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竟陵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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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六年前的夏天,应某报总编之约,为该报辟《创作谈片》专栏。陆续有45篇小文刊出。继后,又写“散文漫说”15篇、“谈艺书简”、“诗话”各30篇。读者对象是师范学生。因此,述说要有所迁就,加上受版面限制,也不宜展开。这组“诗话”的来历即是如此。

  诗话,是中国式的诗论。不象西方诗论那样体系化。中国诗话总是从具体诗作出发,三言两语,迸放出智慧的火花。所以,从欧阳修的《六一诗话》起始,历代诗话,虽为吉光片羽,却也蔚为大观。与西方诗论的理性求索相比较,中国诗话更偏于感性体验,这反而更有利于培养读者对诗的某种“悟性”——中国诗话是更接近诗的本性的。

  我一生爱诗,也爱读中国诗话与西方诗论,因此,想就自己的理解所及,将两种论诗的观点与两种论诗的方式结合起来,谈一些关于诗的常识问题。

  现在,将它在网上重新发表,目的是求得对诗歌问题的商讨,以补自己学识之不足。

  笔者竟陵人氏,故本篇名之曰“竟陵诗话”,以示对故土“竟陵派”的追怀与崇仰。

  泱泱诗国

  诗歌,人类进步的路碑,国民心灵的火光,民族智慧的花朵。

  越是古老的国度,越是拥有丰富的诗歌资源。

  越是文明的种族,越是以自身有过的诗的成就而自豪。

  昔日的英帝国曾不无骄矜地向世界扬言:宁可失去整个印度,也不能没有莎士比亚;

  同样,当我们将《〈楚辞〉集注》作为礼品,赠与东来的邻国元首时,中国人感到的不是寒伧,而是无与伦比的富赡和优越!

  我们有理由为我们先人所创造的诗的业绩而骄傲。

  当公元前12—前8世纪,作为欧洲文学源头的荷马史诗面世之际,我国文学源头之一的《诗经》,也几乎同时盛行在东方的中国。

  国际公认的诗剧大师莎士比亚,活跃于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叶,共写出传世作品37部时,我国元代的诗剧大家关汉卿却在13世纪20年代到14世纪初叶,写出脍炙人口的剧目60多种,时间早了三百多年,剧作多了近一倍。

  我们有万世师法的爱国诗人屈原;

  我们有声情并茂的汉代乐府;

  我们有风骨高亮的建安诗章;

  我们有双子星座李白与杜甫;

  我们有珠玑璀璨、名家辈出的唐诗、宋词、元曲……

  我们有漫漫泱泱、壮阔无极的诗长河,从远古到现世,它从未干涸,从不绝响。

  华夏子孙不应仅仅沉湎于历史的荣誉,而要接续前辈,再创辉煌。

  我们愿意从这里出发,开始谈论关于“诗”的话题。

  “诗言志”

  “诗言志”,是中国诗歌最早的一个理论命题。这句话的原形(按:《左传》中还有“诗以言志”的提法),出自《今文尚书·尧典》。汉代学者郑玄注释说:“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言”,是动词“说”、“表达”的意思,领会上不会产生歧义,问题在于“志”。闻一多说:“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在“诗言志”中,当然只能作“怀抱”讲,这与郑玄的看法是一致的。因此,“诗”的早期功能,侧重于表达人的思想、意志,抒发情感还不是主要的。这有三点可以证明:(1)《论语》记孔子让其学生“各言尔志”,这里的“志”,当然不是抒情,而是陈诉“怀抱”(即关系到政教的某种观点或抱负);(2)后周曾流行一种说法:“不学《诗》,无以言。”。可见那时唯一的诗歌总集《诗经》,不仅是一种语言的范本,也是生活、交际乃至政治活动的规范,在这一点上,有些类似西方的《圣经》;(3)当代有一位哲人说过:“《诗经》大部分没有诗意”,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当然,这并不否认《诗经》中确有相当一部分优美抒情的篇章。

  至于后来,“诗言志”的“志”,外延越来越广,有所谓“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唐·孔颖达),干脆把“志”当作“情”来看。但这已非上古“诗论”中“志”的本来面目了。

  无论如何,本源意义上的“诗言志”,表明了“诗”的一种严肃的社会功能,表明了诗作者的人生责任感,激励着诗人的一份人格意识的清醒。尽管它削弱了、淡化了诗的艺术本性,但在漫长的中国诗史上,它起着积极的作用,支撑着历代有为诗人的脊骨,因此,始终被认为是中国诗歌的优秀传统之一。今天的诗作者,也同样不应漠视和背弃镌刻在历史诗碑上的这三字箴言。

  “诗缘情”

  从“诗言志”到“诗缘情”,是一次认识上的飞跃,是古代诗论的一个重要的深化,是诗的主体性的真正呈现,也是诗的创作主体精神上的大解放。

  “诗缘情”,就是说诗是情感的产物,因而,写诗要遵循情感的逻辑。语出西晋文论家陆机的《文赋》:“诗缘情而绮靡”。

  理论都是实践的总结、概括与升华。

  诗的抒情本性,即使在“诗经”时代已见端倪。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国风·桃夭》),具体的描绘,传达了男女嫁娶时的一派喜气。“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国风·氓》),把一位多情女子渴望见到情人的那种痴迷状态表达得何等传神!到了汉代,从民间采风而得的乐府民歌,更凸显了诗的情感本性。如:《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抒情主人公的情感简直象火山爆发时喷出的炽烈的熔岩!这已经完全突破了“诗言志”的拘囿。甚至,文人创作的、被后人奉为圭臬、所谓“一字千金”的古诗十九首,也敢于大胆地抒发感情:“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青青河畔草》)这样,就连儒家的训诫:“发乎情,止乎礼义。”也可以不去理睬了。

  如此大量存在着的文学现象,到了晋代,即鲁迅所说的“文学的自觉时代”,堂而皇之地从理论上加以阐发,归结为“诗缘情”,并得到社会的承认,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说:“诗者,根情……”更从发生学的角度去阐释诗,也得到社会全体的认同。唐代诗歌的空前繁荣和高视千古的伟大成就,与这一观念成为主流,有着密切的关系。

  “吟咏情性”(《诗大序》)是诗的天职,是诗之所以为诗,是诗之所以受到广泛珍爱的理由。

  进入“诗”,就是进入一个感情的王国。如果读一首“诗”,感觉不到情感的波动,那它就根本不是“诗”。

  无论是诗的读者,还是作者,都不能不了解这一点。

  “性灵”

  ——诗与真

  清人沈德潜说过:“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学识,斯有第一等真诗。”(《说诗晬语》)。强调“真诗”与“襟抱”、“学识”有关,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面。“真诗”,还应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真情”。

  俄国文学之父普希金认为“诗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真挚”,诗的生命就是这种“真挚”的感情。诗缺少了“真情”,就失去了或弱化了震撼心灵的力量。

  在中国古代,第一个高张起“真”的理论旗帜的诗论家,是清代的袁枚。他力排众说,标举“性灵”。

  “性灵”分开来讲,就是性情和灵气。

  性情即出乎本性的真情,诗必须由是而生,如苏轼说的那样:“诗从肺腑出”(《读孟郊诗》)。

  还记得20年前《小草在歌唱》这首诗吗?

