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讨论]达奚武论英语学习(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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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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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楼

  以下为流行学习法

  李阳老师十八怪

  李阳老师第一怪,染起头发把国爱。

  李阳老师第二怪,速成口号真豪迈。

  李阳老师第三怪,三亿人民把师拜。

  李阳老师第四怪,敢教专家全歇菜。

  李阳老师第五怪,五大发明划时代。

  李阳老师第六怪,口语单求说得快。

  李阳老师第七怪,白天点蜡坐书斋。

  李阳老师第八怪,映雪攻读好自在。

  李阳老师第九怪,弟子头缠白布带。

  李阳老师第十怪,热爱侮辱与损害。

  李阳老师十一怪,万人大班把课开。

  李阳老师十二怪,课堂象是秧歌赛。

  李阳老师十三怪,学费一天收几百。

  李阳老师十四怪,名片海报捎着卖。

  李阳老师十五怪,成堆写书累不坏。

  李阳老师十六怪,宝典捐助穷山寨。

  李阳老师十七怪,大使桂冠轮着戴。

  李阳老师十八怪,救苦救难到海外。

  三个月学好英语,你真信?

  三个月学好英语,是有人这么说。不过好象他指的是每天学上十个小时,这样三个月要投入上千个小时,英文学习上一个大台阶,这有可能,但还远远谈不上学好。再说普通的学习者,有多少能够放下别的事都不干专门来学英语呢?就是客观条件允许,一天到晚专门抱着英语书啃,抱着收录机练听力,也过于沉闷乏味。人一天吃三顿饭就行了,谁一天吃十顿二十顿。一般人,尤其是上班族,坚持一天学一个小时就很不简单。一天一小时,三年下来也是上千个小时,下这么多功夫,学一门语言,学打太极拳,学弹琴,学书法,都可以达到一定的水平。注意是一定的水平。三个月能干啥呢?看几本小说。如果有人说读完了四大名著就可以学好汉语,兄弟我打死也不信。讲速成的都是生意人,专家学者都是傻蛋,因为他们都不讲速成。

  我有一位朋友,前几年被派到河内学习越南语。他相当用功,除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从零开始,半年之内,他可以看懂当地报纸的大意。但也谈不上已经把越南语学会,他在那边呆了两年才回国。大概在1990年左右,BBC中文台的教学节目《你问我答》曾有一个与你的类似的问题,主持人张华说他了解的中国人在英国(不是在中国)学英语,从零起点开始到大体能阅读报刊、与人顺利交流,最快也需要八个月。那已经是天才人物了,一般人还远远做不到。我多年以前还看到一篇文章,介绍前苏联克格勃培训外语人才,比较我国大学的教学他们大概是很成功的;他们的学员也经过了一年半的强化训练,才达到监听外国电台的水平。

  什么叫学好?就算以所谓“专业八级”为标准,人家三个月可以办到,我国大学外语专业要磨蹭四年,学制实在太长了。也许有这样的旷世奇才,但他也别指望别人花几十块钱买他一套书,在没有本土语言环境的条件下,几个月之内单靠自修也都变成旷世奇才。

  老子说:“乐与铒(饵指美食),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我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我不讲简易速成,谈的尽是些“淡乎其无味”的老古董,读者可能觉得有些失望。大家看街上卖减价商品的一些小店子,店主在门口又唱又跳,对着喇叭吆喝什么“大放血”、“跳楼价”,的确能吸引不少过路者的注意。但这种小商店一般只经营中低档的服装、日用品之类,买质量上乘的高档货、贵重商品肯定不会到这种地方来。所以路过的人大多数不过停下来瞅瞅热闹,瞅完了就继续走他们的路。而且天天“放血”,日日“跳楼”,每回经过都是“最后一天”,过不多久就没几个人理会了。

   学英语是体力活?

