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剥李阳们的皮

哈哈库 54 0

这次是我一个朋友剥的,且看他的手法如何:

  

  作者:达奚武

  熊经鸟伸的学习法

  熟悉武侠小说的朋友都知道,中国的山野乡间,往往卧虎藏龙,别有奇士在焉。某个各门正派的顶尖高手,碰上一处荒村野庙的世外高人,往往几招就给撂翻在地,一世英名,从此完蛋。此辈高人怀揣武学秘笈,隐身荒山古洞之间,日夜焚修,神龙见首不见尾。及其大功练成之后,风云际会,受命出山,则无不霞光万丈,地动山摇,哈口气成云,吐口痰成雨,鲜花与博士帽齐飞,美钞现大洋共长天一色,稀里哗啦,真真爽死人也。

  当今学习英语大潮涌起,遂有大批民间英语高手横空出世,一个个拳打少林,脚踢武当,气吞万里如虎。其中巨擘者数人,又是出书,又是演讲,转战东西南北,引得英语爱好者莫不跃然群趋,如鹜如鲫;甚至还要飘洋过海,传经送宝,将亚欧美诸路蛮夷一古脑救出火坑。其风头之健,钞票之多,便是当红影视明星,只怕也要叩头认输。人才自古号为难得,多少人感叹老成凋谢,大师快要死光,谁料想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转眼之间,我们的英语界已是大师林立,满坑满谷。

  当代某大师的演说现场,我也曾有幸亲自光临。大师登台之际,台下观众不下数千,皆雀跃凫趋,山呼万岁。讲坛一侧,扯一道十几米长的白色条幅,写的依稀是什么“万里长城永不倒”之类,硝烟滚滚,仿佛救亡图存的誓师大会。围侍大师左右的几位青年才俊,不知是大师的几袋弟子,脑门上缠一圈白布,满脸杀气,活脱脱一帮日本武士道。大师据称是“万能翻译机”,我当时就预备递张纸条请教“三陪”的英文译法,可惜未能了愿,死不瞑目。

  此大师弘法数载,志在普渡众生,只要掏钱,有教无类,而今门生故吏遍于天下,神州大地已是“有井水处皆歌XX英语”,形成文化史上的旷古奇观。盖必有非常之人,乃有非常之事,大师所授的修持秘法,果然也不同凡响。大师倡导听说万能,明明练的是英语口语,他们却要胳膊大腿一齐上阵,脖子扭扭屁股扭扭,熊经鸟伸,莺歌燕舞,比花果山孙悟空手下的猴兵猴将,还要热闹万倍。其个体修炼者,如我于四川大学所亲见,一妙龄女生在林子里彷徨疾走,眼睛瞪得象水牛,一边朝空中猛挥其拳,一边扯着嗓子厉声断喝,操的什么语言听不大懂,仿佛巴勒斯坦代表在联合国愤怒声讨以色列。一路声威所至,惊得林中之鸟落荒而逃。其集体行功者,如朋友某君在前华中理工大学所目击,时天未拂晓,大雪没胫,几位黑衣男子环立一周,摆出北斗七星阵,时而抱膝不语,时而仰天长啸,其声若狼,据说附近宿舍的女生连着几天不敢下楼。

  一气化三清

  大师们还会十八般武艺,七十二般变化,多少个“栖”都不足以状其通天彻地之能。出书、演讲之外,还组织种种夏令营、封闭培训班,下乡助学,帮贫扶困,甚至上电视台联欢晚会与民同乐,出任世界级赛事宣传大使。他们周游各大城市,行色匆匆,屁股在一地尚未坐热,便发射升空,在天上转来转去。

