞指了指学校大门外不远处的一幢房子,跑了过去,大声地喊着:

   “张子凯。”

   “张子凯!”

   “张——子——凯——”

   没人应答,他悻悻地向我摊开双手说:“肯定又去玩街机去了,那个家伙!”

   “这么晚了,还去打游戏机?”

   “是啊,他是游戏狂,通宵打游戏是家常便饭。”

   “我也喜欢呢。”

   “你也玩?班主任不是说你是四中的尖子生吗?”

   “啥尖子不尖子的,再说了,尖子生就不会玩吗?你要是不信,我们哪天试试。”

   “‘侍魂四代’会不会?”

   “会啊。”

   “那好,明天我们单挑,‘满血’挑你十个。”

   “你别狂,挑就挑,谁怕谁啊!”

   那一晚我们谈论了许多关于游戏的话题,彼此传授过关诀窍和经验,直到夜色渐重,白天的残热散尽才回到学校,这时宿舍的铁门已经锁起,我们偷偷爬墙翻进去。

   第二天又是一个大热天,梧桐树上的怪虫重复着无休止的嘶叫声,如潘婷问我不完的话般。不过授课老师对我轮番轰炸,却又让我心生感动,他们大约是因为从班主任那儿了解了我那光荣的历史吧,这让我感觉自己有点像《藤野先生》中的“北京白菜”。倒是班主任不冷不热的态度让我难堪,也许是我多疑,其实他看每个学生的姿态都是一样的:昂着高贵的头,双眼没有焦点。

   坐在周蕙芳这样引人注目的女子旁边,我充当了小丑的角色,每当下课时,隔壁两个班的“群狼”们便要来看我们班的美女,后来才知道其原因是他们自己班的美女太少,再不就名花有主了。他们看的最多的便是周蕙芳,她的长辫子实属罕见,一直拖到臀部,走起路来,一缠一缠地,不知缠住学校里多少痴情少年。而我这个又矮又丑的远古生物坐在她旁边确实大煞风景,每一个前来偷窥美色的男孩都会找我们班的同学指着我打听一番,而我索性就屁股钉在座位上不出去,看杂志。

   “喂,小子,舍不得出来?”

   窗外有人叫嚣着,引来其它人一窝蜂地哈哈大笑,我像是被抓来表演的猴子,干脆破罐子破摔,故意和周蕙芳聊起天来,活活气死他们。

   “外面那些人好像都在看你呢。”

   “管他呢,真无聊。”周蕙芳边说边胡乱地翻着她的数学书。

   “你能把班上的名单按坐位顺序写一个给我吗?我一个也不认识。”

   “真巧,我这儿写了一份呢。”说着她从数学书里抽出一张纸,递给我道:“我们班有23个女生,42个男生。”

   “谢谢了。”我盯着她,想认真看一看她的双眼,因她总是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如帘子般遮住了美丽的瞳孔。

   “不客气,这样吧,我把授课老师的名字也写给你吧。”她微笑着说,直直地望着我手中的名单不敢抬起头来。

   只见她半腮绯云隐约不定,如初开之芙蓉倒映于水,衬之微抿的红唇,令人顾盼神飞;而她身上散发的那不慑人魂魄却沁人心脾的丝丝淡香,逼我无限遐想。

   “刘斌?”

   “啊?”我回过神来,满怀歉意地笑笑。她转过头去,在她的书本上圈圈点点起来,脸上的“绯云”却已溢过了大半脸庞。

   窗外的歪瓜劣枣们似乎不愿意看我的戏,都走光了,这正所谓兵不血刃,远迩来服,胜利的感觉漫过我的心头。

   下午放学过后,我左边班长和右边的代芸都赖着数学书不走,我左右不定,不知道该不该如她们一样继续看书,我想给她们留一个好印象,让其觉得我也是个学习勤奋的人,但我向来都没有放学过后还留在教室的习惯。思忖了半天,色心还是战胜了传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代芸。”

   “啊?”

   “外面。”周蕙芳示意代芸道,只见一个男孩子站在门外,大约是在等她出来。

   代芸瞅了一眼外面,又转过头去,下巴和眼睛都高高吊起道:“别理他,苍蝇一样。”

   周蕙芳对那男孩子轻轻地摇了摇头,见他还不走,她也就无计可施了,看了看代芸后,低着头窃笑。

   我轻轻拍一下代芸的胳膊,想告诉她这种事晚解决不如早解决,不喜欢人家就痛快和人家说了。代芸转过头对我大叫一声:“干什么!”

   我吓得弹回手来,望着窗外的男孩子,对他抱以微笑。岂知他哀怨的眼神瞄准了我,让我毛骨悚然。我又向他轻轻摆了摆手,想告诉他不关我的事,可他那愤怒的样子让我不得不怯怯地低下头,这就更让人觉得做贼心虚,好像夺人之妻了一般,我坐立不安起来,草草地翻着我的代数书。后来代芸也没再理他,他知趣地走开了,我倒成了令人唾弃第三者。

   晚饭铃声响起,代芸急急地收拾着书本,我和她打声招呼,却见她猛地就消失了,我不禁觉得自己自作多情,人家那样的帅哥都不屑理会,还会理你么?

   “别傻愣着呢!吃饭了。”周蕙芳用笔敲敲我的胳膊说,“代芸她是这样的脾气和习惯,你别放心上,适应了就知道了。”

   “差不多吧,富家小姐,脾气都不太好。”

   “你怎么知道的,她是‘富家小姐’?”周蕙芳惊奇地睁大了眼睛问。这回我终于捕捉到了她的眼睛,像水溜溜的黑玉,四周的睫毛如栏栅一般,却关不住一潭乌得晶亮晶亮的光芒。

   “嗯,她……,她的‘索尼’CD机,一千多块,钢笔都是‘派克’的,再说谁会买那么贵的‘玉兰油’擦脸,坐她旁边,天天熏死我了,还有那 ‘美宝莲’唇膏,她脖子上链子不可能是银的,银的没有那么亮,肯定是白金,她家能不有钱吗?”

   “哇,你怎么知道她擦‘玉兰油’?”她不可思异地问我。

   “我表姐姐天天用呗,以前闻惯了,那种气味,我一点也不喜欢。”

   “那唇膏呢?总不会是天天闻的吧?”她偷笑了起来。

   “我看见她课桌里有美宝莲的盒子。”

   “错啦,是日本的,叫‘施什么多’,我也不知道。”

   “那就叫‘小日本货’吧。”我无不轻蔑地说。

   她笑出声来,赶忙用手掩住嘴巴轻声问:“你几月的?”说罢不觉在眼角旁轻轻挠起痒。

   “我六月十八,你呢?”

   “七月十五。”她低头微笑着,像一朵瓣儿未绽开的洁白的玉兰花。我的心脏开始扑通地乱跳起来,正搜肠刮肚想话题,却听到李飞喊我的名字。

   他不识时务地闯了进来,见只有我们俩,马上对周蕙芳嬉笑几下,而她早已低下头去,快速地收拾着课本。李飞用食指朝我点了几下,眉毛和眼睛拉长得超过了脸颊,似乎洞明了一切一般。

   “昨天不是说好了吗,挑‘侍魂’,还赖着不走?”他似乎是在窥探我是否是个重色轻友之辈。

   “我还没有打饭呢。”

   “我也没吃,咱们一块去外面吃吧,我哥们在等着呢。”

   “那就不客气了。”

   我向周蕙芳打个招呼就随李飞出去了,心想我这个“游戏天才”若败在他们这些“江湖大佬”的手下就太丢人现眼了,他定会讥笑:“喏,说了你不信,打游戏吗,你们这些好学生是不行的。”我偏要证明给他们看:学习我行,游戏我也在行,足球我踢得也不比你们差。

   李飞带我去了学校大门外的一家小餐馆,他熟练地和老板娘吆喝过后,我们便等那张子凯一起吃饭。但久不见其踪影,我们也就顾不得他了。

   “李飞,你说的那个张子凯长得是啥样?”