  学英语是体力活? 胡海龙

  当然不是。这不过是一句不负责任的广告词。一个戏曲演员,情到深处,一段不长的唱腔唱下来可能大汗淋漓,能据此断言唱戏仅仅是体力活吗?读书也很辛苦,能说学者们都是干体力活的吗?学英语在口语训练上也许对体力要求更多一些,但说只是学习英语的五项基本技能之一。听、说是基础,读、写、译则是根本。单会听说不能流利地读写只是文盲、半文盲,比能读能写而不擅听说可能更加危险。就算工作的性质主要是同外籍人士作口头交流,读书的内蕴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交流绝难深入。光会“早上好”、“天气不错”,会日常会话的survival English, 对个大学毕业生来讲够吗?印度出现了一批杰出的英文作家,他们的大学生英语程度之高是举世公认的。这个程度高当然主要指读写的水平。印度人的口语实在不太地道,不是有笑话说,问一个印度人多大岁数,他回答I’m dirty(thirty)。

  在《道家智慧与英语学习》一文中,我讲学英语的好比学艺术,都需要大量简单重复性的练习,但是二者的规律毕竟不完全相同。学英语在初级阶段就存在运用的问题,也就是说一开始就要有创造,要用头脑表达自己的思想,不能老停留在简单的摹仿上。

  有人倡导的英语学习法,练口语要扯大嗓门吆喝,吵得鸡飞狗跳,四邻不安。口语当然用的是口,他们却要手舞足蹈,又不是聋哑人,练这些肢体语言干啥。据说现在又有什么表演英语之类问世,宣传材料我没有见到,不好匆忙下结论;单看取的这个名号,又不卖门票,表演给谁看呢?

  流行英语学习法的杀手锏大多是听说领先,这并不是什么新的创造发明。《新概念英语》第一册基本上都是简短对话,亚历山大先生强调要摹仿磁带录音反复练习,这不就是听说领先吗?多读点书,对流行学习法的深浅高低自然有数。我与诸大创始人素昧平生、无怨无仇,也懒得去玩靠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小把戏;我之所以违背老子“不为天下先”的训诫,出头敲打某些流行学习法,实在是有感于时下诐辞怪论大行其道,心中有所郁结,不吐不快。孟子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正好道出了我此时的心态。

  这里我引用北京外国语大学杨利民先生的阐述作结。杨先生说:“几百几千人一起喊叫,对消除恐惧感也许有好处,学几句短语能给学习者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感、成就感,也是真的。但敢说不等于胡说八道。不学语法、鹦鹉学舌,即使学会几句话也不等于能掌握语言规律,能举一反三。‘听’是别人的,‘说’是自己的。语言必须表达思想,一个没有头脑的人学不好语言,一个没有思想、逻辑的人学不好语言,一个对文化没有兴趣的人也学不好语言。”(《英语学习》杂志2001年第1期)

  哎呀,不用书也能学好英语嘞......

  问:“沛沛英语”宣称“不用书也能学好英语”,是这样吗?

  答:如果把这句话中的“好”字去掉,不用书也能学英语,这说得过去。“沛沛英语”的学习方法主要是听配乐的会话、朗读磁带吧,练听、说当然要用磁带。你如果只想学日常会话,那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听磁带、模仿上好了。但要学习阅读,听课文朗诵只能起到辅助性的作用。单听磁带也解决不了写和译的问题。

  我们是读书人,与书本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一定的不用书呢?何况“沛沛英语”并非不用书,磁带配的文字稿不是书是啥?这样做广告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这句广告词可能会给一些听者(既然不用书,当然不便称读者)某种错觉,好象听磁带学英语可以不下苦功。实际上练听、说可能比阅读、写作更难,要不然怎么会有“聋子英语”、“哑巴英语”之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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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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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楼

  我看《千万别学英语》

  胡海龙

  有朋友开玩笑,现在想要出名,最便捷的办法便是骂已经成名的人。哪怕你读不懂该名人的书,在报上写文章批他一通,找记者来采访你,上电视,打官司,你就有指望一夜成名,身价飞涨。《千万别学英语》的作者郑赞容先生是外籍人士,人家远来是客;他的书水平高低,影响是否正面这是一回事,人家动机是否善意则是另外一回事。相信郑先生和中译者李贞娇女士把学习心得介绍到中国,的确是想帮咱们的英语学习者一把。所以呢,我这里说话多少留一点情面,不让人家觉得我们文明古国的人小家子气。