  诗人雷抒雁在其中写道:“我曾苦恼,我曾惆怅,/专制下,吓破过胆子,/风暴里,迷失过方向,/……昏睡的生活,/比死更可悲,/愚昧的日子,/比猪更肮脏!”自责如此深刻,批判如此尖锐,在当时冰河初融,寒气犹在的政治气氛中,没有一颗真诚的心,能写得出来么?这首诗正是以它的“真”,感荡了千万读者的心灵,为人赞赏,为人记住。

  前人告诫初习诗作者曰:“……古人作诗,以真切为贵。初学之士,宜先讲明此理,从真切处用功。门路不差,自有升堂入室之日。”(清·许印芳《〈与极浦谈诗书〉跋》)。袁枚甚至警示作者:“千古文章,传真不传伪。”(《答蕺园论诗书》)

  灵气是指诗作者由真情而引发出来的某种敏悟,某种独特的感受,某种标新立异的表现手法(现代诗论叫做“陌生化”)。如80年代初期,讴歌张志新烈士的诗篇中,还有一首题为《重量》的小诗:“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的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韩瀚)。没有深挚的情感,写不出这样的深度;同样,没有灵气,也写不出这样独特与警醒!

  袁枚极力赞同钟嵘的主张:诗的意象和诗的语言要作者从生活中去“直寻”,而不要从书本上“补假”(“假”是“借”的意思)。“补假”,只会“满纸死气”。只要以真情面对世界,那么,就会是“夕阳芳草寻常物,解用都为绝妙词。”(袁枚《遣兴》)。

  有了真情不一定就会产生好诗,其间还得有个诗化的过程;但好诗必自真情出,真情是产生好诗的前提和基础。

  “兴观群怨”

  ——诗与善

  “兴观群怨”,语出《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是孔子关于诗,也是文艺社会作用的全面论述。孔子的这一观点,为历代评家所首肯。

  “兴观群怨”,简言之,“兴”是用比兴的方法抒情,使人感动,从而影响人的思想感情,达到教化的目的;“观”,是从诗所反映的现实中,认识世情的盛衰和政治的得失;“群”,是说诗可以帮助人沟通情感,起到人际和谐,人群凝聚的作用;“怨”,是表述诗以及文艺的情感宣泄功能。

  如果除去其中“事父”、“事君”的狭隘的功利动机,一般地看,这四个字确实完整地概括了文艺(包括诗)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与审美作用。

  诗创作,是人类的一种情感活动,它不能逾越或偏离社会伦理的轨道,不能违反或背叛社会的历史要求。通俗地说,写诗要符合“善”的道德标准,要对大多数民众有利。

  抗日战争时期,诗人田间写了《假使我们不去打仗》:“假使我们不去打仗,/敌人用刺刀/杀死了我们,/还要用手指着我们的骨头说:/‘看,/这是奴隶!’”,这首诗,鼓动人们去战斗,去争取民族的自由;同一时期,也有“香槟酒气满场飞……”之类涣散人民斗志的靡靡之音,也有宣扬“共存共荣”的汉奸文艺。

  历史已经对它们的善与恶作出了公正的判词。

  诗,不是用来解闷的小玩意,不是用来购取名利的“信用卡”。

  诗,是人格的映现。诗人应远离卑琐、利己与奴性。

  拒绝附势求荣的干谒诗注;

  拒绝声色犬马的风月诗;

  拒绝“皇恩浩荡”、“万寿无疆”的奴才诗。

  诗人,首先要做大写的人,象屈原,象李白,象雪莱,象雨果……

  诗人,要做人民的代言人,象白居易,象陆游,象裴多菲,象惠特曼……

  别林斯基说过:“任何伟大的诗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的痛苦和幸福深深植根于社会和历史的土壤里。”

  诗的“善”,一言以蔽之,就是:心向民众!

   注:干谒,有所求而请见,干谒诗多为奉承、讨好之作。

  “韵 味”

  ——诗与美

  在中国古典文艺美学中,“韵”与“味”的概念出现得较早,也较频繁。《论语·述而》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这曲古乐的“味”实在太浓,竟然压倒了“肉味”,使孔子长时期地沉浸其中。道家同样也谈“味”。《老子》阐释“道”时,就有“味无味”的说法。道家讲“无”,一般都有“极致”的意思,如“大象无形”、“大音希声”(“希”,在此也是“无”的意思。),等等。那“味”到了无法言说之时,也就是到了最高的美感境界。此后,作为纯粹艺术理论形态出现的,就有钟嵘(南朝·梁)的“滋味”说,司空图(唐)的“韵味”说,王士缜(清)的“神韵”说。

  此类“滋味”、“韵味”、“神韵”之说,指的已不仅是艺术的审美价值与美感体验,而是成了对艺术(主要是诗)的具体的审美标准。

  那究竟什么是“韵”与“味”呢?

  清人沈德潜解释说:“语近情遥,含吐不露”,“只眼前景、口头语,而有弦外音、味外味,使人神远。”(《说诗晬语》)。钱钟书说得更具体点:“诗之道情事,不贵详尽,皆须留有余地,耐人寻味,俾由其所写之景物而冥观未写之景物,据其所道之情事而默识未道之情事。”(《管锥编·全齐文·谢赫〈古画品〉》)。钱氏这段话的末两句,就是司空图所概括的“味外之旨”、“韵外之致”。

  这些论述,用浅近的话说,就是从有限中体会到无限,从具体的事象中体会到幽深的情意与哲理,也就是“言有尽而意无穷”。诗不可能都达到这种境地,但它却是衡量一首诗的优劣的美学标尺,是写诗的人努力的一个方向。

  王士缜《带经堂诗话》中引宋人无名氏诗:“横笛何人夜倚楼,小庭月色近中秋。凉风吹堕双梧影,满地碧云如水流。”赞为“真北宋人佳作也”。这首绝句“佳”在何处?诗,只提供了一幅画面:有人在月明之夜,靠着楼栏吹笛。秋风扫过,院中两株梧桐,纷纷落叶。在清辉的月光照临下,那一地滚动的桐叶,犹如碧云倒映流水。全诗没有一个字触及旨意,却留给读者极大的想象空间,以及难以言说的况味。恰如此,诗的“韵味”就出来了。

  诗有韵味,才是美的;写得太实,就不美,也就不是诗了。

  诗与哲学

  诗与哲学,南辕而北辙,何能并论?