   “你没见着?他就坐我右边啊。”

   “没有,我不爱向后看。”

   “他吗,长得像头牛,哎呀,我说不清,你晚上看不就得了。”

   饭后我抢着付钱,不想李飞对我“阴险”地笑笑,说:“忙什么,早付过了。”

   我捏着手中的纸币,文绉绉地说:“承蒙兄台如此照顾,小弟在此谢过了。”

   “哪里哪里,兄弟不必如此多礼。”说着不觉笑了起来:“你甩什么文!文言文看多了啊?”

   “走吧,晚上还要上自习呢。”我一扬手,先出了小饭馆。

   对面便是我们学校的大门,气势雄伟地坐落在商贩们开的小店中间,大门前面有两列柏树,呈敞开的梯形,梯形的底边便是一条宽宽的柏油路,往来不断的汽车上的人们每回经过这里,都会行注目礼。大门的两边除了小商铺便是围墙,左边一直延伸到一条小河旁,右边比左边稍短。当我们走到了围墙的尽头,猛地看见一大片农田,全是新插的水稻,它将学校亲密地包围,不时还有几只高脚的白鹭从田间“呼啦”飞起,越过学校的高楼,飞到另一块田里。

   学校座落在郊外的一个小镇上,不过离镇中心还有两、三里的路程,李飞领着我步行到了小镇的繁华地段,指着一座挂着脏红布帘的房子说:“进去吧,这是最大的游戏厅,嘿嘿,你的末日到了。”

   刚进里面,便有一股汗味和着烟雾扑鼻而来,昏暗的日光灯管上巴满了灰,五颜六色的人们在恶狠狠地捶着游戏机的按扭,“噼哩啪啦”声和他们的尖叫声组成了一曲战斗的乐章。

   李飞买了十个铁币,一块钱三个,买九送一。他分给我七个,我们刚要“战斗”时,他又要回了一个。我心里暗自高兴,李飞他定是没底了,我劝自己放松,玩“侍魂”要的就是沉着。

   我选了我的杀手锏“林梦露露”,他选的则是“霸王丸”。游戏还未开始,他便一个劲地捶着“大刀”的按钮了——这种打法完全暴露出他是个门外汉,高手玩“侍魂”,总是用“小刀”,而且沉着应战,伺机待发,从不授人以柄,一旦出手,便是一招定乾坤。结果不出我所料,我瞅准时机,快刀斩乱麻,三下两下便把他的“霸王丸”砍得落花流水,最后在他断气之际,又给他抛了个最大的冰块,把“霸王丸”砸得粉身碎骨。

   “哎呀哎呀,太不小心了,再来。”他又塞进了一个铁币,选了“牙神”,不过依然成了我手下败将。

   “我今天就不信打不过你,全塞进去。”他有些恼羞成怒了。

   后来他又选了“柳生侍兵卫”、“风间苍月”、“橘右京”等等,几乎所有人全用上了,可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他只好向我摊开双手,闭闭眼,耸耸肩说:“今天栽了,不过你也别太高兴,自有人打得过你。”

   “不可能,我是‘侍魂求败’。”在试过了李飞的水平后,我变得张狂起来,本以为他是世外高人,岂知他玩游戏只属于“菜青虫”一列。

   “那明天我让张子凯跟你较量较量,到时候你别哭。”

   “好啊,那就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告诉你,打你我还没出绝招呢。”

   回校的时候太阳渐西沉,同学们都在教室里静静地写着作业,李飞大大趔趔地闯进后门,我则蹑手蹑脚地从前门走。回到座位之前,周蕙芳又让了出来,我瞟瞟李飞,他旁边是空着的,没有见着他所谓的哥们张子凯。他朝我伸伸大拇指,又朝周蕙芳挤眉弄眼,那样子显然是在暗示我“把她搞定”。

   “这么晚才来上自习,班主任刚进来了。”她小声告诉我。

   “没事,”我轻声答着:“大不了给他骂几声。”

   或许我影响了代芸,她抬起头来盯着我,眼珠一动不动,我向她点头啥腰,以示歉意后,便安安分分地坐下来,开始认真地看书。

   三排日光灯把教室照得亮堂堂,我惊奇地发现我的课桌居然是湿漉漉的,像被人认真洗过,大约是今天的值日生做的吧。但我发觉四周除了我和周蕙芳的桌子是湿的外,其它全部是干的。莫非是周蕙芳洗的?我朝她瞟了几眼,她在投入地思考着代数题,双手交叠在课桌上,托住秀美的下巴,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鹄峙鸾停般优雅,端庄。

   江北的高温天气依然在持续,教室像个大蒸笼,里面蒸的不仅仅是我们,还有如日本偷袭珍珠港的轰炸机般的蚊子,冷不妨地就叮一口,等你拍它时,它早已酒足饭饱,打着饱嗝场长而去。而穿着短裤的我更是它青睐的猎物,我不得不每隔半分钟就朝腿上拍两下,这使我根本集中不起精神做题,于是干脆把笔往桌上一扔,不做也罢,不想那笔就滚落下来,掉在我的脚边。我正伸手去捡,周蕙芳眼疾手快,已经弯下腰去,脸就贴在我的膝盖边,我怕腿上的毛毛吓着她,赶紧挪了挪。她捡起笔来也不说话,只轻轻地将笔放在我的课桌上,又似乎很投入地做起了作业。

   我想,若是我能和她……我一定会很幸福。但我不敢,我不知道这辈子会不会遇见这种美丽的爱情。

   晚自习下课的铃声来得迟,男生们全部涌回宿舍,教室里又只剩下我和全部女生。我颇感尴尬,已是深夜十一点,孤男众女,男的还夹在两女生中间,叫人看了会笑话。我收拾课桌,起身将走,周蕙芳抬头问:“走了?”

   我笑答:“走了,热死了,我得去冲凉澡。”

   “耽搁你一会儿行吗?我想问你这一题。”她递过物理《龙门考典》,指着一道题目说。

   “我看看,不过不一定做得来啊?”

   代芸也促过头来看,很惊喜地冲着周蕙芳说:“这一题你也做不来啊!”

   “挺难的,想了一堂课也没想出来。”

   那一道题的确复杂了些,我不停地抓着头,咂着嘴,半天不说一句话,代芸则在旁边不停地给我提示,后来我还是没有解出,她等急了,丢下一句“还是明天问老师吧”就收拾东西走了。周蕙芳一直扒在桌子上看我解题,如我一样缄默不语,等代芸走后,我朝她伸伸舌头,说:“哎,既然她都知道怎么做了,还明知故问干什么?讲个不停,烦人。”

   “你早就做出来了是吧?”

   “你怎么知道?”