  我孤陋寡闻,《千万别学英语》一书前不久才见到,是学生借给我看的。此书在韩国发行200多万册,在日本发行50万册,译成汉语以后也成为大陆、台湾的畅销书。后起的一本《你还在学英语吗》,正在热卖之中。韩国人口4600万,发行200多万册是非常惊人的。《千万别学英语》在大陆是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的,我只大略翻过一遍,没有仔细研究,原因之一是我对某些版式的书一直存在偏见。《千万别学英语》,英文书名译作“Absolutely Don’t Study English”,《你还在学英语吗》译作“Do You Still Learn English?”,英文译名就印在封面上,信达雅一条都没有译到位。前一个书名,不管怎么解释,多少给人哗众取宠的印象。《你还在学英语吗》一书的封底大字印着“真正的威力不是炸弹,而是观念!”的广告词,这明显是个病句。

  《千万别学英语》字体比较大(后一本书也是),倒可以说是为方便阅读;不知为什么正文部分有六张纸几乎是空白,只在正面印上了主要章节的大字标题。书中每隔数页就配有一幅漫画。我随便翻了一下,前三章52个页码有漫画17幅,每一幅占去该页1/4至接近一半的空间。也许作者是为了使版式活泼,增加可读性,但这些漫画的技巧、创意似乎也并不高明。作者的英语学习法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方法要点从目录到正文每一条都出现了三次。这样无形之中全书就多出了几十个页码。全书6.5个印张,定价18元,已经超过了时下书籍的平均定价,字数比相应部头的书当然也少了很多。

  学生对我说,这本书的基本观点在我的<<道家智慧与英语学习>>一文中大体都涉及到了。别“学”英语,就是不刻意地学,无为是也。而且郑先生只重点谈了听说的基本训练。郑先生关于学习方法的一些具体建议不无可商榷之处,如他主张将一份在美国发行的英文报纸字斟句酌地精读。精读的材料其首要要求当然是“精”,随便找一份报纸恐怕难以保证篇篇文章都是精品。学生的评价是否在理,读者自有公断。我是个小人物,我的学习法大半是我的大学老师所授,当年我的老师绝不曾闻有郑先生其人。中国英语界的名家专著、专论俱在,郑先生讲的要点他们也都谈过了。这些名学者的年纪一般高出郑先生一代人甚至两代人,而郑先生开宗明义地宣称“跟所有传统的英语学习方法说bye-bye”,请问“所有的传统”何指?

  我不懂韩国语文,只能读中文译本。也许韩语有其特定的表达特点。不过写书是表达思想的,行文简洁流畅、脉胳清晰、不枝不蔓应该是写作的基本要求。《千万别学英语》论述臃赘,多有文理不通、思路杂乱之处,似非在汉译过程中造成。依我看全书大可减去四分之三的篇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都能在书中挑出大堆的毛病。有的章节可以全盘删除,如142页不厌其详地谈西方国家的性观念,看不出与学习法有什么直接关系,一语带过足矣。

  作者的很多提法站不住脚,暴露出其学养的疏浅和逻辑思维的贫弱。以下聊举几例。

  26页:“最好是选择美国语言学博士研究开发的磁带。因为既然是英语,他们才是专家。”为什么一定要美国博士,英国的不行?语言学博士,硕士就肯定靠不住吗?作者解释原因,这个“因为”实在不痛不痒。该书配有听力与听写教材,三套共售66元,不知是否美国语言学博士开发。在以下的169页作者介绍“第五个阶段的六个要领”,要求“准备1张最近的英文原版报纸(在美国发行的报纸)”,不知为什么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发行的英文报纸用不得。

  115页:“我真正理解美国百姓的生活经历了较长时间,如果没有在德国的留学生活经历,可能还会需要更长的时间。我能够理解美国人的生活完全要归功于我看的原版英文电影。听懂他们的台词后,我才真正感悟到,有关人生哲学或人生观的内容,单凭通过字幕传达的信息和演员们的行为是无法了解的。”最后一句“行为”一词表达欠准确。第二句“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时间来做什么?在德国留学怎么理解美国百姓的生活呢?就算是理解德国人的生活吧,郑先生留德时不过在大学城里住过几年,对社会大众各色人等的生活能了解多少呢?何况是理解!再看下一句,原来郑先生能理解美国人的生活完全是他看英文电影的收获,与留德毫不相干。才两句话,绕来绕去不知道他讲的什么东西。还有,单凭看美国电影就足以了解美国人的人生哲学、人生观和社会真实吗?如布什总统在清华大学演讲时所指出的,在美国大片里人们看到的是暴力、色情、吸毒这些不健康的内容,但这些远不是美国人生活的全部。也许我们还不知道,有上亿的美国人自发地做各种形式的义工。我们看香港影片,以为香港治安败坏、黑势力横行,等到了香港一看,人家治安好得很。