  然而有趣的是,历来具慧眼者,均不约而同地看出了诗与哲学的共通处。宋人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言:“论诗如论禅”;西班牙哲学家乌纳穆诺在《生命的悲剧意识》一书中也认为“哲学的地位比较接近于诗”,还说:“诗人和哲学家也算得上是一对孪生兄弟”。

  谁都知道,哲学用逻辑思维,纯属理性;诗用形象思维,纯属感性。而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思维方式,所要达到的目标则完全一致:都是要从整体上把握生命、世界乃至宇宙,追寻它们的本原。两者以各自独特的手段,对主体与客体都进行了高度的提纯。不同之处仅在于:哲学是概念的抽象,诗是具体的抽象。台湾著名女诗人席慕容说:“诗,不应该是一种最抽象、却又最能直指人心的语言吗?”,她的话比理论家的论断更富有体验性与实证性。

  美国诗人保罗·安格尔有一首题为《文化大革命》的小诗:“我的手拾起一块石头片。/我听见一个声音在里面喊:/“不要惹我,/我是到这里来躲一躲。”

  这仅是一个生活断片,它具体而简明,蕴含的却是带有普遍性质的人类的悲怆;它貌似荒诞,显示的却是极为深刻的主题。它不是比连篇累牍的史料记载,鸿篇巨制的“伤痕文学“,更能涵括一种历史的抱愧感与面对命运的无奈感?更能震撼与启迪人的心灵?它何尝仅指“文化大革命“,历史上一切由“恶“制造的人类浩劫,不都已浓缩与定格在这短短的四行小诗之中?

  台湾当代学者黄永武认为:“一首不朽的诗歌,常能显示人生的情趣与生命的境界,因此诗歌自有其哲学基础。文学的最高境界也往往就是哲学的最高境界,这是呈现一个知识与智慧、自然与人生、自我与社会圆融和谐的境界”,斯言良有以也。

  诗与哲学的共通之处,有人列出九条之多。我们认为,其最要者有以下几条:

  其一,严羽说:“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注。”注意这里的两个“别”,道出了诗不同于其它文学样式的独特之处。小说、戏剧、散文这类体裁的作品,创作者与欣赏者之间的距离不会很大。以话本形式出现的小说、搬上舞台的戏剧,连不识字的人都照样能够欣赏;诗却不行,写诗与读诗都得凭借“悟性”,否则,写不出真诗,阅读也会出现障碍。这就是严羽所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妙悟”,也叫“透彻之悟”,就是一种特别的想象能力与理解能力。比如王维的“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比如何其芳的“爱情是很老很老了,但不厌倦,/而且会作婴孩脸涡里的微笑。”。对王诗,你仅仅看到那幅景,味不出它所包涵的韵,所谓“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那么,王维也就不是王维了;对何诗,更须要凭借“超悟”,才能把捉住那个咏唱永恒不渝的美丽爱情的动人音符。

  其二,一般文学体裁的作品反映生活,必须遵循生活的常理,而诗却反其道而行,往往违背常理去求理趣。如台湾诗人蓉子的诗句:“每回西风走过,/总踩痛我思乡的弦!”;艾青《我的思念是圆的》,诗题就已新奇古怪。他们的构思、表达都极反常理,显得荒诞。可这正是最醇最醇的诗之酒,真如禅语“问:‘如何是佛法大意?’,师曰:‘落花随水去’。曰:‘意旨如何?’,师曰:‘修竹引风来’”(《五灯会元》卷五)那样,不知所云,又极富禅机。

  其三,“超”与“凡”的双关语格,是诗与禅学在表现方法上的同点。即语言表面极平凡,极平淡,内涵却极超拔,极深邃。试把“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陶渊明《饮酒·其五》)与“问:‘如何是禅?’,师曰:‘猢狲上树尾连颠’。”(《五灯会元》卷五)作一比较,两者都是把那种无可言说的精神彻底解放的愉悦状态推向了极致,而用语却极平易甚至浅俗,真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

  其四,以不说为说,这是禅语的特征,也应是所有真诗的共同特征。一切都说清楚了,还要诗么?

  “碑上的字都能经住历史的风雨吗?”(纪鹏)诗人只提了一个问题,答案留给读者去思考。

  流沙河的《哄小儿》:“爸爸变了棚中牛,/今日又变家中马,/笑跪床上四蹄爬,/乖乖儿,快来骑马马!//……莫要跑到门外去,/去到门外有人骂。/只怪爸爸连累你,/乖乖儿,快用鞭子打。”。作者除说了父子嬉戏与对儿子的歉疚之外,什么都没有说,可是,他真正想说的一切,都说了,那样地噙着血泪说完了。

  道家主张“以无为本”(从“无”中悟出其“有”),禅家主张“直指本心”(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优秀的诗歌都应接近这样的境界。

  这里,着重谈了诗与哲学相近的气质,并非说诗就是哲学,想来该不至于引起误会的吧。

  注:“非关书也”,与读书没有关系。“非关理也”,与道理没有关系。作者本意是说,读书要读得破,悟出真谛;写诗不能用逻辑思维,理语不要入诗。

  诗与音乐

  在艺术品类中,诗与音乐,要算是血缘关系最接近的了。

  人类的原始艺术,就是以诗、歌、舞三位一体的形式率先出现的,所谓“诗、歌、舞三者同源“。部落或国家的祭典、劳动之余的休憩娱乐、巫者的活动,人们都载歌载舞,以诗宣志。

  中国直到汉代,诗与音乐还继续“同体”,象汉乐府,就是配乐的“歌诗”。后来,即使诗与音乐从形体上分离,诗以语言文字的形式自立门户,但是,诗与音乐所先天共具的神韵,依然如影随形,须臾不离。何况,一定历史阶段的文学如宋词、元曲以及现代的歌词,又都是诗与音乐合体现象的归复。

  因此,无论是欣赏诗,还是创作诗,都不能不对诗的音乐特质有所了解。

  音乐特点在诗中的直接体现就是节奏与韵律。

  节奏与韵律是音的强弱、长短、高低、缓急以及韵等的制约与变化。例如杜甫诗《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首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这首七律的节奏,基本上是“××—××—×—××”,七字四顿。双音节的词,前强后弱,有长有短,时高时低,亦缓亦急。从整饬中见变化,从多样中见整一,把突降的惊喜所激发出的人的复杂感情,表达得淋漓酣畅,恰到好处。四联的末字“裳”、“狂”、“乡”、“阳”,均为“ang”韵(古诗韵属阳韵下平七)。相同的韵脚,产生了和谐效果,增强了诗的音乐感和整体感。阳韵音质明朗,刚健,最适于传达欢快激昂的情绪。

  音乐的美就这样通过文字的语音展现出来了。

  这就是音乐特质所赋予诗的独具优势。

  音乐特点在诗中的间接体现,在于它不同程度的模糊性与抽象性。

  音乐不能须眉毕现地具体反映生活,它所能表现的仅是人的某种情绪与情感,至于欣赏者从中领略了“田园”、“命运”、“高山流水”、“翠堤春晓”之类的画意,那是借助想象的结果。

  诗虽然不完全如此,它的文字符号确指了某些具体的形象,但是,由于诗的高度精炼的形式与旨在把握内在生命的要求,它的确定性还是极有限度的,故历来有“诗无达诂”之说。

  欣赏诗,同样要凭借直觉,从其飘忽的文字语义与极具色彩的情绪氛围中,去体验其旨趣。

  徐志摩的名诗《沙扬娜拉一首·赠日本女郎》:“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沙扬娜拉!”,写的是生活中的一个瞬间,一滴感受,但读来蒙上心头的,竟是浓重的,挥之不去,难以言表的那种“蜜甜的忧愁”的人生况味。这种近乎神奇的效应,究竟是得力于文字的语义,还是得力于那音乐般的旋律,很难判辨清楚了。诗,已经进入“人语”与“天籁”水乳交融的境地,它所传述的已经不是生活的场景,而是生命的意味了。