   她“格格”地笑起来,忙用手遮住嘴巴,可惜她的动作迟了一步,我看见她长了一颗小虎牙。我忍住笑声,若无其事地给她讲解物理题,直到凌晨。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我在自来水池边冲过凉后,独自爬上了学校的围墙,聆听青蛙的阵阵欢歌,这些自由的精灵是多么快乐,它们是上帝的尤物,受着自然的恩宠,我是什么呢?一个被上帝遗弃孩子吗?今夜我只能独自躲到这一个陌生的地方,舔舐着自己的伤口,我不快乐,一点也不快乐。我抬起头仰望着天空,一轮浑圆的月亮高高地飘浮在头顶,把世界照得如同白昼一般,可一切看起来却又像蒙着一层灰,失去了色彩,像黑白电视机调低了亮度和对比度后的画面。这就是我所需要的世界吗?这是我需要的一切吗?一个声音开始在我心底呐喊:“主啊,垂怜一下你遗弃的孩子吧,请给他幸福……”

   当我回到寝室,大伙儿都已安然入睡,有的人从喉咙里微微送出甜美的鼾声,无忧无虑地做着美梦。我给他们一一盖好床单,又重新点燃倒地已灭的蚊香,心慵意懒地爬上了我的上铺,专心致志地数着脑中想象的一只只跳栅栏的小羔羊。

   “干嘛去了?”是李飞的声音。

   “你还没睡着啊?我到外面走走了。”

   “别给蛇咬了,下回晚上要逛叫上我,你人生地不熟的。”

   “嗯,谢了。”

   “睡吧。”

   第二天直到早读的铃声响了最后一遍我才懒洋洋地爬起床,用了半分钟刷牙洗脸,草草了事,仓卒之际,乱糟糟的头发都没有梳理就匆匆赶到教室,可还是在门外被班主任撞个正着。

   “你挺早的吗!”

   我识相地低着头,不敢吱声,不仅仅是因为我犯了错误,更是因为“寄人篱下”,不便多说。

   “还愣着干什么?进去!”

   我像只柔弱的绵羊一般,乖乖地回到了座位上。

   “懒床了吧,看你,头发都翘起来了。”周蕙芳笑道。

   “困死了,真不想起来。”说着我伸了个懒腰,一手捶在周蕙芳的桌上,另一只手搭在代芸的桌上,她砸过来了个白眼,吓得我赶紧缩回手来。代芸这小妮子才认识几天,就和我有深仇大恨,不共戴天似的。我很不屑地瞟了她几眼,一心读起我的“圣贤书”来。

   下课时李飞来到前排,朝我扮个鬼脸后,向周蕙芳道:“大班长,请假,张子凯胃痛,昨天就疼了,他在医院挂盐水。”

   “他胃疼?怎么搞的?不碍事吧?”

   “不碍事,他没按时吃饭就会胃疼,老毛病了,请两天假,歇息歇息就好了。”说罢他向我一扬下巴,“还不走?吃饭了。”

   我想赖着和美女一起走也不行了。

   上午第一节是班主任的语文课,早就听说他教书很有一套,自成一家,我一直盼着听他的课,而他似乎对上课并没有多大的兴趣,这几天一直都在向我们交待一些零星的小事,然后对时事政治夸夸其谈。听周蕙芳说他才三十一岁,语文教研室的主任,博古通今、满腹经纶。班主任喜欢将他的头发全朝后梳,以此来显示他智慧光洁的额头,可是他的前额又没秃,头发又太过于浓密,所以都立了起来,那模样和搞摇滚的朋克一族有一拼。

   到了高中,语文老师再也不会带领我们念课文了,只会重点讲解文言文和一些常用词语等。语文考试不同于数学,后者一通则百通,试题都大同小异,而前者需要平日里大量的阅读和词汇积累,才能考出高分。我们的语文课基本上可以被称作是课外阅读课,班主任总是把教导处订阅的各类报纸全找来,一人一份,交换着观阅,而他自己总是拿着《徐志摩散文》、《山居笔记》之类的书坐在前面欣赏。有时候,他会找来棘手论点来让我们争论,尔后以此论点布置议论文作业;有的时候他会突然问我们一些文化常识,检测我们平时看书的收效。这让我们上语文课尤为轻松,大伙儿都喜欢他的课。虽然这看上去很松懈,但到考试的时候我们班的语文成绩却一直遥遥领先,他似乎很会猜题,像先知一样总是能预知考试的内容。

   直到开学的第五天,他才第一次正式上语文课,因我不知道他上课的风格,便早早地拿出了第五册语文书,毕恭毕敬地等着他讲课,他却稳如泰山地坐在黑板前,按兵不动。我问周蕙芳他怎么不上课,才知道这就是他的风格。我欣喜若狂,似乎觅到了知音,于是赶忙拿出自己喜爱的《平凡的世界》。

   “潘婷。”班主任突然喊。

   我回头看看,见她焦虑不安地站起来,迷茫地望着他。

   “你说说唐宋八大家是哪几位?”

   “王安石、韩愈、欧阳修、柳宗元、三苏……”

   “还有一位呢?”

   “曾巩。”我小声提醒她。

   “曾巩。”她响亮地答道。

   他点点头,示意她坐下。接着又看看我说:“刘斌,你起来。”

   我已经身经百战,坦然自若地站起,但心里却不是滋味,像做贼被抓,他定是听到我刚才说的“曾巩”了。

   “你知道‘山欲高,尽出之则不高;烟霞锁其腰则高矣’吗?”

   “知道,是宋代画家郭颐川说的。”

   “我不是问你谁说的,我是问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

   “懂。”

   “相信你应该懂,要经常以这句话勉励一下自己,坐下。”说完便不理睬我了,继续看他的书。

   “好‘拽’的家伙!耳朵跟老鼠一样尖。”我心里骂道。

   “班主任说的那句话怎么写来着?”周蕙芳轻声笑问我。

   “不是他说的,是郭颐川说的。”我小声地“纠正”。

   “和他赌气啊?没必要啦,他很厉害的。”

   “我才不赌气呢,不过还有下联,送他正合适。”我在草稿纸上写道:“水欲远,尽出之则不远;掩映断其脉则远矣。”

   “你呀!”她看罢转过头去微笑着看书。

   “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冲动地站起来,冒出这一句,但马上又后悔了,可是已经势成骑虎,只能将计就计了。

   “说吧。”他一抬眼皮。

   “白居易的《后宫词》中有一句是‘夜深前殿按歌声’,那个‘按’字查不到,我想问问是什么意思。”

   “‘按’?在古代有‘按曲’,是指击节唱曲;有按键、按拍,指的是打拍子;还有按板、按鼓等等,懂了吗?”

   “懂了,还有那个,那个……我在那个《史记》中看到一句,‘遂西定河南地,按榆溪旧塞’中的‘按’是什么意思?”我找了个生涩的句子,是昨天晚上无意中看到的。

   他似乎对我的问题很感兴趣,忙放下手中的书,认真听起来。

   “你知道‘巡按’吗?”

   “知道,是古代的一种官名。”

   “巡按是干什么的?”

   “大概是巡视、体察民情、考核官吏之类的吧。”

   “‘按榆溪旧塞’中的‘按’就是‘巡逻、巡视’的意思,这是个很简单的句子吗!从上下文中应该很好推出来。我问你,张溥《五人墓碑记》中‘按诛五人’的‘按’是什么意思?”

