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书展]菊开那夜简介及作品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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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裳儿:我看菊开

  该怎样形容她才好。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子。

  如果让我讲网络中的女孩子,突然噤声。我想那一定是菊开那夜。

  也许是怕。怕说些寻常的言语不配了她。或者是说些奇巧的句子竟然就偏过了她。也许说得太过褒扬,不够合她的心。或者说得多,罗嗦了她,说得太少,简约了她。她也许没这么挑剔的。就象一颗珠子,她并没要求盛在哪样的锦盒中,你却非要千方百计寻了好的,再好好安置她于其中,才算不负了自己。

  她是容易被女人赞赏,而不愿太靠近的女孩,只恐模样朴素的她刹那间夺了你的光辉。她其实就是去饰存真着的,但你无法说她诚实和诚恳。她也许选择沉默,随便你说你讲了。

  菊开那夜简介:七九年生于苏州。水瓶座女子,目前的生活昼伏夜出,喜欢上网,阅读,性格较为情绪化,有文字癖。出版小说集《隐忍的生活》,杂文集《爱就如此》,合集《亲爱,别来无恙》。

  [小说]打扰

  作者:菊开那夜

  转动着那枚八块钱的戒指,恍如隔世,戒指一早就框定了结局,廉价,卑微,黯淡,尺寸不合。

  在夜街上,我弯腰试戴雕刻着星月的藏银戒指,无名指太细,于是套进中指,然而就此生根,使了许多力气都卸不下来。小贩不失时机的说,这戒指喜欢你呢,买下吧。

  于是他微笑着付了钱。这是他给我的唯一纪念。

  早在1994年,我就喜欢雷逸臣,当时我在A城辖内的一个小镇上生活,读高一,功课不是太好,但我知道自己会考上A大。因为雷逸臣在A城的广播电台做DJ,每晚八点都有他的节目,他回复部分来信,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比如A城的天气,老城区拆迁,或者商业街的繁华。

  十六岁,青涩稚嫩的年纪,喜欢雷逸臣的声音,每次听他的节目我都会变得安静,他的声音如此温柔,略微吵哑。

  在整整三年中,听他的节日是我唯一娱乐,甚至高考前一天还在听。

  A城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买了随身听,一个人静静的守候雷逸臣的声音,我给他写信,一封又一封,他念过其中两封,当他念我名字时,我欢喜得抚住了脸。

  想去见一见雷逸臣,好几次站在电台门口,看着银色栏杆里那幢红砖楼房便心生怯意。我不知如何告诉他,多年来是他陪伴我寂寞岁月,他定然将我视作一个忠实听众,如此而已。

  我希望自己足够好,出现在他面前不会自惭形秽,手足无措,可以淡定从容。我用功读书,急切的想要蜕变成配得上雷逸臣的女子。

  某一天雷逸臣的节日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体育新闻,全球各地的体育赛事,谁夺了冠,谁败走麦城,谁与谁一决高下。

  我丢掉了雷逸臣,努力来到A城,以为近在咫尺,却骤然成了路人,再也没有他的声音,那个熟悉的时段,我一个人坐在秋千上晃来晃去,抬头看满天星光。

  记忆就停在了那年那月,永远不会衰老了。

  我拿到了奖学金,请客吃火锅,A城虽然地处江南,但冬天,那种深入骨髓的阴冷照样把人吹得极单薄。一行六人逃也似的钻进店内,闹轰轰的点了许多菜,还有啤酒,我再三推辞,还是被她们灌下了两大杯。

  酒精在胃里翻腾,我跑去洗手间,对着抽水马桶剧烈呕吐,然后有人轻拍我的背,是一个男人,穿着黑色风衣,面容清秀。

  我一脸惊愕,他拉过厕纸,微微俯身,替我擦拭嘴边的污迹,笑着说,你走错厕所了。在我尚未回过神之际,他已离开。

  又一个男人进来,看到我,立刻后退两步,核对门上的标识,我急忙低下头,缩手缩脚的跑出去。

  坐下来,左顾右盼,想要再看一眼那个黑衣男人,一无所获,我抚摸嘴角,回想他温柔举止。

  雷逸臣永远不会知道,因为他,我才会变成一个好学生,在师长们的惊讶里考上了A大,并且保持着优秀。他也不会知道,有一个女孩曾经如此眷恋他的声音。

  雷逸臣,我在心目中成了一个标本,是一种声音,吸引着我来到A市,我想事实就是这样吧,日子如流水,雷逸臣渐行渐远渐无声。

  三个月后,我又遇到了那个男人,在一个小型的摄影展上。他穿着淡色毛衣,蓝色牛仔裤,身边是一个年轻女子,他们迎面走来,我立刻认出了他,目不转睛的紧盯着,他侧身和身边的女子说话,与我擦肩而过。