  诸大师一本书卖了好价,马上老子一气化三清,推出续集面市(书前常登有剪报几页,书后常附广告数纸,剪报是否本即广告,待考)。出书之外,还出VCD(读者若发现有偷拍写真,麻烦寄我一张)。VCD之外,还配磁带。磁带之外,还配复读机。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大学版走红,紧接着就出中学版、小学版、儿童版、成人版、抒情歌谣版、原声电影版。XX英语之外,还出XX日语、XX法语、XX韩语以及XX其他蛮夷之语,子子孙孙,无尽无穷。走进如今的外文书店,好比进了茶叶店,XXX语的专卖柜之内,这边铁观音、西湖龙井,这边碧螺春、信阳毛尖,便是上述种种之版。七八盘磁带,二三册薄书,用各色精美礼盒套之,黄丝带捆之,卖到一百几十块钱。(这笔钱交给我家安人到集贸市场批发便宜袜子,足够塞他几抽屉。)前几日我到书店采风,见到某位大师新出版的巨——盒,打开一看,计有书、磁带、VCD若干,另有报纸、名片、广告手册、励志海报、用户回执、用户申请表诸物,济济一堂。如果再塞进牙刷一把、火腿肠一根、餐巾一包、卫生纸一卷,则配套成龙,学习出差两不误矣。那张励志海报之上,大雪飞扬,大师身披军大衣端坐树林之中,手捧一册英语书正默默苦读。任凭身畔狂风如吼,大师脸上兀自春意盎然。(我才打发僮儿到乡下捉萤火虫,供我读书照明之用,看来捉不够一罐,这书就读他娘的不成。)大师另有一张照片,注明是“XX老师点蜡烛发愤攻读”。大师读书之所有红木书柜若干,显然是一间现代化的书房。桌上立着半根蜡烛,照得室内如同白昼——盖当时本来就是白昼,该蜡烛鞠躬尽瘁,好像早已隆重熄火。

  五大法宝

  《神雕侠侣》中的金轮法王,雪域武学宗师是也,随身携金、银、铜、铁、锡五个法轮,舞时呼呼生风,碰着的无不缺胳膊断腿,哭爹喊娘。流行各路学习法祭出的法宝,初略统计,也有五个,现论资排辈如下:

  一曰简易速成。各掌门人多提倡听说领先,不拘蓝领白领,老弱病残,只要掏钱买他们一套书加几盘磁带,包管几个月之内ABCD倒背如流,聊天、上网、发传真、写简历都手到擒来。其余如四六级、托福、雅思、GRE种种考试,固也视之蔑如。言其易者,无论居家出差、洗衣服做饭,只等录音机一开,单词、例句便成群结队,开进尊脑,从此落地生根,成为绿卡一族。如果工作太忙,也没什么打紧,睡觉时戴耳机听上几段同样曲尽其妙。不仅学英语,还可解除疲劳,促进睡眠,运气好的只怕连同感冒、哮喘、肩周炎也要霍然而愈。我平时睡觉最喜欢做春梦,自从学了某某英语,眼睛一闭,便有各色西洋美眉款款而至,一个个环肥燕瘦,挤其眼而扭其腰,我在那里左顾右盼,好不快活。

  二曰爱国主义。以映雪读书的某位大师可作代表。曾几何时,国人外语水平普遍低下,民族存亡,系此一线,遂有此大师投袂而起,推出XX英语,一时天下云会响应,赢粮而景从。大师席不暇暖,诲人不倦,弘法几年成效卓著,其“让几亿中国人会说英语”的宏愿,已实现在即。下一步,大师还要纶巾羽扇,远征欧美日韩各国,化夷为夏,一雪我中华百年积侮于外邦之耻。当初梅兰芳蓄须明志,誓死不为日本占领军演出,此大师则染黄发明志,浑身上下海天一色,遂把中国人做了个彻头彻尾。

  三曰科学成果。今天某人眼里科学万能,提起科学之名,小儿不敢夜哭,于是科学之羹,人人得而舀之。纳米技术初现端倪,紧接着就有纳米冰箱、纳米洗衣机、纳米吸尘器相继出笼。我大儿媳的干妈,也在老家村办工厂开发纳米臭腐乳。干妈之侄女,现居某市开“克隆”复印店,生意看好。——某某英语的宣传手册,备载α脑波、珠琏原理、条件反射原理、XX懦夫(诺夫)音乐,把我等乡野之民唬得晕头转向,裤子全湿。再不献上几文蚀财免灾,只怕寝食都难得安也。