   没想到他会反问一句,我一下子懵住了,差点就脱口而出“是‘应当’的意思”,好在高二时我曾认真读过这篇课文,依稀记得一些,临阵思索,忙答道:“是‘考察、考证’的意思。”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对我点点头:“很好,以后还要多看看书。”

   我松了口气,疲软地坐下,我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差点就偷鸡不成,反赊一把米。他要是再随便问一点什么,我肯定会翻船,自己肚子里就那点货,吓不到他的。当我坐下时,班上安静得令人发慌,想必都在看我的闹剧。

   周蕙芳递过来一张纸条,上书“你都脸红了,没难倒他吧?别自讨苦吃啦。”

   “丢人啊。哎!不该问。”我写道。

   “你说的很好,真的,我很佩服你,敢挑战他。”

   “谢谢,一时冲动。”我尴尬地写着。

   那天是我第一次领略班主任的厉害,这让我每回上他的课都变得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他就会拿我开刀,杀鸡骇猴,以儆效尤。以前在四中,我从来就不把那个语文老师放在眼里,他是校长的亲戚,凭所谓的关系进学校来的,他连“韩非子”和“韩愈”的区别都不知道,还振振有词地说“韩愈也叫韩非子”;有一次他上课时为了表现自己见多识广,跟我们讲很前卫的基因,记得他说了一段涉及多种学科的话:

   “水,水是什么个东西呢?用医学解释,水是生命之源;用物理学来解释,水是一种液态的物质;用化学来解释呢,水的组成是氢元素和氧元素,分子式是这样的。”

   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HO2”。

   成绩稍好一点的男孩子,或多或少地总有一点“恃才放旷”,像我,自以为读过几本书就飘飘然,说话时总爱买弄几句,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很“知识”的人。但当遇上一位比自己更强的人,总会默默地想着要超过他。俗语说的好,“半桶水晃得最凶”,人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才知道自己的不足,只有主动地接受新的知识才能让自己变得沉稳起来,只有时时提醒自己要谦虚才能完善自我。

   星期六下午,我们仅有两节课,近路的同学都回家去,我却不想回,离家才五、六天,况且回去要坐一个小时的汽车,还要转乘公交,星期天早上九点又要上课,赶不及;再说回家看父亲那不冷不热的面孔,会让我如坐针毡。留在学校倒是自由自在,莫大的教室没有了平日里的喧闹声,在这大热天里也变得安逸起来,不过一个人躲在里面看书倒也索然寡味,不如赤膊去游泳。

   围着学校操场的那道墙外的不远处,有个大大的池塘,被成排的柳树环绕着,包围着柳树的是片片田野,田野又被条条的沟渠割成一块一块,那沟渠就长在池塘边上,如脉络连着心脏。

   待我赶到那里时,已经有不少男生在池塘里欢呼了,我迫不及待地甩掉T恤,如多日不见水的鱼儿一般,一个猛子扎下去,再浮起时,已经离岸十几米了,我抹了一把脸,畅快地朝对岸游去,许久没有如此这般自由的感觉了!水里许多人如我一样,高兴得忘乎所以,扯开嗓子尖叫,有的人把头插进水里,比拼着憋气时间,有的正挥动着胳膊,争取第一个游到对岸——他们哪里是我的对手!

   “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世界泳坛的奇迹。”我常为自己个头矮感到自卑,同学们打篮球从来就没有我的份,但游泳,我还是引以为豪的。

   刚游到河对岸,便看见一成年人拿着一根细棍子,气势汹汹地朝这边急步走来,大声呵道:“小狗日的,还不给老子起来!”

   我正一头雾水,却看见身后走出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可怜兮兮地挪到岸上,任他父亲拎着一只胳膊抽打,他不敢反抗,尖声地哭叫着。

   “叫你划水,我叫你划!水猴子拉下去,吃了你!”那位父亲抽了他几棍子后,见我们都在盯着他,也就罢手了,如秃鹰刁小鸡一样,一路拎走了那孩子。

   我摇头笑笑,看来我的父亲不是唯一反对孩子下河游泳的家长,这样的情节我早已司空见惯,父亲的细铁绳不知在我的腿上抽掉了几层皮,但我从来就没有哭过,再痛也忍着,从不向他求饶。我觉得自己没有错,为什么要求饶?我只是在写完了作业后随伙伴们放松一下,仅此而已。我都已经读高三,快十八岁了,他还把我当小孩子一样管教着,我像是他的橡皮泥,他只会把我捏成他自己喜欢的模样。“爸爸”本是一个温馨慈爱而高尚的称谓,在我的眼中它却是痛苦的代名词。我想,总有一天自己会飞得远远的,飞到他皮鞭及不到的地方,那我就真的自由了。

   我想起以前在四中的日子,那时我也常常去水库游泳,只是它离学校较远,骑自行车须十几分钟。每次我都和班上一个叫谢坤的男孩子一起骑车同去,他是班长,曾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个头很高,力气却没有我大,但游泳他又技高一筹,往往他游到对岸时,我还落后十几米。

   就是因为他的缘故,我才离开了四中,独自来到十三中上学,这辈子我都不愿意再见到他了。我再也不想去认识过多的人,更不敢和其它男同学有深交,前车之鉴,不能重蹈覆辙。在四中最后的日子里,我才明白自己原来是那么脆弱,才明白人言似枪炮,众口能烁金的道理。我只想安安静静地读完我的高三,然后考大学,沿着早已预设好的人生轨迹走下去。

   洗掉了一身的疲倦与躁热后,我湿漉漉地爬上岸,套上大短裤,一路滴着水回宿舍去。没有人与我同行,我像是一个失落而孤独的流浪者,在这个世界上彷徨,找不到自己的归宿。或许是我多愁,或许是我迷惘,但我真的不知道该把自己摆在这个世界的哪个位置,因为我发现自己与别的男孩子不一样,看电视或者VCD时,我喜欢看里面帅气的男人,当看到他们赤身裸体时,我全身血液都会情不自禁地沸腾起来。

   查遍了所有我能查到的医学书籍和精神病相关书籍,我都没有找到答案,反而在一些旁门邪道的消遣书刊里认识了这三个字:同性恋。

   我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拿起枕边的《全唐诗》去操场的围墙外散步。四中可没有这样的学习环境,那里四处都充斥着汽车的喇叭声,绿色植物凤毛麟角般稀少。走在田埂上看我喜爱的《全唐诗》是件惬意的事情,不知不觉,我已走近了小镇的中心地段,于是朝一旁的柏油路踱去。虽然天色将黑,但依旧掩饰不住小镇一天的匆忙。

   “打游戏去吧,放松放松”我劝自己,于是朝那个挂着脏红布帘子的游戏厅走去。这个时候应该是娱乐厅的生意高峰期——星期六,近黑不黑的傍晚时分。

   里面果然挤得不可开交,大部分人和我年龄相仿,在拍打按扭声中耗费着自己的青春,我自嘲地笑笑,自己不也一样吗?我玩得还少吗?我买了一块钱的铁币,三个,这够我玩很长时间了,像我这种高手是被老板深恶痛绝的,他们从我身上榨取不了多少油水,但我小时候不知道往这种地方送了多少钱,才练就了今天一身的“真功夫”。一个多月前,我在四中的期末统考中取得了有史以来自己的最好成绩,便理直气壮地央求父亲买了一台“奔二”,我喜欢上了“罗马帝国”,总和电脑对挑,率领千军万马,冲坚毁锐,分进合击,一路斩关夺隘。和街机游戏的一挑一模式对比起来,我更喜欢这种统领大军的感觉。

   我站在“侍魂”机前,盼望着正在奋力拼杀的家伙快点完蛋,他剃着平头,穿着紧绷绷的黑背心,乍一看,像是港片里的打手。他过五关,斩六将,高歌猛进,一直闯到了最后一关,只是勇而无谋,几次险些陨命。但相比于自诩高手的李飞,他还是颇有水平的。不过依我看来,他的打法过不了最后的三个“老王”。果不出我所料,他在攻击第二个“老王”时,破绽百出,被对方一一识破,把他砍得七零八落。