  我百无聊赖的继续闲逛,一路将那些形形色色的照片看过去,他对我毫无印象,使我有一些懊恼。

  同年秋天在星海游泳馆门前,我和他第三次遇见,他开着辆黑色的摩托车,没有戴头盔,从我身边像一阵风般掠过。

  在1998年我们邂逅了三次,后两次是我见到了他,他却没有知觉,我不知道是否也有他见到我,我却浑然不知的时候。

  一直希望自己坐在公车上,去看喜欢的人,给他做饭,洗衣,看场电影。

  但我始终找不到心仪的人,看着别的女生挽着男友的胳膊作幸福状,就默默的对自己说,宁缺勿滥,宁缺勿滥。

  1999年的平安夜舞会,我没有舞伴,看着别人双双对对的翩翩起舞,凄惶,就这么翻天覆地。明了寂寞的滋味,明了笙歌正浓时自己陡生的寒意,明了这么好的青春,无人分享的孤单。

  1999年,我还是那个衣着朴素笑容恬淡的女子,各种奖学金似乎为我度身订做。我又一次拿到系里新设的某个奖学金,破天荒没有请客,她们眼巴巴的等着,我淡淡的说,我要去买衣服。

  她们集体失望,没有人愿意陪我去逛商场,于是独自跳上一辆的士,叫他开到虹桥友谊商场,A市最好的女性服饰专卖店。

  我在高雅宁静的商场里从容挑选,看到昂贵的价格还是不慌不忙的试穿,然后挑出些莫须有的瑕疵,遗憾放下。在梦一样的霓裳里,我挑中了一件黑色长裙,对着镜子,有片刻的晕眩。我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也不知自己有如此精致的身段。小心的问营业员是否可以打折,她抱歉的摇头,我舍不得脱下,还是咬牙买下了。

  这样一件美艳至嚣张的衣服,在校园里没有用武之地,1999年最后一个夜晚,她们都和男友结伴去A城各种喜庆的地方,渡过经典一瞬。

  我一个人穿上黑色长裙,松开辫子,拎着裙子在繁华的夜街漫步。后来,我去了来来迪厅,我不能让自己的世纪末没有一丝意义,我要去一个有快乐的地方。

  票价很惊人,我第一次去这般昂贵至疯狂的地方,一走进去,就丢掉了自己。音乐撞在铜质的地板上轰轰作响,四周灰暗,灯光如烟花乍起,把眼睛刺激得睁不开。爆米花的香味弥漫于整个空间,舞池里站满疯狂扭动的人,他们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真的是世纪末了,连快乐都透支。

  我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有人贴着我的耳朵,喂,一起来。

  他熟稔的拉过我的手,挤到舞池中央,虽然很少蹦迪,可身处那样热烈的气氛里,我很快融入进去,觉得身体轻盈且有悟性,他在对面跳各种姿势,我扫一眼便会了,后来我们对跳摇头舞,我的长发乱得没有章法,已经很累了,但身体失了控,还在左晃右摆,旋转,颠倒,天昏地暗。