  四曰洋人、名人。洋人之吃香,其由来也渐。若能与洋人出双入对,国人谁敢不脱帽对阁下行注目礼乎?我熟识之一文学教授,授课反应平平。一日他抬出自己是剑桥大学访问学者,常与李约瑟在一条小路上散步,当即把满座学生吓得面如土色。纵观各家流行学习法,无不乐于搬出洋老爷、洋小姐坐阵助威。如上述某大师之巨盒,即有一瑞士小伙的玉照赫然在焉。至于名人,倒也没见他们请到学术界的泰山北斗,多是普通教授、博士,或者本科哈佛女孩,举一书曰:“自从学了XX英语,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疼了,腿也不抽筋了。”如是而已。

  五曰弱势群体。上到七十高龄的老太太,下至广西山沟的少年阿龙,只要学了某某英语,无不重塑自我,找回自信。据上述某大师的巨盒介绍,大师一向周穷济困,恤苦怜贫,甚至还不辞劳苦,翻山涉水到农村送书、献爱心,足可与做某药品广告的XX阿姨结伴申请诺贝尔和平奖。夫乡下饥寒交迫的穷娃娃,突然有大城市的文化人到山坳坳里救苦救难,只怕是观世音菩萨现身,能不奔走相告,感激涕零。所赠之XX英语,当然“用了都说好”。

  李阳老师十八怪

  李阳老师第一怪,染起头发把国爱。

  李阳老师第二怪,速成口号真豪迈。

  李阳老师第三怪,三亿人民把师拜。

  李阳老师第四怪,敢教专家全歇菜。

  李阳老师第五怪,五大发明划时代。

  李阳老师第六怪,口语单求说得快。

  李阳老师第七怪,白天点蜡坐书斋。

  李阳老师第八怪,映雪攻读好自在。

  李阳老师第九怪,弟子头缠白布带。

  李阳老师第十怪,热爱侮辱与损害。

  李阳老师十一怪,万人大班把课开。

  李阳老师十二怪,课堂象是秧歌赛。

  李阳老师十三怪,学费一天收几百。

  李阳老师十四怪,名片海报捎着卖。

  李阳老师十五怪,成堆写书累不坏。

  李阳老师十六怪,宝典捐助穷山寨。

  李阳老师十七怪,大使桂冠轮着戴。

  李阳老师十八怪,救苦救难到海外。

  三个月学好英语,你真信?

  三个月学好英语,是有人这么说。不过好象他指的是每天学上十个小时,这样三个月要投入上千个小时,英文学习上一个大台阶,这有可能,但还远远谈不上学好。再说普通的学习者,有多少能够放下别的事都不干专门来学英语呢?就是客观条件允许,一天到晚专门抱着英语书啃,抱着收录机练听力,也过于沉闷乏味。人一天吃三顿饭就行了,谁一天吃十顿二十顿。一般人,尤其是上班族,坚持一天学一个小时就很不简单。一天一小时,三年下来也是上千个小时,下这么多功夫,学一门语言,学打太极拳,学弹琴,学书法,都可以达到一定的水平。注意是一定的水平。三个月能干啥呢?看几本小说。如果有人说读完了四大名著就可以学好汉语,兄弟我打死也不信。讲速成的都是生意人,专家学者都是傻蛋,因为他们都不讲速成。

  我有一位朋友,前几年被派到河内学习越南语。他相当用功,除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从零开始,半年之内,他可以看懂当地报纸的大意。但也谈不上已经把越南语学会,他在那边呆了两年才回国。大概在1990年左右,BBC中文台的教学节目《你问我答》曾有一个与你的类似的问题,主持人张华说他了解的中国人在英国(不是在中国)学英语,从零起点开始到大体能阅读报刊、与人顺利交流,最快也需要八个月。那已经是天才人物了,一般人还远远做不到。我多年以前还看到一篇文章,介绍前苏联克格勃培训外语人才,比较我国大学的教学他们大概是很成功的;他们的学员也经过了一年半的强化训练,才达到监听外国电台的水平。