  诗,断绝了它与音乐的联系,也就是断绝了它自身的全部生命。

  意象与意境

  “意象”与“意境”都属于诗歌特有的范畴。

  “意象”一词,在中西文论中多有论及。在中国文论是滥觞于刘勰的《文心雕龙》:“窥意象而运斤”(凭着意象来进行创作),把它作为一种文艺创作的基本方法来看 ;德国哲学家康德这样解释“意象”:“由想象形成的形象显现就叫做意象”;比较起来,台湾诗人余光中的说法要更明确易解,即“所谓意象即是诗人内在之意诉之于外在之象”。

  “意象”在英文里是 image,也可译为“形象”。“形象化”是文艺作品的根本特征,非为诗歌所专有;但在诗歌中饱含内在之意的外在之象,更为密集,更为触目,诗美对于“意象”有着更大的依赖性。“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温庭筠《商山早行》),六种物象(外在之象)聚合迭加而显示的“意象”中,那份人生孤旅的艰辛与凄凉之感不是浓之又浓么?这是不言之言!这是“意象”能量的绝妙释放!“小巷/又弯又长/我用一把钥匙/敲着厚厚的墙”(顾城《小巷》),一组连续的、颇类顽童式的动作,饱蓄着丰厚的“意”。它让你玩味,让你也展开想象的翅膀。“意象”的张力与弹性,增添了诗的厚度与魅力。

  形象再美,如缺少意蕴,便不是诗,至少不算是好诗。

  “意象”,也有高低巧拙之分。精妙的意象,层次多级,使人浮想联翩,诗思迭涌。“九叶”诗派老诗人郑敏有一段话讲得深刻而又美丽:“多层结构是指在现实的描述上投下超现实的光影,使读者在读诗时,总觉得头顶上还有一个建筑,一个层次,而且想象中的 一个建筑,一个层次,在脑中总是时隐时现,使人觉得冥冥之中还有一种声音。”

  与“意象”比,“意境”这一概念,则纯属本土文化。它最早用于文艺领域,是在唐人写的《诗格》中。作者说:“诗有三境:一曰物境,二曰情境,三曰意境。”,并把“意境”列为诗的最高境界。近人林纾甚至说:“综言之,意境者,文之母也,一切奇正之格,皆出于是间。不讲意境,是自塞其途,终身无进道之日矣。”,他把“意境”看作“文之母”,认为不讲意境,诗歌创作是没有出路的。可见“意境”在中国诗歌(也包括其它艺术如书、画、戏等)传统中的重要地位。

  “意境”的“境”是作品中可视的画面,即人物、景物等构成的艺术环境(包括即使没有实际画面,却有想象中的画意,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意境”的“意”,既是作者取“境”时的依据,又是融入“境”中的精灵。因而,“意境”是心物交融的产物。古人倡导“意与境会”、“意与境浑”。“会”与“浑”,都是指“意”与“境”两者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状态,是“意境”中的化境。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盛赞李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秦观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认为有气象,有境界,都是指其意境的出神入化。的确,这些词句,景中透情,情融于景,有一种读了使人心灵颤动而又无法言说的特别况味,一种人生的深层次的心理体验。

  现代诗一般不提“意境”,但是,优秀的现代诗,依然不乏此种“意境”的魂魄,如舒婷的《神女峰》:“在向你挥舞的各色花帕中/是谁的手突然收回/紧紧捂住自己的眼睛/当人们四散离去,谁/还站在船尾/衣裙漫飞,如翻涌不息的云/江涛/高一声/低一声//美丽的梦留下美丽的忧伤/人间天上,代代相传/但是,心/真能变成石头吗?//沿着江岸/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着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请细味,字里行间,幽幽流淌的,不就是千载的忧伤,果敢的质疑?新诗同样荡漾着意境美的涟漪!

  看来,意象与意境,有某种相似之处,即都是主观与客观的契合,心与物的交融。

  那它们的分野呢?

  我们认为,在容量上,意象小于意境。意象一般只就单一的词、句或一组形象而言;意境则包容全篇,形成一个精神与艺术自创自足的特殊天地。打个比方,意象是肢体,意境是全身。全篇的意境要靠诸多意象来共同营造;意象则在总体的意境构成之中,才有存在的意义与表现的可能。

  诗与语言

  严羽的“诗有别趣”,讲的就是诗这种体裁在艺术上独具的特质。

  诗属于语言艺术,因此,它在语言上体现出来的“别趣”,就格外明显。

  与散文语言比较,诗在语言方面的“别趣”,主要有三:

  (1)陌生化。所谓“陌生化”,就是诗歌语言要自觉地与人们所熟悉的散文语言拉开距离,在词汇上、语序上,甚至语法修辞的规则上,都要显示出自身的独特,与惯常的语言形式相比,给人一种“陌生”感。例如:“清晨/拥挤的公共汽车/挤干了北京时间的水分”(《北京时间》)。在散文里,“挤干了……时间的水分”这种说法,是会令人发笑的。而在诗,却正是它,使得前面平庸的两行,顿时光彩生动起来;也由于它,诗才成其为诗。古曲《渔舟唱晚》,题目就极富诗意:打鱼的舟子唱出了满天晚霞,它明显违背事实,但它是诗的;若写作“渔舟晚唱”:打鱼的舟子在满天晚霞中歌唱,尽管绝对真实,却没有了诗。再如:“只有在回首的刹那/才能得到一种清明的/酸辛 所以 也只有/在太迟了的时候/才能细细揣摩出 一种/无悔的 美丽的 心情”(席慕容《美丽的心情》)。如果把这些话按照散文语言习惯断句分行,那诗味诗感怕是淡失很多了。

  强调诗歌语言“陌生化”的特征,其实并非什么新观念,别林斯基早在十九世纪就指出:“朴素的语言不是诗歌的独一无二的确实标志。但是,精确的语法却永远是缺乏诗意的可靠标志。”

  “香稻啄残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

   (杜甫《秋兴》之八)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马致远《秋思》)

  诸如此类的句子,如以散文语言的规范标准去衡量,都应视作不通之辞。而在诗词中,它们却是出自优秀诗人之手,一向是代代流传、脍炙人口的清词丽句。

  (2)弹性化。诗歌语言是弹性化的语言,这是说它不象散文语言那样具有确指性,而是更多地带有暗示性与导向性。它的语义通常是模糊的,意象通常是朦胧的,因而,提供了深解与多解的条件,扩充了读者自行创造的空间。闻一多说:“诗这东西的长处就在它有无限度的弹性”。戴望舒的名诗《雨巷》中写:“像梦中飘过/一枝丁香地,/我身旁飘过的女郎;/她静默地远了,远了,/到了颓圮的篱墙,/走尽这雨巷。”。你能确切地解释这个水中月,雾中花般的意象么?可是,很多人都从它,得到了自身久久萦怀并追寻的东西,作者也正是因了这首诗而荣膺“雨巷诗人”的桂冠。