  十二点钟声响起,舞池上方悬挂着的七彩灯里纷纷落下许多小礼物,他那么高大,一抬手,就抓住了一只碧绿的小怪物,手里捧着大红色的心,脸上有痴迷的笑容,他放到了我手里。

  目光交织,周围的喧哗一波波涌来,心里拥挤一片。

  我的世纪末,穿着美丽妖娆的黑裙,在1999年的最后一个夜晚,邂逅了他。

  我们交换了名字,梁亦农,徐缇兰。

  与梁亦农的交往惊人的顺利,他那样英俊慷慨,总是带我去罗蔓喝咖啡,去西西里吃牛排,耐心而温柔的示范拿刀叉的姿势,就像那天晚上跳舞一样。

  他给了我一只小巧玲珑的手机,每隔十天半月都会悄无声息的缴了费。我不知道运气怎么一下子来了,过往的郁郁不欢一扫而空,我始信灰姑娘的童话。

  我像她们那样循序渐进的展开了恋爱,从牵手到拥抱,到接吻,到抚摸,到肌肤相亲。像她们那样经常晚归,偶尔不归,像她们那样初谙了风月,变成另一个女子。

  2000年春天,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梦一样。

  其实,与梁亦农在一起,更多的是填补寂寞,满足虚荣,至于爱不爱他,似乎从来不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毕业前一个月,我在一家外企顺利找到了工作,梁亦农为了替我庆祝,在家里开了一个PARTY,虽然以我的名义,可我还得替那帮打麻将的端茶送水,真狠,一下子开了两桌。

  最后一杯碧螺春给一个男子,他抬头看我,谢谢,就放桌上好了。

  咣当一声,杯子跌落,滚烫的液体迅速的蔓延开来,白色桌布的一角急剧变灰,他躲避不及,裤子也湿了一片。

  梁亦农走过来,叫另一个女人收拾残局,我头重脚轻的往卧室里走,扑倒在床上。

  记忆像嗅觉灵敏的猎犬,顺着气息摸索着前行,还记得那些年少的日子,犹如朝圣般虔诚纯真。

  梁亦农推门进来问我,怎么了,缇兰?

  没怎么,我干巴巴的说。

  梁亦农抚摸我的头发,休息一会,不用招呼他们。

  后来我还是出去了,坐在沙发上看他的背影,听他说话,他欣喜,无奈,懊恼,失落,说着东风,白板,碰。

  眼见他们快散场时,我谎称回学校,躲在楼下暗处,我要跟踪他,不能再一次让他消失于茫茫人海。

  后来他上了一辆的士,我立刻伸手召了一辆紧随其后,方向朝西,开往偏远的郊外,内心执着的意念使我毫无怯意。

  虽然同在A城,但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一带,他进了一幢旧式楼房,我去敲他的门,过了很久,门拉开一条缝隙。

  你好,我朝他笑了笑。

  他记得我,放我进去了,径自躺回床上。

  房子是一室一厅,地板上堆满了画报,酒瓶,衣服,家俱只有电视机,洗衣机,和一台单门冰箱。

  他略微坐起些,点了支烟,打量我。

  我坐在唯一的椅子上,有些局促不安。

  你找我有事?

  没有,哦,有的,他一开口,我就慌乱了。

  请说,他朝地下掸了掸烟灰。

  我喜欢你的声音。

  我快要哭出来,起身走过去,安安静静的伏在他胸前。

  如在云端。坐着公交车去城西看他,给他做饭,洗衣,一起去看场电影,或者逛夜街,吃滇南米线,烤羊肉串。

  他搂紧我,是我找上他。他拥抱我,是我抵不了他的诱惑。他亲吻我,是我靠近他。

  和梁亦农谈分手时,他非常惊讶,他认定我会像别的女人那样死缠他,分手应该由他果断提出,而女人则哀哀戚戚的离开。

  他右手托起我的下巴,冷冷的问,理由?

  我不爱你。

  重新换一个。

  我爱的是别人。

  谁?

  我不响。

  他放开我,不说也没关系,我叫人二十四小时跟踪你。

  你何必在我身上花时间?

  我高兴,梁亦农面无表情。

  我买了大包小包的食物去敲他的门,他懒洋洋的开门。帮他收拾屋子时,他开口说,以后别来了。

  我转过身。

  我不想招惹梁亦农,他有钱有势,你跟着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坐到床边去,已经和梁亦农说了。

  说什么了?他瞪大眼睛。

  说我爱上别人了。

  你有病,他一下子坐起来。

  我沉默着。

  他扳住我的肩膀说,梁亦农的势力很大,来来迪厅的场子就是他在罩,我不想得罪他,你明不明白?

  梁亦农开车来学校找我,请我去他那里一趟。

  我警惕的看着他。

  别紧张,你又没裸照在我手里,他微笑着拉开车门。

  虽然有预感,可到了梁亦农的住处,还是愣住了。

  他面容苍白的坐着,身后站了两个体格健壮的男人。

  梁亦农倒了两杯红酒,把我拉到沙发边坐下,喝了口酒,抿抿嘴说,都心知肚明吧。

  我想要起身,被梁亦农一把攥住。

  你说剁哪根?