  168页:“每天坚持2个小时左右的学习对我来说太困难了。其实这一切还是年轻的过错。想想我和他们一般大的时候,也不知学习为何物。每天下班以后,就约上几个公司里合得来的同事出入于台球场和酒吧。周末则忙碌于应付各种约会或者集体约会。”年轻是什么过错呢?年轻时贪玩,做小孩时更贪玩,非得等到退休了耳又聋眼又花什么也记不住才静得下心学外语吗?郑先生二十多岁可以去打台球、泡吧,我们中国人则未必有那种福分。中国人二十多岁也许还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为生活操劳,或在城里打工忍受城市人的白眼。他们不是不想读书,他们是读不起书,没有机会读书。

  174页:“那些沉默稳重的人同样也学不好英语。”不知学习听、读、写、译与沉默稳重如何水火不容。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人也未必学不好口语。

  177页:“我们国家的成年人至今还不理解青春。青年人是有着松软头脑组织的群体,在他们身上,那种合乎自然的天性,和对人性的敏锐感觉还没有消退。”请问青年人是不是成年人?好像郑先生是说青年人懂得青春,为什么“成年人至今还不理解”?郑先生2003年是46岁,请问郑先生你是如何理解“青春”的?“有着松软头脑组织的群体”,还以为是做动物解剖实验哩。

  183页:“美国人并不熟悉世界历史,欧洲人也是。他们没有必要通晓它。”此说不用批判,是非自明。如果美国人了解、关注其他国家的文化、历史,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尊重别国自主选择的权利,只怕世界远没有今天这么热闹。布什总统曾说非洲是一个国家。美国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水准举世公认,但其国民只有18%知道阿富汗的地理位置;在18岁至24岁的年轻人中有87%的人在世界地图上找不到伊拉克;1/4的人不知道太平洋在哪里。我见到一些美国人,他们以为台湾、西藏自古就是独立国家,与中国毫不相干,所以中国政府应该允许台湾和西藏独立。我告诉他们早在13世纪的元朝,台、藏两地已正式纳入我国版图,以后500年美国才建国,他们不相信,那有什么办法。

  最后我想对中译者李贞娇女士讲几句话。我相信李女士把这本书介绍到中国是出于一片好心,我对此深表敬意与理解。不过以李女士的汉语功底,似乎尚不能做流畅的笔译。在封皮上印自己的照片和简历,在序言中介绍自己的生平、家庭和少年时的贫苦经历,实在也没有什么必要。中国古话说“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李女士很年轻,对中国广大读者来说完全是个生面孔,头一次见面就大倒苦水,痛说革命家史,对此中国人是不习惯的。中国是个穷国,发展程度远在韩国之下,中国农民、下岗职工的苦孩子,经历比李女士曲折、惨痛的太多了。辛弃疾的词里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真正尝遍了辛酸痛楚,倒不觉得有什么好说的了。

  心中自然有数,不待多言

  这篇稿子对《千万别学英语》一书所阐述的具体学习方法没有作什么评论,原因是大家读了我的《道家智慧与英语学习》,心中自然有数,不待多言。我则不过也是在炒前辈学者的现饭。郑赞容先生在书中体现的文字水平、思维水平怎么样,我曾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都能挑出大量的毛病。学习方法既然不是新东西,文字、思维又不足取,这书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郑先生的英语会写得怎么样,大家也可以从这本书里推断出来。他是学工科出身,对文化似乎连一知半解的了解都没有。这个我们也不必对人家太苛求,毕竟术业有专攻。不过以郑先生这样的文化学养是不足以把英语学到多高水平的,也不足以指导大众的英语学习。郑先生本人也许并没有好为人师的意思,可能是商人们把他的书捧起来的。

  问:你怎么看“双向式英语”?