  什么叫学好?就算以所谓“专业八级”为标准,人家三个月可以办到,我国大学外语专业要磨蹭四年,学制实在太长了。也许有这样的旷世奇才,但他也别指望别人花几十块钱买他一套书,在没有本土语言环境的条件下,几个月之内单靠自修也都变成旷世奇才。

  老子说:“乐与铒(饵指美食),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我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我不讲简易速成,谈的尽是些“淡乎其无味”的老古董,读者可能觉得有些失望。大家看街上卖减价商品的一些小店子,店主在门口又唱又跳,对着喇叭吆喝什么“大放血”、“跳楼价”,的确能吸引不少过路者的注意。但这种小商店一般只经营中低档的服装、日用品之类,买质量上乘的高档货、贵重商品肯定不会到这种地方来。所以路过的人大多数不过停下来瞅瞅热闹,瞅完了就继续走他们的路。而且天天“放血”,日日“跳楼”,每回经过都是“最后一天”,过不多久就没几个人理会了。

   学英语是体力活?

  学英语是体力活? 胡海龙

  当然不是。这不过是一句不负责任的广告词。一个戏曲演员,情到深处,一段不长的唱腔唱下来可能大汗淋漓,能据此断言唱戏仅仅是体力活吗?读书也很辛苦,能说学者们都是干体力活的吗?学英语在口语训练上也许对体力要求更多一些,但说只是学习英语的五项基本技能之一。听、说是基础,读、写、译则是根本。单会听说不能流利地读写只是文盲、半文盲,比能读能写而不擅听说可能更加危险。就算工作的性质主要是同外籍人士作口头交流,读书的内蕴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交流绝难深入。光会“早上好”、“天气不错”,会日常会话的survival English, 对个大学毕业生来讲够吗?印度出现了一批杰出的英文作家,他们的大学生英语程度之高是举世公认的。这个程度高当然主要指读写的水平。印度人的口语实在不太地道,不是有笑话说,问一个印度人多大岁数,他回答I’m dirty(thirty)。

  在《道家智慧与英语学习》一文中,我讲学英语的好比学艺术,都需要大量简单重复性的练习,但是二者的规律毕竟不完全相同。学英语在初级阶段就存在运用的问题,也就是说一开始就要有创造,要用头脑表达自己的思想,不能老停留在简单的摹仿上。

  有人倡导的英语学习法,练口语要扯大嗓门吆喝,吵得鸡飞狗跳,四邻不安。口语当然用的是口,他们却要手舞足蹈,又不是聋哑人,练这些肢体语言干啥。据说现在又有什么表演英语之类问世,宣传材料我没有见到,不好匆忙下结论;单看取的这个名号,又不卖门票,表演给谁看呢?

  流行英语学习法的杀手锏大多是听说领先,这并不是什么新的创造发明。《新概念英语》第一册基本上都是简短对话,亚历山大先生强调要摹仿磁带录音反复练习,这不就是听说领先吗?多读点书,对流行学习法的深浅高低自然有数。我与诸大创始人素昧平生、无怨无仇,也懒得去玩靠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小把戏;我之所以违背老子“不为天下先”的训诫,出头敲打某些流行学习法,实在是有感于时下诐辞怪论大行其道,心中有所郁结,不吐不快。孟子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正好道出了我此时的心态。

  这里我引用北京外国语大学杨利民先生的阐述作结。杨先生说:“几百几千人一起喊叫,对消除恐惧感也许有好处,学几句短语能给学习者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感、成就感,也是真的。但敢说不等于胡说八道。不学语法、鹦鹉学舌,即使学会几句话也不等于能掌握语言规律,能举一反三。‘听’是别人的,‘说’是自己的。语言必须表达思想,一个没有头脑的人学不好语言,一个没有思想、逻辑的人学不好语言,一个对文化没有兴趣的人也学不好语言。”(《英语学习》杂志2001年第1期)

  哎呀,不用书也能学好英语嘞......