   “出刀太早了!”我替他着急,忍不住插嘴。

   他没理会我,依旧大汗淋漓捶着按扭。

   “哼,不听智者言,吃亏在眼前,等着瞧吧。”我睥睨着他,暗笑他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爬行动物。

   他锲而不舍,又连续塞了三个铁币,尽管被打得一塌糊涂,但他依然斗志昂扬,鼓无退声,但是方法不对,塞再多的铁币也是无济于事。果不出我所料,他出师未捷,只两分钟不到,便全军覆没,饮恨而终,我赶紧贴上机器。

   “哼,看我怎么打,学着点。”我霸气十足地想。

   我选了杀手锏“林梦露露”,不主动进攻老王,躲在角落里,不停地跳跃着,吸引对方出招,看谁先沉不住气。记得有一部功夫片中有这样的台词,“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其实不然,我觉得在打游戏上,应该说成“防守是最好的进攻”,观衅伺隙,击其不意,才能所向披靡,无往不克。

   片刻工夫,“老王”就被我“满血”砍死,我听到左右身后有片“啧啧”的赞叹声,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感觉,让我尤为自豪。

   “精彩的还在后面呢,等着瞧吧。”

   这时我的传呼机响起来,我一看号码,是家里打来的,可能是我今天没有打电话回家,让母亲担心了。但在这紧要关头,我顾不得回电话,等赢了再说。最后一关是最厉害的“牙神”,我依旧“满血”战胜了他。旁边围观的人竟然说出“怎么还有一个”的话来,这说明他们从来就没有打败过第二个“老王”!

   “小子挺厉害的吗!”后面有人发话了。

   我回头一仰脖子,看见一个大平头,就是刚才被“老王”打得可怜兮兮那个家伙。

   “哟?是你啊?”他笑容可掬地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后脑勺,露出一排整齐而洁白的牙齿:“我还以为是谁呢!”

   我也朝他挤挤笑容,打声招呼“你好”,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大约是同校同学吧。

   “早就听李飞说你厉害了,我还不信呢,今天算见识了。”

   “你……你是张子凯吧?”

   他点点头道:“是我啊,你挺精的嘛!”

   “你玩吧,我不玩了。”我转身让开机器,递给他剩下的两个铁币,“我回去了,还有两个币给你吧。”

   “我不急,我不急,你打吧,我学着呢。”他摆手道,头摇得像儿时玩的波浪鼓一般。

   “我真的不玩了,回去有事,得回个电话,我帮你塞了。”说罢我将手中的铁币塞进了游戏机里,不管三七二十一,拔腿就走。

   “喂、喂,书是你的吧?!”

   我回头一看,见他拿着《全唐诗》在手里摇着,我埋着头走过去,拿过书,道声谢,转过身,走了。

   清凉的晚风翻开了夜的帷幕,抚过我的面颊,夏日的微风格外珍贵,哪怕只有一丝,也能捎来满心的欢喜。我找块路边的大石头坐下,仰望着天空,看初升的月亮。这时各家各户已高掌明灯,加上一排排路灯,把小镇烘托得红红火火。我吹响口哨,把《全唐诗》从中翻开,顶在头上,像个放学回家的幼儿园大班学生,路边的梧桐如听众一般,静静地聆听着从我口中传来的“望春风”。

   “张子凯,还丰子恺呢!他爸怎么给他取这么个文绉绉的名字?”想着他的名字我忍俊不禁,我觉得他应该叫‘张大镖’之类的名字才适合,看他那模样,明显就是当保镖的。

   这时腰上的呼机又响起来,我才想起忘记给家里回电话了,于是赶紧起身,朝学校走去。

   还没迈出几步,我便看见迎面走来几个人,大约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可能如我一样,呆在学校里无事可做,出来闲逛的。他们趾高气昂、肆无忌惮地在马路上大摇大摆地走着,我见惯不惊,一看便知道是那些喜欢惹事生非的人。我没有在意他们,依然走我的路。

   可是,世上就是不缺喜欢调三斡四的人,当我们相遇时,他们其中一个人故意将我肩膀撞得生疼。

   “没长眼睛?”一个染着黄头发如我一般大的男孩子边推着我边质问道。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满脸堆笑道。

   “不是故意的?”黄毛继续推着我,仰起了脖子,好像眼睛长在喉结上似的,“不是故意的就算啦?”

   “方兴东,算了,走了。”

   “就是这儿子!跟代芸……”我听见他们后方有个人指着我说。

   闻言他们开始逼近我,像债主雇来的打手,看这势头我知道遇麻烦了。我赶紧拿书抱在胸前,两胳膊护着肚子。

   “你小子好吗!代芸你也敢动?”黄毛开始用食指挑起我的下巴说,我看见他手腕上戴着铁链,如镣铐一般。

   “代芸和我只是同桌,再说我好像不认识你吧。”说完我咬紧牙齿,舌头抵住牙根。

   “不认识?哼,”他转过头去朝后边的人嬉笑道:“他不认识我。”

   “今天老子就让你认识认识。”说罢就一巴掌挥过来。我早有防备,一偏头,躲过了。

   “还敢躲!”他没有打着,恼羞成怒,又一巴掌扫过来,我趁机用胳膊挡住,将他向后推去,他踉跄两步,被后面同伙扶住,我趁机撒腿就跑,我想镇上的派出所就在游戏厅前方不远处,他们应该不敢在派出所旁边行凶。

   我不敢回头看后面是否有人追上来,只拼命地狂奔,被他们逮住肯定会被砸烂。路边的树影“嗖嗖”地朝身后刷过去,这疯狂的速度让我喘不上气来。

   还未奔到游戏厅边,我看见前方有个身影正向我走来,是他,张子凯!但在这危机存亡的时刻,我哪能理会他,径直朝派出所方向冲去。

   “喂,喂,喂喂!”我听见他在叫我。

   “站住!姓方的,我弟弟你敢动!刘斌——”一声大吼响彻我身后,我忍不住朝后看看,只见那帮人已经在他面前停下来了。

   “你过来。听见没有!”他又朝我大喊一声,阴沉沉地皱着眉头。

   我上气不接下气,双手支在膝盖上,不敢挪动。但看那帮人好像不敢惹恼他,我顿时失去了对危险的警觉,慢慢地走过去,路灯下他眉梢的影子遮住了眼睛,仿佛那是望不尽的深隧。

   他右手往我肩上重重一搭,一把将我揽进胳膊下,冲他们道:“这是我兄弟,有什么话就当着我的面讲清楚,明人不做暗事,你们人多势众,欺负人算什么!”

   “告诉你弟弟别太拽,张子凯。”黄毛仰着头底气十足地说。

   “是你们先动……”我还没有说完,张子凯捏捏我的肩膀,示意我不要讲话。

   “方兴东,我兄弟是好学生,根本就不是混的,许多东西他不懂,要是他不对,我代说声抱歉,请你原谅,算给我点面子,这事咱就不提了。”张子凯低着眼皮说,没正眼瞧他们一下,像在自言自语。

   那些人不吭声,也不让开。过了一会儿,领头的黄毛说:“张子凯,今天看你面子,算了,告诉你兄弟,最好是放聪明点,也别打代芸的主意,他要是敢,我决不会客气,走。”他一扬头,转身带着那帮人扬长而去。

   我突然想起来,他们其中一个人就是前几天在门口等代芸的那个家伙,他肯定以为我在追代芸,这简直荒唐!他就是把代芸白送给我再搭上十万块钱,我还不要呢。

   “你泡代芸那个没壳的蜗牛了?你不是在泡大班长吗?”张子凯扬起嘴角问我。

   “谁啊?那娘们,性格变态。”

   “嘿嘿,英雄所见略同,那傻B泡她两年了,连根蜗牛毛也没拨到,人家心里向着李飞呢。”

   “她喜欢李飞?”