  答:老实说我对双向式英语不是很了解。扶忠汉先生现正在大陆开班,他的教材是保密的,真要深入了解恐怕我得亲自去上他主讲的培训班。相对于何足道先生在《流行英语学习法面面观》中批驳的那些江湖骗子,扶先生给我的印象有些不同。他不搞手舞足蹈,也不标榜爱国主义,讲话还是比较实在的。2003年8月,扶忠汉先生到我所在的城市讲课,我曾当场向他请教关于速成的问题。他以为三个月或六个月速成学好英语是胡说八道。我印象中当时他说他的学生起码要连续跟他学11个月到一年半年的时间。他当场演示了他在台湾的教学录像。录像上的学生经过一年左右的培训可以较为流利地复述英文小故事。我对扶先生说,我不大了解您的独家学习法,但我以为达到您这样的教学效果绝非难事。用古人和现当代英语学者所指示的方法就够了。扶先生当时未置可否。

  1989年扶先生曾来北京发表演说,他的讲稿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当时引起较大反响。时间过去这么多年,我已经记不起来扶先生当时说了些什么。这一次演说他提到了他的几个观点,如由简入繁,反复操练(非原话),注重细节,要学语法,这些当然都不是什么新东西。不过我相信他搞课堂教学应该是有其独到之处的。

  这次演讲扶先生主要是为自己作宣传,以他的口气似乎中国人教英语没有比得上他的。他提到某知名大学的一个英语教授在他面前逞能,最后反被他上了一课;我相信有这种事情,但有真才实学、课上得好的教授恐怕也不罕见。对扶先生这种似乎普天之下唯我独尊的姿态我颇有些不以为然。他开班上课老师一般只经过了他本人短时间的培训,教学的效果究竟会比别人高明到哪里去,我心里也一直有疑问。另外他收的学费也是比较高的。

  胡海龙

  听说读写/行立坐卧/捧哏逗哏/鹞子翻身

  胡海龙

  这些年风行大江南北的一些流行英语学习法,其创始人多以“首创”、“独家”自我标榜,我则完全没有什么创造发明,都是学别人的。我这么说绝非是故做姿态。我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我谈的学习法几乎全部取法于老子、孔子等古代圣贤和现当代知名学者的相关论述和治学经验,我不过是在邯郸学步,子趋亦趋。即便我有那么几处一孔之见的发挥,比之古人和前辈的大智大慧,其价值也是微不足道的。我并没有水平创立自己的学习法理论体系,我也不会推出个“××英语”自立门户,到英语市场上去分一杯羹。中国的英语教学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出现了象林语堂、许渊冲这样一些英语大家,其造诣让英美人士都啧啧称叹,但他们当初学英语时并没有现代的语言习得理论作指导,更不可能投在今天的流行学习法的诸路英豪门下。相信他们的学习经验与古代圣贤的智慧正是一脉相承的。现当代英语界人才辈出,诸学者、专家在其著述中对英语学习方法的具体操作已阐释得十分明了,只不过他们不如某些新生人物能吆喝、能招揽“顾客”罢了。虽然我读书有限,但我还是可以大致做出结论:与古人以及现当代的学者相较,流行英语学习法的创始人们并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新发明、新创造。

  我本人“好古”也“好今”,我从不认为古时什么事都比今天好,古人做什么都比今人高明。柏杨先生曾经批判过某些食古不化、固步自封的国人对古代“僵尸”的迷恋。这些人的信条之一是中国古时“啥东西都有”。比如西方现代的文官制度脱胎于我国的科举取士制度,计算机的直系鼻祖是我们老祖宗发明的算盘。再如今天有火箭,古时有冲天炮。今天有波音、空中巴士,我们中国的小孩早就会折纸飞机。(一笑。)这些当然多半只能当笑话说,古时没有的我们自然不能说有。但是古时有的我们也不能抹煞事实一口咬定说没有。关于语言的学习方法古人已阐述得十分全面、十分透彻了。古人学语言要听、说、读、写,今人也一定是听、说、读、写,而不会是行、立、坐、卧,捧哏逗哏,更不可能是摇头摆尾,鹞子翻身。我在本书中引用了曾国藩、王闿运、净空法师、朱熹、苏洵、钱穆等的学习经验,须知不光他们是这么说的,古今的大学者基本上都是这么说的。

  英语学习法:专家学者斗不过江湖郎中

  问:依你看为什么一些欺世盗名的流行学习法能有那么多追随者,而专家学者的意见反而不大受重视呢?