  (3)音乐化。前文专门谈过诗与音乐的关系,诗与音乐确实是不可剥离的一个整体。在这里,想着重谈谈诗与音乐所共有的那种“抽象性”。乐音是一种诉诸听觉的物理现象,无形无色无味,但人们却从这种“抽象”中感到了绚丽的色彩、丰美的滋味,以及或奇伟、或秀丽的景致,甚至是铺天盖地而来的那种茫茫宇宙的无穷伟力。好的诗歌也同样如此,看上去,全是实体语言,一个个词语,都很明确易解;然而,总体读去,就“抽象”得颇费周折。例如,李商隐的《无题》之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历来人们都觉得解读十分困难,至今也还没有确论,连梁启超也说:“这些诗,他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拆开一句一句的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他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到一种新鲜的愉快。”梁先生是近代倡导“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的大学者,他的话该不会是荒谬虚妄的。当代红学家周汝昌也说过类似的话:“我在将及成童之前,就被词迷住了……只觉它的音节别具一种美的魅力——这魅力简直把我引入象似‘陶醉’般的境界中。”

  诗的语言,传述的不会是很精确、很具体的情事,它可能朦胧、抽象;然而,这种“抽象”的效应,又是十分具体的,感性的,它从读者那里实现的,并不是理性的觉悟,而是情感的波澜;这种“朦胧”,并非视线模糊,而是隔着薄薄的纱幔看花,透过轻轻的夜雾赏月,别有一番韵致,一层领悟。就这一点而言,诗歌语言与音乐语言有共通处。

  漫话“风格”

  宋人姜夔言:“一家之语,自有一家之风味。”(《白石诗说》)他所说的“风味”,就是“风格”;他所说的“一家之语”的“语”,不能仅仅看成是语言形式,而应理解为,透过语言形式所能领略到的更深层的内容。因为“风味”或 “风格”,不单纯是语言的问题,它是作者性情的外化,是民族文化精神的烙印,也是特定时代的投影。“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严羽:《沧浪诗话》)这个不刊之论,就涵概了风格的客观因素(民族性、时代性)与主观因素(作者的创作个性)两个方面。

  诗歌创作中如果呈现出风格性的特点,那就表明了作者在艺术上已趋近成熟;诗歌鉴赏中如果品味出作品的某种独特“风味”,同样表明鉴赏者在艺术上的不俗的眼光。

  同一国度,同一时代,诗歌风格的异彩纷呈,是诗歌繁荣的标志。唐代的诗,宋代的词,都是历史正面的实证;反之,“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着什么事物,都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马克思语),这样,就只能是诗歌死亡的朕兆。“文革”时期,“没有诗歌”的文化荒凉,是一个反面的实证。

  我们企望诗歌园地中百花齐艳。既有黄钟大吕般警世奋进的煌煌之声,也有夜莺云雀般幽雅轻拂的爽神之音;既有威武雄壮的进军号,也有委婉缠绵的小夜曲。

  人的精神世界丰富多采,诗歌理应全方位地满足人的精神需求。

  含蓄与明快

  “诗贵含蓄”,历来都是这么说的。

  “含蓄”,就是不要把意思说尽,留一点;不要把意思明说,藏一点。诗之所以特别讲究含蓄,首先是因为它的凝炼的体制与有限的容积所决定的。此外,含蓄,又是一种美学规范,司空图说它是“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浅深聚散,万取一收”(《二十四诗品》)

  “含蓄”不同于“晦涩”。“晦涩”是根本不让人懂;“含蓄”则是有意留有余地,激发读者去想象、去思考、去补充。诗读得出味道,常常是因为它给读者留下了再创造的空间。如:“乡情是——/有人占线的电话/无法投邮的信笺/是电视机/选择性很强的天线”(李霁宇《乡情》),三个隐喻周延了乡情的所有方面:它的急切,它的惆怅,它的敏感,的确做到了“状难写之境,含不尽之意”(欧阳修《六一诗话》)

  “明快”,是相对于“含蓄”的另一种风格。

  明快的诗,明白晓畅,一看就懂。这样的诗不好吗?也不见得。请看:“三万里河东入海,五千仞岳上摩天。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陆游《有感》);“狗强盗,/你要问我么:/‘枪、弹药,/埋在哪儿?’//来,我告诉你:/‘枪、弹药,/统埋在我的心里!’”(田间《坚壁》)

  上举两首诗,都无甚费解之处,但读来,仍能感受到,它那强烈的情感冲击波的撞碰。梁启超把这类作品称之为“情感文中之圣”。

  含蓄与明快,作为诗的风格,各见其长。

  一般来说,含蓄的诗,优势在于张力大,有弹性,容易引发人的浮想联翩;明快的诗,优势在于力度深,情感色彩浓烈,因而极具震撼人心的力量。

  白描与绮彩

  “白描”与“绮彩”,都是中国画的技法。移用到文学写作方面,是两个表现手法的名称。

  鲁迅对于“白描”曾有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其中最紧要的是“有真意”。感情真了,语必发自肺腑,常会一语催人泪下。如叶绍钧(叶圣陶)早年的诗《悲语》:“一个朋友的妻死了,/他敛抑着悲痛/对我说:/‘现在换衣服常常要找寻了!’/我的亲戚/死了个六岁的孩子,/来信说:/‘完了,只剩他的相片了!’”平平淡淡的家常话语,细细玩味之,它含有多么深广的悲恸!

  “白描”的灵魂是“真情”,但这“真情”,必须伴随深刻的内心体验与典型的细节而出,才能成为艺术的佳构。“白描”是平淡的,但不贫瘠;“白描”是自然的,但不乏味。“白描”就象去了油的鸡汤,看似清水,其实鲜美绝伦。

  “绮彩”又名“绮丽”,是一种浓墨重彩的写法。有人尚“白描”,而斥“绮彩”,那是偏颇的。鲁迅给一位向他求教作诗的人回信说:“太质白,致将诗味掩没。”可见,诗总要讲究点精致。

  文学园地里,既要有雅淡君子的菊花,也要有国色天香的牡丹。而且,文学就其本质而言,它是雕琢的成品。没有哪一篇成功的作品,不是经过作者苦苦雕琢而成的。清人袁枚说:“美人当前,灿如朝阳。虽抱仙骨,亦由严装;匪沐何洁,匪熏何香”这话很有道理。美的东西,不加以雕琢,其美就无法凸现,就象一位天生的美人,不洗澡,不洒点香水,不穿上合体美丽的衣衫,便只是蓬头垢面,一身臭气,怎么也不可能产生那种“灿如朝阳”的惊人效果的。

  灵感与苦吟

  建安诗人曹植,蕴藉之作,七步可就;初唐才子王勃,千言骈体,一气呵成。这都是古代文坛才思敏捷的佳话。

  诗是情感的产物,情思涌动时,诗作油然而出,往往都是丽句清词,神来之笔。

  然而,我们也听到了这样的诉说:“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卢延让《苦吟》),“为了八句诗,我曾整整想了一年。”(臧克家《我的诗生活》),“诗不仅是一种分娩,它并且往往是难产!”(徐志摩《猛虎集·序》)