   “有些东西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我笑道:“原来是这样,你怎么叫她是蜗牛啊?”

   “她喜欢瞪人呗,眼睛像要冒出来似的。”

   “呵呵,刚才多亏你,谢谢啊。”

   “说这话就见外了,一个班上的,哪能看着别人欺负?下次看见这些人走得远远的,别招惹他们。”

   “我哪敢惹他们啊,我敢吗?他们故意在路上撞我,撞了还要打人,我只能跑了。”

   “姓方的越来越嚣张了,哪天惹到我头上来不让他脑袋开花!”说着拍拍我的背,邀着我往回走。

   他的个头比我高出一大截,我的眼睛水平看他时,只能见着他下巴上“良莠不齐”的胡茬;他粗粗的胳膊像是故意压在我肩上,重得让我肩膀发酸,我轻轻扭了下腰身,比较自然地挣脱了,退到他后面。我发现自己的心跳在急剧地加速,我深深吸了口气,扭头看着远处黑嵬嵬的山,如果那是一个男人的胸襟和力量,我想依山而眠。

   “走路怎么这么慢,快点啊!”他停下脚步,伸开手臂道,像是在迎接应该被他庇护的弟弟归来,他的怀里是最安全的避风港。

   我乖巧地钻到他的手臂下,笑着说:“你腿长,一步抵我两步。”

   “那我每下只走半步好了。”

   他将我向身边搂了搂,我全身都开始发烫了,两手紧紧攥住《全唐诗》,生怕它掉了下来。

   我从未被任何男孩子如此这般搂过,而且还是这样一个周身都散发着朝气的高大威武的男孩子,此时此刻,我别无所求,只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让我就这样依偎在这个大男孩子宽大的怀里一直走下去。前方有两盏雪亮的灯迎面开来,我伸手挽住他的腰,将头向他的胸膛处挤了挤,轻轻地把他挤到了公路的外侧。就在这一刻,我感觉心脏就快跳出了胸膛。

   “周蕙芳还不错,只是假正经了点,小子要好好干。”

   “瞎掰啥呢?我没那意思。”

   “这话说给谁听都没人信,瞧你俩整天眉来眼去,暗送秋波,我们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不信拉倒,清者自清。你呢,是不是想要找潘婷啊?要不要我跟她说一声?”我调侃他道。

   “潘婷?那个非哺乳类的动物!算了算了,干脆让我折五十年寿好了。”

   “那李维佳呢,怎么样?”我故意找了一个胖女生逗他。

   “你是不是审美退化啊?唐朝啊?她根本就是个母河马进化过来的嘛,鼻孔朝前长。”

   “哈哈哈哈……真缺德,人家又没有得罪你,这么损人家干嘛。”

   “哪什么缺德不缺德的,我就这样,喜欢说笑呗。”这时路边人家传来了刘欢的“绿林好汉”歌,他轻声地跟唱着,跑调跑到了平流层: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风风火火闯九州啊……”

   我跟随着他合唱起来,不断地想把他的跑调声拉回正道上,他却越唱越大声,调却越跑越远,从平流层升到了电离层。吓得路边的虫子都闭嘴了,可不知谁家的狗却公然反对,狂吠个不停,我们闻声都哈哈大笑起来。

   只一会儿工夫,我们已经走到了学校的门口,他拍拍我的后背,说声“我回去了”就头也不回地走到他住宿的地方,我则站在铁门边一直等到他消失才跨进学校。

   “傻里傻气、疯疯癫癫的,”我想,“不过他人还不错,挺有味道的。”

   我给家里回了电话后,就无事可做了,想去看书,却发现教室里没通电,回宿舍去又睡不着觉,还不如翻进插着“禁止践踏,违者罚款”牌子的花坛里找蛐蛐呢。大丈夫做事雷厉风行,说干就干,于是我跃过了铁栏,扑倒在草地上,拔开花丛找蛐蛐。我一向遵纪守法,这是我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心里顿时升起做贼后的快感。但我找了半天一无所获,于是我脱掉鞋子,在草地上擦着光脚板,用脚趾丫夹着青草一根一根地拨起,直到看见有个老师模样的人走过来,我忙滚到一边,抓起书和鞋子,纵身一跃,跳过了拦杆,飞贼似的窜到了黑暗处,赶忙套上鞋子,冲出了校门。我觉得自己今天肯定是吃错了药,发神经了,或许是被张子凯身上散发的诱人气味给刺激的,或许是上天将要给我安排一件拯救全人类的大事?

   “去哪呢?十三中怎么把学校建在这么远的地方,无聊死了!”我抱怨着,径直过了马路,闲逛起来。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张子凯居住的那幢房子前,我踮踮脚,瞪大眼睛搜寻每一扇窗户,想看看他住哪个房间,却没有发现他的踪影,我只好失望地往回走,无精打采地踢着路边的石子,顺着小石头滚去方向,我忽然看见张子凯从学校一旁的小商店里走出来,我停住脚步,四下里张望着,见没人,忙闪到路边的田埂上,绕过他住宿的房子,估摸着向左边走了一段路,又转身向右。我低着头,佯装着在想问题。

   “近了,近了”,我边算计着边调整自己移动的速度。

   一切都如我在脑中设计好的画面一样,我们在他的房子正前方相遇了。

   “哟?你呀!干嘛呢?”

   “没事,现在也睡不着觉,出来逛逛呗。”我笑呵呵地回答。

   “进去坐坐吧?我这儿很凉快的。”他一拍我肩膀,不容我分说,已经推着我进去了。我感觉到那只手上蕴藏着无穷的魔力,这让我无法抗拒,无法逃离,但我心甘情愿就这样被他俘虏。

   他住在最下面一层,需要通过一条长长的黑暗楼道,楼道里没有灯,我必须用脚不停地试探着前进。当他打开的房门开亮灯,一个崭新而明亮世界赫然展现在眼前。淡黄色的床单上整齐地叠着橙色的毛毯,有棱有角,像是在部队里训练过;枕边是个大大的玩具狗“史奴比”,斜靠在墙上;床的左边放着一个小书架,有条有理地摆着形形色色的书;书架下面放着一个篮球,虽然显得旧了些,却被擦得干干净净;床的右边便是他的书桌了,上面放着便携CD机和几张孟庭苇的CD碟。

   “随便坐啊,别客气。”说着递给我他刚买回来的饮料,“没什么招待,喝这个吧。”

   “冰茶?我不渴,也不是很喜欢。”我客气地推托着。

   “那你喜欢喝什么?可乐行吗?”

   “好吧。”

   “你等着啊,我去买。”说罢便冲出去了。

   “喂,你去买?不用了。”我以为他这里有现成的,哪知道还要麻烦他跑路。

   “没关系,你等着。”他的声音由远处传来。

   “这个家伙,真能跑。”我摇头笑笑,翻起了他的书架。

   “《神雕侠侣》、《笑傲江湖》、《雪山飞狐》、《护花铃》、《白如云》,这么多武侠,难怪会打架。”

   接着我又看下面一格的书,着实吓了我一跳:《三国志》、《后汉书》、《史记》、《说文》……这些书我平时都不敢翻的,他看得懂吗?大概也像我一样,摆在书架上吓唬外人的吧。

   片刻工夫,他大汗淋漓地奔回来,塞给我一瓶冰镇的“非常可乐”,说:“喝咱中国货!”