  他两只手交叉的握在一起。

  一个男人拿过一把刀,敲敲桌面,示意他将手放上去,我厉声尖叫着,你们要干什么?

  梁亦农像铁箍一样环住我,贴在我耳边说,让你看看我的手段。我哭叫起来,不要这样,放过他。

  舍不得么?梁亦农微笑着。

  他的右手被另一个男人纠上去了。

  梁亦农还在我耳边笑,你要不要他的手指?

  不要,不要。

  不要的话,就砍了,他还在笑,我背脊发凉,我要,我要!

  话音刚落,寒光一闪,艳红的血飞贱起来。

  你要,我就给你。

  我死死的看着梁亦农,一直以来我只看到梁亦农的表面,对他的阴冷残酷从未知晓。

  地上那根断指似乎还在微微挣扎,鲜活的,痛楚的,就像垂死的鱼。

  他竟然一语未发,把右手藏在衣服里,弯着腰跌跌撞撞跑出去,我用力推开梁亦农,追了出去。

  他走得极快,我跟在他身后,我们一直走,一直走,血一路滴着,他突然停下来,转身看着我。

  去包一下伤口,我哀求他。

  他说,别再跟着我。

  可是……

  你还想要我哪根手指?他的声音如坚冰。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消失在夜幕里。强行忍住泪水,去便利店买了些消炎药和邦贴,拦了辆的士,又去敲他的门。

  我那样可怜的站在门口,一下一下的敲门,咚咚咚,他不理。我靠着门,坐在地上,抱着双腿等他终于不忍。

  皮肤被蚊子咬出一个个红色的小疱,他的屋子里没有灯光。

  醒来时天已亮了,我发现自己躲在他的钢丝床上,而他不知去向。

  四处翻了一下,少了深色皮箱,以及他经常穿的衣物,我继续翻,继续翻,把那些五彩缤纷的画报撕得粉碎,头往下沉,抵在地板上,泪水涌了出来。

  那个下午,2000年盛夏,我在满地狼籍里号啕大哭,那样的伤心,伤心。

  我知道他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飞奔着去火车站找他,盲目的无望搜寻,瘦弱,一身黑,左耳挂着银环。

  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感觉自己像一片渐渐枯萎的叶子。

  我在他的房子里住下了,没有去打扫,我还想保留一些关于他的气息,抽了一半的烟,已经放不出来的碟,喝了一半的啤酒。

  我躺在他的床上,看着淡黄色的天花板,脑子里空荡荡,空荡荡。

  梁亦农打电话给我,我接了,就是不说话。他恼怒了,在那端骂我蠢货。我还是不吭气,他骂了那么久,后来没有电了,再后来没有人去缴费,手机停了,与外界的联系就此中断。

  我没有如期去那家公司报到,工作自然也丢掉了。

  我找不到自己重视的人,重视的事。

  我还在等,每天穿着他的衣服,偶尔出门去买一些东西回来,做饭,烧菜,食难下咽。捧着饭碗,双手发抖,我知道这样治疗伤口是不对的,这样,只会使自己越来越无助。

  就像一场电影一样,经历了那么多骤然变故,在起承转合里溢出了忧愁与痛楚。

  一直到秋天。

  A市的秋天是最美丽的,空气里有青桔,粟子,还有桂花的清香,蟹黄的美味。我喜欢秋天这个季节,中秋那晚,我步行去A市城东,那里有一个美丽的天然湖泊,听说晚上会有一场烟火,也会有歌舞。

  远远的,看到盛大的舞台,张灯结彩,前方挤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一起等一个良辰吉时。抬头看到舞台上方有两个光源,一个又大又圆,黄澄澄明晃晃。另一个却小而模糊,暗灰,很像是过了期的蛋黄。

  我看着看着,笑得流出了泪水。假的比真的还煞有介事,所谓盛况,不过是脆弱,虚构,一厢情愿。

  烟花凌空绽放,仿佛心之碎裂。

  一早,就知道他不是雷逸臣,虽然有着极其相似的音质。

  我的爱,曾给了虚无,又给了空虚。

  只是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温柔的爱他,也被他所爱,曾经这样想,可最后,却成了打扰。