  问:“沛沛英语”宣称“不用书也能学好英语”,是这样吗?

  答:如果把这句话中的“好”字去掉,不用书也能学英语,这说得过去。“沛沛英语”的学习方法主要是听配乐的会话、朗读磁带吧,练听、说当然要用磁带。你如果只想学日常会话,那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听磁带、模仿上好了。但要学习阅读,听课文朗诵只能起到辅助性的作用。单听磁带也解决不了写和译的问题。

  我们是读书人,与书本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一定的不用书呢?何况“沛沛英语”并非不用书,磁带配的文字稿不是书是啥?这样做广告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这句广告词可能会给一些听者(既然不用书,当然不便称读者)某种错觉,好象听磁带学英语可以不下苦功。实际上练听、说可能比阅读、写作更难,要不然怎么会有“聋子英语”、“哑巴英语”之说呢?

  李阳他们到底发明了个啥?请看林语堂学英文要诀

  学习英文要诀: 一、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二、学时不可以识字为足。识之必然兼用之。凡遇新字,必至少学得该字之一种正确用法。以后见有多种用法,便多记住。 三、识字不可强记。得其句中用法,自然容易记得。 四、读英文时须耳目口手并到。耳闻、目见、口讲、手抄,缺一不可。四者备,字句自然记得。 五、“四到”中以口到为主要。英语便是英国话,如果不肯开口,如何学得说话? 六、口讲必须重叠练习,凡习一字一句必须反复习诵十数次至数十次,到口音纯熟为止。学外国语与学古文同一道理,须以背诵为入门捷径。每谋取一二句背诵之。日久必有大进。 七、口讲练习有二忌。(一)忌怕羞。学者在课堂上怕羞,则他处更无练习机会。(二)忌想分数。一想到分数,便怕说错,怕说错,便开口不得。最后的胜利者,还是不怕羞、不怕错、充分练习的学生。若得教员随时指正,自然可由多错而少错,由少错而纯正,由纯正而流利,甚至由流利而精通。此是先苦后甘之法。 八、读节要精。读音拼写,皆须注意。马马虎虎,糊涂了事,不但英文学不好,任何学问也学不好。

  林语堂论语法学习[转帖]

  林语堂名篇《英文学习法》

  很多读者来信要求我再引述一下林语堂博士我的名篇《英文学习法》。这篇文章对任何热衷于研习英语的人都大有裨益,我自然乐于从命。限于篇幅,本文先恭录其中一节--口讲之重要。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讲几句英语,而实在是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

  “在学习的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还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子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久而久之,自然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得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的,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刻意求工。试将报章的社论与名人

   演讲稿一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个分别。

  “英文最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须这口讲的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可以概括的说,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

  林语堂论文法与惯用法

  笔者在《漫谈银幕英语》里引述黄国彬教授论贡惯用法的文章,想念各位由此对idiomaticexpression有更深的了解。

  本文继续恭录语堂博士的各篇《英文学习法》,且看林氏对文法与惯用法精辟见解: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其实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字形体用法的变换作精密有系统的观察。

  “学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的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把阅读又看为一事。这才是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兹举一个平常的例子: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he is absent.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this time和at that time 都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而不敢把at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常是这样用的:I see him every Monday. I see him on Monday.可是我们却不常说:I

  see him on every Monday.“因为以上这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wrong (文法上对,但惯用法上错。)

  “惯用法上错了的话,便是违背语言成例,便是不通。“

  论学习方法的正确态度

  各位读了林语堂博士的论惯用法,一定得益不浅。但林氏并非反对学习文法,且看其名篇《英文学习法》对研习文法的持平之论;

  “关于文法一层,许多我都缺乏确切的了解。

  “有些对文法下过苦动的人,到了做教员时可就感到得意了,仿佛苦媳妇升为恶家姑,必定叫学生用这种苦功才算快意。

  “另有一些人明明看见死记文法规则的无补实际,便发偏激之认,谓只须多读多讲,文法可以不学。这一派的人物,毛病在于放肆,读书不求甚解。

  “其实学习文法,只要态度正确,绝对是有利无损的,且能增加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真正的文法的研究,是对英文作精密的观察与有系统的练.