   “谢谢,你太客气了。”

   “没什么的,到我这来就是给我面子吗!”说着他一仰脖子,大口大口地猛灌冰茶,结实的喉结一上一下地跳动着,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成熟男子的气息。

   “你一个人住?”

   “是啊,叫李飞那臭小子一起住,他不来。”

   “你一个人住这里不怕?”

   “怕?我还没怕过什么呢。”他笑了起来。

   “你不怕蛇从外面钻进来?”我指指窗户说。他的房间一边在马路下面,一边在田地上面,算是半个地下室,窗外是一片红薯地,通风凉快,不过晚上一个人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却是有点毛骨悚然的。

   “蛇嘛,有一次钻进来一条,我把它放了,那东西你不惹它,它是不会咬你的。你要是打了它,它会记着,下回再碰上准不放过你。”

   “你是不是《狂莽之灾》看怕了?”

   “本来就是吗!那些东西是有灵性的。”

   我越发想笑了,说:“你居然相信这些?那你打人呢!人就没有灵性吗?”

   “我哪还敢打架啊,再被班主任逮着一次,就要开除回家了。”

   “吓唬你的,哪能说开除就开除,你很怕他?”

   “是啊,不怕不行啊,生杀大权在他手里,我就怕他。”他好像被揭了老底后跟我赌气一般。

   “我只怕大莽蛇,还有我爸,老师么我从来就不怕。”我颇骄傲地说。

   “你成绩好呗,当然不怕,像我们这些渣滓哪敢惹他?”他低着头,把易拉罐捏得“叭啦叭啦”直响。

   “干吗这样……作贱自己呢。”我安慰他道:“班主任是哪门子葱啊!等有钱了,我一定买辆劳斯莱斯把他的破夏利压成铁饼。”

   “哈哈哈哈……有创意!”他绽放出顽皮的笑容,浅浅的酒窝上划出弯弯的一条痕。

   “你也是追星族啊!喜欢孟庭苇?”我见他桌上摆着的CD光盘全部是孟庭苇的专辑。

   “我才不追星呢,小孩子干的事了,只不过喜欢她的歌而已。”

   “我也挺喜欢的,主要是歌词写得好,总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和哀伤味,她的嗓子挺适合唱这种歌的。”

   “是啊是啊,听得都让人陷进去了,爬不起来,你喜欢哪一首?”

   “风里的梦。”

   “为什么?知道这首歌的人不多呢,又不是主打歌。”

   “因为我喜欢这歌词。”说着我唱了起来:“越过山,横过海,拾起我散落在风里的梦,多少的往事已成空,下一个日出日落,为谁停留。太多别人的传说,为何没有我的梦……”

   “你唱得挺准的,我们班就我一个人喜欢孟庭苇,跟他们谈论,都一无所知,他们就知道那几首主打歌。”他轻轻地捏着易拉罐,傻笑着说:“我最喜欢她的《野百合也有春天》,罗大佑的词写得真好。”

   “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别忘了寂寞的山谷的角落里,野百合也有春天。”我说。

   “对啊,野百合也应该拥有春天!”

   我越发想笑起来,我觉得这种话不应该出自他之口,按我一贯的推测,他应该是那种张口闭口就是“他妈/的……”的人,可一见他那神情我却又笑不出来,他痴望着手中的易拉罐,像一只找不到桉树林而迷茫的考拉,可爱得令人心醉又心疼。他长呼了口气,眨眨眼睛道,“其实她的歌不能听多了,有时候听得人都瘫痪了。”

   可能这歌词勾起他什么伤心事了,我又不便多问,于是起身坐到他一块儿,拍拍他的后背,陪他一起看手中的易拉罐。他厚实的肩膀上渗出细小的汗珠,散发着一股淡淡汗味,直奔入我悸动的心里,那气味像麻醉乙醚一般,让我失去了知觉。

   我拿起他的CD机,随便放进了一张《真的还是假的》。

   “听歌听歌,我得走了。”我把耳机塞到他的耳朵上说。

   “一起听吧,我机子有两个插孔。”说着他从抽屉里拿出另一副耳塞,替我戴上,又把音量调大了些。

   “两个人一起听她的歌才好,一个人越听心里越堵。”他自言自语道,虽然声音不大,但是我还是依稀听清楚了。

   于是我们一边听歌,一边找来杂书乱翻,当最后一首《爱情STAY》播放完毕后,已是深夜,我起身告别,他却将胳膊架在我的肩膀上说:“别走了,这么晚,宿舍早关门了,进不去的,就在这儿睡吧。”

   “还是回去吧,我翻墙进去就行了,再说你看,你这床实在太小了,挤着不热啊?”

   “你睡床上,我睡地下不就成了?”

   “真不用了,我……”

   “怎么?嫌我这脏不是?”

   “不是……行吧。”面对他如此盛情,却之不恭,我只好屈从于他。

   他将床上的竹席子铺到地上,又从床底下抽出一卷新竹席,两手夹住边角,一扬胳膊,那席子便笔直铺开,平整地贴在床上。他趴上去,右手在席子上一排一排地抹来抹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几处翘起的竹篾,他用小指甲撬起它们,轻轻一掰,放到左手中,然后一起把它们扔到了纸篓里。

   “明天还要上课呢,睡吧。”他说着便往地上一躺,又戴起了耳机。

   我坐在床上,看着躺在床边的张子凯,他闭着眼睛,在地上睡成一个“大”字,我想,要是他脱了裤头,那便是个“太”字了,想着脸上不禁发烫起来。

   “我也想听。”我略带点嗲声。

   他笑笑,撕开本并在一起的两只耳机,递给我一只,“给。”

   “干吗撕呢!桌上不是还有一副吗?”

   “我懒得拿。”他笑道:“我们俩听一副。”

   我忽然发现他微笑的样子似曾相识,好像是在某次梦中见过,或者上辈子我们认识?我不禁也弯起了嘴角说:“做个好梦。”

   他微笑着偏过头去,闭上了眼睛,轻轻地关了灯。

   我摸着那被撕成两瓣的耳机,激动得久久不能入睡。

   高三年级是没有星期天的,全中国都如此,班主任如是说。

   我们星期天只有四大节课,每节一个半小时,课间休息十分钟,不仅我们忍受不了,老师也坚持不住,所以他们干脆拿套试卷让我们考试,时间是三个小时,谁先交卷谁先放学。老师们才不愿意坐在教室里监考,都躲到教导处的空调房里享受去了。

   第一次考的是物理,这是我的最强项,所以做起来得心应手,一个多小时就大功告成。趁着物理老师不在,我想提前交卷,出去透透气,又怕别人说我招摇,只好老老实实地坐着。于是我想找本课外书打发这无聊的时间。刚挪开书包,就看见一张漂亮的卡片恬静地躺在书本上。我翻开卡片,里面夹着一块洁白的小手帕,我拿起它,一阵茉莉香味便扑面而来。卡片上只有一行字:生日快乐。

   “生日?今天是我生日?”我迷糊起来,仔细想想,今天还真是农历六月十八呢。谁会记起我的生日,还会给我送手帕呢?我只告诉过周蕙芳一人,难道是她不成?可是字迹又不是很像。我朝左边看看,周蕙芳正在认真地做题,根本没在意我的反常表情,于是我用小手帕擦了几下额头后再看看,她依然还是在聚精会神地做题。

   “怪了,不是她?”我站起来,绕过周蕙芳的背后,尽量不让我的臀部碰到她的后背。我故意用左手很显眼地转着手帕,右手交上试卷,然后猛一回头,看哪个女生在看我,那肯定就是她了。岂知自己打错了算盘,全班人齐刷刷地全在看着我,我赶紧鼠窜了出去。

   下午是语文课,班主任他自有他的乐趣,自然不会无聊到让我们考试。我拿出《平凡的世界》,打算下午把最后几章看完。

   “你在看什么书呢?”周蕙芳递过一张纸条。

   “《平凡的世界》,看过没有?”我回复她。

   她又写道:“看过了,我不太喜欢孙少安这个角色。”

   “为什么?”