  在手上打了肥皂,轻轻转动戒指,很容易的,就摆脱了羁绊。

  [小说]满心荡漾

  作者:菊开那夜

  生活是铺天盖地的欲望,而我们是赤手空拳的孩子。

  斯阅--别人的丈夫

  斯阅遇到我时已经迟了,迟了整整十年,也许并不迟,也许我们注定要这样绝望的爱着对方。

  第一次见面时,我穿了件绿色的裙子,从来没穿过这样鲜艳的颜色,可他后来对我说,你适合绿色,你是生长的植物。

  我从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斯阅。他是与众不同的,我们所爱的人都与众不同。

  白衬衫,单眼皮,目光深邃。已婚男人的优点一个不少,缺点一个没有,连小腹都是平坦的。身材高瘦,脸面清秀,喜欢他有力的拥抱,薄薄的唇。

  斯阅是我所认识中最有个人魅力的男人,他侃侃而谈,待人接物非常得体,声音是如此低沉而迷人。斯阅其实有非常脆弱的一面,有一次我们争吵,在空荡荡的干将路我发了疯的奔跑,后来蹲在地上哭泣。过了很久抬起头来,看到斯阅,他红了眼睛。一刹间我伤心起来,因为我舍不得让他伤心。

  我从未见过斯阅的妻子,唯一的印象来自于一张照片。长发,微笑着。在斯阅的描述中她是个神经质的女人,每次战争进行到后来便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她不再说话,如死般沉寂,斯阅非常痛恨这种沉默。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目标一致,供房,赡养老人,抚育幼儿。无论斯阅怎样试图摆脱这个枷锁,都是徒劳的。他永远说服不了的人,其实是他自己。绝不允许自己抛弃别人,宁可选择束缚的痛苦,也不愿背上良心的债务。

  这样的婚姻比比皆是,感情消亡了,道德却令人寸步难行。表面完整,内里四分五裂,用一个错误来掩盖另一个错误。

  我们逐渐如胶似漆,那些点点滴滴的细节我至今不曾忘怀。他买大束的花给我,卡片上写着纠缠的字样,这个词语我一直会记得,就算某天忘记他这个人,还是会记得。我相信真的深爱过,也知道所有的爱都会如抛物线一般跌落。

  我和斯阅的感情的确渐渐乏力,时空把思念拉得太长,以至躲不开断弦的宿命。斯阅有个幸福的家庭,或者说幸福正如他所说的是一种表象。他曾经有过离婚的想法,因为牵涉太多而打消了。后来遇见我,更肯定自己不会离婚。热恋尚不能构成理由,还有什么能成为改变生活的动力?有时想念他,便一遍遍拔他的手机号码,始终不拔最后一个数字。接通了也不过是问个好,我要的并不是这个。

  我纠缠他,迟迟不肯认输。他随手编一个理由,我都可以捂在胸口。他渐渐的连谎都懒得再圆,我便百忍成金。他说我明理懂事,其实后来我才悟出,当男人真爱女人时,是允许她蛮不讲理的。那个寂寞的情人节,他的不闻不问反而让我坚强起来,决定松开手。

  身边有三十岁的男人喜欢我,他过于直截了当,我气急败坏问他有多少钱,他反问我要多少。 一来一回,我不由得笑了。只要纵身一跃便是堕落,或者是所谓的看起来堕落。明知道自己断断不肯,却给人以可能的瑕想,这是不是也可称之为意淫?世上不能不承受的委屈已经层出不穷,何忍再逼自己违心?

  我没有再和别人交往,太深的悲伤只能静待愈合,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向人倾诉,无非是言语上的无关痛痒的慰藉。借酒消愁,头昏脑涨的还是自己,醒来后太阳不见得会明媚一分。失恋的日子我拼命的吃,不久体重飙升至一个可怕的数字。我嘲笑自己纵欲过度,欲者,食欲也。为了恢复往日风采,紧接着又是一场虐待自己的猛饿。痛苦在体重的反复中得以舒缓,再度婀娜时,我把斯阅的照片统统扔进垃圾箱。