  写诗,究竟是灵感飞来的愉悦,还是字斟句酌的苦吟?应该说,两种体验同时存在。

  诗创作,当然首先要有激情,甚至是冲动。毛泽东《送瘟神二首》序云:“读六月三十日人民日报,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微风拂煦,旭日临窗。遥望南天,欣然命笔。”就是这种激情的生动描绘。没有情感的涟漪,而去硬写,就是装腔作势,无病呻吟,那是不可能产生好诗的。

  通常由情感喷发出来的诗,或是片段,或是几个浮动的意象,或是一两则不连贯的诗句……都只能是半成品,还需要补缀、编织、雕琢。这后一步的工作就是艰辛的“苦吟”了。

  贾岛的“推敲”是人们都熟悉的故事。这里再举一个著名的例子:

  范文正公守桐庐,始于钓台建严先生祠堂,自为记……其歌词云:“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长。”既成,以示南丰李泰伯。泰伯读之三叹,味不已。起而言曰;“公之文一出,必将名世,某妄意辄易一字,以成盛美。”公瞿然,握手扣之。答曰:“云山江水之语,于意甚大,于词甚溥,而德字承之,仍似走录走束 。换作风字如何?”公凝坐颔首,殆欲下拜。

  可见诗文的精品都是这样“改”(反复推敲,也就是“苦吟”)出来的。

  “工夫在诗外”

  陆游在《示子》一诗中叙述了自己学诗的经历后,在结尾处写下这样两句话:“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这确乎是“冷暖自知”,也是艺术上的真知灼见。

  诗固然出自情感,而情感却源于生活。生活的积累愈厚,情感的容载即愈丰,情感的纵控即愈自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过这样的话:“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后半段的观点,过于偏执,并不符合实际。陆游、歌德等中外大诗人,阅世不可谓不深,但他们终其一生,好诗无不源源而出。

  问题在于诗作者必有一颗纯真的心,不被浊世所污染的心,不为凡俗所钝化的心。这颗心,善于感受人间的晴雨,善于辨识世事的是非。这颗心,永远与最广大的善良人民的心,一齐跳动。

  这样的心,就象明亮的火炬。有了它,更能照亮生活的最深处;生活中所蕴藏的珍宝,才会最大程度地向诗人展露,并化为诗人自己的熠熠闪光的思想与瑰丽神异的语言。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

   (杜甫《羌村三首》之一)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顾城《一代人》)

  试想,没有丰富生活的滋养,没有严峻生活的锻造,能有上面这些出神入化的、穿心透肺的、含泪噙血的诗句么?

  生活不会妨碍诗人的情绪,只会丰富诗人的才华,激发他的诗思!

  诗如何面对“俗”

  一提起“诗”,人们总会产生一种特别的欣悦与敬意。

  是的,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诗一直处于主流地位,并因了它独特的体制与历代天才诗人的创造,使其披上了一袭高雅而神秘的外衣。诗与“雅”,几乎成了同义语。

  随着时代潮流的奔涌,诗要向大众敞开门户,要谋求大众的认同,这样,诗如何面对“俗”的问题,就自然地被提出来了。

  其实,古代的有识之士,早已注意到这一点,甚或力求实现它。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就是突出的一位。他的诗总是尽量写得通俗,让一般人读得懂。唯其如此,他的诗普及率极高。他不无自得地写道:“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与元九书》)

  要充分发挥“诗”的功效,就不能回避“俗”的考量。

  诗的“俗化”,从浅层意义上说,首先是语言的通俗化。语言的通俗化,并不是要求它“直白”、“浅显”、“纯口语”,而是指在用词与造句上,尽量照顾到当下多数人接受的习惯和水平。

  诗的“俗化”,从深层意义上说,就是要在所关注的社会问题上,与多数人心心相印,而不是脱离他们,更不是背叛他们。就是说,总要保持诗人的良知,与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通俗”的同时,也要“脱俗”。所谓“脱俗”,就是“超越”。诗有“教化”的职责,它必须走在群众的前面,发挥引导、启迪的作用;诗毕竟是“精致的语言”、“高级的艺术”,在形象、语言方面要精心构建,做到既俗又雅,俗中见雅。如:“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白居易《问刘十九》)这种诗,语句极浅,情味极深。俗到了极处,也雅到了极处。

  总之,既要“通俗”,又要“脱俗”,这就是诗创作的辩证法之一。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至于个中的运作过程,只有诗作者自己去用心揣摩与惨淡经营了。

  史诗与牧歌

  史诗与牧歌,有它们各自确切的界定。这里,只是想借用这两个词,来表述两种不同内容、不同格调的诗歌品类。

  史诗,通常具有较深厚的历史容含,与较辽阔的生活视野。如著名的“荷马史诗”,及杜甫某些反映战时离乱的诗均是;牧歌,则是抒写人生轻盈、恬淡的一面。

  从效果方面讲,史诗,给人以金戈铁马式的凝重感,使人接受庄严人生的启迪;牧歌,给人以风花雪月般的快适感,使人体验美好人生的诗意。

  青年诗歌习作者,面对这两种风格迥异的诗体,如何准确把握好尝试的尺度?

  我认为,一般来说,对于史诗性的题材,目前接触尚嫌过早。因为这类题材与主题是极难驾驭的,首先那个纵横坐标的轴心就不大容易把握与确定。固然,写诗不是写史,但没有史的坚实基础,这类诗的写作也实在难以运筹自如。不主张骤然去写“史诗”,并非拒绝一切历史的思维和历史的情怀。有些短诗同样也能喷发出“史诗”般的厚度与硬度。如“给人民做牛马的,人民永远纪念他!”“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臧克家《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只敢骂杨柳弯腰,不敢说风的横暴。杨柳最喜摇头,莫非它在将谁嘲笑?”(余薇野《只宣无题》),字里行间,有的是对历史的感怀、评判与扣问!

  我倒赞成青年们多写点“牧歌”式的小诗。首先,这类题材俯拾即是。有了感悟,就可以敷衍成章。因此,特别适宜于练笔。须要提醒的是,切忌沉溺于旧式的“风花雪月”之中,那种游戏文字,无病呻吟的写作态度是要不得的。好的“牧歌”,可以激发读者对生活的热情,对人生的体悟,对生命的高目标追求。如“不要学花儿,/只把春天等待。//要学燕儿,衔着春光飞来。”(苗得雨《燕》),细加体会,不是意味深长么?