  答:对流行的英语学习法我并不一概否认。我绝对相信某些学习法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他们并不可能有什么特别过人之处,没多少发明创造,这一点是肯定的。

  我一向疏懒,很少找他们的书看。老实说我对这一类流行的东西本能地有一点偏见。具体原因何足道先生在《流行英语学习法面面观》中已经讲得很明了了。何先生在文中也剖析了他们“克敌制胜” 占领市场的五大法宝,很有见地。如何学英语不请教专家学者而跟在一帮江湖郎中身后亦步亦趋,这是一件最奇怪的事情。

  不过时下各类商业化操作的英语学习法大行其道,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正规的大学英语教学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弊端。现在的英语界专家学者讲学习方法的声音似乎也弱了些。专家学者们很多深居书斋从事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研究,对非英语专业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学英语的状况和要求未必很了解,他们的言论经常是散见于各类报纸杂志,不是很系统,操作性可能也不是很强。专家们都不讲速成(这是流行学习法的杀手锏),也不提倡为应试而学习,不喜欢商业炒作。这些都是他们声音较弱的原因吧。

  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文化的失落。夸张地说这是一个“读书人”不读书,“文化人”不懂文化的时代。我们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传统文化的教育几乎为零。如果学生们很早就读过四书或老庄等经典著作,他们学英语绝对不会象今天一样茫然不知所从。现在呢,不说英语,开了十几年的课,语文照样学不好。学习本来是个很个体的事情,可是如今多的是热闹之学市井之学。李阳的讲座,他所谓的万人口语班,更象是摇滚音乐会。李阳也说了,往台上一站张惠妹是啥感觉她就是啥感觉。

  说什么好呢。

  胡海龙

   2004-3-6 19:33:00 [推荐] 加国口语

   ying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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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楼

  眼花缭乱...

  灌水一篇......

  语法部分的内容可以去看“Amiel的语法笔记“:

   2004-3-6 19:34:00 [推荐] Welcome to our rainbow bridge!

   达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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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楼

  以下为林语堂先生英语学习法文摘

  李阳他们到底发明了个啥?请看林语堂学英文要诀

  学习英文要诀: 一、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二、学时不可以识字为足。识之必然兼用之。凡遇新字,必至少学得该字之一种正确用法。以后见有多种用法,便多记住。 三、识字不可强记。得其句中用法,自然容易记得。 四、读英文时须耳目口手并到。耳闻、目见、口讲、手抄,缺一不可。四者备,字句自然记得。 五、“四到”中以口到为主要。英语便是英国话,如果不肯开口,如何学得说话? 六、口讲必须重叠练习,凡习一字一句必须反复习诵十数次至数十次,到口音纯熟为止。学外国语与学古文同一道理,须以背诵为入门捷径。每谋取一二句背诵之。日久必有大进。 七、口讲练习有二忌。(一)忌怕羞。学者在课堂上怕羞,则他处更无练习机会。(二)忌想分数。一想到分数,便怕说错,怕说错,便开口不得。最后的胜利者,还是不怕羞、不怕错、充分练习的学生。若得教员随时指正,自然可由多错而少错,由少错而纯正,由纯正而流利,甚至由流利而精通。此是先苦后甘之法。 八、读节要精。读音拼写,皆须注意。马马虎虎,糊涂了事,不但英文学不好,任何学问也学不好。

  林语堂论语法学习[转帖]

  林语堂名篇《英文学习法》

  很多读者来信要求我再引述一下林语堂博士我的名篇《英文学习法》。这篇文章对任何热衷于研习英语的人都大有裨益,我自然乐于从命。限于篇幅,本文先恭录其中一节--口讲之重要。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讲几句英语,而实在是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

  “在学习的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还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子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久而久之,自然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得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的,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刻意求工。试将报章的社论与名人

   演讲稿一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个分别。

  “英文最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须这口讲的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可以概括的说,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

  林语堂论文法与惯用法

  笔者在《漫谈银幕英语》里引述黄国彬教授论贡惯用法的文章,想念各位由此对idiomaticexpression有更深的了解。

  本文继续恭录语堂博士的各篇《英文学习法》,且看林氏对文法与惯用法精辟见解: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其实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字形体用法的变换作精密有系统的观察。

  “学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的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把阅读又看为一事。这才是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兹举一个平常的例子: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he is absent.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this time和at that time 都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而不敢把at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常是这样用的:I see him every Monday. I see him on Monday.可是我们却不常说:I

  see him on every Monday.“因为以上这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wrong (文法上对,但惯用法上错。)