   “他有点封建,而且很世故,明明喜欢润叶,却缩首缩尾的。”

   “那是没办法的事,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他若是和润叶好就会受到最严厉的镇压,弄不好会死无葬身之地。”

   “那罗蜜欧与朱丽叶呢?梁山与祝英台呢?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们不都是好上了吗?”

   “他们不都死了吗?而且那是假的,社会传统是一个大枷锁,人们都已经习惯戴上这个枷锁,不愿意解开,如果有人敢第一个吃螃蟹,下场就会如他们一样。”

   “如果他们生活在现代,应该都是幸福的,现在人们都把这个枷锁抛弃了。”

   “差不多吧,现在恋爱自由呗。”

   我突然又闻到一股淡淡的茉莉花的香味,似乎从周蕙芳的耳根散来,我试探性地轻声问:“你怎么想起要送给我一个小手帕呢?”

   她低下头,轻咬着下唇偷笑着说:“没见过你这种的,经常拿书在额头上刮汗。”

   班主任对着我们干咳了两声,于是我们都安分起来,乖乖地看书。

   最后一节课终于把小说啃完了,大结局令我心痛不已——女一号死了,女二号没有嫁给心爱的人,男二号丧妻……虽然结局意味深长,我却坚持认为这又是个悲剧!为什么作家总喜欢做残忍的刽子手,让相爱的人总不能走到一起?我厌恶看悲剧,却又总是找来悲剧故事,看得如痴如醉,我希望世界上每一个爱情都有大欢喜的结局。

   放学时,我收到一封从四中的寄来的特快专递,当我看到信封上那再熟悉不过的字体时,一丝惊慌漫过心头。是他!是谢坤的,他为什么给我写信?他不是极其厌恶我吗?我迫不及待地展开信,快速地扫了一遍。

  斌斌:

   我还可以这样叫你吧?你在新学校过得还好吗?

   我知道你离开四中完全是因为我,你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我却一再伤害了你。其实那天晚上我们打了最后一次架后,我后悔万分,我多想对你说声对不起,可是陈磊一直不让我靠近你,还打了我几拳,让我不许再碰你,后来我更不好意思向你道歉。今天我终于受不住一个暑假的内疚,一定要向你说声“对不起”。我知道这道歉的话来得太晚了,已经无法挽回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不敢再奢望这句话能让你还把我当成朋友。你怨我也好,恨我也好,我只想对你说声“多保重”。

   生日快乐

   谢坤

   8月7日

   我望着那最后的“谢坤”二字,仿佛有利刃刺痛了双睛,只觉得鼻子一酸,堵了一暑假的泪水决开了大口子,一个声音填充了我的整个世界:“谢坤。谢坤!”

   我忙用T恤袖口擦了擦眼睛,泪水却一个劲地又奔涌而出,于是我溜到自来水池边,捧了几捧凉水,用力地洗了洗脸和眼睛。哭个啥,没出息!我骂自己。

   “刘斌,走,踢球去。”路过的李飞喊我。

   “不去了,你去吧。”

   “眼睛怎么红了?”

   “刚才在路上被人不小心碰了一下,没事,你去玩吧。”

   我来到学校的篮球场边,那儿有大片的树阴,又在风口上,比较适合纳凉。球场边都聚积满了围观的同学,我找个地方坐下,看他们投篮。

   谢坤是个优秀的篮球手,只是他常常独自一个人在球场上玩耍,他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争抢。而我因为身高的原因,根本不摸那东西,只喜欢踢足球,谢坤他是极力反对的,他担心我在足球场上被人撞伤,于是他经常劝我打篮球,说这有利于长高。

   那时我并不奢求长高,这东西先天因素太重要了,我只希望每天和谢坤在一起,陪伴着他学习。然而这个愿望被他打得支离破碎,让我心灰意冷。我常常在心里咒骂老天爷,我究竟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他要惩罚我,让我痛苦地喜欢着一个人,永远都没有希望地喜欢着他,因为他也是个男孩子……

   我渴望自己能早日恢复成一个健康的人,我怎么能不可自拔地喜欢一个男生?我怎么就这样一点自律心、一点羞耻感都没有,这是违背天理,违背自然规律,违背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的。男人就应该喜欢女人,这是天理。于是我常常在脑中勾勒着这样一个故事:我遇到一见倾心的女孩子,和她一起谱写初恋的乐章。我们能经常传纸条,相约在校外的茶树林里,牵手于日薄的清晨,一起读着英语。有一天,我们的恋情被好事的班主任发现,他给我们做思想工作,不见成效,于是喊来了父母,他们轮翻轰击,让我们划清界限,我们仍然进行着光荣而崇高的工作,从地表转到地下,直到我们考上大学,阴差阳错,大学相隔两地,她没有为自己考上大学而沾沾自喜,反而哭得死去活来,因为她会有很长一段见不到我,我走的那一天,她不敢来车站送我,当火车开动时,我才发现车窗外有她追逐的身影,从此我们便分离了……诸于此类故事的结果,那肯定是主人翁历尽了千辛万苦,有情人终成眷属的。

   周蕙芳或许就是上天安排来拯救我的那个女孩子吧,我想,不过她那么漂亮,肯定看不上我。

   我苦笑了起来,看着篮框底下活跃的身影,忽然发现了张子凯什么时候悄悄上场了,他弓着腰向我这边绕来,正带球上篮,两位高个子同学张开胳膊拦他,他把球从胯下拍到后面,对方后防正准备贴过去,岂知张子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转身,伸出左手,又把球接住,一纵身,在空中扭腰准备射篮,只见面前立着一个巨人正等着“盖锅盖”,张子凯娴熟地直接把球抛向脑后,被队友熟练地接住,他轻轻一踮脚,大约要投三分球了,对方两个高个围过来,却又被他耍了一通,球被扔给了篮板边的张子凯,他只轻轻一伸手臂,一个擦板球轻而易举地拿了两分。我们班同学欢呼起来,张子凯却像一位从西伯利亚猎狼归来的沉默的英雄,两手握拳低着头跑向自己一方。

   当他再一次带球上篮的时候瞥见了我,对我扮起了鬼脸,我回应了他一个微笑,他便转身忙着投球了。

   一点也不像谢坤,我想,谢坤从不会这样顽皮,总闷头闷脑地打球,理都不理我。真想回四中看看,他是否还总一个人在操场边打篮球,看看整天闷闷不乐的他是否过得开心。

   还是算了吧,别再翻开这段往事了,一切都成为过去,就让他尘封吧。我已离开四中,我和谢坤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此生遇见,只能漠然擦肩而过。我不会再对他还有什么依恋,也无从恨他,四中发生的那一切又不是他一个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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