  丢完了照片却发现自己对于斯阅还有意义,他常常打电话来诉苦,说妻子怎么样的无理取闹上司怎样的百般刁难,一切焦头烂额,简直快要疯掉了。

  我静静的听着他的抱怨,忍受他把我当作精神上的垃圾箱。 我不知道何时会淡淡的说,对不起,我要睡了,然后挂断,也就是说不知何时会不再爱他。

  我知道会有那么一天,世上所有的爱情都会过去,无论当初怎样的山盟海誓,怎样的至死不渝。沸点过后必然是冷却,从沸点开始,坐下来慢慢等,等到不爱了,便丢开手。

  我是从遇到罗织后开始渐渐忘记斯阅,我装了来电显示,只要是斯阅的电话就给任它响个天翻地覆,很快斯阅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罗织--不爱我的男人

  罗织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像斯阅高高瘦瘦,面目清秀。我喜欢干净的男人,当然并不意味着罗织不干净。

  罗织整个人充满了不确定因素,烟酒混合出来的体味,不健全家庭培养出来的不羁,以及长期不良的生活习惯形成的散漫。罗织身上有许多个不字,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他对于我便是一个低沉而坚决的不字。

  起初是一种游戏,他心不在焉,我患得患失。有许多肌肤之亲的机会,可是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只仓促的吻过两次。不得不承认那只是蜻蜓点水,看不出任何缠绵的意思。

  罗织对于过去的女友念念不忘,确切的来说,是过去某个女友。他想和她结婚,朴素而温暖的愿望。

  她叫杜央,是那种夜总会里随处可见的女子。年轻,俏丽的短发,眼皮上浮着重重的眼影。她和罗织在生活上一切合拍,都有着无穷无尽的精力,都随心所欲,常常突然想去另一个城市,常常打一夜的麻将而睡意了无,照样兴致勃勃去喝早茶。

  看着央央在别人的臂弯里风情万种,罗织恨自己无能为力。央央说对不起,我太需要钱,他们之间唯一的争执便是央央的工作。三个月后央央还是做了别人的情妇,分手那晚央央抱着罗织说,你有五十万我就不走了。

  反而是央央在啕啕大哭,罗织慢慢举起左手,恍恍惚惚的看那只银戒指,他和央央一人一枚,是在夜市上买的,戒面上刻着四个字:不离不弃。

  央央那一枚,早已去向不明。

  央央哭喊着,你为什么不说话?罗织的心静静的,不离不弃,留不住心爱的女人,五十万对他来说是个梦一样的数字。

  就这样,央央走了。

  罗织出了车祸,伤势不重,住半个月便可以出院。以为央央会来看他,所以痴等了一个月不肯出院。所有的朋友都来过了,鲜花慰问电话,除了央央。

  这是彻底的分离。

  出院后罗织依然夜夜笙歌,抽烟喝酒赌博,日子变本加厉的空洞着。

  八月底的一个晚上,罗织和郑男一起吃夜宵。两个女孩走过,郑男恰好认识其中一个便叫她们坐下来。她们笑着,无法掩饰的风尘味。

  右边一个穿灰色长裙的女孩一直看着罗织,于是他便握住她的手。酒喝得太多了,大家都有些醉意。郑男的住处就在附近,罗织说我回去拿包烟。女孩也站起来,迷迷糊糊的跟着罗织走。

  穿过逼仄的巷子,罗织开了门。女孩靠在他身上,罗织拍拍她的脸,从这个动作开始两人接吻。上床的过程简单明了,空调坏了,双方都是一身的汗。罗织全身剧痛起来,车祸的伤口开裂了,血汩汩的流着,一切如此狼狈不堪。

  女孩半睁着眼,含糊的说了几句话。罗织听不清楚,灵魂在天花板上看肉体机械的动作,感到无比荒唐。他们不认识对方,不知道对方的姓氏,不知道这样的性爱意义何在。

  欲望翻山倒海,而内心纹丝不动。

  第二天晚上罗织便踏上去苏州的火车,非常突然的决定。前一小时还在曼丝喝青岛啤酒,接到一个久违的朋友的电话,说苏州有家迪厅在招DJ,薪水非常不错,他问罗织是否有兴趣。曼丝的庸脂俗粉们都懒洋洋的趴在吧台上,身上有浓重的夜的颓废。