  “惯用法上错了的话,便是违背语言成例,便是不通。“

  论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各位读了林语堂博士的论惯用法,一定得益不浅。但林氏并非反对学习文法,且看其名篇《英文学习法》对研习文法的持平之论;

  “关于文法一层,许多我都缺乏确切的了解。

  “有些对文法下过苦动的人,到了做教员时可就感到得意了,仿佛苦媳妇升为恶家姑,必定叫学生用这种苦功才算快意。

  “另有一些人明明看见死记文法规则的无补实际,便发偏激之认,谓只须多读多讲,文法可以不学。这一派的人物,毛病在于放肆,读书不求甚解。

  “其实学习文法,只要态度正确,绝对是有利无损的,且能增加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真正的文法的研究,是对英文作精密的观察与有系统的练.

  “譬如单看书而不学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 ,聪明一点的便会注意到有一个to字省去。但是要他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才能遇到。假如有良好的文法基础,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就会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 ,并且可看见:

  help me pay it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help him mend his bicyle

  “得出许多同样结构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

  “所以,只要学习的态度正确,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地道英语的讲法

  上文恭录了林语堂博士的名篇《英文学习法》,想信大家都得益不浅。

  每次读到好文章,只要能协助你们提高中英文水平的,无论是前贤遗蓍,还是近代学者的佳作,我都会恭录下来给你们研习。

  来信的读者中,有政府官员、家长、教师、在职青年、家庭主妇、莘莘学子,还有不断自学的中年人。你们都很客气,说觉得拙栏很有趣、很实用,我也希望力求变化,好让大家继续有兴趣看下去。

  现在和大家谈谈地道英语的讲法。

  你想用英语说出下面这句话:

  “她轻轻走路,以免吵醒了婴儿。“

  你可能会套用在文法书上学到的“表示目的和结果的从句“来表达,说出有板有眼的英语:

  (1)She walkde quietly lest she should wake up the baby.

  (2)She walkde quietly for fear that the might wake up the baby.

  这两句英文用在作文上,文法完全正确。但这是书面语,英美人士交谈时不会说得这么有板有眼。他们会把这句话说成:

  “She walked quitely. She didn’t want to wake up the baby.“

  请记着:交谈时句子越短越好。

  必须以口语入手--林语堂先生论学英语

  近年国内学英语风气甚盛 ,无论在中学,在大学,或在自修,多少莘莘学子都在用功夫,日求进益,我想据我个人的经验,谈谈这个中的关系。

  四十年前我在德国,听过柏林大学教出来的操华语的德国人,听起来象在北京长大的,但他们都是成年以后才学的;同时我在上海所见到的留过学的中学英文教员,文法冼练极了,分析词句精透了,而说出英文,毫不地道。

  有人以为目标在了解阅读,不在口讲,这是把问题看错了,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一定写不出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前英国首相丘吉尔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 We shall fight in the streets. We shall fight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这是多么矫健的句子!何尝有一个不是小学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尝有一字夸词浮句?中国人写英文,寻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学不好。例如对人十分佩服,你说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为英美人士并不这样讲,用admire 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你要明白英语言文一致,而骨子里是白话.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饰藻丽语句愈好,愈近清顺口语愈好,愈能念出来顺口成章愈好。中国人写英文,能写到这个地步的就不多,你写出来,外国人念下去象外国人写,就不容易,所以难能可贵,就在这一点.中国人要写英文,必先淘汰古人“做文章“的观念,才能打稳正当的英文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以口语入手 ,才能掌握个中窍门。

  大家要注意常用字及口语的用法;英文那个“有“字,当然有have,而口语却是have got ( Have you got any money?) 老外这样说,我们只好这样写! Forget about it(算了)!也是一种口语. You are telling me (我还得等你说)?也是一种口语. Not a chance (绝不会)也是一种口语。这四个单字got, forget, tell, chance都是极平常的字,而运用在口语中,却是学好英文的最重要的部分!若是单求长字,生字,看起来文雅好听的僻字,头一步便走错了.所以说善于灵活运用平常的字,是学习英文的不二法门。

  附记:推荐大家读《请教亚历山大》《英语的门槛有多高》,外研社出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6 19:46: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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