  史诗与牧歌,象阳光与水,都为人民心灵所需要,偏废一端是不妥的。

  “目既往还,心亦吐纳”

  ——谈风景诗

  自然界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与人类的命运息息相关。无论是人的外在的物质生活,还是内在的心灵感受,都与大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古人就曾用“天人合一”的说法。来表述自然与人不可分离的关系。这就是从古到今,诗歌中的风景描写甚或风景诗,比比皆是,不绝如缕的根本原因。

  《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指出:“情以物迁”,所谓“物色之动,心亦摇焉”。他说的是自然景物对人的情绪的影响与对应的关系。写诗的人尤其要重视后者景与情的这种对应。对应不当,就会破坏,至少是弱化气氛,削减效果。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对于诗歌创作来说,景物描写是表情的手段,而非目的。瑞士思想家阿米尔有句名言:“一片自然风景是一个心灵的境界”,艺术中的风景都是为表现心情而设。中国古代文论家同样也认为“景物无自生,惟情所化。情哀则景哀,情乐则景乐。”(吴乔)

  清人郑板桥擅长画竹。他谈创作体会时说:“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客观存在的竹经过作者的心灵创造,呈现在纸上的早已不是那“自在”之竹,而是注入了作者灵魂的人格之竹了。

  请看郑氏的一首咏竹诗:“一阵狂风倒卷来,竹枝翻回向天开。扫云扫雾真吾事,岂屑区区扫地埃。”这是写竹无疑,但那样雄劲的气概,那种“扫云扫雾”的抱负,又何尝止于写竹呢?

  当代诗人蔡其矫有一首诗,名为《太湖的早晨》:“天空罗列着无数鲜红的云的旗帜,/湖上却无声地燃烧着流动的火;/归来的渔船好象从波中跃出,/转眼之间已从火上走过。”这的确是太湖晨光中的一景,而诗中,不是也分明跳跃着一颗热爱生活、拥抱生活的,更为炽烈火红的心么?

  随物宛转,与心徘徊

  ——谈咏物诗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明·于谦《石灰吟》

  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诗是以现实生活中的实物作为描写对象的。它同风景诗一样,描写对象仅为一种媒介,一种手段,目的在于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所谓“借物言志”是也。

  咏物诗的题材猎取比较方便,只要有得有感,生活中的实物正多,无一不可入诗。

  写咏物诗的关键,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阐述得很中肯:“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

  “入乎其内”,就是切实了解,精确把握对象的特点,写出来,读者一看,便知道你写的是何物(即“能写之”)。但精确地把实物的特点写出来,并非目的,也不具备诗的价值。因此,还要能超越表象,把作者的精神品质以及价值观,有机地投射到描写对象上去(即“能观之”)。写得不真不活,固然没有艺术感染力;即使写得真写得活(即“有生气”),若没有人格光辉,也还是缺乏内在意蕴,难以达到“高致”。

  例如《石灰吟》,其中“千锤万击”、“ 烈火焚烧”、“ 粉骨碎身”、“清白在人间”,很准确地表述了石灰开采、炼制的全过程以及石灰的自然资质,作者做到了“入乎其内”。 “若等闲”、“全不怕”、“要留”这类词语的添加,又是“出乎其外”,用“人”的眼光,去观照物,把实物拟人化。这首诗其实是表现了一种不畏艰险,坚强不拔,清白坦荡的崇高人格。正因为如此,它能成为千古流传,脍炙人口的名篇,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千秋功罪谁评说

  ——谈咏史诗

  历史,并未消逝,并未湮灭。它象一本旧书,后世的人,仍不断在翻阅,不断在玩味,不断在评说。

  咏史诗,就是人类此种文化行为在诗中的映现。

  咏史诗最难写,原因是,历史有着庞大芜杂的容含,浓缩不易;诗是高度凝炼的艺术,把历史化为简明感人的形象,更不易;仅仅复制罗列历史事实,不加评点,没有作者的真知灼见,也算不上咏史。因此,历来咏史诗的数量不多,优秀的咏史诗就更是凤毛麟角了。

  咏史诗大致有这样几种类型:

  一是借历史的酒杯来浇自己心中的块垒。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着力刻画周瑜“雄姿英发”的统帅风采与建功立业的耀眼辉煌,实质是咏叹自身壮志难酬的如梦人生。

  二是对历史是非加以辨正。如明人文征明《满江红》一词,对岳飞冤案,作了公正的评判:“……岂不念,靖康耻?岂不恤,中原蹙?但徽钦一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有何能,逢其欲!”这首词把残杀民族英雄岳飞的真正元凶,南宋皇帝赵构卑鄙无耻的嘴脸,昭然揭出,讲了真话,大快了人心!

  三是借历史人物,表达对已经逝去的民族荣耀的追忆与凭吊。如余光中的《飞将军》。

  不论是哪种类型的咏史诗,它们首先应该是诗,应该具有诗的鲜活的形象,具有诗的悠远的情韵。象晚唐诗人杜牧的绝句《赤壁》:“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对一场历史上的著名战役,作者只用了二十八个字去作追思与评议。头两句,一个细节,就传述出那场战争的艰苦险恶,字行间,充溢着凭吊历史的深沉感喟;后两句,出神入化地,用一个设想,点出可能会出现的另一种后果,便把这场战争的存亡攸关的重要性揭示了出来。而这种揭示,又完全撇开了理性文字。“铜雀春深锁二乔”,同样是一个看似极普通的生活细节,却有着压迫人心的沉重历史感与悲怆感,极耐咀嚼玩味。这,就是咏史诗的典范。

  虚实相生

  ——诗法说略之一

  [前记:历来有“文无定法”之说,诗较之文更为“落拓不羁”,更加不受成法所拘。此处“诗法”云云,只是想从优秀诗作中撷取点滴成功经验,加以品评,以启来者。]

  虚实相生,由《老子》的“有无相生”论派生,向来是中国传统艺术的基本手法之一。

  诗歌由于体制与篇幅的制约,“虚实相生”一法便尤显重要。

  这里所说的“实”,是指作品中可视的形象和画面;“虚”,则是由实境引发而出的见解、感慨或想像。缺了“实”,诗就会流于空泛,难以产生艺术感染力,缺了“虚”,诗的主题不易升华、深化与泛化。例如刘禹锡的《西塞山怀古》前半:“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句句有着落,形象地再现了三国吴亡的那段故实。接下来“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就是虚写了。没有这样的虚写,“故实”仅止于“故实”,无法上升到一种人类普遍的悲剧意识,诗的意义和价值就浅薄与狭小了,它的感情的冲击力也会因之大为减弱。又如严阵的《江南春歌》,全诗的主题旋律是“十里桃花,/十里杨柳,/十里红旗风里抖,/江南春,/浓似酒。”前三行,句句写实。后两行,虚笔一点,“花”、“柳”、“旗”所共同装点的春光,就顿时溢出了浓浓的酒香,让人沉醉。设想,去掉后面这六个字,诗的韵味还能那样醇厚吗?故前人说:“大抵实处之妙,皆因虚处而生。”(蒋和)