  罗织听见自己说,好,我正想换个环境。电话挂了,罗织这才意识到他真的需要重头再来。不管异乡是什么,都胜过此地。除了伤心,这个城市不再能给他什么。

  忘记央央。

  罗织是一流的DJ,他不光技术过硬而且可以兼做喊麦和领舞。罗织很快便在这一行有了名气,各式各样的女人来找他,环肥燕瘦,天天有不同的面孔不同的声音出现,我分不清她们谁是谁。

  我在迪厅做营销,除了票务工作以及组织活动外便是做接线生,确切的来说是罗织的专人接线生。我不得不应付那些爱慕罗织的女人,有一天,发现自己也是她们中的一员。

  已经晚了,他初来苏州时的失意慢慢沉淀。在他需要安慰时我一次次漠视他的孤独,现在我只能是他的朋友。

  罗织告诉我许多私事,包括他和别的女人。我分享了这些秘密,同时也被隔离开,他不会让我成为这些秘密中的一员。

  心情郁闷,便开始挂掉那些莺莺燕燕的电话。有个声音尖细的女人誓不罢休,我挂一次她打一次,反复了四次,我开口说,请不要再找罗织。

  你是罗织什么人?她问我,有什么资格代表他说话?

  我被呛了一下,再度狠狠挂断,索性连插头都拔掉了。

  第二天罗织来找我,他问我为什么要挂掉白亭的电话。原来她叫白亭,我扬起脸,不光是她,以后任何人找你,我都会这样。

  罗织坐下来,点了支烟,静静的看着我。半响,他说,没有用的。

  很突兀的一句话,我却明白了,仿佛跌入黑洞里,没有一丝的光亮。失掉了深究的勇气,那个冬天辞掉了工作。突然的离去,罗织不会找我,我微乎其微。

  消沉了一阵,然后开始找工作。一家广告公司通知我去面试,接待我的是一个目光犀利的女人。她声音尖细,问了我几个问题,我简短的回答了。她低头看我的简历,然后抬起头,你在完美迪厅做过?

  突然间,我记起来了,这声音,白亭的声音。

  完美迪厅,我逃开的一个地方,逃开的一个人。很想开口问她罗织好不好,很想他,我发誓我比她更爱罗织,一千倍一万倍。

  泪盈于睫。

  她奇怪的看着我,很想得到这份工作?

  我摇摇头,站起身来往外走。什么也不要,只要罗织,像个孩子对于得不到玩具,朝思暮想。可惜游戏规则并非是想要便可得到,有些东西尽管并不完美,却永远也无法得到。

  当天晚上我去完美找罗织,想见他,莫名其妙的非常想见到他。他还是老样子,连抽烟的样子都没有变。看着我,有些不置信,然后他拥抱我。

  刚坐下来要说话,罗织的手机响起来,他转过头去听,过了很久,一直保持这个姿势,只是双肩有轻微的耸动。

  我茫然的看着他,过了几分钟才意识到他在哭泣。这让我措手不及,想起那晚斯阅的泪眼。 罗织的悲伤突如其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一头雾水。

  久久,罗织转过头来,我从没看到罗织这样面如死灰,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目光呆滞。他抽烟的手在颤抖着,内心的悲恸泛出来。

  郑男死了,被人砍了二十一刀。他的声音如此微弱,却每个字都刺入了我的心里。

  找不到凶手,听说是为了汪小巧,我必须回四川。

  罗织就这样回去了,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没有去送他,没有勇气目睹他的离去。 他来苏州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抚平自己的伤,还是为了让我受伤?他出现时心便是满的,我纵然再好也是多余。喜欢某个人,便会心生荡漾,荡漾着欢喜也荡漾着欲望,斯阅也罢,罗织也罢。

  后来罗织打电话给我说,凶手找不到,汪小巧也失踪了。汪小巧就是那个八月底穿灰色长裙的女孩,郑男爱上了她。

  罗织说他要找到汪小巧,不能让郑男死得如此不明不白。

  我没有问他,如果汪小巧也死了呢。事实上这与我无关。

  郑男喜欢汪小巧,我在心里念着这句话,泪水流下来,我不认识他们两个人。

  喜欢一个人,可以为了她牺牲所有,包括生命。

  是不是欲望太大,想要太多,以至于两手空空?我这样问自己,后来我不问了,我开始嘲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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