  “譬如单看书而不学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 ,聪明一点的便会注意到有一个to字省去。但是要他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才能遇到。假如有良好的文法基础,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就会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 ,并且可看见:

  help me pay it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help him mend his bicyle

  “得出许多同样结构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

  “所以,只要学习的态度正确,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地道英语的讲法

  上文恭录了林语堂博士的名篇《英文学习法》,想信大家都得益不浅。

  每次读到好文章,只要能协助你们提高中英文水平的,无论是前贤遗蓍,还是近代学者的佳作,我都会恭录下来给你们研习。

  来信的读者中,有政府官员、家长、教师、在职青年、家庭主妇、莘莘学子,还有不断自学的中年人。你们都很客气,说觉得拙栏很有趣、很实用,我也希望力求变化,好让大家继续有兴趣看下去。

  现在和大家谈谈地道英语的讲法。

  你想用英语说出下面这句话:

  “她轻轻走路,以免吵醒了婴儿。“

  你可能会套用在文法书上学到的“表示目的和结果的从句“来表达,说出有板有眼的英语:

  (1)She walkde quietly lest she should wake up the baby.

  (2)She walkde quietly for fear that the might wake up the baby.

  这两句英文用在作文上,文法完全正确。但这是书面语,英美人士交谈时不会说得这么有板有眼。他们会把这句话说成:

  “She walked quitely. She didn’t want to wake up the baby.“

  请记着:交谈时句子越短越好。

  必须以口语入手--林语堂先生论学英语

  近年国内学英语风气甚盛 ,无论在中学,在大学,或在自修,多少莘莘学子都在用功夫,日求进益,我想据我个人的经验,谈谈这个中的关系。

  四十年前我在德国,听过柏林大学教出来的操华语的德国人,听起来象在北京长大的,但他们都是成年以后才学的;同时我在上海所见到的留过学的中学英文教员,文法冼练极了,分析词句精透了,而说出英文,毫不地道。

  有人以为目标在了解阅读,不在口讲,这是把问题看错了,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一定写不出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前英国首相丘吉尔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 We shall fight in the streets. We shall fight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这是多么矫健的句子!何尝有一个不是小学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尝有一字夸词浮句?中国人写英文,寻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学不好。例如对人十分佩服,你说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为英美人士并不这样讲,用admire 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你要明白英语言文一致,而骨子里是白话.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饰藻丽语句愈好,愈近清顺口语愈好,愈能念出来顺口成章愈好。中国人写英文,能写到这个地步的就不多,你写出来,外国人念下去象外国人写,就不容易,所以难能可贵,就在这一点.中国人要写英文,必先淘汰古人“做文章“的观念,才能打稳正当的英文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以口语入手 ,才能掌握个中窍门。

  大家要注意常用字及口语的用法;英文那个“有“字,当然有have,而口语却是have got ( Have you got any money?) 老外这样说,我们只好这样写! Forget about it(算了)!也是一种口语. You are telling me (我还得等你说)?也是一种口语. Not a chance (绝不会)也是一种口语。这四个单字got, forget, tell, chance都是极平常的字,而运用在口语中,却是学好英文的最重要的部分!若是单求长字,生字,看起来文雅好听的僻字,头一步便走错了.所以说善于灵活运用平常的字,是学习英文的不二法门。

  附记:推荐大家读《请教亚历山大》《英语的门槛有多高》,外研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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