  当然,艺术中的“虚”,是建立在坚厚的“实”的基础之上的。设若没有坚厚的“实”,处处蹈空,就不仅释放不出“虚”的能量,甚至连艺术也不复存在了。

  明人谭友夏指出:“必一句之灵能回一篇之朴,一篇之朴以养一句之灵。”(《题简远堂诗》)他前一句讲的是“虚”的作用,后一句讲的是“实”的必要。说的还是“虚实相生”。

  写诗,不能不重视这“虚实相生”的手法。

  化美为媚

  ——诗法说略之二

  艺术,是生活美的集中表现,是美的极致。连艺术所表现的“丑”,也是“丑”得那样美。故有的学者干脆把美学称之为艺术哲学。

  艺术对美的表现,通常有静态描写和动态描写。后者就叫做“化美为媚”。“媚就是在动态中的美”(莱辛《拉奥孔》)。《诗经·硕人》描画一美女子:“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前五句,从各个部位形容女子的美,不能说不精彩。然而,它仅是一幅美女图。加上了后面的两句,这位美人才从图绘中走下来,有了活的生命,有了活的灵魂!白居易《长恨歌》中,仅“回眸一笑百媚生”七个字,就把杨妃一下写活了,奥秘也在于此。所以,王安石“意态由来画不成”的观点是十分精辟的。现代诗人也谙熟其中三昧。雷抒雁的《树》:“沉默了一个冬天,/酝酿了一个春天,/夏天到了,/每一片绿叶都抢先发言。”前三句写静态,在不动声色中蓄势。末一句写动态,使原先所蓄之势,喷然而发,就格外摇曳多姿,动人心旌了。

  更高的层次,则是静与动的相辅相成。王维在《山居秋暝》中描绘山中的夜景,有这样的句子:“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前一句,明月照临山间的松林,幽幽的,一派静谧,这是写静态,却过于沉闷、死寂;后一句写了动态,清澈的泉水淙淙流过石上,先前的沉闷、死寂之气便一扫而空。但它并未破坏这月夜山间的宁静,那轻细而清脆的泉流声,反而加浓了一份宁静感,且生气盎然,韵味无穷,与南朝诗“鸟鸣山更幽”有异曲同工之妙。

  出奇制胜

  ——诗法说略之三

  著名诗人绿原在《所以,诗……》一诗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诗永远是/人类最想说/而又没有说过/而又非说不可/而又只好这样说的话”。

  这段话,貌似平常却极奇崛。

  这段话,并不溢彩流光但满蓄着真知灼见。

  “最想说”、“非说不可”,讲的是诗人应有“以血书”“有释迦、基督负荷人类罪恶之意”(王国维语)的庄严使命感。

  “没有说过”、“只好这样说”,指的就是诗歌从表现方式到话语方式全然出新的那种特征。

  出奇制胜,“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语),是历代诗人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优秀诗作的标志之一。

  现代诗论标榜的 “非逻辑化”、“非语言化”、“陌生化”,看似离经叛道,荒谬乖张,实则是呼唤诗性的回归。

   “非逻辑化”,正是要排除理性逻辑,使情感脉流居于主导位置。

  “非语言化”,正是要有意拒绝“常语”,使意义语言让位于意味语言。

  “陌生化”,则是从整体上焕然一新,让诗有别于文,让诗更具鲜明的个性。

  “牛,咀嚼着草香,/颈下的铃铛/摇得黄昏响”(臧克家《送军麦》)悖逆常理,悖逆常言,不懂诗的人完全看不懂,但它是嚼得出香味的真诗。

  “脱去图案新潮 台湾制造的衣衫/蓦然发现/久违的身体上/是一层纹理清晰 中国制造的皮——/平仄分明的/长满了唐诗宋词”(杜十三《皮肤》)流徙异乡,难忘故园,认同“一个中国”的诗作,我们见得不少,写得如此荒诞不经而又合理入情的能有多少?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无理而妙”,也印证了黑格尔的一个著名论断:诗是“各种艺术中最使观念与外在材料割裂开来的一种艺术”。

  没有出奇制胜的抱负与胆量,您就最好别写诗。

  巧设譬喻

  ——诗法说略之四

  运用譬喻,是人类以艺术方式把握世界的智慧创造之一。此种现象,源远流长。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所运用的三种基本表现手法中就有“比”(譬喻)。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同样也有“那尖锐的枪头闪闪的发出光芒,亮得如同天空那颗最最可爱的宝石,那在夜晚时分跟其余的星一同去出现的太白星一样,”之类准确而美丽的比喻。

  文学作品尤其是诗的“取喻”,有别于文。文的“取喻”,目的是为了“明理”,可以“得意忘言”。诗却是“依象以成言,舍象忘言,是无诗矣。”(钱钟书《管锥编》)意思是,譬喻在诗中,是与整体紧密相连的主干形象,不能任意抽掉与更易。

  诗歌不能没有譬喻,从积极意义说,诗中用喻,不仅使形象更加鲜明,还能使意味更加隽永。

  李商隐的《锦瑟》,有“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名句。这个隐喻所传达出的情致,至今尚无确解。但它在这首诗中构成的撩拨人心的意味,是任何别的譬喻所无法取代的。《锦瑟》不朽的艺术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要仰仗这两则经典式的譬喻。

  台湾青年女诗人罗任玲的《盲肠》:“古道后面一条/小小盲肠//风起时/隐隐作痛//一截溃疡的/乡愁”这一取喻,可谓奇巧。把乡愁比成随季候而时时引发的“隐隐作痛”的“溃疡”的“盲肠”。这个整体性的譬喻,使乡愁的随时性,潜隐性与切肤之痛的种种特征,鲜明而深切地传述出来,使读到它的人,也不由得感觉到“隐隐作痛”。这就是譬喻的妙用。

  诸感交通

  ——诗法说略之五

  在正常情况下,人的机体中的各个感官,都各司其职,很少有僭越与错位的现象发生,特别是在逻辑思维之中。但偶尔也会有例外,如一块坚硬的白玉,以其柔和的光泽与细密的纹理,常使人看上去其柔如脂,所以有“软玉”之谓。色彩并没有温度,而人们通常会说“暖色”、“冷色”,的确,“红”,给人以温暖热烈之感;“蓝”,给人以阴郁寒冷之感。这是心理上的一种幻觉,它是不真实的。但在艺术中,这种突破界限,感觉交通的现象,就比比皆是,常见不鲜了。

  钱钟书先生把这种手法命之曰“通感”。

  诗歌中“通感”的运用,目的是夸张地传述某种感情。可以说,每一则“通感”的实例,都是满贮情感的意象。

  试比较一下“宝马雕车香满路”(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与“香雾云鬟湿”(杜甫《月夜》)。前一句是描写元夕观灯的盛况,“香满路”,是实写观灯妇女所带来的满街脂粉的浓香。这是感官的准确直感,不算“通感”;后一句,夜雾本来无味,而作者从中却嗅到了“香”,这是由于他想到在月下伫立怀念亲人的妻子的美丽头发,被这夜雾沾湿了,因而,妻子身上的香味便也溶入了夜雾之中。“香雾”一词,其实是作者对妻子浓浓爱意的标志。它不是写实语言,而是情感语言。

  艾青曾这样描写过著名指挥家小泽征尔:“你的耳朵在侦察,/你的眼睛在倾听,/你的指挥棒上,/跳动着你的神经。”看,人的感官功能全乱套了,而这恰恰是小泽征尔的超群绝伦之处,也是诗界大师运用“通感”的楷模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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